黑越橘 BLACK HUCKLEBERRY
黑越橘,最早于七月三日开始成熟,但通常是十三日,二十二日则茂密可采,八月五日至鼎盛,能保持新鲜直至八月中下旬。
众所周知,这是一种挺拔的灌木,粗细主要取决于光照,树冠茂密并朝四周伸展,皮深褐,新芽鲜红,叶密而盛。花较其他种类更小而色更红。据说,越橘分布在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到美国佐治亚州山区,从这一纬度的大西洋直到密西西比河;但在此地,却只在一小块区域生长茂盛,想必有大片的生长区还未被发现。
植物学家们给出的最新名称是“盖吕萨克树脂果”,即以法国著名化学家盖-吕萨克来命名,我认为毫无理由。如果是他最先萃取出越橘汁并装入烧杯,那么这荣誉当之无愧;或者如果他因采越橘而出名,也许还用此来付学费,或者哪怕他就是不可救药地爱着越橘,以他的名字为越橘命名倒也说得过去。然而,他似乎根本就没见过越橘。不妨设想这一情景,某巴黎博物学家委员会通知休伦湖畔刚采了满篮子越橘的印第安女子,这果子叫盖吕萨克树脂果!就像是早期银板照相法“终于”以某位尊贵的齐佩瓦巫师命名了一样,叫“刮着的风”。还有一位植物学家称越橘为Andromeda baccata,意即“结莓子的马醉木”,但他明明住在离越橘和牛奶十分遥远的地方。
六月十九日,我留意到青绿的越橘,大约过了三周,几乎已经忘了这事,却又在向阳的山坡上,在绿叶和青果中间,初见有越橘已经变黑变蓝,比我预计的要快,尽管明显还没熟透,我还是非尝尝不可,以此为越橘季拉开帷幕。一两天后,青绿色的越橘所剩无几,枝头已是黑压压一片,再不必担忧虫蛀了,兴许第二天就能摘下一大捧,到家后我一定逢人便说,尽管人们还觉得难以置信,大多数人的确也跟不上一年中果实生长的进度。
若逢好年景,八月初,群山就被越橘染黑了。在纳高格潭边,我见过结出约一百蒲式耳越橘的一片土地,这灌木的果实沉甸甸的,从岩顶垂下来,景象甚美,但此时不可去摘。越橘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各异:有圆形,有梨形,有的黑得闪亮,有的黑得暗沉,有的是蓝色带厚硬的皮(但不是带果霜的蓝莓那种独特的浅蓝),有的更甘甜,有的更清冽,不一而足,连植物学家都难以言尽。
今天,你或许会摘到个头儿较大的蓝色越橘,梨形,味甜,长在树木砍伐后的狼藉中,高而稀疏,卓然不群。此前一个世纪的悠悠岁月,它们都被森林的浓荫遮挡,不曾在这儿结出过果实,却也因此令汁液酝酿得更为浓稠,自然的这一新配方令它们受益匪浅,此刻捧出给你的,是陈年老酒般美妙的滋味。明天,你或许来到一片坚硬潮湿的土壤,那里的黑越橘闪闪发光,像一只只亮晶晶的眼睛凝望着你,而蓝越橘已长得饱满结实,你不敢相信那是越橘或是别的什么可吃的东西;你恍惚觉得身处异域抑或梦乡。越橘比越橘属中的大多数浆果都更硬朗,因此也更适宜买卖。
细看一只越橘,但见星星点点,似通体泼溅了黄色尘土或谷粉,好像一手可拂去。在显微镜下看,又仿佛是渗出的树脂,在小小的青绿果实上,这淡淡的橘红或柠檬色颇为醒目,宛如黄色地衣的细小斑点。这明显是一种闪亮的树脂类物质,当树叶伸展时明晃晃覆盖在表面,令叶子碰上去有些粘手的,也是这物质。这就是这一品种被命名为resinosa,即“树脂质”的缘起。
有一种在湿地里生长,极高极细的灌木,像草一样朝一侧下垂或弯曲,常见的有三四英尺高,但也常有七英尺高的;其浆果较前者熟得晚些,黑色浑圆有光泽,常有树脂质斑点,总状花序,树冠扁平,虽多分散,亦有十或十二株聚生者。我称之为湿地越橘。
而最值一提的却是红越橘,其中有些又是白色,未全熟时色泽偏白,与黑越橘成熟期相同。色红,颊白,略呈梨形,半透明,有光泽,有精致不易辨别的细小白点。果实不论是青涩还是成熟,都十分跳脱而悦目。本镇据我所知只有三四个地方有红越橘生长。或可称之为“盖吕萨克树脂果之红色变种”。
有一次,我为某人测量土地,活儿已经快干完了,他却说不知何时该付费。这有点怪,但起初并未引起我的警觉,只想着他会在合理的期间内付钱的。如果他不知何时该付钱,那我就更不知何时该收钱了。但他又说,我是完全有保障的,看,猪栏里有猪,像任何我见过的猪一样肥,我刚测量过的他的农场,还有他本人都在那里。是啊,这一切都让我更有安全感。过了好几个月,他送给我一夸脱自己农场上生长的红越橘,我才觉得大事不好;他送我的这份礼物太抬举我了,因为我并不算是他特殊的朋友。我意识到这是在分期支付我的酬劳,这就是第一笔,还将有多次,直到最后一笔。接下来的几年,他用钱付掉了这欠款的一部分,后来就杳无音信了。今后,我可要对红越橘这样的礼物加倍小心。
除非七月底之前有雨水前来救援,否则越橘极易风干,个头儿也会随之萎缩。如遇干旱,则未熟即干瘪,一径变得坚硬乌黑。而越橘又经常裂开,熟透后如被连绵雨水浸泡则会腐烂。最早从八月中旬起,越橘开始变软并生蛀虫,通常到二十日左右,孩子们就不再提着越橘四处叫卖了,因为买家们已经开始怀疑越橘有蛀虫了。
待越橘始遭虫蛀,采摘的人们纷纷弃原野而去,季节渐深,时令已晚!散步的人啊,此时倍感孤独。
但在林中,在其他凉爽的去处,还常有越橘新鲜如初,依时令徘徊又一周甚至更久。有些年份,当越橘果的数量要远远多于采摘者甚至是蛀虫的数量,连鸟儿似乎也不来啄食时,我曾在十月十四日发现越橘,灌木丛已经光秃秃的,仅剩的几片叶子都已变红,但越橘丰满、新鲜、茂盛,只是似乎有种烘干后的滋味,在叶落后依然傲立枝头,直到雨水令其变软并腐烂。
越橘通常在八月中以前开始干瘪,即成熟之后、腐烂之前,及至八月底,灌木已枯萎,呈褐色,因干枯而看似已毫无生机,就像你见过采越橘的人掰下来的,或者是烧光了的枝条。我曾在九月底见过群山依然笼罩在黑油油的越橘之中,尽管越橘又枯又硬,仿佛在锅里炒过一样。有一年,我还在十二月十一日见过丰饶的越橘坚守不去,未熟即风干,但已甜味尽失。最初,印第安人想必是看见越橘被自然风干,从而得到启发,开始用人工手法烘干的。
高丛蓝莓、第二种矮丛蓝莓、越橘以及矮丛黑莓均在八月第一周达到鼎盛。在伏天或是伏天中的前十天,这些浆果个头儿已长足,丰饶遍野。
植物学家们把越橘与以下植物归为一类:蔓越莓(含沼泽生与山生)、雪果、熊果、五月花、平铺白珠果、马醉木、桤木、月桂、杜鹃、北美杜鹃、杜香、马蹄草、王子松、水晶兰以及许多其他植物,统称为“杜鹃花科”,因其与“旧世界”中的杜鹃花科植物有诸多类似之处,又长在相似的区域,但我们这里并没有旧世界的杜鹃。如果第一个植物学家是美国人,那么极可能将其命名为“越橘科”,包含杜鹃花类。据说,这一属种是化石中发现的历史最悠久的植物种类之一,也可以说,将必定会是地球上存留至最后的。乔治·爱默生说,越橘属和杜鹃花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多汁的水果被花萼部分所包围”。
越橘属,植物学家们多用“Vaccinium”一词,我相信该词的词源是“bacca”或“berry”,即浆果,仿佛意味着越橘乃各色浆果之统领,倒也十分贴切,尽管词源的说法不一。“越橘”一词以及“蓝莓”一词,在英文中原指欧洲越橘,但新英格兰并无此品种,也指我们这儿虽有但不常见的笃斯“越橘”。越橘一词,据说来自撒克逊语的“heort-berg”或“heorot-berg”,意即“雄鹿的浆果”。“Hurts”是古英语中纹章用词,据柏利说,指“形似越橘的某些球体”。德国人则叫它“Heidel-beere”,即“欧石南果”。
“越橘”一词,“huckleberry”,最早由劳森于1709年使用,似乎是从“whortleberry”演化而来的美语词汇,指同属的水果,但多为英国的越橘品种。按字典的说法,浆果即“berry”一词源自撒克逊语中的“beria”,意为一粒葡萄或一串葡萄。在法文中,越橘名为“raisin des bois”,即“林间的葡萄”。显然,浆果一词在美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在我们这个国度,浆果种类之丰富,连我们自己都不能穷尽。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好像没怎么描写过草莓、越橘、瓜类等,因为他们那里没有。
英国人林德利在《植物学自然体系》中说,越橘“原产于北美,即使在北部高纬度也能发现繁茂的越橘;在欧洲则零星分散;在三文治群岛也并不少见。”或如乔治·爱默生所说,越橘“主要分布于温带或美国较暖区域的山中。在欧洲也能见到一些;在亚洲大陆和群岛,以及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群岛上也有分布。”他还说,“越橘和蔓越莓广布于北美大陆北部,正如欧石南遍布欧洲类似气候的区域;要论美丽和用途,与欧石南相比也毫不逊色。”
最终的布局是,新英格兰有十四种越橘属植物,其中十一种的浆果可吃,其中八种可以生吃,其中又有五种随处可见;即越橘、小蓝莓或宾夕法尼亚蓝莓、加拿大蓝莓(新英格兰北部)、第二种或普通矮丛蓝莓、高丛蓝莓或湿地蓝莓(更不用说某些季节和地域的蓝越橘了)。而我也记得洛顿和其他人都曾提到过,相对于我们的八种,英格兰只有两个品种可以生吃;即欧洲越橘和笃斯越橘,这两种在北美都有分布,后一种在怀特山脉的山顶十分常见;但在英国只有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才有。因此,相对于我们随处可见的五种,英国就只有一种了。概括来说,在洛顿描述的三十二种里,除上述二种以及另外四种之外,其余均是北美所独有的,且只有三四种在欧洲有分布。但我与几个英国人谈起这话题时,他们认为英国的越橘品种像我们这里一样多。那么,我不妨引用一段英国自己的权威专家的话,来描述英国仅有的两种可生吃的越橘的分布和价值,这段话此前无人引用过。
洛顿在谈及笃斯越橘时说,“味道不错,但不如欧洲越橘;多吃有时会导致眩晕和轻度头痛。”关于那里常见的欧洲越橘,他写道,“英国的乡间各处,从康瓦尔到凯斯尼斯,都能找到它的身影,东南部乡间分布最少,越往北则数量越多。”它“是一种外观优雅,结果子的植物。”其浆果“在英格兰北部和西部,可做果挞,或与奶油同食,也可做果酱;而在其他地区,则做成馅饼和布丁。”“孩子们很喜欢,不管是单独吃,还是与牛奶同食”,或是其他吃法。“味道微苦而清新。”
库尔曼在他的《林地、荒野与树篱》中写道:
行走在我们这里的高地与山区,旅人们很难不留意到那令人愉悦的小小灌木,那时时陪伴着他的旅伴……在地势较高、通风良好的地带,它长得最茂盛,只是这个国家最高的山峰对于这耐寒的小小登山者来说实在太高了些……
在约克郡以及北部大部分地区,有大量欧洲越橘在集市上出售,烤馅饼和布丁时常常掺入越橘,也可单独制成果酱……这野果的滋味要归功于清爽的空气,以及这场山中盛宴背后的美丽风景……
在它生长丰饶的区域,扑入眼帘最美的一幕,是一群野孩子们欢聚在一处,“摘越橘去”(因为集市中的大部分是孩子们采摘的);在那里,你可能会看见孩子们双膝没入交缠的树篱中,或是顺着裂开的岩石爬到结满浆果的凹陷处,他们晒黑了的小脸儿闪着健康的光,他们别致的衣服(或是没穿衣服)——星星点点明亮的红色、蓝色和白色四处泼洒着——在画家的眼中,与身后紫色、灰色、褐色的荒野形成鲜明的对照,交织在一起,直可入画。
权威们告诉我们,孩子们和其他人吃越橘,就像告诉我们鸟儿吃越橘一样。显而易见,当季的越橘不是“旧英格兰”人而是“新英格兰”人日常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倘若某年夏天没吃到越橘布丁,岂不十分乏味?葡萄干布丁对于英国人有多重要,越橘布丁对北美大陆的人们就有多重要。
可惜,新英格兰最早的植物学家之一,马纳赛·卡特勒博士对越橘却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说这是孩子们喜欢与牛奶同食的果子。他躲在孩子们身后,真是毫无感激之心!我敢断言,他和别的有身份的人一样,整个夏天没少吃越橘馅饼和越橘布丁。他完全可以把拇指伸进布丁里,嘬出一粒越橘,一边唱着“我这博士真不赖”,谁又会怪罪他呢。大概是被太多的英国书引入歧途了,当然,在他那个时代,也可能白人还没发现越橘有那么多用途。
在英国,欧洲越橘虽依然广为生长,但早先一定远比现在更为丰饶。有植物学家说,“倘无外力干扰,这树种足以占领整个英国,与欧石南、红莓苔子(在我们这儿的怀特山脉也有)一道,构成地表的自然植被。”越橘所属的佳露果属,不在英国生长,在美国也不会太往北部绵延。由此或可断言,旧英格兰的品种要少于新英格兰。
以悬钩子为例,我们的覆盆子、黑莓、茅莓均与之归为同属。据洛顿的描述,相对于我们的八种,英国有五种土生品种。但这五种中,似乎只有两种算得上常见,而我们有四种,既常见又美味。英国人库尔曼谈起英国最好的品种,也就是我们这儿也培植的英格兰覆盆子时说,“这种野果分布不够广,结果不够多,因此是微不足道的。”他对野果的普遍态度也是如此。野蔷薇果和山楂在英国远比在这里更重要,在这儿它们几乎默默无闻。
我下面要说的话,是想提醒我们要心满意足,要感激自然的馈赠。
要知道,英国比这里的纬度更高,植被也比此地更为偏北,我们的高山灌木在英国是长在平原上的;而他们的两种越橘,就几乎相当于我们的高山灌木或极北的植物了。
在此地的林间,你若细看,总能在脚下发现蓝莓或越橘的灌木,尽管可能十分弱小又光秃秃的,但它们就像最有耐力的土著印第安人,准备在下一场植物竞选中冲上巅峰,随时为群山换上新的衣裳,人类已令这山荒芜了太久,该为依赖它的人和各种动物准备食物了。哪怕森林被砍光了也不必担心;大自然似乎很久以前就预料到这一紧急状况并做了充分准备,连砍伐到长出新苗这中间的过渡期都不会是荒芜的。她不仅立即治疗伤口,还额外补偿我们的损失,捧出森林中原本没有的果实令我们耳目一新。据说,檀香木会用香气萦绕砍掉它的伐木人,同样,自然回馈那些令她撂荒的手的,是这出人意料的果实。
每年,我只消记得哪里的树林被砍伐了,且时间已足够长,就自然知道该去哪里采野果。每百年必有一次,这灌木在森林的领地上等待时机。当农夫除草烧荒以防野草漫生或孩子们来捣乱,越橘就会在那里涌出,新鲜的蓝莓枝将土地染成深红。我们所有的山都是或曾经是越橘山,包括波士顿三山,以及邦克山等。我母亲记得,有一女子还曾在如今洛瓦尔博士的教堂所在地采过越橘。
一言以蔽之,在北部各州和英属美洲,越橘灌木是大森林消失后的微型树林,森林一旦被砍伐,越橘即现身了,并越过原先的疆界向北扩展。越橘家族中凡结浆果的小灌木,比如红莓苔子、欧洲越橘、蔓越莓,统统被格陵兰岛的爱斯基摩人称为“莓草”;克兰茨说,格陵兰岛人用莓草与草皮、泥土混合,盖在冬天的屋顶上。他们还烧莓草取暖,听说本地还有人发明了一种机器,砍下越橘灌木用作烧柴。
越橘家族分布如此之广,对土壤和光照几乎毫不挑剔,颇不同寻常,几乎海拔每高一千英尺,就能找到一个新品种。我所描述之种种,在每一种土壤、每一地域都长得枝繁叶茂。在湿地中有高丛蓝莓;在几乎所有原野和山丘,都有第二种矮丛蓝莓和越橘;宾夕法尼亚蓝莓和加拿大蓝莓则尤其会出现在凉爽通风处,如林间、丘陵和山中的开阔地带;而且,还有两种只在我们这儿最高山峰上生长的品种。于是,从最低洼的山谷到最高的山顶,遍布着越橘的身影,新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漫山遍野都能见到这小小的灌木林。
哪怕附近只有一种越橘,也是这同样的长法。本地凡有灌木生长之区域,即可能有某种越橘。洛顿在书里说,这类植物“需要泥炭土或其他黏性土”,但越橘似乎并非如此。它在此地最高的山上也能生长;多岩或贫瘠的草场也不在话下;它也长在此地的沙土里,直立在纯粹的沙子中;在最肥沃、最坚实的土壤中,它也同样长得茂盛。还有一种,专门在颤颤巍巍的沼泽里生长,下面几乎难说是有土的,更不消说另一种不太好吃的品种,多毛越橘,也能在那儿找到,断断续续地穿过我们的树林。而另一与众不同的品种,蓝越橘,则属于潮湿的树林和灌木丛。
大自然可谓煞费苦心,为鸟儿、四足动物和人类捧出了美味的浆果,随便在哪里都能巧遇,味道随土壤和气候略有不同。玉米、土豆、苹果和梨的品种更为有限,但我们却能登上华盛顿山脉的顶峰,采下满满一篮子的越橘。所有熟悉的灌木几乎都在脚下,其中不乏与格陵兰岛同种的,而下山回家时,又能在湿地中采到另一品种,那可是格陵兰岛人做梦也不曾见过的。
令我赞不绝口的浆果似乎集中在一个区域,大多与过去的印第安阿尔冈昆族人居住地接壤,这一区域包含现在的东部、中部、西北部各州,以及加拿大,环绕着易洛魁族居住区即现在的纽约。这想必是阿尔冈昆族和易洛魁族的小小浆果。
当然,我们对野果的描述远远不及印第安人那样多,越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印第安人不仅教会了我们种玉米,也让我们认识了越橘,并教会我们如何将其烤干以备过冬。要不是印第安人示范给我们看,我们恐怕要犹豫不决,不敢品尝某些品种,而印第安人凭借古老的经验,知道它们不仅无害,甚至有益。在缅因州,我曾跟在一个印第安人身后,看他吃掉某些我此前不知道还能吃的品种,我自己的可食用浆果名录上,也因此又添加了几种。
为了让你相信印第安人对越橘的广泛应用,下面,我将大量引述旅行者的亲眼所见,并尽可能遵循年份的顺序;因为只有耐心听了在不同年份、在彼此相距甚远的地区,反复出现并互为佐证的描述后,才能找出真相。
印第安人在新鲜浆果成熟的当季是如何使用它们的呢?这一点,探险者们几乎没有任何描述,大概不过是从手到口,无须多言,而这恰恰是对他们最重要的用途。虽说有大量的配方和菜谱,但一旦桌上摆好了鲜果或是果挞,不必多话了,赶快吃罢。因此几乎找不到任何印第安人采越橘的描述,虽然他们为此有六个星期的假期,也许还在越橘地里露营呢。
让我用足够久远的记载告诉各位权威专家,印第安人绝不是从白人这里学会如何把浆果派上用场的。
1615年,魁北克的创建者查博林前往渥太华去观察地形,并记录阿尔冈昆族人的风俗,在去往淡水区即休伦湖的路上,他看见土著人忙着采摘一种小浆果,并将其烤干以备冬天之用,他把这小浆果叫作小蓝果,还有覆盆子;前者就是那一带常见的蓝莓,有人认为那就是我们这里的早熟低丛蓝莓的一种;而在湖边,他观察到土著人把玉米捣碎、筛细后拌入煮熟的红豆泥里制成糕饼,有时会加入干燥的蓝莓和覆盆子。这比清教徒横渡大西洋要早五年,据我所知,这也是关于越橘糕的最早描述。
1624年,方济会的修道士加博瑞尔·萨迦德曾去过休伦族的居住地,他写道,“蓝莓的数量众多,休伦族人独独称其为‘欧罕塔克’,而其他小果子都一概统称为‘哈黑恰’,土著人将其定期干燥以备过冬,就像我们在阳光下晒干梅子一样,这小小干果是病人的牙祭,也能给稀粥调味,做成一种梅子粥,还能放进在炭火余烬中烤熟的小面包和糕饼里。”据他记载,休伦族人在面包中掺入的不止有蓝莓和覆盆子,还有草莓、野桑葚以及其他绿色小干果。的确,早期法国探险家们没少提到土著人采摘蓝莓,那是他们一项日常的、重要的收成。
居住在魁北克的加拿大耶稣会会士乐·居恩在1639年的《关联》中写道,土著人中“有些人见这里到处是小蓝莓,觉得仿佛找到了天堂。”
罗杰·威廉姆斯对印第安人十分熟稔,在他1643年出版的关于当地印第安人的描述中,他告诉我们,“撒塔什就是土著人烘干的这些加仑子(葡萄和越橘),可保存一整年,他们将其打成粉末,掺入烘干的餐食里,做成一道好吃的菜,他们称之为撒塔西格,对他们来说十分香甜,就像英国人觉得梅子香草蛋糕十分香甜一样。”
但纳萨尼尔·莫顿在他1669年出版的《新英格兰回忆录》中写道,1636年,一个皈依基督教的那拉干赛族印第安人奥德海姆去世了,白人们前来为他吊唁,席间发现,“煮熟的板栗就是他们的白面包,为使宴席丰盛,他们学着英国人的做法,变着花样,用打碎的玉米做布丁,里面掺入不少黑莓,有点像加仑子,”毫无疑问这就是越橘了。这仿佛暗示着印第安人在模仿英国人,或者说,摆在客人面前的佳肴是印第安人很不习惯也并非日常的,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是白人模仿了印第安人。
约翰·乔瑟林在他1672年出版的《新英格兰珍稀之物》中的水果一节中写道,“形似铃铛的小浆果,有两种,黑色和天空色,而后者更常见……印第安人在太阳下将其晒干,以蒲式耳为单位卖给英国人,英国人则用它来代替加仑子,放入布丁里,或煮或烤,也用于熬粥。”
我听说过的最大的越橘盛会是车其上尉提到的,据说,1676年夏,他在追赶菲利普国王的途中,遇到一大群印第安人,多为女子,正在现今的新柏得福德附近的平原上采越橘。被车其上尉杀死或投入监狱的有66人,那些女子仓皇逃跑,篮子和越橘撒了一地。印第安女子告诉他,她们的丈夫和兄弟们共一百人,与她们在附近的雪松湿地约会后,留下她们在此地采越橘,男人们前往斯冈提科特山脊去猎杀牲畜和马匹,以提供更充足的食物。
1689年,拉·宏顿在描写大湖区时,重复了先前许多法国旅行者关于印第安人晒干蓝莓以贮存的说法。他写道,“北方土著人夏天获得了蓝莓大丰收,一旦冬季狩猎失败,这丰厚的资源则显得尤为珍贵。”印第安人由此显示出的未雨绸缪、节俭以备不时之需的品质,看来远超我们通常的预期。
1691年,拉舍尔神父在编纂《阿贝内基语词典》的过程中提到,他们用以形容蓝莓的词汇是:新鲜,Satar;干燥,Sakisatar——他们命名七月的词,意即“蓝莓熟了的时节”。这体现出蓝莓对于他们的重要程度。
1697年,亨内平神父写道,在圣安东尼大瀑布附近俘获他的诺多维西族人吃用蓝莓调味的野生稻米,“他们夏天将其在太阳下晒干,吃起来像考林斯那儿的葡萄干一样美味”,那是指进口的加仑子。
英国人约翰·劳森在1709年出版的《卡罗来纳行记》中这样描写北卡罗来纳,“这一区域的越橘或蓝莓有四种……第一种与遍布英国北部的蓝莓同种……第二种长在小灌木上,”果实比前者大些。第三种三四英尺高,长在低地上。“第四种长在树上,约十至十二英尺高,粗细如人手臂;见于低地与溪水流经处……印第安人大桶大桶地采摘,在草垫上晒干,用以做成梅子面包和许多别的吃食。”在我的记忆中,他是第一个使用“越橘”一词的写作者。
1743年,著名植物学家约翰·巴特罗姆穿过宾夕法尼亚和纽约当时的荒野,行至易洛魁和安大略湖,他描述在返回宾夕法尼亚的途中“(在宾夕法尼亚)发现一印第安女子正在晒越橘。她先在地上支起四个分叉的树枝,约三四英尺高,再在上面铺些交叉的树枝,再覆盖上我们常见的草茎,然后把浆果铺在上面,就像炉子上铺层毛皮毡子再撒上麦芽。在下面生起火,冒着烟,她的一个孩子在照管着。”
1748—1749年,卡尔姆在这一带旅行时,曾这样描写,“我在易洛魁族人居住地带旅行时,每当他们想款待我时,就主动给我吃一种新鲜的烤玉米饼,椭圆形,里面掺着干越橘,细细密密,就像葡萄干布丁。”
莫拉维亚传教士海克威尔顿上个世纪末大半生都生活在特拉维尔族人中间,他说特拉维尔人在直径六英寸、厚一英寸的面包中掺入“青绿或干燥的越橘,但未经煮熟”。
1805年,路易斯和克拉克发现,落基山脉以西的印第安人广泛使用干燥的浆果。
最后,欧文在1852年出版的《威斯康星、爱荷华、明尼苏达地理探秘》一书中写道,“宾夕法尼亚蓝莓(我们的早熟矮丛蓝莓)。圣克罗依河上游两岸的荒地。这是常见的越橘,具有班克松的特有生长属性,在沙脊之上,一片翠绿的低矮灌木丛,其果实之茂盛,未有能及之者。印第安人大量采集,烟熏令其干燥,在这种形态下成为一种可口的食物。”
可见,遍布北美的印第安人,从尚无史载的年月直至今日,一年四季对越橘应用范围之广、方法之多,都远超我们,而越橘对他们的重要性,也远超于对我们。
以上记述似乎说明,印第安人普遍将干浆果用于制作糕饼,以及越橘粥和布丁。用印第安饭食与越橘制成的,我们称之为越橘糕的东西,显然是土著人最主要的糕饼,尽管他们也把别的浆果或水果作此用途,还常放入些我们的味觉恐怕不太适应的东西,不过我从未听说他们放入苏打、珍珠灰和明矾。而我们呢,却没有一种能代表整个民族的糕饼,像越橘糕一样,在这个长满了玉米和越橘的国度,就地取材,俯拾皆是。远在我们的祖先听闻印第安玉米和印第安越橘之前,印第安人早已独享其乐,倘若一千年前你曾来到这里,不论是在康涅狄格还是波托马可河,尼亚加拉还是渥太华再到密西西比,他们请你吃的,会是一模一样的越橘糕。
楠塔基特族最后一位印第安人几年前去世了,我曾见过一幅他的肖像,画中人手提装满越橘的篮子,仿佛预示着离世前最后的劳作,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我相信,自己的寿命绝不会长过最后一枚越橘。
1789年,特纳被印第安人俘虏,此后大半生都过着印第安人的生活,他给至少五种越橘起了齐佩瓦语名称。他称蓝莓的单数为meen,复数为meenun,并说“凡称水果之词,必有这一词根,”也即后缀音节。于是,在齐佩瓦族人中间,蓝莓似乎就成了最典型的浆果,或称浆果之王,就像在我们中间一样。
想来,植物学家们倘能最大限度还原这无数越橘品种的印第安语名字,该多么好,岂不比目前使用的几个捉襟见肘的希腊语、拉丁语和英语名字好多了么。既可作学名,亦可为俗称。研究美洲特有的越橘品种,却采用大西洋另一侧的视角,恐非最佳。而拉丁文中的Vaccinium一词,所指到底是花是果,也一直并无定论。
植物学家们一旦相信某植物来自尊贵家族,就总不免要回溯到艾达山。托尼福特毫不含糊地将其命名为“艾达山之藤”,可谓古色古香。常见的英国覆盆子也被叫作艾达山之荆棘,源自古希腊语。事实上,蓝莓与覆盆子都喜在开阔通风的地带生长,在丘陵或山坡上,我倾向于相信,与其至少“类似”的植物,生长在艾达山上。但蒙德诺克山并不比艾达山逊色,甚至更适合蓝莓生长,尽管蒙德诺克是“坏石头”之意。最糟糕的石头却是诗人最好的素材。不妨用西方的确定性来交换东方的不确定性吧。
我们北方各州虽然也出产野生李子、不能入口的沙果、可口的葡萄以及多种味道尚可的坚果;但我相信,各色浆果才是我们的野果,也唯有这些浆果方能与赫赫有名的热带水果相媲美,当然我不会用我的野果去交换热带水果;因为,要交换的岂止是满满一船能吃能卖的果子,更是采摘野果的乐趣,这一点万万不能忽略。
跟越橘树相比,梨树又有何出奇?为培植梨树,园艺师们大费周章,繁冗的劳作之后,谁家一年能种出或买下一桶梨?相对来说,梨子的消费量微不足道。我一整年尝的梨子不足六个,我怀疑大多数人吃的还没我多。(这一句是在邻居的梨园结果之前写的,如今他总是用梨子把我和别人的口袋都塞得满满当当。)大自然却在我们的餐桌上堆满了浆果,至少六个星期。的确,苹果树不如越橘树重要。本镇一家人一年吃掉的苹果兴许还不到一桶。对于男人、女人、小孩甚至鸟儿来说,远远比不上能吃至少一个月的越橘。即便是橙子、柠檬、坚果、葡萄干、无花果、温柏等果树,都远不如越橘来得重要。
倘以金钱衡量,越橘也并非无利可图。据说,1856年,埃什比的某些居民曾靠卖越橘获利两千美元。
五六月间,丘陵和原野被越橘家族这铃铛形的美丽小花装点着,花朵多是低垂着,把泥土晕染得深红或粉红,四周回荡着昆虫的嗡嗡声,每一朵花都是一枚越橘的前身,而越橘是这土壤能生长出来的最为自然、健康、美味的果实。这是越橘家族开出的花,而越橘是此地数量最多的浆果;那么,这就是承诺结出越橘的花朵!越橘树在这一带是野生的,健康丰饶、自由自在、香气扑鼻。但人类这愚蠢的恶魔,却终其一生都一心扑在种烟草上,还发明了奴隶制度,以及服务于此目的的一千种罪孽,无穷无尽的痛苦和非人道做法,把烟草而不是越橘当作主要产品。烟圈儿在这片土地冉冉上升,是此地居民膜拜他们的上帝时点燃的独一无二的香。我们既已沦落至此,又何必区分基督徒和穆斯林?几乎每一种利益,包括鳕鱼和鲭鱼都能在法庭上得到保护,但越橘却不能。最初发现和探索这片土地的人让越橘为人所知,可惜后来者却对它不管不顾。
蓝莓与越橘,如此简单健康又随处可见的果实,与人类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很难想象,哪一处乡间没有这种浆果,而人还能像鸟儿一样在那里生活。这浆果如今依然漫山遍野,跟红皮肤的人在此地生活时并无二致。这难道不是最主要的野果吗?
唯此季节,浆果方丰盛如许,此中有何深意?大自然尽力喂养她的孩子,这一窝羽翼丰满的鸟儿如今有了足够的吃食。每一株灌木,每一根藤蔓都毫不吝惜,给远行的人捧出了健康美味的食粮。人无须额外绕路去尽可能采到更多的、各种各样、质地不同的浆果,而只需沿着自己的旅途,随兴所至,高山或低谷,林间或空地,浆果都应有尽有:各种颜色和味道的越橘几乎随处可见,行至潮湿地段,多能寻见第二种矮丛蓝莓,穿过湿地时,又常见酸度适口的高丛蓝莓,而几乎每经过一片平坦的沙地、河滩及石堆,都会见到至少两种矮丛蓝莓。
人与自然的终极纽带就是这样,人也像动物一样,边走边摘果子吃。原野和山丘就如同永恒铺开的餐桌。各色各样、质地各异的健康饮品、甜汁和佳酿,在无数浆果的果皮之下,盛得满满的,随时供动物们提神解渴,在每个转弯处一饮而尽。这慷慨的馈赠,与其说是给我们食物,还不如说是与我们交朋友,大自然盛情邀请我们和她一同野餐。我们一边摘果子吃,一边铭记自然的恩典。这是一种圣礼,一种圣餐——这并非“禁果”,并没有蛇诱惑我们去吃。那清爽纯净的味道让我们懂得,自己与自然息息相关,我们欣然成为她的座上宾,享受她的善意与呵护。
此刻,我爬上这附近的一座山,放眼四望,只见越橘和蓝莓被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腰,这果实仿佛最适合生在奥林波斯山或是其他离天堂最近的山上。起初你还未意识到,在你萌生这一想法的时刻,身处的就是奥林波斯山,而吃着这浆果的你,就是神。在这绝无仅有的人类得以称王的时刻,何必要放弃这王冠?这干燥草场上长满了浆果,它们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胃口,而是像某个想法渗透进脑中那般简单和自然,仿佛它们本身就是思想的食粮,干燥结晶之后,此时正滋养着人的大脑。
有时,越橘会格外丰饶,以弥补前一年的匮乏。记忆中的某些季节,当天气较为湿润,浆果便长足了个头儿,将群山覆盖成黑压压的一片。各种浆果无穷无尽,哪怕所有动物都来吃也是吃不尽的。在某个这样的年份,库纳特姆山的一面山坡上高高低低长着五六种浆果。起初,你若在低处的荫蔽中搜寻,会发现大簇大簇的最早茬的蓝莓,淡蓝色,依然新鲜——这最接近奥林山神的水果——味道精致,果皮薄嫩,入口清冽;接着,上面紧挨的一层,是更为浓密的灌木丛,那是第二类矮丛蓝莓中的几种,甜美又结实;再上面一层,是硕大的蓝越橘和黑越橘,质地各异;再上面则是恣意生长的矮丛黑莓,果实黑亮如花环,压弯了灌木丛,又聚集成团,轻轻抖动——而高丛黑莓遍地皆是,刚刚开始成熟,高出其他一切植株。于是,浆果们一簇簇轻盈地挂在那里,彼此有枝叶隔开,得以通风和保鲜;而你轻巧地走过这灌木丛,摘下的想必只是最精美的高丛黑莓,不管你的拇指有多大,它就像你的拇指尖大小,你正东一串、西一捧地摘下各色越橘,却没想到那美味清凉、开蓝花的品种,正被脚踩着迸裂开来。我曾在这种情形下拨开灌木丛,发现了很多人一生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的品种。每向前走一步,每一丛、每一株灌木都似乎比先前的更黝黑丰满,最终,越橘们长得饱满而硕大,几乎跟黑莓不相上下,你于是在此地留下标记,明年必要再次到访。
果实如此丰盛,却不见鸟兽来食——只有蚂蚁和越橘虫而已。草场上的母牛们对这浆果毫无兴趣,漠然无视地走过,这似乎是我们的幸运。看不出这浆果对鸟儿和四足动物有何用处,它如此丰足,我们无须想念,而我们寻觅时,它也没有义务必定前来。然而,这浆果对于鸟兽其实比对我们重要得多。知更鸟啄越橘时,不像它啄我们最爱的樱桃树那么引人注意,而狐狸也早已造访了这原野,只不过我们不在场罢了。
有一次,我将越橘灌木枝抱了满怀,放在小船上,摇橹归家的途中,同行的两位女士从这捆灌木枝上摘下了足足三品脱的浆果,一路不断把摘光了的枝条扔进河水里。
即便是寻常年份,浆果相对来说不那么丰饶时,有时也能在本镇一些较偏僻、人不常去的地方发现它们的踪迹,颇有些出乎意料,比如某个粗心大意的农夫家,在房子附近或院墙之间的土壤似乎比我住的地方更肥沃。每一株灌木、每一根藤蔓都结出了果子。路两边俨然就是果园。那里的泥土中充盈着黑莓、越橘和糙莓,新鲜又丰足——毫无干旱的迹象,也无一丝路人采摘的痕迹。在岩石上方,叶子下面,亮晶晶的黑色浆果探出头来,朝着我张望。难道这岩石能贮存水分吗?竟然无人来摘下这果子吗?我仿佛是信步走入了一片更为富饶之地,内陆的伊甸园。这便是传说中的极乐山了。这是一片流淌着牛奶和越橘的土地,只是人们还未把浆果放入牛奶中而已。在这里,草木永不枯萎,露珠永不干涸。我不禁扪心自问,此地的居民究竟何德何能,得到上天如此的眷顾?
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写道,“农夫们啊,但凡他们知晓自己的欣悦,该是多么幸运!”
要把孩子们引到原野和森林,浆果就越发功不可没。采浆果的季节是极受重视的,早些年,学校甚至专门为此放假,许多稚嫩的小手忙着采摘这小小的浆果。虽然收获满满,却没人觉得是什么苦差事,反而是快乐的消遣。八月一日,也是新英格兰的西印度群岛解放纪念日。
这季节,女人和小孩们虽然从没为别的活计去过远方的山野和湿地,此刻却手持着各种家伙什儿,急急忙忙出发了。冬天,伐木人去湿地寻找薪柴;夏天,他的妻子和孩子们又去那儿采浆果了。此时你方能辨别得出,谁才是真正的乡间女子,她不去海滩度假,更喜与各色浆果与坚果交谈,她是田野中那个身姿矫健,双目散发着野性之光的女子。
现在,不妨坐上干草马车,去往那“得见一切”的泽卡赖亚降落的极乐世界吧,别告诉别人,这干草车没有弹簧——对于坐在马车底部的敏感神经以及装得满满的桶,未尝不是种折磨;但这种旅行最适合交谈,一路上的颠簸将人的注意力从马车本身的缺陷转移开了,也让交谈中偶尔的沉默变得不那么难堪——我们去看新的风景,比浆果本身更为难忘;而在经验丰富的散步者看来,那些半掩在灌木丛中的零星小聚,才最为有趣和新奇。天气太热时,男孩子们把灌木砍成几截,扛到荫凉处,女孩子们就能把浆果轻而易举地摘下来了。但这方法未免太懒惰又缺乏远见,何况还破坏了美丽的山景。还有很多原本不在计划中的活动。你若喜欢音乐,也许能听到此前从未听到过的牛铃,甚至还有突如其来的雷阵雨,令人要么赶紧抱头鼠窜,要么被淋成落汤鸡。
一旦学会了采越橘,我便没少在越橘地里消磨时光。虽没靠此付过学费或置办衣服,但越橘地却是我上过的最好学校,无须付费而另有馈赠。希欧多尔·帕克并不是唯一一个靠摘越橘来受教育的新英格兰男孩,尽管他后来也许没能进入哈佛大学或任何一所远离越橘地的学校。越橘地本身不就是大学吗?在那里,你能学到永恒的法律、医学和神学,不是在斯道瑞教授、瓦伦教授和威尔教授的课堂上,而是从比他们要智慧得多的教授那里。何必要急匆匆离开越橘地赶往大学校园呢?
古代散居荒野、远离市镇的人们在采纳城里人普遍接受的教育和准则方面远远落后,因而被蔑称为“野蛮人”,同样,我们生活在长满越橘的草场上,这草场就是我们的荒野,我们接受起大城镇的规则来也似乎是缓慢的,偶尔也可能被称为“越橘人”。但最糟糕的是,城镇的使者们来到这里,并非为了拯救我们,而是冲着越橘而来。
孩提时某些夏末的上午——比如母亲要请某位缝制长袍的人来晚餐,决定做越橘布丁时——我,那时还是个十岁的男孩,会被大人差遣着去家附近的山上采越橘。我终于有了好借口,可以把书本扔到一边了。不管附近山上的浆果何等稀少,我都一定能在十一点之前采到做越橘布丁所需的刚刚好的数量——并且全是熟透了的,为此我把其中一些翻来覆去检查三遍以确保不是半熟。我给自己定的规矩是,在手里的盘子装满之前,不许吃一粒,因为采浆果的意义比吃浆果丰富得多。家人们等来的只是布丁,而我获得的,却是整个上午的户外时光,这才是更大的事儿——何况我还为这布丁攒足了胃口。他们吃到的是布丁里的越橘,而我吃到的,是没有被放入布丁里的、更香甜的越橘。
有时和同伴一起采越橘时,他们常常带来些奇形怪状的碟子,我总是好奇,想看看浆果在这样的容器里如何得到安置。有人还曾带一只咖啡壶来到越橘地里,这容器至少有一个优点,如果哪个贪吃的男孩在回家的路上忍不住吃掉了一两把,他只需盖上壶盖,用力摇几下,立即就又显得满了。我看见过这种小把戏,尤其是当我们去离家远些的地方采越橘时,比如荷兰屋那么远。任何容器,大概只要侧面有足够的空隙,都能如法炮制。那时的美国是年轻的,如今虽已露出老态,但行事原则与动机与当初并无二致,只是又用在了别的事上。有时,就在快要抵达某个地点时,每一个男孩都会抢着冲到山坡上,匆忙指定一处,嚷道,“这是我的地盘,”以此封疆划界,而另一个男孩也嚷道,“那是我的地盘,”诸如此类;这规则被用到了越橘地里,竟然被看作个好规矩。而我们从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手里得到的地盘,不也是基于类似的法规吗?
有一次,我遇到一家人——父亲、母亲和孩子们——对越橘地肆意毁坏。他们边走边砍断越橘树,用篮子的边缘撞击越橘,直到篮子里装得满满当当,有熟透了的,也有青涩的,还有树枝和树叶等;他们就这样像野人一样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清楚地记得,等我又长大些后,常常在放学后提着一只小桶,怀揣自由之心与探险精神,穿过原野,去往远处的山丘或湿地,直到今天,我也绝不会用这段经历交换其他任何形式的学习,哪怕是游遍世界也不行,因为它对我人生境界的拓展是无可比拟的。那种释放与成长——才是一切栽培真正力图呵护的果实。我忽然对书本有了更好的领悟,比一直孜孜苦读要更加深刻透彻。我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学堂,对一切值得的事物绝不可能视而不见或听而不闻,更不可能一无所获,因学习的养分自己来到我身边。这样的经历反复出现,是我最终去上学或读书的首要动力。
然而,唉,我们却堕落了!听说,摘越橘的人们被命令离开越橘地,有人甚至竖起个桩子,上面赫然写着“禁止采摘”。乡间的荣耀在消逝!我不想责怪任何人,但所有人——都应为我们整体的命运感到哀愁。我们有幸在此之前生活过,应该心怀感激。乡间生活的价值沦为何物——如果你只能去市集上买越橘?如今一切变成了这样,肉铺的屠夫用马车把越橘运来。何以沦落至此,这与刽子手来主持婚礼又有何异?莫非这就是文明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将越橘降格为牛排的附庸;扔掉五分之四的越橘,甚至完全废弃了采越橘,只留下一块布丁,因为它是牛排最合适的佐餐甜点。你们知道,煎一块牛排意味着什么。首先要把辛苦干活、伴你很久的那只牛的头砍掉,或者在它逃跑时割下它身上的一块肉,用阿比西尼亚人的做法,然后等待下一只牛长大。屠夫肉铺门口的招牌上,如今用粉笔写着“供应牛头和越橘。”
我怀疑,当人口越多且垄断越强,英格兰以及欧洲大陆的居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失去了自然赋予的权利。在文明袭来之前,地球上的野果消失了,或者说,只有在市集上还能找到其皮囊。整个乡间已沦落为一个大集镇,住满了平庸失败的人,果实中仅存的是零星的野蔷薇果和山楂。
当每一片越橘地都成了私人财产,乡村的意味即荡然无存了。在公路上,每经过一片这样的田野,我的心就沉沉下坠。大地上的枯萎,我又目睹了一种。自然在那里变得面目模糊。我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样可憎的地方。能让自然的美丽面孔发生这样严重的变形,这也算登峰造极了。此后我再也不愿回想起那地方,那将美丽香甜的浆果转换成钱的地方,那玷污了越橘的地方。的确,我们有权利把浆果变成私有财产,就如同把树木和野草变成私有财产;这并不比上千种风俗允许的其他事情更糟糕;但这恰恰是最糟糕的一点,因为它仅仅说明其他的事情是多么坏,我们的文明和劳动分工自然而然引出了何种趋势。
如今的规则是这样的,A专门采越橘,他租用了B的田地,正在地里采越橘,这品种名为“马耙”,享受专利保护。C是专业厨师,正把这其中某些浆果制成的布丁煮沸,而D是个教授,也是待会儿要享用这布丁的人,此刻正在书房里写一本书——当然是一本关于越橘的书。这一切的恶果将很快从这本书里显现,而这本书正是这越橘地的最终成果。它将毫无价值。它将没有一点一滴书中所写的越橘的品性,读这本书只会令人身心困乏倦怠。我要提倡另一种全然不同的分工——应该鼓励D教授在书房和越橘地之间自由分配时间。
此类例子中最令我遗憾的是,它造成了“己所不喜,亦不许他人为之”的后果;当人被排除在“去田野里摘越橘”之外,也就被排除在了采集健康、欢乐、启迪,以及其他上百种比浆果更为精致尊贵的果实之外,而这些果实我们既无法收集,也不该自己收集,更无法带到市场上,因为它们并无市场,只能在灌木上白白腐烂。于是,我们与自然之间原本单纯健康的关系,又一次遭到了打击。近来总有些人,口袋里装满多姿多彩的无用之物,手上敲击着喑哑之钟,他们的借口令我完全不得要领。但凡浆果对于前来寻它的人们是免费的,它就是美丽的,尽管也许个头不起眼儿,果子也稀疏零星;但你若告诉我这片湿地是某人租下来的,我就一眼也不想看了。我们就这样把浆果交给了那些错误的人,即不懂得欣赏它的人。一旦没人付钱,他们就立即停止摘浆果,这就是证明。对于浆果,他们唯一的兴趣就是卖了好赚钱。这就是我们社会的规则,它令我们妥协并允许浆果被贬低——被奴役,就像人类社会中的奴役一样。
于是,当人类第一次对草场上天生地长的果实宣称所有权时,我们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一丝鄙视,那些欢乐的采浆果聚会将不复存焉,且向我们投来一缕鄙夷的目光。倘若浆果可以决定自己的归属,想必会更愿意属于乘着干草马车来寻它的孩子吧,因为孩子们的目的最单纯,就是要玩得开心。
建成铁路后,这是不得不付出的一种代价。一切所谓的改善,不外乎都是把乡村变为城镇。我却看不清,这接连不断的丧失会以任何形式得到补偿。而如前所述,这又恰恰是我们很多体制的源头和基础。我这样说,并非在反对这一日益普及的惯常做法——也并非要表明我爱罗马胜过爱恺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