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组织工作纪事(1949.5—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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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1月24日 中共陕西省委下发《关于“三反”斗争的指示》,指出:“自从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整风指示之后,有许多县已经开始进行‘三反’斗争。但就整个进行的情况来看,斗争进展还是十分缓慢,有许多县还未开始。从各县的报告中看,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是普遍地严重地存在着并发展着。”该《指示》要求各级领导进一步增强对“三反”斗争的认识,带头自我检讨,热忱接受批评,积极引导启发群众进行检讨。《指示》对运动的下一步进展从时间、步骤上作了具体安排。

4月23日 陕西省编制委员会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会议通过的《陕西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党委人民团体员额编制草案》。《草案》称: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陕西省各部门编制包括陕西省人民政府及9个专区、95个县、2个县级市、2个直属区、797个区(内有5个区市)及税务、粮务、盐务、派出所均列入行政编制内,计编制员额为46280人。

5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报经西北局组织部批准,中共陕西省党校改名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1956年12月又改名为中共陕西省委初级党校)。

7月4日 中共陕西省委在给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三反”运动基本总结报告》中称: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省、地两级从去年12月中旬首先展开,县以三级干部会形式,于去年12月底及今年1月初相继开始,至5月已基本完成,仅余少数遗留问题,留作专案处理。这次运动中,全省查出大小贪污分子4万人,计军队系统1.5万人,地方2.5万人。贪污者中,百万元(旧币1万元相当于现在的1元)以下不以贪污分子论的占78.3%,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的占15.2%,“老虎”(千万元以上)占6.5%。报告说,全省的“三反”运动进行是健康的,成绩很大。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某些地方“打虎”中曾发生“逼供信”的错误及违反政策的现象。8日,“三反”、“五反”运动在陕西全省范围宣告结束。

7月10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全省整党工作于1953年的3、4月间全部完成。并确定自当年6月至1953年6月,在全省发展2.74万名新党员,其中,在全省机关干部中发展2100余名,在机关青年团及其他优秀分子中接收约20%的人入党;在产业职工中发展4800余名,在有党组织的工、矿企业中接收职工15%—20%的人入党,在没有党组织的工、矿企业中接收职工10%的人入党,在非产业工人中接收3%的人入党;在没有党组织的党员很少的乡,平均每乡发展5名新党员,共约发展党员1.95万名。

8月20日 中共陕西省委重新决定,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组成省政府党组,以马明方等7人组成党组干事会,马明方为书记,时逸之为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党组受省委领导,再以政法、财经、文教各委员会为单位,分设3个分党组,受省政府党组领导。

11月15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确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刘庚任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部长。

11月17日至26日 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西安召开,听取并审议通过马明方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两年来的工作成就和今后各项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省人民政府新的组成人员,主席赵寿山,副主席潘自力、张凤翙、韩兆鹗。

11月25日 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二届组成人员,常委23人,主席潘自力,副主席李合邦、韩兆鹗、孙蔚如。

12月20日至29日 中共陕西省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书记马明方讲话,潘自力作《关于整党建党和干部工作》的报告。会议集中讨论了整党、建党和干部工作,对工作中的成绩作了适当估计,并指出了整党建党中的一些偏向和缺点,批评了降低党员标准的现象与提拔干部问题上的保守观点,对今后的组织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会议印发《整党建党情况报告》、《干部工作报告》和《关于党代表大会与代表会议情况及今后意见》。

年底 全省有党员103575名、基层党支部5151个、干部1000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