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组织工作纪事(1949.5—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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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

1月20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撤销省委农村社教办公室;撤销城市“四清”工作团、队,并停止城市社教办公室对内对外办公。从此,全省城乡社教运动结束。

1月23日 西安地区“造反派”组织非法夺取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权,使机关陷于瘫痪。

1月24日 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月1日起,恢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原来的机构和职能。

1月25日 中共陕西省委机关和西安地区大专院校的“造反派”非法组成“夺权小组”,夺了省委书记处的领导权(之前,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的权已被夺),中共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受到迫害,第二书记李瑞山,书记处书记严克伦、章泽、舒同、肖纯被“勒令交待问题”,省委机关全部瘫痪。此后,夺权风蔓延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群组织相继陷于瘫痪。

1月 中共陕西省委在西安建国路73号办起一个所谓“监护管理所”。1968年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由省革命委员会政法组管理,改称“陕西省革命委员会监护管理所”。监管所从1967年3月到1975年4月先后“监护”55人。其中有西北局部长、省委书记、副省长以上干部28人,省级机关副厅局长级,西安市委书记、副市长级干部24人。陕西省委领导干部被“监护”的有第二书记赵守一,书记处书记严克伦、章泽、李启明。凡被“监护”的干部都按敌战矛盾对待,完全限制自由。

3月12日 在西安驻军支援无产阶级革命派统一指挥部的布置下,由8133部队派出57名干部和1个连队分别进驻省、市委办公厅、工交政治部及省、市各工业局等31个部门。分别建立省、市工业领导小组。

3月15日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陕西全省已陆续军事管制的单位共89个。其中仓库45个、监狱(所)2个、劳改场(厂)2个、银行10个、报社20个、广播电台3个、有线广播站2个以及西安铁路局、西安市邮电局、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厅、渭北煤炭工业公司等5个系统。

12月8日 陕西省支左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在已经建立革命委员会的单位革命委员会中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其任务是“组织学习毛主席著作,指导党的组织生活,处理党务等工作”。

12月19日至1968年3月15日 陕西省支左委员会举办省、市领导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为解放使用干部做准备。参加学习班的共有232人,占省市领导干部总数的46%。其中有省委第二书记李瑞山,书记处书记肖纯、严克伦,副省长惠世恭、秦仲方、张毅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