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组织史资料(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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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组织史资料(1993.6—1998.5)

综述

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中国共产党杨陵区委员会先后经历了第四、五届委员会任期,其间,中共杨陵区委1993年6月至1997年6月隶属中共咸阳市委领导,1997年6月至1998年5月隶属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领导,区委领导机构换届1次,区委书记更迭1人次。五年间,中共杨陵区委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杨陵的实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带领全区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全区各项事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年间,区委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明晰杨陵区经济发展思路,掌握全区经济工作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和实践。将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并按照区委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区级领导和部门包重点工程项目抓落实责任制,落实任务,参与实践。区委较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领其他五大班子成员共同抓经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抓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方方面面抓经济工作的合力。对区委决策的重大项目,组织力量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通报,保障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和经济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后,区委印发《关于贯彻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1994年,区委把经济工作摆在中心位置,常委会坚持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经济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经济工作情况,推动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12日,区委印发《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5年,区委坚持将关系经济发展的大事优先决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事项优先安排,与经济建设关系重大的任务优先完成,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优先解决的方针,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5月3日,区委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落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等措施推动全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全区乡镇企业本着充分利用资源、发挥优势的原则,在建材、造纸行业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围绕杨陵科研教学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科研成果搞开发、上项目,围绕流通和服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全面提高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效益。

1996年2月2日,中共杨陵区委召开四届三次全委会议,会议按照党的十四大及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杨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10年,杨陵区整体实现由传统的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跨越,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跨越,大力培植税源,提高经济发展的外向度,抓住扩大开放这个关键,以大开放促大发展,以大开发求大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世纪末和2010年,国民经济总产值分别达到506亿和15.8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6%和12%以上,工农业总产值分别达到7.8亿和22.5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0%和11%;财政总收入20世纪末达到3000万元,2010年再翻一番达到6000万元以上,人民生活水平“九五”提前两年达到小康目标,2010年使人民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国民经济总体水平进入全市中上等县区行列。会后区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关系全局的经济活动,由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及时调整思路,确定了一个重心,两个转变,三个重点,五个突破,二十八个重点建设项目,并将这28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解,实行区级领导和部门包项目抓落实责任制。区委在抓决策和落实的过程中,重视发挥区级五大家的积极作用,坚持定期召开六大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领导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经济形势,研究经济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了区级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997年,召开杨陵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措施,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六大家领导会议,讨论安排城市建设、财源建设、企业改制等方面工作。分析经济形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委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予以分解立项,确定了30个重点工程项目由区级领导和部门包项目抓落实。

1998年,中共杨陵区委抓住示范区启动建设和省委两个《决定》出台的大好机遇,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六大家领导联席会议,对全区经济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提出全年经济发展的目标,确定了配合示范区建设、抓好城市建设、财源建设、加快企业改制等19项重点工程项目,由区级领导包抓落实。4月16日区委印发了《关于放开搞活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乡村企业的政策规定》,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两个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剥离私营企业挂靠国有集体企业的《安排意见》,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开展区属企业改制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的发展。

五年间,中共杨陵区委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活动,安排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的系统理论学习。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安于现状,怕担风险的思想问题,教育干部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树立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精神。通过学习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解放,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94年,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重点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分六个专题进行了学习辅导。安排17名区级领导参加咸阳市委组织的理论学习,组织两期18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理论学习班,开展大会辅导8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2000余人次。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标准与形象”讨论活动,转变了观念,统一了思想。

1995年,组织开展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第三卷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编印了《可爱的杨陵》《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3月14日,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周三学习日制度的通知》,确定每周星期三下午为全区干部统一学习时间,全区干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将全区广大干部的学习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保障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年先后举办了2期12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的“杨陵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对“中特纲要”和《邓小平理论》一二三卷等内容作了系统辅导,全区掀起学习政策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的热潮。

1996年,开展科级干部“双学”活动,举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经济管理知识培训班5期,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部分企业厂长、经理287人进行了培训。重点抓好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和讲政治的深刻内涵,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增强了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先后分2批组织20名区级领导和有关单位领导干部赴张家港学习,开展“学习张家港,建设新杨陵”大讨论,结合实际、寻找差距、议定措施、激发干部群众用张家港精神加快杨陵发展的自觉性。

1997年,区委印发《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学习十五大精神的安排意见》《关于学习法律知识的安排意见》等文件。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坚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促进了干部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同时,突出重点,举办两期185名科级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开展党的十五大精神专题讲座、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年间,区委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中共杨陵区委按照抓基层、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党员教育、乡镇党委和村级组织整顿、企事业单位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对四乡一办党委班子进行整建,对后进支部进行了整顿。选派48名年轻后备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通过民主推荐,组织严格考察,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1994年4月26日,中共杨陵区委下发了关于《第二次选派机关干部下乡的通知》,选派20名机关干部分四个工作组下乡驻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促使其转化提升,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帮助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工作组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及时兑付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抓好以猕猴桃为主导的杂果基地和笼养鸡等多种经营骨干项目建设。在巩固提高12个小康村的基础上,全年新建成17个小康村。11月8日至9日,中共杨陵区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杨陵区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1995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工作,全年分两期抽调75名机关干部,对4个后进村和6个中等偏下村班子进行集中整建,调整126名村级干部,选配11名条件过硬的村党支部书记,确定了130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了270名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支部班子的素质明显增强。

1996年,建立健全了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廉政鉴定制度、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方案和党政干部任免工作条例等制度,对领导干部任用到离职实行全程管理,审核确定了110名科级后备干部,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对78个领导班子23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任用依据。开展第四批基层班子整建,选派16名干部组成四个工作组,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对四个村的支部班子进行了整建。1月15日,区委印发《1995—2000年杨陵区干部培训规划》,规划提出未来5年内,全区干部至少接受一次有关培训,科级干部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区乡一般干部及村级主要干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通过培训,全区干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预见性得到增强,为振兴和发展杨陵经济做出了贡献。2月26日,区委按照省委《双万工程》和市委《双千工程》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选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任职的意见》,从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20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下村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副职,驻村工作期限为3年。驻村干部主要负责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深入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为村经济发展选准路子,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所在村达到小康村的标准。区委建立健全了下派干部各项管理和激励制度,加强下派干部的管理,驻村下派干部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村民致富奔小康。4月4日,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党委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围绕全面加强乡镇党委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优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结构,开展乡镇干部队伍整顿,以“制定一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运行机制”为目标,组织开展乡镇党委整建工作。乡镇党委整建工作先从杨村乡开始试点,9月25日,区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乡镇党委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区乡镇党委的整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整建工作中,区委先后选派由5名正科级领导带队,15名干部分5个工作组进驻四乡一办开展党委班子整建工作。12月23日,区委印发《乡镇党委建设工作验收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委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有力确保乡镇党委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推动乡镇党委整建工作顺利开展。

1997年,区委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各级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省委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各项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抽调5名科级干部,16名一般干部下乡入村,深入企业挂职锻炼,帮助基层开展工作。组织力量对20个后进村支部班子进行了整改提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57个,对四个乡镇党委班子和22个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了考察和民主测评,提拔使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1998年1月15日,区委印发《杨陵区农村干部激励保障基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对农村离任和现任干部进行了调查,落实了相关待遇。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稳定村干部队伍,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月11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委印发《关于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转任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全区科级干部队伍的结构,提高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素质。4月7日,中共杨陵区委印发《关于宣传、文卫系统党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的通知》,将宣传、文卫系统(包括文教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局及其下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党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能划归区委组织部。宣传、文卫系统党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由区委常委会审批,副科级事业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由组织部审批宣传,文卫系统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进一步理顺关系,切实加强干部的管理。

五年间,中共杨陵区委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1993年8月,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月,杨陵区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对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三项任务进行全面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区委召开第9次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全区的反腐败工作,印发《区委常委廉洁自律的十条规定》《区政府抓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推动了全区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1994年3月10日,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保持并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区委制定印发《杨陵区党政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不断加强对科级领导的监督管理。1995年,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写了廉洁自律对照检查报告, 95名企业负责人和47名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了对照检查。坚持一亲自、两集中、三严格,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全年立案4件,结案3件,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996年,全区20名区级领导干部、154名科级干部、30名企业负责人都做了认真的廉洁自律书面对照检查。1997年,全区21名区级领导干部,183名科级干部, 165名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了检查汇报。清理不合理住房25套,全区共补交超面积购房款6.2万元。纪检监察部门全年立案13件,查结13件,对12名违纪干部作出严肃的处理,挽回经济损失13.31万元。推行农民负担审批制度和明白卡制度,减轻了农民负担。6月25日,区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区委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活动和新建装修办公楼,严禁借学习、考察用公款出境旅游和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有效制约了吃喝玩乐之风。针对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解决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等突出问题。1998年4月26日,区委制定《关于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严明纪律的规定》,规定企业主管局、企业、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的资产保全措施,切实加强企业资产管理,严禁借机隐匿或转移公有集体财产,变相变价突击处置财产,未实行产权改革之前,企业所有资产不允许擅自处理,保证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了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流失。

五年间,区委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在全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1995年,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2日,区委印发《1995—1999年爱国主义教育五年规划刚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全民为对象,以青少年为重点,以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形成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的良好社会风气。

1996年,在城区认真推行《杨陵区文明市民守则》和《杨陵区文明市民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文明大院、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市民的创建活动;在农村围绕致富奔小康,开展文明乡村、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在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开展各种创、选、评活动,全区建成三级文明单位61个,文明乡村17个,城乡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突出道德建设这个重点,广泛开展“三义”“三德”教育,重点在青少年中进行传统美德和思想道德教育,全区涌现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10月21日,区委印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全区干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2月20日,中共杨陵区委召开四届四次全委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杨陵区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杨陵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做到了两个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1997年,全面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完善一把手“两手抓”工作机制,对区内20多个省市级文明单位领导进行了集中培训。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三德”“三观”教育活动。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按照重在建设的方针,在城乡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街区、文明乡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全年新建成三级文明单位13个,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区70个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提高了全区精神文明创建的质量。

1995年3月,中共杨陵区委根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印发《关于实施区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保证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经过改革,党政机构从原来的37个减至20个,减少46%,行政编制从原来的262名减至210名,减少20%,人员减少29%;共理顺职能56条,下放转移职能71条,取消职能82条,审批区级机关单位“三定”方案32家。1995年10月,中共杨陵区委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制定了《杨陵区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对全区党政机关执行《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范围、方法等做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及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过渡考试,在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1996年11月6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咸阳市杨陵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区级机构和人员的管理。1998年4月27日,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杨陵区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参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乡镇“三定”方案,对乡镇干部进行了公务员过渡考试,根据实际成绩,实行竞争上岗,裁减富余人员,并对12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了异地交流,完成了全区4个乡镇的机构改革工作。同时,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加强基础组织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乡镇一级真正成为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务,有权威、高效率的基层政权组织。

1998年2月24至25日,中国共产党杨陵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总结了区四届委员会的工作,确定了未来5年杨陵的发展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了中共杨陵区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认为,区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团结奋斗,使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改革开放有了新的进展,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会议提出杨陵区未来五年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这一目标的思路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发展;放开搞活国有企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继续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坚持不懈地抓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的步伐。

1993年6月,中共杨陵区委下辖8个部门党委、5个乡(办)党委、5个党组、204个基层党(总)支部。共有党员2893名,其中女党员274名。1995年6月,撤销中共杨陵区经委委员会,成立中共杨陵区计划经济局委员会和中共杨陵区交通局总支委员会,1996年4月,杨陵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随后杨陵区人武部党委改由咸阳市军分区党委领导。1998年5月,中共杨陵区委机关设6个工作机构,2个直属事业机构,区委下辖7个部门党委,5个乡(办)党委,5个党组,197个基层党(总)支部,共有党员31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