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组织史资料(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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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共杨陵区委工作机构(1993.6—1998.5)

1993年6月,中共杨陵区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经济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局、老干部工作局、区级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党校、保密局等14个机构。

1993年6月,区级机关党委职能并入组织部,保留区级机关党委牌子。

1995年3月,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共咸阳市委批准,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政策研究室,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撤销经济部,组建农工部(与农村奔小康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撤销保密局,保留印章,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保留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划归宣传部;撤销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职能划归党校;撤销档案局,职能归档案馆(保留档案局印章,不挂牌子),档案馆改为区委直属事业机构,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地方志编纂职能;老干部工作局改为事业机构,归口组织部管理;信访改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1998年3月,撤销农工部,部分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至1998年5月,中共杨陵区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区级机关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5个工作机构,党校、档案馆2个直属事业机构,老干部工作局为区委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机构。

一 区委工作部门

办公室(保密局)

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省委、示范区党工委的各种文件、指示、决议、决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和区委领导掌握实情、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和审核以区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承担区委召开的主要会议的筹备;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管全区的保密工作;负责区委机关大院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内设秘书组、综合组、机要室。至1998年5月,编制18人,实有18人。

保密局与区委办公室一套人员,两个牌子。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保密局,保留印章,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主任 符孝亲(1993.6—1998.5)

副主任 高安让(1993.6—1996.3)

杨成国(1993.6—1996.3)

张新柱(1996.3—1998.3)

张宁刚(1996.3—1998.3)

蒋建奇(1998.3—1998.5)

组织部(区级机关党委)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审查、调配、管理、交流工作;负责干部的档案、工资、退休的审批和全区干部离休的报批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内设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至1998年5月,编制(含区级机关党委)11人,实有10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部长 朱林章(1993.6—1997.12)

杨艺园(1997.12—1998.5)

副部长 张建业(1993.6—1998.3)

任博(1997.2—1998.5)

罗蕴华(1998.3—1998.5)

机关党委书记 张建业(兼,1993.6—1998.3)

任博(兼,1998.3—1998.5)

区级机关党委

区级机关党委是负责区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基层组织,原为单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搞好区级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督促检查机关各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至1993年6月,编制2人,实有1人。区级机关党委下辖6个党总支,61个党支部,622名党员。

1993年6月10日,中共杨陵区委将区级机关党委职能并入组织部,保留机关党委牌子。其间,机关党委书记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书记 彭斌孝(兼,1993.6—1993.6)

宣传部(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管理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出版发行、精神文明建设及有关群众团体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内设文秘组、理论宣传组、社会宣传组、新闻报道组。至1998年5月,编制7人,实有7人。其间,文明办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并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部长 彭斌孝(1993.6—1996.3)

郑小玲(女,1996.3—1998.5)

副部长 郑小玲(女,1993.6—1996.3)

高安让(1996.3—1998.5)

文明办主任 郑小玲(女,兼,1995.4—1996.3)

高安让(兼,1996.3—1998.5)

文明办副主任 甘明珍(1995.3—1995.4)

杨峰(1995.11—1998.5)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科研院校、单位和全区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和管理等工作。至1995年3月,编制2人,实有1人。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划归宣传部。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主任 郑小玲(女,兼,1993.6—1995.3)

副主任 甘明珍(1993.6—1995.3)

统战部

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管理全区对台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培养、考察、选拔,负责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安排。统战部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1995年3月,撤销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保留公章),其职能并入区委统战部。至1998年5月,编制5人,实有4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部长 郭福明(1993.6—1998.3)

崔社发(1998.3—1998.5)

副部长 符国春(1996.8—1997.12)

陈宪政(1998.3—1998.5)

政策研究室

政策研究室是区委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参谋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同步调研和跟踪调研,向区委提供科学的决策和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承办区委及上级交给的各项调研工作。政策研究室与经济部合署办公。至1995年3月,编制7人,实有4人。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政策研究室,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主任 陈富民(1993.11—1995.3)

副主任 陈富民(1993.6—1993.11)

经济部

经济部与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协调经济口各部门的工作(含农业、工业、乡企、财税、商业、金融、粮食等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农村政策,综合全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负责农村改革,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至1995年3月,编制7人,实有4人。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经济部,原企业领导干部管理职能划归区委组织部。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部长 耿成发(1993.10—1995.3)

副部长 陈富民(兼,1993.6—1995.3)

农村工作部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经济部,组建农村工作部,是区委指导、协调农村工作,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的调查研究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党委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农村奔小康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收集综合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情况,反映调研成果和重大问题。至1998年3月,编制5人,实有5人。

1998年3月,撤销农村工作部,部分职能划归农业局,部分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部长 耿成发(1995.3—1998.3)

副部长 尹卓(1995.4—1997.12)

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和部署,维护社会稳定;掌握和分析全区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协调政法各部门关系和重大业务问题;研究和解决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政法委员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编制4人,实有4人。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未配备政法委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其间,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副书记 黄鸿斌(1993.6—1998.5)

崔社发(1993.6—1995.5)

金玉奇(1994.2—1998.3)

马恩厚(1995.4—1998.3)

老干部工作局

老干部工作局是区委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并落实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发挥余热;接待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至1995年3月,编制4人,实有4人。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老干部工作局改为事业机构,归口组织部管理。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西路2号,区委党校院内。

局长 李崇德(1993.6—1995.3)

副局长 梁志峰(1993.6—1995.3)

信访局

信访局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共同领导,区委主管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和指示,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交办的信访查处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催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对基层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至1995年3月,编制4人,实有4人。1993年6月至1995年3月未配备副局长。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将信访局改为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路中段,区委大院内。

局长 蒋义斌(1993.6—1995.3)

二 区委直属事业机构

党校

党校是区委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轮训;根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参加社会调查和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征集研究党史专题资料,做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征集编辑“两传”人物事迹,包括烈士、党史人物、新时期先进党支部及先进党员事迹的征编。1993年1月,党校设立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陕西分院咸阳学区杨陵辅导站,开设大专班、本科班,承担干部学历教育。1997年8月改设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陕西分院杨陵直属站。至1998年5月,编制7人,实有7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西路2号。

校长 马文华(1993.6—1998.3)

马群(1998.3—1998.5)

副校长 李三鱼(1993.6—1998.3)

胡志强(1995.4—1998.3)

李文华(1998.3—1998.5)

李新龙(1998.3—1998.5)

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

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是负责全区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的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征集、整理、编写党史、组织史资料;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交办的党史、组织史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各乡、街道办、区直单位及全区中小学利用党史资料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工作。至1995年3月,编制4人,实有4人。

1995年3月区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党史、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职能划归党校。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西路2号,区委党校院内。

主任 胡志强(1993.6—1995.3)

档案馆

档案馆是区委主管全区档案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中共杨陵区委决定,撤销档案局,行政职能归档案馆,保留档案局印章,不挂档案局牌子,档案馆改为区委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区的档案工作,对全区档案库的修建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接收、征集、整理和统一管理散存于社会的档案资料。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增加地方志的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职能。至1998年5月,编制9人,实有9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康乐路20号,区政府大院内。

馆长 曹慎(1995.4—1998.3)

孙月琴(女,1998.3—1998.5)

副馆长 王智军(1995.4—1998.3)

孙月琴(女,1995.4—1998.3)

三 区委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机构

老干部工作局

1995年3月机构改革中,区委决定,老干部工作局由区委工作部门改为事业机构,归口组织部管理。

老干部工作局是区委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的事业机构。至1998年5月,编制4人,实有4人。

机关驻址:杨陵区常乐西路2号,区委党校院内。

局长 李崇德(1995.3—1996.3)

杨成国(1996.3—1998.5)

副局长 梁志峰(1995.3—1998.3)

崔沪(1998.3—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