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内心的冲突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Chapter 01
神经症冲突的痛苦

有意识地体验冲突,尽管可能比较痛苦,

但它也是一种无价的资产。

我们越是敢于面对冲突并寻求解决方法,

就越能获得更多的内心自由和更大的力量。

只有当我们愿意承受打击,才有可能成为命运之舟的主宰。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并非神经症患者内心才有冲突。总有这样或那样的时刻,我们的愿望、兴趣和信念会与周围的人发生碰撞。所以,正如我们自己与周围环境经常发生冲突一样,我们的内心冲突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动物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本能决定的。它们的交配、抚养幼崽、觅食和抵御危险或多或少都是先天的,不受个体决策的影响。相比之下,人类能够做出选择,同时也必须做出选择;这既是人的特权,同时也是一种重负。我们可能不得不在两种对立的欲望之间做出抉择。举个例子,我们可能既想独处,又想有人陪伴;我们既想要学医,又想学音乐。我们的愿望和义务之间也可能发生冲突。比如:我们更想与爱人约会,即使是在有人身陷困境,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可能既想与他人保持一致,又想表达自己的不满,因此左右为难。最后,我们还可能在两种价值观念之间摇摆不定。例如:我们明白在战时应该投身前线,但又认为照顾家庭也是一种责任。

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冲突的类型、范围和强度取决于我们身处的文明。如果这种文明状态稳定且囿于传统,那么可供选择的数量就很有限,个体可能产生冲突的范围也必将狭窄。但即便如此,冲突也没有消失。一种忠诚可能妨碍另一种忠诚,个人的欲望可能违背集体的义务。如果文明正处于快速变化的转型阶段,相互矛盾的价值观和迥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同时存在,那么个体面临的选择必然多种多样,并且难以决定。他可以人云亦云,也可以特立独行;他可以与人群居,也可以退隐山林;他可以追名逐利,也可以鄙夷成功;他可以主张对孩子严加管教,也可以允许他们自由成长;他可以相信男女有着不同道德标准,也可以认为两者应该一视同仁;他可以将性关系视为人类情感的表达,也可以将其与情感分离;他可以怀有种族歧视,也可以坚持人的价值与肤色或鼻形无关。诸如此类还有很多。

毫无疑问,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人,经常面对这样的选择,我们内心有冲突不足为奇。但令人惊讶的是,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冲突,因此也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决定予以解决。他们多半随波逐流,接受命运的摆布。他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他们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做出妥协,他们陷入矛盾而不自知。在这里,我所指的是正常的人,既非普通大众,也非理想人士,而仅仅是没有患神经症的人。

因此,要意识到矛盾的存在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决策,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些前提条件主要有四点:首先,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愿望是什么,甚至我们的感情是怎样的。我们是真的喜欢一个人,还是只因为觉得应该这样做?如果我们的父母去世了,我们是真的悲伤,还是仅仅做个样子?我们是真的希望成为一名律师或医生,还是只因为那份职业受人尊敬且收入丰厚?我们真的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独立,还是只说给别人听听罢了?大多数人会发现,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却很难回答;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感受和需要是什么。

其次,因为冲突通常与信念、信仰或道德观念有关系,所以,只有当我们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价值观,才有可能出现这些冲突。仅仅被我们接受而还没成为我们一部分的信念,几乎没有足够的动力产生冲突,也不足以指导我们做出决策。当我们受到新的信念影响,这些信念就很容易被取而代之。如果我们只是采纳了我们环境中所推崇的价值观,那么,就不会出现与我们切身利益有关的冲突。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儿子从没有质疑过思想狭隘的父亲的智慧,那么,当父亲想希望他从事自己并不喜欢的职业时,他的内心几乎不会发生冲突。一个已婚男人爱上另一个女人,实际上已经陷入冲突;但如果他还没有建立自己对婚姻意义的信念,他就会选择“顺其自然”而不是面对冲突,去做出非此即彼的决定。

再次,即使我们认识到了这样的冲突,我们还必须愿意且能够放弃矛盾问题的其中之一。但是,很少有人能断然舍弃,这是因为我们的情感和信念是混作一团的,或者说是因为大多数人还没有足够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无法做到坦然放弃。

最后,要做出一项决策,决策者要具有为此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能力。这包括了错误决定带来的风险,愿意承担后果而不抱怨他人。决策者应该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我的选择,我自己的事。”要有这样的想法,他首先必须具备内在的力量和独立性,而这正是现今大多数人所欠缺的。

我们当中许多人都陷入了冲突的桎梏——不管有多么不愿承认——我们常常用羡慕和嫉妒的眼光去看那些似乎一帆风顺、不受干扰的人。这种羡慕不无道理。那些人可能是生活中的强者,建立了自己的价值体系;或者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平静,因为冲突已不再凶猛,决策也不再紧迫。但是,外表也可能只是假象。更常见的情况是,我们羡慕的那些人,因为漠不关心、随波逐流或投机取巧,并不能真正面对冲突,或者按照自己的信念去解决冲突,所以他们只是放任自流,或者为眼前的利益所驱使。

有意识地体验冲突,尽管可能比较痛苦,但它也是一种无价的资产。我们越是敢于面对自己的冲突并寻求解决方法,就越能获得更多的内心自由和更大的力量。只有当我们愿意承受打击,才有可能成为命运之舟的主宰。根植于内心愚钝的虚假平静,根本不值得羡慕。它只会让我们变得脆弱,变得不堪一击。

当冲突涉及的是生活的基本问题时,面对和解决它们就更加困难了。但是,只要我们准备充分地活着,就没有理由不去正视和解决冲突。教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认识自己,发展我们自己的信念。当我们认识到人生选择中各种因素的意义之后,就会看到奋斗的目标,找到生活的方向。对于只是因为环境压力而变得愚钝的正常人,可以阅读哈利·爱默生·福斯迪克(Harry Emerson Fosdick)的《成为一个真实的人》(On Being a Real Person)一书,将大有收获。


一个患有神经症的人,认识和解决冲突尤其困难。我必须指出,神经症只是程度的问题——当我所说“神经症患者”时,指的是那些“达到病态程度的人”。他对自己情感和愿望的意识非常之弱。通常,他唯一能清晰体验到的情感就是恐惧和愤怒,那是他内心的脆弱遭到打击时的反应,甚至这些情感也可能被压抑下去。这样的神经症患者确实存在,他们受强制性标准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被剥夺了决定方向的能力。在这些强迫性倾向的控制下,患者连宣布放弃的能力都丧失了,更不用说承担责任的能力了。参见本书第十章,人格的萎缩。

神经症冲突所涉及的问题,也可以是困扰正常人的普遍性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在种类上有很大不同,所以有人质疑,用同一个术语来统称它们是否恰当。我认为是恰当的,但我们必须清楚它们的区别。那么,神经症冲突的特征是什么呢?

举一个简单例子加以说明。一位与别人合作搞机械研究的工程师,经常受到疲劳和烦躁的困扰。其中一次发作因下面这件事而起。在讨论某些技术问题时,他的意见不如同事们的意见那么受欢迎。不久之后,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大家做出了决策,之后也没有给他提建议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他本可以认为这一程序不公,并据理力争一番;或者,他就心平气和地接受大多数人的决定。这两种做法都是协调性的反应,但这两件事他都没有做。虽然感到被人严重轻视,但他没有反抗。在意识层面,他只是感到有些恼火。而在他的梦里,展现出内心深处凶残的愤怒。这种被压抑的暴怒——既有对他人的愤怒,也有对自己软弱的愤怒——正是他感到疲劳的主要原因。

这位工程师没能做出协调性的反应,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他建立了一种高傲的自我形象,这一形象需要他人的尊重才能实现,而这在当时是无意识的。他自发地按照这一假设行事,即在他的专业领域,他的聪明才智是无与伦比的。所以,任何对他的轻视都可能危及这一假设,并激起他的暴怒。不仅如此,他还有无意识的施虐倾向,想要斥责和羞辱别人。这种态度当然是他不能接受的,所以他用过分的友好来掩饰它。此外,他还有一种无意识的利用别人的动机,所以他必然想赢得他们的好感。对于情感和赞美的强迫性需要,加上他的迁就、忍让和顺从等态度,更加剧了他对别人的依赖。于是,冲突由此产生:一方面是具有破坏作用的攻击性——暴怒反应和施虐冲动;另一方面是对情感和赞美的需求,并力求在自己眼中显得公平和理性。结果就是,内心的动荡虽然未被注意到,但作为外在表现的疲劳使他的所有行动都瘫痪了。

当观察这个冲突所涉及的各种因素时,首先,我们会惊讶于它们的完全不相容性。一方面高傲地要求别人的尊重,另一方面又对别人讨好服从,没有比这更极端的对立了。其次,整个冲突一直是无意识的。其中存在的矛盾倾向并没有被意识到,而是被深深压抑着。内心交战的暴怒只有轻微的泡沫浮现到表面。这里的情绪因素也被合理化了:这是不公平的,是一种轻蔑,我的方案是更好的。最后,冲突的双方都是强迫性的。即使他对自己的过分要求,对自己的依赖行为,还有某种理智的认识,但他并不能自主改变这些因素。要想改变它们,需要大量的分析工作。他在任何一方都受到无法控制的强迫性力量的驱使:他不可能对自己内心这样迫切的需求置之不理。但是,这些需求没有一种代表了他真正的需要或追求。他既不想利用他人,也不愿意顺从他人;事实上,他厌恶这些倾向。这种状况对于理解神经症冲突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意味着任何决定都是不可行的。

再举一例,我们将看到类似的情形。一位独立设计师从好朋友那里偷了一笔钱。这种偷窃行为无法被外界所理解;他需要这笔钱,他的朋友也一定会乐意借给他,这位朋友以前就曾对他慷慨解囊。但他竟然去偷窃,这特别令人吃惊,因为他是一个正派的人,非常重视友谊。

下述的冲突才是这件事的根源。这个人对情感有着明显病态的需求,尤其渴望在所有事务上都能得到别人的照顾。这里面夹杂了一种无意识的利用别人的动机,因此他表现出的技巧是:既想得到别人的情感,又想让自己控制局面。这两种倾向本身让他愿意并渴望接受别人的帮助和支持;但他又发展出一种极端无意识的傲慢,这涉及相应的脆弱的自尊心。在他看来,别人应该为能帮到他感到荣幸,而他主动寻求帮助则是一种羞辱。对独立自主的强烈渴望,令他更加反感求助于人。他决不愿意承认自己有所需求,也不愿意把自己置于别人的恩惠之下。因此,他只能得到,而不能接受。

这一冲突的内容不同于第一个例子,但它们的本质特征是相同的。任何神经症冲突的情况都与其相似,表现出冲突驱力之间的不相容性,以及它们的无意识和强迫性,所以,患者总是无法自己解决冲突。

如果我们假设一条模糊的界线,以此划分正常的冲突和神经症冲突,那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于正常人来说,两种冲突倾向之间的差距远不及神经症患者那么大。正常人必须做出的选择,是两种行为模式之间的选择,任一选择都是可行的,并统一在一个相对完整的人格框架之内。打个比方,正常冲突的两种倾向之间的夹角只有90度甚至更小,而神经症冲突的两种倾向之间的夹角可能达到180度。

另外,两者在意识程度上也有区别。正如索伦·克尔凯郭尔(Søren Kierkegaard)索伦·克尔凯郭尔,《致死的疾病》(The Sickness unto Death),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41年。指出的:“现实生活过于繁杂,无法仅仅通过一些抽象的对比,比如完全无意识的绝望和完全有意识的绝望,将其陈述清楚。”但我们可以这样说:正常的冲突可以完全是有意识的;而神经症冲突就其基本要素来说,则总是无意识的。即使一个正常人可能意识不到他的冲突,但只要得到一点帮助,他可能就会有所意识;而导致神经症冲突的基本倾向则被深深压抑着,只有克服巨大的阻力,才能使其重见天日。

正常的冲突涉及在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现实的选择,这两种可能性都是决策者非常想要的;或者涉及两种信念,这两种信念都是他真正推崇的。所以对他而言,他完全有可能做出一个合理的决定,即使这让他很为难,而且必须有所舍弃。而陷入冲突的神经症患者无法做出自由的选择,因为他受到了两种方向相反、强度相同的力量的驱使,而这两个方向他都不愿意追随。所以,他不可能做出通常意义上的选择。他停滞不前,没有出路。解决冲突的唯一办法就是分析他所有的神经症倾向,通过改变他与自己、与别人的关系,使他能够完全摆脱这些倾向。

以上描述解释了神经症冲突为何如此令人痛苦。它们不仅难以识别,容易使人感到无助,而且还具有一种足以使人害怕的破坏性力量。除非我们认识到这些特征,并将它们牢记在心,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神经症患者为处理冲突所做的各种尝试,而这些尝试正构成了神经症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