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故事(全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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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犹太

应许之乡

对于喜欢以地理做历史注脚的史学家,如巴克尔(H.T.Buckle)及孟德斯鸠,巴勒斯坦可以说是最理想不过的题材了。巴勒斯坦是一个很小的地方,从其北面的但(Dan)算到其南面的贝尔谢巴(Beersheba)为150英里,从其西面的非利士算到其东面的叙利亚、阿拉米、亚扪、摩押及以东,宽处为25英里,窄处为8英里。单从其面积来看,谁也不会相信它会在历史上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事实上,它对后世的影响,不但巴比伦、亚述、波斯赶不上,甚至连埃及或希腊也赶不上。

说来也不知道是好运还是坏运,巴勒斯坦不偏不倚,正位于尼罗河各大都市与底格里斯及幼发拉底河各大都市之间。由于其位置冲要,商业固属发达,战争也难避免。这块地区,自古即成兵家必争之地,因此,一次又一次战祸不断向它袭来。希伯来人周旋于诸大帝国之间,时而向这方面输诚,时而向那方面纳贡,时而被这方面征服,时而被那方面占领。巴勒斯坦变成了美索不达米亚及埃及的磨心,这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熬炼。通过《圣经》,透过圣诗,透过预言,我们不时可以听到这一地区人民对上天作无可奈何的呻吟。

从气候上来研究巴勒斯坦,我们可以看出文明总是多灾多难的——蛮族环伺周围,干旱随时可置其于死地。巴勒斯坦一度是“奶与蜜流经之地”,一如《旧约》所说的。100年,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提到这块地区,他仍这样说:“这是一个优美的所在,空气潮湿,适于农耕。春天,有花有树。秋天,更有吃不尽的果品。这些果品,有野生的,有人工培植的……巴勒斯坦,无河流足资灌溉,雨量丰富,空气潮湿,因此颇宜于农作物生长。”古时候的巴勒斯坦,入春即雨水不断。水或储于池,或储于井。整个巴勒斯坦,有着纵横交错的运河沟渠,农田需水,运河沟渠即可灌溉。以上,可以说就是犹太文明诞生的物质基础。

巴勒斯坦土壤肥沃。农作物有大麦、小麦、谷物。这个地区,平地盛产葡萄,坡地几乎处处可见橄榄、枣及无花果。巴勒斯坦的毁灭,第一因素为人祸,第二因素为天灾。战争直接摧毁了适于耕作的土地,间接杀害或带走了照料土地的居民。人祸之后,天灾来了。当沙漠得寸进尺,吞没了地上的树木花草,旱魃即行就地称王。犹太人经过了18个世纪的流浪,今天又已重归故土。然而今天的巴勒斯坦,除少许绿洲外,大部分已属不毛之地。

巴勒斯坦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其悠久在厄谢尔(James Ussher)主教想象之外。加利利(Galilee)海附近出土的尼安德特人遗物,海法(Haifa)洞穴发现的五具尼安德特人遗骨,即已足够证明公元前4万年广泛分布于欧洲的穆斯特文化,是起源于巴勒斯坦。新石器时代的地板及火炉在杰里科(Jericho)出土,这一地区的历史确定已可上溯至中青铜器时代。在公元前2000至前1600年间,巴勒斯坦及叙利亚诸城市所储积的财富,已多到足使埃及帝国忌妒。

在公元前15世纪时,杰里科已发展成为一座很完备的城市。有城墙,有王,王受埃及保护。英国加斯顿(John Garstang)考古队在杰里科诸王陵墓中,曾发掘到成百的花瓶及其他殉葬物品。从这些物品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在西克索统治时代,其农耕技术已相当发达,在哈特谢普苏特及图特摩斯三世时代,其文化之发展已极可观。就特勒·埃尔-阿马纳(Tell-el-Amarna)书信研究,对巴勒斯坦及叙利亚人的一般生活情况,可以得知大概。这批书信制作时期,大概也就是犹太人进入尼罗河谷的时期。信中所称的“Habiru”,很有可能就是“希伯来”(Hebrews)。纵观各种发现,足证《创世记》所记犹太先民传统习惯颇多可信。《旧约》所载犹太人事迹,除种种超自然事件尚存疑外,大都经得起考验。因为由一年年所发掘到的文物显示,其记载是很真实的。例如,1935年在特勒·埃尔-阿马纳所出土的陶器,其记载即大致与《列王纪》所叙相符。因此,一般而论,除已发现反证的内容外,《圣经》尽可大胆采用。

犹太人相信,其始祖亚伯拉罕之先世,来自苏美尔的乌尔。该族定居于巴勒斯坦,约在摩西降生前1000年(约公元前2200年)。他们征服迦南,是膺天命,因迦南为上帝对他们的应许之乡。《创世记》第14章第1节,所提到的示拿(Shinar,巴比伦的别称)王阿玛帕尔(Amraphael)时代,可能就是汉谟拉比的父亲阿玛帕尔(Amarpal)以及其后继者在巴比伦称王的时代。关于犹太人出埃及及征服迦南,除下面一种间接参考资料外,找不到直接参考资料。所谓间接参考资料,是法老迈尔奈普塔(Merneptah,约公元前1225年)所立的一块石碑。那块碑上有着这样的句子:


所有的王都被制伏了……

提忽鲁(Tehenu)已成荒野,

赫梯业已平定,

迦南剥得精光,

以色列已无地可耕,

巴勒斯坦愿臣属埃及,

所有地方都已平定,

凡造反作乱者,皆已被伟大的法老迈尔奈普塔所制伏。


不过这并不能证明迈尔奈普塔就是《出埃及记》中所说的那位法老。但可确定的一点就是,埃及军队一度肆虐于巴勒斯坦。关于犹太人进入埃及,我们既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进入时的身份——奴隶还是自由人。也许,他们是随着西克索人进入埃及的。西克索人与犹太人同属闪米特,在西克索统治埃及期间,对他们会有所照应。皮特里同意《圣经》所记,犹太人在埃及住了430年,入埃及约为公元前1650年,出埃及约为公元前1220年。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推想,进入埃及的移民,人数本来不多,摩西之世,在埃及的犹太人之所以成千上万,可能是生殖率高的结果——犹太人的生殖和苦难常成正比:“折磨愈大,繁殖愈多,生长愈速。”

犹太人在埃及受奴役,不堪其苦,这是他们之所以出埃及回亚洲的原因。他们的行为,当然是一种反抗及逃避,最后造成了民族大迁徙。《圣经》对这方面的记载,一遵东方史的惯例,神话、事实兼而有之。摩西这个人,其存在不容否定,不过他的出现颇为突然。因为像先知如阿摩司及以赛亚,对他居然一字未提。这似不合《圣经》惯例。按《圣经》惯例,凡重要的记载,如主要人物出现及重大变故,大都会引用先知神话作为根据。据约瑟夫斯引述,公元前3世纪一位埃及史学家曼内托曾说,犹太人出埃及是出于埃及人的意愿。当时因穷困而沦为奴隶的犹太人中发生了瘟疫,埃及人怕受传染因而把他们赶走。摩西是埃及的祭师,他的任务是把犹太人带走。埃及祭师从小就养成清洁的习惯,为了防止瘟疫蔓延,摩西曾将这类习惯转教给犹太人。古希腊罗马学者对犹太人出埃及,曾一度采用此种解释。但因其与闪米特人是世仇,故很难为人所采信。英国史学家沃德认为,犹太人出埃及是一种罢工举动。《圣经》中有一节诗也这样说:“埃及法老这样问摩西及亚伦:‘你们为什么要让人们停止工作?去,叫他们赶快复工。'”摩西一名不似犹太人而类埃及人。此名可能是Ahmose的略称。利物浦大学加斯顿教授宣称,他们在杰里科陵墓中发现一宗资料,该资料说,摩西被弃之后,捡到他的是一位埃及公主(捡到时间为公元前1527年)。这位公主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女王哈特谢普苏特。摩西由女王养大,在宫内十分得宠。摩西逃亡,目的在于避免女王政敌图特摩斯三世的迫害。加斯顿教授认为,他所发现的资料,与《圣经·约书亚记》第6章所记杰里科的陷落足可互相参证。他推定,城陷之时约为公元前1400年,而出埃及之时约为公元前1447年。这项时间的推算,由于所依据者为陵墓中的蜕螂雕像(译按:古埃及人的护身符)及陶器,故其可靠性要打一个折扣。

摩西领导犹太人所走的从埃及到西奈的路线,就是在距他1000年前埃及人追求绿玉所走的路线。犹太人在沙漠中转来转去,消磨了40年的时光,就现在看来似乎很不可能。但是,当我们知道他们在传统上是一个游牧民族时,便不会感到奇怪了。犹太人征服迦南的事例,在近东可算是家常便饭——一个又饥又渴的游牧部族,向一个比较富足的农耕地区突袭。他们尽可能把当地人杀死,对于能够幸免的,便和他们结婚。当时杀人似乎毫无限制。在杀人者方面,心理上毫无愧疚,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替天行道。犹太人的英雄基甸(Gideon),连夺两城,杀人12万!这样嗜杀,可以说是亚述历史的重演。在近东,人口被消灭得所剩无几之后,历史学家便这样说:“现在天下太平了。”在犹太人中,摩西与约书亚是两个典型的领导者。摩西是一个耐心的政治家,约书亚是一个爽直的战士。摩西的统治是温和的,约书亚的统治是专横的。摩西假神意以行统治,约书亚凭武力以行统治。这两种领导都有效,犹太人便靠着这两种典型的领导获得了他们的应许之乡。

光辉灿烂的所罗门

关于犹太人的本源,我们只约略知道他们属于闪米特。至于他们和西亚其他闪米特有何不同,便说不上来了。犹太人之所以成为犹太人,可以说不是人种的缘故,而是历史使然。从祖先开始,犹太人就已是若干种族的混血儿。在成千种族交错的近东,若是说有一个可以称为“纯种”的种族存在,是不可思议的。不过,我们可以大体上说,以犹太人和其他种族相比,他们的混血程度,不如其他种族那么严重。理由基于此种传统:犹太人除非万不得已,不愿与外族通婚。对于这项传统,他们保持得相当谨严,故虽经过埃及、亚述的杂居,至今在艺术家笔下,犹太人的形象仍是:一个长而带钩的鼻子,犹太人这个长而带钩的鼻子,很有可能得之于赫梯人。两块突出的颧骨,卷曲的发须,瘦高而结实的身体。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颗刚愎而富于计算的心。

在刚征服迦南的时候,犹太人衣着极其简陋。他们穿着紧身衣,头戴平顶帽,脚踏便草鞋。定居下来后,财富增加了,于是草鞋换成了皮鞋,紧身衣换成了镶边系带长衫。犹太的太太小姐,也漂亮起来。她们涂脂抹粉,画眼圈,戴首饰。她们的打扮,就是以当时名都巴比伦、尼尼微、大马士革及泰尔所最流行的式样为标准。参看以斯帖(Esther)故事及利百加(Rebecca)、拔示巴(Bathsheba)的描述。

犹太人说的是希伯来语。这种语言可以说是地球上音调最为铿锵的语言。不错,它也有喉音,不过它的喉音听起来令人毫无粗粝之感。法国语言学家勒南对希伯来语很推崇:“如满弓之弦,如铜笛之音,清脆有力,悦耳动人。”犹太人所采用的字母,和腓尼基人所用的非常相似。很多学者认为,犹太人的字母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犹太人在书写字母时,总不厌烦写出其母音,即使现在仍是如此。其实,这些母音除辅助子音发音外已全无用处。虽然征服了迦南,可是犹太人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在一段很长的时间中,他们以大约12个不相统属的部落的形态而存在。统治部落的,不是王而是相当于家长的酋长。大体上说,他们以家族为单位。每一家族中年高德劭者,共同组成长老会。长老会在全部落中就是最后的裁决者。平常各部落自行管理,唯有遇到紧急事故,各部落酋长才集会。家庭不但是犹太人的社会单位,而且是经济单位。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家庭成了他们力量的源泉、权威的象征、政治的基础。

其后,犹太人采用了家族共产制。这一制度的采行,对犹太人影响深远。因为这削弱了家长权威,唤醒了个人独立意识。个人意识的觉醒,经由市镇工业兴起而强化,于是便形成了所罗门统治的基础。

士师常为犹太各部落所信服。不过在犹太人眼中,他们并不是执法首长,而只是酋长和战士——在当时士师也就是祭师。“以色列人在那个时代,没有王,他们每一个人,只有朝着自己认为对的方向去做。”不过,这种群龙无首的局面,一有战争便不能继续存在。非利士人的威胁,使犹太各部落觉得非在一个王领导之下团结起来不可。可是,即使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还考虑过任由一人统治的不利。希伯来士师兼先知撒母耳,即作过下列警告:


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作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

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象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


于是,犹太人的第一任王扫罗即位了。他做了不少好事,也做了不少坏事。他率领犹太人和非利士人作战异常英勇,他的生活非常简朴,可是对年轻的大卫,他不但加以迫害,而且想置他于死地。由于从《圣经》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证据,因此关于扫罗、约拿单约拿单为扫罗之子,大卫爱友。——译者注及大卫的故事,我们只能根据《圣经》来说。不过,我们得声明一点,这是传奇不是历史。参孙(Samson)也是这一类的传奇。据《圣经》所载,他曾将火把系在300头狐狸的尾上,烧掉非利士人的庄稼。他又拾起一块驴头骨,击杀了1000多人。

继扫罗为王者为大卫。他是击杀歌利亚(Goliath)非利士巨人。——译者注的英雄,以容貌俊美深获约拿单及无数美女的爱慕。他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处理国家大事更是精明能干。从文学作品角度看,大卫这个人创造得相当成功。即使现在读起来,也足以令人感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基于他所处的时代,所出身的种族,所信奉的神,一方面他是最残忍的,一方面他又是最宽厚的。他像许多亚述君主所做的那样,大批坑杀战俘;他诏示其子所罗门,把咒骂他多年的老头子希梅(Shimei)处死;他为谋夺臣子乌利亚(Uriah)之妻,而借刀杀死乌利亚;他对先知拿单(Nathan)的指责表示接受,可是始终不肯放走美人拔示巴即乌利亚之妻。——译者注。以上是一方面,但在另一方面,扫罗千方百计要杀他,他却一再加以原谅——一次,他本有机会杀死扫罗,可是他只割下了对方的一块衣襟;他对米非波设(Mephibosheth),一位对他王位的潜在威胁者,大示仁慈;他为起兵叛逆之子阿布萨隆(Absalon)的死而哀哭——“我儿阿布萨隆啊!我儿,我儿阿布萨隆!我恨不得替你死。阿布萨隆啊!我儿,我儿。”

所罗门王登基之前,头脑异常冷静,把他的政敌一个一个加以肃清。这样做,据说奉的是耶和华之命。他自称是神的宠儿,耶和华曾赐给他智慧,要他超越前人和后人。所罗门也许真的聪明过人。他是一位英明之主,确保内外和平,发展犹太工商业,使人民恪守法律秩序。他享尽人间富贵,留下了许多值得后人传诵的东西。“他的言语,后人采为箴言者,为数竟达3000条以上。他所作的诗歌,多至1500余篇。”

终所罗门一生,其境遇恰与其名相符。所罗门源于希伯来文Shalom,乃福寿康宁之意。在他统治下的耶路撒冷,和平富足达到极点。耶路撒冷是大卫王所建之都,本来是一座小村庄,村中有一口井,村民环井而居,后以其居高临下改筑为城砦,又以其恰为埃及与两河平原交通枢纽,而迅速发展成为一极尽繁华的近东罕见的商业都市。于勒·埃尔-阿马纳泥简中,耶路撒冷书作Ursalimmu或Urusalim。

所罗门使耶路撒冷与泰尔保持着大卫王与希兰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他鼓励腓尼基人商队到巴勒斯坦贸易。他令犹太人将剩余农产品,与往来商队交换从泰尔及西顿运来的商品。为进一步发展商业,所罗门组成商运船队,经由红海与阿拉伯及非洲贸易。他更慷慨提供这条路给腓尼基人使用。腓尼基人过去与阿拉伯及非洲贸易,差不多都是取道埃及,但自此之后,他们便都转向巴勒斯坦了。

所罗门有许多黄金和宝石。这些黄金和宝石不知是他派人去阿拉伯开采的,还是阿拉伯女王示巴(Sheba)由于有求于他而送给他的。有记载:“某年一年内,所罗门收到的黄金,即达666塔伦。”这批黄金,虽不能与巴比伦、尼尼微及泰尔所拥有的相比,但就巴勒斯坦一地而言,所罗门之富也就值得骄傲了。近东古代塔伦价格,参阅第9章第2节。塔伦价格,因时而异。以购买力为准,所罗门时代,1塔伦约合现在1万美元。所罗门收入黄金数额,史学家可能过于夸大。关于犹太币值的波动,参阅《犹太百科全书》, “钱币与奖章学”及“舍克(Shekel,1舍克约等于8.416克)”条。巴勒斯坦金银铸币(非金锭银锭)的出现,约在公元前650年。

饱暖思淫欲,所罗门亦不例外。他“共立了700个皇后,300个贵妃”——尽管史学家都认为,后不过60人,妃不过80人,但为数也很可观了。他之所以要这么多女人,也许有的是出于所谓“政治”婚姻,目的在于加强巴勒斯坦与埃及和腓尼基等国的联系;有的是出于“优生”观念,像拉美西斯二世,目的在于尽量把他的“好种”留传下来。所罗门的财富,用以强化其统治,美化其都城者为数不少。他在全国各战略要点大修城堡。他准许全国分成12个行政区域——划分时,尽可能破除部落疆界,以利国家统一。为了充裕政府财源,他派人四处采矿;他派人从远处买进奢侈品,例如“象牙、猿猴、孔雀”,高价出售给人;他向经过巴勒斯坦的商队抽税;他命国人缴纳人头税及田赋;他规定“纱、马及马车”为政府专卖物品。约瑟夫斯曾经说:“所罗门聚集在耶路撒冷的银子,简直和街上的石头一样多。”

如何装点耶路撒冷?所罗门的看法是,修筑富丽堂皇的神庙和宫殿。多年流浪的犹太人从前一直都没有神庙,耶路撒冷没有,其他地区也没有。犹太人敬拜耶和华,或在陋巷的圣所,或在山上的神龛。所罗门修神庙,对犹太人而言,可以说是破天荒之举。

据说,有一天所罗门把城中有权有势的长老传来,向他们宣称,他希望为耶和华修筑一所圣殿。他说:“修建圣殿所需金、银、铜、铁、珠宝、木料,大致皆已齐备。但敬神是大家的事,因此也欢迎大家随意乐捐。”修建圣殿用了多少钱?下面是史学家留下的一笔账:5000塔伦的黄金,1万塔伦的白银,“珠宝尽其所有”,铜铁木料不计其数。圣殿所在地为一山头。殿之四周,高墙壁立,远望若峰。圣殿地址,可能即今哈拉姆(El-haram-esh-sharif)寺所在之处。不过,这也只是推测,因该处迄今并无圣殿遗物发现。这座圣殿的形式,由腓尼基建筑师采自埃及,其装潢一部分是巴比伦情调,一部分是亚述情调。圣殿格局和今天的教堂完全不同,是由若干建筑物所围成的一个四方院子。主要建筑并不宏伟——长仅124英尺,宽仅55英尺,高仅52英尺——就其长与希腊雅典女神之神殿相比,仅及一半,与沙特尔大教堂(Chartres Cathedral)相比,仅及1/4。

关于圣殿的建筑,所有犹太人皆有所捐献。圣殿建成后,前来礼拜的犹太人,无不惊为奇迹。对于没有见过底比斯、巴比伦及尼尼微神庙的人来说,这的确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了。正殿之前,有一“门廊”。此门廊高约180英尺,金碧辉煌,华丽无比。如果记载可信,圣殿之梁、柱、门、窗、墙壁、灯台,都是金裱的,另外还有100个纯金盒子。进入圣殿,四处珠光闪闪。最引人注目的是约柜上两个由纯金铸成的天使。建筑圣殿之木石,一律都是特选的。天花板、门框、台柱所用之木,有的是香柏,有的是橄榄树。四周墙壁所用的石头,不但大小一致,而且每块都是方方正正的。任何一项建筑,均离不了材料人工。圣殿所需材料人工,除次要者就地征发外,其余工料均由腓尼基、泰尔及西顿等名都挑选而来。据记载,因修圣殿所动员的民夫,即达15万之众。

修圣殿,所罗门费了7年工夫。这座圣殿足足给耶和华住了400多年。继圣殿之后,所罗门又开始建造他的宫殿。由于宫殿比圣殿规模更大,因此工作时间也花得更多。据记载,所罗门修宫殿整整费了13年。所罗门宫殿,即世所艳称的“黎巴嫩林宫”。这座宫单以一角而言,即较圣殿大了4倍。正殿之墙全以巨石砌成,这些巨石每方均长达15英尺。宫殿四壁全为亚述式的装潢,其中雕刻绘画皆精致无比。宫殿由无数堂阁组成。这所宫殿除供所罗门自己及其后妃所住外,尚有贵宾室及兵工厂。据记载,这座宫殿千门万户极尽繁华,可是岁月无情,今天到耶路撒冷的人,不但见不到一方巨石,就是宫址何在,也已无人可以指出确切地点。

有了黄金、美人,有了宫室台榭,又值天下太平无事,所罗门当然可以坐下来享福了。据称,所罗门晚年,到寝宫的日子渐多,到圣殿的日子渐少,写《圣经》的人为此曾对他表示不满,说他“宠爱外邦女子”,并顺从外邦女子的心去“顺从别的神”。犹太人敬仰所罗门的智慧,却怀疑他对神的虔敬。所罗门大兴土木,已耗费犹太人不少血汗,宫廷靡费需钱更多。需钱就得征税,任何一位君主,征税太多总是不受欢迎的。

所罗门死后,犹太已民穷财尽。由于没有工作,无法生活,穷苦百姓的信仰也起了根本的改变。他们这时所崇拜的目标,已不是威严赫赫的耶和华,而是一位像众先知所描述的,专以仁爱为怀的救世主。

众神

对犹太人来说,筑圣殿仅次于宣布“律例”。因为圣殿——耶和华之家筑成后,长期流浪的犹太人,在精神上才算有了依托。圣殿标举耶和华为犹太唯一之神,对宗教发展来说,这是一桩值得重视的大事,因为这确定了犹太人的教已由多神教进入了一神教。

犹太人最初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是一个终年流浪的游牧民族。和其他游牧民族一样,他们也是见着什么都下拜,拜天、拜地、拜石头、拜山、拜洞、拜牛、拜羊。在所有崇拜事物中,犹太人特别崇拜的是公牛、羊和羊羔。埃及人也崇拜牛,犹太人住在埃及时,自然更加深了对牛的崇拜。这就是摩西一再告诫犹太人勿崇拜邪神,而他们还是要崇拜“金牛”的原因。《出埃及记》第32章,有着这样的记载:摩西看见犹太人裸体在金牛前舞拜,因而大为震怒。于是,便令利未(Levite)的子孙——即祭师集团——杀了3000人,以作为崇拜邪神的惩罚。古犹太人崇拜动物的遗迹,尚可见诸《列王纪》12:28,及《以西结书》8:10。另在所罗门后一世纪,以色列王亚哈(Ahab)对小牝牛也很崇拜。

在犹太古史中,记载犹太人对蛇的崇拜更是屡见不鲜,摩西铸有黄铜蛇杖。公元前720年,希西家(Hezekiah)时代,人们可公然在圣殿中拜蛇。犹太废墟中,经常可以发掘到蛇的雕像。若干崇拜蛇的民族,似乎都比不上犹太人对蛇这么崇敬。人们之所以崇拜蛇,理由可能是:一、蛇为阳具的象征,拜蛇是一种变相的阳具崇拜;二、蛇首尾可以相接,故用以代表智慧、巧妙及永恒。有些犹太部族崇拜巴力。代表巴力的,是一块圆锥形的直立巨石。和印度人所崇拜的林迦(linga)一样,巴力显然也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犹太人相信,他是一位使万物从大地滋生的神。

犹太人即使在很晚的年代,仍然相信宇宙中有天使、家神的存在。这可以说就是多神教残存的遗迹。在犹太人观念中,魔术与神道密不可分,魔术师必能和神道交往。摩西及亚伦之所以能扮演《出埃及记》的主要角色,显然得益于魔术师的身份。古犹太人常以打卦来求神指示。打卦在犹太史上持续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求神指示,不靠打卦,而靠上供、祷告和奉献,乃是很多祭师长期努力的结果。

信耶和华为唯一真神的观念,在犹太是慢慢形成的。和美索不达米亚其他民族一样,犹太人的宗教最初也是多神教。耶和华原为迦南土著民族所信神道之一,这位神,迦南人称之为雅胡(Yahu)。1931年迦南出土的铜器时代(公元前3000年)陶片上刻迦南神道,或称Yah,或称Yahu。犹太人征服迦南后,雅胡也接受了改造,于是便成耶和华。

在犹太人的想象中,耶和华是一位好勇斗狠、秉性倔强、威灵赫赫的神道。他具有不少缺点,但这些缺点都很可爱。他并不说“我无所不知”——一次他告诉犹太人:“我要杀死所有埃及人的头生子,你们每一家赶快把羔羊血洒在门上以便识别。因为唯有这样,才可免被波及。”他有时也会犯错误。他自认第一大错是“造人”。他创造了亚当,然后又感到后悔。他立扫罗为王,然后又自认不当。他经常贪得无厌,性情暴躁,残忍嗜杀,反复无常。他曾说:“我高兴对谁仁慈就对谁仁慈,我高兴对谁施惠就对谁施惠。”雅各以欺诈手段对拉班施予报复,便曾经他认可。他对事的随机应变,和一位善玩政治的主教毫无二致。他喜欢训话,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可是他最怕羞,从古至今没有人看见过他。不过,当他喜欢,他有时也会略微显露一点身影。总而言之,耶和华是所有神道中最具人性的神。

最初,耶和华似乎是位雷神,住在山上。其后,到了《摩西五书》(《旧约》前五卷通称《摩西五书》)作者——在他看来,宗教不过是政治的工具——笔下,耶和华乃一变而为帝国主义及领土扩张主义者。为了犹太人,他常起而奋战。摩西曾说:“耶和华是战士。”大卫也说:“耶和华教我作战。”耶和华曾答应犹太人,消灭他们的敌人,把希未人(Hivite)、赫梯人及迦南人赶走。他答应把从别人手里夺来的地方赐给他们。

耶和华不是一位和平主义者,他明知犹太人必获其应许之乡,但仍令他们带剑去争夺。使耶和华由一位战神转变而成基督的仁慈天父,其间不知经过多少辛酸过程。在此过程中,有着无数次的军事失败,有着数不清的政治迫害,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若干世纪以来道德观念的提高。作为战士的耶和华,喜欢大吃大喝,喜欢好勇斗狠。当他决心溺死埃及人时,他说:“我在法老身上得荣耀,他们才知道我是耶和华。”为了助犹太人争取胜利,耶和华不惜极尽残忍——就现在道德观念看来,他的做法很多是我们无法接受的。他简直像格利佛为小人国作战一样,一举手许多国家便会自地球上消失。耶和华的严厉是极其可怕的。一次,犹太人与摩押妇女奸淫,他便吩咐摩西:“把他们的头通通摘下来,同时当我的面拿去挂在高竿上任其日晒雨淋。”——这岂不就是亚述大神及亚述巴尼拔的作风?

他说过,爱我及守我诫命的,我必赐福予他。但狠起心来,他会因父亲惩罚儿子,因祖父惩罚孙子,因十七八代的祖先惩罚其十七八代的后代。耶和华最恨的是崇拜邪神。犹太人崇拜金牛,他便说:“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绝灭!”后来还是摩西对他说:“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把所说的祸降给你的百姓。”于是,他真的说:“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给他的百姓。”又一次,耶和华因犹太人向摩西发怨言,又说:“我要击杀他们!”结果又是摩西求情,并且开导他:“如今你若把这百姓杀了,那些听见你名声的列邦必议论。”于是,他又回心转意说:“我照你的话赦免了他们。”

在亚伯拉罕时代,耶和华有一次要毁灭所多玛(Sodom)及蛾摩拉(Gomorrah)。亚伯拉罕和摩西一样,又特别向他求情及开导:“若那城里有50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义人的人数,由50降至40,降至30,降至20,降至10,结果,耶和华果然也同意:“为这10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的道德观念进步,跟着他的神也就会被改造。耶和华对他的“选民”,曾用种种办法相威胁。他曾说,凡不服从他的,他会:


在城,降祸于城。在野,降祸于野……降祸于身,降祸于地……在家,降祸于家。在路,降祸于路……使你患痨病,患热病、发炎……患埃及肿疡,患毒瘤,患疥癣,全身发痒,患各种不治之症。叫你发疯,叫你目盲,叫你心慌意乱……各种疾病、瘟疫,一切经上所有与所无的疾病,通通降临于你,至你整个毁灭为止。


耶和华并不以成为犹太人之神为满足。他的第一条诫命,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他曾自认“我是会嫉妒的神”,他要求信他的人,摒弃一切“邪神”“偶像”。在以赛亚以前,耶和华很少被人认为是各部族甚至犹太人的神。摩押的神是基抹(Chemosh)。对于他,拿俄米(Naomi)认为路得(Ruth)应该敬奉。巴力西卜(Baalzebub)是以革伦(Ekron)的神。米勒公(Milcom)是阿蒙的神。各部族由于政治经济的隔离,因此所信的神自然也就不一样。

摩西歌颂耶和华:“主啊,众神之中,谁能如你?”所罗门说:“伟大的主,你高高在众神之上。”由此可证犹太人最初不止一神。以坦木兹而言,几乎所有犹太人,特别是受过相当教育的人,皆奉之为神。在一段时间内,对于他的死,犹太人还普遍举行哀悼仪式。以西结(Ezekiel)曾说:“这算什么呢?哀悼坦木兹的哭声,简直连圣殿都震动了。”犹太各部族,即使在耶利米(Jeremiah)时代,几乎仍然各奉各的神。“犹太啊犹太,”耶利米这样悲叹,“算起来有一个城就有一个神!”于是他即力斥侍奉邪神巴力及摩洛之妄。

宗教历来为政治的镜子,耶和华是当犹太在大卫及所罗门统治下结成一体,耶路撒冷修筑了圣殿,然后才奠定其全犹太唯一真神地位的。就犹太人的宗教而言,耶和华奠定唯一真神地位,算是达到了一神教的目标。不过这时所谓的一神教,只能称之为“相对的一神教”(henotheism),此名词为缪勒(Max Müller)所创,用指高举一神,但对其余诸神仍然宽容的一种宗教。明显的如印度,不明显的如犹太。将它和阿肯那顿崇拜日神之“绝对的一神教”(monotheism)相比,其间还有着一段距离。

尽管如此,将犹太人的宗教与巴比伦及希腊人的宗教相比,无论在哲学意义上,还是在实际影响上,其优越性均不可估量。当然,犹太人并不以“相对的一神教”为满足,他们曾努力进一步想将他们的宗教建设为“绝对的一神教”。以利沙(Elisha)在公元前9世纪,即曾发出一神的呼声:“我相信,除以色列人的上帝外,世间并无别神。”事实上,即使近代的一神论,多少也是相对的。说起来很自然,以色列既然可以有以色列之神,则欧洲、英国、德国、意大利,为何不可有他们自己的神?推而广之,中国、印度、日本,所奉之神多至百万实亦不足为怪。传教士往往慨叹:“很多民族不信上帝!”事实上,若不是整个世界因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经济政治上结为一体,要想世人同奉一位上帝是很困难的。

犹太人的宗教不像埃及和巴比伦那样,有着那么多繁文缛节。古犹太人面对着一位专制残忍的神,只有战栗的分。经所罗门美化后的耶和华,在人看来也还是怕多爱少。一般人总说,人之所以需要宗教,主要在寻求安慰,可是,对宗教作历史性的分析,它带给人的,常常是恐惧多于安慰。约柜藏着神的诫命,那是绝对不可摸触的。虔诚的乌撒,怕约柜掉到地上,因此将它扶了一把,但好心没好报,“神勃然震怒,立击杀其于地!”

在犹太神学中,“罪”是一个核心观念。罪是德的对应,有史以来,我们从没见过像犹太这么好德的民族。在他们观念中,罪与德就是死与生的问题。他们通常把一切厄运,例如毁灭整个以色列的干旱,都归之于罪。然而由于人是血肉之躯,情欲在所难免,同时诫命与律法又那么多而复杂,因此,犹太人在精神生活上,几乎时时在和罪恶斗争。犹太人没有地狱观念,不过他们所谓的“黑暗之地”也和地狱差不多。他们相信,人死之后,无论好坏,一律都必归于黑暗之地。不去的人也有,但必须要像摩西、伊诺克及以利亚等大圣大贤才可。

人死后在坟里还有没有生活?犹太人似从未加考虑。在犹太经典中,我们也从未发现他们谈论过肉身不朽的问题。德、罪、奖、惩,在他们看来一律都是现世的。犹太人的“复活”观念,是在他们国破家亡后才兴起的。这种观念,可能来自埃及,也可能来自波斯。复活观念的兴起,对犹太人影响很大,因为它,基督教才开始萌芽。

有罪就会收到恶果,如何解除此项威胁?第一是祷告,第二是牺牲。和雅利安族一样,闪米特对神所提供的牺牲,最初也是“人”。以人作牺牲太可怕了,于是慢慢改成动物——“一切头生的公畜”——及田地里所产的东西。但这样做都太靡费,最后干脆改为“赞美”。牺牲供奉的规定最初很严,例如,一切牲畜非经祭师宰杀祝福献神后即不得食。割礼,显然是牺牲的遗迹。用一部分代全体,神享用了包皮,即等于享用了整个的人。犹太人视月经与生产为不洁——精神上的不洁。去此不洁,需祭师为他们作种种祷告及牺牲。在犹太人生活上,禁忌非常之多,他们的心灵中,每一动念几乎都伴有罪恶。犯禁忌与犯罪相等,如何赎罪?对神捐献是一个最受欢迎的办法。

牺牲,必由祭师以一定的仪节提供才有效。祭师是一个特定集团。在犹太人中,唯有利未的后裔才能做祭师。利未为雅各诸子之一。照惯例,他们不许留遗产,不缴纳一切税捐。他们的生活,靠征牲畜的1/10及所有献神供品维持。从巴比伦和底比斯放逐回来后,此一集团变得颇为富有。他们在耶路撒冷的势力,常常凌驾于国王之上。

尽管祭师权力很强大,尽管宗教教育很发达,可是犹太人始终无法把留存民间的一切迷信——特指异神崇拜——扫除尽净。在山中,在林间,秘密拜神之风还是相当盛行。他们所崇拜的神,有的是石头,有的是蛇,有的是金牛,有的是巴力,有的是阿斯塔特。他们所遵行的仪式,有巴比伦的,也有埃及的。在拜神时,焚香者有之,饮宴者有之,以“儿童跳火”做祭者也有之。

崇拜异神之风,不但民间盛行,宫廷有时亦难免。像所罗门及亚哈,即以“随从异神”著称。为了破除异神崇拜,犹太人中兴起了一批先知——先知并不一定是祭师——像以利亚(Elijah)及以利沙等,一方面发表言论,一方面以身作则,他们希望使所有犹太人一齐走耶和华的一神道路。先知对犹太宗教的影响不小。由于他们来自民间,深知民间疾苦,因此他们所说的,大都是民众的心声。这批人思想深刻,观察敏锐,感情丰富,犹太教之所以后来能风靡整个西方世界,可以说得益于他们事先所作的一番整理、提高、净化之功。

先知

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大多数人便自然陷于贫穷了。在以色列,所罗门聚集的财富之多是空前的,因此,在他那个时代,贫富阶级的分化也最明显。所罗门之于以色列,颇像彼得大帝之于俄国,为了使全国从农业社会一跃而为工业社会,便不择手段不计后果。要发展工商业,第一要劳动力,第二要资金,劳动力资金从哪里来?当然从老百姓来。经过20多年的精心擘划,犹太社会是工业化了,可是由于长期沉重的徭役赋税,大多数人的生活资源已被榨得精光。

在所罗门的黄金时代,耶路撒冷已充满罗马末世的衰象:宫廷奢华无度,政治时起纠纷,人民生活困苦。人民生活困苦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贵族的压榨,一方面在于富人的剥削。阿摩司即这样悲叹:“以法莲(Ephraim)的人出卖正义。在地主,为的是银子;在穷人,为的是鞋子。”基于贫与富、乡与城的冲突,所罗门死后巴勒斯坦便一分为二:北方称以法莲以法莲常自称“以色列”(Israel)。但本书以色列一词,专用以泛指整个犹太族。,以撒马利亚(Samaria)为都;南方称犹太,以耶路撒冷为都。南北对立,苦战不休,犹太从此即趋式微。

内争常导致外患,犹太分裂不久,埃及人即长驱入侵。在法老示撒一世(Sheshonk Ⅰ)的围攻下,耶路撒冷陷落了。埃及人攻下耶路撒冷后,便动手加以搜刮。这一次他们把所罗门多年聚集的金银财宝差不多都搬光了。

政治分裂、贫富悬殊、宗教堕落、军事失利,这就是先知产生的时代背景。先知,犹太人叫拉比(Nabi)希腊人译Nabi为prophetes,意即报信者。,其原意颇异于我们现在所说的阿摩司及以赛亚。当时的犹太人,对先知并无多少敬意。因为先知中,有的似星象家,他们常为人看相算命而收取一定的报酬;有的疯疯癫癫,狂呼怪叫。耶利米即自嘲道:“没有一个称为先知的人不是疯子。”

一般而言,先知多半具有悲天悯人的性格。他们有的出身学校,有的出身修道院,有的过着苦行的独身生活,有的则有产有家。总之,所谓先知的品类,真可说得上五花八门。犹太人的先知,可以说都是“街头政治家”。他们不满现状,对时代看不惯,对当权者看不惯,对祭师集团看不惯,乃至对整个闪米特看不惯。

先知多半作预言,但我们如把他们的预言,当“天气预报”来看便错了。因为他们的预言,有的代表希望,有的代表恶兆,有的代表他们对宗教的见解。不少预言家,是借预言发表其宗教见解。不少预言家的预言,甚至是在事情发生后才补写上去的。大体上说,一般先知并不以其预言足以兑现为能事,大都只是指出时弊,吐出愤懑,描述希望。从某些角度来看,他们很像托尔斯泰的信徒。他们是一批淳朴的乡下人,进城看到一个畸形的工业化社会,惊愕之余,据其所见,秉笔直书而已。

阿摩司就这样说:“我原不是先知,而是来自乡间的牧人。”一天,他偶离羊群走到伯特利(Beth-El)。那里的一切,让他惊呆了。他看见贫富不均,他看见无情压榨,他看见有的人骄奢淫逸,有的人衣不蔽体,于是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你们践踏贫民,向他们勒索麦子;你们用凿过的石头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你们躺卧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羔羊,棚里的牛犊。弹琴鼓瑟唱消闲的歌曲,为自己制造乐器,如大卫所造的。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

(神说)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从世界文学史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新格调。辩才无碍的阿摩司,借神之口吻所说的这番话,相信当时饮酒唱歌的人听来,会吓一跳。另外需指出的一点是,阿摩司为穷人代言,不但是亚洲文学一贯重视社会良心的开端,而且自此,使犹太宗教走到了一个新方向。从阿摩司到耶稣基督,在精神上可以说是一贯的。

阿摩司有过这么一段预言:“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半个耳朵,而以色列住撒马利亚的孩子,那些躺卧在床角上或大马士革坐垫上者,其得救也不过如此……象牙造的房子必被拆散,所有巨大的房子亦必被消灭。”所谓象牙造的房子,显然是指撒马利亚王亚哈及其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王后耶洗别(Jezebel)所住的宫殿。此宫殿约建于公元前875至前850年。建造宫殿的象牙,最近曾为哈佛大学图书馆考古队于亚哈宫殿废墟中发现。这段预言是应验的,而其应验尚在阿摩司未死以前。

同一时代,其他先知也对撒马利亚提出行将毁灭的警告。何西阿(Hosea)说:“撒马利亚的牛犊,必被打碎。他们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

在公元前733年,成立不久的犹太王国,由于受到以法莲的威胁,一方面与叙利亚结盟,一方面求助于亚述。亚述人来后,占领了大马士革,并要求叙利亚、泰尔及巴勒斯坦向他们进贡。犹太人这时又悔而求助于埃及,但埃及未至,亚述兵又已压境。亚述人占领了撒马利亚,逼犹太王订立城下之盟。这次,耶路撒冷虽未沦陷,但人民被掳走者达20万之众,所存金银财宝则被抢夺一空。

以赛亚,犹太人最伟大的先知,就是在这次耶路撒冷被围时崭露头角的。《以赛亚书》虽用以赛亚为名,其实并非一个人的作品。创作此书的人,至少在2人以上,其年代在公元前710至前300年之间。《以赛亚书》第1至35章,其中所称的以赛亚,应该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这位以赛亚。他比阿摩司有技巧。他认为以犹太一邑之地,纵得埃及声援,因远水救不得近火,绝无法与亚述相抗。他先后劝说亚哈斯(Ahaz)及希西家在亚述与以法莲之战中保持中立。他断言撒马利亚必然沦陷。

在耶路撒冷被围之日,以赛亚认为亚述国中将发生变故,劝希西家王谨守勿降。亚述王辛那赫里布不久果然撤围而去,这样一来以赛亚声名鹊起,不但老百姓,甚至国王也敬重他。

就以赛亚看来,世界上没有不灭之国。事实上,摩押、叙利亚、衣索匹亚、埃及、巴比伦,一一都倒下去了。“人人都要哀号”,这是以赛亚的语调,同时也是以色列所有先知的语调。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凡有经济剥削存在,却又承认经济剥削合理,其势必不能长久。以赛亚可以说最洞察这一点:


耶和华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众民。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向贫穷人所夺的,都在你们家中。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搓磨贫穷人的脸呢?……祸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连地,以致不留余地的,只顾自己独居境内!……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和记录奸诈之判语的,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到降罚的日子,有灾祸从远方临到,那时,你们怎样行?你们向谁逃奔求救?你们的荣耀存留何处?


以赛亚对那些一方面剥削穷人,一方面假装伪善的人,更是深恶痛绝:


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礼物。这些是我所憎恶的。我担当便不耐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染满了杀人的血。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申冤,为寡妇辩屈。


他对他的同胞,谴责甚严,可是,像阿摩司一样,他对他们并不失望。他最后的预言是,流亡在外的犹太人,有一天必能回到故乡重建家园——这项预言,从目前情况看是兑现的。以赛亚对犹太民族的最大贡献,是提出了弥赛亚救世主的思想。在这个思想中,他相信,将来必有大圣人出,终止犹太人政治上的歧见、种族上的压迫,同时将他们带至和平幸福之境: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Immanuel,为“神与我们同在”之义。——译者注……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的名必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从耶西(Jesse)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以正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正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同居,豹子与山羊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


这种灵感,这种思想,是很可贵的。由于受到这种思想的熏陶,祭师提高了对神的虔诚,贵族增加了对穷人的怜悯,整个犹太人的精神有了寄托。不过,这类影响的发生,是要以若干代及若干世纪来计算的。至于当时,贵族、商人、地主仍然我行我素;战争仍然时常发生;犹太人被俘为奴之事,仍时有发生。在犹太人被放逐的那些日子,在世界从犹太教演化至基督教的那些日子,先知的言论,常常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阿摩司和以赛亚的思想,可以说是基督教思想的发端。由这种思想所建立起来的理想国,无贫穷,无战争,的确是够令人向往的。众先知所倡导的弥赛亚思想,在犹太人脑中所种下的观念是:弥赛亚应该取得政权,组织政府;这是一个万能政府;这个政府最初仅属于犹太人,最后则扩大为属于全人类的受压迫者。阿摩司与以赛亚所预言的救世主,纯洁、慈爱、友善诸德行,大部分已由耶稣基督体现。他们更共同努力完成了耶和华的改造工作:在此之前,耶和华是“战神”;在此之后,耶和华是“爱神”。由于受到时代环境的限制,在先知的观念中,没有“自由”,也没有“民主”。不过,他们坚持站在不幸者的一边,确信为善则昌,作恶必亡,对后世所发生的影响,的确大不可言。

耶路撒冷的毁灭与重建

犹太对当代世界最大的影响,是他们编撰了《圣经》。《圣经》原是祭师的一种工具,其出现可能是基于这样的概念:当人们不信仰耶和华而信仰外来的神时,怎么去劝他们回来?引一段先知的话,把一条戒律加以解释,这都是很有用的。我们知道,先知的话语和自古相传的戒律,就是《旧约》的主要成分。

但先知的话语和戒律,往往零零碎碎,对耶和华作有系统的描述是必要的。基于这项需要,一个故事开始了。这个故事所牵涉的主要人物有:耶路撒冷之王约西亚(Josiah)和当时的大祭师希勒家(Hilkiah)。

故事说,有一天希勒家向王报告,他在圣殿一个秘密的档案室里,“发现”一卷东西,上面记载着耶和华直接告诉摩西的许多话语。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据说,王当时就召集了犹太的众长老,到耶和华的殿中,当着几千人的面把这一卷东西,一般称之为“约书”,念给他们听。念完后,王郑重宣誓,他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法度、律例,成就这书上所记的约言”。民众听后也非常感动,也都愿服从此约。

这所谓的《约书》,到底是《圣经》的哪一部分,已不得而知。也许只是《出埃及记》的第22章到23章,也许包括《申命记》全书。不过,不管是哪一部分,它绝非一时发明,这是可断言的。我们相信,《圣经》是积年累月的产物。写作者不止一人,编订者亦不止一人。《圣经》内容包罗万象,其中有传说,有历史,有诫命,有律法,有预言,有诗歌。这本书究竟成于何年何月已不可考,不过有一点无可置疑的是,在约西亚王时代即已出现。

《圣经》可以说是部奇书,不管你是不是教徒,凡是读到它,甚至仅听人谈到它,都会获得一种难以磨灭的印象。约西亚王也许看准了这一点,因此,于宣读此书之后,立刻便下令清圣殿。他命将“为巴力所造的器皿,都从耶和华殿里搬出来”。他把“拜偶像的祭师”及“向巴力和日月星辰”下拜的祭师通通废去。他“污秽陀斐特(Topheth)……不许人在那里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他打碎了从前所罗门为基抹及阿斯塔特所筑的神龛。

不过,这项举措并没有使这位王受到耶和华的特别照顾,而他的臣民也并不因此特别拥护他。诚如先知预言,尼尼微是衰落了,但这并没有为蕞尔小国的犹太带来多大好处。因为继臣服于亚述之后,犹太还得臣服于埃及和巴比伦。为了攻击叙利亚,法老尼科(Necho)想借道巴勒斯坦。约西亚恃有耶和华而不允借道,派兵拒之于美吉多。犹太哪是埃及的对手,结果约西亚兵败被杀。

几年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大败尼科于卡基米什,于是犹太又不能不改换主子。约西亚的继承者约雅敬(Jehoiakim),附属巴比伦几年后,想借埃及之助而独立,但计划不机密,巴比伦大军攻陷耶路撒冷,约雅敬被囚。巴比伦另立西底家(Zedekiah)为王,同时将1万犹太人掳去当奴隶。西底家不久又谋独立,于是巴比伦王大怒。为避免犹太死灰复燃,他在攻下耶路撒冷后:第一,将全城夷为平地;第二,把所罗门所建圣殿捣毁;第三,让西底家亲眼看着其诸子被杀后,再挖出其眼睛;第四,将全城人掳至巴比伦为奴。犹太人的不幸,从下面一首诗可以概见:


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Zion,即耶路撒冷。——译者注就哭了。

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

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要我们唱歌。抢夺我们的,要我们作乐,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

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我若不纪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

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腭。


在国破家亡之余,犹太出现了一位先知,这位先知所发的言论,是所有先知中最刻薄最雄辩的。他指责犹太的统治者都是顽固的愚夫。他说,巴比伦是上帝之鞭。他宣称,犹太人应绝对服从尼布甲尼撒的统治。这位先知是谁?这位先知就是耶利米。耶利米为何发此怪论?据现代学者研究,他可能是巴比伦收买的间谍。现在让我们引述他的几段话。“现在我将这些地,”耶利米假神的口吻说,“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将田野的走兽给他使用。列国都必服侍他和他的子孙。众国和大君王,要做他的奴仆。无论哪一邦,哪一国,不肯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刑罚哪邦,直到我借巴比伦王的手,将他们毁灭!”

如果耶利米不是“犹奸”,他怎么会说出上述这些话?《耶利米书》据说是出于其弟子巴录(Baruch)的手笔。这篇书文笔犀利,真实性亦无可置疑。照这篇书的记载,耶利米晚年亦颇自悔。他曾说:“我的母亲哪,我有祸了。因你生我作为遍地相争相竞的人。我素来没有借贷予人,人也没有借贷予我,人人却都咒骂我。”他甚至这样说:“愿我的生日受到诅咒。”在耶利米时代,犹太罪恶充斥,政治腐败,教会堕落。“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正义,求诚实没有?若有,我就赦免这城。”“他们像喂饱的马,到处乱跑,皆向他邻舍的妻发嘶声。”围城时释奴,围解后反悔,祭师剥削穷人及伪善,以上可以说是导致耶利米对犹太发生反感的原因。

他曾这样呼吁:“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可是,不但没人听他,人们反而对他加以迫害。他对犹太反感失望愤恨之余,更进一步冀其毁灭。他曾一次又一次宣称:“耶路撒冷要毁灭了”, “犹太人一定会变成巴比伦的俘虏”。他一度借神的口吻说:“但愿我的头为水,我的眼为泪的源泉,我好为我百姓中被杀的人,昼夜哭泣!”

一次,耶利米拿了副木轭套在颈上,在耶路撒冷街头宣称,全犹太应归顺巴比伦,像牛归顺农人一样,不可抗拒,越快越好。当另一先知将他的轭抢走并加以折断时,他大声叫唤说:耶和华必另造铁轭来套犹太人。为了不让他乱说,祭师把他枷起来。不过,即使如此他仍照说不误。最后,西底家王乃下令将他下在狱里。耶利米的获释,是在巴比伦攻陷耶路撒冷之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因其有功,故命善待他,不将他和其他被俘的犹太人一般看待。据说,耶利米晚年曾写下“耶利米哀歌”。“耶利米哀歌”后列为《旧约》中之一卷。这卷歌写得非常哀怨动人,现在录几节如下:


先前满有人民的城,现在何竟独坐?先前在列国中为大的,现在竟如寡妇!先前在诸省中为王后的,现在成为进贡的……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吗?你们要观看,有象这临到我的痛苦没有?


耶利米晚年曾经发过约伯式的疑问,他说:“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

以西结是犹太人被放逐于巴比伦时期的一位先知。他出生于教士家庭,这个家庭是第一批由耶路撒冷发配至巴比伦的。像以赛亚及耶利米一样,他也尽量抨击耶路撒冷的别神崇拜及其他腐败堕落。他将耶路撒冷及撒马利亚,比为一对双胞胎姐妹娼妓。他一一列举这两城的罪恶,同时认为它们的陷落及居民的被俘,乃罪恶的结果。像以赛亚一样,他曾预言摩押、泰尔、埃及、亚述及玛各(Magog,这是一个神秘而无从查考的国家)等国,必因罪恶而灭亡。不过对于犹太人,他不像耶利米那么痛恨,他预言犹太诸城必能复兴,耶和华圣殿必能重建。他最后更描绘了一个理想国:祭司大受尊重,耶和华与民同在,并直到永恒。

他的希望是,犹太人保存其民族固有特性,也就是说不要被巴比伦人在文化上及血统上同化。可是事实上,犹太人自到巴比伦后,即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沃土上生根发展。他们享有那里的财富,享有那里的自由,采取了那里的生活方式。不少人甚至接受了巴比伦人的神。第一代的犹太人,大多还切念故土,可是到了第二代,对于耶路撒冷,便只剩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了。

对寄居巴比伦的第二代犹太人说教者,是另一位以赛亚。对于这位以赛亚的身世,我们一无所知。据推断,他执笔的时代约在赛鲁士释放犹太人前后。《圣经》学家认为,他所写的书为《以赛亚书》第40至55章。至于第56至66章,则应属于较晚于他的一位或数位执笔者。由于他的说教,犹太人把宗教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这位以赛亚对犹太人说教的时代,也正是释迦牟尼对印度人、孔子对中国人说教的时代。不过释迦牟尼所说的是不生不灭的涅槃,孔子所说的是立身处世的道理,而以赛亚所说的则是,耶和华是宇宙中的唯一真神,他的慈爱无边无际。这位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比前面一位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更为可亲。这样的耶和华,也才更接近耶稣基督所想象的天父。

另外,也可说是最突出的一点,这位以赛亚已不再像其他先知那样,一开口就数落犹太人的罪恶。他用温言安慰他们,同时预言他们很快便会重获自由。“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这位先知说,“因为耶和华用膏敷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由于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已不再是战神和复仇天使,而是充满仁爱的慈父,因此,他的内心尽是平安喜乐及赞美。根据天父的慈爱,于是他进一步预言救主的诞生:


有人高喊着说,这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中修平我们神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为平坦,崎崎岖岖的必成为平原所指可能为自巴比伦通向耶路撒冷之道。……看哪,你们的神,主耶和华必像全能者临到,他的膀臂必为他掌权……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


这位先知所理想的犹太救主,也是不同凡响的。以赛亚说,救主来不是为了统治,而是为了服务。换言之,弥赛亚是“公仆”,是牺牲:


他被藐视压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而我们也不珍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错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现代学者认为,以赛亚所描绘的“公仆”,并非耶稣。


第二个以赛亚预言,使犹太人重获自由者是波斯人。所向无敌的居鲁士,必然夺取巴比伦。他在夺取巴比伦后,犹太人便可自由了。以赛亚更预言,犹太人在重回家园后,便将重修圣殿,重建城池,于是人间天国出现了:“豺狼必与羔羊同食,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尘土必做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的一神观念,也许是由波斯崛起之事实所获的启示。当时的波斯,其势之盛如日中天。他们将近东各国合并成一个大帝国,这个帝国的组织与统治,与以前各国比起来,高明多了。在以赛亚塑造下,耶和华不像在摩西那个时代那样说:“我是你们的神……你们在我之前,不可崇拜别神。”而是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我以外再没有神。”

这位预言家兼诗人,在《圣经》中对这位宇宙唯一之主宰曾作过如下的描绘: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量苍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山岭,用天平平冈陵呢?……看哪,万国都象水桶的一滴,又如天平上的微尘。他举起众海岛,好象极微之物……万国在他面前好象虚无,被他看为不及虚物,乃为虚空。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象与神比较呢?……神若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象蝗虫。他铺张苍穹如幔子,展开诸天如可住的帐棚……你们向上举目,看谁创造这万象。


当居鲁士以世界征服者的姿态进入巴比伦,犹太人的历史便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居鲁士宣称,犹太人完全自由了,你们回家吧。他除打开巴比伦金库,将尼布甲尼撒自犹太圣殿中掳来的金银一律还给犹太人外,还命凡有犹太人所住的社区,为犹太人筹措回家旅费。居鲁士的作为,使先知的预言大部分兑现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没有给予巴比伦任何惩罚。为了显示波斯文明的宽大,居鲁士不但对巴比伦及其居民毫无伤害,而且对巴比伦之神礼遇有加。

犹太人可以重返耶路撒冷,就老一辈的人而言,这是一桩非常值得兴奋的事。可是,年轻一代的想法则不相同。对他们来说,巴比伦就是家,这儿土地肥美,商业繁盛,一直住下去并不坏。耶路撒冷是“圣城”,名声好听,可那不过是一个遥远的废墟。不过对某些犹太人来说,可以回家总是好的。约在居鲁士宣布犹太人自由后两年,第一批热衷还乡分子,经过3个月漫长的旅途,便回到了他们的故乡。

和今天一样,回到故乡的犹太人,立刻发觉他们竟是不受欢迎者。因为这个地方,自他们离开后,另一批闪米特人来了,在这儿生息繁殖。现在回来的犹太人与当地的居民,由于利害冲突,双方势同水火。

所罗巴伯(Zerubbabel)重建圣殿,是波斯王大流士一世亲口允许的。但这件工程因受到当地居民的阻挠,以致经过20多年才算完成。回来的人一天一天增加,耶路撒冷慢慢又成为犹太人的天下。这是一支伟大动人的还乡曲。这支曲子,犹太人在我们这个世纪又重奏了一遍。

《圣经》与犹太民族

凭武力立国是不可能的,因为犹太人既无人力又无资财。然而许多人聚集在一块儿,对内既需要法律秩序,对外又需要代表机构,于是祭师统治出现了。公元前444年,一位富于学养的祭师以斯拉(Ezra),凭波斯王命召集犹太人开会,会中宣读《摩西律法》。会开了7天,每天从早晨读到中午。读完之后,他、其他祭师和所有犹太领袖,都一致同意接受这部律法为他们立身行事的根本大法。从那时起,直到今天,犹太人尽管颠沛流离,的确从未离开过这部法典。

什么是《摩西律法》?当然不是约西亚所发现的那卷《约书》了,因为那卷《约书》一天可以念上两遍,可是《摩西律法》念一遍即需要一星期。就分量来推测,一个比较合理的假设是,以斯拉所念的可能是《旧约五书》。因为犹太人称此五书为“托拉”(Torah),而托拉即有律法之义。托拉(Torah),希伯来语亦泛指“规章”“指南”。但希腊语之Pentateuch,仅为“五书”之义,指《摩西五经》。

《旧约五书》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什么人写的?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书多达5万本。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出结论。

不过,一般的看法是,《圣经》中最先出现的部分,当为《创世记》。《创世记》或以“J”为代表,或以“E”为代表。“J”,因以造物者为耶和华,J即其第一个字母。“E”,因以造物者为艾洛希姆,E即其第一个字母。这种区别是让·阿斯特鲁(Jean Astruc)于1753年指出的。《圣经》中,属于耶和华的传说有:《创世记》第2章第4节至第3章第24节,第4章,第6至第8章,第11章第1至9节,第12至第13章,第18至第19章,第24章,第27章第1至第45节,第32章,第43至第44章;《出埃及记》第4至第5章,第8章第20节至第9章第7节,第10至第11章,第33章第12节至第34章第26节;《民数记》第10章第29至36节,第11章等。属于艾洛希姆的传说:有《创世记》第11章第10至32节,第20章第1至第17节,第21章第8至32节,第22章第1至第14节,第40至第42章,第45章;《出埃及记》第18章第20至23节,第20至第22章,第33章第7至第11节;《民数记》第12章,第22至第24章等。耶和华是犹太的称谓,艾洛希姆是以法莲的称谓。由两种称谓所代表的传说,自撒马利亚陷落后即混而为一。

如果我们把“J”、“E”称作第一、第二部分,则第三部分可以用“D”作代表。D是《申命记》英文字母的首字。《申命记》显然是由另一位或数位作者撰写后加进去的。第四部分,可以“P”为代表。P是《祭师法典》(Priestly Code)英文字母的首字。《祭师法典》,系指以斯拉所宣布的《律法之书》而言。这当然是祭师插进去的。以上JEDP全部出齐,约在公元前300年。

创造天地、诱惑及洪水神话,是由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神话流传演化而来。这些神话历史悠久,可以上溯至公元前3000年。这些神话的雏形,我们在谈及美索不达米亚历史时,约略已经提到。一说,犹太人接触这类神话,是在巴比伦做囚时代。一说,他们得知这类神话,时间远在做囚以前。换句话说,犹太人是由其闪米特的祖先或苏美尔方面得知这类神话的。上帝造人的神话,按波斯人及某些《圣经》注释家的说法,上帝所造的人,最初是一个具有男女两性的连体婴儿——一男一女背靠背连在一起,和著名的泰国连体双生子一样。至于把男女分成两人,那是后来的事。这种说法,令我们想起《圣经》上有段怪话。《创世记》5:2:“他造男造女,取名亚当,并予祝福。”这段经,历来研究神学的人都把它轻易放过了,但有人则指出,这就是上帝所造人类祖先,乃男女连体双生的证据。参阅《柏拉图对话集》。

乐园的传说,几乎遍布各民族。埃及、印度、中国的西藏、巴比伦、波斯、希腊参阅希腊诗人赫西奥德(Hesiod,约公元前750年)《工作与时日》一诗:“人们过着神仙日子,无思无虑,无忧无愁,无劳苦奔波。他们与仙人相处,所过生活安静快乐……从前的世界比现在更为美丽,处处都是鲜花香果……百岁之人,容光润泽有如童子。”、波利尼西亚及墨西哥等,均有这类民间故事。伊甸园中有禁果树及蛇等,在其他乐园中也大半都有。不过有的传说把蛇换成了毒龙,并说毒龙能毒化乐园,置人于死地。

乐园中的蛇及无花果,显然是阳具的象征。推求神话的含义,大致说性及知识是罪恶及苦恼之源。这种观念,在《旧约·传道书》中尤为显著。在各民族传说中,一个共通的特点是,女人是一种可爱的罪恶,她往往是蛇及魔鬼的化身。夏娃(Eve)、潘多拉(Pandora)可以说都是一个典型。洪水较乐园传说更为普遍。世界各民族,古代似皆有遭遇洪水之说。在亚洲有不少山,传说洪水泛滥时,其山顶均有像挪亚(Noah)及萨马什-拉菲什提姆(Shamash-napishtim)等人待过。洪水是否真有其事?很难臆断。一说,人类文明多半以河谷为摇篮,河流泛滥,就是洪水之说的来源。一说,洪水不过是一种寓言,有劝人为善之意。

约西亚及以斯拉向犹太人宣读的东西,大体而言就是《摩西律法》。《摩西律法》是而后所有犹太人的生活规范。论及这项法制,萨顿(George Alfred Sarton)说得很中肯:“在历史上任何法制没有比这影响更大更深远的了。”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宗教政治,它所规范的,涉及人们生活的各方面。关于《摩西律法》,勒南说:“好比一件紧身衣,每一个犹太人都非穿它不可。”《摩西律法》所管范围非常之广,它管饮食参阅《申命记》第14章。据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James Frazer)研究,禁食猪肉不是由于卫生不卫生,而是由于图腾禁忌。因犹太人的祖先一度以猪(或野猪)为神,大概就是基于这种关系,祭师才以不洁为口实而禁食猪肉。所有禁例,似皆值得进一步探讨。、医药、个人卫生、经期卫生、产妇卫生、公共卫生、性变态、兽交等。对于这些事项,为增强其效果,一律均假托神意立有种种规定。

在犹太民族中,祭师与医师界限的划分为时极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祭师曾成为医术发展的绝大障碍。《利未记》第13至15章,对种种疾病,在隔离、消毒、预防上,均有极详尽的规定。《利未记》所定患大麻风检查清洁种种做法,在欧洲中世纪末仍遵行不误。

犹太人是提倡疾病预防的鼻祖,可是关于医学,尤以外科而言,除割包皮外,便什么都谈不到。割包皮,犹太人称之为割礼,在古埃及与现代闪米特间非常盛行。割礼,从一方面来说,是对上帝尊敬、对民族忠诚的表现,以之为一种民族标志。“割礼,”布里福说,“由祭师定成法规一体遵行。割礼之目的,在于避免犹太人与异邦女子交接,以确保其种族血统之纯正。”另外,也是预防性病的一种方法。犹太民族虽历尽艰危而不绝灭,也许和这种种洁净规定大有关系。

《摩西法典》的核心在于十诫。十诫见于《出埃及记》第20章第1至17节。这几节经文,半个世界的人几乎都耳熟能详。古代法典的制定,大都假托神意。埃及法律,谓受之于透特大神。《汉谟拉比法典》,谓受之于太阳神沙玛什。克里特王米诺斯,用以统治其民的法典,谓受之于山中之神。希腊人相信,法律由狄俄尼索斯(Dionysus)大神所创造。波斯的琐罗亚斯德(Zoroaster)法典,是阿胡拉·玛兹达(Ahura-Mazda)大神所授,授时且雷电交加。“其所以托于神授,”狄奥多罗斯说,“盖以便于使民遵从。”

十诫中的第一诫,可以说是神权社会的基础。上帝乃这个社会的王,由他实行统治。再没有比这更奇妙的事情了。上帝,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制定法规,施行惩罚。为了尊重神的统治,犹太人甚至改称为“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乃上帝卫护者之意。犹太人几度亡国,可是其宗教则历久不衰。和罗马教皇一样,犹太祭师的成就,远超乎一切世间君王之上。由于此诫是神权社会存在与否的关键,《圣经》中一再严格规定:秉持异端及诅咒圣名者处死!《摩西律法》创制者,和以后的宗教裁判官,由于确信宗教的统一与社会的统一不可分,不容忍便成了他们的特性。不容忍,显然是一种缺点,但犹太人之所以历数千年而不为人所同化,也许正得力于这一点。

第二诫,是为加强一神观念而设。不过,有了这一诫,艺术即无法发展。因为不可雕刻偶像,这一来就把大部分的艺术扼杀了。加强一神观念,就好处来说,使犹太人及早脱离了“迷信”及“人神同形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的纠缠——尽管《旧约五书》中的耶和华具有不少人性,却使众所共认智力优异的犹太人,除了宗教外,在艺术、科学乃至天文学方面,交的全是白卷。

在所罗门时代,圣殿里是有不少雕像的,可是在新修的圣殿里,便什么都没有了。其实在犹太人早期历史上,不但没有雕像,就是浮雕绘画也很少见。建筑和音乐,算是不犯忌,因此也比较发达。不过这种发达也很有限,犹太圣殿建筑,不能和埃及、巴比伦相提并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至于音乐,由于歌唱足以使充满苦难的生活获得安慰,乐队基于宗教颂圣的要求,因此皆能得到相当的发展。据称,在犹太圣殿中,经常有一个乐队及一个唱诗班。每当礼拜,唱诗班唱颂圣诗,乐队即以乐器相和。然而乐器种类有限,演奏亦极单调。《圣经》记载:“大卫和以色列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种乐器,如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

第三诫,是进一步要求犹太人对神的虔敬。不但“不可诅咒圣名”,甚至连圣名都不许提。对耶和华祈祷,有称耶和华必要时,应以“主”(Adonai,即Lord)字代之。希伯来文Yahveh写作Jhvh。Jhvh之所以误译为Jehovah,实因原文中凡有Jhvh字之上,均注有a-o-a之故。这样注,原意为凡遇Jhvh均应读作Adonai即主,但原译者——文艺复兴及宗教改革时代的神学家——以为那是母音,故译时遂将其插入Jhvh几个子音之内。像这样的要求,唯印度可以比拟。

第四诫,是定安息日。这种7天之中休息1天的制度,已为全人类所接受。不过,有人认为,安息日之名——也许连同这个习俗——均是从巴比伦传来的。安息日,犹太人称Sabbath,巴比伦人称Shabattu。Shabattu在巴比伦称为忌日,是日,规定不进烟酒不近女色。除安息日外,犹太人一年中有许多节日。在迦南,当地居民为了纪念播种、收获、日月循环,常对神举行庆典。祭无酵节(Mazzoth),即纪念收获大麦。祭七七节(Shabuoth,此节后称五旬节,Pentecost),即纪念收获小麦。祭住棚节(Sukkoth),即纪念收获葡萄。祭逾越节(Passover),即纪念牲畜产子。祭岁首节(Roshha-shanah),即纪念新年。犹太人最看重的,仅为最后的一两个。

Passover现通称逾越节。在此节的第一天,要以羔羊为献,并吃羔羊,同时将羔羊之血洒在门上。这个节,后来祭师又把它和耶和华击杀埃及人头生子一事联系在一起。羔羊本为迦南图腾,他们屠羔羊乃对当地土神作供。此一图腾,再度演变,即成基督教的复活节羔羊。羔羊现用以象征耶稣之死。据《出埃及记》记载,犹太人行逾越节迄今已达数千年。将当时的一切仪式,和今天的相比,可以说并无二致。犹太人对宗教传统的谨守固执,由此不能不令我们由衷佩服。

第五诫,确定犹太家庭的地位。家庭是犹太社会的基石,其重要性仅次于教会。这一诫的效力,从当时贯穿中世纪,直到现代化的欧洲。时至今日,由于工业革命,个人地位非常突出,因此犹太家庭才算稍稍有了变化。犹太家庭,是以家长或族长为中心。环绕着这个中心,有妻妾、已婚未婚子女,有时加上奴婢。这是一个经济兼政治的单位。说它是一个经济单位,因为由此形成的组织极便于农耕。说它是一个政治单位,因为族长威权之重,除战时外,国家亦有所不及。

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家长,其权力大得几乎毫无限制。土地、房产、子女,统统听其支配。子女的婚配,完全由他做主。未成年子女,他如认为必要,甚至可典卖给人为奴。在犹太人观念中,男孩较受重视。犹太人喜欢将男孩女孩和睾丸相比,说,男孩是右边的一个,女孩是左边的一个。意即男女在生育上两者虽均重要,但男的却较大较强。犹太人在很古的时代所行的婚姻制度,是把男孩子嫁出去。成年后的男孩子,在择定妻子后,即“离开父母,住到妻子家去”。不过这种制度自王朝建立以后便慢慢消失了。而后,犹太人所行的便一直是娶妻制。娶妻制奠定后,妻子一切便得听丈夫的。耶和华对犹太妻子的教训是:“你应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因为丈夫为一家之主。”

在犹太社会里,妇女常能出人头地。撒拉(Sarah)、拉结(Rachel)、米利暗(Miriam)、以斯帖(Esther)等人,即为犹太女性之光。底波拉(Deborah)曾经做过士师。约西亚王,在祭师报告发现《约书》后,他所去请教的先知户勒大(Huldah)也是一位女性。会生孩子,对犹太母亲是一项莫大的光荣。由于犹太是个小国家,当年的犹太正如今天的以色列,周边的国家都人口众多,因此,如何赶快生孩子便是一桩大事。为了鼓励生孩子,有积极方面:第一,提高母亲地位;第二,规定20岁以后必须结婚,甚至祭师也不例外。也有消极方面:第一,痛斥独身主义;第二,视妇女不生育为罪大恶极;第三,严禁堕胎和杀婴。总之,任何限制人口增加的做法,在犹太都是异端和不讨上帝喜悦的。

《创世记》里说:“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让我死。”由此可见,孩子对女人是如何重要。理想的犹太妻子,一生只有三桩大事,就是:料理家务,服侍丈夫,养育孩子。箴言最末一章论贤妇,贤妇即犹太妻子的典型:


有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作工。她好象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为的工分派给婢女。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她以能力束腰,使臂膀有力。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她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她张手赈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之人。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作的。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她作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乐。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门口荣耀她。以上的女性,当然是出自男性的观点。至于犹太女性的真面目,就以赛亚的观察则有异于此。她们像其他国家女性一样,也喜欢穿好的、戴好的,更喜欢让所有男子围着她们团团转。《以赛亚书》第3章:“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悄步徐行,脚下叮当……”


第六诫,最值得令人鼓掌。“不可杀人”,这太可贵了。任何一部书,似乎都没有《旧约》提到这么多“杀呀,杀呀!”。在《旧约》字里行间,不断出现的有两桩事:一桩是大量杀戮,一桩是大量生育。一部犹太史,除少许年代外,尽皆充满杀戮之声。这些杀戮,有的起于种族恩怨,有的起于内部摩擦,有的起于世代血仇。犹太民族相当好战。尽管他们写有伟大诗篇歌颂和平,可是就先知、祭师乃至他们所塑造的上帝耶和华而言,均非和平主义者。在犹太人19个王中,受暗杀而死者即有8位。

攻下城池,通常均施予彻底性的破坏。男人杀光,使其土地无法生长作物——这在近东似乎已成惯例。“以色列的子民,一天中即杀死叙利亚步兵10万!”没有现代化武器,一天能杀这么多人,也许令人无法相信。不过仅此一例,即可见犹太人之好杀。自视为上帝之选民,造成过度的民族自尊。厉行族内通婚,阻碍了与其他民族协和共进的远景,就此观点而言,犹太人是失策的。不过,犹太是个精力充沛——充沛到横冲直撞,无比虔诚——虔诚到把自己孤立起来,敏感热情——由此创造了近东第一流文学作品,勇敢坚毅——以致历尽折磨仍巍然独存的民族。这个民族是值得我们刮目相看的。

第七诫,是确认婚姻为家庭的基础。与确认家庭为社会的基础一样,一经确认,便运用各种力量予以支持。各种力量中,最大的是宗教力量。他们虽没有说上帝不许婚前性交,但婚前性交被禁止是很显然的,因为另有规章说明,新娘若非处女,便有被乱石打死的危险。娼妓相当盛行。所多玛及蛾摩拉,尽管因同性恋盛行而遭毁灭,但在犹太,同性恋之事仍然存在。律法似不禁止与外国妓女发生关系,因此,在犹太各地,生活于小木棚及营帐里的叙利亚、摩押、米甸(Midianite)及来自其他各地的妓女,简直多到不可胜数。耶路撒冷不许妓女卖淫的规定,在所罗门时代并未严格执行。至于其他时代,往往越禁越多。有一段时期,例如马加比(Maccabees)时期,圣殿甚至成了妓女的大本营。

男女之爱,早已发生。例如,“雅各就为拉结服侍了7年。他因为深爱她,就看这7年如同几天”。不过对夫妇而言,爱情地位并不重要。流放以前,犹太婚姻均是经由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抢夺婚姻,也许曾一度存在,尤其是当女性奇缺的时代。耶和华对抢夺婚姻,曾予以公然认可。“吩咐便雅悯(Benjamin)的孩子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若看见示拉(Shilon)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葡萄园出来,在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不过,这并不多见。犹太通常所行的是买卖婚姻。雅各以劳务换取利亚及拉结就是显例。波阿斯(Boaz)娶路得,干脆就是用钱买来。先知何西阿在答应以50雪克尔银子买得其妻后,又后悔价钱出得太高了。犹太人称妻为beulah,意即所有物。

但是,观念慢慢进步了。都市中,嫁女儿者大半要赔上一点嫁妆。至此,买卖婚姻渐成过去。新娘有了嫁妆,到夫家便有地位,因为她已与用钱买来的不同。比较有钱的犹太人,除妻外,还可置妾。不育之妻,例如撒拉,还会劝夫纳妾。这样做,不但是为了传宗接代,而且是为了增加人口。例如雅各,有了拉结,有了利亚,又还纳她们的婢女为妾。为什么?目的就在希望多生孩子。在犹太,能生育的女性应使其尽量生育。例如丈夫去世,其小叔大伯——即令他们已娶妻生子——便都有和她结婚的义务。丈夫没有兄弟,这义务就得由其夫之任何男性近亲肩负。

由于犹太人在经济制度上以私有财产为核心,因此形成了一个具有双重标准的社会制度: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若干女人,但一个女人在同一时期却只能隶属于一个男人。通奸绝对禁止。与他人之妻行淫者,奸夫淫妇都必处死。未婚女性绝对禁止与人相奸,至于未婚男性与人相奸,只算是一种小过失。婚姻中男性可以很随便,他看妻子不顺眼,一纸休书即可解决问题,但在女性,则比登天还难。不过,犹太丈夫滥用这项权力者绝少。一般而言,犹太人对其妻子儿女的爱护,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在犹太,结婚前,男女不一定有爱情,但结婚后,夫妻情谊甚笃者却屡见不鲜。“以撒(Isaac)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去世后,这时才算得到了安慰。”大体而言,在远东世界以外的地方,犹太人的家庭生活,要算是很幸福的。

第八诫,确立私有财产制。自理论上说,土地皆属耶和华。宗教、家庭及私有财产制三者,可以说是犹太社会的主要支柱。在所罗门以前,由于工业不发达,所谓财产就只能是土地。当时的犹太,甚至土地也都尚未开发,大部分的人,除种一点葡萄、橄榄、无花果外,就靠畜牧为生。畜牧得逐水草而居,因此,大部分犹太人多无房舍而住帐篷。

社会进步,生产有余,商业乃告发生。慢慢的,大马士革、泰尔和西顿等各大名都,都充满了犹太商人的足迹。至于国内,圣殿变成了他们的交易所。铸币始于放逐之际。此前,交易中准为金、银。每笔交易所需金银分量一律用秤称。由于经济活动频繁,银行也渐兴起。进行借贷的人,都在圣殿交易。这其实是不足为怪的,因为遍及近东各国,神庙同时就是市场。这种风俗,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尚存。耶和华也很希望犹太财富增加,他曾说:“你只可把钱借人,不可向人借钱。”犹太人之所以发财,也许和这项诫命有关。

像其他近东各国一样,犹太也使用战俘及罪犯做奴工。所罗门兴筑圣殿、宫殿,使用这类奴工动以万数。奴隶主对于奴隶,通常无生杀之权。奴隶一旦有钱,可以赎身。无力偿债之人,可卖儿、卖女或以其自身为奴。这种风俗,直到耶稣降生后还存在。由于祭师及先知均极力反对剥削,因此在近东各国内,犹太富人对穷人比较仁慈。经上曾有此诫语:“你们彼此不可互相倾轧。”祭师及先知曾借上帝的口吻,要奴隶主释放奴隶,要债主免除穷人的债。释奴与免债,每7年要做一次,后来觉得颇不易行,于是改为每50年一次。“第50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

上面的要求是否为大家所遵守,我们找不到事实根据。不过祭师的这项善意是不可抹杀的。“在你神的土地上,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心袖手旁观,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你就要帮补他,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安息日,不但自己休息,也应让雇工、奴隶乃至牲畜休息。在田间收割庄稼,要留一捆,摘取橄榄及葡萄,要留一点给穷苦的孤儿寡妇。以上种种恩惠,不但施予犹太人,甚至也施予外邦人。按犹太人的习俗,对无家可归的外邦人,也要亲切招待,供他吃,供他住,给他礼遇和尊敬。耶和华常常提醒犹太人,要记着你们也曾流落异乡无家可归。

第九诫,要求绝对不作假见证。这是犹太人以宗教支撑法律的一例。在古时犹太人起誓有一定的宗教仪节:对谁起誓,起誓者当用手搁在对方的生殖器上。但现在,起誓者不但以人为对象,而且他的誓有了上帝的鉴临。按照诫命,作假见证害人者,他所受的惩罚,应与受害者所受之痛苦相当。犹太人以宗教法规为法规,祭师就是法官,圣殿就是法庭。祭师的判决就是最后的判决,不遵此判决者可无条件处死。有时也采行天判,例如罪嫌无法证实时,便令涉嫌者饮毒水。除宗教外,别无司法机构。然宗教不能巨细无遗,因此守不守法,大部分得靠个人良心及公共舆论。

小罪,认罪或赔偿即可。大罪,例如谋杀、拐带儿童、偶像崇拜、通奸、打骂父母、拐带奴隶、兽奸、殴打奴隶致死、妇女行邪术等,则必处死。在谋杀方面,耶和华的主张是亲手报复,“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可是,另外又有“逃城”之设,杀人者逃到那里,受害者即应停止报复,不过这以误杀为限。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所采的是复仇主义:“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伤还伤,以打还打。”《摩西律法》自写就以来,5000年迄无变化。这项律法,在当时也许是进步的,但慢慢地便落伍了。

第十诫是最后一诫:“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由此诫,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犹太人观念中,妻子是与财产并列的。这一诫相当重要,人人如果绝对遵行这一诫,说天下即可太平未免过于夸大,但世间大部分的纠纷,应该可以免除了。

读完十诫,令人深感奇怪的有一点,就是影响犹太人言行最重要的一条诫命,仅零碎提到,并未将它特别列举出来。那就是《利未记》第19章第18节所说的:“当爱人如爱己。”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是一部庄严的法典。基于时代的关系,它有种种缺点,但它的优点无疑远较缺点为多。读《摩西律法》,我们应该记住一点,它虽反映犹太人的生活,但并不就是犹太人的生活。这部律法,实际还不如一般法典能反映人民实际的生活,它只可以说是犹太祭师“想象中的乌托邦”。像其他法典一样,它既被人遵守,也曾被人破坏。它对犹太人的影响,与其说是行为上的,毋宁说是精神上的。诚如海涅(Heinrich Heine)所说,它是犹太人的一个“可携之与俱的祖国”(Portable Fatherland)。犹太人2000年来,因它而团结一致,因它而屡仆屡起,因它而愈战愈强。

文学、哲学与《圣经》

《旧约》不仅是一部法典,它也是历史,是诗,是哲学。如果从《圣经》里抽掉先民传说、宗教神话,如果不用古人的眼光,把它看作人类最正确最古老的历史,我们即可看到《圣经》的庐山真面目。

从《圣经》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远古时代人类活动的实况。由于文笔洗练,技巧成熟,它所描写的人物,至今犹栩栩如生。其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纪》,是一个残败民族流亡转徙之余,为保持其历史传统而精诚团结所作的记载。有人认为,将此类记载并列在一起,似乎有点不伦不类。但撇开这一点,我们仅看扫罗、大卫及所罗门的故事,其清新细腻,实非近东任何历史故事所能及。即使《创世记》,假定我们用欣赏传说的态度来看(不把它看作一种谱系学),你一定会发现它非常有趣。它叙述得非常生动自然。《创世记》,不应当作历史来读,而应当作一种历史哲学来读。这是人类就其过去历史,加以回顾,加以观察,希望就其因果关系,指出目前演变,及未来发展所做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可以说是破天荒的。《旧约五书》所提供的历史概念,其影响是很深远的。从波伊提乌到波舒哀,也就是说,从希腊、罗马到现代欧洲的思想家,没有一位不深受其影响。

从历史演变到诗歌,一个必经的中途站是爱情故事。路得的爱情故事,是圣洁完美的典型。至于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拉结、约瑟(Joseph)和便雅悯、参孙和大利拉(Delilah)的爱情故事,情节也是很动人的。犹太人的诗歌,最早的当数《出埃及记》第15章的《摩西之歌》。其次为《士师记》第5章的《底波拉之歌》。这两首歌,可以说就是圣诗的滥觞。巴比伦时代的《忏悔歌》,无论在内容上及形式上,对圣诗的形成也有极大的影响。圣诗显然也曾受到埃及的影响,例如第104篇,无论内容及形式,均极像阿肯那顿所作的《太阳颂》。圣诗是一部集体创作,一大部分是大卫写的,其余部分的作者则属于公元前3世纪,即犹太人被俘后的若干诗人。圣诗可以说也是一种抒情诗,不过这种诗和一般抒情诗不同。一般抒情诗,可以坐下来慢慢欣赏,而这种抒情诗则不适于坐下来慢慢欣赏。因为它所抒发的,是一种纯宗教的感情。

由于圣诗所抒发的是一种宗教感情,因此它充满了恶毒的诅咒、凄苦的呻吟与热烈的赞颂。赞颂的词句,占了诗中的绝大部分,因此圣诗又可称之为“赞美诗”。圣诗,英文作Psalm,源出希腊语,意即“赞美之歌”。

圣诗火药味极浓。其格调和基督徒相远,和清教徒相近。当然,像第103篇:“……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样,他发狂如野地的花。经风一吹,便归无有,他的原处,也不再认识他……”这类比较软性的文字也有,不过为数不多。读圣诗,令人想到古东方人的“旋舞曲”,一唱一和,极有韵致。在修辞上,圣诗有着丰富的譬喻与生动的想象。近东其他宗教也有圣诗,但像犹太圣诗这么动人的实不多见。圣诗中,有许多词造得相当精彩。这些词如第8篇“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第17篇“眼中的瞳人”,第146篇“你们不要倚靠君王”等,在英美差不多已妇孺皆知。圣诗中,有些譬喻,例如第19篇“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欣然就道”。其意境之美,千载之下读之仍令人叫绝。圣诗可以说是诗歌中之最美的。犹太语可以说是语言中最美的。以最美的语言,唱最美的诗歌,实在迷人。公认为最美的圣诗,应数第8篇、第23篇、第51篇、第104篇、第137篇、第139篇。最后一篇极像惠特曼所写的赞美歌。

撇开圣诗,让我们看看《所罗门之歌》。《所罗门之歌》亦称《雅歌》。《旧约》中之有《雅歌》及《传道书》等作品,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传道书》充满怀疑和虚无,《雅歌》充满色情和肉欲。对充满色情和肉欲的《雅歌》,其来路有着种种推测。有人说,这是巴比伦的作品,因它所歌颂的是伊什塔尔及坦木兹式的爱情。有人说,这是希腊的作品,因它含有不少希腊词汇——至少,写作的人曾深受亚历山大所带来的希腊影响。有人说,这是埃及的作品,因为所爱者以兄妹相称乃埃及人的特有风尚。不过,不管从哪里来,它在《旧约》里已占有一席之地。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谜:谈上帝崇拜的人,为什么要把这类充满色情和肉欲的歌词编进《圣经》里?

现在让我们引几节《所罗门之歌》来看看:


我以我的爱人为一袋没药,让它整晚躺在我的胸前。

我以我的爱人为一株凤仙花,让它盛开在隐基底(Engedi)的葡萄园中。

我的爱人你真美,你真美,因为你有着一双鸽子的眼睛。

我的爱人你真美,如果你高兴,让我们暂以青草为绣榻……

我是莎伦的玫瑰,我是谷中的百合……

给我点葡萄干,让我恢复体力。给我几个苹果,让我高兴高兴,因为我正害着相思病。

耶路撒冷的小姐……请勿惊动我的爱人……爱人属我,我也属他。我的他在百合花中牧羊。

爱人哪,天亮了,回去吧。你要快跑,像头羚羊,像头小鹿,飞跃在比特(Bether)山上。

爱人哪,来吧。到野外去也好,到村庄去也好。

让我们一早起来,走向葡萄园里。葡萄也许已经萌芽,石榴也许已经结蕊。我要在那儿告诉你,我爱你。


如果说《雅歌》是属于年轻人的,那么《箴言》《箴言》自非所罗门一人之作。不容否认,《箴言》中有些是他说的,但大部分则另有来源。《箴言》的集成应当在公元前3世纪至前2世纪;作者为深受希腊影响的犹太人;资料来源,有的获自埃及,有的获自希腊。就是属于老年人的了。年轻人不顾一切追求爱情,追求欢乐,到头来觉得什么都没有得到,于是乃发为《箴言》。

传说中的所罗门,曾告诉青年提防坏女人:“因为被她伤害扑倒的不少,被她杀戮的亦甚多……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我所猜不透的奇妙有三样,连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样。就是鹰在空中飞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与女交合的道。”所罗门同意圣保罗的观点:“要喜欢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的小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吃素菜,彼此相爱,胜于吃肥牛,彼此相恨。”这类言论的确不错,不过,颇不像出之一个拥有700位嫔妃的人之口。

《箴言》所针砭的坏事,好色之外,就是怠惰。“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吗?他必站在君王面前。”《箴言》的作者也不鼓励雄心壮志。“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愚顽人发达,必杀己身。”戒多言,也是《箴言》劝世目标之一。智者多做,愚者多说。“诸般勤劳,都有益处。嘴上多言,乃至穷乏……富足人自以为有智慧,但聪明的贫穷人,能将他察透……愚昧人若静默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

《箴言》中一再提到的是道德和智慧。对于这类问题,《箴言》所采的,显然是苏格拉底的观点。每读这类《箴言》,总会令人联想到“亚历山大学派”。这一学派乃集犹太神学与希腊哲学之大成。“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惩治……得智慧,得聪明的,这人便有福。因为得智慧胜过得银子,其利益强如精金,比珍珠宝贵。你所喜爱的一切,都不足与它比较。他右手有长寿,左手有富贵。他的道是安乐,他的路是平安。”

《约伯记》据某些学者推断,此书成于公元前5世纪。此书内容,曾经掺杂割裂。贾斯特罗(M.Jastrow)认为,此书仅第3至第31章系原本,其余均是后人掺进去的。他还说,即使在第3至第31章内,仍有不少曾遭窜改及误译。例如,第13章第15节“纵他必杀我,而我仍信他”(Though he slay me, yet will I trust in him),应为“然而我无所畏惧”(Yet I tremble not),或“然而我无所指望”(Yet I have no hope)。其他学者,发现希腊悲剧中有类似此书的作品。其内容及形式均与欧里庇得斯之作相仿。第3至第41章的文体,颇具希伯来诗中“旋舞曲”的风格。比《箴言》成书年代稍早。这是一部寓言式的作品,作者可能经历过巴比伦放逐的艰苦生活。“这是一部非常伟大的作品,”英国评论家卡莱尔对之极为推崇,“……它不但伟大而且高贵。这是一部属于全人类的著作。在讨论一个严肃问题上,它是最古的,也是最先的。这个严肃问题是:上帝与人类的命运……在我们看来,无论在《圣经》之内,或《圣经》之外,没有任何一部著作可以和它媲美。”

《约伯记》所表露的问题,在于犹太人是重现世的。古代犹太,既然无天堂之说,则为善为恶的结果,除报于现世之外,即别无时间地点可报。但现实与理想往往相左,善人颠沛流离,恶人安享尊荣。“看哪,这就是恶人,他们既常享安逸,财宝又不断加增。”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于是自然有人要问“上帝何在”。《约伯记》的作者,借约伯——犹太民族的化身——之口,所提的就是同样的问题。犹太人敬奉上帝非常虔诚,约伯即是如此。巴比伦人不但不信上帝,而且还加以侮慢,可是巴比伦人却强大兴盛,犹太人却倒霉受罪。你说这算什么上帝?

《约伯记》的展开非常有趣。据说,一天耶和华对撒旦说:“世上再没有谁比约伯更敬我爱我、更虔心向善的了。”撒旦说:“不然,他虔心向善、爱你敬你,全是因你使他和他一家平安富足之故。假定你让他倒霉,看他还信不信你?”耶和华于是允许撒旦向约伯展开试探。初步试探,夺去他的子女财富,约伯颇能坚持,但再度试探,夺去他的健康,约伯信心动摇了。他想死,他向耶和华大发牢骚。他的朋友琐法(Zophar)幸灾乐祸地说:上帝是公正的,对于世上的人,的确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于是约伯抗声说:


你们死亡,智慧也就灭没了。但我也有聪明,与你们一样……你们所说的,谁不知道呢?……强盗的帐棚兴旺,惹神的人稳固。神多将财物送到他们手中……这一切我眼都见过,我耳都听过,而且明白……你们是编造谎言的,都是无用的医生。惟愿你们全然不作声,这就算为你们的智慧。


他又叹生命的短促以及人死不能复生:


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生如花,又被摧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树若被砍下,还可指望发芽,嫩枝生长不息……但人死亡而消灭,他气绝,竟在何处呢?海中的水绝尽,江河干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来……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


争辩越来越激烈。约伯对神,先是怀疑,最后甚至变为诅咒。他将神喻为魔鬼,愿他将他毁灭。最后他说:“约伯的话说完了。”论者以为,原来的《约伯记》即到此为止。《约伯记》和《传道书》所代表的,显然是犹太人中的所谓异端思想。一位著名怀疑论者勒南说:“怀疑论者所发表的东西不多,同时,发表后可能有的散失了。犹太民族极端重视宗教,怀疑论作品之不见容,是可想而知的。”圣诗第14篇第1节及第53篇第1节,曾一再提及:“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可见怀疑论者人数不少。对于怀疑论者,尚可参阅《西番雅书》1:12。

但在现在的《约伯记》中,却凭空出来一个叫以利户(Elihu)的年轻人。他列举一大堆理由,述说神对人绝对正直。最后,耶和华从云端里亲自发言:


那时,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

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你若晓得就说,是谁定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海水冲出,如出胎胞,那时谁将它关闭呢?是我用云彩当海的衣服,用幽暗当包裹它的布,为它定界限,又安门和闩,说,你只可到这里,不可越过,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你自生以来,曾命定晨光,使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你曾进到海源,或在深渊的隐秘处行走吗?死亡的门,曾向你显露吗?死荫的门,你曾见过吗?地的广大,你能明透吗?你若全知道,只管说吧……你曾进入雪库,或见过雹仓吗?……你能系住昴星的结吗?能解开参星的带吗?……你知道天的定例吗?能使地归在天的权下吗?……谁将智慧放在怀中?谁将聪明赐于心内?……

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吗?与神辩驳的,可以回答这些吧?


因震慑于这一精灵的威力,约伯折服了。约伯认输,耶和华欣慰之余,赦免了他的罪过。不过耶和华对约伯的朋友则表不满,说他们发言浅薄。最后的结局是,耶和华赐给约伯1.4万头羊,6000头骆驼,2000头牛,1000头母驴,7个儿子,3个女儿。除此之外,还让他活到140岁。这个结局令人愉快,可是相当勉强。问题解决没有?没有。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后来的犹太思想家。到但以理(Daniel)时代(约公元前167年),于是有人想,现世的公道似乎是不可能的。但以理及伊诺克认为,要公道除非相信“来世”。在来世,有冤申冤,有恶受罪,有善获赏。这种思想慢慢变成一种潮流,其后即形成基督教主要思想之一。

《旧约》的《传道书》,本书作者及其写作年代,均无可考。据萨顿推测,此书可能作于公元前250至前168年。作者曾自称“传教者”(Koheleth)及“大卫之子,耶路撒冷之王”。照此称谓,他似乎是所罗门。也曾触及这个问题。不过,该书所获答案看来是令人丧气的。其答案是:人生之幸与不幸,全与善恶无关。


有义人行义,反致灭亡。有恶人行恶,倒享长寿。这都是我在虚度之日中所见过的……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压。看哪,受欺压的流泪,且无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你若在一省之中见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


人的命运不由善恶决定,于是,好运、坏运便只有看机会了。而机会是盲目的和无情的。《传道书》作者说:“我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赀财,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在于当时的机会。”甚至财富也靠不住。他说:“贪爱银子的,不因得银子知足。贪爱丰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这也是虚空……劳碌的人,不论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丰满,却不容他睡觉。”进一步观察,他居然得出了与马尔萨斯相似的结论:“货物增添,吃的人更加增添。”

回忆过去的黄金时代,向往未来的乌托邦,能不能获得慰藉?在他看来,不能。因为,现在的和过去一样,而未来的和现在亦并无不同。“不要说先前的日子强过如今的日子。”“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无新事。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哪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在他看来,进步是没有的。文明,兴了再灭,灭了再兴,毫不足怪。

总而言之,他认为生命毫不足贵,因此活与不活无足轻重。纵然生活,也不过是毫无目的地转圈子。努力、奋斗都是徒劳的,因为一切的一切最后终归破灭。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太阳出来又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地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何处……因此,我赞叹那早死的人,胜过那还活着的活人。并且我以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曾见过日光之下恶事的,比这两等人更强……名誉强于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胜过人生的日子。


有一个阶段,他认为生活在于尽情享乐。“于是我就称赞快乐,原来人在日光之下,莫强如吃喝快乐。”可是,最后,他又发现,“啊,原来这也是虚空。”至于谈到女人——传道者对之似乎受过很大的刺激,他说:“1000个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无法找到一个……我得知有这等妇人,比死还苦,她的心是网罗,手是锁链,凡蒙神喜悦的人,必能躲避她。”谈女人谈到最后,他的结论却和所罗门与伏尔泰给人的忠告相似:“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所罗门与伏尔泰虽然作此忠告,但他们并未身体力行。

他甚至对智慧也采取怀疑态度。谈到著作与读书,他的妙论是:“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他又说,如你有天赋,那智慧是好的,但若强求,便等于自取灭亡。(这种论调,颇像耶和华口吻。耶和华一次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便不能存活。”)在他看来,最后,智愚都将同归于尽:


我专心用智慧寻求查究天下所做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经验的,是极重的劳苦。我见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我心里议论,说,我得了大智慧,胜过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而且我心中多经历智慧和知识的事。我又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这也是捕风。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增加知识的,就增加忧伤。


如果有“来世思想”,我们认为上面的愤激,是有转化成希望与勇气的可能的。可是,《传道书》的作者并无此等思想。在他看来,人无论生前与死后,均和动物毫无分别:


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知晓呢?……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


犹太人在作《箴言》时,是何等推崇智慧,现在,智慧竟一文不值了。显然,这是犹太文明趋于衰老的象征。犹太民族由于一再遭受环绕其四邻的强大帝国的折磨,精力业已消耗殆尽。他们虽然虔心敬奉耶和华,可是耶和华似乎并没有帮他们多少忙。国破家亡,流离失所,诉诸笔墨者,当然是一片怀疑虚无了。

耶路撒冷光复了,然而它并未变成上帝不可征服的堡垒。它先是波斯的附庸,现在,希腊又要它称臣纳贡。公元前334年,青年政治家亚历山大率兵前来叩关。大祭师原定宁死不降,可是据说他当天晚上做了个梦,就梦解释不降不行。第二天一早,大祭师令祭师及民间领袖穿着素服,和他一起开城,到亚历山大军营请降。亚历山大对大祭师颔首为礼,并说了些他对犹太民族及其所崇拜的上帝感到不胜仰慕的话,最后才开始接管耶路撒冷。

当然,这并不是犹太民族的最后一幕。就4000年的历史舞台看来,好戏还在后头。耶稣基督是一幕,亚哈随鲁(Ahasuerus)又是一幕。现在,另一幕正在开始。这一幕自然也不是最后一幕。耶路撒冷,犹太民族的象征,建了毁,毁了建,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已不知重建了多少次。看来,耶路撒冷不会毁,犹太民族也不会灭。鉴往知来,犹太人与历史同存,也许它亦与文明同样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