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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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然资源价值论

环境伦理观讨论的是对环境资源要不要开发的问题,通过上一节的讨论我们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本节对价值问题的理论讨论,涉及自然资源是否需要保护的现实问题。如果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一、价值溯源

“价值”一词,人们使用频率很高,应用也相当广泛,如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人生价值和市场价值等等。显然,“价值”一词的意义已经泛化,这使人们在使用时很容易产生歧义。学术上很多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往往是由对价值本意的理解产生的差异引起的。因此为了准确地说明问题,我们必先明确“价值”的确切含义。

“价值”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汉语中,“价”和“值”都是交换或买卖中使用的词汇。“价值”《辞源》解:“犹言物价。”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辞源(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83,228.早期史书中价值的含义显然与价钱或价格相联系。对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意识中,价格与价值是等同的,两者没有区别。

西方最早使用“价值”一词的是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色诺芬,他在公元前3世纪的著作《经济论》中,首次提出了商品具有两种用途,其一是直接使用,其二是用于交换。在讨论土地问题时,色诺芬首次使用了“价值”一词,他说“耕种好的土地代价大,而且不能再改进了……最大的改进无过于使一片荒野变成肥沃的土地”,它“可以给一块土地增加上百倍的‘价值’”。姜文来.水资源价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50.这里所使用的“价值”的含义实际上就是通常所指的价格。继色诺芬之后,亚里士多德也较早地使用了“价值”一词。公元前3世纪,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一书中论述货币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时写道:“起初这些金属就凭大小轻重来计值,最后,为了避免大家分别称重的烦劳,每块既经称量的金属就打上个烙印,由这块烙印表明其‘价值’。”[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姚仁权编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10.亚里士多德强调交换过程中价值的等一性,他比较注重的是商品的效用,即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商品给人所带来的效用大小。

中世纪以后,“价值”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扩展到哲学、伦理和其他领域。“价值”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人们不仅在经济交换中使用“价值”的概念,而且将“价值”的含义引申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把一切有用的、有益处的、有意义的事情和事物称为有“价值”的,并逐渐产生一种抽象的、一般的“价值”概念。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和这种抽象的、一般的价值的含义已经演化和发展成两种不同的价值理论:一种沿着价值本原意义的经济学方向发展,古典经济学时代以后逐渐形成了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等经济价值理论;另一种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的可以包括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美学等多个领域价值在内的一般价值理论,也称价值哲学。

经过对价值起源的史料分析以及对价值基本含义和演化过程的追溯,我们可以肯定,价值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后来引申为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但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含义一旦形成,其应用的广泛性和渗透力就远远超过了它原本的经济含义罗丽艳.自然资源价值代偿机制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64~70.。所以我们一般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称作“经济价值”,以区别于更具一般意义的“哲学价值”。显然从逻辑上看,自哲学价值概念形成以后,经济价值便可以看作哲学价值在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

20世纪中后期,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一种从伦理学角度来探讨环境和资源价值的自然价值论悄然兴起。这种价值论分析问题的独特视角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哲学价值,但是从广义来讲仍属于哲学价值的范畴。

二、经济价值论的解释

(一)基于劳动价值论的解释

劳动价值论的初步形成开始于经济理论的重心从流通领域(重商)向生产领域(重农)的转移。罗英.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之比较[J],当代经济研究,2004(11):50~52.1662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1623—1687)在税负论中首次提出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基本命题。不久,法国古典经济学家埃尔·布阿吉尔贝尔(1646—1714)也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出了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初步认识。大约100年以后,英国经济学教父亚当·斯密系统地发展了初期的劳动价值理论。在1776年出版的经济学经典著作《国富论》中,亚当·斯密认为:“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为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一切地方比较商品的价值。”即“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英国的另一位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价值量的确定、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方面都提出了新的理论见解,但总的来说,李嘉图并没有改变亚当·斯密的基本思想。1867年,德国哲学家、思想家和经济学家卡尔·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论述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创了劳动二重性理论。他指出:价值与使用价值共处于同一商品体内,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离开使用价值,价值就不存在了;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是“抽象人类劳动的体现或物化”。“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他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即商品的价值。”

运用劳动价值论来考察自然资源的价值,关键在于自然资源是否凝结着人类的劳动。在这方面,目前尚有两种不同解释,在自然资源是否有价值上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处于自然状态下的自然资源,是天然的产物,不是人类创造的劳动产品,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因而没有价值。因为马克思说过:“如果它(指自然资源)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么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一切未经人的协助就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的树木等,都是这样的。”[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7~100.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当今社会已不是马克思所处的年代,人类为了使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需求增长相均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现在的自然资源已不是纯粹的天然自然资源,它有人类的劳动参与,打上了人类劳动的烙印,具有价值。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自然资源危机早已表明,仅仅依靠自然界的自然再生产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高速经济发展的需求,我们必须付出一定的劳动参与自然资源的再生产,进行生态自然资源的保护。因此这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价值就是人们为使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持良性平衡而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因此,从价值补偿的角度看,自然资源不再是自然之物,已包含了人类劳动,所以自然资源的价值,其形成是为了补偿自然资源消耗与使用的平衡所投入的劳动。

第一种观点立足于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因为当时经济尚不发达,资源相对丰富,也没有因为保护资源和自然资源而投入劳动,认为资源、自然资源没有价值是可以理解的;第二种观点立足于经济发达的当代,自然资源问题严峻,资源的供给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需求,人类必须参与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不可避免地投入人的劳动,按照劳动价值论,这时的自然资源便有了价值。但是,事实上,两种观点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自然资源被无偿使用的问题。前者认为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当然也就没有价格,无偿使用是合理的,从而导致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破坏;而后者尽管论及自然资源的价值,但其所谓价值,只是对所耗费的劳动进行补偿,同样也没有涉及自然资源本身被耗费的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进行了限制,但最终的结果同前者一样,自然资源本身仍然被无偿占用。

(二)基于效用价值论的解释

效用形成价值的理论起源很早。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巴本(1640—1698)在其著作《贸易论》中认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劳动决定的,而是由效用决定的。18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迪南多·加利阿尼(1728—1787)、法国经济学家孔狄亚克(1715—1780)等都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这一观点由法国经济学家萨伊(1767—1832)进行系统化总结,形成一般的效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萨伊说:“人们所给予物的价值,是由于物品的用途产生的。有的东西能维持人的生命,有的东西可以制为衣服,有的东西可以抵挡狂风烈日如房屋等,有的东西能满足人们的嗜好和虚荣。当人们承认某东西有价值时,所根据的总是它的有用性。这是千真万确的,没有用的东西,谁也不肯给予价值。”此外,在价值量方面,萨伊认为价值由创造效用的生产费用所决定,也就是由工资、利息和地租决定。1854年,德国经济学家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1810—1858)出版了《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一书,在对以前的效用价值论加以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较完整的以消费者心理感觉为基础的边际价值思想。戈森的理论被后人所继承。奥地利的卡尔·门格尔(1840—1921)、英国的威廉·斯坦利·杰文斯(1835—1882)和法国的莱昂·瓦尔拉斯(1834—1910)三位科学家几乎同时独立地创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分析法。后经弗里德里希、维赛尔与欧根·庞巴维克的发展,边际效用价值论已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至此,效用价值论发展为边际效用价值论。1890年,阿尔弗雷德·马歇尔(1842—1924)出版了《经济学原理》一书,对效用价值论进行高度概括,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被称为均衡价值理论。效用价值论认为,一切生产无非都是创造效用的过程,人们获得效用却不一定非要通过生产,效用不但可以通过大自然的赐予获得,而且人们的主观感觉也是效用的一个源泉。只要人们的某种欲望或需要得到了满足,人们就获得了某种效用。该理论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费用”和“边际效用”两个原理共同构成的,两者缺一不可。商品的边际效用可以用买主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量即价格加以衡量。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消费者剩余”的概念,并引用“需求弹性”概念来描述衡量价格的变化引起需求的变化,他们研究了生产费用是如何转化为供给价格的,即商品的供给价格等于它的生产要素的价格,认为供给的数量随着价格的提高而增多,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减少,利润就是商品的边际费用。当供求均衡时,每个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量可称为均衡产量,它的售价可称为均衡价格。均衡价格就是供给和需求价格相一致时的价格。购买货物必须付出价格,是因为人们所需物品的稀缺。价格的功用就是在此种物品稀缺的情况下,限制其消费的需求。整个价格决定程序完全遵从“稀缺”原则。运用效用价值论很容易得出自然资源具有价值的结论,因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无疑对人类具有巨大的效用。此外,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的扩张性发展,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尖锐,自然资源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自然资源满足既短缺又有用的条件,因此具有价值。

三、哲学价值论的解释

根据前面的论述,哲学价值论也就是一般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主要从主体需要能否满足及其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人们的行为对个人、阶级和社会的意义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哲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343.。一般意义上的价值论,最早由法国哲学家拉皮埃(1869—1927)于1902年提出,1903年被德国哲学家哈特曼(1842—1906)所采用。此后德国的弗赖堡学派,奥地利的迈农(1853—1920)和爱伦费尔斯(1859—1932),美国的杜威(1859—1952)、厄本(1873—1952)、培里(1876—1957)、刘易斯(1883—1964),以及人格主义者和新托马斯主义者都致力于价值论的建立和研究。价值论的研究内容是价值的性质、价值的分类、价值的终极标准、价值的主客观性、价值同事物或存在和实在的关系。

哲学中的价值概念,是各门具体科学和各个具体生活领域所说价值的高度概括。它所肯定的内容,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进一步说,价值即客体对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王玉庆.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37.。在人类和自然资源这对关系中,人类是主体,自然资源是客体,自然资源能够提供满足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所需要的物质性商品和舒适性服务,因此,对人类来说,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而且,由于人类的需要大体上是按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的顺序逐步发展的,所以,自然资源的价值也就会越来越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然资源及其舒适性服务的需要,或者说对它的认识、重视程度和为其进行支付的意愿会不断增加。据此,自然资源的价值,首先取决于它对人类的有用性,其价值的大小则取决于它的稀缺性和开发利用条件。因此,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质量,都会对自然资源价值的大小有所影响。自然资源价值本身就是个动态的概念,是指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自然资源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能量基础以及精神满足。自然资源向人类提供了空气、生物、淡水、土地等资源,这是自然资源价值的物质性上的体现。自然资源提供的美好景观、广阔空间虽然不能直接进入生产过程,却是另一类可满足人类精神需求以及延长生产过程的资源俞栋,方振东.环境价值浅析[J].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21~24.

四、自然价值论的解释

自然价值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教授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他在1975年出版的《自然资源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自然价值论的观点,被认为是自然价值论中最全面、最理论化、最系统化和最具代表性的论述。

罗尔斯顿认为自然中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人类发现自然的价值之前,价值就存在于自然物之中了,它先于我们的认识而存在。罗尔斯顿是把价值当作事物的某种属性来理解的。虽然自然的属性早在人类发现以前就客观地存在于大自然中了,但是它却要通过人的主观体验而表现,也就是说,事物的属性是经过主观体验的搜索、整理而传递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属性刺激主体的感官,主体将这种属性翻译成价值,于是自然就显得有价值了。但这并不是说价值完全就是体验。因为主体并没有把任何东西内在地附加在自然中,自然是自在地存在着的,主体只不过是将自然的价值彰显出来而已。价值是自然的属性,是内在地存在于自然中的。主体不是价值的赋予者,只是价值的发现者而已。他认为价值的产生就像是电冰箱里的灯一样,只有当人们打开电冰箱时它才亮。存在于自然中的价值,只有当人类感知到它们时,它们才亮,否则就是灭的。但是,价值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自然中的。价值只属于价值的承载者,价值的功用并不取决于人的偏好。因为“某些价值是依赖于那种被意识到了的偏好的,有些价值则不是。在某个特定事件中,价值的某些部分可能受偏好的制约,但其余的部分却不尽然”[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9.。他以莴苣为例,他喜欢莴苣,部分取决于他的偏好,但部分也取决于他身体的生物化学机制。这种机制先天遗传就决定了必然要高度评价莴苣中的维生素和氨基酸的价值,它与意识的偏好是无关的。

罗尔斯顿认为自然的价值属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创造性。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而价值就是自然物所具有的创造性属性,这些属性使具有价值的万物不仅极力通过对自然资源的适应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通过彼此间的相互融合、相互竞争、协同进化使自然本身的复杂性和创造性得到发展,使生命的进化呈现出多样化和完善化的特点。他明确指出:“自然系统的创造性是价值之母;大自然的所有创造物,就它们是自然创造性的实现而言,都是有价值的。凡存在自发创造的地方,都存在着价值。”张丽霞,李昭亮.解读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生态伦理思想[J].学术前沿,2007(7):744~745.他进一步指出,自然界是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的组合杨燕.自然的内在价值及其现实意义[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67~74.。在罗尔斯顿看来,工具价值是指被用来当作某一目的手段的事物,大自然一直被认为对人类具有工具价值,而人类将被视为内在价值的唯一拥有者,具有生态学的意义的人们将修正他们的价值观。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阐述了自然界的10种工具价值:①生命支撑价值;②经济价值;③消遣价值;④审美价值;⑤生命价值;⑥多样性和同一性价值;⑦确定性和自发性价值;⑧辨证价值;⑨精神价值;⑩科学价值。

系统价值就是把整个生态系统看成由若干个价值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立体网络结构。从个体角度看,每一种事物都具有内在价值,特别是有机体的内在价值,因为每个有机体都是价值的中心,都有其自身的目的。

综上所述,不论用经济价值论、哲学价值论还是自然价值论来考察,都可以肯定自然资源确实拥有价值。哲学价值论和自然价值论可以在哲学和伦理层面上肯定自然资源的价值,为尊重与爱护自然、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观提供哲学和伦理依据。但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主要是通过经济的途径间接完成的,如果自然资源的价值不能通过经济的方式得到正确的表达,人类不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耗竭和恶化的态势将很难改变。劳动价值论只承认劳动创造价值,在质和量上都不能很好地表达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效用价值论通过资源稀缺和人的需求能较好地表达和解释自然资源的价值,但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上提供的方法不多。因此,我们在哲学和伦理上承认自然资源有价值的同时,还必须在经济价值理论上有所创新,建立一种科学可行的机制,将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纳入成本,通过交换使自然资源的消耗得到替代和补偿。本书将在第七章详细介绍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