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语言研究(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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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乙類祭祀動詞在金文中的語法特點研究

鄭繼娥

提要 文章選取甲骨文中以能直接支配犧牲名詞並使之作受事賓語,卻不能帶原因賓語爲特點的21個祭祀動詞爲研究對象,主要分析了其在金文中存在的數量、字形字義的特點,以及在句中的語法功能情況,並進行了甲金用法的對比,以期爲漢語語法史研究提供參考。

關鍵詞 祭祀動詞 甲骨文 金文 語法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商周祭祀的對比一直是研究商周歷史、思想、制度等必不可少的論題,有不少人從祭祀動詞出發對此給予了關注和嘗試(陳夢家,1936;劉雨同,1984、1998;文術發,1999、2000;劉源,2004等)。對於商周時代語言面貌及變化的研究,也有不少成果,如有的嘗試對比商周甲金語言的特點(喻遂生,2002),有的則是在研究金文語言時在某些方面涉及跟甲骨文語言的對比(時兵,2003;鄧章應,2004;董豔豔,2004;潘玉坤,2005)。這些成果都爲我們對比研究甲金語言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不過這些研究多是舉例性地提及某些差異之處。爲了系統探討商周語言的變化,我們進行擬定性定量分析。商周的語言面貌中,祭祀語言在商周語言中一定佔有相當比重,因此我們選擇從甲骨文中最爲典型的祭祀動詞入手,通過研究其在銘文中的字形字義、語法的用法,探討甲骨、金文及傳世文獻中語言的變化,從而窺一斑而見全豹,揭示祭祀動詞在這兩個時代、兩種材料上語言面貌的傳承流變。

本文只是商周祭祀動詞對比研究之一注1,研究對象選取的是在甲骨文中以能直接支配犧牲並使之作受事賓語,卻不能帶原因賓語爲特點的21個乙類祭祀動詞(鄭繼娥,2007:46,58):乇0736、烝1032、彝1044、烄1228、燎1526、沉1553、埋1554(施)1858、伐2410、歲24292785、箙2561、盟2644、敦2814、剛2833、凡28452935、用3338、卯3355、俎3279、畿3284。它們共同的語義特點是帶有“殺”義素,每個詞後面可以加“牛、羊、牢、羌”等犧牲作賓語,是傳統的祭牲動詞。而且除“箙、盟、、彝”以外的其他17個動詞因爲既可以以祭祀品作賓語,且又能帶受事賓語,是傳統說法中典型的祭名兼用牲動詞。這21個動詞的甲骨文語法、語義部分直接以拙著《甲骨文祭祀卜辭語言研究》爲參考,本文主要揭示其在金文中的用法以及甲骨金文的異同主要根據《甲骨文字詁林》、《金文常用字典》、《金文編》、《商周古文字讀本》、《殷商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等工具書認定。。在甲骨文中的這些動詞在西周金文中已經在數量、字形、字義上以及語法結構上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下面分別說明。

注1已撰文《甲金祭祀語言對比研究之一》,討論了以在甲骨文中能帶原因賓語爲特點的11個甲類祭祀動詞,即“告、祼、寧、取、侑、禦、祝、袏”等在西周金文中語言面貌的傳承流變,載《漢語本體及應用研究》,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19~130頁。

一、乙類動詞在金文中數量、字形的變化

(一)數量變化

這21個動詞,在西周金文中繼續存在的有15個(乇、烝、彝、燎、伐、沉、埋、歲、箙、盟、剛、凡、用、卯、俎),6個未見到(烄、、畿、敦)。在西周金文中繼續存在的這15個詞,形、義方面與甲骨文不盡相同。

(二)字形字義的變化

(1)金文字形字義基本跟甲骨文一樣,專門作爲祭祀動詞,如“燎”是焚燒以祭祀。

(2)金文字形基本相同,字義上有四種情況:

第一,金文中的字義跟甲骨文一樣都既有祭祀意義又有非祭祀意義,但在字義所用頻率上,在卜辭中是祭祀意義頻繁,而在西周金文中正好相反,變成了非祭祀意義使用頻繁。如“歲”在卜辭中是三種用法:收成、祭祀名、用牲法,其中又以祭祀名、用牲法爲主;在金文中保留了頭兩個用法,還有“歲星”和“年成”的意思。“彝”在金文中保留了祭祀的意思,又產生出引申義“祭祀用器的總名”和“常”。同理,還有“凡、宜、用”動詞。

第二,比較特殊,只留下了非祭祀意義用法。如“伐”只剩下非祭祀意義,只保留有“征伐、攻打”的意義,沒有了卜辭中充當“祭祀名稱、用牲法和人牲”的意義。“卯”只有“地支”和人名的用法。

第三,字義跟甲骨文不同,“箙”在甲骨文中用的是“副畐”的假借義,而在金文中用的是跟字形構造相吻合的本義“盛矢之器”。

第四,金文字例少,字義不能確定。如“乇”在甲骨文中相當於“磔”,是割裂牲體而祭;金文字形基本不變,但用例一字一例,無從考察。

(3)金文字形既有與甲骨文一致的形體,也有字形增刪和改變,字義保持祭祀義不變的,如“烝”、“埋(陷)”、“盟”。

“烝”甲骨文从豆從廾,或從米(禾)从豆從廾,有的加“示”,表進獻米、稻、麥、鬯之祭,而文獻中作“蒸”。金文中既有從米從豆从廾的形體(大盂鼎),也有只從米從豆省去“廾”形的(段簋),還有借“登”音替代通用的(如陳侯午敦),祭祀意義仍舊保留。

“盟”甲骨文從皿囧聲,是“盟”的初文,有“殺牲歃血”之意。在金文中比較複雜,既有同甲骨文同構的,也有從皿從囧月,或者從血囧月聲;或從示囧月。金文中的詞義既保持原祭祀義不變(如“盟祀”之“盟”),有時也假借爲“明”義,如“穆穆克盟厥心”(師望鼎)。

“埋(陷)”是埋牲於坑。金文見到一例從人從,字形構造與甲骨文中從牛(或從鹿,或從人)從凵一樣,但意義沒有“埋”義,引申作“侵犯”之義。

(4)字形有改變,意思也不同,如“剛、沉(沈)”。“剛”在金文中從網從山從刀(剛“字金文從山,不是從土)土刀,字義與用牲法不同,是“剛強”,如“左右柔會剛鯀”(史牆盤,10175),或者完全是人名(靜簋,9033)、地名(散氏盤,10176)。“沉(沈)”只爲姓(1沈之它簋蓋)

由上可知,這15個在金文中繼續存在字形的甲骨文祭牲動詞,甲金字形基本一致的佔80%,字義還保留有甲骨文字義的佔60%,甲骨文祭祀義還保留的佔53.3%。因此,從這21個動詞的字形字義在商周的用法來看,傳承是主要的。下面主要分析“烝、彝、燎、伐、埋、歲、盟、凡、用、宜”十個詞在金文中的句法功能。

二、十個甲骨文乙類祭祀動詞在金文句子中的語法功能

通過上面字形字義的分析,“剛、乇、沉”的字義多爲人名、地名,與字形構造義無關;“箙”義爲“盛矢之器”和“人名”,字義簡單,這些詞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下面主要分析“烝、彝、燎、伐、埋、歲、盟、凡、用、宜”十個動詞在金文中的句法功能。金文引例出處在括弧中依次爲:器名、《殷周金文集成》編號、時期。

(一)作謂語

1.

(1)辛巳王祭、蒸在成周。(呂壺蓋,新收1894,西周早期)

(2)隹王十又四祀十又一月丁卯,王在畢蒸。(段簋,集成8.4208,西周中期)

(3)隹還在周,辰在庚申,王飲西宮,烝咸。(高卣,集成10.5431,西周早期)

(4)……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大盂鼎,集成5.2837,西周早期)——烝,治理。

我們現在找到“烝”作謂語四例,以上前三例是祭祀意義,第(4)例是“治理”之意。

2.

(5)隹王伐逨魚,征伐潮黑,至,燎于宗周。(庸伯厓又簋,集成8.4169,西周早期)

(6)盂以人馘入門,獻西旅,□□入燎周廟……(小盂鼎,集成5.2839,西周早期)

(7)隹王既燎,厥伐東夷。(保員簋,集成12322,西周早期)

以上三例是“燎”在金文中的全部用例,都作動詞謂語,與甲骨文完全一致。

3.

(8)王曰大保:乃明(盟)乃鬯。(太保罍、太保盉)

(9)服肇夙夕明(盟)享,乍文考日辛寶尊彝。(服方尊,集成11.5968,西周中期)

以上二例是“盟”借用“明”形表示,是通假關係,並跟“鬯”、“享”並列作謂語。

4.宜、歲

(10)乙巳王曰:尊文武帝乙,宜在召大庭,遘乙。(四祀邲其卣,集成5413,商)

(11)王宜人方,無務,咸。(作冊般甗,集成3.944,西周早期)

(12)攸立(蒞)歲嘗,以祀皇族,以會父兄。(鵝陵君王子申豆,集成4.4695,戰國晚期)

以上三例中,“宜”、“歲”都是祭祀意義的動詞,《禮記·王制》記載:“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在商代金文中的“宜”還跟甲骨文一樣,後面可以帶受事賓語“人方”。“歲”在金文中常跟祭祀動詞“嘗”連用。

5.

(13)王凡(盤)三方,王祀于天室……丁丑王饗(饗),大宜。(天亡簋,西周早期)

上例中的“凡”有人認爲是祭祀動詞,有人認爲通“盤”,是環視義。

6.用、埋(陷)、伐

(14)隹五月,王在初,辰在丁卯,王禘,用牲于大室。(剌鼎,集成5.2667,西周中期)

(15)南國子敢陷處我土,王敦伐其至,擈伐厥都。(害夫鐘,集成1.260,西周晚期)

上例中,“用”例沿用甲骨文中的用法,配合了“禘”祭。“陷”的字形構造跟“埋”形同,在金文中是“攻陷”採自王輝的解釋,見《商周金文》,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213頁。。“伐”爲“討伐”,也是甲骨文中非祭祀動詞用法的延續,但常是“敦伐”(集成5.2833)、“擈伐”(集成1.260,5.2834等)、“征伐”(集成5.2739等)連用。

以上我們舉例說明了九個動詞作句子謂語的情況,但“彝”還沒有發現此類用法,一般只作定語和中心語。此外,“燎”、“宜”、“盟”三個動詞後有補語,主要是處所如“燎于宗周(集成8.4169)”、“宜在召大庭”等。如果有狀語,僅“燎”、“宜”有“既燎”、“大宜”、“咸宜”極少數例子。動詞前面有狀語的只有“燎”、“宜”。

(二)作定語

動詞作定語,常表示性質。金文“烝、彝、盟、用”有作定語例,如:

(1)太師虘作烝尊豆。(太師虘豆)

(2)用作大孟姬媵彝缶,禋享是台(以),祗盟嘗禘。(蔡侯尊,集成11.6010,春秋晚期)

(3)捚作祖丁盟彝此例中,“彝”爲宗廟祭祀器物的總名,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34頁釋爲“鑊”。。(捚作祖丁鼎,集成2110,西周早期)

(4)弓魚乍井姬用鼎。(弓魚乍井姬用鼎,集成2192,西周中期)

上例中,中心語一般是宗廟祭器,如上例中分別是“豆”、“缶”、“彝”、“鼎”,其中例(3)“彝”實際上是祭祀器物總名,在例子中代替“鼎”。在以上四個動詞中,“烝”只見到1例,“彝”還有1例“彝盤”(蔡侯盤)、1例“彝壺”(中山王壺)。“用”作定語的還有“用鼎”4例(集成4.2491,集成2774等)、“用甗”2例、“用劍”(集成11628)12例,並且體例都是某甲作(某乙)用器某。“盟”限定器物類別,還有“盟彝”(集成4.2018),主要在西周早期;“盟”還限定祭祀類別,如有“盟祀”7條,佔所有用例的39%,主要都是春秋中晚期器物。如:

(5)作厥禾(盉)鐘,用敬恤盟祀(邾公釿。鐘,集成1.102,春秋中期)

(6)畏忌走異走異,敬厥盟祀(王子午鼎,集成5.2811,春秋中期或晚期)

(7)鑄其龢鐘,台(以)恤其祭祀盟祀(朱公華鐘,集成1.245,春秋晚期)

祭祀動詞作定語的特點,甲骨文未見,也許這與金文所在的器物恰是放在宗廟祭祀時所用的鐘鼎盤尊等器物有關。但只有四個動詞存在這個用法,使用頻率從高到低依次是“用”19例、“盟”9例、“彝”2例、“烝”1例;所限定的中心語表示祭祀器物和祭祀總名“祀”,其中器物的種類是有“鼎、豆、缶”與兵器“劍”等。

(三)作賓語

這些祭祀動詞還從表示祭祀行爲引申出行爲的名稱,即形成祭祀名稱,屬於“動靜”引申參看方平權:《漢語詞義探索》,長沙:岳麓書社2006年版。,如“雨”、“食”由動詞義引申出名詞義等。詞義的變化形成語法功能的改變,因而金文中的祭祀動詞有作賓語的情況,下面分作動詞的賓語、作介詞的賓語兩種類別說明。

1.作動詞的賓語

(1)作父乙彝。(作父乙彝爵,集成14.8881,西周早期)

(2)述作兄日乙寶尊彝。(述作兄日乙尊,集成11.5934,西周早期或中期)

(3)用作寶彝。(公貿鼎,集成5.2719,西周中期)

“彝”在金文中已經沒有甲骨文時期的動詞用法,詞義轉變爲祭器之通稱,主要是“作”、“爲”等“製作”義動詞的賓語。這是“彝”在金文中的主要用法。

2.作介詞的賓語

金文中介詞“用”、“以”後的賓語中,有原是祭祀動詞轉變來的祭祀名賓語,如:

(4)唯十又四年,陳侯午台(以)群者(諸)侯獻金,作皇妣孝大妃祭器釒曳敦,台(以)登(烝)台(以)嘗,保又(有)齊邦,永世毋忘。(十四年陳侯午敦,集成4145、4646、4647、4648、4649,戰國晚期)

(5)楚王熊肯作鑄匜鼎,台(以)共歲嘗。(楚王熊肯匜鼎,集成4.2479,戰國晚期)

(6)賜女茲媵,用歲用政(征)。(毛公鼎,集成2841,西周晚期)

由以上三例可知,“烝”、“歲”常跟“嘗”一起作“台(以)”的賓語,在所有“歲”的用例中,佔8/42,即約19%。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蒸(《禮記·祭統》)。例(6)中“歲”爲祭祀,“政”爲“征伐”,可以推斷“歲、征”就是“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另外一種說法。

總之,從上所知,在金文中尚存的十個動詞(除“彝”)可以作謂語,保留了甲骨文中的用法;也有作定語、作賓語的用法,這是金文中才出現的用法,甲骨文沒有。

三、乙類祭祀動詞的甲金異同

就甲骨文中21個乙類動詞來說,在金文中用法變化很大。

第一,數量上,在金文中僅發現15個詞,字形字義相承的有十個,延續甲骨文祭祀意義的有“燎、宜、盟、用”,但用例很少。如甲骨文中僅“燎”的用例就有幾百例,而金文中“燎”才有四例。

第二,在語法功能上,十個祭祀動詞在金文中的用法跟甲骨文有五個方面的不同:①甲骨文中21個祭祀動詞都能作謂語,金文中作謂語的只有九個,其他詞的用法都有了變化。②甲骨文中帶賓語是普遍現象,金文則很少。甲骨文中21個祭祀動詞大多能帶賓語,能有牲品名詞作賓語,而金文中僅限於“用、宜”,其他大多不帶賓語;甲骨文中“燎、歲、乇、卯”等能帶雙賓語,如“歲父丁戊”(集成22073)。這在金文中沒有發現。③甲骨文中這類動詞很少轉化爲名詞,而金文從動詞轉化爲名詞現象較多。甲骨文只有“伐”有少數作名詞“人牲”的用法,如“貞侑於大甲伐十又五(902正)”。而金文中這種現象較多,如“彝”已經作祭名,在句子中作定語和名詞短語中心語;“歲、盟”已經虛化,從祭祀義動詞引申爲祭祀名稱。而且“用”的用法已經分化爲介詞和連詞,跟文獻以及現代漢語中的用法基本相同。④這些作謂語的動詞的修飾語在金文中只有表示時間的“既”、表範圍的“咸”、表程度的“大”,比甲骨文種類少,數量就更少。⑤金文中謂語動詞後的補語類別也較少,主要是地點補語,對象補語只有兩例。而在金文中還有對象補語、時間補語。

總之,通過對甲骨文中21個乙類祭祀動詞在金文中的傳承流變的考察,我們發現他們的用法在甲骨文、金文中既有相承,又有變化,且以變化爲主。表示祭祀意義的雖然還有,但用例數量已經非常少。“燎、宜、烝”在西周金文中還是比較活躍,可以斷定它們是商周時期比較典型的祭祀活動。而“烝、彝、盟、用”作定語、“烝、歲”作介詞賓語的用例則是金文特有的。這些區別和特點變化的原因可能與甲骨金文的文字性質、書寫材質、內容有關,具體原因將另外撰文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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