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虛詞研究
鍾之順
提要 上博簡第八冊包含四篇楚辭類文獻,本文對這批文獻的虛詞進行了綜合研究,同時與屈原賦的虛詞進行比較。這批文獻地域性明顯,且內容極富個性,具有重要價值。
關鍵詞 上博簡 楚辭 屈原賦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八冊刊佈了四篇早於屈原的楚辭類作品,分別是《李頌》、《蘭賦》、《有皇將起》、《鶹鷅》。這四篇楚辭類文獻,豐富了我們對楚辭的認識,同時也是研究楚地語言的重要材料。我們知道,與公文、遣策、卜筮簡等出土文獻相比,書籍類出土文獻的性質相對複雜,即便是楚簡,也未必代表楚地的語言特色。而這批楚辭類文獻則可以避免這一問題,它們是少有的較爲明確的楚地文獻,彌足珍貴。
此前雍宛苡先生發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虛詞初探》一文,對上博簡第八冊的虛詞進行了初步探討。自上博簡第八冊公佈以來,學術界對其展開了熱烈的探討,修正了許多整理者的錯認識。遺憾的是,該文並沒有吸收這些新的成果,而是以整理者釋文爲準。如此一來,在分析虛詞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失。另一方面,上博簡第八冊的內容並不是純粹的,如楚辭類文獻與其他幾篇文獻相比,時代、地域、文體均不盡一致。基於以上兩方面考慮,我們仍有進一步研究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虛詞的必要。
本文並不認同將副詞歸入虛詞,本文所討論的虛詞包括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兼詞五類。筆者與陳民鎮在整理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集釋的基礎上,擬定了新的釋文,限於體例,與整理者釋文相異之處不一一註明。本文所引簡文俱用寬式,簡文後附篇章名及簡號。在研究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虛詞的同時,筆者也注意將其與傳世楚辭類文獻的虛詞進行比較。由於張玉金先生的《出土戰國文獻虛詞研究》已經就該書所能搜集到的出土戰國文獻虛詞進行了窮盡性研究,且構建了相對新穎、科學、全面的體系,本文的研究主要參照該書的體系。
一、介詞
介詞一般用在名詞或代詞之前,把名詞或代詞介紹給句中的謂詞。所構成的介賓短語(賓語有時可省略),位於謂語動詞之前或之後,充當句子的狀語、補語,有時也可作定語。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的介詞可分爲客事介詞、與事介詞、境事介詞、比事介詞四類,共出現於、于、爲、與1、在、與2六個介詞。
(一)客事介詞
客事介詞是在句子中介引並顯化各種客事的介詞,可分爲受事、位事、使事、涉事等,句子中的客事一般都作賓語。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一個客事介詞,即“於”,用作受事介詞。
1.於
介詞“於”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主要用作受事介詞,可譯爲“對”。共出現1例:
(1)使遊於仁……(《有皇將起》簡1)
這種用法的“於”又見於《上博楚簡五·君子爲禮》:“君子爲禮,以依於仁。”張玉金(2011:73)認爲此處“於”爲受事介詞,其說可從。上引例(1),“於”的用法與此相同。《論語·述而》云:“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句中“於”的用法亦與簡文相同。
(二)與事介詞
與事介詞是用來介引行爲動作的一定的針對對象或協同參與者,可分爲當事介詞和共事介詞兩類。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兩個與事介詞,即“爲”、“與1”。
2.爲
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爲”用作當事介詞,用來介引行爲動作的針對對象,相當於“給”、“替”。共1例:
(2)可期成夫今兮,能爲余拔楮柧今兮。(《有皇將起》簡1)
上引例(2),“爲”與“余”構成介賓短語,作謂語動詞“拔”的狀語。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這種用法的“爲”出現8次,其中《離騷》出現3次,《九歌》2次,《九章》1次,《遠遊》2次。
3.與1
介詞“與1”最常見的一種用法就是作共事介詞,用來介引行爲動作的協同參與者。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與1”的這種用法共出現2例:
(3)違與它木,非與從風兮。(《李頌》簡2)
(4)慮余子其速長今兮,能與余相助(?)今兮。(《有皇將起》簡1)
上引例(3),“與1”作共事介詞,引進行爲動作協同參與者,可譯爲“跟”、“和”、“同”。其後省略了賓語,我們可以還原成“非與之從風兮”,“之”代表上句的“它木”,“與之”構成介賓短語作狀語,修飾“從風”。有時“與1”和它的賓語常出現在互向動詞之前,所謂互向動詞,是指需要兩個參與者協同動作才能完成某種動作行爲的動詞,如例(4)中的“相助(?)”。據筆者統計,這種用法的“與”在屈原賦中共出現23次。
雍宛苡(2012)將例(4)的“與”理解作並列連詞,與筆者的理解不同。
(三)境事介詞
境事介詞包括處所介詞和時間介詞,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2個境事介詞,即“在”、“于”。
4.在
介詞“在”在這裏用作處所介詞,引進動作行爲發生或持續的處所。它既可用在謂語前作狀語,也可用在謂語後作補語。上博簡(八)楚辭屬於後一種用法,共有1例:
(5)決去選物,宅在幽中。(《蘭賦》簡1)
屈原賦中,介詞“在”共出現5次,均用作處所介詞,只見於《天問》與《九章》。上引例(5),“在幽中”作謂語動詞“宅”的補語。屈原賦中處所介詞“在”的用法亦是置於謂語之後,與處所名詞構成介賓短語作謂語的補語。如《九章·思美人》:“竊快在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天問》:“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施?”
5.于
介詞“于”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主要用作處所介詞。共出現1例,如:
(6)芳盈苾(?)彌(?)而達聞于四方。(《蘭賦》簡2)
上引例(6),“于四方”作謂語動詞“達聞”的補語。“于”介詞詞組在句中作謂語動詞的補語,這是它最常見的用法。
(四)比事介詞
比事介詞用來介引與主事在某一或某些方面進行比較的事物。共出現1個,即“與2”。
6.與2
比事介詞“與2”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相當於“跟”、“同”、“和”。共出現1例:
(7)違與它木,非與從風兮。(《李頌》簡2)
上引例(7),“與2”和名詞“它木”構成介賓短語,作爲補語來修飾動詞“違”。這裏表示的是桐樹(主事)跟它木(比事)在某方面不相同、不相類。如果調整語序,將動詞與介賓短語調換位置即“與它木違”,句義不變。據筆者統計,這種用法的“與”在屈原賦中共出現5次。
表1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介詞
從表1可以看出,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介詞出現不多。與今本《楚辭》相比,介詞出現少,且用法相對不夠豐富。其中,“于”、“於”各出現1次。據筆者統計,在屈原賦中,“于”出現5次,“於”出現26次。“於”多而“于”少,是符合戰國時期“于(於)”使用特點的。至於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于(於)”的材料並不充分,難以說明問題。在屈原賦中,介詞“于”、“於”、“乎”使用最多的是處所介詞用法。
二、連詞
連詞,顧名思義,是用於連接詞、詞組、分句和句子,表示一定的語法關係的虛詞。連詞不單獨作句子成分。它可以根據所連接的各部分之間的關係分爲順承連詞、並列連詞、轉折連詞、因果連詞、假設連詞、目的連詞、方式狀態連詞等。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連詞有:而1、則、斯、焉、其1、與、是故、如、以。
(一)順承連詞
順承連詞所連接的前後成分存在着時間上的先後關係或事理上的相承關係。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的順承連詞有“而1”、“則”、“斯”、“焉”、“其1”五個。它們或用在兩個或多個謂詞性詞語(包括動詞和形容詞)之間,或用在主語與謂語之間;既可用於單句,也可用於複句(多用在緊縮複句中)。
1.而1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的順承連詞“而1”主要用於連接前後兩個動詞,有時也可以連接兩個分句。前後兩項所代表的動作前後相繼,或前一個動作行爲是後一個動作行爲的原因,後一個動作行爲是前一個動作行爲的結果,前後聯繫很緊密。可以譯爲“就”、“便”、“然後”、“因而”等。共計4例:
(8)鳳鳥之所集,竢時而作兮。(《李頌》簡1)
(9)……自悔今兮,有過而能改今兮。(《有皇將起》2)
(10)芳盈苾(?)彌(?)而達聞于四方。(《蘭賦》簡2)
(11)容則簡逸而莫之能效矣。(《蘭賦》簡5)
上引例(8)、例(9)和例(10),“而1”所連接的兩個謂詞語或詞組之間都爲順承關係。所連接的都是兩個動詞,構成“動1+而+動2”這樣的結構,動1和動2之間存在時間上的先後關係,二者不能互換。例(8),“而1”連接“竢時”與“作”兩個動詞,這兩個動詞所代表的行爲動作都是由同一個主語所代表的事物(即“鳳鳥”)所發出的,且兩個動作是前後相繼的。例(9),“有過”和“能改”在事理上是相承的關係,此“而1”可譯爲“便”。例(10)的“而”,雍宛苡(2012)歸入轉折連詞,與筆者的理解不同,“達聞于四方”實際上是“芳盈苾(?)彌(?)”的結果。而例(11)是一個緊縮複句,且後一分句的賓語提前,其正常語序是“莫能效之矣”。這種現象也是古漢語中常見的語法現象,即在否定句中代詞作賓語時,賓語往往提前。
2.則
順承連詞“則”既可連接詞、短語,也可連接分句,可譯爲“就”、“便”。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1例,即:
(12)人因其情則樂其事,遠其情。(《李頌》簡2)
上引例(12),“則”用在緊縮複句中,連接兩個分句。它所連接的後一分句“樂其事”是前一分句“人因其情”的結果,可以譯爲“就”、“便”。據筆者統計,順承連詞“則”在屈原賦中出現三次。
按,“則”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出現三例,另外兩例是否用作虛詞,爭議較大。其中一例爲:“豈不偕生,則不同兮。”(《李頌》簡1背)整理者(2011)認爲此“則”是副詞,“就”、“乃”的意思。雍宛苡(2012)則認爲是順承連詞。上述整理者與雍宛苡(2012)的觀點都是值得商榷的。筆者認爲,這裏的“則”不爲虛詞,當爲名詞。王寧(2001)認爲:“則,法也,意思相當於現在的原則。”陳民鎮認爲,“(則)不一定是虛詞,而可能是名詞。‘則’,通常訓法、準、常”。另外一例爲:“容則簡逸而莫之能效矣。”(《蘭賦》簡5)“則”簡文寫作“惻”,對於該字的理解,學者也是眾說紛紜。整理者(2011)認爲:“‘惻’,讀爲‘則’,‘惻’从‘則’得聲,可通。……則,連詞。”雍宛苡(2012)也當作連詞解,析爲轉折連詞。以上爲虛詞說。還有一些學者理解爲實詞。如劉雲先生疑“蓉惻”應讀爲“容姿”,“姿”意爲“姿態”,認爲“則”聲字與“次”聲字可以相通,將“惻”讀爲“姿”也是沒有問題的。黃浩波(2011)也主張將“蓉惻”讀爲“容則”,而把“則”訓爲“法則”、“法度”。不管是讀爲“姿”,還是訓爲“法度”、“法則”,都應是實詞,而非虛詞。
3.斯
作爲順承連詞的“斯”,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主要用於連接主語和謂語,相當於“則”。共計兩例:
(13)木斯獨生,榛棘之間兮。(《李頌》簡1)
(14)逴遠行道,不窮(?)有折,蘭斯秉德。(《蘭賦》簡3)
對於這種起連接作用的“斯”的詞性,學術界向有歧說,或認爲是代詞,或認爲是副詞,或認爲是連詞。對此,張玉金(2011:358)總結道:“這種起連接作用的‘斯’雖然仍有一定的對上文的複指作用,但其主要作用是表示承接,所以還是看成連詞好一些。”筆者同意這一看法。“斯”在這裏也應爲連詞,表順承關係。楊樹達《詞詮》:“承接連詞,則也,乃也。”可以參看。
上引例(13)、例(14),“斯”用在主語與謂語之間,具有承接上文的作用。整理者(2011:261)認爲:“‘斯’,虛詞,相當於‘此’。……按《楚辭》‘斯’字多見,皆用作虛詞,訓爲‘此’,如《卜居》:‘將送往勞來,斯無窮乎?’《漁父》:‘子非三大夫與?何故至於斯?’均其例。”姜亮夫(2002:296)指出:“《楚辭》斯字八用皆一義。皆借爲語詞。……總八用言,皆可訓‘此’。”查屈原賦“斯”字用例,均爲明顯指代用法,與此不同。
4.焉
連詞“焉”在簡文中寫作“安”。用在表示連續動作或相繼事件的詞組或分句之間,具有承上啓下的作用,可譯爲“於是”、“就”。該字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1例:
(15)備修庶戒,逢時焉作。(《蘭賦》簡2)
關於例(15)中的“焉”字,整理者(2011:256)已指出:“焉,連詞,相當於‘則’、‘於是’。”整理者之說甚是。此處用作順承連詞,“逢時”和“作”是表示兩個連續動作的詞,在語法上是一種順承關係。
《離騷》中有兩句值得注意:“步余馬於蘭皋兮,馳椒丘且焉止息。”“皇天無私阿兮,覽民德焉錯輔。”“焉”出現在謂語中心詞之前,已經接近連詞用法。
5.其1
“其1”的連詞用法在先秦文獻中比較少見,在屈原賦中則大量出現。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也出現了用作連詞的“其1”。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其1”最多的是用作順承連詞。主要有兩種情況:其一,用於主謂之間;其二,用於狀中之間。可譯爲“就”,共有6例。
首先是用於主語與謂語之間的“其1”。共出現4例:
(16)倝冬之祁寒,葉(?)其方落兮。(《李頌》簡1)
(17)如蘭之不芳,信蘭其沫(?)也。(《蘭賦》簡4)
(18)風旱之不亡,天道其越也。(《蘭賦》簡4、5)
(19)慮余子其速長今兮,能與余相助(?)今兮。(《有皇將起》簡1、3)
雍宛苡(2012)把以上用法歸入語氣助詞。上引例(19),主謂結構“余子其速長”充當了動詞謂語“慮”的賓語。
用於狀語與中心語之間的連詞“其1”共出現2例:
(20)年前其約儉,美後其不長。(《蘭賦》簡4)
過去學者對《楚辭》所見“其1”多有討論,包括張縱逸和胡小石的《離騷文例》、《屈原與楚辭》等論著均有涉及。薛恭穆(1980)將《楚辭》中大量的“其1”、“而”、“之”等虛詞看成是附在形容詞、副詞後面的助詞。胡朝勳(1991)認爲《楚辭》第四字位“其1”字,大抵屬於先秦詩歌中用以舒緩語氣、諧和音律的語間助詞,並非詞綴。鑒於不少學者將此類“其1”視作詞綴或助詞,熊焰(1997)強調它應該是先秦韻文的一種特殊用法,即代詞虛用。呂亞東(1985)對屈原賦中的“其1”有細緻的劃分,他認爲屈原賦中的“其1”用作連詞的所佔比例最大,有表示修飾、轉折、因果三種用法;此外,“其1”還有代詞、副詞、助詞的用法。呂亞東先生的看法是相對客觀的。陳明富(2004)將《楚辭》連詞“其1”區分爲表示修飾關係、承接關係、假設關係、讓步關係、兼語詞組間起連接作用五種用法。
由於《楚辭》中連詞“其1”的用法比較特殊,大多數相當於連詞“而”,這在其他文獻中是罕見的,故在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之前的虛詞專書多未涉及此義。廖序東(1980;1995)認爲《離騷》中大多數“其1”相當於“而”,至於用在主謂之間的連詞“其1”,他則認爲是代詞。他分別反駁了以“而”、“之”、“且”等虛詞代替“其1”字的觀點,認爲衹有一種說法能完全適用於本類的“其1”字,即這些“其1”字是人稱代詞,複指主語作主語的同位語,有強調主語的作用。對於用在主謂之間的“其1”,崔重慶(1983)認爲是連詞:“在散文中,‘其1’雖可用於主謂之間,但都表示一定的語氣,是作爲語氣副詞出現的。而楚辭中的‘其1’卻可用於主謂之間,而不表示任何語氣,因此不是語氣副詞。……這種‘其1’也不能解釋成複指主語的代詞,因爲‘其1’在先秦一般是不做主語的。”這種用於主謂之間的“其1”均爲不表示任何意義的連詞,是楚辭所特有的。郭愛平(2007)認爲與先秦散文相比較,“其1”在《楚辭》中主要用作連詞。主謂之間的“其1”具有複指強調主語的功能,而當“其1”的這種複指功能弱化時,“其1”便產生了主謂之間的連詞。筆者同意將這種“其1”看作連詞。用於主謂之間的“其1”具有複指主語的功能,爲指示代詞。而最晚當在戰國後期,這種複指功能就已經弱化了。於是,連接主謂的“其1”作爲連詞出現了。從上引4例不難看出,這種用法的“其1”在語義上具有承接的作用,與上文“斯”用法相近。在先秦其他傳世文獻乃至出土戰國文獻中,“其1”的這種用法都是罕見的。至於用在狀語與中心語之間的連詞“其1”,早在西周傳世文獻中就已經出現了。而且,“這一連詞也是由指示代詞‘其1’的複指功能弱化所致。不過,此時的‘其1’不是複指前面的詞,而是複指後面的動詞,即複指特殊的動作行爲方式”(郭愛平,2007)。“其1”的連詞用法是楚辭類文獻的特徵之一,這種用法在屈原賦中大量出現,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亦有運用。
(二)並列連詞
並列連詞所連接的前後成分地位等同,有時可以互換位置。它既可以連接詞、短語,又可以連接句子。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3個並列連詞,它們分別是:與3、而2、其2。
6.與3
並列連詞“與3”所連接的前後成分爲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或短語,它們可以是名詞,可以是形容詞,也可以是動詞。共出現1例:
(21)……大路今兮,與楮今兮。(《有皇將起》簡3)
上引例(21),“與3”前之“”和後之“楮”均作動詞“周”的賓語,二者地位等同,可以互換。雍宛苡(2012)則理解作介詞。
先秦文獻中,還有一個和連詞“與3”用法相近的連詞“及”。它們都泛地應用於先秦文獻中。但饒有意味的是,二者的連詞用法在文獻中的分佈卻有所差異,這表現了二者在地域分佈上的差異。
我們先看屈原賦中的連詞“與3”。據筆者統計,“與3”在屈原賦中用作連詞的共有20處,均用作並列連詞,其中《離騷》8次,《九歌》1次,《九章》11次。“及”在屈原賦中共出現12處,然而,沒有一處是用作連詞的。
“與3”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4例,其中用作並列連詞的共有1例,其他3例均用作介詞。連詞“及”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沒有出現。
周守晉(2005:151—158)統計了楚簡和秦簡中連詞“與3”、“及”的使用情況,並指出:“就楚簡、秦簡‘與3’、‘及’的使用來看,應該說是共性、差異並存。在共性一方面,兩類簡中‘與3’、‘及’的動詞意義是基本一致的;同時,兩類簡既有介詞‘與3’,又有連詞‘與3’;這也表明‘與3’的使用,在時代、地域方面具有連續性。兩類簡的差異,正如大西克也先生指出的那樣,‘及’在楚簡中沒有作連詞的用例(引文一處例外);而在秦簡裏,並列連詞主要用‘及’。”張玉金(2011)指出,在出土戰國文獻中,並列連詞“與3”主要出現在楚簡和曾簡之中,在楚簡中有97次,在曾簡中有28次,在秦簡和戰國金文中各出現4次、1次。並列連詞“及”主要出現在秦簡中,有313次,在楚簡中只出現了6次。筆者認爲,楚簡中並列連詞主要用“與3”,是可信的。這不僅體現在出土文獻中,在傳世文獻中也可窺見一斑。上博簡(八)楚辭與屈原賦中,只用連詞“與3”,沒出現連詞“及”,進一步證明了這個現象。
7.而2
並列連詞“而2”,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謂詞性詞語,這種謂詞性詞語可以是動詞,也可以是形容詞,還可以連接兩個分句。共出現1例,如:
(22)身體動靜而目耳勞矣。(《蘭賦》簡5)
上引例(22),“而2”用於緊縮複句之中。“身體動靜”與“目耳勞”之間構成並列關係。雍宛苡(2012)歸入順承連詞,與筆者的理解不同。
8.其2
並列連詞“其2”主要用於謂語與謂語之間或緊縮複句的分句之間。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其2”主要連接謂語,相當於“而2”。共出現3例,即:
(23)亟植速(?)成,厚(?)其不還兮。(《李頌》簡1)
(24)深利幵豆,亢其不貳兮。(《李頌》簡1背)
(25)旱其不雨兮,湫(?)而不涸。(《蘭賦》簡2)
上引例(23),“厚(?)”形容草木繁密;“不還”指梧桐豐茂而不萎縮。均爲歌頌梧桐的修飾語。二者之間沒有修飾與被修飾的關係。“其2”連接兩個形容詞謂語。例(24),“亢”與“剛”、“強”等同義;“不貳”即專一、無二心之義。二者均爲形容詞。例(25),“其2”連接形容詞謂語“旱”與動詞謂語“不雨”。
《李頌》與《九章·橘頌》的內容與思想存在諸多共性,在語法方面同樣如此。《橘頌》中“深固難徙,廓其無求兮”、“淑離不淫,梗其有理兮”、“緑葉素榮,紛其可喜兮”的用例,均與上述例句相似。
(三)轉折連詞
轉折連詞所連接的前後成分具有轉折或反轉的關係。既可連接詞、短語,也可連接句子。共出現1個“而3”。
9.而3
轉折連詞“而3”的轉折連詞的用法,在先秦典籍中是很常見的。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謂詞性詞語,這種謂詞性詞語可以是動詞,也可以是形容詞,還可以用在複句(主要爲緊縮複句)中。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6例,可譯爲“卻”、“然而”:
(26)……旱其不雨兮,湫(?)而不涸。(《蘭賦》簡2)
(27)……搖落而猶不失厥芳。(《蘭賦》簡2)
(28)處(?)位懷下而比擬高矣。(《蘭賦》簡5)
(29)鶹鷅之止今兮,欲衣(?)而惡枲今兮。(《鶹鷅》簡1)
(30)鶹鷅翩飛今兮,不戠而欲衣(?)。(《鶹鷅》簡2)
(31)……今兮,離居而同欲今兮。(《有皇將起》簡4)
上引例(26)中的“而3”,整理者(2011:255)認爲同“能”,作“能夠”講,陳民鎮認爲當作連詞解。按,此處“而3”的用法,與“湫”作何解關係甚大。整理者(2011:255)將“湫”解作“淵”,並將此句斷爲“……旱其不雨,何淵而不涸”,指出“淵,深潭,深池”。蘇建洲先生認爲“湫”是“潭水”的意思。何有祖(2011)則認爲該字作“黍”。然無論是訓爲“潭水”、“深潭”,還是作“黍”,都應是名詞,則“而3”就如整理者訓爲同“能”。筆者認爲,這裏的“湫”訓爲“潭水”或是作“黍”,都不是對文義的貼切解釋。陳民鎮指出:“‘湫’指地勢地下,環境低濕。”說的是古蘭(異於今蘭)的生長環境。《楚辭·九歌·湘夫人》:“沅有茝兮醴有蘭。”洪興祖《補注》曰:“言沅水之中有盛茂之茝,澧水之內有芬芳之蘭。”也說明蘭生長在有水的地方。“湫”字譯爲地勢低濕,符合蘭的生長特性,是一種正常的狀態,在文意上也是說得通的。而“旱其不雨”卻“不涸”,前後語義發生了轉折。例(28),“而3”連接緊縮複句的兩個分句。
雍宛苡(2012)在轉折連詞一項下將《蘭賦》簡5“容則簡逸而莫之能效矣”的“則”視作轉折連詞,與筆者的理解不同。
(四)因果連詞
因果連詞用來連接具有因果關係的詞、短語及句子。上博簡(八)中共出現1個,即“是故”。
10.是故
因果連詞“是故”在簡文中寫作“氏古”,一般認爲它是一個複音虛詞,主要用在因果複句的結果分句之首。可譯爲“所以”、“因此”。共2例:
(32)是故聖人速此和物,以理人情。(《李頌》簡2)
(33)是故聖人速此。(《李頌》簡3)
(五)假設連詞
假設連詞主要連接兩個分句,表示假設關係。共出現1個,即“如”。
11.如
“如”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出現2例,其中1例用作假設連詞,在簡文中寫作“女”,用於假設複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設的情況或條件,後一分句表示結果,可譯爲“假如”、“如果”。共有1例:
(34)如蘭之不芳,信蘭其沫(?)也。(《蘭賦》簡4)
上引例(34),“如”,整理者(2011:262)認爲是“如同”、“好像”的意思。雍宛苡(2012)因此沒有統計。陳民鎮指出:“‘如’,未必是好像的意思,可能是連接句子的虛詞。”甚是。此處正是用作假設連詞,爲“如果”、“假如”的意思。
假設連詞“如”多用在楚簡中,與另一假設連詞“若”有所不同。周守晉(2005:120—123)指出,在出土文獻中,這兩個詞具有明顯的地域分佈特點,“表‘如果’時,楚文獻只用‘如’;與秦地文獻只用‘若’相比,這是一個明顯的地域特徵”。據張玉金(2011:392)統計,假設連詞“如”在《上博楚簡》中共出現17次,在《郭店楚簡》中出現3次,在《九店楚簡》中出現4次,此外,其他楚簡中也出現少許。並得出“除了《嶧山刻石》中的1例之外,假設連詞‘如’確實都出現在出土楚文獻之中”的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屈原賦中並未出現這種用法的“如”。
(六)目的連詞
目的連詞通常用在複句的後一分句之首,表示某一行爲動作的目的。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1個目的連詞,即“以”。
12.以
“以”作爲目的連詞,可譯爲“用來……”,連接行爲動作和行爲動作的目的,一般用在複句中。共出現1例:
(35)是故聖人速(?)此和物,以理人情。(《李頌》簡2)
上引例(35),“理人情”充當了“聖人速(?)此和物”這一行爲動作的目的。
(七)方式狀態連詞
方式狀態連詞通常用來連接兩個謂詞語,前一個謂詞語表示動作行爲的方式狀態,後一個謂詞語表示動作行爲,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1個方式狀態連詞,即“而4”。
13.而4
“而4”作爲方式狀態連詞,可譯爲“地”。共出現1例:
(36)敬而勿集兮。(《李頌》簡1背)
上引例(36),“敬”表示後一動作行爲“勿集”的方式狀態。
表2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連詞
從上表可以看出,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的連詞“而”出現最多,“而”的用法最爲靈活、複雜,既可用作順承連詞、轉折連詞,也可用作並列連詞,而以轉折連詞的用法居多。不論是屈原賦,還是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而”都是用法最靈活、最複雜的連詞之一。其次是連詞“其”,是楚辭類文獻常見的連詞,過去學者對傳世楚辭的“其”多有討論。在所有連詞中,“其”作爲順承連詞的用法出現最多,其次是作爲轉折連詞。
三、助詞
助詞是附着在其他語言單位上,在語法結構中只起助加作用的虛詞。通常用在句首或句中,不作句子成分。根據其表示的意義的不同,本文把它分爲結構助詞、其他助詞兩類。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出現的助詞有“之”、“所”、“有”3個。
(一)結構助詞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共出現兩個結構助詞,即“之”、“所”。
1.之
結構助詞“之”可以有以下幾種情況:用在定語與中心語之間;用在主語與謂語之間;用於狀語與中心語之間;用於中心語與補語之間;用於主語與介賓結構之間。上博簡(八)楚辭僅見用於定中之間、主謂之間兩種。這兩種情況也是最常見的。
其一,用於定中之間的“之”。
用於定中之間的“之”前的定語可以是體詞性詞語,也可以是謂詞性詞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之”後的中心語一般都是體詞性詞語,上博簡(八)楚辭亦是如此。
“之”可以用於四種語義類型的定中短語之中,分別是領屬關係、修飾關係、限制關係和同一關係。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僅見於領屬與限制兩種類型。
首先是領屬關係,即用於領屬性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共出現2例:
(37)鶹鷅之止今兮,欲衣(?)而惡枲今兮。(《鶹鷅》簡1)
(38)鶹鷅之羽今兮,子何舍余今兮?(《鶹鷅》簡1)
上引例(37)、(38)中,“之”前的定語“鶹鷅”爲名詞。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用於領屬關係的“之”共出現23次。
其次是限制關係,用於限制性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共出現6例:
(39)斷外疏中,眾木之紀兮。(《李頌》簡1)
(40)鳳鳥之所集,竢時而作兮。(《李頌》簡1)
(41)木斯獨生,榛棘之間兮。(《李頌》簡1)
(42)嗟嗟君子,觀乎樹之容兮。(《李頌》1背)
(43)豐華重光,民之所好兮。(《李頌》簡2)
(44)願歲之啓時,思乎樹秀兮。(《李頌》1背)
上引例(40)至(44)中,“之”前的定語“鳳鳥”、“榛棘”、“樹”、“民”、“歲”均爲名詞;例(39)中的定語“眾木”爲定中短語。其中,例(40)、例(43)“之”後面的“所”與動詞“集”、“好”構成所字結構,化爲名詞作句子的中心語。這裏,兩個結構助詞“之”、“所”連用,置於名詞與謂詞之間。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用於限制關係的“之”較多,共出現75次。
其二,用於主謂之間的“之”。
用於主謂之間的“之”,其謂語可以是詞,可以是短語,可以是形容詞,也可以是動詞,論者或認爲這種情況的“之”爲取消句子的獨立性。本文將它看作結構助詞。共有7例:
(45)……也今兮,命三夫之旁也今兮。(《有皇將起》簡6)
(46)命夫三夫之請也今兮。(《有皇將起》簡6)
(47)倝冬之祁寒,葉(?)其方落兮。(《李頌》簡1)
(48)如蘭之不芳,信蘭其沫也。(《蘭賦》簡4)
(49)風旱之不亡,天道其越也。(《蘭賦》簡5)
(50)稊稗之方起,夫亦適其歲也。(《蘭賦》簡5)
(51)醪(?)膰之精也今兮。(《有皇將起》簡6)
上引諸例,“之”均用在主語與謂語之間。例(45)、例(46)、例(49)和例(50)中的謂語用動詞充當。例(47)、例(48)和例(51)中,“之”後面的謂語均由形容詞充當。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用於主謂之間的“之”共出現128次。
“之”用在主謂之間時,其“主+之+謂”結構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改變,而與定中短語相似了。張玉金(2011:440)認爲“主之謂”結構爲定中結構,不再是主謂結構,“它的基本功用是充當定語的標誌。當‘之’出現在‘主’之後時,‘主’已不再是主語,而變成了定語;相應地,‘謂’變成了中心語。這樣‘主之謂’就是定中短語了”。
雍宛苡(2012)對助詞“之”用法的區分,與本文有所不同。
2.所
結構助詞“所”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前面,構成“所”字結構的短語。當一個動詞或形容詞前加上“所”字之後,其詞性就會發生改變而成爲名詞性結構。共有2例:
(52)鳳鳥之所集,竢時而作兮。(《李頌》簡1)
(53)豐華重光,民之所好兮。(《李頌》簡2)
結構助詞“之”與“所”經常連用,組成“之所”結構,如上引例(52)、(53)。這種結構多見於屈原賦,如《離騷》:“昔三後之純粹兮,固眾芳之所在。”《九章·惜誦》:“專惟君而無他兮,又眾兆之所讎。”《遠遊》:“內惟省以端操兮,求正氣之所由。”屈原賦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共出現“之所”27例。結構助詞“所”共出現59次,其中《離騷》10次,《九歌》2次,《天問》9次,《九章》26次,《遠遊》4次,《卜居》8次。
(二)其他助詞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還出現了另外一些助詞,它們並不是結構助詞,我們統稱爲其他助詞。這樣的助詞共有1個,即“有”。
3.有
助詞“有”,簡文作“又”,通常用於名詞、動詞、形容詞之前,無實際意義。關於這種用法的“有”,或認爲是詞頭,或認爲是狀事之詞。共有1例:
(54)有惶(?)將起今兮,助(?)余教保子今兮。(《有皇將起》簡1)
上引例(54),“有”簡文作“又”,楚簡及典籍習見,簡文用作虛詞,用在單音節動詞“惶”之前。屈原賦中,出現7例用於朝代或部族等專有名詞之前的“有”,其中《離騷》2例,《天問》5例。
表3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助詞
從表3可知,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助詞以“之”爲主,主要用作結構助詞,尤其是用於主謂之間,這是與屈原賦一致的;不過,其用法不如屈原賦中的“之”豐富。
四、語氣詞
語氣詞起着加強語氣的作用,是用來表達陳述、感嘆、疑問、祈使等各種語氣的虛詞。通常用在句末,也可用在句中,可分爲句末語氣詞和句中語氣詞。共有也、矣、哉、乎、兮、今兮、也今兮7個,其中“哉”、“乎”是句中語氣詞。
1.也
語氣詞“也”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用在陳述句末,共有3例:
(55)如蘭之不芳,信蘭其沫也。(《蘭賦》簡4)
(56)風旱之不亡,天道其越也。(《蘭賦》簡5)
(57)稊稗之方起,夫亦適其歲也。(《蘭賦》簡5)
據筆者統計,屈原賦中語氣詞“也”共出現17次,其中《離騷》6次,《九章》11次,都是抒情性濃郁的篇章。
2.矣
語氣詞“矣”既可用在句末,也可用在句中。用在句末時,一般是在複句的後一分句之末。上博簡(八)楚辭亦然,共有4例:
(58)……旱,雨露不降矣。(《蘭賦》簡1)
(59)容則簡逸而莫之能效矣。(《蘭賦》簡5)
(60)身體動靜而目耳勞矣。(《蘭賦》簡5)
(61)處位懷下而比擬高矣。(《蘭賦》簡5)
上引例(58),“矣”用在敍述句末,表示一種已然之事實。例(59),“矣”用在帶有評議性的緊縮複句末尾,此緊縮複句的後一分句“莫之能效矣”的謂語是由表示評議的動詞——即能願動詞“能”加上後面的動詞“效”充當的,是對前一分句“容則簡逸”所反映的事件作主觀的評議。但也有人認爲這種用法的“矣”是語末助詞,表言者語意之堅確。例(61)用法與例(60)同。上舉諸例,“矣”均位於複句後一分句末,其中,例(59)、例(60)、例(61)中的“矣”用在緊縮複句後一分句末。屈原賦中僅有《離騷》出現1次。
3.哉
語氣詞“哉”在簡文中作“才”。通常用於感嘆句末、祈使句末、反問句末,也可用在句中。共出現1例:
(62)緩哉蘭兮!(《蘭賦》簡2)
上引例(62),語氣詞“哉”用於感嘆句中。此感嘆句發生了主謂倒置,“哉”用在了前置的謂語之後。屈原賦中僅有《離騷》出現1次。
4.乎
語氣詞“乎”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用於動賓結構之間,起延緩語氣的作用。簡文中寫作“”。共3例:
(63)相乎官樹,桐且怡兮。(《李頌》簡1)
(64)觀乎樹之容兮。(《李頌》簡1背)
(65)思乎樹秀兮。(《李頌》簡1背)
上引諸例,“乎”介詞短語均作謂語動詞的補語,這與屈原賦所見用例可相比照。如《離騷》:“何所獨無芳草兮,爾何懷乎故宇?”《離騷》:“國無人莫我知兮,又何懷乎故都?”關於上舉屈原賦兩例,廖序東(1995:154)認爲是語氣助詞。廖序東先生認爲,《離騷》的“乎”除用作介詞之外,也有用作語氣助詞的,相當於“兮”,用於句中表示語氣的延緩,且主要用於下句。按照廖先生的看法,這種“乎”相當於“兮”,那麼看作句中語氣詞會更加恰當。“乎”的這種用法,也是楚辭類文獻的重要特徵,是其他文獻所罕有的。而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同樣可以看到這種用法。屈原賦中這種用法的“乎”共出現12次,其中《離騷》7次,《九章》2次,《遠遊》3次,《九歌》、《天問》等不見。
雍宛苡(2012)並未統計此項,蓋從整理者讀作“吾”。
5.兮
語氣詞“兮”在簡文中寫作“可”,通常用於句末,有時也可用於句中。大量運用語氣詞“兮”是楚辭類文獻的一大特色,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亦是如此。“兮”在《李頌》與《蘭賦》中用例很多,尤其是《李頌》,幾乎每句都有“兮”。共出現16次,如:
(66)相乎官樹,桐且怡(?)兮。(《李頌》簡1)
(67)……旱其不雨兮,湫(?)而不涸。(《蘭賦》簡2)
(68)緩哉蘭兮!(《蘭賦》簡2)
對“兮”的討論,成果可謂汗牛充棟。總之,語氣詞“兮”雖然不獨見諸楚辭,但確乎是楚辭體韻文的一大標誌。屈原賦中“兮”共出現873次,其中《天問》並未出現“兮”。
6.今兮
雙音節語氣詞“今兮”在簡文中寫作“含可”,只能用在句末,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哎啊”。上博簡(八)三篇楚辭中,有《有皇將起》、《鶹鷅》兩篇使用雙音節語氣詞“今兮”,是前所未見的。共出現36次,如:
(69)子遺余鶹鷅今兮。(《鶹鷅》簡1)
(70)鶹鷅之止今兮,欲衣(?)而惡枲今兮。(《鶹鷅》簡1)
(71)……大路今兮,與楮今兮。(《有皇將起》簡3)
不一一列舉。從上引3例可見,前半句末和後半句末同時使用了雙音節語氣詞“今兮”。這是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一大特色。
7.也今兮
在簡文《有皇將起》的末尾又出現了三音節語氣詞“也今兮”,寫作“也含可”。與雙音節語氣詞“今兮”用法相同,“也今兮”只能用在句末。其用例不如“兮”和“今兮”多。此語氣詞亦不見於屈原賦和先秦其他文獻。共有4例,如:
(72)……也今兮,命三夫之旁也今兮。(《有皇將起》簡6)
(73)醪(?)膰之精也今兮,命夫三夫之請也今兮。(《有皇將起》簡6)
多個語氣詞連用,見諸《離騷》的“已矣哉”。
此外,“惠余教保子今兮”(《有皇將起》簡1)中的“惠”,整理者(2011:273)也認爲是語氣詞,同“惟”。該字即便讀作“惟”,是否歸入語氣詞也是有問題的,何況該字本身不該讀作“惟”。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2011)認爲:“以前有學者直接釋爲‘助’,若此處讀爲助,可謂文從字順。”讀書會之說可從。張峰(2011)也同意釋爲“助”。按“惠”在此確有相助之義,當爲動詞,而不應視作虛詞。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的語氣詞較爲豐富,以“兮”、“今兮”、“也今兮”爲主,反映了楚辭類文獻的一大特色。
五、簡短的結論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虛詞與今本《楚辭》存在共通之處,同時也表現出一定的個性。由於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的語料不是很豐富,所包含的信息有限,不一定能反映屈原之前楚辭類作品的全貌。但通過對這四篇文獻的虛詞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深化我們對楚辭虛詞乃至楚地虛詞的認識。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出現了假設連詞“如”,從此前的材料看,這是具有楚地特色的虛詞(但這種用法的“如”不見屈原賦)。同時,這四篇文獻沒有見到連詞“及”,只有連詞“與”,這是與傳世《楚辭》相合的,也是與楚簡所反映的規律相合的。
至於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連詞“斯”的用法,則是屈原賦所不見的。屈原賦中的“斯”,均作代詞。
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多用連詞“其”。“其”作爲連詞,在其他文獻中是罕見的。在楚辭中,“其”不僅可以作順承連詞,還可以作並列連詞。用法泛,用例較多。在這方面,出土楚辭與傳世楚辭是一致的。
楚辭類文獻中“乎”的語氣詞用法同樣具有個性,在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這種用法同樣也出現了。
這四篇文獻,出現了我們此前所未知的語氣詞“今兮”、“也今兮”,這無疑能深化我們對楚辭類文獻的認識。此前的出土戰國文獻,“兮”所見甚少。據張玉金(2011)統計,“兮”出現2次,一寫作“氏”,一寫作“可”。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中“兮”均寫作“可”,用例豐富,且出現新的用法,彌足珍貴。
諸如連詞“其”,語氣詞“乎”,語氣詞“兮”、“今兮”、“也今兮”的使用,均是楚辭類文獻強烈文體特徵的表現。
總之,上博簡(八)楚辭類文獻一方面是出土文獻,另一方面能體現楚地語言特色,具有重要研究價值。其虛詞特徵凸顯出一定的地域性與文體色彩,同時具有較強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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