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书目分类看明代“诗话”的内涵
隶属于《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之中的书籍,最早的产生于魏晋六朝。六朝之后,诗文评方面的著作不断产生,而在书目文献的著录上,却迟迟没能反映出来。唐代初期编撰的《隋书·经籍志》,没有给诗文评著作单独设类,有关著作如挚虞《文章流别志论》、刘勰《文心雕龙》、姚蔡《文章始》等,都归入了集部总集类。最为根本的原因,应该是当时此类书籍还太少,不足以单独设为一类。甚至直到北宋的《郡斋读书志》,仍然将《文心雕龙》杂置于“别集”类中。
不过到了北宋,诗品、文评一类的著作已经产生不少,它们的分类归属,自然就会受到目录学家的重视。将后来通常视作诗文评的著作单独归为一类,并冠以“文史”名称的,以北宋欧阳修负责编纂的《崇文总目》为最早。《崇文总目》遵循四部分类法,“文史”类著录了包括《文心雕龙》、《诗品》在内的二十五部著作,置于集部之末、“总集”之后,这二十五部著作中的绝大多数后来被《四库全书总目》归入“诗文评”类,其中除了《文心雕龙》、《诗品》之外,多为诗式、诗格、诗句图之类的书籍。而稍后编成的《新唐书·艺文志》,亦采用了“文史”这一分类名目,因为是正史,对后世的影响显然更大。
然而《崇文总目》编成于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当时欧阳修初创的以“诗话”命名的书籍尚未问世,故此书目的“文史”类之中,也就不可能有以“诗话”命名的著作。即使在诗话著作产生之后,或许是因为数量不多,或许是因为文人对诗话这种形式的著作尚不重视,北宋的书目文献之中,并不见有诗话著作的著录。直到南宋时期,诗文评类著作迅速增加,尤其诗话产生较多,尤袤《遂初堂书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均沿袭《崇文总目》和《新唐书·艺文志》的设置分类方法,将有关书籍置于“总集”之后,归入“文史”类。而与《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有所不同的是,其中已经包括各种诗话和诗谈。此后直至明末清初,这一著录分类方法仍然为众多书目所仿效,例如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等。
不过当时也有人不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和分类名称。南宋郑樵《通志》就将书籍分为十二类,与诗文评有关的著作归于第十二类“文”,其中“文史”和“诗评”两小类的相加,与后世的“诗文评”类接近。
至于明代有关诗话文献的著录分类,更为多样。笔者分析明代和清初的官方和私人书目文献中有关诗文评书籍的著录情况,发现诗话的分类和归属,大致有四种情况:
其一,按照书名编排,不作归纳分类;或者虽有分类,但是相当粗略,基本上是按照诗、文的不同而分别著录,明代大多数的书目属于此类。例如据称由杨士奇负责编纂的《文渊阁书目》,将“集部”书籍分成“文集”和“诗词”两类,不再细分,而将“文评”性质的书籍纳入“文集”类,又将诗话、诗谈等归入“诗词”类。佚名所纂《近古堂书目》则有所改进,分别设有“文说类”和“诗话类”,但是著录主要根据书名,较为机械,具有诗话性质而未以“诗话”命名的书籍,就基本没有纳入“诗话类”。后来董其昌《玄赏斋书目》对于诗文评性质的书籍的处置,与《近古堂书目》相近,但其中“诗话”类已经包括不以诗话命名的书籍,如《诗品》、《诸家老杜诗评》、《唐本事诗》、《历代诗体》、《冰川诗式》等。再如万历年间赵琦美的《脉望馆书目》,将诗话置于“集”部,却把《文心雕龙》置于“杂家”类。徐《徐氏家藏书目》设有“诗话类”,其中也包括不以诗话命名的诗学书籍,如《艺苑溯源》、《风雅丛谈》、《陈白沙诗教》等,而将某些文评类书籍归入了“总集”类。
如此诗、文分家的编排分类,使得具有“诗文评”共性的书籍无法从分类归纳上体现出来。不过,从《近古堂书目》、《玄赏斋书目》、《徐氏家藏书目》的著录情况来看,将“诗话”单独设立一类的做法,得到了多位书目编纂者的采纳。这样做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以“诗话”命名的书籍当时已经积累有相当数量,二是因为“诗话”类书籍有其内容和风格上的独特之处,如果与其他诗文理论著作合并为一类,他们觉得不合适。
其二,仍然沿袭《崇文总目》和《新唐书·艺文志》的做法,设立“文史”类。如嘉靖年间高儒的《百川书志》,其中“文史”类著录的书籍,几乎可以与后来《四库全书总目》的“诗文评”类画等号。不过《百川书志》中“文史”类的位置,与《崇文总目》有所不同,不是置于“总集”类之后,而是在“词曲”类之后、“总集”类之前。至于清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有关“文史类”的命名和分类次序,则与《崇文总目》和《新唐书·艺文志》基本保持一致。
其三,将有关书籍归入“杂”类。隆庆年间的《万卷堂书目》,将“文史”类更名为“杂文”,不过其中除了诗文评类的书籍之外,还有少许尺牍、词选、赋选等。至于晁塛的《晁氏宝文堂书目》,则将有关书籍置于“子杂”类。所谓“子杂”,当是子部杂家类之意,入选标准也就更为宽泛,诗话、文则之外,著录有大量杂著笔记,如《黄文献公笔记》、《辍耕录》、《草木子》等,还包括书画著录书籍、尺牍,以及《世说新语》、《白猿传》、《会真记》、《剪灯新话》、《吴中小说》、《三国》、《水浒》、《通俗演义》等话本和小说。
其四,新设“诗文评”类,将诗话、文评以及相关诗文理论著作尽皆纳入。“诗文评”作为书目分类名称,是明代后期才出现的。从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可能始于万历年间焦竑编纂的《国史经籍志》。《国史经籍志》于书末设“诗文评”类,附于总集类之后,未分小类。明末《澹生堂藏书目》亦于卷末设诗文评类,其中又分文式文评、诗式、诗评、诗话四小类。清初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录》与此又有所不同,分类较繁,凡七十八类,其中既有“诗文评”类,又有“诗话”类。而后来《四库全书总目》对于诗文评书籍的处理,大概正是沿袭参考了《国史经籍志》和《澹生堂藏书目》两种书目。
上述十三种书目中,将诗文评书籍归入“杂文”、“杂家”或“文史”类的有五种,将“诗话类”单列的有五种,设立“诗文评”类并将诗话归入其中的有两种,其馀一种则未作归纳分类。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书名为“诗话”单独设类,其实等于没有归纳分类,或许书目作者认为诗话著作有其特殊性,无从归纳,不如单列。而三部后世影响较大的书目,即《百川书志》、《千顷堂书目》和《明史·艺文志》,其中“文史”类著录的书籍,就是董其昌《玄赏斋书目》所谓的“文说”类和“诗话”类所收著作,不但与《国史经籍志》“诗文评”类中的书籍差不多,而且基本上为后来《四库全书总目》的“诗文评”类所囊括。那么,为何编纂于焦竑《国史经籍志》之后的《千顷堂书目》和《明史·艺文志》,仍然采用“文史”的分类名称,而没有采纳焦竑的“诗文评”这一名目呢?清初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录》已经列有“诗文评”类,却为何又将“诗话”类著作从中剔出单列?朱自清所谓“自成一类表示有独立的地位”,是否也适用于此呢?
我们有必要对明代以“诗话”命名的书籍的实际内容作一番探讨,在此基础上,才能理解明人对于诗话类书籍的认识,及其分类变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