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话新诠论:复旦大学“鉴必穷源”传统诗话(诗学工作坊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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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诗话”概念述论

孙小力

根据目录学四部分类原则,明清时期,诗话著作隶属于集部诗文评类。然而诗文评类其实是从文史类演变而来的,朱自清曾说:

从目录学上看……诗文评的系统的著作,我们有《诗品》和《文心雕龙》,都作于梁代。可是一向只附在“总集”类的末尾,宋代才另立“文史”类来容纳这些书。这“文史”类后来演变为“诗文评”类。著录表示有地位,自成一类表示有独立的地位。朱自清《诗言志辨·序》,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在此“自成一类”、“有独立的地位”的“诗文评”之中,诗话著作的“文学理论批评”色彩似乎最为淡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诗文评类小序,将有关著作分为考评文体、品评作家作品、陈述诗法、探究本事以及“体兼说部”等五类,诗话位列第五。其一,“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以刘勰《文心雕龙》为代表;其二,“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以钟嵘《诗品》为代表;其三,“备陈法律”,以皎然《诗式》为代表;其四,“旁采故实”,以孟棨《本事诗》为代表;其五,“体兼说部”,以刘攽《中山诗话》和欧阳修《六一诗话》为代表。

在清代乾隆时期的文人看来,“体兼说部”正是“诗话”有别于其他诗文评著作的明显标志。也就是说,尽管诗话总体上属于诗学批评理论著作,但又不是纯粹的诗学理论。但是,我们不难发现,清代吴乔《围炉诗话》、王夫之《姜斋诗话》和王士禛《带经堂诗话》等,内容似乎主要是说诗,又和“说部”没有多少关系。南宋以后,诗话著作大量增加,在诗文评类中占有相当比重,它的内容和性质的变化,无疑影响到相关著作的分类及其类目的命名。那么,“诗话”与“说部”的关系在历史上究竟呈现出怎样的变化?诗文评系统的著作何时从“文史”类演变成“诗文评”类?明人诗话的实际内容及其诗话概念又是怎样的呢?搞清楚这些问题,无疑有助于今人对诗话著作的认识,有助于对古代诗学理论著作的认识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