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词义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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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祭”字

“祭”字的本義應是“殘殺”。《大戴禮記·夏小正》、《禮記·月令》皆曰“獺祭魚”、“豺祭獸”、“鷹祭鳥”。“祭”就是“殺”。以獺爲例,獺性殘,食魚往往只吃一兩口就抛掉,捕魚能力又强,所以每食必抛掉許多吃剩的魚。人們稱堆砌故實爲“獺祭”,即取堆積殘餘之物之意。甲骨“祭”字作,其字多不從“示”,只象以手持肉之形。説甲骨者以爲等點形爲酒,其實是象血滴。“祭”字正是血淋淋持生肉而食的狀態。古代祭祀必以生肉,只有祭宗廟才以鼎俎。例如《左傳·莊公六年》記楚將滅鄧之事。三甥勸鄧侯殺掉楚文王,鄧侯不允,理由是“人將不食吾餘”。三甥説:“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血食正是説祭祀祖先之禮。“社稷實不血食”就是亡國的意思。血食是用生肉行祭,可見祭就要進行殘殺。在氏族社會和奴隸社會都有用俘虜或奴隸行祭的事實,當時把奴隸和牲畜同樣看待。祭必用牲,祭和薦是有區别的。《穀梁傳·桓公八年》:“己卯烝。”注:“無牲而祭曰薦,薦而加牲曰祭。”

“祭”訓“殘殺”,與“殘”字同源。所謂“殘餘”,即殘殺之餘。《説文·四下·歺部》:“,禽獸所食餘也。”這就是“殘餘”的“殘”的正字。而《五下·食部》:“餐,吞也。”吞是生吞,就是吃生的。餐與飱有别,《左傳·昭公五年》:“飱有陪鼎。”注:“熟食曰飱。”“餐”也有殘餘的意思,古代王公大臣把皇帝賜餐看作是一種很高的恩寵,賜餐就是皇帝把自己吃剩下的飯菜賞賜給王公大臣。而“殘”訓“賊”,也是殘殺的意思。所以“祭”、“殘”、“”、“餐”意義相通,而從聲音看,“殘”、“”、“餐”均在“寒”韵,而“祭”則在“曷”韵,“曷”、“寒”對轉,所以,它們都是同源字。

“祭”以“殘殺”爲本義的另一個證明是,从“祭”之字多有“殺”義。如“蔡”:

《左傳·昭公元年》:“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杜注:“上蔡字从殺下米。”

《書·禹貢》:“二百里蔡。”鄭注:“蔡之言殺。”

“祭”有時也讀如蔡。祭仲之祭即讀“側界切”(zhài)。《説文·四下·丯部》:“丯,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亂也。”“害”從“丯”而與“割”義相通,知“蔡”與“丯”、“害”、“割”都同源而有“殺”義。

又如:“㡜”从“祭”,訓“殘帛”。

再如:“察”字也从“祭”而訓“覆”,又訓“審”,就是仔細地去尋其隙漏,也就是現代口語裏説的“找碴兒”,也與“殘”義相通。

還有“際”从“祭”,訓“壁會”,也就是兩墻相接之處,相接當有隙漏,也是“殘”義的引申。

綜上所述,从“祭”之字義多與“殘殺”有關,知“殘殺”是“祭”的本義,“祭祀”是後起的引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