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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和那儿
这里还有一个“差不多一回事儿”的情境。认知科学学会的年会上,两位与会者在某出版商的展位前不期而遇。其中一人说:“上次我们不就是在这儿碰到的吗?”尽管他们“上次”见面是在五年前另一个大陆另一座城市的一个人类学会议里的竞争对手出版商的展位前,那也没关系。就算如此,那也可以说是在“这儿”。
现在暂时回到我们的元类比上,这看上去是不是又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类比”呢?“这儿”背后的两人没有言明的背景变成了会议中出版商的某个展台。不过“这儿”这个范畴也变模糊了,从一个特定的出版商和学术会议,扩大到了包含其他出版商、其他展厅、其他城市、其他年份的场景。参会者完全有理由相信她的同事能够理解这个暗含的语境,这个语境起的作用和前几个例子中“伸手指”的作用差不多。她说的“这儿”只不过表达了该词语所有可能的意思中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