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命
意外调动
正当省政府收购重组浙江商业银行的意向得到了总理和人民银行领导的支持,从争取变成许可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了一件谁也没想到的事。
2003年,将是省政府换届之年。按往年惯例,从2002年的10月就开始为下一年的两会准备政府工作报告。因为要换届,政府工作报告既要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状况,又要报告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还要报告当年的工作。柴省长要求办公厅提前准备。于是,从9月份开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就着手酝酿。到9月底,柴省长已分别听取了部门领导和专家意见,还准备利用国庆节假期,与起草小组一起仔细研究。9月30日中午,突然接中组部电话通知,请柴省长马上赴京,于10月1日上午到中南海,接受中央领导同志约谈话。顿时,机关里猜测四起。
10月1日晚,柴省长从北京回来,原来是中央决定成立电监会,调柴省长赴京筹建电监会并任电监会主席。浙江省省长由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习近平同志接任。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谁都没有思想准备。
行前嘱托
国庆节后,我向柴省长汇报近期的工作后,柴省长嘱咐说:“我就要到北京工作了,我离开浙江后,你全力辅佐新省长尽快熟悉情况,展开工作。”接着,又用征求意见的口吻说:“政府换届后,你可以留在政府继续工作,也可以不再在政府担任职务,专门去从事浙江商业银行的收购重组,在退休前把浙江自己的商业银行办起来。这是我们这几届政府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一件事。你在基层和政府长期从事经济工作,联系金融工作也有近十年的时间,这件事又一直是你在联系协调的,来龙去脉你最清楚,你有条件也有经验把这件事办好。在中央调我去北京之前,我就有这样的想法,也曾经跟你说起过,不知你怎么考虑的。”
其实,柴省长的意见,我也反复考虑过。我于1985年调至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到2002年已经是第18个年头,到2003年换届已经是58岁,行将退休矣。留下退休前的两年时间,为省里办一件大事,也是人生中一抹闪光的痕迹。见他征求我的意见,我就把这些想法跟柴省长讲了。柴省长说,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会在向新省长移交工作时把这件事移交给他的。
一个星期后,柴省长办完移交赴京上任。临行前告诉我,一是已把换届后由我负责收购重组浙江商业银行的安排向新省长做了移交;二是已安排9000万财政资金用于收购浙江商业银行的股权。
重任在肩
柴省长离开浙江后,我意识到我虽然还是省政府的秘书长,但在浙江商业银行收购重组的问题上,如果说原来我的角色主要是牵头协调人,那么,现在已经变成了组织实施者。我必须了解和策划浙江商业银行收购重组的全部环节。尽管具体的工作可以由其他人去完成,但与此相关的事宜将由我全盘筹划并负全部责任。我自然而然地开始考虑收购重组的相关问题。但是,虽然我从事经济工作多年,实际上对于银行收购重组的具体工作,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于是,我除了与负责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陈国平商量外,还分别约了人民银行龚方乐、傅祖蓓等熟悉银行工作的同志商议。又找了三位助手,一位是农业银行的处长徐蔓萱同志(收购重组结束后留任银行财务部总经理,后任行长助理、副行长),一位是原浙江证券公司的退休领导郭良勇同志,还有一位是人民银行的干部郭维胜同志。他们在收购重组过程中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
经多次商议,我深感收购重组浙江商业银行其实不简单。第一,要收购浙江商业银行的股份,需要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的配合,尤其是收购的价格,需要谈判和协商;第二,要将一家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转为中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只能经营外币业务转为能经营人民币业务;第三,收购完成后,要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时的股本结构怎样设计,吸收那些企业参股,每股的价格怎样确定;第四,重组后的商业银行是否更名,总部是否迁到杭州;第五,银行的骨干从何而来,尤为重要的是,未来银行的行长由谁来担任,这是关系到重组后的商业银行能否顺利转轨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必须非常慎重。尤其是省法制局长郑志耿告诉我,收购中外合资银行并将其转为中资银行,在国内没有发生过,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是否会有法律上的障碍,要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一切都必须报请人民银行批准(后来设置了银监会,改由银监会批准)。
面对新的课题,我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
2003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政府换届。2003年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免去了我的秘书长职务。
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浙江商业银行的股份不能由政府持有。为便于操作,决定由省属国有企业浙江国信控股集团公司受省政府委托,受让浙江商业银行的股份。由我担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浙江商业银行的收购重组工作。3月14日,省委组织部宣布了对我的任命。于是,我踏上了收购重组浙江商业银行,筹建浙商银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