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思想文化中的主体性
——以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为例
浙江大学 沈国琴
引言
主体性指涉的是主体所潜在地具有并且能够发挥出来的属性。通常人们从能动性的意义上去理解主体性,把它理解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自主性、主宰性、目的性、计划性等。主体性是贯穿西方思想发展史的一条深刻的逻辑主线。无论在哲学发展的本体论阶段、认识论阶段还是在实践论阶段,主体性这条主线均清晰地显现出来。
哲学始于人们对自然万物本源的探索。原初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要么以具体的物作为万物的本源,要么以超自然的神秘的理念或者上帝作为万物的本源,这似乎没有体现出主体性。但人通过实践活动意识到了物我的区别,脱离了物我不分的混沌状态,这便是主体性的始源。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苏格拉底倡导的“认识你自己”(γνωθισεαυτóν)彰显了孕育于古代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的萌芽。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尽管极力为神学论证,论证上帝是万物之源,天国生活是人生目的和意义所在,但从本质上说,上帝不过是主体本质力量的虚幻、歪曲的反映。随后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论证,为以后人的主体地位的重新确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喊出的“我是人”的口号,是对人的主体性的极度高扬。
认识论阶段是本体论阶段的飞跃。这一阶段哲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是人即主体如何把握世界。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的著名命题在认识论的意义上界定了主体和主体性。随后的经验论和唯理论,无论它们是肯定主体的认识能力,还是怀疑主体的认识能力,都是主体的反观自省,是主体性自觉这根逻辑主线的凸现。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是从认识论阶段向实践论阶段的过渡。这一时期虽然唯心主义哲学盛行,但主体意识却超越了以往的任何哲学。“人为自然界立法”是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他通过以自我意识为核心的认识论,达到了以主体为中心的世界观。实践论可溯源至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费尔巴哈把人存在的目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核心,这是主体性精神的鲜明表征,于是主体性不再只停留在思辨的领域,而是进入到了现实的历史领域。黑格尔从抽象的精神主体的自我运动,以及自我对任何具体规定性的超越这一意义上来理解主体性问题。
现代西方哲学,特别是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哲学,均自然而然地秉承了主体性这一逻辑主线,更加关注主体的存在,关注其现实境况及内心的非理性的体验,等等,使得主体性在现代西方哲学那里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如胡塞尔在其现象学中不惜笔墨所描述的“中止判断”“本质还原”“先验还原”等一系列现象学方法,其理论旨在让人信服确实存在着一个先验的自我或纯粹的主体性。
统观而言,主体性问题是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它已成为学界追寻的焦点。这条逻辑主线在西方思想文化发展过程中从未间断过,它不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在属人世界或人化自然的范围内还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下面以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奥特弗利德·赫费(Otfried Höffe,1943—)的生活艺术学为例,对西方思想文化中的主体性做一探析。
一、赫费生活艺术学的渊源
生活艺术这一哲学概念被使用在个体征服生存的各种关联性中。人们对生活艺术的设想是多方面的,如生活享受,审慎地对待生活带来的所有要求及一些错综复杂的情况,把自身生活作为艺术品加以塑造,等等。可见,生活艺术或多或少涉及个体对自身生活的塑造能力,它有助于自我的实现,是对个体的一种经常性要求,这种要求会对生活风格产生作用。
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是以古代生活艺术为源头的,因为生活艺术这一概念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已出现。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曾对正确地过生活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他一方面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宣扬灵魂不朽和轮回转世;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数学和自然科学研究,以此作为净化灵魂的重要途径,并因此开创了一种崭新而影响深远的生活方式。
苏格拉底及智者们均强调知识与知识的使用密不可分,知识在于使人获得幸福,而幸福又与智慧存在着密切关联性。
亚里士多德及柏拉图也赞同把哲学与生活艺术结合起来。亚里士多德强调幸福就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德行的现实活动,认为一个人所能得到的完满幸福就是终生都能过思辨与静观的生活。
斯多亚派和伊壁鸠鲁学派是晚期希腊两个非常重要的哲学派别。它们虽然在具体哲学观上互相对立,但均致力于思考“个体该如何生活”这一伦理问题。斯多亚派的口号是“按照自然生活”,即按照理性生活,顺应自我与自然;而对于伊壁鸠鲁学派来说,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快乐和幸福,主张过一种审慎、宁静的生活来获取最高的快乐与幸福。
可见,古代的生活艺术,或曰生活技术或生活形式已达到了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实用性高度。但从中世纪开始,哲学逐渐从生活哲学转向了知识论哲学,虽然当时也出现了关于生活艺术的一些零星思考,但总的说来这方面的研究不多。直至近代,斯宾诺莎及康德等哲学家对人们自身的生存、自身的生活艺术进行了历史反思,提出了关于生活艺术方面的论断。在斯宾诺莎看来,保持存在的努力、理性、德行都是为了肯定人的本质存在和真正本性。他指出,个体保存自己自身不仅是消极地维持现状,而且是扩展自身力量和行动的倾向。康德总结了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并把它归结为:今天的我们,究竟是谁?
当今以系统性与学术性为定位的哲学是一种典型的话语哲学,哲学研究者对于哲学生活已有些陌生,哲学作为生活艺术中的“自我帮助”的观念也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赫费认为,古代生活艺术所提出的一系列过幸福和有意义生活的设想,以及向人们指出的改变人生的诸多途径在当今依然具有很大的哲学蕴涵,对现代人具有借鉴价值。他非常赞同西方的一些现代哲学家抛弃知识论哲学的思维范式,在沉思中转向生活哲学的做法,认为哲学不应是一种静态的理论体系,它首先应体现哲人的生活方式或者存在方式。鉴于哲学研究活动是以哲学家为主体进行的,而哲学家只能在世界中生活或生成,并以这个世界为基础探讨哲学问题,所以赫费强调哲学活动应该“回归”人的本真的生活,回到被理性遮蔽了的感性世界,要把人的生存实践作为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向世人揭示生活的存在论或本体论,这样哲学便能找到自己更深层、更广阔的生存论意义。
因而可以说,赫费的生活艺术学立足于古代生活艺术,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古代生活艺术,特别是对斯宾诺莎和康德等哲人的生活艺术学说进行了反思与升华,同时吸取了现代哲学家对人的生存问题提出的一些看法。其生活艺术学的宗旨便是消解生活世界的异化性、悖反性,阐明生命价值的内涵及其在人类社会中所具有的主体性地位,为当代人指出过美好生活的价值导向,重构现实生活的理论基础。
二、赫费生活艺术学的理论概貌
赫费认为,生活艺术探寻的不是关于事实情况的知识;它涉及的仅仅是一种技能,一种尽人皆知的生活技能。在赫费看来,生活艺术具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第一,它是非专业的、广谱的,涉及生活的全部。专业性、规则性、可传授性及可习得性这些基本概念只是部分地适用于生活艺术。通常的一些技艺实践局限于某一专业,生活艺术则不同,它涉及所有专业及生活的各个领域。
第二,生活艺术不受制于文化及时代。一些专业知识会老化,但生活艺术则不同,一些前人的生活建议凭借正确的阐释,在当今依然像几个世纪前那样地令人信服。现代科学技术的特点之一是不断有新发现及发明来替代原先的发现,生活艺术却并非如此,它适用于任何文化与时代。
正因为生活艺术具有上述特点,赫费强调,这种非同一般的技艺需要一种同样是非同一般的传授及习得形式。别的许多技艺可在一些相应的学校习得,然而却没有一所专门传授生活技艺的学校。掌握生活艺术者虽然可以被称为生活艺术大师,但他无法确保让自身过上幸福生活,更不用说确保让他人过上幸福生活。人们更不会相信依靠一些生活艺术书籍而过上幸福生活。
此外,在赫费的哲学视野中,以原则为重的生活艺术,有别于理论哲学,应被称为实践哲学。理论哲学认为在人的生活之上和之外所建构的世界才是真实、完满的。赫费则把其生活艺术称为实践哲学,为的是让哲学研究的对象从与人无关的彼岸世界回到人的现实生活的此岸世界,将自然、理性与人的活动凝为一体。他的生活艺术学以哲学的途径,即采用概念、论证及反思等形式服务于生活实践。他指出,一种注重原则的生活艺术学应始于幸福概念,由此发展出一些合乎道德的准则,借助这些准则提出一些预计能带来幸福的生活策略,并指出实施这些策略的通用性的方法及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障碍。换言之,生活艺术教给人们有益的生活策略,使人们能在相对永恒的环境中运用生活技巧找到更多的幸福感。但赫费明确指出,具体的行动与否应该由行为者自行决定,生活艺术不提供相对具体的规则,只提供一个框架。个体可根据自己的天赋、状况、文化环境等因素采取他认为合适的行为。获得幸福的关键是具有自我思考、自我澄清的能力,能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估;此外,还必须正确地评估周边环境,并具备从失败中吸取经验的能力。
综观赫费生活艺术学的源头及他对生活艺术的梳理与阐发,不难发现,赫费生活艺术学的重点,不是建构体系化的抽象理论,而是探索人们该如何思考自身的生存问题:我们自身究竟是谁?为什么如此思想、行为和生活?我们有没有别的可能的模式或方式来改进我们自身的思想、行为和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当代人应当追求的?他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多元多维的思考分析,以其深邃的思维构建了一个动态的、开放式的关于生活艺术的学说。
三、赫费生活艺术学中的主体性思想
从前面对赫费生活艺术的阐述可以发现,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指的是个体自己规划自己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生活艺术学是个体的复兴。但赫费对个体地位及其自主性的强调并不是强调个人主义,也不是想助长利己主义,而是想让个体努力自己引导自己,自觉与自身建立起一种反思性的关系,并与他人建立密切关系,参与构建社会。个体自身的强大在此是作为一种权力概念出现的,这是一种在生活艺术中奏效的权力类型,一种充满意义的“超级权力”。
总体而言,主体性是赫费生活艺术学凝结的核心观点,也是我们解析赫费生活艺术学的主导线索。具体说来,赫费生活艺术学中的主体性思想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赫费的生活艺术学借鉴了心理分析学、诠释学等西方现代人文科学的方法,并把生活艺术与元哲学问题关联起来,从哲学存在论的角度理解生活,从而使生活艺术从认识论的阐释框架转向生存论的阐释框架,恢复了形而上学与人的生存本性之本质关联。在思维方式上,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有别于传统的生存学说。传统的生存学说往往把“生存”当作一个名词来理解,对它做孤立的、静止的、抽象的分析与概括。这种实体性的、对象性的思维造成了主观与客观、现象与本质、感性与理性等诸多二元对立的矛盾。赫费的生活艺术学破除了此种实体性的二元对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以生存一元论克服二元对立的思维,借助生存中各个因素间相互联系和多元共生的辩证思维,说明个体的生命不仅具有可以无限伸展的广度和深度,而且能够达到非凡的张力与和谐。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依据主体间性理论,以实践与思辨相结合的方法对人的生存展开多层多维研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一种体现人的主体性的生存哲学,彰显了其对生存独特的运思及哲学反思。
第二,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古代的生活艺术,如斯多亚派的“按照自然生活”学说及中国的“天人合一”“天地合德”思想的重塑。“按照自然生活”是斯多亚派为一种成功的生活提出的口号。这一口号要求人们顺从宇宙的普遍法则,微观世界与宏观世界、人的理性确定性及世界的理性秩序必须协调一致,用当今的话说,就是要把个体的意愿与目标限定在可实现上。“天人合一”“天地合德”是中国先哲对人的生存方式所做的深入思考,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即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交融与发展。“天人合一”不但为人伦道德找到了深远的根源,提高了中华文化的道德意蕴,而且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供了理论依据。今天,我们所热衷讨论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话题,可以从“天人合一”中找到哲学本体论方面的根据。但是,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只是一般性地为二者间的和谐相处提供了本体论上的根据,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寻到了一种人所必须具有的精神境界,却还没有为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找到一种具体途径;且就天与人的关系而言,是人以天为本,在肯定了天的绝对性、至上性的前提下讨论天与人的关系,这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最根本的理论特质,其结果必然是人局限于自然的规定之中,人消融于天。
从赫费对生活艺术的解读中可以看出,他把人与自然协调一致的思想理解为一种实用性的生活定位,这种定位引领人们生活,使人的生活愿望、需求及素质与外部条件及自身的能力协调一致,即人与自然达成和谐。但赫费对斯多亚派的“协调一致”学说及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做了新的阐释。在赫费的生活艺术中,他强调个体不仅要与外界的各种规定协调一致,同时也要把自己当作开放的个体,在各个生活阶段依据情形不断调整自己的生活策略。此外,应思议外部世界的种种关联性,掌握其规律,为自身所用。因而人们可以把他的生活艺术学称为符合实际情况的生存哲学,即把对生活的基本定位与个体较大程度的自主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赫费也意识到,一方面生活现实在不断地改变,另一方面一个人的个性发展也在持续进行,通向协调一致的征途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进程,完全协调一致最终是实现不了的。但人在不断地向它迈进。唯有凭借这种不间断的生命运动,借助于自我与世界、意愿与能力间的协调,人们方能获得一种较为成功的生活。这便是赫费生活艺术学所再现出来的斯多亚派的“协调一致”思想及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也是其生活艺术的意蕴所在。换言之,赫费的生活艺术要求人们创造性地实现自己的潜能,既与世界融为一体,又维护自己的完整性;既注重对人的现实活动、实践的探讨,又注重实现幸福活动的客体对现实活动主体的规定性,并通过一系列可操作的技术、技巧与策略让自然这一客体符合个体的一些需要。正如他在书中所言:“自然界原本是自在之物,人类从无知到有知,自在之物便转化为事实领域,主体以‘统觉’统率这一知识经验领域,不仅意识到人之所以为人的人类本质,而且能反思事实世界的种种联系,并以一定观点为视角,依据事实材料,应用逻辑思维来把握事实世界,在该世界中寻找到适用于人的需要的现实可能性,并创造条件使之化为现实,适用于个体的需要。”可见,赫费的生活艺术学理论彰显了个体与整个社会、自然世界和谐交融的实践智慧。
第三,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是一种生存美学。在美学史上,所谓的“美”指的是一件作品的完满形式。但在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中,“美”指的是生活中那些值得赞同的东西,即个体摆脱自己单一的生存模式,主动地用审美标准对自己的生活加以锤炼、锻造,使自己能够将日常的生命活动和最普遍的社会实践提升到艺术高度,变成一个具有美学价值、符合某种风格准则的艺术品。换言之,在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中,美是具有实践智慧的人在其特殊生活风格中造就和体现出来的,并借助于德行以及针对生活的具体情形适时调整生活策略得以实现,它凸显了一种人的自我相关性,是人的生存体验性的敞开,同时也是人的生存领悟性的敞开,是人学本体论的终极性范畴,是比实践更为本源的东西。因而可以说,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不仅是一种以人生意义、人生价值为终极关怀的人文美学,也有别于以往的各种人文美学,是一种已经深入到个体人生境遇层面的生存性的人文美学。它把人的个体生存价值及其意义在审美和艺术的研究中明确地摆在了中心的地位,以现代人的生存状况为逻辑起点,诠释生存方式、生存过程、生存意义等。
鉴于此,我们可以把赫费的生活艺术学视为对生存的一种命令:如此塑造你的生活,用你的整个生活过程谱写出一首富有魅力的诗性般生存的赞歌,成为具有美学价值和特定伦理气韵的艺术作品,使它能得到认可!
第四,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体现了对生存的一种反思性关系。赫费在其著作中指出:“从生存视域看,生活艺术是对人类生存境遇及存在方式的反省和解蔽。”可见,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所要透视和把握的,便是人的有意义的生存或人的本真的生存何以可能的根据,因而它对生活本质的回应是自觉的、能动的。他倡导生存不应仅是活着,也不应机械地或像动物那样地重复旧日子,而应对人的实实在在的生活进行超越。他要求个体自觉地思考跟生活实践相关的种种因素,如人的生存根基、生存方式、生存境遇、生存理念、生存价值等。经过一系列建立在反思基础上的质疑活动,概括出成功与失败的方法、条件、理念、方式、手段等,知悉如何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情况下用适当的手段做适当的事情,以为自身谋取幸福。可以说,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体现了当代生存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在他的生活艺术学中,现实的生活世界离开了其单纯的物性和感性维度,成了生活艺术的基本理论视界;人这一主体也在其生存活动中,获得了新的内涵与本质规定性,为人的“合乎人性”的“本真”生存提供了根本性的思维和理念。另一方面,哲学也不再仅仅停留在玄思的层面,而是切入生活实际,从人生真谛方面来看,对人进行内在性的反思,从而实现了哲学对生活本质及其人文背景的真正还原,也为哲学打造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话语空间和全新的文化生活实践。
第五,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中的主体是具体的、实践中的、不可替代的“自我”。赫费用现象学所倡导的“面向事物本身”的方法,面对现实中具体的人的生存本身,追问“人的生存如何可能”这个最本质的理性支点问题,由此对本质论的“存在”范畴进行了现象学的还原。“生存是自我生成、自我敞开的存在,是个体不断地实现着某种可能、不断地生发着某种意义的整个生命和生活。”这些独特的个体在各自际遇里的生存实践,构成了赫费生活艺术学的研究重点。因而他的生活艺术学提供了不同于康德“绝对命令”的另一种伦理尺度。对康德而言,重要的是找出适用于每个人的道德准则;对赫费而言,至关重要的是个体如何寻求通向美好生活的途径,或者说,赫费关心的是每个个体在面对世界、人生过程中如何不断地深化、构成自己。但赫费的生活艺术学并未提出一种对每个人均适用的规范性风格,而是强调一种非格式化和非系统化的生命展现风格,强调个体的生活是一种有待创造和实现的潜在的生存形式,这说明了赫费的生活艺术学体现的是一种前后关系变量,这种关系的基调已明确界定,而这种变量实际的内容得由个体在一个给定的社会习惯的框架内确定,它不能机械地借助演绎确定,而应与社会现实及个体实际情况的多样性维系在一起。
在这点上,赫费完善了西方哲学的研究思路。“自我生成性”作为人学的研究支点,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受到较多的探讨:西方哲学的源头是自然哲学,它将物性直接等同于人性,这种将人视作自然存在物的研究思路,在中世纪被推到了极端,神性代替了物性。近代哲学虽然让人的关系重新回到了人自身,然而又以形上理性捆绑住了活生生的人。现代哲学以悬置形上理性为突破口,最终也没有摆脱理性的桎梏,相反却陷入了非理性的神秘体证。后现代主义哲学虽拒斥、消解一切理性,强调人的自我生成,但反对人在社会实践中生成。可见,这些哲学确立的研究支点均不是个体具体的生存实践,没有从个体的生活实际去诠释人的生存,去思考人与自身、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因而称不上是一种实践性的生存理论。
四、结语
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规定性,是主体与非主体的最基本的区别。认识自我乃人类文化探究的一个重要目标,它如同阿基米德的观点所说,是一切思潮的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中心。社会历史归根结底在于人的自我创造与发展。
中国社会正处于以市场经济的建构为中介的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阶段。在由传统向现代的嬗变过程中,需要对传统文化中阻碍现代化进程的消极因素进行反思。“天人合一”观念和过于漫长的传统农业文明孕育的是根深蒂固的社会本位的伦理文化,体现为人与人的自然血缘关系和政治等级关系。这种依附性文化泯灭了人的自我意识,使人丧失了自主性、个体性。人的主体性的缺失势必阻碍中国现代化即工业化的历史进程,重建中国当代社会的文化精神必须把弘扬人的主体性视为关键一环。
再者,如今随着生存问题的解决,我国逐渐进入消费社会。人自己却沦为了物的“奴隶”,一个被物化的主体。
因而确立“有我”的哲学和形成强烈的主体自我意识,仍然是我国目前面临的时代问题之一。人作为一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主体,高扬个体主体性当属必然,主体性本该是主体存在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取向。赫费的生活艺术学所倡导的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及超越性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唤醒沉睡的主体的自我意识,使人在现实生活中能自主反思,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能动地选择自己奋斗的目标和方法,把自己的命运和社会前途联系起来,合理地设计自己的人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成为有所作为之士,最后实现自我超越。可以说,赫费的生活艺术学蕴涵着的义理形态与结构能为人们反思如何弘扬自己的主体地位提供一个很具有启发性的向度,有助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在当代中国社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