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合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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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一词最早出现在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黄秉维院士提出,会议接受了这一提法,最后形成了《宪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政府工作报告也采用了相似的表述,由此,“生态环境”一词一直沿用至今[9]

生态环境包含“生态”和“环境”两个概念。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首次提出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直至今天发展成为一门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科学,在概念上,生态学的内涵一般从研究生物个体开始,分别研究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并形成相应的不同层次的生态学科。后来,生态学领域研究重心转移到生态系统生态学,生态系统是一定空间内生物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的循环、能量的流动和信息的交换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10]。生态系统的范围可大可小,相互交错,最大的生态系统是生物圈;最为复杂的生态系统是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人类主要生活在以城市和农田为主的人工生态系统中。

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人类社会以自身为中心,环境可以理解为人类生活的外在载体或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人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又称为地理环境,即人类周围的自然界,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和岩石等。地理学把构成自然环境总体的因素划分为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土壤圈和岩石圈等5个自然圈。社会环境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文明水平,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人工环境,如城市、乡村、工矿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则从法学角度对环境下了定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乡村等。”[8]

可以看出,生态与环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生态偏重于生物与其周边环境的相互关系,更多地体现出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而环境更强调以人类生存发展为中心的外部因素,更多地体现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的广泛空间、充裕资源和必要条件[8]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资源与环境状况的总称,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的数量与质量,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研究的基本理论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容载力理论[9]。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而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环境容载力的概念是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两个概念的结合和统一,是自然环境系统在一定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支持下对人类活动所提供的最大的容纳程度和最大的支持阈值。简言之,是指自然环境在一定纳污条件下所支撑的社会经济的最大发展能力。

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自然辩证法大百科全书》的解释是: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乃至整个环境的生态退化趋势和资源、能源面临枯竭的趋势[11]。生态环境问题一般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是指自然界发生的异常变化或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的对人类和生物的有害因素,属于不可抗力。人为因素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如盲目开垦荒地、滥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乱采滥挖、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或不合理灌溉等引起的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湿地遭到破坏,森林、湖泊面积急剧减少,矿产资源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日益枯竭,生物多样性减少,旱涝灾害频繁,水体污染,以致流行病蔓延等。另一种是城市化和工农业高度发展而引起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问题表现比较突出的有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森林和草地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11]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

二、生态环境评价

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就是指为满足生态环境过程中的一系列目标要求,所采用的程序步骤和相应的技术方法,是生态环境研究工作的基础。

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分为生态环境的单项评价方法和综合评价方法。“一带一路”沿线的生态环境是极其复杂的多因素、多变量、多层次的等级系统,需要综合评价其生态环境结构与功能协调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较为有效的综合评价方法为模糊数学(fuzzy mathematics)和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模糊数学主要用于综合性计分法和单一性计分法;层次分析法用于指标权重的确定、层次排序和综合评价;其中计分法是指标权重与相应指标得分的乘积之和[9]

从总体上看,生态环境评价的指标进展标志着可持续性研究已经从单项、单属性或单一学科探索逐步向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多学科的系统探讨发展,评价方法也已从传统的社会经济统计分析与环境监测转向多方法、多尺度整合的综合评价。由于生态环境功能的每一系统都是由复杂的多变量组成,因此,可持续性的描述和评价指标构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在时间尺度上应能反映生态环境各功能系统的发展速度和趋势,在空间尺度上反映其整体布局和功能类型,在数量上反映其功能强度和规模,在层次上反映其功能结构[9]

反映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生态水平、环境质量和环境容载力。具体包括:区域经济实力(发展水平、发展速度、发展效益、发展持续度、发展调控度及人均占有量)、社会整体素质(人口素质、人口变动、人口结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生态环境容载力(生态位、生态占用量、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土地环境质量)、环境协调度(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