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合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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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带一路”

一、“一带一路”框架思路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政府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1]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1]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需各国携手努力,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区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基本形成,互联互通达到新水平;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更加深入;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各国人民相知相交、和平友好。[1]

二、“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内容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互补性较强,资源禀赋各异,彼此合作空间和潜力巨大。合作重点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方面。

1.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2.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1]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3.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1]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与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1]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4.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1]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5.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1]

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沿线国家间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1]

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1]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奋力开拓,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应加强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拓展产业投资合作、深化能源资源生产运输和加工等多环节合作、拓展经营合作领域、拓展人文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合作、积极推进海上合作等八大重点合作领域,探索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模式,共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三、“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特征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其中主要沿线的65个国家(含中国)涵盖人口约44亿[3],约占全球人口63%[4];经济总量约为21万亿美元[5],约占全球GDP的29%[6],与人口占比有较大落差。但是沿线地区在过去的20多年里经济保持快速的增长态势,GDP年均增长率约为世界平均增长率的2倍,是世界经济比较有活力的地区。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单位GDP能耗、原木消耗、物质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单位GDP钢材消耗、水泥消耗、有色金属消耗、水耗、臭氧层消耗物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或2倍以上[5]。沿线65国领土面积约为1468.28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16.3%。该地区既是自然资源集中生产区,又是自然资源集中消费区:提供了世界57.9%的石油、54.2%的天然气、70.5%的煤炭和47.9%的发电量;也消费了世界50.8%的一次能源,包括41.1%的原油、47.1%的天然气、72.2%的煤炭、40.1%的水电[6]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脆弱,其脆弱性挑战着对人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承载力,考验着现存生态环境能否支撑起“一带一路”庞大的发展规模和任务[7]。“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类型丰富多样,涵盖陆地自然生态环境(湿地、草原、荒漠和森林)、人工生态环境(农田、城市)、淡水生态环境(静水、流水等)、海洋生态环境(海岸、浅海、深海等)等所有生态环境类型。但是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环境相对恶劣、生态脆弱,并且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我国西部、中亚、中东等地区荒漠化,水资源危机加剧,多绿洲变成了沙漠和戈壁[8];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国家和地区对海洋资源无限制争夺和污染也极大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

其次,有研究表明社会经济水平会影响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7],居民的种族、受教育程度、信仰与文化背景也可能对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8]。“一带一路”沿线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处于东西方多个文明交汇的地区,宗教矛盾和民族矛盾频发。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佛教的矛盾和冲突,不同民族与种族的矛盾和冲突,呈现出易发生、复杂化和长期化的特点,某一特定事件的爆发可能对周边多个国家产生较大影响。这也造成了“一带一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复杂。

此外,在经贸合作自由开展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容易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如沿线各国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设置的不同层次的绿色贸易壁垒,以“污染”为由对外来投资进行抵制和排斥等,生态环境问题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多双边合作,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沿线既有以色列、希腊、新加坡等国家,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也有伊朗、中国和越南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是不同的,兼之“一带一路”地域辽阔,沿线生态环境丰富多样,还有民族宗教等因素影响,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生态环境合作标准对接就比较困难,现有生态环境合作经验还不足以应对“一带一路”过程中可能爆发的生态环境冲突。

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建成务实高效的生态环保合作交流体系、支撑与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合作基地,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政策和措施;用5-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环保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指导意见从加强交流和宣传、保障投资活动生态环境安全、搭建绿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地方优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安排。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世界经济比较有活力的地区。该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既是自然资源集中生产区,又是自然资源集中消费区;沿线地区生态环境类型多样,但生态环境脆弱,因而化解“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冲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宗教矛盾和民族矛盾、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沿线国家不同的生态环境标准都增加了生态环境合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