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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具书的主要排检方法

工具书是按特定方式编排的一类书,使用工具书必须首先熟悉和掌握工具书的主要排检方法。从古到今我国汉语工具书曾使用的方法五花八门,但大多没有推行开来。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是依汉字形体特点设计的部首法、笔画法、号码法和依汉字读音设计的拼音法、韵目法以及内容分类法等几种。由于任何一种排检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工具书又要求提供较多的检索途径,所以现有的工具书大都同时编排了几种查检方法。汉语工具书的排检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形序排检法

形序排检法是指依据汉字的形体特点制定的排检方法,主要包括部首法、笔画法和号码法。

(1)部首法,是我国工具书中传统的排检方法,由于该法比较适合汉字形体结构的特点,几千年来成为汉语工具书中最基本、常用的排检方法之一。它首创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分为540部首。明代梅膺祚的《字汇》减为214部首。清代的《康熙字典》也采用《字汇》的214部首,使这一方法广为流传。现代的字典、词典又根据汉字特点略有加减,如《辞海》采用250部首,而《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采用200部首。部首法的具体规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①一般取字的上、下、左、右、外等部位作部首;这些部位没有部首的,取中坐;中坐没有部首的,取左上角。如“今”取“人”部,“想”取“心”部,“躯”取“身”部,“我”取“戈”部,“国”取“口”部,“夹”取“大”部,“嗣”取“口”部。②一个字上、下都有部首的,取上,不取下;左、右都有部首的,取左,不取右;内、外都有部首的,取外,不取内;中坐、左上角都有部首的,取中坐,不取左上角;下、左上角或右、左上角都有部首的,取下、取右,不取左上角。如“含”取“人”部,“相”取“木”部,“因”取“口”部,“坐”取“土”部,“渠”取“木”部,“凯”取“几”部。③同一部位有多笔和少笔几种部首互相叠合的,取多笔部首,不取少笔部首;单笔部首和复笔部首都有的,取复笔部首,不取单笔部首。如“意”取“音”部,“灭”取“火”部。④部首无从采取或所在位置不合规定的,按起笔查单笔部首。如“东”取“一”部,“长”查“′”部。

(2)笔画法,是按照汉字的笔画数目来排列顺序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规则是:汉字笔画少的居前,多者居后;笔画数相同的,再看起笔笔形,起笔笔型一般按横、竖、撇、捺、折排序;笔画和笔形相同的再看字型结构,先左右形字,次上下形字,后整体形字。

(3)号码法,是以数码代表汉字的某些笔形或部件,并据以排列先后顺序的方法。在现有的汉语工具书中,常见的号码法主要有四角号码法和中国庋字撷法。四角号码法是20世纪30年代由王云五先生发明,其基本形式:根据汉字四个角的笔形决定其代码,按代码大小排列单字的先后顺序。小码居前,大码列后。四角号码相同的,再按附角号码排列。四角和附角均相同的,则根据汉字所含横笔的数量排列,横笔少者居前,多者列后。四角号码法把所有汉字四个角上出现的笔形概括为10种类型,每种类型用一个号码代替,其取号法归纳成歌诀:横1竖2,3点捺,叉4插5方块6,角7八8,9是小,点下一横是0头。四角号码的取角规则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的规定,要熟练掌握具有一定的难度。中国庋字撷法是原哈佛燕京学社引得编纂处于20世纪30年代设计指定的一种汉字排检方法,曾用于该处所编的64种引得(即索引)。

2.音序排检法

音序排检法是指依据汉字的读音设计制定排列顺序的方法,主要包括古代的韵目排检法和现代的汉语拼音排检法。

(1)韵目法,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音序排检法,主要用于古代的字书、韵书、类书等,现代编纂出版的一些与古代读音有关的工具书,也有采用此方法的,但一般同时编排现代人熟悉的其他排检法来配合使用。古代韵书把同韵的汉字归并在一起,称为一个韵部,每个韵部用一个汉字来代表,这个汉字便称为韵目。韵目排检的基本形式是先将汉字按平、上、去、入四声分类,每一声类内的汉字按韵目顺序排列,同一韵目汉字再依小韵排列。我国古代影响较大的韵目系统有《广韵》、《集韵》的206韵目系统,还有宋金“平水韵”的106韵目系统,明清以来“平水韵”广为流行,许多工具书都采用它编排。

(2)汉语拼音法,自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按汉语拼音排检工具书就成为一种最主要的方法。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承认汉语拼音为拼写汉字的国际标准,汉语拼音又走向了国际。汉语拼音法的规则:①汉字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②第1个字母相同的汉字,依第2个字母顺序排列;前两个字母均相同的,再依第3个字母排列,余类推。③声母和韵母均相同的汉字,按声调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的顺序排列。④读音完全相同的汉字(即声母、韵母、声调均相同),按起笔笔形顺序或笔画多少排列。⑤复音词先按第1个字的音序排列,第1个字相同的,按第2个字的音序排列,第2个字也相同的,按第3个字的音序排列,余类推。

3.分类与主题排检法

分类与主题排检法是按工具书内容进行的排检法。

(1)分类法,是将词目、条目或文献按知识内容、学科属性分门别类地加以归并集中,按逻辑原则进行排列的一种方法。分类法往往选用某种常用的分类表为依据,如汉语工具书有时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2)主题法,是以规范化的自然语言为标识符号来标引文献中心内容的一种排检方法。作为标识符号的“规范化自然语言”的主题词是用来标引和检索文献的标准词汇,它能比较深入地揭示文献的中心内容或对象,主题词本身则按首字读音或笔画等顺序排列。主题法一般选用标准的主题词表为标引工具,主题标引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4.计算机化工具书检索方法

计算机化工具书也称机读版工具书、电子版工具书,它有单机版和网络版之分。与印刷型工具书相比,计算机化工具书具有无可比拟的强大检索功能:①检索点更多,印刷型工具书的检索入口一般只有题名、著者、分类号等几种,而电子版工具书的检索点已扩大到主题词、关键词、出版社、丛书名、ISBN(或ISSN)等,也可根据文献内容把国别、性别、民族、朝代、生卒年月、籍贯等作为检索点,当然也可以小到文献中的任何一个字、词。②具有模糊检索功能,即在检索条件非精确输入或输入有误的情况下,计算机系统能自动匹配出正确的或接近正确的检索条件,实现自动纠错,达到检索目的。③具有组配检索的功能,这是电子版工具书智能化的表现,计算机系统可根据用户的要求,将两个以上的检索条件优化组配起来进行检索,这也是印刷型工具书所不具备的检索功能。④其他功能,计算机化工具书还具有印刷型工具书不具备的其他众多检索功能,如全文检索,即把文本中的每一个字都作为检索点;超文本检索,即把文献文本中处于不同序列、不同层次上的相关信息以非线性的形式连接起来,使用者可同时打开多个窗口,同时阅览分散在多处的不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