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本书的研究思路是:从CPI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CPI的编制目的与编制框架,在此基础上开展与自有住房相关的问题研究。重点研究自有住房的编制方法,以及自有住房估算租金价格指数的质量调整问题。在理论基础上,对比国际统计实践情况,对我国目前自有住房计入CPI方法的合理性进行了探讨,并为我国CPI的改进提供参考。
本书共分七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与虚拟消费对应的消费者价格指数理论,第三、四、五章对应自有住房处理方法部分,第六章研究质量调整问题,第七章研究中国CPI中自有住房的测度问题。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与虚拟消费对应的消费者价格指数理论是全文研究的基础,起着理论支撑的作用;对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系统地梳理、归纳和总结,形成完整的关于自有住房测度的理论体系;而质量调整问题是在CPI中所有商品和服务编制价格指数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对自有住房尤为需要。最后,运用具体的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对我国CPI中的自有住房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证的研究。
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导论。本章对自有住房问题研究的重要性进行说明,并概括国内外目前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交代本书的选题背景、结构安排。
第二章为与虚拟消费相关的CPI基本理论。由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理论涵盖内容极为丰富,为了为自有住房研究做铺垫,本书主要针对CPI中的编制目的以及对应的编制方法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自有住房的特殊属性进行了讨论,简要地介绍了所有有关自有住房编制的方法,并简要谈论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和对应CPI的编制目的与框架;同时,由于金融服务与自有住房服务一样都需要虚拟消费支出,而且自有住房的购买与金融服务紧密相关,在CPI中计入金融服务的方法和核算口径与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要同时考虑。
第三章对净获取法在CPI中计入自有住房进行系统的分析。净获取法是将房屋价格(去除土地价格)以及与房屋购买使用相关的所有费用计为自有住房消费支出的处理方法。因此自有住房的涵盖范围以及自有住房的项目分类问题是净获取法中首要讨论的内容。其次,探讨净获取法中自有住房的分类价格指数的编制问题,并联系房地产市场的住宅价格指数(HPI),研究两者之间的异同,在编制过程中做到相互对比与合理借鉴。最后,净获取法下编制自有住房价格指数时需分离房价中的投资和消费的因素——土地价格和建筑价格,对此笔者通过分析Diewert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总结在特征回归法下分离住房土地价格的模型,并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此方法提出了适用性的质疑。
第四章研究了用户成本法下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用户成本法的概念来自金融资产定价原理,本章首先系统地归纳了耐用品用户成本法的一般形式以及折旧率的计算方法;并在此理论基础上,根据住宅的独特性,计算自有住房的用户成本并进一步简化。其次,在简化的用户成本法下,分别探讨了自有住房估算租金的价格变动水平和消费支出权重:推导出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的价格变动水平可以使用恒质量的住宅价格指数来衡量;而自有住房的权重在实际利率大于零的假设下通常相当于获取法的两倍。但是这仅仅是在合理的假设下的理论结论,不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为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失衡,房价上涨过快,自有住房的用户成本常为负值。目前国际上,由于用户成本法十分不稳定,故没有任何国家完全采用用户成本法,唯有冰岛对自有住房的统计方法与之较贴切。本书根据冰岛的统计资料,对该国的自有住房的用户成本法进行了讨论。同时,加拿大统计局采用“用户成本法”在CPI中计入自有住房,但是与2004年由联合国发布的国际CPI手册中的用户成本法有很大差别,其中忽略了自有住房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和房产本身的价值变动。而且加拿大编制的有关自有住房的CPI分析性序列方便了国际对比和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值得借鉴。
第五章为基于美国实践的租金等价法的应用研究。由于国民核算体系中采用租金等价法将自有住房服务计入GDP,为了保持统计资料的一致性,租金等价法成为目前国际上编制CPI中自有住房部分使用最广泛的方法。在租金等价法下,自有住房在CPI中权重是住户支出调查中自住房主的虚拟租金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但是在计算自有住房的等价租金价格指数时,由于要求数据的精确性,一般不采用住户支出调查中住户估计的虚拟租金,而是通过住房调查,收集房屋租赁市场的契约租金,并在契约租金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去除家用设施、质量调整)得到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并计算等价租金价格指数。本章以美国劳工统计局为例,研究采用租金等价法下存在的相关统计问题:住房样本抽样、样本的更新和扩展、样本轮换、样本采价、样本区权重、虚拟租金价格(纯租金)的计算以及不同的抽样设计下的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的计算等。当然,租金等价法也存在缺陷和问题,因此在采用租金等价法之前,需要对国内的房屋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租金与房价之间的关系加以讨论,考察租金等价法在本国的适用性。
第六章为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编制中的质量调整问题研究。自有住房在CPI中权重大以及住宅特征的异质性,使质量调整成为处理CPI中自有住房问题中的难点和重点。从传统质量调整方法出发,讨论隐性和显性质量调整法在自有住房方面的适用性以及调整后可能存在的偏差问题;并在特征回归的基础上,研究不同特征方法下自有住房恒质量价格指数的编制问题;最后,结合美国劳工统计局对自有住房质量调整的实践经验,分析租金等价法下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的质量调整所涉及的因素以及对应的调整方法,并对实际中自有住房质量调整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讨论。
第七章研究了我国CPI中的自有住房问题。本章首先讨论了我国自有住房的现状:目前我国自有住房率位居世界前列,高达89.3%;其次为了保证政府统计的一致性,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务进行讨论,我国从2004年开始一直沿用成本法在GDP中计入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再次,根据调研资料,梳理我国CPI的编制目的与编制框架以及我国目前CPI中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并分析目前处理方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而后,笔者利用实际数据运用多种测度方法对自有住房服务的权重和价格的变动水平进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对总体CPI进行修正。通过各种修正结果的比较,为我国CPI中自有住房的处理方法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