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与服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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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对现代物流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物流业作为一种复合型服务业,是我国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支撑。物流是连接供给和需求的第三个要素,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是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服务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物流企业越来越重视与客户的互动和服务创新,通过客户参与服务创新来增加服务利润率、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开发新市场。物流服务价值的创造越来越依赖客户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互惠性互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在物流行业的不断应用以及“互联网+物流”的不断融合,催生了智慧物流、云物流等新的物流服务模式,也推动了物流服务产品的生产和价值创造日益走向社会化和客户参与,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兴信息技术为物流服务价值创造过程中资源整合、服务创新、知识共享和互动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和手段,使物流服务提供商与客户的关系趋向平等、互动和相互影响,从而为物流服务价值的共同创造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平台。因此,在“互联网+”战略和传统物流行业转型发展的宏观背景下,立足物流服务创新和价值共创等相关理论开展研究,对促进物流管理相关理论的发展和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向价值共创型企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本书综合应用供应链管理、信息科学、价值共创、服务创新等相关理论和方法,对“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与服务创新问题进行研究,本书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互联网+”、服务创新、价值共创等理论的内涵、要素及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其次,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及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提出连接、整合、互动和重构是“互联网+”环境下驱动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机理,并采用PARTS模型对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战略要素进行了分析;第三,在充分考虑互联网对物流服务创新和客户参与服务价值共创影响的基础上,构建了由基本保障能力、整合能力、互动能力和服务价值历史绩效四个维度构成的互联网环境下物流企业服务价值共创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基于直觉模糊理论的价值共创能力评价方法;第四,基于大数据驱动物流服务创新的机理,提出了一个基于大数据的多层次物流服务创新的集成模型,建立了基于数据即服务理念的物流信息服务创新模型框架和信息服务流程;第五,提出了一个基于云计算的物流服务模式创新模型及其关键技术,并围绕云物流服务平台的角色特点及应用需求,构建了面向供应链协同的云物流服务平台及其应用模式;第六,围绕“互联网+”背景下危化品物流监管服务创新的需求,构建了“互联网+”背景下危化品物流“人、车、货、环境、管理”全要素、立体化的政府监管服务创新体系,在此基础上,基于“互联网+”的特点提出了“连接、数据、协同和监管组织创新”的危化品物流监管服务创新的机理,对监管服务的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构建“互联网+”背景下危化品物流政府监管服务创新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最后,在分析“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物流企业价值共创流程的基础上,从融入以“互联网+”为支撑的物流服务生态系统、深化“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强化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操作性资源及其整合能力,提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物流服务创新能力四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物流企业价值共创的实现路径,并以“互联网+”背景下某危化品物流公司的价值共创和服务创新为例进行了实例验证。

本书的研究和撰写得到了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编号:2016C35020)、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编号:14NDJC239YB)以及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浙江省重点学科——服务管理与工程和宁波市重点学科——物流管理与工程的支持,并得到浙江省临港现代服务业与创意文化研究中心的出版资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作者经验、水平所限,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作者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