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与服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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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

2004年,Vargo和Lusch提出了著名的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对经济基础和价值创造等问题发表了新的观点和见解。服务主导逻辑理论一经提出,便在管理学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和积极的影响。服务主导逻辑相关的学术讨论促进了服务主导逻辑思想的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关于服务主导逻辑的十个基本命题[38],如表2-2所示:

表2-2 服务主导逻辑的十个基本命题

服务主导逻辑最基本的前提认为服务是一切交换的基石(命题1),即认为服务是所有交换的根本基础,为服务而交换服务,所有的经济都是服务经济(命题5)。服务主导逻辑指出经济中明显的转变不仅是从商品主导到服务主导的转变,也是资源从有形的、静态的到无形的、动态的转变,动态、无形的操作性资源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根本源泉(命题4)。服务主导逻辑确立了操作性资源对被操作性资源的优先地位,这意味着操作性资源是价值的来源和价值创造的驱动者。服务主导逻辑认为服务是经济的中心驱动者,服务交换服务经常被与交换相关的中介结构网络相连接(命题2),市场的复杂性如商品、资本和组织增加了服务系统中交换的动态性。虽然这些中介增加了市场的复杂性,但是它们在维持交换的便利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命题3)。另外,随着市场专用性的增加,服务系统逐渐变得复杂,服务交换服务经常很难被追踪,导致许多企业开始转向外包。服务主导逻辑的命题6和命题7强调顾客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服务主导逻辑理论认为价值通常是在企业、顾客、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下共同创造的,企业不能单独创造和传递价值,他们只能提供价值主张(命题7)和作为服务受益者价值实现的输入(命题8)。受益者获得公共和私有资源以及其他服务提供商资源的背景下整合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资源整合过程(命题9)发生在服务系统中,为所有参与的服务系统创造价值。因此,价值共创是在服务受益者的驱动下对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进行整合与应用,价值总是被服务受益者所决定(命题10)。在服务主导逻辑下,共同创造的价值并不是交换价值,而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和消费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与生产者的互动共同创造的价值。在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系统中,消费者作为资源整合者,通过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来共创价值,价值随着消费者的消费和互动活动而持续动态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