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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急救医疗服务在国内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 EMSS)由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科和ICU急救三个部分组成。
院前急救也称院外急救,主要指对急、危、重症伤(病)员进入医院以前的医疗急救,包括在厂矿、农村、公共场所或家庭等所有出事地点对患者进行的现场救护、转运及途中监护。及时、有效的院前急救,对于维持患者生命、防止再损伤、减轻痛苦,进一步为诊治创造条件,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减少致残率,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院前急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院前急救是指伤(病)员在发病或受伤时,由目击者、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急救,以维持基本的生命体征和减轻痛苦为目标的医疗行为的总称,它既是医护人员闻讯赶赴现场后施行的救治行为,也可以是经过简单医学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的公众实施的救治行为。狭义的院前急救是指由通信、运输和医疗基本要素构成的专业急救机构,在患者到达医院前实施的现场救治和途中监护的医疗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公众救护力量的参与。
社区急诊护理研究的内容是广义的院前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