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重要论断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对社会主义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以及以人为本的认识不断拓展和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价值的认识也不断升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2007年,胡锦涛的“6 · 25讲话”和党的十七大都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我们党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和最高价值取向,突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主体向度,体现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还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概念,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大都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拓展了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和本质属性的思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性。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和代替物被提出来的,社会主义者在批判资本主义、预见社会主义时,始终把社会是否和谐作为两个社会形态之间的本质区别,认为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为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和代替物的未来社会是一个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都应形成和谐的关系的社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共产主义定义为“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可见,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党中央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性。
其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从社会的角度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加快,社会矛盾日益凸现,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并将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起来。党的十六大将“社会更加和谐”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将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在此基础上,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丰富了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
第三,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对于指导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一重要论断进一步凸现了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理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成为指导我们通过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从整体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这一重要论断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