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多处处有悲欢:民国才子诗人的情感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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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起记忆,把沉哀吞咽:穆丽娟

如果说,戴望舒与施绛年的解除婚约,原因是施绛年对戴望舒没有爱情,与望舒对绛年的误判而“自作多情”,那么这婚约的解除,原是很自然的事。至于同穆丽娟(1917—)婚姻的失败,终至离异,则戴望舒身上暴露出来的性格弱点却是重要的原因。

1935年,戴望舒与施绛年解除婚约后,就搬出施家,到江湾的公园坊一处公寓里,和友人同住。戴望舒和杜衡住一幢楼,另一幢楼是穆时英一家。这就促使戴望舒有机会与穆时英的妹妹穆丽娟相识,交往,恋爱,并终于结成连理。

穆时英比戴望舒小七岁,17岁就开始文学创作,对戴望舒崇拜有加,对戴望舒的失恋也很同情。有一回竟对望舒说:

“施蛰存的妹妹算得什么!我的妹妹要比她漂亮十倍,我给你介绍。”

穆时英的妹妹穆丽娟,是穆家唯一的“千金”,在上海南洋女子中学读书。她爱好文学,对大哥穆时英发表的小说,每篇必读。

1935年,戴、施解除婚约时,穆丽娟已经18岁,正是含苞欲放、初解风情的年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同一般知识女性一样,对新文学作家特别崇敬。公寓里来了个诗人,又是大哥的朋友,穆丽娟很自然地对戴望舒有一种倾慕。而戴望舒因施绛年的“别恋”,正处于“沉哀”(痛苦)之中。感情空虚的间隙,很需要像穆丽娟那样文静、温柔、美丽的少女的抚慰。在打牌、跳舞和帮助抄写诗稿的接触中,戴望舒熄灭了的爱情又重新燃烧起来:他很快得到穆丽娟的爱情。

1936年6月,戴望舒与穆丽娟正式结婚。新婚不久,戴、穆就离开江湾,搬到亨利路水利村30号过自己的小家庭生活。这是一幢三层楼房,三楼由叶灵凤、赵克臻夫妇居住。戴望舒租下一楼和二楼,望舒、丽娟和望舒的母亲住二楼,一楼是书房和客厅。新婚夫妇和谐、甜蜜地生活在一起。除了编辑工作、写诗、翻译《堂吉诃德》外,望舒还学习俄文,翻译普希金和叶赛宁的诗。下午则常偕同穆丽娟到新亚茶室,同文友们喝茶聊天,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文友们都十分羡慕并祝福他们。夫妻日子过得和谐、充实而又浪漫。第二年,他们的女儿戴咏素(小名朵朵)诞生了,给家庭平添了几分喜悦和热闹。

1937年,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紧接着,“八一三淞沪保卫战”,日军的铁蹄打破了小夫妻平静的生活。11月12日,日军占领了上海。第二年5月,戴望舒偕同穆丽娟,带了小朵朵,乘船离开上海,去了香港,暂时在西环薄扶林道的学士台居住。未久,搬到法国人马蒂夫人的寓所:马蒂夫人在香港大学教授法文,住薄扶林道香港大学斜对面山坡上的一幢背山面海的三层楼房。戴望舒称所居为“林泉居”,可知其环境之清幽。戴望舒与穆丽娟、朵朵三人住二楼,马蒂夫人住一楼,三楼则租住了一户英国人。

 

可是,女儿,这幸福是短暂的,

一霎时都被云锁在烟里。

——《示长女》

 

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戴望舒与穆丽娟之劳燕分飞,在结婚的时候,就隐伏着仳离的因子,那就是戴望舒的“大男子主义”。

戴望舒在家庭生活中主宰一切,对穆丽娟的人格缺乏应有的尊重。

戴望舒以为结婚以后,爱人就是自己的附庸,对于一个小自己12岁的少女,他认为就是个“小女孩”,一切都须听从自己。因此,从没有同穆丽娟进行过感情的交流,对于家庭生活和各种问题也缺乏沟通。夫妻因此逐渐产生了隔阂。尤其到香港以后,戴望舒编辑、写作、交友,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在家里往往没有言辞,几乎什么话都没有。他严重地忽略了穆丽娟,使穆丽娟深深感觉到婚后的压力,再没有婚前恋爱时的感情滋润,夫妻除了同住一室外,简直形同路人。穆丽娟在多年后回忆香港与戴望舒在一起时说:

 

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也不管谁干什么,他什么时候出去,回来,我都不管,我出去,他也不管。

 

这哪里像是夫妻?

其次,戴望舒在经济上也显得有些小气,自以为几个钱是自己辛苦写作换来的,管得特别严。在上海的两年和到香港的一年多,居然没有给自己妻子一分钱。穆丽娟一心侍候戴望舒,没有出去做事,身上没有一分一厘的零用钱,连看电影的钱都没有,更没法外出与女伴应酬。寸步难行,简直就像被禁锢在家中一样。这种家庭主妇,侍候丈夫,经济上不能独立,为几个小钱还得向丈夫伸手,算是真挚的爱情吗?对于一个觉醒了的知识女性,她羞于启口,欲言又止,严重损害了她的自尊,感到人格上的侮辱。有一天,穆丽娟终于委婉地提出需要一点零用钱的时候,戴望舒才每月给她30元钱,算是一天一元的零用。

再次,戴望舒性情暴躁,为了些小事情,有时竟然冲动起来,不仅粗俗地动口骂人,甚至动手打、拽,暴虐之性毕露无遗。当时丽娟的母亲也随着丽娟大哥穆时英到了香港。一次母亲生病,肚子痛得厉害,穆丽娟到大哥住处去看望母亲。由于照顾母亲,当天夜里无法赶回家里。戴望舒怀疑穆丽娟在外有不雅的行为。第二天一早,即赶到岳母住处,强行将妻子硬是拽着回家。在场的朋友看不下去,进行劝阻,也无济于事。这种当众暴露夫妻之间矛盾的举动,使穆丽娟非常难堪,比当年在大众面前扇了施绛年的巴掌,有过之而无不及,戴望舒的冲动、粗暴,实在是“本性难改”。

戴望舒在夫妻生活中,嫉妒,独断专横,视妻子为私有财产,生怕漂亮的妻子为别人所染指。1940年的冬至,穆丽娟的母亲病逝于上海,为了不让穆丽娟回去,戴望舒将岳母病逝的消息隐瞒起来,阻止穆丽娟回上海奔丧。戴望舒此举实在是有违亲情,有悖于人性:自己不去上海帮忙料理岳母的丧事,还阻止妻子回去见母亲最后一面。母亲逝世后,穆丽娟尚不知情,直至有一天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叶灵凤的妻子看见了批评她:在母亲丧事期间为何穿红衣?这时穆丽娟才知道母亲逝世的消息被隐瞒起来,夫妻因此大吵了一场。她悲痛地带了小女儿赶回上海奔丧,却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丽娟的大哥穆时英在上海为中统搞特工,当时中统与军统闹矛盾,穆时英被戴笠的军统派人刺杀了。戴望舒不让丽娟回上海,不仅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还打骂说:“穆时英是汉奸,你是汉奸的妹妹,哭什么哭?”(徐品玉《我所知道的戴望舒与穆丽娟》,《星》报1983年1月9日)

嫉妒,独断,专横,粗暴,小气,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兼之缺乏感情的交流与沟通,戴望舒与穆丽娟的夫妻关系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了。1940年12月,穆丽娟在上海写信给戴望舒,提出离婚的请求。戴望舒没有同意,穆丽娟坚决求离,戴望舒以服毒自杀的过激行为(后来被朋友抢救过来),企图挽留这一段婚姻。但是经历了痛苦婚姻的教训,穆丽娟坚决要求离婚。她回信说:

 

今天我将坚持自己的主张,我一定要离婚,因为像你自己说的那样,我自始就没有爱过你!

 

但是,戴望舒不同意离婚,夫妻只好暂时分居。直到戴望舒已经同另一个少女结婚近八个月的1943年1月23日,才将离婚契约寄给穆丽娟,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戴望舒与穆丽娟的婚姻持续了五年,真正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年多的时间。穆丽娟后来回忆自己的婚姻时,虽然没有后悔的言辞,但对自己与戴望舒的婚姻也没有任何正面的评价,对戴望舒个人的评价只有八个字:“很有才气,嗜书如命。”看来戴、穆也是缺乏真正的爱情的。

至于戴望舒对穆丽娟,应该说是出于真爱,只是爱得不美,爱得粗暴,爱得太自私,所以最终只能是劳燕分飞。怪谁呢?

戴望舒服毒被抢救过来以后,仍然想到死亡。他设想自己由生而死,又由死而生,躺在沾满露水的青草地里,藓苔覆盖着全身,咀嚼着太阳的香味,看云雀在青空中高飞……他呼唤着萤火来照着他的复生,只是他能否担得起与穆丽娟五年婚姻的悲伤的记忆?能否将自己的“沉哀”吞咽?

这是分居后五个月,1941年6月26日,戴望舒《致萤火》的最后一节:

 

萤火,萤火,

给一缕细细的光线——

够担得起记忆,

够把沉哀来吞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