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本书的选题背景、研究目标、基本思路与方法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目标
宁波帮作为中国近代以来较成功的商帮之一,何以能取得如此成就?除了经世致用等精神品质外,善于联络、注重利用社团力量亦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有宁波帮的地方,百年来必有宁波商会等社团组织。成立于1905年的宁波总商会与中国近代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上海总商会在设立时间上相差不远。即使在上海总商会中,宁波商人的身影也处处可见。从首任会长严信厚,再到后来的虞洽卿等人,宁波人牢牢把握着上海总商会的最高实权。难怪有学者指出,宁波商人才是上海总商会的真正创立者。因此,可以说宁波及宁波商人在中国商会组织的发展变迁中作用突出。然而,当人们谈到商会时,近代必谈上海,当代必谈温州,却很少提及宁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宁波学者的深思,何以如此?基于以上背景,我们萌发了对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史加以梳理的想法,以理清历史、检视现实、开启未来。
关于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史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均比较欠缺。学界在研究近代商会时,关注比较多的是上海总商会,其中偶有提及宁波,但笔墨不多。在当代商会研究中,则几乎同时将目光投向温州商会,关于宁波商会的研究则亦不多见。
本书的研究目标为:(1)理清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的历史脉络;(2)引起学界对宁波及宁波商人在中国商会组织发展变迁中作用的关注;(3)反思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中的成败得失。
(二)基本思路及研究方法
本书在研究思路上立足于还原历史和摸清现实的研究立场,通过史料勘察和实证调研,理清宁波商会组织的发展脉络。在研究中注重把宁波商会组织放在更大范围内加以考察,注重将宁波商会组织和不同时期较具典型性的商会组织加以比较,以明晰宁波在整个中国商会组织发展变迁中的地位,反思宁波商会组织在发展中的成败得失。本书的主要观点是:宁波在中国商会发展史上,近代地位显赫、现代值得反思、未来值得期待。
本书在研究方法上综合采用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多种方法。本书既注重运用历史研究法加强对相关史料的查证,又注重通过实证调查法强化对有关问题的理解,同时又特别强调运用比较分析法,将宁波商会组织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迁与同时期的典型代表相比较,如在考察宁波古代传统行会时专门将其与西方行会相比较,在论及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商会组织的发展时,将其与温州商会的发展相比较等。通过对上述各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不仅使人们能清晰地了解宁波商会组织发展的纵向脉络,而且对宁波商会组织的发展有一个横向的认识;不仅了解到宁波商会组织过去的变迁,而且能看到宁波商会组织现在的发展,同时又能憧憬宁波商会组织美好的未来。
二、与本书相关概念的界定与梳理
在进入有关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的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行会”“会馆”“公所”“商会”以及“宁波传统行会”“宁波商会组织”等概念进行一定的梳理和界定,并以此作为本书研究的起点与基础,同时也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我们所考察的宁波商会组织的范围。
(一)行会与商会
1.行会
我们之所以在此谈到行会,是因为通说认为中国近代商会和西方一样都来源于古代的传统行会。从一定意义上讲,古代传统行会是近代商会产生与发展的源头。正是基于此,本书在研究宁波商会组织的发展变迁史时,把传统行会作为考察的逻辑起点和开始,以便更加清晰地勾勒出宁波商会组织发展变迁的全貌。
那么,什么是行会呢?通常认为,行会是封建社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同行业的手工业者或商人的联合组织。作为行帮组织,它是以行业或地域性的传统相联系,并以行规和习惯势力为凭借的封建团体。关于行会的起源,全汉升学者列举了其多种说法:
第一,宗教团体说。摩尔兹(Morse)最早开始把宗教团体列为中国行会的一种。主张此说者认为行会最初不过是崇拜手工业商业等想象上的创始者(如药材行之于药王菩萨)的人的结合,至于它的种种经济的机能是后来才发达的。
第二,同乡团体说。道格斯(Doughas)主之,其意为居住于同一地方的人赴他乡时候,因语言、风俗、习惯及其他种种的不同,且又人地生疏,每被所在地(他们心目中的他乡)的人欺凌压迫,住久了亦只被称为“客籍”。故这些同乡们由于地方意识的激发也就共同团结起来组织行会,以谋取利益的保持了。这始于官吏,其后商人亦随而模仿之。故马哥文(Macgowan)说:“(中国)商人行会的起源,曾简单地记载在温州设立的宁波会馆章程内… …行会最初是由于在京师的官吏,为着相互扶持与救济,而设立于同乡人或同省人间的。其后,商人也如官吏那样成立行会,现则存在于各省了。”实例颇多,如宁波帮在上海组织的四明公所即是如此。
第三,政府之不法说。官吏常对于工商业者加以不法的课税或其他压迫,后者为维持工商业上的利益计,联合起来组织行会对抗之。
第四,人口与食物之不均衡说。伯尔札斯(Burgess)主之。他说,中国人往往本着早婚以致多生子女,别方面又因生产技术低下,各地交通不便,以致所产食物不足供给,于是劳动力大量过剩,失业者多;已取得工作权利的人,为自卫计,不得不高筑独占团体的壁垒,故行会也就应运而生了。如北京苦力所组织的行会(苦力帮)只准会员的子弟加入,外人不得染指,便是一例。
第五,家族制度说。社会学者斯宾塞尔(Spencer)主之,温内克(Vi-nacke)更就中国的行会材料加以说明。庄园经济时代由于生产技术非常幼稚,而制造较为奇巧或复杂的器具又必须相当熟练才成,故手工业技术与家族制度便合为一体了。掌握一定手工业技术的手工业者常常通过家族传承而独占某一技术。这种独占着某种手工业技术的血缘团体即是行会的前身。
行会究竟是怎样起源的,从目前的史料来看还难以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答案,但以上五种说法从一定侧面反映了传统行会的一些特色,那就是行会通常都会具有一定的组织。行会不会是群龙无首,散沙一盘,而是要选出叫作“行头”或“行首”的代表来领导组织,其下会员都受其指挥。会所是行会办公的地方,同时又是同业者共同祭祀其本行祖师之所在。后来,会所名称演变为会馆、公所,并盛极一时。此外,行会习惯或行规在行会发展中意义重大。行会通常会通过行会习惯或行规统制贸易和商业的发展,限制外来者侵入,对违反行规的内部人员予以惩处。
一般来讲,我们可以把传统行会分为三种:第一,商业的行会。这类行会为同业商人所组织,偏重于货品的买卖,如鱼行、肉行、果子行均属这类。第二,手工业的行会。这类行会为同行的手工业者所组织,偏重于手工业的制造,如钉行及“工作伎巧所居”的大小货行是也。不过手工业的行会不专称为“行”,又有别名“作”的。第三,职业的行会。凡既不是纯粹商业,又不是以技术为主的手工业的行会都可归入此类。如教学行、苦力帮、卸在行等,均属此类。
据西方学者研究的意见,在英格兰把基尔特(Gild)享有的职业独占称为行会,在法兰西则称为同业公会或手工业公会(Zunftzwang, Innung)。因此,同业行会在世界各国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拉丁语为officium, ministe-rium;法语为Métier Jurande;意大利语为arte;尼德兰语为ambacht, neer-ing;德语为ant, Innung Zunt't, Handwerk;英语为Chaft-gild。在亚洲各国,日本称行会组织为座,株中间(商人行会);印度称为阇提;朝鲜称手工业行会为工匠契,商人行会为六矣廛;中国因各地风俗不同,对行会机构设置之处,通常用会馆、公所称呼,这种称谓不仅民间习用,且见于法律条文,为官方文书所确认。
2.会馆与公所
正如前面所述,会馆、公所大都属于行会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形式和称谓而已。会馆本是旅居他乡的同乡为团结同乡、联络乡谊,结成团体,兼营善举,并以此作为集会、祭祀的馆舍,后来逐渐以此作为对此类组织的称谓。会馆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属于单纯同乡会之类的士宦行馆、试馆;一种则属于商人或商帮会馆,当时有人称其为货行会馆。清人(杭世骏,乾隆时人)说:“会馆之设,肇于京师,遍及都会,而吴阊为盛。”“肇于京师”应是指会馆肇始于北京的试馆,为在京官吏和同乡赴京应试的士子所用。随后由于商业的发展以及旅居外地的商人数量不断增多,商人也开始效仿试馆的办法自己建馆。早在明代永乐年间,京师即开始有会馆建设,各省及地方在京师建行馆供官宦游宴聚栖之用,同时也为本省举子进京考试和官绅在京候差求官提供临时住宿。但这种会馆在性质上属于公立组织,和商人私立会馆有巨大的不同。
商人设立的这种货行会馆通常以地区命名(某些地区也有以行业命名者),它和各省单纯同乡会馆的命名,往往容易混淆,不具体了解某一会馆的内容和性质,是很难加以区别划分的。有的文章对此做了比较认真的探讨,得出的结论是“明清时期的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不过,仔细推敲起来,这一命题在逻辑上似乎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明清时期的会馆的确有一部分并非工商业会馆,但有的会馆则属于工商业会馆,且为数不少。与此提法相类似的另一种意见,“不是所有商人会馆都是行会”的论断,未免太武断了。商人会馆虽大部分以商人的原籍地来命名,但还是不能单纯以地域性来概括会馆。商人会馆不同于试馆,不是单纯的同乡会,商人的目的是做生意赚钱,设立会馆的目的也离不开这一点,而不仅仅是用以祭祀神灵、联络感情的场所。“通商易贿,计有无,权损益,征贵征贱,讲求三之五之之术,无一区托足,则其群涣矣。”为使同乡商人群而不涣的会馆,正是为便于商人通行情、计盈亏、评价格、讲求商术、合议商务,做好生意提供便利而设。商人经营不同的商品,属于不同的行业,其会馆就自然带有行业性。“商人会馆既是商人组织,就总有其行业性。”除了少数纯地域性会馆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人会馆乃是地域性与行业性的“二重性”的统一,但以地域性为其主要的方面。“不能把会馆的地域性和行业性对立起来。”(吴承明语)更无须把会馆两分为地域性会馆与行业性会馆,而统计归类,予以量化。
公所是中国工商业行会机构所在地的另一习惯称谓。在官府文书中会馆和公所一向并提。有谓“会馆为地域组织,公所为行业组织”,其实并不尽然。如在东北牛庄、沈阳和盖平等城市的三江公所,便是由江苏(包括安徽,即历史上的两江)、浙江、江西三省旅居当地的商人同乡所合建,对此不能绝对化。会馆公所名虽不同,实则性质无异。对于有学者认为公所是由会馆转化发展起来的另一种形式,彭泽益则不认同。他认为行会机构有称会馆、公所等名目是随各地各业习俗而异,根本不是什么转化,也不存在转化问题。举例来说,清人顾震涛的《吴门表隐》所记苏州丝织行业组织早在元代元贞元年(1295)即以“吴郡机业公所”称。可见苏州各业行会称公所,不是始自明清,也不是清代所特有的现象,只因清代行会组织在各行业中的普遍建立,故从习俗仍称公所,公所也就显得多了。如苏州“吴郡机业公所”,据清代记载,苏州地区历代不同时间前后就有五处地方建立过。所以会馆也好,公所也好,两者并无本质差别。
除会馆、公所之外,中国古代行会组织还有很多称谓,如堂、庙、殿、宫、会等名。上海经营工商业者多为五方杂处,同业组织除用会馆、公所外,如旅沪粤帮木业工匠另建的公所,则命名为公胜堂。工商业会馆通常祭祀共同信仰的神为行业神,此乃团结同业的一种手段。所以会馆常用某堂、某庙、某殿、某宫等别名,作为本行帮办事集会和祭祀的地方。甚至有的行业直接借用殿、宫立会,向其公捐银两,“供奉香火”。这只是各地行帮组织活动的一面,不能认为这些“合庙堂于会馆”的活动是与行会职能无关。
3.商会
通常来讲,学术界认为商会是近代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就中国的情况来看,商会产生于清朝末期。所以,人们一提到商会有时也往往以近代商会称呼之,以此避免将商会和传统行会相混淆。学术界也有将传统行会称为古代商会的提法,但这只是学术研究的一种学理分类。本书在具体研究上,仍然坚持商会是属于近代以来所出现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的观点,近代以前并无商会组织的存在。基于此认识,我们在研究进路上采用从宁波传统行会到宁波商会组织的考察路径,并不做古代商会、近代商会之划分。
那么到底什么是商会呢?它的内涵和外延是怎样的?对此,学术界众说纷纭,意见不一。在内涵上,有学者认为:商会是由独立的经营单位所组成,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的合法利益的组织;是一种实现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体利益组织化,实施自主化治理的民间自治组织;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不断磨合和试错,为降低交易成本、沟通成本、提高效率和共享合作收益而做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解决模式,自生自发发展模式和自组织模式。其核心是自发和内生的组织化,带有强烈的自组织特征,其动力来源于市场主体在对行业整体利益认同基础上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有学者认为:商会具有“俱乐部式的组织”和“代理人”双重属性。商会组织不是一个自在的主体,它的性质必须通过与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来确定。在外延上,有学者认为商会与行业协会是并列关系。它们虽然都属于民法上的社团法人,同属社会中间层组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二者也存在着明显区别,主要有两点:其一,商会(指通常意义上的民间商会)大多是自下而上组建的民间自治团体,而行业协会则基本上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衍生或指导建立的带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社会中间组织。其二,行业协会的会员多是由同一行业或与该行业相关的企业组成,而商会则没有这个要求,如宁波在各地设立的宁波商会则是以地域为特征而组建的社团。因此,这些学者认为商会和行业协会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中间层组织。但有学者却持相反观点,认为行业协会与商会并无本质区别,广义上的商会包括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沟通政府与企业的中间层组织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行业为基础而组建起来的社会自治组织,也即通常所称的行业协会;另一类则是以地域特征为基础而组建起来的社会自治组织。
对商会外延的界定不同,必然会影响对商会内涵的理解。我们认为,在商会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上采取包容说比较合理,即认为行业协会属于商会中的一种类型。我国目前的行业协会之所以官方色彩比较浓厚是由于我国历史发展的特殊原因造成的。这些行业协会大多脱胎于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的政府机构,目前尚未完成完全转型。我国这种体制内生成的商会(主要指现在的行业协会)和体制外生成的商会,或者说官办性质的商会和民间商会并行发展的格局,只是经济体制转轨和发展中的暂时现象。无论是体制内生成的商会还是体制外生成的商会,其最终的目标都是成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具有自治性和独立性的社会中间层组织,而不是成为政府的附庸或“二政府”。因此,我国目前存在的民间商会和带有官办性质或半官办性质的行业协会,就其未来发展目标来讲并无差异。二者只是由于历史原因而暂时分途,好似走在不同的道路上,实际上二者未来的发展必将殊途同归。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可以对商会做如下界定:商会是适应商事发展需要,由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相关商事主体依法自愿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商事繁荣为宗旨的社会自治性团体法人。商会在外延上既包括以行业为基础组建的商会组织,也包括以区域或其他标准为基础而组建的商会组织。因此,本书在具体研究内容上,不仅涉及对直接以商会命名的商人自治组织的考察,同时也会涉及各种以行业协会命名的商人自治组织的考察。
(二)宁波传统行会与宁波近代商会组织
1.宁波传统行会
如前面所述,行会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我们所要考察的宁波传统行会是指在封建社会制度背景下,随着宁波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宁波手工业者或宁波商人的联合组织。这里的宁波传统行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以宁波行政区划为标准,在宁波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传统行会组织;另一种则是指在宁波行政管辖范围之外(异地)以宁波商人为主体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行会组织,如宁波商人在北京、上海、汉口、苏州等地创办的众多会馆、公所等。这里之所以将宁波商人在异地设立的会馆、公所等行会组织也纳入宁波封建行会的考察视野,是基于宁波商帮四海为家、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而考虑的。
宁波商帮很早就具有世界眼光,其商业范围分布较广。宁波商帮的这种特点是和宁波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宁波的发展历史相联系的。宁波地处我国长江三角洲东南隅,向东面向大海。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宁波人心像大海,勇于开拓的精神品质。宁波很早就是中国对外贸易的窗口和重镇。宋代以后,历朝历代都在宁波设有对外贸易机构,自此宁波成为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通商口岸之一。明清时期,宁波已成为对日贸易的主要口岸,并发展成为沿海的重要商业都会。同时,宁波地区自古以来就地少人多,宋代以后,土地与人口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到明清时期这种矛盾更加显现。既然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难以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那么外出经商,在农业之外另外谋取一条生路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明朝万历年间已有宁波之民“半游食于四方”之说。
良好的港口、便利的交通、发达的商业传统为宁波商帮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造就了宁波商帮四海为家、勇闯天涯的独特个性。受浙东学派大家黄宗羲“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长袖善舞的宁波商帮立足本地,闯荡上海滩,北上天津卫,西抵汉口,南下香港,足迹几乎遍履天下,以“无宁不成事”而闻名遐迩。宁波商帮作为明清以来崛起的重要商帮之一,其为世人所关注不仅在于他们促进了宁波本地商业的发展和繁荣,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从宁波本土出发,不断拓展和扩大商业的范围,先后推动了上海、天津、汉口、重庆、香港等中国众多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因此,考察宁波商帮以及宁波商帮所建立的行会组织的发展,不能脱离宁波商帮的这种个性,必须跳出宁波看宁波、看宁波商帮之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宁波商帮的发展脉络和轨迹。
2.宁波近代商会组织
与前面对商会的界定相对应,本书考察的宁波商会组织特指近代以来产生的宁波商务总会(宁波总商会)、各种工商同业公会,以及当代的宁波商会和各种行业协会等商人自治组织。具体来讲,其考察视野为从1905年宁波商务总会的成立,一直到现在的宁波商会以及各行业协会的发展。
宁波商务总会的成立是宁波近代商会组织产生和发展的标志。本书将以宁波商务总会为考察起点,系统勾勒近代宁波商会组织产生与发展的轨迹。在对当代宁波商会组织的考察中,本书将从宁波工商联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着手,探讨宁波工商联组织从最初的政治职能优先(突出统战职能)向后来的强调经济服务职能转变的历程。这个过程是宁波工商联组织由一个政治色彩较为浓厚的官方组织向民间商会过渡的过程。宁波工商联组织在职能上的这种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近代宁波商会组织的回归,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将其视为自近代以来产生的宁波商务总会以及嗣后的宁波总商会发展的延续。
在本部分的考察中,还将涉及对当今异地宁波商会组织发展状况的考察。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宁波商会组织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不仅宁波本地商会组织的发展突飞猛进,而且随着宁波商人事业的不断扩展,异地宁波商会组织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北京宁波商会、上海宁波商会、深圳宁波商会等都纷纷成立。把异地宁波商会组织纳入考察视野,不仅适合现代商业发展在空间范围上无限拓展的特点,同时也是为了和前面对异地宁波封建行会组织的考察相对应。现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众多异地宁波商会组织,从某种意义上又可以视作是对旧时异地宁波封建行会发展的延伸和提升。它是现代社会异地商人自治组织发展的最新形式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