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经济:信任、权力与制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经济社会学

1.1 个人行动、经济结果与经济“制度”

在本书中,我将提出一套与经济行动和制度有关的论述,同时在纯粹的经济因素之外强调对社会、文化和历史的考量。因此这样的论述可以归类为“经济社会学”,一个在过去30年蓬勃发展的社会学分支学科。根据19—20世纪中社会学与经济学之间关系演进的历史性分析,可以参考格兰诺维特和斯威德伯格2011年的论著,也可参看格兰诺维特1990年的论著(Granovetter,1990)。但是更基本地,我希望以一种跨越学科边界的方式来理解经济,不论其中的观念来自哪一个学科。

在本章中,我将对社会科学的性质提出一般性主张,一般性地解释经济行动、结果和制度的意义,以说明社会结构与经济的关系。后续的章节将阐述我的观点中一些重要的理论元素:经济中规范与其他心智结构的角色、信任与合作、权力与顺从,以及制度和人类有目标的行动间的相互作用。在下一册书本书为上册,作者还有下册将要出版。——译者注中,我将用这一分析架构分析一系列的经验案例。

我将经济现象分成三个层次加以探讨。第一个层次是个人行动层次。马克斯·韦伯定义这个层次的经济行动为“需求的满足有赖于在个人的判断下,相对稀缺的资源以及有限的行动选择,而这一情境会呼唤起特定的行动。当然,理性行动的关键在于稀缺的存在以及行动因其而生”[Weber,(1921)1968:339]。韦伯继续写道,这样的需求“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从食物到宗教的教诲,只要是相对于需求而言紧缺的物品或服务”(339)。这和经济学家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对经济学最经典的定义是一致的,“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学科,探讨了目的与可作他用的稀缺手段间的关系”(1932:15)。唯一的不同是韦伯特别强调了在“手段与目的”的选择中行动者的主观导向性。现代经济学追随罗宾斯的后尘,从这一点进行抽象化,偏离韦伯之意,他常常主张,有着经济动机的行动者“好像”在依据理性计算而行事,即使在他们看上去并无这样的主观状态时(比如当计算难度明显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或经验资料显示其有意识的决策中并没这样的算计时)也是如此。我将在好几处论述这些问题,且尤其感兴趣在什么情况下这个“好像”是合理的。现在,我并不对行动者主观了解经济情境的程度或他们的计算程度采取任何立场,只是简单地认为“个人经济行动”指的是在稀缺条件下,以满足个人定义的“需求”为导向的行动。把韦伯和罗宾斯的立场融合在一起,可以服务于我们做启发式探讨的目的。下面我将更多地谈论这个重要的议题,即无论人们就“行动应在手段与目的框架中研究”这一立场持哪一种态度,可能都不会带来重要的限制,就好像实用主义者约翰·杜威(John Dewey)和他的现代追随者所主张的那样。

采用了经济行动的广义定义后,我探讨了一系列的议题,包括结婚、离婚、犯罪以及时间分配,如同加里·贝克尔这样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者”所设定的议题(Hirshleifer,1985)。但是我还是将我的探索限定在关于生产、分配、商品与服务消费的“经济”议题上——我们也许可以称它们为经济行动的“硬核”。但我的目的并不是相应地建立一个“社会学帝国主义”,而是去整合不同的方法与概念以增加我们对经济的理解,不管这些方法与概念来自哪一个学科。

第二个层次的经济分析关注个人层次之外的经济行动,我称为“经济结果”。举个例子,一件商品如何形成了稳定价格,不同阶级的工人为什么有薪资差异。因此,经济结果指的是个人行动的正常模式。

第三个层次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这可以与经济结果从两点上区分开来:(1)他们通常会涉及较大范围的复杂行动。(2)个人会视制度为做事情应该遵循的路径。如社会学知识所揭示的,制度传达着社会团结的假象,并不断地固化它,因而被认为是世界加诸我们的外在的客观存在,而非社会建构的产物,事实上后者才是制度的本质(Berger and Luckmann,1966)。经济制度也高度呼应这个社会建构的理论。举例来说,整个经济组织的系统,比如资本主义制度,或低一层次的特定的组织系统,如产业与专业,都是建构出来的。第五章和第六章将会对制度做更多的剖析。

一般而言,我们把这三个层次称为微观层次、中观层次与宏观层次。每一个层次都会产生一些适用于本层次的理论原则,但如何把这三个层次综合在一个架构内,展现某一层次如何受到另一层次的影响,又不以某一层次为决定性力量,是十分重要的工作。简言之,本书的主要章节将从第二章开始,会讨论个人的微观行动,然后进展到中观的议题,最后止于宏观的制度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