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考验(六)
战争成了塔拉巴斯的家园,成了他巨大血腥的家园。他穿梭于战场之间,来到和平之地,将村庄化为火海,留下大大小小城市的废墟,哀号的女人,失去双亲的儿童和被殴、被吊、被害的男人。他转身杀过回马枪,也经历过败退路上的风声鹤唳,在最后一刻对臆想中的叛徒进行过报复,摧毁过桥梁、公路、铁路。他执行命令也下达命令,而且都带着同样的热情。他是团里最勇敢的军官,能谨慎狡猾地带领侦察兵如夜间猎食动物般地扑向自己的猎物。他有大智若愚般的冷静,对生命毫不在意。他用皮鞭和手枪驱赶胆怯的农民子弟冲锋陷阵,给勇敢者作表率:因为他总是冲锋在前。没人有他这样的本领,能用树木和蒿草做伪装,隐没在黑夜和晨雾中,悄悄爬近铁丝网,给敌人以致命的一击。他不用看地图,地形的秘密早就了然于胸。任何隐秘甚至远方的声响都躲不过他灵敏的耳朵。他机警的眼睛能够敏锐察觉任何可疑的动静。他那坚实的手掌一出手,一开枪,便能百发百中,从不失手。他两只手抓住什么,什么就跑不掉。他毫不留情地扇人耳光,抡起拳头用骨节狠狠地擂人后背,但他也会张开双臂铁汉柔情般地纾解同僚的压力。塔拉巴斯只爱和自己一样的人。他被奖赏,被提拔为上尉。在他的连队里,别说贪生怕死,就连有点畏首畏尾的人,都是塔拉巴斯的敌人,都是整个军队要消灭的死敌。谁要像塔拉巴斯自己那样不贪生、不怕死,谁就是塔拉巴斯的知己至交。饥渴伤痛、困苦疲惫、不眠不休跋涉的日日夜夜,将他练就成铁石心肠,他甚至还乐此不疲。塔拉巴斯完全没有什么战略天赋,也无法理解军事术语中的“更大的行动”,但他是个非同一般的战地指挥官,是个追逐小猎物的高手。是的,他是个猎手,尼古劳斯·塔拉巴斯是个野蛮的猎手。塔拉巴斯学会了酩酊大醉和逢场作戏。他把家里的房子、院子、父亲、母亲和堂妹玛利亚抛在了脑后。当有一天他想起了所有这一切时,给大家捎消息已经为时太晚;因为家乡已经成为敌占区。塔拉巴斯对此倒并不介怀,因为现在战争成了他巨大血腥的家园。纽约和卡塔琳娜也成了过眼云烟。尽管如此,塔拉巴斯也会有片刻(但也仅为几秒钟之久)清醒的瞬间——也许是在危险和战斗之间,也许在迷醉与清醒之间,也许在暂时的恍惚和杀戮之间。可即便只是那么一瞬,他也能意识到,自从吉卜赛女郎在纽约游乐场里给他占卜并预言了未来,他就变了,变成一个被改变了的人,一个被施了魔法的人,一个被一场梦攥住的人。天,这已经不是他的人生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死去,现在的人生已然是彼岸的人生。可是这个念头转瞬即逝。塔拉巴斯重新又陷入血雨腥风之中,他对毁灭乐在其中,他使周围血流成河,尸体恶臭,灰烬弥漫。
他就是这么从一个地方向另一个地方开拔,受命将一处又一处化为灰烬,杀得鸡犬不留,而自己却毫发无损。有一种更高的强力在保护着他,为了他那与众不同的人生在照看着他。士兵热爱他也害怕他,对他的一个眼神,哪怕是稍微招招手,也是俯首帖耳。他们当中要是有人对塔拉巴斯稍不顺从,那几乎没人会容下这个叛逆。所有的人都爱塔拉巴斯,所有的人也都害怕塔拉巴斯。
塔拉巴斯也爱他的手下,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因为他是他们的主宰。塔拉巴斯目睹其中许多人死去,这让他感到欣慰。他喜欢别人在自己周围死去。在战场上,他是团里唯一习惯从一个战壕走到另一个战壕,并清点手下士兵姓名的军官。如果听到有战友回答“阵亡”,那他会在自己的记事本上画个十字。在这一刻,他有时会兴致盎然地想象着自己也已阵亡,所听到的都已发生在彼岸。那些阵亡者似乎都轮回到了第三次生命,就好比自己当下处于第二个人生之中。
塔拉巴斯没受过伤,也没生过病。他从没申请过休假,还是全团唯一一个没有收到过包裹,也不等待包裹的人。关于家,他从来未置一词。这让大家对他的看法深信不疑,这家伙是个不一般的怪人。
他就是这么度过了战争。
大革命爆发时,塔拉巴斯正恶狠狠地用手势、拳头、眼神、手枪和棍子来维系着自己的连队。理解政局不关他的事。他也不关心沙皇是否退位。在自己的部队里,他就是沙皇。当上司、参谋部和军队指挥开始下达含糊不清、前后矛盾的命令时,他反而乐在其中,无须顾及这些命令了。不久之后,他的权力甚至比上校还大,因为他是团里唯一没有被革命搞得晕头转向的军官,也是唯一没有被革命所感召的军官。他对军团发布着指令。他根据自己的判断四处转战,冲入无关紧要的村庄和城镇,就像战争刚爆发的头几个星期时那么精神焕发,兴高采烈。
有一天,一个星期天,团里来了个塔拉巴斯从没见过的士兵。自参军以来,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普通的大头兵吓了一跳。当时部队驻扎在加利西亚一个被打剩下一半的小村子里,塔拉巴斯上尉住在保存得相对完好的几间房中的一处,晚上睡了农民家一个十四岁的闺女。第二天一早起来,他让勤务兵上了杯掺着烧酒的咖啡。那是个星期天,大概上午九点。塔拉巴斯脚蹬刚擦过的皮靴,穿着清理干净、用皮带绷紧的宽大马裤,手里拿着一杆小马鞭,胡子剃得干干净净,显得志得意满。像塔拉巴斯这样一个男人,刚刚度过美好的一晚,迎来了一个秋天的早晨。上尉离开了小房子,那个女孩儿穿着衬衫蹲在门前。塔拉巴斯用马鞭轻轻地敲了敲女孩的肩头,那姑娘站了起来。他问那女孩叫什么。女孩回答道:“昨晚我上床时,长官就问过我的名字。”她那深深嵌入脸颊的绿色小眼睛闪烁着调皮愠怒的火苗。塔拉巴斯看着她衬衣下边年轻的胸脯,脖子上一条细细的项链,这让他想起了玛利亚戴着的十字架,于是用马鞭拨弄着她的头发说道:“从现在起你就叫玛利亚,只要我还待在这里,你就叫玛利亚!”“遵命!大人!”那个姑娘回答道。塔拉巴斯吹着口哨走开了。
今天,塔拉巴斯的心情的确不错。他试图用马鞭分开秋日洒下的一缕缕阳光,可办不到。这种手摸不到、眼看不见的光影反过来倒是缠绕着他的马鞭,围着它撒欢儿。这也让塔拉巴斯感到高兴。接着,他用口袋里散装的烟草慢慢地、不慌不忙地卷了根烟,信步走到手下的营地。这时,有个下士上前报告。今天是礼拜天。士兵们百无聊赖地横躺竖斜在草地上和收割后布满谷茬的地里。“躺着别动!”塔拉巴斯走到跟前时喊道。尽管如此,还是有个人站了起来,从路边第一个站了起来。虽说这个士兵按照条令规定甚至可以说是毕恭毕敬地向他敬礼,像木桩一样笔挺地立正,但上尉在内心还是觉得这家伙从头到脚让人觉得有那么股不服的倔劲儿,一种放肆,一种难以捉摸的优越感。不,这不是塔拉巴斯带出来的兵!他在连队里是个陌生人!
塔拉巴斯踏近了一步,但又立马后退一步。这时,村里一座东正教小教堂的钟声响起。第一波农妇已经出现在通往教堂的路上。今天是礼拜天。塔拉巴斯在胸前画了十字,眼睛却盯着那个陌生的士兵,就好像自己是出于对这个士兵的恐惧才画十字的。这下看清楚了:这个新兵是个红头发的犹太人。红头发的犹太人,红头发的,还是个犹太人——今天是个礼拜天!
自从塔拉巴斯参军以来,古老的迷信还是头一次在他的心中被重新唤醒。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从此时此刻起彻底被改变了。“你是怎么来的?”塔拉巴斯问道。士兵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上边写着他是第52步兵团的。这个团已经被消耗殆尽,有的人当了逃兵,有的投诚到了布尔什维克那边。“好吧!”塔拉巴斯上尉说,“你是个犹太人?”“是的。”士兵回答说,“我父母都是犹太人!但我不信上帝!”
尼古劳斯·塔拉巴斯又退了一步。他用马鞭敲了敲皮靴。这个红头发家伙的眼睛是墨绿色的,眼睛上不是眉毛,而是一撮闪亮的毛。“就是说,你是个不信上帝的!”上尉说道,“好吧,好吧!”
他接着往前走,那个士兵又回到路沿儿上躺下。塔拉巴斯又一次转身。他看到陌生人的红头发在山坡上稀疏的绿色中很是显眼,像是灰头土脸的街道上的一簇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