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茶之略

【原文】

其造具,若方春禁火之时[1],于野寺山园丛手而掇,乃蒸、乃舂,乃复以火干之,则又棨、扑、焙、贯、棚、穿、育等七事皆废。

其煮器,若松间石上可坐,则具列废。用槁薪、鼎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