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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研究方法
本书在对房地产制度与税制改革衔接机制的研究过程中,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民法学、税法学等多种经济学和法学理论,把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采用系统、归纳、比较等多种方法展开。具体包括如下几点。
1.系统分析法
房地产制度与配套税制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也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息息相关,既要将其纳入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全局中去研究,又要将其纳入土地制度乃至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全局中去研究。本书将房地产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税制改革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从二者的交汇衔接入手,分析内在关系,探索其中的规律性及其运行机制。
2.抽象演绎法
任何问题的研究都要有相关理论做支撑,本书在把政治经济学、法经济学以及法学学科中的多种一般理论、经典理论用于分析房地产制度与税制改革衔接时,采用了抽象演绎法,将地租等普适性理论来分析具体对象——房地产制度及配套税制改革,进而分析如何利用税收更好地调整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
3.比较分析法
本书采取比较分析法,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和地区现存的相对成熟、完善的房地产制度及其税制改革的衔接经验进行概括与比较,从而对我国房地产与配套税制改革的衔接对策及其体系构建提供借鉴。
4.制度分析法
本书采用制度分析法,并将其作为贯穿全文的分析方法在房地产制度及税收制度的各类型改革衔接以及保障二者良好协调的配套制度研究中加以应用,重点对房地产确权制度、新型房地产制度的构建、房地产税制的构建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找到促进房地产及其配套税制改革衔接的有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