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九山”:夏禹传说的农耕史和交通史解读
夏禹的功业,据说开辟了黄河流域迈向文明的道路。而“决江浚河”、“疏河决江”一类传说,其实多有夸张。当时农业的进步,可能主要体现于山地农田的垦辟。人们离开河滨,走向山林,避免了洪水的威胁,也开拓了更广阔的经济发展的空间。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凿井技术的发明有重要的意义。
一 禹功“凿龙门”的夸张
历来多以为禹治水的成功,在于疏通江河。如《韩非子·显学》:“决江浚河”,《尸子》:“疏河决江”,《墨子·兼爱中》:“洒为底柱,凿为龙门”。《淮南子·修务》写作“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阙”,此“龙门”当指伊水龙门,与《墨子·兼爱中》黄河龙门不同。又《淮南子·要略》:“凿江而通九路,辟五湖而定东海。”《水经注·江水二》也说禹曾经于大江开峡口泄水。
然而,以当时生产力水平推想,完成如此规模的工程是绝无可能的。
《淮南子》中多处说到禹凿龙门事。《时则》:“龙门、河、济相贯,以息壤堙洪水之州,东至于碣石。”《本经》:“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人间》:“古者,沟防不修,水为民害,禹凿龙门,辟伊阙,平治水土,使民得陆处。”《脩务》:“禹沐浴霪雨,栉扶风,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阙,修彭蠡之防,乘四载,随山栞木,平治水土,定千八百国。”《泰族》:“禹凿龙门,辟伊阙,决江浚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对于“凿龙门”的传说,高诱注:“龙门本有水门”,“禹辟而大之,故言凿。”《朱子语类》卷七九说:“今人谓禹治水,始于壶口,凿龙门,某未敢漫议。云河水汹涌,其势迅激,纵令凿龙门,而下流水未分杀,必且溃决四出。”林则徐《游龙门香山寺记》也写道:“两山对峙,峨峨若两阙者,询之,即龙门也。伊水经其间,世传神禹凿此。今以形势观之,诚天工,非人力也。”
这还只不过是伊水龙门,至于黄河龙门,形势则更为宏阔。徐旭生指出:“依专家估计,就在今日工程技术很发达的时候,想要开掘这样险峡,还不容易,何况数千年前?大禹时代未知已经发明冶铜技术与否。以一群无金属工具或具粗陋金属工具的人民想兴这样宏伟的工程,不惟无可能性,并且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企图。”[1]丁文江也曾经发表《论禹治水说不可信书》,以为“江河都是天然水道,没有丝毫人工疏导的痕迹”,“龙门是天然的峡口,用不着人凿的,也非人工所能为力的。”他还指出:“砥柱又叫做三门,是因为有两块火成岩侵入煤系的岩石之中,煤系软而火成岩硬,所以受侵蚀的迟速不一样。煤系被水冲开一丈,被风蚀低一丈,火成岩却不过受了十分之一的影响,成功了所谓三门。与禹何涉?”[2]显然,如《水经注·河水四》所谓“昔禹治洪水,山陵当水者凿之,故破山以通河”者,其实都是后人夸张形成的神话。
一般认为,优于筏和独木舟的早期木板船的出现,当在金属锯使用之后,大约在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早期。[3]关于所谓禹“疏河”、“浚河”传说,考虑到当时作为主要水运形式的原始船舶大量是独木舟和木排、竹排,其稳定性、装载量和运行可控性都难以承当江河疏浚作业,推想禹所谓疏导之功,可能仅仅是完成洪水所浸漫的耕田的排水工程。即《论语·泰伯》所谓“尽力乎沟洫”,《尚书·益稷》所谓“浚畎浍距川”,《史记》卷二《夏本纪》所谓“致费于沟淢”。[4]此外,《史记》卷二《夏本纪》还记载:“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也说到克服水害遗患,以迅速恢复农耕生产的重要措施。《史记》卷二九《河渠书》引《夏书》论“禹抑洪水”事迹时所谓“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可能是比较符合历史真实的。
二 走向山林:交通行为与住居和经营的革命
禹所处的时代,文明进步的突出表现,可能在于对山地的开发和经营。
远古先民们为生活取水的便利,起初往往居于水滨。当时他们对于山地,常以林木森密,猛兽横行而惶惑疑惧。《尚书·舜典》说,帝尧曾将舜“纳于大麓”,舜“烈风雷雨弗迷”,于是,“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三载,汝陟帝位。’”“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当时是重要的考验程序。孔安国解释说:“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阴阳和,风雨时,各以其节,不有迷错愆伏,明舜之德和于天。”这实在是谬解。帝尧对于舜所进行的,实际上是应对自然力的考验,而“大麓”,当时是居于水滨的人们普遍视为畏途的。
对于这一传说,《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中是这样记述的:“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入山林”,司马贞《索隐》:“《尚书》云‘纳于大麓’,《穀梁传》云‘林属于山曰麓’,故此以为入山林不迷。孔氏以‘麓’训‘录’,言令舜‘大录万机之政’,与此不同。”司马迁的记述有实地考察民间传说的基础,应当具有更高的可信性。
在当时人的意识中,可能确以入山林而不惊慌迷乱,作为道德崇高、神力奇伟的标志。《淮南子·泰族》:“四岳举舜而荐之尧,尧乃妻以二女,以观其内;任以百官,以观其外;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所谓“任以百官,以观其外”,可能和孔安国“大录万机之政”说有关。然而所谓“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则与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的记述接近。高诱注:“林属于山曰麓。尧使舜入林麓之中,遭大风雨而不迷也。”同一事,《论衡·感类》有“舜入大麓,烈风雷雨”之说。《论衡·乱龙》则将舜、禹的事迹一并叙述:“舜以盛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凶殃。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不可无也。”[5]这里所说的“周鼎之神,不可无也”,与他在《论衡·儒增》中针对《左传·宣公三年》夏鼎使百姓识别神怪,以入川泽山林而不致受到侵害的说法提出的批驳,有所矛盾。其实,“以为非实”的“论者”,也包括王充自己。《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杜预《集解》:“螭,山神,兽形。魅,怪物。罔两,水神。《说文》云:罔两,山川之精物也。”《论衡·儒增》中则说:“儒书言夏之方盛也,远方图物,贡金九枚,铸鼎象物而为之备,故入山泽不逢恶物,用辟神奸,故能叶于上下,以承天休。夫金之性,物也,用远方贡之为美,铸以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辟除神奸乎?周时天下太平,越裳献白雉,倭人贡鬯草。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奸?且九鼎之来,德盛之瑞也。服瑞应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女子服珠,珠玉于人,无能辟除。宝奇之物,使为兰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语也。夫九鼎无能辟除,传言能辟神奸,是则书增其文也。”看来,《论衡·儒增》绝对否定的说法,不免偏执之嫌。而《论衡·乱龙》所说的“周鼎之神,不可无也”,即以为关于周鼎神奇之说,不能断言毫无根据,这种对待远古传说的态度,或许是可取的。
古人对夏禹时代“入山林”的郑重记述,体现这一历史变化意义重大。剥去这种传说所蒙盖的神秘主义的包装,可以发现当时新的农耕开发的历史印痕。
“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携带作为重器的炊具而行,显然并非短暂行旅,或许即体现了水滨人们开始往“山林”定居的历史事实。近水之居容易受到水害的威胁,在以采集、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时代,人们可以随水势往来迁居,然而到了农耕业和家畜饲养业在社会经济中逐渐上升到主导地位,而渔猎的重要性下降的时代,也就是一些学者所谓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时代,艰苦经营而形成的村落、住居、田圃、圈栏等,都牵系着人心,使已往的频繁迁徙愈益困难。于是,人们对洪水的危害产生了最深切的感受。这可能就是世界各民族普遍产生洪水传说的时代。
传说中禹引导人们开发以往视为畏途的原始山林,开始了各部族向较高层的台地移居的运动。这一过程在历史记录中也有片断的反映。例如,《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说:“禹之功为大”,而其首要之功,就是“披九山”。《史记》卷二《夏本纪》:“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与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他领导“治水”的实践,就包括所谓“山行乘,行山栞木”,“通九道”,“度九山”。司马迁在《史记》卷二《夏本纪》中还引述了《禹贡》关于禹治水时“道九山”的记载:
道九山:汧及岐至于荆山,逾于河;壶口、雷首至于太岳;砥柱、析城至于王屋;太行、常山至于碣石,入于海;西倾、朱圉、鸟鼠至于太华;熊耳、外方、桐柏至于负尾;道幡冢,至于荆山;内方至于大别;汶山之阳至衡山,过九江,至于敷浅原。
《史记》卷二《夏本纪》与《禹贡》个别文字略有不同,而“道九山”三字,是司马迁总结性的手笔。
禹积极开发和经营山地农耕的事业,《诗·小雅·信南山》“信彼南山,维禹甸之”,以及《诗·大雅·韩奕》“奕奕梁山,维禹甸之”等都有所反映。毛亨释“甸”为“治”:“甸,治也。”又说,“禹治梁山,除水灾。”郑玄笺:“信乎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梁山之野,尧时俱遭洪水,禹甸之者,决除其灾,使成平地。”《淮南子·齐俗》:“禹之时,天下大雨。禹令民聚土积薪,择丘陵而处之。”《国语·周语下》说禹“封崇九山”,《史记》卷二《夏本纪》说禹“度九山”,“道九山”,可能也都与这一历史过程有关。杨向奎在讨论禹的传说时曾经指出,“在中国阶级社会形成以前及阶级社会的萌芽时代,我们的祖先,有一个时期是住在阜案或丘陵的。”黄河下游,因河水泛滥,古代的人民多居于陵阜之上,“这种陵阜叫做‘州’,所以中国古代‘州’字与‘丘’、‘陵’字全可以通用,如《山海经·海内经》内有九丘”,“九丘的意义同于‘九州’,或曰‘九山’。”杨向奎还指出:“《史记·五帝本纪》、《墨子》中有‘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辞过》)的记载,《孟子》也有‘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尽心》)的话。全可以说明中国古代有一个时期是居山的了。”“《尚书·盘庚》也说:‘古我先王适于山。’也说明古代国王之居于山。”[6]
三 井的出现及其推促文明进步的意义
离开滨水地区,在较高的台地开辟耕地而定居,主要困难是水源问题的解决。《山海经》说:“禹治水,有应龙以尾画地,即水泉流通。禹因而治之。”[7]屈原《天问》:“河海应龙,何尽何历?”王逸注:“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也。一云:‘应龙何画,河海何历?’”《拾遗记》卷二也写道,“禹尽力沟洫,导川夷岳,黄龙曳尾于前,玄龟负青泥于后。”所谓“水泉流通”,“导水所注当决者”,都是为了解决水源问题。而水源问题的根本解决,主要得益于凿井技术的发明和应用。
黄河流域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古水井,正是龙山文化时代的遗存。河南汤阴白营的这处古井遗址,“井口距地表2.65米,略呈正方圆口形,口有两层,大井口南北长5.8米,东西宽5.6米。下深0.55米为小井口,小井口南北长3.8米,东西宽3.6米。井上部的四壁向外倾斜,下部较直,口大底小。”为了加固井壁,井内还有46层井字形木架。木架用带树皮的柳木或榆木棍交叉,有榫卯扣接,层层垒叠,从井口直至深11米处。“井底南北长1.2,东西宽1.1米。”井底出陶片数量较多,可判断出器形有双耳罐、鼎、鬲、豆、盆、碗、瓮等。井字形木架和井壁之间,用黄土充填。井壁的倾斜度较大,说明当时的凿井技术还比较原始。[8]
据一些历史文献记录,井的发明权属于伯益。如《初学记》卷七引《世本》:“伯益作井。”《吕氏春秋·勿躬》:“伯益作井。”《淮南子·本经》:“伯益作井。”高诱注:“伯益佐舜,初作井,凿地而求水。”而《孟子·万章上》说,“禹荐益于天。”《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史记》卷五《秦本纪》也写道:“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后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可见伯益(即柏翳)是与禹一同治水的重要部族领袖之一。
因而,井这一“古者穿地取水”[9]的伟大发明,应当看作禹的时代与自然力英勇抗争的人们的共同的文明创造。
[1] 徐旭生:《五帝起源说》,《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55页。
[2] 丁文江:《论禹治水说不可信书》,《古史辨》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8页。有学者指出,“殷商甲骨文中有舟字”,由字形看,约略可以窥知当时的木船已经有隔舱,表明船的制作已进入了木板船的阶段。郭松义、张泽咸:《中国航运史》,文津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3] 金秋鹏:《中国古代的造船和航海》,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4] 裴骃《集解》:“包氏曰:‘方里为井,井间有沟,沟广深四尺。十里为成,成间有淢,淢广深八尺。”
[5] 《论衡》中“舜、禹”连称的情形还有许多,如《偶会》:“舜、禹当得天下”,《书虚》:“舜、禹之时,鸿水未治”,“舜、禹治水,不得宁处”,“天欲报舜、禹”,《感虚》:“尧遭洪水”,“必舜、禹治之”,《语增》:“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自然》:“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舜、禹承安继治,任贤使能”,“舜、禹承尧之安”,《齐世》:“上何以不逮舜、禹?”
[6] 杨向奎:《大禹与夏后氏》,《绎史斋学术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页。
[7] 《山海经广注》辑《山海经》佚文。
[8] 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汤阴白营龙山文化遗址》,《考古》1980年第3期。
[9] 《易·井》:“改邑不改井。”孔颖达疏:“古者穿地取水,以瓶引汲,谓之为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