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余论
一般来说,秦百姓若借用官府“公船”等“公器”都是登记在册的。里耶秦简J1(8)134中“狼假公船”的官文书,其内容和“船”(秦代公器)的借出与亡失有关。文书中详细记录了“公船”的借用对象,借用日期,追讨程序和赔偿等。可见秦代船只管理与使用、追讨等程序是相当严格、完备的。《肩水金关汉简》中也有关于“船”登记的记录:
□□□籍船□□累计轺车移□(73EJT1:278[31])
船作为水上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发挥着重大作用。里耶秦简中,狼借船“求故荆积瓦”,是社会生活中船只运输功能的一个缩影。从军事方面来看,秦始皇在统一的过程中,中原逐鹿和北伐主要依靠的是马战车和骑兵,在南征中战船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如秦始皇曾派大将率领用楼船组成的舰队攻打楚国。“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时,“使尉(佗)屠雎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利用先进的水上战船楼船的运输和战斗力,为南征战争胜利铺平了道路。此外,文献记载秦始皇还“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为了解决北方驻军的粮饷问题,秦始皇“使天下”通过船只运输50石粮食,保障了南征战争中的后勤粮草补给顺畅和将士们的饮食需求。[32]可见船舶在秦统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船舶在帝王将相的生活出行和其他一些社会活动中,作为便捷的水上交通工具,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据《史记》等史书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示强威,服海内”曾五次大规模巡游全国各地,并乘船在内河游弋或海上航行。如秦始皇三十七年“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33]。
秦代船只等交通工具的出行会受到《日书》约束。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中有关于“不可行”的记录。如:
久行,毋以庚午入室。(九五背贰)
□□行,毋以戌、亥入。(九六背贰)
丁卯不可船行。(九七背贰)
六壬不可船行。(九八背贰)
六庚不可以行。(九九背贰)[34]
其中“船行”禁忌为“丁卯不可船行,六壬不可船行”。这两句及后面“六庚不可以行”又见于简一二八背,以及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简四四贰。有学者指出,“《诗·小雅·四月》记载周宣王出行田猎事,有所谓‘吉日维戊’、‘吉日庚午’语,对照简文所见‘六庚不可以行’以及‘·久行,毋以庚午入室’(一二七背)等内容,可以推知大致确定庚日不利出行的睡虎地秦简《日书》,其行忌所体现的数术系统,与周人礼俗的数术背景可能有所不同”[35]。
[原载《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1]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里耶秦简研究”(13XNH082)的阶段性成果。
[2] 以下文中简称“里耶秦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代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马怡:《里耶秦简选校》,简帛网,2005年11月14日、11月18日、11月24日,后收录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4集,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33—186页;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7年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
[4]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
[5] 胡平生:《读里耶秦简札记》,《简帛学研究》第4辑,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6] 王焕林认为:“此字右下较模糊,但左旁木部,右上西部尚存轮廓。考诸典籍,暂隶定为‘橝’。《选释》《简报》疑为‘柂’字,误。”(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版,第36—37页)
[7] 林剑鸣、余华青、周天游、黄留珠:《秦汉社会文明》,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页。
[8]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二二颜延年《车驾幸京口侍游曲阿后湖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054页。《文选》卷三五张景阳《七命》注引《越绝书·伍子胥水战兵法内经》记载:“大翼一艘,长十丈;中翼一艘,长九丈六尺;小翼一艘,长九丈。”(第1601页)
[9] (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七七〇引《越绝书》,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50页。今本《越绝书》未找到相关记载。
[10] 楼船是一种建有楼舱的大船。
[11] 《汉书》卷六四下《严安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83—2784页。
[12] 武帝时,“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史记》卷三〇《平准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36页)。
[13] 马怡:《里耶秦简中几组涉及校券的官文书》,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1—205页。
[14]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释文第38—39页。此简中出现的“百姓假公器”,整理小组释文为:百姓借用官府器物。“隶臣妾亡公器”释文为:隶臣妾有丢失官府器物。
[15] [日]工藤元男著:《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日]广濑薰雄、曹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2页。
[16] 王子今:《秦汉时期的船舶制造业》,《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3年第1期。
[17] 《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第2053页。
[18] 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9页。
[19] 《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第2613—2614页。
[20]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颜师古注曰:“船司空”“本主船之官,遂以为县。”(第1544页)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续笔》卷一之《汉郡国诸宫》条中写道“京兆有船司空,为主船官”[(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30页]。清代学者俞正燮在《癸巳类稿》卷二(道光十三年刻本)中写道:“《汉书》西河郡有驺虞县,盖三分有二时方七十里囿地连虞,官名县者如船司空,县名驺之虞、船之司空,名同一也。”从“驺虞”的构词方式来看,“驺”,矢也。又“矢之善者,曰驺”。(《汉书》卷四九《晁错传》注引如淳,第2281页)“虞”,官也。掌矢之官为“驺虞”,如掌水之官为“水虞”(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五《时则》注,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25页)。俞正燮意在说,掌船之司空为“船司空”。
[21] 据《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记载,京兆尹为故“秦内史”。汉朝建立后,几经变革,到孝惠帝元年“初城”,“六年成”。京兆尹共有十二县,其中“船司空,莽曰船利”。(第1543页)
[22] 王子今:《秦汉时期的船舶制造业》。
[23]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第49页。
[24] 马怡:《里耶秦简中几组涉及校券的官文书》,《简帛》第3辑,第193页。
[25] 参见马怡《里耶秦简选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集刊》第4集,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33—186页。“皆勿留船”,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为“皆勿留脱”,此材料暂存疑(第112页)。
[26] 王学理:《秦始皇陵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0—241页。
[27] 周晓陆、陈晓捷、汤超、李凯等:《于京新见秦封泥中的地理内容》,《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周晓陆按:《史记·秦本纪》,秦昭王五十年“初作河桥。”《正义》:“此桥在同州临晋县东,渡河至蒲州,今蒲津桥也。”河桥为浮桥,系船而成,故置船库官。则船司空应在陕西大荔县以东黄河故道中。
[28] 宋杰:《秦汉国家机构中的“司空”》,《历史研究》2011年第4期。
[2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安城工作队:《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的发掘》,《考古学报》2001年第4期。
[30]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5—736页。
[31] 肩水金关汉简均出自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编《肩水金关汉简(壹)》,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32页。
[32] 《史记》卷一一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8页。
[33]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60页。
[34]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第223页。
[35] 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77—4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