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米、斯迪拉克与身体
郭峰[1]1
一 关系本体论
什么是身体?或者说,“我的身体”如何具有了“身体”之名?在《虚拟的寓言》开篇,马苏米(Brian Massumi)提出了这样一个西方思想史上的“老”问题。
这个问题困扰着自柏拉图以来的众多思想家。就此,笛卡尔以“灵魂假设”证实灵魂的独立存在,进而强调身心的二元对立;斯宾诺莎从身心二元论中脱身而出,发展了一种身心的中立一元论(neutral monism);尼采不能容忍身心的纠缠和“灵魂假设”,呼吁一种从身体出发的生命哲学;梅洛庞蒂以现象学的方式审视身体,追踪知觉的身体基础,将身体视为自发的综合力量,一种“身体主体”(body-subject);莫斯从社会层面理解身体,着眼于身体的使用技术,发现了身体的社会性和建构性;福柯则从权力和知识的效果出发揭开了身体的某种屈服史……
马苏米认为,理论家在试图思考身体时,就像在思考其他成对的对立概念(如东方与西方、共同体与国家、个人与社会)时一样,最终会陷入一种无法避免的逻辑绝境(aporia)。
以个人和社会这一对概念为例,马苏米具体展开了对此种绝境的分析。在他看来,思考个人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理论可以分为三类。
首先,是强调个人在先的一种基础论(foundationalism),“那些先看到个人、看到个人的基础性”[2]的基础论者。这类理论注重功能、契约和理性等概念,强调个人的独立性和自然属性,而社会正是在维护个体需求和利益的基础上出现的。其次,是强调社会在先的一种基础论,“社会被他们勾勒为一个先在,一个主体间性的原则”[3]。这类理论注重结构、象征、符号系统或文本性等概念,强调社会的决定性和建构性,个体只是主体间性框架的主体性产物,只是主体间性框架内的一个“位置”(position)。最后,是新近出现的“调和派”。这类理论试图从中间路线出发一劳永逸地解决个体和社会孰先孰后的“鸡—蛋”之争。他们往往使用混合、边界和边界文化等概念,以一种“之间”(in-between)的方式平息个体与社会之间无休止的争执,朱迪斯·巴特勒的表演性主体理论正是此类理论的殿军。
这三类理论,在马苏米看来,都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鸡—蛋”之争的理论困境:个人先在的理论以“虚拟的”个人“魔法般地”驱除社会;社会先在理论在勾勒主体间性框架时已预设了个体的“先在”或“永远已在”;而“调和派”在强调混合、边缘等概念时“其实保留了对纯粹的、中心的以及固守观念和一本正经的东西的必要指涉”[4]。
总而言之,三类理论都陷入了逻辑上的绝境。其根本原因,马苏米认为,是它们都试图以某种确定性的词汇来理解纯粹的不确定性,当变化出现时(这是不可避免的),任何确定性必然遭到质疑而无立足之地。
这就是当代理论家所面临的绝境。为了避免此种绝境的永恒轮回,马苏米提出了一种偏离确定性的方式,赋予“之间”一种逻辑连续性(logicalconsistency),也即将“之间”调整为一种关系(relation)。如此一来,“之间”就不再是“调和派”所认为的某种“中间物”(a middling being),而是“中间状态的存在”(the being of the middle)、一种纯粹关系的存在。这意味着,关系本身具有了某种“超验”的本体论色彩,它先于处在关系中的各方,先于构成关系的关系项。这种关系本体论的优势在于,它避免了关系项之间孰先孰后的问题之争,以某种生成的“之间”状态迎接任何变化。
随着关系本体论的建立,一种确凿无疑的“关系性”(relationality)出现了。关系性提供了一个新的“生成—从属”(becoming and belonging)领域,在此一领域内,关系项可以被视为关系性本身的“产物、后果、衍生物”。因此,诸如身体与文化、个人与社会等关系项在经验和先验两个层面都成了“同时的和同质的”,都成了关系性本身的产物。这样一来,原本的关系项不复存在了,它们必须被“重新定义、重新构造,或者应该彻底废弃”[5]。
身体就是这样一个岌岌可危的关系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