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3年前,我在硕士论文中写道:如果失去电视,人类将会怎样?那时候的电视是引领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媒体,也是人们娱乐休闲的主要途径。但是现在,中国电视不再是20世纪50年代初创时期默默无闻的新新媒体,也不再是20世纪末呼风唤雨的核心媒体,而是全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和传统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依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心理结构。
在这个时刻,对中国电视的回顾梳理研究固不可少,但回顾梳理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回忆、纪念和怀旧,而是更好地前行。20世纪80年代,中国电视刚刚成人之时,一些研究中国电视的教科书就已经在书写历史,学者、专家们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电视进行研究,有的将电视的创作经验总结概括成电视理论,有的应用美学、艺术学和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对电视进行立体观照,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研究内容和主题,都离不开电视节目。事实上电视节目作为电视的主体,不能不成为电视研究的关注对象,而电视节目形态作为电视节目存在的外在模式和内在表现,也不能不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对象。
中国早期的电视节目形态较为单一,新闻和科教节目播放电影短片,文艺节目播放故事影片和直播文艺演出。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电视节目形态发展变化很快。尤其近年来,媒体竞争加剧和观众多样化的需求使得我国电视媒体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电视节目形态创新高潮,各种新节目形态层出不穷,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电视节目成本年年递增,质量止步不前;电视节目娱乐和商业超载,艺术与文化稀缺;节目形态成百上千,精品寥寥无几。在多样化多元化的表象下,电视节目失去了电视独特的艺术魅力。
多元化的时代追求要求电视节目形态不断创新,观众日益提高的欣赏水平也渴望有更多更好的电视节目形态出现,那么有没有一种规律可以成为可持续性的创新范式,从而引导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呢?这就需要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内部要素构成和外部因素影响进行深入研究。
国内对电视节目形态研究的学者和成果较多,但大多都是对我国电视节目现状的描述和总结,并没有给予电视节目形态一个准确的概念。目前我国对于电视节目形态的定义很多,有些对电视节目形态进行了简单化的描述:“节目形态是内容和形式的某种综合性、统一性的表现。”[1]“电视节目形态就是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2]“所谓电视节目形态就是一系列的电视节目的内容实体呈现出的基本风格和范式。”[3]还有一些对电视节目形态给予了较为明晰的界定:“电视节目形态指的就是与电视节目内容相对应的电视节目表现形式,它是电视节目制作的核心,提供着适用于不同内容的电视处理方法。”[4]“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形式的自然延伸和个性化拓展,也即由电视节目的形式、内容、气质和神韵构成的电视节目设计模板。”[5]“所谓电视节目形态是指电视节目相对稳定的内部和外部特征,是电视节目制作者为了不同目的,适应不同对象,根据不同内容而采取的对电视符号的加工和处理方式中相对固化的部分,它指向相对稳定的节目特征。”[6]“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内容的形式载体和结构方式。它既是具体的节目形式,又是节目模式的基本构成。”[7]这些界定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缺陷:一是没有将电视节目形态与电视节目本体区分开来,也没有体现出电视艺术的特性;二是描述与概括太抽象,不好理解与把握。
论述电视节目形态的专著虽有一些也给予电视节目形态一个定义,但分析论述大多以内容题材为基础,将电视节目形态按照传统的节目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分析。
陈国钦、夏光富编著的《电视节目形态论》一书,在介绍电视的发展历程与电视传播的功能、特征的基础上,将电视节目分为电视新闻类节目、电视文艺类节目、电视剧、电视娱乐类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广告六类,并分别介绍了节目的嬗变轨迹、审美本质、表现特征以及大致的分类。书中虽然以节目形态为切入点,但并没有给予节目形态一个明确的定义,主要还是依据节目的内容进行分类总结。
王兰柱撰写的《广电产业化进程中的节目形态演变》在梳理1979年至2003年这25年中国电视节目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主要电视节目形态(新闻类、电视剧和综艺娱乐类)的发展趋势和具体特征。书中认为:节目是电视的核心要素,广电产业化是引发它巨变的根本原因,但是随着产业化的推进和它自身的发展,它自身的规律和属性,已经逐渐引领它形成自己的发展体系和演进轨迹。书中也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电视节目形态,三大节目类型也不够全面和充分。
张海潮的《中国电视节目分类体系》一书别名为《电视节目形态大起底》,但书中并没有切实论及电视节目形态,只是选择了层级法作为中国电视节目分类体系,作者在充分考虑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主要节目分类方法接轨,将中国电视节目划分成约169种不同类别,并进一步细分为4种A类型、27种B类型、84种C类型和54种D类型。A类型以内容为分类维度,B类型的划分则根据每一类节目的不同特征,选择不同的划分维度,C类型和D类型主要采用内容和形式作为分类维度。显然这种分类的维度是不一致的,而用丰富多样的内容和形式来给电视节目分类也是很难做到标准统一、界定严密。
孙宝国在《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研究》《中国电视新闻节目形态研究》《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学》和《中国电视节目形态通论》等书的系列研究中认为: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形式的自然延伸和个性化拓展,也即由电视节目的形式、内容、气质和神韵构成的电视节目设计模板,电视节目形态正从“内容为王”的时代进入“元素为王”的时代。他将电视节目形态划分为新闻类、社教类、文娱类、剧情类四大族群,并就每一类节目形态的概念界定、历史源流、基本元素和主要形态进行了全面、系统、综合和深入的分析。然而在分析过程中,作者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比如在基本元素的梳理中,他认为电视新闻节目包含时效性、真实性、客观性、形象性、参与性和综合性等6个基本元素(实质上,这6个要素应该是新闻节目的特点);而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节目的基本元素是新闻主体、主持人、特邀嘉宾、辅助手段,显然这两个属于同一族群的节目形态的构成元素是不在同一个层面和范畴的。在节目形态的分类上,将电视广告节目划分到电视新闻节目族群,而将体育节目划分到电视娱乐节目族群,更是没有道理的。
《电视节目新形态》一书把研究目光指向电视节目新形态,在分析电视节目新形态的限定性特征、戏剧化特征和类型特征的基础上,指出电视节目新形态的发展趋势,并对国外几十个新形态节目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书中更多强调的是节目形态的“新”,研究对象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2000年以后出现的电视节目,全书并不着力追求概念和逻辑的严密,而更多采用举要式的并列方式,对电视节目形态没有一个严谨的理论叙述。
《美国电视节目形态》中,作者将美国电视节目形态从整体上划分为两大类:非虚构节目和虚构节目。第一类主要是传统的新闻资讯节目和不加虚构排演的纪实节目,目的在于提供资讯信息和观点汇集,起到公共事务的作用。而第二类主要是提供消遣放松的娱乐节目。并着重分析了美国电视新闻联播节目、新闻杂志节目、谈话节目、肥皂剧、综艺节目、女性节目、纪录片、益智竞猜节目和少儿节目等主要节目形态的起源、发展、特点以及面临的问题。虽然书中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定义为“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认为“形态与类型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死’与‘活’的表述。形态大于类型,并通过类型表现出来”[8]。但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往往将形态和类型混为一谈,而且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
熊忠辉主编的《广播电视节目形态解析》从“形态是什么”入手,认为节目形态是构成一个广播电视节目的各个形式要素依照不同的组合方式、不同的功能指向,而最终形成的节目的存在形态,具有相对稳定的外部形式和内在构造,并对广播节目和9类电视节目的特点内涵、组成元素、构成方式和运作机制进行了解析。书中的概念有可取之处,但梳理较为单薄,而且电视节目的分类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中国电视名牌栏目》《外国电视名牌栏目》等书对中外电视栏目形态逐一进行认真剖析和系统研究,分析描述了各栏目的基本信息、节目样式、风格特色以及个案节目,也对电视节目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进行了分析。
除了以上出版的书籍、期刊之外,还有很多研究电视节目形态的论文发表。在中国知网以“电视节目形态”为关键词检索,从2006年到2013年检索出65篇论文,其中博士论文1篇,硕士论文64篇;以“电视节目形态”为题名检索,从2002年到2013年有44篇论文题目中出现了“电视节目形态”一词,其中硕士论文7篇,分别是《电视节目形态的市场效应与调节》《论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短信接入电视节目形态分析》《我国新兴中产阶层对电视文化及电视节目形态的影响初探》《媒介技术的发展对我国电视节目形态的影响》《论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中外电视节目形态比较研究》。这些论文都提到了电视节目形态的概念,部分论文梳理了我国电视节目形态发展的轨迹,研究分析了电视节目形态创新的现状与趋势,也有部分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总结,但论文中涉及的概念、梳理和总结,大多偏于笼统,只是从外在的现状和趋势去分析,没有深入电视节目形态本体的内部去分析。
从笔者搜录到的资料来看,国内电视节目形态研究大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多是在对电视节目发展进行总结描述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节目形态予以分类,分类并不是依照电视节目形态的要素来区分,而是依赖于节目的内容和选题,淡化了节目形态在电视创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从中国电视理论的现状看,纯粹的“电视理论”大都是电视创作与传播的总结概括,多限于描述;而从外部学科(诸如传播学、艺术学、电影学等)对电视进行的研究探讨,具有一定程度的学术性和科学性,也实现了电视研究的科学化,但有些研究过于牵强,并没有考虑到电视本体的特殊性。
国外电视发展并不均衡,欧美电视产业发达国家的电视节目形态是经过多年市场实践筛选出来的,我国的很多电视媒体也是直接借鉴国外先进的电视节目形态。西方发达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就已开始了对电视节目形态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之后,开始根据观众的实际需求以及节目的具体形态对节目类型进行科学分析,因子分析等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被逐步引入研究当中。1962年,Krisch和Seymour发表了Program Types Refined by Factor Analysis(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2,September 1962)一文,开始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对节目进行分类;1967年,Swanson又发表了The Frequency Structure of Television and Magazine(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7,June 1967),选取内容这一维度对节目进行因子分析;Ehrenberg在The Factor Analytic Search for Program Types(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8,March 1968)一文中认为,节目的结构特征不仅仅受到节目内容的影响,还受到播出时间、播出周期、播出平台等因素的影响;Frank、Becknell和Clokey在1971年发表了Television Program Types一文,指出电视节目的播出效果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观众的个人特征和节目的播出时间安排,并推导出节目类型与节目内容和播出时刻之间的函数关系。此后的学术研究大多是对先前体系的微调和改进,而新出现的节目形态也大都是在继承原有节目类型的基础上出现的。目前,西方电视节目市场已经从整体构建转向开发细分市场,研究者的目光也逐步转向了对具体类别节目的研究。西方电视节目形态研究主要是因子和数据分析,对本书的分析方法有所启迪。
之所以选择湖南卫视电视节目形态的演变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一是从湖南卫视1997年开播至2013年底的这17年是中国电视节目形态发展变化最大的17年,对湖南卫视的研究无疑能够折射出中国电视节目形态演变的轨迹;二是经过17年的历练,湖南卫视已经从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省级卫视一跃而成“中国电视的领军者、业界的大品牌、湖南的新名片”,持续创新的电视节目形态是其赖以成功的真正优势和核心资产;三是在这17年的发展历程中,湖南卫视为观众提供了40多档新闻资讯栏目、50多档社会生活栏目和80多档综艺娱乐节目,这些节目形态不仅使得湖南卫视成了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省级卫视,也影响了整个中国电视节目形态。虽然这些栏目有的成为湖南卫视的闪耀品牌,至今还活跃在电视荧屏上,有的则像一颗流星在浩瀚的中国电视节目星空划过,但对这些栏目的创办发展和衰落的研究,必将能够勾勒出一个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演变图景。
目前国内学术界研究湖南卫视的不少,但鲜有人对湖南卫视节目形态演变做深入研究。在中国知网以“湖南卫视”和“电视节目形态”作为关键词检索,各类文献查询结果都为零。丛书《追梦·湖南电视40年》对湖南电视的记录描述十分详细,但未能从深层次进行理论的研究探讨。而《解码电视湘军》一书,是以湖南电视的领军人物魏文彬为主人公的一本报告文学,书中描述了魏文彬先生15年艰辛改革的心路历程,也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史实细节,其中不难寻觅到湖南卫视的成长历程,当然要在一部报告文学中找出对湖南卫视电视节目形态演变的理论梳理,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而以湖南卫视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也不少,在中国知网以“湖南卫视”为关键词检索,检索出1998—2012年有516篇论文,其中硕士论文31篇;以“湖南卫视”为篇名检索,从1999年到2012年有687篇论文题目中出现了“湖南卫视”一词,其中硕士论文28篇。这些文章和论文对湖南卫视的研究或从某一节目、某一类节目入手,或从文化、经济、营销、战略、品牌,乃至舆论管理和法学等角度对湖南卫视的崛起予以分析解剖,很少有对湖南卫视节目形态的研究。
如今的中国电视正在遭遇互联网对信息传播本质的颠覆,面临广电媒体自身生存式的改革和拐点式的发展。笔者希望通过本次研究,不仅是对湖南卫视发展的一次回顾,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17年来湖南卫视节目形态演变的梳理,由点到面,由里及外,从内外、纵横几个方面对湖南卫视电视节目形态的产生与变化、成功与失败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总结出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普遍规律,为当下正在与互联网站博弈的广电媒体提高原创电视节目内容这一核心竞争力提供可以借鉴的依据。
本书以艺术形态学、传播学和电视学的学科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采用综合调查法、内容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个案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首先从形态和艺术形态学的相关概念入手,予以电视节目形态一个明确的概念;其次在研究电视节目形态的内在构成要素和组合方式的同时,对电视节目形态予以分类;中心是对湖南卫视各类电视节目形态进行不同类别和不同时段、构成要素和组合方式演变的梳理分析,再从五个方面考察影响电视节目形态的外部因素,将电视节目形态内部的构成要素和组合方式与外部的多方面影响进行全面整体研究,克服目前只研究节目本体而造成的片面性,同时克服大多电视节目形态研究只研究类型不研究构成的局限性;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提出自己的建议。全书的逻辑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本书逻辑结构
[1]沈文锋:《电视节目形态的发展与创新》,《当代电视》2004年第6期。
[2]欧阳宏生等:《电视批评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3页。
[3]何国平:《电视新闻节目形态的嬗变之迹》,《现代传播》2007年第5期。
[4]王彩平:《电视节目形态创新方式探究》,《声屏世界》2005年第8期。
[5]孙宝国:《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6]张小琴、王彩平:《电视节目新形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7]谭天:《论电视节目形态构成——一种用于节目研发的理论模型》,《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8]刘利群、傅宁:《美国电视节目形态》,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