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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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中外比较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邓小平一方面注重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坚定人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另一方面还注重从中外各国和地区的发展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作为参照系,把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的方向,提示我们不能走“苏联的道路”、“欧洲道路”,也不能走“台湾的道路”。

(一)不能走“苏联的道路”

邓小平把“苏联的道路”也称作“苏联模式”,其特点是高度中央集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邓小平对此进行了深入剖析:“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20]“我们过去多年搞的是苏联的方式,这是一种僵化的方式,实际上是把整个社会和人民的手脚都捆起来了。”[21]历史一再证明,“僵化”和“捆住手脚”必然导致封闭、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苏联后来的衰落乃至最终解体,都与这种僵化的体制有关。所以,我们不能走“苏联的道路”,要走出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不能走“欧洲道路”

战后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社会福利政策极大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也曾令很多国人羡慕不已。中国能否走“欧洲道路”?1992年2月邓小平视察珠海时说:“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都搞集体性质的福利会带来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问题,可以让家庭消化。欧洲搞福利社会,由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还要维持家庭。全国有多少老人,都是靠一家一户养活的。中国文化从孔夫子起,就提倡赡养老人。”[22]欧洲的社会福利政策曾被标榜为人类的天堂,邓小平则从家庭养老这个侧面,剖析了欧洲“福利社会”造成的国家和社会的不能承受之重,告诫我们不能走欧洲的道路。

(三)不能走“台湾道路”

“台湾道路”即经济发展不是建立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而是靠“输血”,靠“美援”,以至经济命脉被他人控制,成为美国的附庸。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指出:“最近有一位华裔学者说,希望中国无论如何不要走台湾的道路,不要像台湾那样搞现代化,那里的经济实际上是美国控制的经济。”[23]历史充分证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不能指望在西方国家的羽翼下进行,不能受人摆布,要有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有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这不仅关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也涉及一个民族的主权和尊严问题。主权和尊严是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