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朱熹训诂的原则
第一节 重视旧注,博采群说的原则
北宋初年的古籍注释情况基本上沿袭了唐代“疏不破注”的传统,许多著作大都墨守故训,缺乏创新。到了宋仁宗庆历年间,学风有了变化,有人开始怀疑前代的典籍,不再盲从古人。王应麟在他的《困学纪闻》卷八中大致记载了这一情况:
自汉儒至于庆历间,谈经者守训故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古之讲经者,执卷而口说,未尝有讲义也。元丰间,陆农师在经筵,始进讲义。自时厥后,上而经筵,下而学校,皆为支离曼衍之词。说者徒以资口耳,听者不复相问难,道愈散而习愈薄矣。陆务观曰: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系辞》,毁《周礼》,疑孟子,讥《书》之《胤征》、《顾命》,黜《诗》之序,不难于议经,况传注乎!
阎若璩注:“排《系辞》谓欧阳永叔;毁《周礼》谓欧阳永叔、苏轼、辙;疑孟子谓李觏、司马光;讥《书》之《胤征》、《顾命》谓苏轼;黜《诗》之序谓晁说之。”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面对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学者们的议论多是即时而论,有感而发,比较讲究实际。“他们读书以议论为主,不尚考证。有些理学家甚至主张不读书、不著述。如陆九渊就认为经书不需要注释。他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或问:先生何不著书!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1]
朱熹虽然是著名的理学家,却并不赞成这样做。对于当时不读书,尚空谈的风气,朱熹尖锐地指出:“大抵学者之患,在于好谈高妙,而自己脚跟却不点地。正所谓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2]对于治经的态度,朱熹亦能客观公允地针砭时弊:“大抵近世说经者,多不虚心以求经之本意,而务极意以求之本文之外,幸而渺茫疑似之间略有缝罅,如可钩索,略有形影,如可执搏,则遂极笔模写,以附于经,而谓经之为说本如是也。其亦误矣。”[3]又如:
其治经必专家法者,天下之理固不外于人之一心,然圣贤之言则有渊奥尔雅而不可以臆断者,其制度、名物、行事本末又非今日之见闻所能及也。故治经者必因先儒已成之说而推之,借曰未必尽是,亦当究其所以得失之故,而后可以反求诸心而正其谬。此汉之诸儒所以专门名家,各守师说,而不敢轻有变焉者也。但其守之太拘,而不能精思明辨以求真是,则为病耳。然以此之故,当时风俗终是淳厚。近年以来,习俗苟偷,学无宗主,治经者不复读其经之本文与夫先儒之传注,但取近时科举中选之文讽诵摹仿,择取经中可为题目之句以意扭捏,妄作主张,明知不是经意,但取便于行文,不暇恤也。盖诸经皆然,而《春秋》为尤甚。主司不惟不知其谬,乃反以为工而置之高等。习以成风,转相祖述,慢侮圣言,日以益甚。名为治经而实为经学之贼,号为作文而实为文字之妖,不可坐视而不之正也。今欲正之,莫若讨论诸经之说,各立家法,而皆以注疏为主。[4]
朱熹不仅主张读书,著述丰富,还很强调训诂在阅读古籍中的重要作用:“某寻常解经,只要依训诂说字。”[5]又说:“学者之于经,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6]朱熹非常推崇汉儒的训诂功夫:“盖平日解经最为守章句者,然亦多是推衍文义,自做一片文字,非惟屋下架屋,说得意味淡薄,且是使人看者将注与经作两项工夫做了,下稍看得支离,至于本旨,全不相照。以此方知汉儒可谓善说经者,不过只说训诂,使人以此训诂玩索经文,训诂、经文不相离异,只做一道看了,直是意味深长也。”[7]朱熹在自己的治学过程中,明显地受到了汉唐训诂注疏之学的影响。蔡方鹿先生说:“他吸取其优长,批评其流弊,并以理学思想为指导,将训诂注疏之学与义理之学相结合,使义理的阐发建立在较为可靠的经注材料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克服了宋学的流弊。这是他高出同时代理学家之处。溯其源,与他一定程度地接受了汉唐训诂之学的治学方法有关。”[8]
一 重视旧注
朱熹在注解古籍的过程中,对以往的旧注非常重视。例如他在《论语训蒙口义》的序言中说:“本之注疏,以通其训诂;参之释文,以正其音读;然后会之于诸老先生之说,以发其精微。”可见朱熹对前人训诂成果的重视。又说:“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会得。如汉《律令》亦皆有注,尽有许多精力。东汉诸儒煞好。卢植也好。”[9]朱熹在注解《诗经》时多参考毛传、郑笺、孔颖达的疏以及陆德明的《经典释文》;注解《礼记》的《大学》和《中庸》篇时多参考郑玄的注及孔颖达的疏,即《礼记正义》;注解《论语》时多参考何晏的《论语集解》;注解《孟子》时多参考赵岐的《孟子章句》;注解《楚辞》时多参考王逸的《楚辞章句》,兼采五臣的注及洪兴祖的补注;注解《周易》时亦多参考旧传故训,对古籍旧注予以了充分的继承。
1.注解《诗经》
《诗经·陈风·宛丘》:“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
毛传:“汤,荡也。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洵,信也。”
朱熹集传:“汤,荡也。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洵,信也。”
《诗经·小雅·谷风》:“习习谷风,维风及颓。将恐将惧,寘予于怀。”
郑笺:“寘,置也。置我于怀,言至亲己也。”
朱熹集传:“寘,与置同。置于怀,亲之也。”
《诗经·鄘风·君子偕老》:“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发如云,不屑髢也。”
陆德明音义:“玼音此,又且礼反。《说文》云:‘新色鲜也。’《字林》云:‘鲜也。’音同。《玉篇》且礼反,云:‘鲜明貌’。……鬒,真忍反。……屑,苏节反。髢,徒帝反。”
朱熹集传:“玼,音此。鲜盛貌。鬒,真忍反。屑,苏节反。髢,徒帝反。”
《诗经·邶风·柏舟》:“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
朱熹集传:“居、诸,语辞。”
毛传和郑笺对“居”“诸”二字没有解释,孔颖达正义云:“居、诸者,语助也。故《日月》传曰:‘日乎月乎’,不言居、诸也。《檀弓》云:‘何居,我未之前闻也!’注云:‘居,语助也。’《左传》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服虔云:‘诸,辞。’是居、诸皆不为义也。”朱熹对此解释予以了很好的继承,依孔疏将“居”“诸”二字释为“语辞”。
朱熹对孔疏的采用不光局限于《毛诗正义》,在《五经正义》中,只要是与自己所注典籍有关的训释,朱熹都会拿来运用,例如: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朱熹集传:“猗,与兮同,语辞也。《书》‘断断猗’,《大学》作‘兮’。《庄子》亦云‘而我犹为人猗’是也。”
按:《书·秦誓》:“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伎,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孔颖达疏:“‘猗’者,足句之辞,不为义也。《礼记·大学》引此作‘断断兮’,‘猗’是‘兮’之类,《诗》云‘河水清且涟猗’是也。”
在注解《诗经》的毛传和郑笺之间,朱熹还有所取舍与结合:
(1)采毛传而不采郑笺例
《诗经·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毛传:“惄,饥意也。”
郑笺:“惄,思也。”
朱熹集传:“惄,饥意也。”
按:毛传释“惄”为“饥意”,郑笺释“惄”为“思”,二者都本于《尔雅》。孔颖达疏:“《释诂》云:‘惄,思也。’舍人曰:‘惄,志而不得之思也。’《释言》云:‘惄,饥也。’李巡曰:‘惄,宿不食之饥也。’然则惄之为训,本为思耳。但饥之思食,意又惄然,故又以为饥。惄是饥之意,非饥之状,故传言‘饥意’。笺以为思,义相接成也。此连调饥为文,故传以为饥意。”孔颖达认为“惄”的本义为“思”,“饥”是由“思”而来的引申义。朱熹采用毛传的释“惄”为“饥”,实际上与郑笺的释“惄”为“思”是一脉相承的。
《诗经·召南·驺虞》:“彼茁者蓬。壹发五。于嗟乎驺虞!”
毛传:“一岁曰。”
郑笺:“豕生三曰。”
朱熹集传:“一岁曰,亦小豕也。”
按:孔颖达疏:“传以《七月》云‘言私其,献豜于公’,《大司马》云‘大兽公之,小兽私之’,豜言私,明其小,故彼亦云‘一岁曰’。献豜于公,明其大,故彼与《还》传皆云‘三岁曰豜’。《伐檀》传曰‘三岁曰特’,盖异兽别名。故三岁者有二名也。《大司马职》注云:‘一岁为,二岁为豝,三岁为特,四岁为肩,五岁为慎。’其说与毛或异或同,不知所据。”“笺以者豕生之数,非大小之名,故《释兽》云:‘豕生三、二师、一特。’郭璞曰:‘猪生子常多,故别其少者。’《郑志》张逸问:‘豕生三曰,不知母豕也!豚也!’答曰:‘豚也。过三以往,犹谓之,以自三以上更无名也。’故知过三亦为。”对于“”的这两种解释,朱熹采用了毛传的说法,并进一步做了解释:“亦小豕也。”
《诗经·邶风·谷风》:“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
毛传:“慉,养也。”
郑笺:“慉,骄也。”
朱熹集传:“慉,养。”
按:孔颖达疏:“遍检诸本,皆云‘慉,养’。孙毓引传云:‘慉,兴。’非也。《尔雅》不训慉为骄,由养之以至于骄,故笺训为骄。”故而朱熹仍采用毛传的解释,训“慉”为“养”。
(2)采郑笺而不采毛传例
《诗经·邶风·北门》:“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毛传:“敦,厚。”
郑笺:“敦犹投掷也。”
朱熹集传:“敦,犹投掷也。”
按:陆德明音义:“敦,毛如字;《韩诗》云‘敦,迫’;郑都回反,投擿也。……擿,呈释反,与掷同。”孔颖达疏:“笺以役事与之,无所为厚也。且上云‘适我’,此亦宜为‘之己’之义,故易传以为投掷于己也。”故朱熹采用郑笺的解释,在具体语境中更为确切。
《诗经·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毛传:“伊,维也。”
郑笺:“伊当作繄,繄犹是也,所谓是知周礼之贤人,乃在大水之一边。”
朱熹集传:“伊人,犹言彼人也。”
按:这里朱熹采用郑玄的说法,把“伊”看作指示代词,是正确的。“伊”确有“维”训,但一般是作为语气词来用的,可以用于句首,如《尔雅·释诂下》:“伊,维也。”郭璞注:“发语词。”《汉书·董仲舒传》:“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颜师古注:“伊,惟也。”刘知几《史通·浮词》:“伊、惟、夫、盖,发语之端也;焉、哉、矣、兮,断句之助也。去之则言语不足,加之则章句获全。”也可以用于句中,如《仪礼·士冠礼》:“旨酒既清,嘉荐伊脯。”郑玄注:“伊,惟也。”贾公彦疏:“云‘伊,惟也’者,助句辞,非为义也。”《书·文侯之命》:“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孔颖达疏:“伊,训惟也。”但是此处“所谓伊人”之“伊”不是语气词,而是指示代词,郑玄认为“伊当作繄,繄犹是也。”《左传·僖公五年》:“民不易物,唯德繄物。”杜预注:“繄,是也。”《国语·吴语》:“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韦昭注:“繄,是也。”《后汉书·应劭传》:“岂繄自谓必合道衷,心焉愤邑,聊以藉手。”李贤注:“繄,犹是也。”《广韵·齐韵》:“繄,是也。”“伊”上古为影母支部字,“繄”上古为影母脂部字,二者音近义通,“伊”可训作“繄”。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三:“宣二年《左传》:‘自诒繄戚。’《小明》云:‘自诒伊戚。’为义既同,明‘伊’有义为‘繄’者。”《汉书·扬雄传上》:“伊年暮春,将瘗后土,礼灵祇,谒汾阴于东郊。”颜师古注:“伊,是也。”因此,朱熹采郑笺而不采毛传是正确的。
《诗经·鲁颂·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
毛传:“翦,齐也。”
郑笺:“翦,断也。”
朱熹集传:“翦,断也。”
按:“齐”通“剪”,有修剪、截断义。《集韵·韵》:“前,《说文》:‘齐断也。’或作齐,俗作剪。”《仪礼·既夕礼》:“马不齐髦。”郑玄注:“齐,翦也。”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齐王章(四)》:“三晋若不愿乎,王收秦而齐其后,三晋岂敢为王骄。”故“翦”的“齐”训和“断”训实际上是同义的,孔颖达疏:“‘翦,齐’,《释言》文。齐即斩断之义,故笺以为断,其意同也。”朱熹虽然采用了郑玄的解释,但与毛传的释义是相通的。
(3)兼采毛传与郑笺例
《诗经·卫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毛传:“将,愿也。”
郑笺:“将,请也。”
朱熹集传:“将,愿也,请也。”
《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周公东征,四国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
毛传:“遒,固也。”
郑笺:“遒,敛也。”
朱熹集传:“遒,敛而固之也。”
《诗经·大雅·云汉》:“旱既大甚,涤涤山川。旱魃为虐,如惔如焚。我心惮暑,忧心如熏。”
毛传:“惮,劳。”
郑笺:“惮,犹畏也。”
朱熹集传:“惮,劳也,畏也。”
这种情况一般是毛传和郑笺的训释或为同义,或相互补充说明,朱熹将二者结合在一起,使得被训释词的语义信息更为全面。
2.注解《四书》
《礼记·大学》:“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郑玄注:“机,发动所由也。偾,犹覆败也。”
朱熹集注:“机,发动所由也。偾,覆败也。”
《礼记·中庸》:“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陆德明音义:“罟音古,罔之总名。擭,胡化反,《尚书传》云:‘捕兽机槛。’陷,陷没之陷。阱,才性反,本或作穽,同。阱,穿地陷兽也。《说文》云:‘穽或为阱字也。’”
孔颖达疏:“罟,网也。擭,谓柞也。陷阱,谓坑也。穿地为坎,竖锋刃于中以陷兽也。”
朱熹集注:“罟,音古。擭,胡化反。阱,才性反。……罟,网也。擭,机槛也。陷阱,坑坎也。皆所以掩取禽兽者也。”
《论语·子罕》:“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
何晏集解:“孔曰:‘冕,缁布冠也,古者绩麻三十升布以为之。纯,丝也。丝易成,故从俭。’”
邢昺疏:“云‘古者绩麻三十升布以为之’者,郑注《丧服》云:‘布八十缕为升。’”
朱熹集注:“麻冕,缁布冠也。纯,丝也。俭,谓省约。缁布冠,以三十升布为之,升八十缕,则其经二千四百缕矣。细密难成,不如用丝之省约。”
《论语·乡党》:“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何晏集解:“包曰:‘夫子疾,处南牖之下,东首,加其朝服,拖绅。绅,大带。不敢不衣朝服见君。’”
邢昺疏:“此明孔子有疾,君来视之时也。拖,加也。绅,大带也。病者常居北牖下,为君来视,则暂时迁乡南牖下。东首,令君得南面而视之。以病卧,不能衣朝服及大带,又不敢不衣朝服见君,故但加朝服于身,又加大带于上,是礼也。”
朱熹集注:“东首,以受生气也。病卧不能着衣束带,又不可以亵服见君,故加朝服于身,又引大带于上也。”
《孟子·梁惠王上》:“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锺。’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
赵岐注:“觳觫,牛当到死地处恐貌。新铸钟,杀牲以血涂其衅郄,因以祭之,曰衅。”
朱熹集注:“衅钟,新铸钟成,而杀牲取血以涂其衅郄也。觳觫,恐惧貌。”
《孟子·公孙丑下》:“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
赵岐注:“恔,快也。棺椁敦厚,比亲体之变化,且无令土亲肤,于人子之心,独不快然无所恨也。”
孙奭疏:“恔,快也。以其人子之心如此得厚葬其亲,乃快然而弗恨也。”
朱熹集注:“恔,快也。言为死者不使土近其肌肤,于人子之心岂不快然无所恨乎!”
按:“恔”意为“快慰、畅快”,朱熹沿袭了赵岐、孙奭的注疏,并结合上下文意对“恔”作出了合理的解释。
对于《四书》的解释,朱熹虽然继承旧注较多,但是朱熹写作《四书章句集注》意在明道、求理,因此,朱熹在注释中出于己意,结合理学思想来作解释的地方也很多,兹举一例:
《孟子·告子上》:“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朱熹集注:“愚按: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性,形而上者也;气,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
3.注解《楚辞》
《楚辞·九歌·湘夫人》:“罔薜荔兮为帷,擗蕙櫋兮既张。白玉兮为镇,疏石兰兮为芳。芷葺兮荷屋,缭之兮杜衡。”
王逸注:“罔,结也。言结薜荔为帷帐。……擗,也。以蕙覆櫋屋。擗,一从木,一作擘。,一作析。櫋,一作槾。”
洪兴祖补注:“罔,读若网。在旁曰帷。……擗,普觅切,一音觅。櫋,音绵,又弥坚切。”
五臣注:“罔结以为帷帐,擗析以为屋联,尽张设于中也。”
朱熹集注:“罔,与网同。擗,一作辟,普觅反,又音觅;一作擘。櫋,音绵。……罔,结也,结以为帷帐也。擗,也,蕙以为屋櫋联也。”
《楚辞·九章·惜诵》:“退静默而莫余知兮,进号呼又莫余闻。申侘傺之烦惑兮,中闷瞀之忳忳。”
王逸注:“申,重也。……闷,烦也。瞀,乱也。忳忳,忧貌也。……中,一作心。”
洪兴祖补注:“号,大呼也,音豪。……瞀,音茂。忳,徒昆切,闷也。”
朱熹集注:“号,音豪。中,一作心;一‘心’上别有‘中’字。瞀,音茂。忳,徒昆反。号,大呼也。申,重也。闷,烦也。瞀,乱也。忳忳,忧貌。”
朱熹有时在《楚辞集注》中直接注明所采用的观点来源于洪兴祖的《楚辞补注》,例如:
《楚辞·离骚》:“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洪兴祖补注:“偭,音面。……偭规矩而改错者,反常而妄作。背绳墨以追曲者,枉道以从时。’”
朱熹集注:“偭,音面。……洪曰:‘偭规矩而改错者,反常而妄作。背绳墨以追曲者,枉道以从时。’”
《楚辞·大招》:“滂心绰态,姣丽施只。小腰秀颈,若鲜卑只。魂乎归徕!思怨移只。”
洪兴祖补注:“《前汉·匈奴传》:‘黄金犀毗。’孟康曰:‘要中大带也。’张晏曰:‘鲜卑郭洛带,瑞兽名也,东胡好服之。’师古曰:‘犀毘,胡带之钩。亦曰鲜卑。’《魏书》曰:‘鲜卑,东胡之余也。别保鲜卑山,因号焉。’”
朱熹集注:“《补》曰:‘鲜卑之带,《汉·匈奴传》所谓“黄金犀毗”,孟康以为“要中大带”,张晏以为“鲜卑郭洛带,瑞兽名,东胡好服之”者也。《魏书》曰:“鲜卑,东胡别保鲜卑山,因号焉。”’”
以上为利用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来解释字词句意,此外,朱熹有时还采用洪兴祖的观点来进行校勘。《楚辞·九歌·少司命》:“与女游兮九河,冲风至兮水扬波。”朱熹注云:“古本无此二句,王逸亦无注。《补》曰:‘此《河伯》章中语也。’当删去。”
因为《楚辞》在写作过程中运用了大量的楚方言词汇,故而朱熹在注解时还继承旧注对这些方言词语进行了说明,例如:
《楚辞·离骚》:“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王逸注:“傺,住也。楚人名住曰傺。”
朱熹集注:“傺,住也。楚人语也。”
《楚辞·九歌·云中君》:“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
王逸注:“灵,巫也。楚人名巫为灵子。”
朱熹集注:“灵,神所降也,楚人名巫为灵子,若曰神之子也。”
《楚辞·九章·惜诵》:“忠何辜以遇罚兮,亦非余之所志也。行不群以巅越兮,又众兆之所咍也。”
王逸注:“咍,笑也。楚人谓相啁笑曰咍。”
朱熹集注:“咍,啁笑。楚语也。”
《楚辞·招魂》:“鹄酸臇凫,煎鸿鸧些。露鸡臛蠵,厉而不爽些。”
王逸注:“爽,败也。楚人名羹败曰爽。”
洪兴祖补注:“爽,音霜,协韵。《老子》曰:‘五味令人口爽。’”
朱熹集注:“爽,叶音霜。……败也。楚人名羹败曰爽。《老子》曰:‘五味令人口爽。’”
《楚辞·招魂》:“乃下招曰: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何为乎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
洪兴祖补注:“些,苏贺切。《说文》云:‘语词也。’沈存中云:‘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乃楚人旧俗。’”
朱熹集注:“些,《说文》云:‘语词也。’沈存中云:‘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乃楚人旧俗。’”
4.注解《周易》
《周易·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王弼注:“惧以成,则是以亨。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也,故曰‘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惊骇怠惰以肃解慢者也,故‘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威震惊乎百里,则是可以不丧匕鬯矣。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
孔颖达疏:“震,动也。此象雷之卦,天之威动,故以‘震’为名。震既威动,莫不惊惧。惊惧以威,则物皆整齐,由惧而获通,所以震有亨德,故曰‘震亨’也。‘虩虩’,恐惧之貌也。‘哑哑’,笑语之声也。‘震’之为用,天之威怒,所以肃整怠慢,故迅雷风烈,君子为之变容,施之于人事,则是威严之教行于天下也。故震之来也,莫不恐惧,故曰‘震来虩虩’也。物既恐惧,不敢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语之盛,故曰‘笑言哑哑’也。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也。奉宗庙之盛者也。震卦施之于人,又为长子,长子则正体于上,将所传重,出则抚军,守则监国,威震惊于百里,可以奉承宗庙,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故曰‘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朱熹本义:“震,动也。一阳始生于二阴之下,震而动也。其象为雷,其属为长子,震有亨道。震来,当震之来时也。虩虩,恐惧惊顾之貌。震惊百里,以雷言。匕,所以举鼎实。鬯,以秬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丧匕鬯,以长子言也。此卦之占,为能恐惧则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朱熹将王弼的注和孔颖达的疏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既简洁明了,又切中要害,对“震”卦的卦象、卦辞及属性寓意都一一作了解释,另外还根据陆德明的《周易音义》为卦辞中的一些字标注了音读:“虩,许逆反。哑,乌客反。丧,息浪反。匕,必以反。鬯,勅亮反。”又如:
《周易·系辞上传》第一章:“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韩康伯注:“象况日月星辰,形况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以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
孔颖达疏:“‘象’谓悬象,日月星辰也。‘形’谓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而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也。”
朱熹本义:“‘象’者,日月星辰之属。‘形’者,山川动植之属。‘变化’者,《易》中蓍策卦爻,阴变为阳,阳化为阴者也。此言圣人作《易》,因阴阳之实体,为卦爻之法象。庄周所谓‘《易》以道阴阳’,此之谓也。”
事实上,朱熹的易学思想亦自成一家,尽管注解《周易》时部分观点采用了前人的注疏,但更多的是朱熹通过自己对《周易》的研究,结合自身的哲学观所作出的解释,这些思想汇集在《周易本义》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 博采群说
1.朱熹对古代典籍、字书的利用
朱熹善于利用古代典籍、字书以及前人的一些观点为自己的训诂服务,主要包括考证文字、解释词语和解释句意章旨等方面,例如:
(1)考证文字
《楚辞·天问》:“鲮鱼何所!鬿堆焉处!羿焉日!乌焉解羽!”
朱熹集注:“,一作斃。《说文》云:‘,射也。’音毕,作弹者,字误也。”
《诗经·齐风·卢令》:“卢重镅,其人美且偲。”
朱熹集传:“偲,多须之貌。《春秋传》所谓‘于思’,即此字,古通用耳。”
按:“偲”的本义为能力强。《说文·人部》:“偲,强力也。从人,思声。《诗》曰:‘其人美且偲。’”段玉裁注:“《齐风·卢令》曰:‘其人美且偲。’《传》曰:‘偲,才也。’《笺》云:‘才,多才也。’许云强力者,亦取才之义申之。才之本义艸木之初也,故用其引伸之义。”“偲”确有“多才”之义,《集韵·咍韵》:“偲,多才能也。”《字汇·人部》:“偲,多才力也。”毛传、郑笺对该句中的“偲”亦以本义释之。事实上,此处“偲”与“”通。《玉篇·髟部》:“,小发。”《集韵·咍韵》:“,,多须皃。或作思。”“”又可以作“思”。《左传·宣公二年》:“于思于思,弃甲复来。”杜预注:“于思,多须之貌。”朱熹的注释概本于此。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左传·宣公》:“《诗·卢令》篇云:‘其人美且偲。’《释文》云:‘偲,多须貌。’按‘思’‘偲’同。‘思’为多须貌,‘于’为助语词。杜以‘于思’连文立训,似非。”
(2)解释词语
《诗经·小雅·伐木》:“伐木许许,酾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诸父。”
朱熹集传:“许许,众人共力之声。《淮南子》曰:‘举大木者呼邪许,盖举重劝力之歌也。’”
《楚辞·招魂》:“粔籹蜜饵,有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挫糟冻饮,酎清凉些。华酌既陈,有琼浆些。归反故室,敬而无妨些。”
朱熹集注:“饵,捣黍为之,《方言》谓之糕者也。”
《诗经·小雅·何人斯》:“尔之安行,亦不遑舍。尔之亟行,遑脂尔车。壹者之来,云何其盱。”
朱熹集传:“盱,望也。《字林》云:‘盱,张目也。’《易》曰:‘盱豫悔’,《三都赋》云:‘盱衡而诰’是也。”
《楚辞·天问》:“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
朱熹集注:“珧,弓名也。《尔雅》:‘弓以蜃者,谓之珧。’珧,蜃甲也。”
按:“珧”本为蚌属,《山海经·东山经》:“峄皋之水出焉,东流注于激女之水,其中多蜃珧。”郭璞注:“蜃,蚌也。珧,玉珧,亦蚌属。”《尔雅·释鱼》:“蜃小者,珧。”郭璞注:“珧,玉珧,即小蚌。”“珧”的甲壳古时可以用作刀、弓上的装饰物,《说文·玉部》:“珧,蜃甲也,所以饰物也。”《文选·左思〈魏都赋〉》:“弓珧解檠,矛飘英。”刘良注:“以蛤骨饰弓,曰珧。”所以“珧”也指用蜃甲装饰的弓。对于上述《尔雅》的解释,郭璞注曰:“用金、蚌、玉饰弓两头,因取其类以为名。”这里朱熹除了采用《尔雅》的解释以外,同时还暗用了《说文》的解释。
除了一般的解释之外,朱熹还常援引典籍来考证名物,例如:
《诗经·小雅·苕之华》:“苕之华,芸其黄矣。心之忧矣,维其伤矣。”
朱熹集传:“苕,陵苕也。《本草》云:‘即今之紫葳,蔓生附于乔木之上,其华黄赤色,亦名凌霄。’”
《楚辞·离骚》:“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飘风屯其相离兮,帅云霓而来御。”
朱熹集注:“凤,灵鸟也。《山海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彩而文,曰凤鸟。是鸟也,饮食则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大康宁。’”
《楚辞·大招》:“魂乎无南!南有炎火千里,蝮蛇蜒只。山林险隘,虎豹蜿只。鳙短狐,王虺骞只。魂乎无南!蜮伤躬只。”
朱熹集注:“短狐,蜮也。《说文》曰:‘蜮似鳖,三足。’陆机曰:‘一名射影,人在岸上,影见水中,投人影则射之,或谓含沙射人。’孙思邈云:‘亦名射工,其虫无目而利耳,能听,闻人声,便以口中毒射人。’”
(3)解释句意章旨
《诗经·小雅·隰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朱熹集传:“言我中心诚爱君子,而既见之,则何不遂以告之!而但中心藏之,将使何日而忘之耶!《楚辞》所谓‘思公子兮未敢言’,意盖如此。”
《诗经·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朱熹集传:“以竹之至盛,兴其德之成就,而又言其宽广而自如,和易而中节也。盖宽绰,无敛束之意;戏谑,非庄厉之时,皆常情所忽,而易致过差之地也。然犹可观而必有节焉,则其动容周旋之间,无适而非礼,亦可见矣。《礼》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弛而不张,文武不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此之谓也。”
《诗经·卫风·硕人》:“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朱熹集传:“《玉藻》曰:‘君日出而视朝,退适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此言庄姜自齐来嫁,舍止近郊,乘是车马之盛,以入君之朝。国人乐得以为庄公之配,故谓诸大夫朝于君者宜早退,无使君劳于政事,不得与夫人相亲,而叹今之不然也。”
2.朱熹对同时代人观点的采纳
朱熹在注解古籍的过程中,还能够博采同时代人的观点。朱熹主张:“《易》则兼取胡瑗、石介、欧阳修、王安石、邵雍、程颐、张载、吕大临、杨时,《书》则兼取刘敞、王安石、苏轼、程颐、杨时、晁说之、叶梦得、吴棫、薛季宣、吕祖谦,《诗》则兼取欧阳修、苏轼、程颐、张载、王安石、吕大临、杨时、吕祖谦,《周礼》则刘敞、王安石、杨时,《仪礼》则刘敞,《二戴礼记》则刘敞、程颐、张载、吕大临,《春秋》则啖助、赵正、陆淳、孙明复、刘敞、程颐、胡安国,《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则又皆有《集解》等书,而苏轼、王雱、吴棫、胡寅等说亦可采。”[10]
朱熹不仅以此作为指导思想,而且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可以简要地举一些例子:
《礼记·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朱熹集注:“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
《论语·宪问》:“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朱熹集注:“苏氏曰:‘爱而勿劳,禽犊之爱也;忠而勿诲,妇寺之忠也。爱而知劳之,则其为爱也深矣;忠而知诲之,则其为忠也大矣。’”
《诗经·郑风·清人》篇末朱熹注:“胡氏曰:‘人君擅一国之名宠,生杀予夺,惟我所制耳。使高克不臣之罪已著,按而诛之可也。情状未明,黜而退之可也。爱惜其才,以礼驭之亦可也。乌可假以兵权,委诸竟上,坐视其离散而莫之恤乎!《春秋书》曰:“郑弃其师。”其责之深矣。’”
除了对字词、句意、章旨的解释之外,对于一些文化现象的解释,朱熹亦能够广泛借鉴同时代人的先进成果,很好地应用到自己的训诂中,例如:
《楚辞·天问》:“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菟在腹!”
朱熹集注:“此问月有何德,乃能死而复生!月有何利,而顾望之菟常居其腹乎!答曰:历家旧说,月朔则去日渐远,故魄死而明生;既望则去日渐近,故魄生而明死;至晦而朔,则又远日而明复生,所谓死而复肓也。此说误矣。若果如此,则未望之前,西近东远,而始生之明,当在月东;既望之后,东近西远,而未死之明,却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载魄于西,既望终魄于东,而遡日以为明乎!故唯近世沈括之说,乃为得之。盖括之言曰:‘月本无光,犹一银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侧而所见才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大抵如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也。’近岁王普又申其说曰:‘月生明之夕,但见其一钩,至日月相望,而人处其中,方得见其全明。必有神人能凌到景,旁日月而往参其间,则虽弦晦之时,亦得见其全明,而与望夕无异耳。’以此观之则知月光常满,但自人所立处视之,有偏有正,故见其光有盈有亏,非既死而复生也。若顾菟在腹之问,则世俗桂树、蛙、兔之传,其惑久矣。或者以为日月在天,如两镜相照,而地居其中,四旁皆空水也。故月中微黑之处,乃镜中大地之影,略有形似,而非真有是物也。斯言有理,足破千古之疑矣。”
对于月球的自转现象,虽囿于科技的局限在宋代还不能有完全正确的解释,但在当时就能有如此先进的认识,实属难得。
朱熹上述的训诂原则,得到了钱穆先生的高度评价:“朱子于经学,虽主以汉唐古注疏为主,亦采及北宋诸儒,又采及理学家言,并又采及南宋与朱子同时之人。其意实欲融贯古今,汇纳群流,采撷英华,酿制新实。此其气魄之伟大,局度之宽宏,在儒学传统中,惟郑玄差堪在伯仲之列。”[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