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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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传播学视野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研究

第一节 传播学视野下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研究意义

一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城镇化进程进入发展的关键阶段。以往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远远落后于工业的发展,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矛盾渐渐显露出来,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城镇化目标是否能成功实现,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是否健康、充满活力,关系到我国是否能向和谐社会更进一步向前推进。因此,实现城镇化的顺利过渡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与历史经验,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城镇化的核心实则是人的城市化。当前问题就是要解决如何实现从农民过渡到城市居民这一现实问题。农民工是农民向城市化转变的重要桥梁,是农民实现身份转换的重要过渡阶段。因此,要想促进我国城镇化高效健康地进行,必须对农民工这一群体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特性和现状,从问题着手来促进农民工的顺利转化。截至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3.9%,数量十分庞大且还在不断地增加。农民工是社会中一个十分特殊的群体,他们来自农村,向往城市,却往往成为城市社会中的流浪者。作为城镇化中的农民工,他们无法彻底割弃自己与乡土的联系,因为他们对城市生活和环境没有安全感。他们也无法融入城市成为其中一员,因为他们无法获得城市居民的认同,也常常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农民工游走在城镇边缘。为维护自身利益和表达自己的不满,许多农民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非制度化、较为激进的方式,误入歧途。农民工本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部分,却在求生过程中变成了社会的定时炸弹,他们也常常作为刻板化的愚昧形象代表出现,越发引人诟病。在这种状况下,增强农民工在社会中合法自我表达的能力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了。可以说,要促进农民工的顺利转换,最重要的是实现农民工利益的维护,增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同时也增强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认同感,成功地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我们前面曾提到,农民工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不能在利益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造成自身认同感缺失,定位不明,存在着严重的自卑心理。这些都使农民工成为了人们眼中扭曲的群体,长此以往,恶性循环,极为不利。在政治维权一时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农民工必须另辟蹊径,寻找更为有效快速的途径。

如今,随着社会民主的发展,大众媒介逐渐成为监督社会和政府、表达民众诉求的有效手段。因而农民工在利益形式暂时不利的情况下,利用大众媒介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然而,在大众媒介中农民工的表现实则不容乐观。他们不能广泛有效地接触媒介,对媒介认知有限,媒介评价能力缺乏,不能主动有效地参与到媒介中,在大众媒介中处于弱势地位。政治失语和媒介失语,使农民工目前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农民工必须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使大众媒介成为农民工手中的维权利器,从而实现农民工的健康转换。

作为转化中关键的一环,农民工能否提高媒介素养,正确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顺利地融入城市,对城镇化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后面的章节中,本书将从传播学角度入手,探究农民工城镇化过程中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力求为我国城镇化进程及研究提供有效借鉴。

二 研究意义

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重要的群体现象。他们的存在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更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而当前的现实是农民工并不能公平地享有其为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相反,他们处处受到不公平待遇。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以及一些非制度化认知在内的城乡二元性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农民工难以迅速而顺利地过渡。这也展现出城乡居民的利益对峙,城市居民凭借其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媒介素养,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政策影响力,他们在利益博弈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农民工却恰恰相反,成了沉默中的大多数,眼睁睁地看着自我利益的失去。

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其缘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利益意识、文化素质、媒介素养。而我们的研究意义也正在于此。

(1)加强农民工的利益意识。农民工由于受农村保守思想的影响以及接受知识的限制,并没有完全形成当代自由平等的思想。他们身上还存在某些逆来顺受的影子,很多时候维护利益的意识和斗志十分薄弱,可以说是不被逼入绝路简直难以察觉。虽然当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是迫于城市的压力,他们往往以不愿意招惹麻烦为由,拒绝进行权益的维护。此现象在许多城市人的心中造就了农民工软弱好欺的印象,使他们对进城的农民工采取鄙夷和轻视的态度,越发地拉大了城乡的心理距离,使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难重重。本书希望通过对农民工的研究以对其利益意识加深入的思考,从而提出针对此问题的合理建议。

(2)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这里讲到的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并不仅仅是科学文化素质,而是其法律文化和政治文化素质。农民工缺乏对法律和政治的认识,因此在他们心目中,法律和政治往往被神圣化,显得高不可攀,无形中拉大了农民工与制度化维权途径之间的距离。农民工并不明白哪些是自己合法权益,是自己可以争取的利益,更不明白如何去维护这些权益。我们在探究农民工利益意识的同时也关注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希望能找到提高农民工素质的有效途径。

(3)提升农民工的媒介素养。农民工普遍存在媒介素养较低的情况,难以利用大众媒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受其交际范围的局限和媒介素质的限制,信息源十分有限,对许多情况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是来源于其群体的意见领袖。准确度尚且不说,其信息量是无法与许多关注新闻且习惯看报的城市人相比的。在不少农民工看来,大众媒介是与自身绝缘的,使用大众媒介在他们看来无异于天方夜谭。他们习惯性地沉默,习惯性地遵从,使人们在利益分配时往往忽视了他们的存在。农民工的媒介素养是本书的核心内容,本书以多角度综合视角,着力研究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媒介素养,力求促进农民工的顺利转化。

无可否认,前两个问题,即农民工的利益意识和农民工的文化素质都是与其媒介素养息息相关的。提高农民工的媒介素养,不仅能在信息接收和解读过程中提高其文化素养,增加其维权意识。而且,能使农民工形成使用媒介的能力,为维护其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武器。

我们在传播学领域关注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力图突破传统的以城市受众为主体的媒介素养研究,在收集资料和大量实践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分析农民工的媒介素养问题,尝试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政治参与、话语权构建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媒介素养来对其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以求发现深层联系并由此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帮助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 农民工研究综述

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也不断壮大,特别是近几年其数量以4%的增幅稳步上升,伴随而来的社会问题也不断地出现。农民工成为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存在,开始高频度地活跃在研究领域。许多学者对其从不同的领域和角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对此,大致可以分为现状研究和问题研究。

(一)现状研究

关于农民工的现状研究,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迁移行为研究、媒介接触研究、政治参与行为和城镇化角色。

关于迁移行为研究,国内外主要从不同的领域对迁移原因进行分析。在外国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William Petty、W.A.Lewis、D.W.Jorgenson 和Schultz。William Petty从经济学角度揭示了迁移行为源于比较经济利益;W.A.Lewis则认为是城乡收入差距的结果;D.W.Jorgenson认为其发生的可能性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的剩余;而D.W.Jorgenson提出了条件之一是迁移成本小于收益。在国内研究中,罗霞和王春光认为其迁移动机由最初的“解决生存问题”不断发生变化;林毅夫和赵耀辉都认为是城乡收入差距的结果;王华、彭华、熊波、石仁炳等都认为农民工的迁移行为是理性的,是追求利益的结果;虞小强则认为农民工迁移行为是经济利益、文化程度和判断力综合影响的结果。

关于农民工的媒介接触研究中,文一篇认为农民工的居住模式对媒介接触有很大影响;刁松龄认为教育分化、制度阻隔和单一的传播渠道都造成了农民工信息获取的弱化;董迅石认为农民工不能有效利用新媒体,信息鉴别能力差,媒介素养不容乐观,媒介接触呈现出庸俗化特点;杨英新认为大众媒介对农民工的重视不够,农民工因社会地位劣势而形成了“信息鸿沟”;张雅利认为农民工有一定的信息需求并且对大众媒体有相当的期望,在农民工身上议程设置和两级传播仍然适用,大众传播媒体是农民工主要信息来源;黄俊华和徐同文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媒介参与度低、媒介利用不充分、媒介接触障碍广泛存在;王炎龙、朱韫慧和王优则发现手机与电脑日渐成为农民工接触信息的重要渠道。

关于农民工政治参与行为,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而农民工的政治参与问题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随着问题的出现才渐渐被关注的。国内学者大都将农民工政治参与分为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来研究。任中平认为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存在边缘化、政治冷漠与政治渴求并存、政治参与目标认识模糊、政治信任度不高的特点。刘军认为农民工政治参与通常以经济诉求为主要目的,而对政治利益的争取较为冷漠,政治参与异化(往往通过制度外途径或采取暴力等极端方式,甚至以生命相胁)并且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政治参与机制尚未健全。邓秀华提出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存在的原因是权利的边缘化,主要表现为乡村政治参与的缺位和城市政治参与的无助。艾丽颖认为当前农民工开始出现政治参与意识的萌发,但是农民工政治参与目的明确,主要是为了获取和维护自身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政治参与具有不均衡性,主要表现为地区的不均衡和参与能力的不均衡;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强度不高,对政治影响微乎其微。对于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大多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进行研究。客观因素主要是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制度化参与渠道的缺失、教育忽视、社群隔离、参与成本较高等;主观因素主要是农民工自身参与能力不足。

在农民工的城镇化角色方面,学者大多从农民工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地位、对城镇化的影响以及农民工市民化的作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角度进行分析。张占斌提出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农业剩余人口市民化与土地非农化的关系。辜胜阻提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半城镇化”问题。刘洪银提出农民工市民化是城镇化稳定发展的基础。易毅认为,农民工是城镇化的关键,且目前农民工市民化有三个关键问题,即市民化地域导向、市民化对象确定和利益关系调整。肖金成认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本地化和农民工家庭化。笱丰明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扩大消费、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促进社会稳定与融合;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主要包括住房问题、教育、医疗和保险问题以及就业问题;要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就必须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不平等待遇,创新土地制度,推动服务均等化。

(二)问题研究

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的媒介素养问题研究、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以及农民工形象话语构建问题的研究。

国内外关于媒介素养问题的研究很多,并且很早就提出了媒介教育。近年来,各领域对媒介素养,尤其是农民工媒介素养愈加重视,并希望通过研究,能对农民工问题有所指导和帮助。郑素侠从媒介使用、媒介认知、媒介评价、媒介参与四个维度对农民工媒介素养进行研究后,认为农民工媒介素养现状不容乐观,而提升农民工媒介素养的唯一途径就是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李卫卫从手机使用出发研究发现农民工话语权意识增强、希望被关注但仍存在信息解读缺乏理性、娱乐信息过度接触的问题。陈静通过研究农民工媒介消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钟奉将农民工媒介素养与政治参与、社会融入等相联系进行分析,认为虽然农民工的媒介信息获取能力逐步增强,但是农民工的媒介信息鉴别能力和大众媒介利用能力有待改善。李洁玉以网络素养为研究基点提出了农民工媒介素养的隐忧与建议。

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随着城镇化矛盾的加深,日益成为了热门课题。但国外伴随移民产生的社会融入问题却更早获得了关注。美国学者发现第二代移民与第一代移民相比,其心理特征和行为发生了重大变化。法裔美国学者克雷夫科尔进而对美国的移民问题提出了“熔炉理论”。美国芝加哥学派的著名学者帕克提出“社会同化理论”,提出移民一般要经历定居、适应和同化三个阶段。国内学者从农民工融入现状、困境及建议进行研究,还在两代农民工对比的基础上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分析。在我国,最早由田凯在1995年进行了农民工城市适应的研究。王春光于2001年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和城市融入问题。目前对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郭星华、姜华归纳出学界已有的四种研究工具,即社会排斥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社会距离理论、社会认同理论,并提出文化解释的视角。胡杰成归纳出现代性视角、社会化视角、社会整合视角、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视角、社会网络视角等五种理论视角。陈旭峰、田志锋、钱志辉更是列举了分析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七种理论。

农民工由于其传播中的弱势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往往缺乏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途径。再加上其受教育水平与媒介素养有限,在现实中任由大众媒介构建自身的形象、成为自己的代言人,真实情况往往与之存在差距。农民工形象话语构建问题近年来颇受关注。梅淑宁运用定性与定量研究发现以下问题:农民工的议程设置,明显受到国家政策和社会热点事件的双重影响;选择内容、套路单一,对农民工的形象塑造也十分平板、单一;报道中还滥用新生代农民工图解政策,使其变为政策宣传工具;报道重心失衡,作为客体的政府报道比重远大于本该作为主体的农民工。郭霞则利用“框架理论”发现大众媒介对女性外来务工人员的报道存在类型化、模式化的特点,主要展现其负面形象、受难者形象、受关爱形象等从而引导社会的偏见。关江娜以新浪网农民工报道为研究对象,发现网络意见表达的去理性化,导致了农民工形象建构的偏颇;农民工主角身份未得到彰显,话语权仍不能有效保障。孙朝芳发现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无论是内容选择还是言辞斟酌都存在极强的政治性,展现农民工被界定的过程并从宏观社会环境和媒介话语霸权角度进行分析。

由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当前对农民工的研究并不全面,往往只是从单方面的角度对之进行研究,研究方向也大多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向,传播学视野下的研究较少,缺乏综合角度的研究。同时,农民工是一个变化发展中的群体,目前的研究也缺乏老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结合研究。这些问题,本书都将加以阐述。

四 研究的创新点

农民工无疑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出现得很早,而真正出现“农民工”这一称呼是在1984年。虽然如此,农民工的发现并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经历了一个过程。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的关注越来越多,“三农”问题作为稳固国家基础的关键被提高到极其重要的地位,连带地农民工也获得了更多的关注。本书力图综合前人和本课题组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农民工这一群体进行更深入的挖掘,以期为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用的思路。本书对农民工问题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过去,学术界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研究主要从迁移行为、媒介接触、政治参与行为和城镇化角色等角度进行单一因素的研究,而不能发现这些问题中的相关性,不能综合这些因素而从相当的高度审视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状况与发展前景。本书将从多个角度进行互补和综合,从而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一些潜在状况,并针这些状况提出有效合理的意见。

(2)以往的研究成果对农民工问题基本上是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研究,而真正把它放在传播视野下,用传播学、社会学等理论来探析的研究较少且不全面。因此,本书将立足于传播学的角度,对农民工这一群体进行传播学意义上的分析,进行大胆尝试。

(3)农民工的媒介素养与利益是农民工研究的两大重要问题,二者之间有密切的关系,然而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此关注得却并不多。本书力图弥补这一空白,将农民工的媒介素养与利益结合起来,尝试揭示其中的关系。并且,进一步探究农民工在传播中被动地位与失语的潜在原因,为提高农民工的媒介素养,维护其合法利益提供有效借鉴。

(4)本书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单独的问题提出来进行补充性研究,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力求做到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农民工问题,使研究的结论更加具有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

五 研究思路

本书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新生代农民工媒介素养与政治参与研究——以西安地区为例”与教育部课题“农民工媒介素养及其话语权构建”的研究为基础,从基本概念出发,对大量文献进行综述。然后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采用问卷调查法与深度访谈法,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工作类型与不同省份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最后,对有效数据统一整理和分析,力图发现对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造成影响的媒介素养因素和二者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大众传播环境下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其话语权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从而探讨如何提高农民工媒介素养并构建其话语权,并提出有效建议。

第二节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研究背景

一 城镇化的相关概念

(一)城镇化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一直是各相关领域的热门话题,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各领域学者的研究对象。城镇化这一说法最早源于国外,但却是中国最先使用。在字典上一般将“urbanization”译为“城市化”或“都市化”,用以描述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urban”包含有城市(city)和镇(town),但是世界上许多地区尤其是欧美国家要么不设“镇”,要么将“镇”设为最低级的行政区域。因此它们选择“城市化”作为人口聚集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精准概括。然而中国的情况大不一样,马克思主义讲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因而根据中国省县乡(镇)村的行政规划,中国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作为这一发展阶段目标的概括和命名。

1991年,辜胜阻最早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阐述延伸了“城镇化”的概念。后来,他在研究中大力提倡中国的“城镇化”这一概念的使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一批研究成果。随着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城镇化”这一概念被正式采用。这是近50年来中国首次在最高官方文件中使用“城镇化”这一说法。

事实上,对于“城镇化”这一概念,历来并没有统一准确的定义。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阶段进行定位。人口学更关注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以及这一过程带来人口状态的变化;经济学关注的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水平靠拢并由于这一变化带动的整个国民经济状况的变化;社会学关注的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现象及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可行建议,如崔功豪等认为,“城镇化”是传统农村向现代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人口转移、城镇增加、城镇规模扩大与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美国学者索罗金则从社会学观点出发,认为“城镇化”是农村意识、行为向城市演变的过程。

无论从何种角度上说,“城镇化”作为城市发展的自然阶段与历史过程,其意义绝离不开三方面的内涵,即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及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城市人口的扩大不仅仅是追求数量上的优势,更关注的是比重的增加,其重要手段就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城市规模的扩大,除了城市自身空间上的横向扩张,最重要的途径是促进农村的城市化。至于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则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括,不仅包括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意识形态的趋同,同时还存在着对公共服务平等、权益保障及社会心理认同等一些现实问题的关注。

(二)城镇化意义

首先,城镇化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必然。各国的发展历程表明城镇化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国家如果想要永久地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么它要实现的不仅仅是工业化,还有与之相适应的城镇化。[1]联合国2012年4月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表明从2011年到2050年,世界城镇人口将从36.3亿增加到62.5亿,城市化率由52.08%提高到67.13%,其中较发达地区将提高到86.26%,而欠发达地区也将提高到64.08%。

其次,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在城镇化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不断向城镇集聚,资源得以集中利用,发挥最大潜力,从而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带动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发展方式的改进,达到社会与文明进步的最终目的。一方面人口向城镇集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与广阔的消费市场,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同时大量农业人口进入二、三产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城镇规模的扩大,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专业化分工,也致使人口、企业、科研单位集中,使私人和公共投资集中,减少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实现利润的增长。

再次,城镇化有利于促进城乡和谐。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不仅有效利用了农村闲散劳动力,而且促使农村居民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幅度增加,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水平提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解决农业增长、农村稳定及农民增收的问题。同时,有较好基础的城镇发展将会对周边的农村形成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最后,城镇化是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必经之途。城镇化实现农民的城市化,城镇的规模化,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均等,增强心理认同,加快观念转换,使农村原籍居民各方面向城镇居民靠拢,缩小城乡鸿沟,减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三)城镇化质量

发展城镇化意义重大,然而怎样的城镇化发展途径才是有效、有利的?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城镇化发展呈现出“急速”的状态,各种城镇化问题开始暴露。其主要表现为人口城镇化虚高、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土地的浪费与破坏。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能只关注发展的一个方面,而要进行全面协调。因此,城镇化的质量评估非常重要。

目前学术界对城镇化质量的看法不一,各有侧重。我们从构词来看,“质”是强调品质优劣好坏,即是看重城镇化中各构成要素的协调以及城镇化与社会、自然的统一。“量”是关注数量,即提出一些具体的指标,如城镇人口的数量和比重、城镇的数量及规模等。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城镇化质量”是指城镇扩张过程中,既保持自身发展的有效稳定,又能恰当地协调与社会自然的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很明显,我国的城镇化质量远远落后于城镇化速度。而要实现“城镇化的质量”,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人的城镇化问题。人口的变迁(主要是农民)为城镇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动力,但同时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甚至迁移人口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人口的城市化是城镇化道路的核心。只有从各方面真正增加城镇的有效容量,提高城镇的包容性,使农业人口适应城镇的生活、观念并在心理上获得认同,在城镇中真正定居下来,成为城镇的一部分,城镇化才可能健康快速地发展,从而充分挖掘城镇的潜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达到城镇化的最终目的。人的城镇化非常重要,而作为向城镇化过渡,处于半城镇化状态的农民工,就引起了各方面广泛的关注。关于农民工问题将在以后的章节进行详细的论述。

二 中国的城镇化现状

(一)城镇化状况分析

Northam(1979)认为城市化发展过程是一条S形曲线,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低水平低速度的初始阶段(城市化水平低于25%)、水平不断提高而呈加速发展状态的加速阶段,以及高水平低速度的最终阶段(城市化水平60%以上),而中国恰处于第二阶段。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增长率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提升,发展十分迅速。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增长到2012年的52.6%,在国家发改委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甚至提出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预期将达到53.37%。

目前,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极为迅速,但是质量却落后于速度。首先是城镇化率虚高,2012年我国名义上的城镇化率是52.6%,但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29%左右,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名义上的城镇化。其次,我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严重的“城市病”,许多矛盾开始显现并加剧,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矛盾、城镇化速度与产业结构演进不同步的矛盾、农民工的建设地位与利益不平等的矛盾等。这些矛盾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的活力,阻碍了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李圣军按照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对城镇化模式的划分,城镇化大致可分为欧美同步型、拉美超前型与滞后型。同步型是目前比较均衡的模式,由工业原始资本积累和劳动力的需要而产生城市化,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互协调,相互推进,共同发展,它呈现出市场推进、各级城市协调推进的特点,但出现了难以忽视的“城市病”问题。超前型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虽耗时极短但短时间大量的移民大大超出了城市的负荷,导致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对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而我国则属于滞后型。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全力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为工业化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后更是发展迅速。但是,我国的城镇化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以制度性阻碍为主的横立的屏障严重阻碍了农民身份的顺利转变,而农民的教育水平和媒介素养都还不足以打破这一屏障,为自己争取平等有利的地位与利益,我国城镇化进入较长的过渡期。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出现了几个基本趋势。其一,由重视量的积累转到重视质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1年的51.3%,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迅速缩小。然而,如此迅速的城镇化导致国家对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疲于应对。虽然表面上城镇化率大幅增长,但质量增长却大大受限。政府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以往我国城镇化增长率多年一直维持在1个百分点上,而2012年国家发改委却提出2013年预期仅增长0.77个百分点,速度大大减慢,开始重视质的追求。其二,土地的转换逐渐成为城镇化的重要手段。许多地区采取“宅基地换房”、“城市社会保障换承包地”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以此促进城镇化进程,如成都、重庆。其三,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城镇化的重要支柱。政府大力扶持鼓励乡镇企业,以解决农民增收、农民工就业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如苏南、广东。其四,城市集团将成为主要形态。从1978年到2011年,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57个,初步形成了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以基础好、容量大的大城市辐射带动周边的小城市,提高小城市的容量,致使小城市变大城市,乡村变城镇。

我国城镇化现阶段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一,城乡二元制的不合理导致农村居民不能顺利在城市落户,不能分享城镇化成果。与城市土地不同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对农村土地的低成本征集造成乡村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农民利益受损。未紧跟农民入城的基本服务和社保导致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难以为继,甚至出现“低人一等”的心理认识。其二,农民工的就业难以妥善安置。大量农民工进城,一方面造成非技术劳动力价格愈发低廉,农民工城市收入降低;另一方面,劳动力结构失衡更加严重,供需不平衡。其三,严重的环境问题伴随而来。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成为产业主体,城镇化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城镇人口增加、工厂和建设增加、私人汽车增加,产生的废气、固体污染物、噪声等使城市环境质量越来越差。其四,城镇化的发展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现象。城镇化地区发展出现极大差异,农业人口多向经济发达、就业机会较多的沿边沿海地区聚集。而且,由于我国区划的层级控制,出现了“大吞小,小吞乡”层层剥夺的现象,城乡差距拉大。

(二)城镇化途径与发展

鉴于我国的城镇化率高质低的现状,结合当今世界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生态化的大背景,寻找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势在必行。党中央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并将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

那么,什么是新型城镇化道路,其科学内涵是什么?虽然学术界对此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根据十八大的精神,我们可以看到,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城镇化规律为指导,以市场为主导,在政府的辅调下,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建设集约型经济与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

与以往的城镇化发展思路相比,新型城镇化道路更加强调城镇化的质量,不再单一地要求速度的提高,而更重视资源的优化配置、城乡统筹和全面发展。

建设新型城镇化,首先要“四化同步”进行协调发展。[2]要在坚实的产业基础上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同时使信息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城市,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通过农业现代化满足城镇化所需要的劳动力需求,推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农民工向流出地的回流,缩小地区差异,缓和特大城市人口膨胀。

其二,要实现集约化、生态化的发展模式。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通过产权流转等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整合城镇内部要素并提升其功能,重视生态建设和治理以及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倡导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

其三,建设大、中、小协调发展的城市群,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布置城市,加强区域城市的联系以增强相互辐射与带动作用。同时,提高城市的容量,促进城市功能的多元化。改善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的平等化。

最后,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城市容量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明确农村户口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并且实施有效有力的保护和督促,加快农村居民和谐转入城市的步伐。

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我国在新时期从国际大环境与国内的发展状况出发拟定的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思路。它能有效适应城镇化的发展规律,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问题,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强国之路。

(三)城镇化的城乡二元制度的阻碍

从政府参照“苏联模式”构建“城市工业,乡村农业”的二元结构开始,我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城镇化进程受到了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至今余威犹在的城乡二元制的影响,致使农民的身份过渡难以顺利进行,对此改革也是困难重重。

首先,所谓的城乡二元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指政府实行的对城乡进行区别对待的制度,实质上也是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它以城乡户籍迁移制度为核心,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具有明显的城市偏向性,从而造成了以户籍制为基础的城乡壁垒。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我国作为一个刚经过战乱洗礼的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百废待兴,而国外资本主义国家更是虎视眈眈。为了振兴中华,避免前政府的老路,国家领导人做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策,这在当时是非常合理且必要的。但是,当时无论是资本、技术还是客观环境都不具备实现工业化的条件。为了实现赶超发展,一方面国家为保证城镇劳动力的必要生活资料和实现资本积累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农业生产进行,让其继续为工业化提供材料,避免农业人口因城乡差别待遇而脱离土地产生无法吸收的劳动力,国家颁布了严格的户籍制度禁止农民进行迁移,城乡二元差异由此而起。

后来,由于二元制度的延续和政府对下级考核方式导致越来越严重的城市偏向性的经济政策,城乡二元性在无形之中不断加剧。至今,虽然有意识地进行改革,但“三农”问题仍服从于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

我国的城乡二元差异主要体现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和一些非正式制度上。

1.户籍制度

“户口”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概念。在当代,“户口”是指具有一定关系的人口组成的群体,通常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而户口只有具备长居地址并经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后,才真正被法律承认。[3]户籍是指在家庭和居住地的基础上,国家统一管理的个人身份证明的标志。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户籍通过个人的户口表现出来。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户籍和户口在意义上是一样的。

户籍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的行政管理制度。我国现代的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我国现行二元户籍制度,实行城乡有别的户口登记和管理制度。

城乡区别由来已久,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城乡的经济结构、发展程度、生活方式等差异并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存在的,它们的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具体情况在这里不加赘述。而这里提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差别主要是指不同户籍上所依附的福权和义务的差别,它是城乡二元差异的深刻原因。

随着新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开始,城市当仁不让地成为国家发展和政府权力利益渗透的中心。在物质短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城市居民的利益,国家将生活必需品、住房、教育等与户籍挂钩,使城市居民得以攀附大量的社会资源而生存。

195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确立了粮食的计划收购和供应制度。1955年,国家又先后发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国家采用统购统销的办法,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农民的余粮,然后以平价计划供给城市居民。即使在荒年,国家也先保证城市居民的供应,甚至每年要支出巨额的财政补贴。后来统购统销的范围又扩展到了棉、油在内的其他农产品。而对于农村居民,则规定农民自吃产粮,入城自带粮食。国家还颁布了《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排除农村人口在城市取得口粮的可能性。在荒年,农民除了偶尔的救济粮,更多时候是靠自己渡过的。

在住房方面,农民靠节衣缩食,辛苦耕作多年,才有可能建新房居住。而在城市,国家出资建房,作为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福利进行分配,国家仅仅象征性地收取少量的租金。

在城市,各级学校基本上都是国家出资修建,国家保证城市居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每年在教育上投入大量资金。而当时农村的学校大都是农民自己修建的,各类教学资源、师资力量还远远低于城市。如果农村居民无法筹资建校,那么,其后代的受教育机会便很有可能失去。另外,国家在城市投资建立起来的各种中高级技术学校、职业学校等基本上都是为城市人口的就业培训服务的。这类学校在农村极少,也不对农村招生。

如此种种,造成了农业人口向城市大量流动。新中国成立之初,《共同纲领》确定了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其中包括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五四宪法”再一次肯定了人民自由居住和迁徙的权利。因此,人口迁移并不受限制,以致城市劳动力过剩,而农业生产无法保证,造成了社会混乱,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为了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最重要的是第10条第2款,即“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日渐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口登记制度与限制转移制度固定下来,这一条例与以前及以后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在一起,共同构建起中国独特的二元户籍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城乡居民的利益固化,标志着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正式确立,此后国家对户籍制度迁移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管理。

1977年11月8日,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转移的规定》,第一次提出了“农转非”的说法和具体政策。迁移政策虽然有所松动,但进行了严厉的控制。尽管如此,一时之间,城市人口仍大量增加。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户籍制度有了相应调整。到1992年,全面取消粮食的计划供应,商品粮供应制度解体,城市非正规部门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以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行政性束缚。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0年起,凡在县级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固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

虽然,户籍迁移制度已经松动,但前提条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固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而更多的农民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在城市安居下来,成为了候鸟式迁移的“农民工”。依附在城乡户籍制上的各种利益仍然成为阻止“农民工”市民化的一大障碍。

而后,虽然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却收效甚微。例如,从2000年开始,小城镇的户籍基本放开,实行低门槛落户。一些城市很大程度上放宽了落户条件,但由于缺少就业机会,不能提供与原有市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如养老保障、入学和升学等,并不能使入城农民工成功落户。而另外一些城市虽然宣布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名义上的差别,但由于居住在城市或乡村,居民并不能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由此,户籍制度仍是限制城市化进程的一大要素。

2.土地制度

土地是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大问题,我国土地制度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的市民化。长此以往,对城镇化发展极为不利。

解放初期,为了巩固政权、获得农民的支持,国家根据“平均主义”原则对土地实行重新分配,农民获得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生产。接着,为了完成工业化发展目标,实行农业合作化改革。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政府全面组织初级社及其他分散农户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被归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分配。

改革开放后,逐渐实行了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对土地获得了相当程度的支配权并以此获得收益。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按人均包”,农民可以利用土地的租让获得相当的收益;再加上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使农民无偿或抵偿使用土地,土地成为了一种福利。国家规定,“当承包户拥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后,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并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实际上,农民无论有无稳定职业和收入都不愿意放弃承包地,极其不利于土地的流转,限制了农民与土地的有效分离,成了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另一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致使耕地低成本转为非农用地,而农民失去土地后,进入城市务工,生活缺乏保障又不能享受城市较为完善的福利,常常陷入生活困境,严重阻碍了市民化进程。

3.农民工整体社会保障水平低

公共服务的二元性极大地体现了社会资源与利益的分配不均。无论哪一个历史时期,城镇永远是国家经济的中心,国家公共服务理所应当地向城镇偏移。再加上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导向,致使农村一再被忽视,公共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从人民公社的集体性恢复到个体经营,农村公共服务基本靠农民自主提供,极大地加重了农民的生活负担。

在基础设施的投入上,城市投入明显大于农村,每年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在城市修桥建路,进行城市规划,修建各类公园、体育活动场所等,而许多农村甚至没有一条能通车的公路,何况是其他的娱乐设施。

在教育投入上,城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失衡。例如,据统计局发布数据整理,我国农村小学的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4560.31元,低于普通小学的4931.58元;全国初中阶段的农村中学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5874.05元,也低于普通中学的6526.73元。

就医疗卫生条件而言,城市无论是在医疗水平还是医疗条件都远远好于农村。例如,2010年,城市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7.62人和3.04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长久以来,我国农民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常常被动地依靠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而随着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家庭养老逐渐陷入困境。不同于城市较为完善全面的社会保障,农村社保往往存在资金不足、管理落后、范围小、覆盖窄、社会化程度低等问题。

1951年,我国颁布《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但是当时占人口总数90%以上的农民并没有被纳入保障之列,而这一排除农民的社保制度竟延续了43年之久。1991年,由民政部负责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此后,农村社保工作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步开展起来。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保主要包括作为第一支柱的“五险”制度(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作为第二支柱的以“低保”为主的相关补充制度。近年来,国家不断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支出,但城乡的巨大差距仍不容忽视。例如,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1年新农合人均筹资246.2元,平均每人次补偿受益130元;新农保人均筹资450.94元,人均领取养老金658.7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即替代率仅为9.44%。而2011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1170元,人均补偿受益936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筹资7834.31元,人均领取养老金18699.86元,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例即替代率为44.74%。

我国社保制度主要针对城镇居民设立,城镇社保覆盖广,体系完善,人均受益高。而农村还存在诸多问题,不仅水平低,覆盖面也十分狭窄。

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对居民有针对性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对满足条件的公民应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而我国却因为历史等种种原因产生了巨大的城乡二元差别,致使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对于养老、医疗等问题的种种担忧不能解决,城乡居民因不同的待遇而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这些都大大阻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4.城市融入的非制度化阻碍

农民由于其在传统认识中较为低下的经济、社会地位,在社会中往往受到歧视,被认为是落后和缺乏文化的象征。这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歧视心理致使对农民利益表达被忽视和剥夺,一方面使他们感觉低人一等,逆来顺受,难以主动追求、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城市居民面对农民工时往往感觉高人一等,严重阻碍了农民工融入城市,对城镇化造成巨大阻碍。同时,这种心照不宣的普遍认识也容易造成制度上对农民的忽视。而这种忽视往往拘束了农民工的选择权利,致使他们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产生非理性倾向,并继续加重了社会歧视。实际上,农民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不容忽视的,将农民排除在现代文明进程之外,剥夺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极其不明智的,这无形之中对城市化产生的阻碍可能更甚于制度性的歧视。

由此可见,我国城乡居民之间存在着较强烈的利益对峙。城乡二元性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民的市民化进程,使农民工这一过渡群体长期存在,难以顺利迅速地进行转化。城市居民由于其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媒介素养,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或政策影响力,使其在利益博弈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农民则常常成为沉默的弱势群体,很多时候甚至连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保证。

第三节 传播学视野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研究

一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基本现状

(一)农民工的界定

农民工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主要劳动力大军,是农民向市民集中过渡的产物。农民工,也叫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叫法最早出现于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中,后来逐渐被广泛使用。然而,尽管近年来农民工作为研究的热门课题受到学者普遍的关注,学术界对“农民工”一词仍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4]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是指那些进入城镇务工、户口在农村的人,是19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产生的新的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离土不离乡,或选择家乡的乡镇企业,或进入大城市从事二、三产业”。[5]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用去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6]也有学者认为,农民工是指“户口尚在农村,而来城市从事各种自由职业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也可以说农民工是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城市劳动力者”。由此可见,不可否认的是“农民工”首先具有双重身份。其一,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法定身份是农民,拥有自己的责任地。其二,农民工是从事着非农劳动的工人,他们的职业和真实身份是背离的。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在二、三产业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收入,他们身份特殊不仅没有特权,许多时候连城市工人的普通权利也不享有,其合法权益更是常常受到侵犯,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我国农民工“多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聚集,就业多不稳定,流动性大,主要从事技术含量低,脏、重、累、苦、险的行业,在物质生活、社会参与和职业声望上均处于社会最底层”,[7]文化程度低,分布以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除此之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先后于2006年、2007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工目前还存在以下特征:[8](1)虽然总体上农村劳动力仍然过剩,但结构性供求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正从长期“供过于求”转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2)外出务工仍然是农民工就业主要途径,农民工流动的稳定性增强;(3)农民工群体不断分层分化,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有较大差异;(4)制造业和建筑业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就业领域,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不断提高;(5)农民工流向区域仍相对集中,就近就地转移速度加快;(6)农民工回乡创业步伐开始加快,新型双向流动正在形成。

我国农民工依据“出生年代”可将农民工划分为新生代、中生代和老一代。一般将1980—1995年出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界定为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年龄为16—30岁),将1980年之前出生的农民工统一界定为第一代农民工(包括中生代和老生代农民工)。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成长环境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区别而呈现出自己的特征,然而他们仍然保留农村户籍而不具有城市户口;其次,他们大部分时间已脱离农业生产,主要在城镇务工经商以赚取工资性收入。

依据务工环境的不同又可将农民工分为“在乡农民工”和“入城农民工”。改革开放后,我国曾经出现过两次农民工大潮,一次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次始于90年代初期。20世纪80年代民工潮中的农民工大多进入乡镇企业,成为“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在乡农民工。而90年代初期民工潮中的农民工,随着乡镇企业吸纳能力的降低进入城市,成为“离土又离乡”的入城农民工。

农民工的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从不成熟到成熟,从被否认到渐渐被认可。第一个时期(1978—1991年)是农民工生存最艰难的时期。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的政策在中国确立并不断完善。户籍制度放宽,许多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镇寻找生计。由于当时我国计划经济尚未完全打破,正处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代”,农民工不仅不被农村人理解,被看作“不务正业”,更是受城市人鄙视。他们的进城行为被看作是计划之外的自发行为,受到排斥,被称为“盲流”。80年代中期的民工潮更是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一些沿海城市甚至采取措施企图阻挡农民工进城的脚步。第二个阶段(1992年—21世纪初)是农民工逐渐被理解和承认的时期。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的召开,使沿海城市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大量的工程和企业致使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乡土来到经济发展的前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力也逐渐成为一种商品。农民工的务工行为开始被社会认可并成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第三个阶段(21世纪初至今)是农民工逐渐被重视和关注的时期。农民工虽然被社会接受,但由于自身能力有限、传统心理和制度忽视而常处于劣势地位,成为社会弱势群体。随着农民工和城镇矛盾的加深,越来越多的问题显露出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国家为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促进农民工的顺利过渡,加大了对农民工政策倾斜的力度,使农民工的待遇有了显著提高。今后,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将不断完善,农民工的问题将不断被解决。

(二)中国农民工现状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近年来农民工的增长势头虽有减缓但仍不可遏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截至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我国农民工呈现出基数大、增长迅速的特点。[9]从输出地看,2012年我国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我国东部是农民工的大本营,较多的农民能成功挣脱土地的束缚,进入城市。而中西部由于发展较慢,许多农民工仍然不愿离开农村。但这一情况正在改变,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这说明中西部农民正改变传统观念,积极加快自身市民化步伐。

表1-1 按输出地分的农民工地区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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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首先,2012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980万人,比上年增加443万人,增长2.7%,占农民工总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06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6.0%,占农民工总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79万人,比上年增加263万人,增长6.2%,占农民工总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东部仍是我国农民工的主要聚居地,而近年来中西部的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东部。这是由于我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策略促进了中西部的经济发展,大大提高了中西部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其次,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务工的农民工虽然仍在增长,但占全国比重却有所下降。从数据来看,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分别比上年下降0.5个和0.3个百分点。再次,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在省外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地区上,东部以省内流动为主,多为近距离迁移,而中西部则以省外流动为主。最后,从数据可以发现,地级市由于近年来的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农民工向地级市转移的比重超过了省会城市和直辖市。

从农民工的性别、年龄和教育培训情况来看。首先,我国农民工以男性为主,青壮年较多,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其次,整个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较低,以初中文化为主,但明显高于留守农民。其中外出农民工和青年农民工文化水平较高,较高文化水平的农民工比重在上升。再次,从数据中还发现,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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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12年农民工在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分布(%)

表1-2 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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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2012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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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2012年不同年龄组农民工参加培训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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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来看,首先,二、三产业均有涉及,但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又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近年来,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在持续下降,而建筑业比重持续上升,隐隐有取而代之的势头。其次,农民工中,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继续下降,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

表1-5 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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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收入情况来看,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其中以境外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最高,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我国农民工收入增长减慢,东、中、西三部收入差距逐渐减小,在大中城市务工收入明显高于小城市。同时,我国农民工收入水平出现行业差异,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收入较高,而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收入较低。又由于各个城市的生活成本差异,农民工的工资结余有较大不同。我国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低于本地务工的农民。因此,近年来,农民工就近就业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表1-6 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的月收入水平  单位: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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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民工的就业地区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从外出农民工的居住情况来看,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自购房的比重下降。但仍有41.3%的农民工雇主既不提供住宿也无住宿补贴,生活负担较重,且该比重呈上升趋势。

表1-7 外出农民工的住宿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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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权益保障来看,首先,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致使拖欠情况持续改善。到2012年,我国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其次,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改变不大。从行业来看,建筑业的情况稍好,比重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再次,从农民工参加社保情况来看,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个、0.4个、0.2个、0.4个和0.5个百分点。农民工参保比重低,增长缓慢,情况不容乐观。而在地区上,东部农民工的参保情况比中西部要稍好一些。同时,不同行业的参保情况也存在差异。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一些,其他产业比例明显较低。

表1-8 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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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三)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与媒介素养

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其社会交际圈必然会扩大。农民工社会交往的情况,尤其是与城市居民的关系好坏,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工是否能成功地实现身份转变,融入城市。而农民工的关系网中一般有城市、乡土和同质群体三个主要对象。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媒介素养课题组所做的调查数据分析情况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首先,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民工进城行为是社会关系的重构。城市关系网的确立意味着可以和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信息接触,其生活质量、心理适应情况也会得到极大改善。然而许多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情况并不理想,但是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情况有所改善。当代农民工与城市交往的意识逐渐增强,企图在原有初级关系网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更为有利、广泛和全面的关系网。

农民工与城市关系的疏离,究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城市人的排斥。在传统认识中,“农民”意味着“低文化、低素质、低品位”,再加上制度上的偏见,城市居民在心理上有极大的优越感。在他们的观念中,农民工是外来入侵人员,是城市的多余人,在潜意识里对其抱有歧视和偏见。在与农民工发生利益关系尤其是利益冲突时,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排斥尤为强烈。对农民工采取轻慢甚至侮辱的态度,使农民工产生了“城市人欺负农村人”的认识,更加疏远了关系。

第二,农民工的自我认同困境。许多农民工虽然羡慕城市的优越生活,但下意识地感到了自己与城市的差距,在心理上与城市产生隔阂。社会无形的压力使农民工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本能地局限自己与城市的交往,就算有必要发生联系,也会不自觉地采取低下妥协的态度,而不能理直气壮地将自己放在平等的地位上。

第三,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模式的影响。在城市中,农民工的居住模式通常可分为聚居和散居。聚居的农民工工作地点和生活区位与市民隔离明显。他们基本上以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居住圈,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己的交际圈。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都十分闭塞,交往对象大都是同为农民工的老乡,缺乏与城市居民交往的机会,形成了规模小、紧密度高、趋同性强、异质性低、具有内倾向的社交网络。一旦生活中出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们极少想到求助于城市居民,对乡土存在着极大的依赖性。而散居的农民工,对乡土的依赖程度虽然较低,但业缘关系却成为其构建交际圈的基础。尽管如此,他们仍希望能寻求新的社会关系,尽力融入城市。

第四,生活方式的差异。无论在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工的眼中,生活方式的趋同都被看作是农民工向城市靠拢的一个方式。农民工的生活方式主要体现在消费习惯和娱乐方式上。在消费习惯上,由于当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成长环境的差异,当代农民工的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将赚钱养家当作唯一目的,而逐渐转向了追求梦想、谋求发展和改变命运。随着媒介和通信的发展,他们受现代文化的影响越来越深,逐渐改变了传统的认知,形成了较为开放的思维。当代农民工非常容易受同龄城市人示范性消费的影响,他们将“炫耀性消费”当作拉近与城市距离的工具。然而很多时候,城市人并不理解这一点,常带着嘲讽和偏见的眼光看待辛苦攒钱享受高档品的农民工。在娱乐方式上,当代农民工受城市时尚文化潮流的影响,闲暇时除了看电视、上网和老乡聊天外,也喜欢逛街、听音乐、打牌等。但他们的消遣娱乐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自娱自乐,与城市人的交流依然很少。而与此同时,仍然有一部分农民工不习惯城市的生活规律和习惯,不愿意在城市定居,更遑论与城市居民建立较稳定的交往关系。

第五,媒体霸权的影响。近年来,社会上对农民工的关注越来越多,而由于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相互交往较少,双方缺乏真实的了解,很多时候城市居民只能通过媒体来获得有关农民工的信息,从而形成相应的认知。但许多情况下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是刻板化、模式化的。农民工在媒体报道上经常以负面或受难者的形象出现,在城市居民心中,相应地也留下厌恶或同情的印象。而农民工由于自身素养和能力的限制,既不能通过大众媒介争取自己的利益,也不能通过媒体为自己正名。一边倒的媒介霸权,使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误解冰冻三尺,成为双方交往的隔阂。

其次,乡土是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的基础。许多农民工是由同乡或亲戚介绍而来到城市务工的,在融入城市存在巨大困难的情况下,乡土依然是农民工最大的心理依托。乡土与农民的联系根深蒂固,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农村的朋友、亲人是他们作为“城市孤独者”的感情寄托。但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中被逐渐同化,对农村往往产生一定程度的疏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既不能被城市所认同,自身又逐渐与乡土疏离,使他们很可能成为游走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人。

最后,同样身为农民工的同质群体是农民工在城市的心理依托。“远亲不如近邻”,在城市中,农民工之间比起城市居民要多一份亲切,少一分隔阂。在同质群体中,他们能找到共同的情感和话题,能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满足归属和爱的需要。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的处境并不乐观。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的特点。流动情况呈现出输出地与输入地较集中的特点,且男性居多,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从生存状况来看,由于教育程度较低,因此收入较低,而保障也往往缺失。这些情况与农民工狭隘的交际圈结合起来,往往使农民工的生存越发艰难。他们往往因此缺失了庞大的信息源,不能及时获得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这对其生存极为不利。当代农民工被排挤到社会的边缘,却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与城市产生巨大的隔阂是非常不稳定的因素。

二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

(一)农民工的迁移行为与利益

在城镇化大背景下,农民工的迁移行为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农民工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活力。但是,他们自身却陷入了城乡迁移的矛盾,许多农民工在永居和暂居间徘徊,使农民工的迁移行为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

首先,农民工的迁移行为受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客观原因来源于国家政策和城乡经济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二元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农转非”门槛的降低都为农民工的迁移创造了可能性。而城乡之间实实在在存在且不断扩大的经济差距则为农民工的入城行为提供了外在动力。城市高速发展的经济和优越的公共环境对农民工而言意味着更高的经济收入、更好的生活状况和更有利的发展条件等。这些条件是对农民千年来固守土地传统的挑战,也刺激着农民的迁移选择。

主观原因受客观原因的刺激产生,主要影响农民工的迁移意愿。农民工入城的目的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求生存,其二是求发展,其根源都是对预期高收入的追求。对于求生存的农民工而言,其家庭状况影响很大。许多研究都发现,无论是家庭状况极好还是极坏,都容易使农民工产生迁移意愿。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具有相当的初始迁移成本,为追求发展愿意支付一定的成本;而家庭状况较差的,在生活艰难的情况下,很容易受城市高收入的吸引。在被逼无奈的境况下,为改善生活条件,通常愿意入城“冒险”。对于求发展的农民工而言,其目的一般可分为自身发展和子女发展。追求自身发展的更倾向于较年轻的农民工,他们期待在城市中实现自身价值,获得受尊敬的地位。同时,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年轻的农民工与老一辈农民工不同,他们受现代文明的影响,已不安于依靠土地生活而渴望获得更加时尚优越的生活。研究发现,与男性农民相比,女性农民更倾向于进城生活。而追求子女发展的农民工,大多数已步入中年。他们年轻时曾依靠土地生活,进城后对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感触很深。他们不愿意子女再回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生活,希望在城市定居,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次,农民工的迁移行为分为暂时性迁移和永久性迁移。从城镇化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农民工永久性迁移无疑是理想的,然而前提是农民工愿意永久地在城市定居。事实上,很大一部分农民工并不愿意这样做。农民工的永久迁移行为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迁移成本,其二是城市融入情况。如果迁移成本过高,超过了农民可负担的范围,权衡之下,农民工更愿意回到农村或选择循环迁移,难以定居。同时,很多农民不愿意永久迁移的主要原因是不愿意放弃农村的责任田。放弃责任田意味着生活风险增大,造成安全感的缺失,生活成本也会增加。而城市融入情况常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的永久迁移意愿。由于制度压力、城乡心理差距等原因往往使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而产生一种“剥夺感”,造成对城市归属感的缺失,对农民工永久性迁移形成巨大的障碍。

(二)农民工的移民适应与利益表达

所谓“融入”,实质上是两个群体的相互适应过程,但更多时候是少数群体对多数群体的适应,即多数群体对少数群体的同化。农民工迁移后,必须要经过相当长的适应过程才能融入城市,实现身份转变。农民工对城市的适应可分为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和心理适应。

农民工要想实现经济适应,从宏观上讲是农民工能否获得与自己的贡献对等的待遇,而对个体而言主要取决于农民工在城市的收入能否支付其生存与发展成本。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几乎覆盖了我国的所有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有涉及,其贡献不可忽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就是作用如此重要的农民工,却无法对等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常常受到忽视。同时,我们发现,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限制和城乡潜规则的存在,农民工不仅工资低,还常常出现拖欠情况。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也十分不理想,不仅劳动时间长、强度大、环境差,还存在着极其明显的就业歧视。由于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存在,农民工只能进入一些技术含量较低、主要依靠体力的行业,并且职位向上流动的机会很有限。许多农民工入城也只能从事一些暂时性的、不稳定的工作。在消费上,农民工消费结构单一,消费水平很低,基本上都是一些日常消费,而主要的收入很多都会转为储蓄或返回农村。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经济适应并不理想。

在社会适应上,农民工主要通过扩大社会交际网和行为方式的模仿来靠近城市。然而,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并不理想,大部分仍局限于与城市人群隔离的同质群体,血缘、地缘、业缘依然是交际的中心。为了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可,适应城市的生活,一部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也通过模仿城市人的衣着、言语,甚至通过“炫耀性消费”来努力适应城市。他们极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力图与城市靠近,表现得“像一个城市人”。

在心理适应上,农民工必须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与媒介素养。不少农民工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然而事实上情况并不理想。据2012年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高达69.2%。由于城乡文化和观念差异较大,尽管农民工积极适应,城市人仍然对他们充满了歧视和排斥,使农民工产生了“被剥夺感”,无法在心理上获得认同。

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是他们融入城市的重要步骤。如果无法适应城市,就无法获得城市的认同,进而不能自我认同,农民工将难以融入城市。

农民工在进入城镇时往往怀着美好的心愿,他们来到城市求生存、谋求发展,但由于现实的残酷,最后发现无法满足自己的期望时,要么回到农村另谋出路,要么成为城市的不稳定因素。如果不能使其在实现愿望过程中在经济、社会和心理上靠近城市,产生归属感,那么上述情况依然会发生。因此,国家与社会都必须尽力为农民工的生存发展开发足够的空间,主动为农民工的利益保障提供可能与条件,让处于移民抉择中的农民工不再犹豫而能成功定居。

三 传播关系中的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

(一)媒介与农民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处在被各种媒介覆盖的环境中。在大众媒介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类很多时候成为了媒介支配的对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农民工,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媒介迎合政策和大众的工具。

1.大众媒介中农民工形象

大众媒介对农民工形象的构建始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农民工这一群体开始大量出现。由于农民工大量入城造成城市管理的严重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混乱,更是引起了城市居民的不满。因此,在大众媒介中,农民工开始以“城市入侵者”的形象出现。劳动力突增,加深了就业矛盾,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交通堵塞、超载、住房紧张、人均资源减少等问题不断暴露。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控制,大众媒介也戏称他们为“超生游击队”,称他们为“盲流”。据统计,当时以《羊城晚报》为代表的都市报,对农民工的负面报道占75%,正面报道仅占6%。农民工成为令城市居民厌恶的对象。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大量企业成立,急需大量劳动力。政府颁布了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进城,鼓励人口流动,以此来满足劳动力缺口。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也相应地转为积极、正面。如《打工青年,轮下抢险》、《打工归来书满箱》等都向城市居民展现了农民工奉献城市、自强不息的良好形象。农民工逐渐被认同,但同时也有不少农民工迷失于城市的繁华,不知道何去何从,甚至走向了不归之路。

但是,2003年以后,农民工的形象又有了新的转变。2002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公开将农民工归入弱势群体,农民工问题也被纳入了政府议程设置内。紧接着,2003年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在沉寂多年后再次攀向高峰。仅《人民日报》的报道量就近30篇,超过了前五年的总和。农民工的弱者形象开始大量在报道中出现。

在农民工“受同情者”形象奠定的同时,农民工也逐渐被妖魔化、污名化。在媒介报道中,他们素质低下、无知愚昧、能力差,是举止行为、衣着语言无不令人发笑的“土包子”。他们甚至还涉及偷抢、拐卖、卖淫等犯罪活动。为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许多媒体专门报道农民工的各种奇闻怪事,如《18岁女孩竟将分娩镇痛当胃病》、《富士康“八连跳”自杀之谜》等。虽然反映了社会现实,但也有哗众取宠之嫌。

媒体报道中,农民工主体地位缺失。由于文化水平、媒介素养较低,他们甚至没有为自己正名的能力,任由媒体为他们设置形象、命名。他们的名字被打上了不平等的印记,被社会以异样的眼光关注。又由于缺乏与城市人的沟通交流,农民工被误会至深,致使他们难以被城市认同,常常处于不被理解的艰难境地。

2.大众媒介关于农民工的信息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相当庞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是保障社会主义公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经之路。然而,在大众媒介上却往往出现对农民工的报道频度与农民工数量不相称的状况,对农民工的报道往往缺乏长期性的有效关注。[10]据对人民网2005年4月到2006年4月期间有关农民工议题的报道进行调查发现,该时期内对农民工的报道共1050条,其中报道主要集中在8月、9月、10月、11月、12月,这是因为当时8月、9月珠三角的“民工荒”和11月、12月农民工“返乡潮”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而其他时候对农民工的关注则十分有限。

表1-9 农民工报道时间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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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调查还发现对农民工报道的线索来源往往并非作者的第一手资料,这些报道的题材通常是间接获得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官员和一些意见领袖。

表1-10 相关农民工新闻报道线索来源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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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1050篇报道中,评论、深度报道和评述比例较高,占50%以上,并且对农民工的报道往往并不客观。其中,40%的报道带了不同程度的感情色彩,尤其是同情色彩比例最高,达25%。大众媒介是社会的眼睛和嘴巴,大众媒介通常代表并引导着社会群体的看法和观点。因此,缺乏客观而带有主观色彩的报道,给农民工带来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在大众媒介对农民工的认识不全面的情况下,这对农民工融入城市无疑是不容忽视的障碍。

表1-11 相关农民工报道类型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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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媒体对农民工报道情感倾向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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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众媒介中与农民工相关的信息

农民工毫无疑问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媒介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农民工是传播中“沉默的大多数”,他们不仅不能阻止自己的形象被“妖魔化”,而且整个大众媒介都对其呈现出一种极度忽视的态度。被“活跃的大多数”把持的媒介更着眼于为自身服务,对农民工的相关消息自然而然处于一种失衡状态,这样,农民工在媒介中接触的信息往往与自身需要的信息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数量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调查发现,[11]40.7%的农民工认为大众媒介提供的与之相关的信息“太少”,39.7%认为“稍微有点少”,仅有7.5%认为正合适。大众媒介应该而且必须要敏锐挖掘农民工需要的相关信息,为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做出有效指导。

首先,农民工由于就业不稳定且由于文化技能的限制,找工作困难重重,他们的就业渠道也十分受限,往往是通过老乡介绍,而且常常上当受骗。大众媒介应设置具有权威性的并且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栏目,为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效途径。

其次,农民工在城市要想生活得更好就必须拓宽自己的技能范围,对特定技能的认识层次不断提高。因此,一些比较权威且价格实惠的技能培训班信息也是十分受农民工欢迎的。

再次,为农民工提供新的科技和创新致富的思路,对农民工自主创业生存是一个很好的引导。有了自己产业的农民工往往也更容易融入城市。

最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十分有限,对于政府的许多新政策常常难以理解,因而也往往并不关注,这对农民工合法利益的维护十分不利。大众媒介应多报道这方面的内容,帮助农民工及时了解、学习政府的新政策,这对解决农民工问题有极大的帮助。

4.媒介议题与农民工认知

为了分析媒介议题与农民工认知间的关联性,本研究还就农民工在社会融入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认识程度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采用判断抽样方法,设计内容为“请您对农民工群体的下列具体问题依重要程度排序:工作情况、生活处境、社会保障、权益状况、社会服务、自身素质、身份地位”。问卷调查结果为,农民工问题中最重要的是权益状况,社会服务排在最末位。这说明农民工在社会融入过程中,“权益状况”、“社会保障”是他们最看重与认知的要素,同时他们对“自身素质”也很重视。

表1-13 农民工对其社会融入因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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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民工的媒介行为与素养

媒介接触是农民工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融入城市的重要途径。我们把农民工的媒介行为和素养分为四个方面,即媒介接触、媒介认知、媒介评价和媒介参与。

农民工的媒介接触是指农民工通过接触媒介来获取信息的能力。首先,在接触媒介方面,研究表明“在三大传统媒体中,电视的接触率最高,报纸次之,广播的接触率最低”,但在农民工进城后“报纸媒体的接触率提升”。同时,“网络媒体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接触较多”,虽然频率和数量十分受限,但网络媒体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是跨越城乡知识鸿沟的重要工具。[12]许多研究也表明,手机媒体在农民工中也颇受欢迎,许多农民工除了用手机联系外也用手机上网、看报等。其次,在媒介内容方面,调查显示“他们最关注的是天气预报等公共信息,娱乐节目排第二,国际、国内新闻排第三,而有利于提高自身修养的文化艺术节目和致富信息等,是农民工最不关心的内容”。[13]大多数农民工获取信息的目的仍然是休闲娱乐,信息获取的主动性与目的性不强。总的来说,农民工的媒介接触情况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各种媒体虽有涉及但还是电视媒体居多,渠道单一,信息内容也有泛娱乐化倾向。

农民工的媒介认知是指农民工对各种媒介的了解、认识和评价。当代农民工基本上都能准确把握媒介的基础功能,即信息传递功能。但认识不深,存在层次浅、水平低的问题。由于受教育水平和生活状况的限制以及社会支持不足,农民工与新兴媒介之间存在数字鸿沟。数字经验缺乏、使用机会少,导致农民工对新技术怀着敬畏感,难以靠近。而已接触新媒介的农民工大多数又局限在娱乐聊天层面,难以深入。在传统媒介上,他们认识到电视的娱乐功能、广播的消遣和交流功能以及报纸的信息提供功能。然而,他们的认知依旧片面,例如不知这些媒体还有舆论监督和宣传功能。

农民工的媒介评价是指农民工对在媒介中获取的信息的解读、判断和反应。由于二元教育制度的影响,我国农民工存在着受教育水平较低、媒介素养欠缺的情况。农民工对信息的认知很多的时候只停留在表面,不能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并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做出指导。对信息的判断同时存在两种情况。他们对新闻、科技以及所谓专家学者的言论深信不疑,而对一些招聘信息、广告等又存在两种态度。一些有社会经验的“老”农民工,他们对此抱着完全怀疑的态度,但是刚进城的“新”农民工却常常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工资的期望往往使他们失去了判断力。

农民工的媒介参与是指农民工参与到媒介互动中,作为信息传播者的能力和意识。在传统媒介中,农民工往往失去了自身的主体地位。由于文化自卑和媒介素养较低,农民工无法在制度歧视中维护自己的话语权,与传统媒介之间产生巨大的鸿沟。在新兴媒介中,由于网络媒介的互动性较强,因此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工的自主性,为农民工“发声”提供了一个平台。然而接触网络媒介的农民工只有有限的一部分,并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未意识到“网络维权”或意识到了却没有实践。

如今,平等自由成为人们的共识。人人都有话语权、人人都有维护自我利益的意识和权利。而我国农民工却由于自身的局限和社会、制度的不平等待遇而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停留在传播的弱势地位,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农民工的失语症使他们无法为自己正名、无法公开争取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利。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对社会和谐也产生不稳定的因素,是社会、国家极应重视的问题。

农民工在媒介接触、媒介认知、媒介评价和媒介参与方面能力的不足,成了他们利益表达的障碍。他们或没有意识到大众媒介可以维权这一现实,或意识到了却没有途径可以表达。上述状况的出现是我国大众媒介市场化发展的结果。媒介不能真正客观冷静地表达弱者的利益需求、不能真正向受众展现真实的世界,却愿意以偏概全、追求噱头来迎合公众的猎奇心理,不能不说我国大众媒介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 政治活动中的农民工媒介素养与利益表达

(一)农民工权利与利益

百度百科上对“利益”的解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而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而国家的存在和社会的形成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各种约束来满足个人需要,使个人更好地生活。为此,国家出台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来实现个人利益。因而,受国家保护的利益就被称为“权利”。

作为国家公民,农民工理应享受与其他公民同样的权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农民工”就像一个烙印一样,将被城市边缘化的这一特殊群体标示出来,然后剥夺他们的权利,使他们成为社会上卑微而弱势的存在。自农民工这一群体出现以来,他们的权利就时常面临被忽视和被侵犯的境况,其中存在问题最多的包括生命健康权、劳动就业权、政治权和文化教育权。

政府为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帮助农民工抵抗来自生活不安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国家积极推动社会保险的发展。国家规定了农民工基本保障的“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然而实施并不理想。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和流入地政府企业认识差异等原因,农民工的“五险”实施很低。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个、0.4个、0.2个、0.4个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并没有明显提高。同时,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现度还存在着地区和行业差距,这些都对农民工的生存发展极为不利。

国家还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百度百科对劳动就业权的解释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它包括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其衍生出来的权利还包括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休息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国家还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等途径保护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然而,近年来,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保障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首先是存在着就业歧视,农民工常在就业、工作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体制,很多时候农民工只能从事一些次属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不仅累、脏、苦,还常常没有安全保障。农民工就业机会有限,常常无法选择时间与地点,也很少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其次,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时常被侵犯。由于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有时候无法被保证。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恶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本来报酬就不高,企业单位还往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再加上恶意克扣,农民工与城市职工的收入差距远远拉大。再次,农民工的休息权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常被忽视。工作时间长和工作环境的恶劣在农民工中并不少见。在经济发展前沿的珠三角,随便一家工厂的农民工一般便可工作12—14小时,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农民工还被安排到城市居民都不愿意从事的工作环境中,不仅脏乱差,还常常有毒有害,危险性极高,如矿山、建筑工地等。农民工还常常失去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项数据,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由于农民工自身能力的限制,农民工的就业领域非常狭窄,因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便显得非常必要。最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据调查显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有口头约定的所占比例为48%;签了书面合同,但几乎不知道合同内容的比例为32.5%;既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没有口头约定的占15.8%。[14]虽然国家极力改变这种状况,但改善并不明显。因为缺乏劳动合同的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工时得不到保证,工作岗位也极其不稳定。

农民工的政治权是农民工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农民工为自己争取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可是,作为流动人口的农民工政治权利时常形同虚设。政治权又称参政权,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的总称。它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其中,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满18岁公民都享有各项政治权利。虽然法律对农民工的政治权利予以保障,农民工拥有参加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的权利,但由于政治权的属地赋予再加上时空阻隔、交通成本、工作成本等原因,农民工常常选择放弃而无法实行自己的政治权利。农民工在政治上被置于边缘化的地位,失去了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机会。

文化教育权是农民工取得发展,融入城市的重要途径。但是,农民工的文化教育权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长期以来农民工随迁子女并没有享受到与城市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因此,流入地政府对随迁子女教育的保证并没有责任,随迁子女受教育不仅没有政府补贴,还要补交高昂的借读费。这使农民工的负担和压力极大,许多农民工子女面临辍学困境。另一方面,农民工由于受户籍限制,难以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许多企业还对农民工进行封闭式管理,致使农民工文化生活缺乏,无所依托,精神上陷入极度无聊痛苦之中。再加上城市的歧视和农民工的文化自卑,形成了不利于农民工文化消费的环境,农民工的文化权堪忧。

现实中,我国农民工权益受损却束手无策的情况比比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维权都是一场耗费巨大的博弈,需要强力的支撑。而农民工虽然数量巨大,但由于分散,缺乏有力、有效组织和正确的指导而往往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

(二)农民工的政治行为与利益表达

农民工作为中国饱受争议的社会群体,不仅失去了话语权,合法权益也常常面临被侵犯的境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不断成长,利益诉求愿望强烈。政治参与逐渐成为农民工维护自己权益的手段,但是“作为政治的边缘人”,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行为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政治参与”至今在学术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存在的争议也很多。但本书认为所谓“政治参与”应是指公民在自愿或动员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做出影响政治决策和决策执行的政治心理和行为。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行为由于其特殊的社会身份而备受关注。许多学者对农民工政治参与进行了研究,发现当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行为存在着以下特点:政治参与边缘化、政治冷漠与政治渴求并存、政治参与目标明确、政治信任度不高、以非制度化行为为主、对政治系统影响甚微。当前我国政治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农民工因其流动性和差别的户籍制度而处于政治边缘化的位置。他们一方面渴求着能得到政治关注,在政治决策中占据一席之地,另一方面由于政治权利的缺失,无形中拉大了自身与政治的距离,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对政治态度异常冷漠。虽然如此,他们仍然渴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经济权益,但是由于权益表达不畅和对政治的信任度日渐降低,以及一些制度内的政治诉求无法得到重视。于是,他们常常采用一些极端的以伤害自身或别人为代价的制度化外的方式来引起社会的关注,争取自己的权益。

本章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研究分为政治参与认知、政治参与方式和政治参与反馈来进行简单的分析。

首先是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认知。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认知包括农民工对政治参与性质、作用等的认识,政治参与的意识以及对待政治参与的态度。事实上,当代农民工基本上能认识到政治参与的作用,认为能维护权益,实现平等。在一项调查中,受访新生代农民工,有76.5%的人意识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性,87.8%的人认为个人和民间舆论能够影响政府的决策,虽然32.6%的人认为这种影响十分有限,但认为个人与民间舆论无法影响政府决策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12.2%。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时,90%的受访者表示会采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25.8%的人会诉诸法律,但是28.5%人则考虑私下解决。这说明当代农民工的政治意识觉醒,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对于政治参与目的,当代农民工的政治觉悟也有所增长。在一项调查中,我们发现58.4%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政治参与的动机是为了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他们的政治参与目的在于寻求群体的整体利益,以改善共同处境,维护共同利益,偏重个人功利性的狭隘的政治参与观有所改变,仅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政治参与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调查总体的25.6%。这说明农民工正在脱离自身局限,对自已的力量有了新的认识。一个人的政治力量是不足以保证政治维权这场博弈的胜利的,而整个农民工的力量是强大的。这也说明,他们开始对农民工的群体有了稳定的归属感。在政治参与态度方面,当代农民工对政治的关注度在不断提高。他们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手机、互联网等媒介来了解时事,虽然对于政策的解读能力有限,但通过关注国家与自身的命运极大限度地激发了他们政治参与的热情与政治渴望。

其次是政治参与的方式。研究领域通常把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行为分为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均衡性等特点,它主要包括政治选举、政治团体活动、政治信访和媒介利用等,如参加各级代表大会选举和投票、参加村民会议、听取及表决村委会工作报告等。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则具有非理性、破坏性、无序性、无组织性和极端性的特点,它包括上访告状、公共场所的群体骚乱以及其他报复性攻击行为。事实上,国家虽然规定保证农民工的制度化参与途径,但情况并不理想。据调查,在投票选举上,51.3%受访者从未参加过投票选举,28.8%受访者很少参加,仅有4.2%的人经常或较常参与政治选举。在政治团体活动中,经常或较常向组织单位提意见的新生代农民工仅占3.2%,经常或较常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意见的人也只占2.1%。在信访上,对这一渠道“不太了解”、“完全不了解”和“不清楚”的人占了总受访人群的绝大多数,为68.4%,通过信访办向政府提建议的新生代农民工为13.0%。在媒介利用上,情况稍有改观,46.9%受访者选择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来向政府提出建议。可见,农民工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并不通畅、有效利用率极低。而由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民工问题日益凸显并有了一些新矛盾。再加上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的不通畅,许多农民工选择了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年来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成为农民工维权的非制度化重要渠道,他们通常认为上访级别越高、人员越多、规模越大,就越容易引起重视,问题就会解决得越快,效果也就会越好。对于农民工的上访现象很多地方政府的处理并不合理,提出要“依法治访”、“严厉打击越级上访”,对上访农民工进行严厉地惩处。同时,农民工较常用的非制度化方式还有集体罢工、抗议与暴力对抗、加入非法组织(老乡帮会)、自杀性威胁等。

最后是政治参与的反馈。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反馈是指对农民工参政广度、参政深度和参政效度的评价。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具有政治参与意识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同时,为了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家不断地拓宽民主政治的渠道。可以说,我国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广度虽仍显不足,但是现在以及今后都必将不断拓展,民主政治将愈加完善。在政治参与的深度上,也并不理想。其一,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持久性不强,一般是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才会想到通过政治参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当代农民工的民主意识虽有发展,但是仍然十分受限。维权行动应是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的,而不是只有权益被侵犯后才开始。农民工的民主意识没有形成习惯,在平时不能主动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这对更切实维护权益十分不利。其二,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农民工也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而在农村实行基层民主自治,成立村委会,无疑都是对农民工政治权利的保证,只是因为实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使得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十分艰难。对此,政府也在关注并将不断完善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保障,积极促进农民工政治权利涉及的深度,而农民工民主意识也不断发展,农民工政治参与程度将不断加深。在参政效度上,主要是对农民工政治活动产生效果的评价。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农民工的政治行为不能引起国家和政府的重视,致使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常发生。而现在,农民工作为产业主体,作为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的基础,将越来越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而农民工的政治行为、其利益诉求也将会不断引起国家的重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效度也将不断提高。

我国农民工利益的保障,归根结底是要引起政治的反响。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是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的唯一的制度化途径。然而,我国农民工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不仅存在渠道不畅的问题,而且效果不佳、历时长,还很难引起重视,所以常常被农民工忽视。农民工在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只能另辟蹊径,使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反而喧宾夺主,成为了主要途径。这是国家民主制度不完善、民主权利难以保障的表现。因此,推动农民工政治参与合法化,完善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途径将成为促进我国民主政治的题中之意。


[1]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世界城市化展望》,http://www.hse365.net/renjuhuanjing/yiju/2012051543201_2.html。

[2]辜胜阻:《中国城镇化机遇、问题与路径》,《中国市场》第3期。

[3]马福云:《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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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07—308、328—329、334页。

[6]杨爱民:《城乡差别与民工潮》(http://www.usc.cuhk.edu.hk/wk_wzdetails.asp?id=1742)。

[7]郑素侠:《媒介化社会中的农民工:利益表达与媒介素养教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页。

[8]《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民工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报告》,《改革》2009年第2期。

[9]本节数据和图表来自《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10]徐艳:《社会公正视角下的农民工报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中科技大学,第107—136页。

[11]刘娜:《农民工对媒介的使用与满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同济大学,第36页。

[12]杨英新:《农民工媒介接触行为与大众传媒的关怀》,《时代文学》(上)2010年第5期,第218—220页。

[13]董迅石:《南京市区农民工媒介接触现状研究》,《新闻世界》2011年第9期,第214—262页。

[14]龙萍:《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探索》,《经法纵览金田》第299期,第239—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