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缺失痛感的身体
在人类的身体感知系统中,生命消失和身体受伤害是最能引起人痛苦感觉的生命体验,也是人们竭力避免的生命体验。死亡和受虐的共同特征是在这两类活动中作为个体的人都处于被动无助状态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类无法摆脱死亡,也无法彻底消除肉体受虐,于是,从古到今人们不断地编制各种话语,从精神上消除死亡与受虐带来的痛苦体验,寻求死亡与受虐的意义和价值。在中国古代,儒家文化以生观死、重生轻死,一方面主张“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搁置死亡、压抑死亡,另一方面又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赋予死亡和肉体受虐以崇高的道德意义;老庄道家则认为“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庄子·大宗师》)、“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庄子·齐物论》),主张“生死齐一”、“安时处顺”、“无为而治”。儒家追求“身殁而道存”,通过外在功名张扬克服生命死亡的恐惧、肉体受虐的痛苦,其途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家追求“不死不生”,将死亡自然化,消除生死对立,通过“守静、守心、坐忘、心斋”等内心体悟方式获得精神长生,从而消解死亡恐惧。“儒家高扬伦理大旗,注重死亡的社会属性,把对死亡的抗衡与征服落脚于强调精神的永生和生命物质的延续。道家以‘生死齐一’为指导,落脚于心理转变上完成对死亡的超越。”[1]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的死亡观相互补充,构成了古代中国人认知死亡的主要哲学维度。除此之外,从汉朝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佛教的死亡观也参与了中国人的死亡观和身体受虐感的建构。佛教认为人有三世,人的生命是在前世、现世和来世之间因果轮回,同时,人可以通过克制自己肉身欲望的刻苦修行,进入超验、美妙、崇高的“涅槃”境界,从而获得脱离了生死轮回苦海的永生。“佛教的轮回学说在心理上使人产生死亡是不可能的错觉,用一种日常经验无法检验的方式帮助人们克服对死亡的恐惧。”[2]在中国古代不论是儒家的重生轻死,道家的生死齐一,还是佛教的生死轮回,这些死亡观缓解了人类的死亡痛苦,都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死亡的客观性、必然性,“压抑了人们对于死亡毁灭性的意识”[3],因而也导致了中国古代文学缺乏对死亡必然性作深度追问与思考之作。中国古代文人很少直接描述死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没有死亡主题。“在一定情景的刺激下,中国文人总是会对生命的终极性和毁灭性发出哀叹,不过很快又将这种悲剧意识转移、淡化。”[4]近现代以来,随着西方现代启蒙思潮以及现代主义思潮涌入中国,西方科学主义对死亡必然性和毁灭性的阐述和现代文化启蒙对自我主体的强调,改变了中国人的传统死亡观;自我意识的产生促成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生命悲剧意识觉醒,“使‘五四’新文学作家们获得了崭新的生命体验和死亡意识,他们直面了生命的欢欣和痛苦。而这种欢欣和痛苦不可以用功名观念、神秘意识,也不能用宗教观念或传宗接代观念进行蒙蔽或实现转移”。[5]因此,在现代文学时期,死亡和暴虐成为中国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众多作家直面死亡和受虐,众多作品直接描述死亡与暴虐。现代文学时期,中国文学的死亡和受虐叙述呈现多种形态。在为人生派和左翼作家笔下,充满着对被侮辱被损害者无意义死亡的哀叹和遭受残暴虐待的愤怒,他们凄惨无助的死让文化先驱者和革命志士承担起开启民智和批判社会的历史重任;在自我抒情派和现代派作家的笔下,存在大量因为正视死亡的必然性而引发的对生命流逝的感叹,以及因为期待死亡的彻底毁灭性、享受受虐的快感而激发出对死亡的沉醉心态和情色迷恋,自怜与自虐是他们的文学常态;在浪漫激进的革命作家笔下,铭刻着革命者、求道者的死亡和受难的身体影像,通过他们的赴死和受难,表达了有强烈革命激情和自我意识的现代知识分子对社会理想的追寻、对人生价值的思考,从而超越死亡,获得了精神自由。由于灌注着现代生命意识和独立自我主体意识,现代文学的死亡与受虐叙述,不论是哀叹、沉醉还是超越,都不回避死亡和受虐带来的身体痛感。然而,到了20世纪50—70年代,当代文学的死亡叙述走向单一化,死亡叙述和受虐场景主要出现在讲述新中国成立以前的革命历史叙事中。革命历史小说中的死亡观开始回归古代,出现死亡道德化、阶级化与受虐仪式化、狂欢化的文学叙述倾向,死亡和受虐带来的身体痛感以及所蕴含的深重悲剧感再次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