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古代的知识观念与传统知识体系的建构
(一)从古文献视角的考察
在中国古代的文献记载中,知识所指的意义并不相同。《说文•矢部》载:“知,词也。从口、矢。”[2]段玉裁注:“此‘词也’之上亦当有‘识’字。”[3]《说文》:“识,常也。一曰知也。从言,戠声。”[4]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小学述林》中说:“识字依事之先后分三义:最先为记识,一也;认识次之,二也;最后为知识,三也。记识、认识皆动作也,知识则名物矣。余谓识字当以记识为本义……许君(慎)以知训识者,知字本有记识之义,亦有认识之义。”[5]可见,早期的知识是以人们的记识活动为基础的。
古文中的“知识”首先有“认识”之义,后在此基础上引申为相识的人或朋友。如《汉书》卷73载韦玄成“出遇知识歩行,下从者,与载送之”[6],这里的知识是指相识、相知的朋友。知识在古时的另一含义,指人的所闻所见,并进一步引申为人的眼界和视野。《论语•子罕》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7]这里的知识含义已扩展到人们所能掌握的学识范围。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古人所追求的知识是一种无所不尽,无所不包的境界,有知识“须是穷物理”[8],而“穷物理”不过是古人所追求的知识的一种表象。在传达知识的过程中,古人往往并不满足于认识一些名物,识记一些词汇,而是将这些知识作为人的更高追求的一种手段。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知识只是他们认识世界的辅助性工具,在更深层的意识活动里,知识增强见闻、开阔视野、开启智慧,从而使人在社会中获得安身立命之所的社会功能才是知识存在的真正意义。汉人王符认为,人们所借以立业、修身之用的知识是“道之材”,是人们借用来作为追求“道”的一种手段,其真正的来源应该是天地、神明之功,而不是来源于人“心之明”[9]。换言之,人们观念中的知识实际上是大“道”之所系,因而知识的功能应体现在获取“大道”的实践活动中,这种“大道”或为追求“君子之道”,或为“出为世用”以有功于社稷。《周易口义》卷4中所称的“大其知识”[10]即是为了成天下事业,完成君子之道的手段,表现出极强的实用性。
《说文解字》段注称:“知、智义同,故智作知。”[11]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矢部》也说“智慧即知识之引申”。由此可见,古代知识的另一层面是智慧。在古人的观念中,智慧是在对知识充分占有和把握之后的延伸状态。《礼记正义•中庸》:“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12]有了知识和智慧,人才能近仁、修身、治人、平天下,从而获得更广阔的社会活动空间。在这种知识观念中,知识与治国、平天下等社会活动结合了起来。《大学疏义》说:“所谓知识者,言人心之灵觉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者。盖心之灵觉,莫不有知在乎。推极其知,使凡所知者,无不至于尽而已。”[13]这里所说的知识已是超出世间名物,汇聚了人的灵气与才智的另一种表现形态。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善知识”条称:“知识者,知其心识其形之义,知人乃朋友之义,非博知博识之谓,善者于我为益,导我于善道者。《法华文句》四曰:‘闻名为知,见形为识,是人益我菩提之道,名善知识。’《法华经•妙庄严王品》曰:‘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化导令得见佛,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14]正因为佛教中的“善知识”能了悟一切知识,较一般的人更高明、智慧,因而更能导人于善道。所以,不管是本土观念中开启心智的知识,还是佛典中指向了悟善道的知识,都与人生的智慧紧密相连,而这些人生智慧又为人们立业、修身、求得心灵的安顿或在社会中安身立命发挥着实践指导功能。从这个角度上看,中国古代的知识观念一开始就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连在了一起,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
所以,中国古代的知识观念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它既包括人们所说的天文、地理及所闻所见,也包括人们在实践生活中的所触所感、所思所虑。前者多以客观的见闻知识而存在,后者则以更深层的意识形态存在。不管是以客观形式存在的知识,还是以人的意识形态存在的知识,它们的存在与表现方式都与古代的知识观念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在我们看来,对我们的思想进行构造和指引的都是一些观念,这些观念的真实特征也就是某一种社会模型所具有的特征……正像宗教经验使我们的社会经验发生了转变那样,哲学、认识论或者其他任何一种一般的知识观念,都会使我们的社会经验发生转变”[15],而“在古典时代的中国,‘认知’不是认知什么——即这样一种东西,它提供关于周围自然世界条件的知识,而是要知晓怎样很好地对待关系,在乐观地对待这些关系提供的种种可能性时,怎样增强对这些关系的生命力的信念。”[16]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的知识不是为了人们认识名物的需要而存在,而是为了更好地揭示社会关系,完善人类的社会实践而存在。在这种知识观念的影响下,中国古代的知识往往与指导人的社会实践、揭示各种社会关系连在一起,人们对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伦理的关注远远超过客观知识本身,他们不是为了在理论或逻辑上阐释知识是什么,而是力图揭示知识在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正因为人在古代知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古代的知识阐释往往以天人合一为起点,以人们观念中的大“道”支配知识的外在表现方式,以追求人的身心和谐统一为目标。其中天人关系是影响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因素;追求大“道”的思维模式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知识的发展方向;而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演进则伴随着人们对身心关系的理解与阐释而展开。以上这些观念对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和传统知识体系的建构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从古代分类实践角度的考察
与古代知识观念的社会性和实践性相一致,古文献的分类实践在传统知识体系形成过程中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早在《说文解字》中就有“类谓相佀(似),难分别”[17]之语。《康熙字典》释“类”有善、种类、比等八个义项。[18]商务印书馆所编《辞源》、王力《古汉语字典》以及《汉语大字典》释“类”都有“种类”这一释项,而后来的其他义项,又多由此义衍生而来。由“类”的字义发展来看,无论是种族、区别还是近似等义项,都暗含着一种对事物或对人的分类标准:“种族”是以人的血缘关系来划分的;“区别”和“相似”则是以人或事物的某些特点为划分标准。这就是说,“类”字的释义其实是包含了人们的一种分类思想在内。
中国古代的分类较多用于对事物的认识与把握,《洪范》分九畴,《易•系辞》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19],荀子在其《王制篇》中也说:“以类行杂,以一行万”,所以姚名达先生说:“分类之应用,始于事物,中于学术,终于图书”[20],这一方面揭示了分类思想在中国古代知识体系建构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对事物的分类在古代分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中具有奠基作用。随着人类认识的进一步发展,分类思想不再限制在对事物的把握上,开始逐渐扩展到其他知识领域。《汉语大词典》卷12释“类事”说:“(类事)即类书。宋高承《事物纪原•经籍艺文•类事》:‘证古类事,其始本出于梁沈约之徒,属辞比事,往往成编,故白居易效之为《六帖》。’”[21]将“类事”与“类书”相等同,这说明古代类书的产生也是建立在对事物的普遍分类基础之上的。事实上,古人很早就对传播学问的文献典籍极为重视,如汉人王符曾说:“道成于学而藏于书,学进于振而废于穷。”[22]《隋书•经籍志》也称:“夫经籍也者,机神之妙旨,圣哲之能事,所以经天地、纬阴阳,正纪纲,弘道德,显仁足以利物,藏用足以独善,学之者将殖焉,不学者将落焉。”[23]在古人的观念中,这些传播知识的典籍不仅是智慧的来源,更是圣人立业、修身之所系。当知识的载体越来越庞杂的时候,人们为了掌握知识以适应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开始对各种文献进行细致的分类,从这些文献分类中,我们可以窥见古代知识发展的大致面貌。
中国古代知识最初以“学在王官”、“世守其学”的方式传承,这就决定了古代知识主要是在那些有着社会活动参与权且文化层次较高的阶层传播,并与这些阶层所承载的学术思想产生了种种关联。中国古代的学术分类始于孔丘,[24]而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术分类亦随之而兴。《尚书》以体分为典、谟、诰、誓四类;《左传》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分;《庄子•天下》分“百家之学”;汉初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将天下学术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所以才有了汉兴之后的“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25]。他们的分类校书即是在当时学术分类的前提下实现的。虽然中国古代的学术面对着共同的研究对象和领域,但因从事学术活动主体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学术流派。余嘉锡先生根据《汉志•数术略》著录之书无姓氏者十有八九的考察,得出了“周秦以前书之有其人者,必其学有授受,师师相传,知其出于某某,始因以题之”[26]的结论,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古代知识的传承轨迹。从中国古代早期知识的“学有授受,师师相传”开始,学术上分门别派发展的方向就十分明显。正因为中国古代学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导致古代学术一直朝着家学的方向发展。由此而形成了与现代知识体系不同的发展模式,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知识发展的大致趋势。
“每诞生一种新的分类思想,就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分类标准,相应就会产生一种新的知识结构体系。”[27]当古人把对事物的分类和人的社会活动联系起来的时候,由于活动主体的不同而产生了认识上的差异,学术分类思想因此应运而生。当人们将分类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性知识形诸文字的时候,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图书。中国古代知识体系就这样在人类的分类实践中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在古代文献的不同分类形式中,学术分类与图书分类实际上是支撑中国古代知识系统的一体两面:学术分类思想的发展是古代知识体系发展的内在线索,而图书分类则是古代知识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二者相互影响,共同推动了中国古代知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