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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决定论
与“地理环境非决定论”相对,是认为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把社会发展动力归因于社会之外的自然界的一种理论。环境决定论认为,人类的体质特征、心理状态、智力高低、经济强弱、人口和民族分布、社会组织、文化发展等人文现象受自然环境,特别是气候条件的影响和支配。这一观点萌芽于古希腊,以希波克拉底、柏拉图等为代表;盛行于18世纪,以法国的孟德斯鸠为代表;19世纪时英国历史学家H.T.巴克尔、德国地理学家F.拉采尔有较大的影响。这个理论在反对宗教神学、探索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方面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但夸大了自然环境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作用,错误地将自然规律替代了社会规律。(参见“地理环境非决定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