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自身性质所决定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正是中国共产党这种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决定了其必然要拒绝腐败。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在本质上必须实行廉洁政治,并且要同党内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同过去的一切剥削阶级不同,无产阶级是真正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而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就是说,共产党人在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不谋取任何私利的。私有制及其伴生物——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包括腐败等在内,都是共产党人要消灭的基本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中,已经认识到共产党的本质必须实行廉洁政治。马克思1871年论述巴黎公社性质时就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新政权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公职不再是特殊阶层的“私有物”。这种政权一定会给农民一个廉洁政府。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一个重要观点:真正高效、廉洁并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政府只能属于无产阶级。在此形态下,与资产阶级民主的虚假性不同,民主制度成为真正的民主制,并能杜绝腐败的产生。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能因此说共产党本身不会产生腐败现象,不等于说它本身不存在腐败现象。在资产阶级包围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共产党无时无刻不受到资产阶级的腐蚀和拉拢,有的人在这种环境下腐化变质了。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为了防止共产党腐败变质问题的发生,就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建立廉洁政府。而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中也同样面临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
首先,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阶级性必然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毛泽东曾经说过,“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她是代表着无产阶级利益的先进组织,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她本身也绝无私利可图。因此,党在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党的纲领,明确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了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在1921年召开的党的一大会议上,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纲领明确要求废除私有制度,直至消灭阶级。在1922年召开的党的二大上,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一系列文件,其中大会制定的最高革命纲领,明确提出“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远大的奋斗目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腐败的决心。实际上,从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之日起,他就指出,私有制是阶级剥削的社会制度。而腐败与剥削制度有着本质的联系,为了根除腐败,最终必须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剥削阶级及其影响。这与中国共产党人奋斗目标是完全一致的。简而言之,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搞特权。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为人民谋利益,不谋求任何私利,清除一切腐败现象。一个政党的宗旨最能体现一个政党的性质。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不能是一个只能代表某些少数人利益的狭隘的宗派团体,她应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群众有着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她应肩负民族解放和富强的使命,为广大人民带来利益和幸福。中国共产党的党性集中体现为她的人民性,即一切为了人民,一刻也不脱离人民群众。而防止脱离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持党政机关的自身廉洁。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旦有了权力,就会谋取个人私利,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要清正廉洁,就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因此,中共二大宣言就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工人和贫农的目前利益计。”[1]毛泽东也曾专门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2]以上说明,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革命党的这一特点,是历代革命和革命党所没有的,而且也不可能有的”。[3]也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这一特点,必然要求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的品质和行为,任何形式的动摇、贪污、腐化和堕落等行为,都与共产党的宗旨是相悖的。
再次,要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必须同腐败作斗争,建立廉洁政府。《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政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先进组织。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推动革命运动前进的最坚决的部分;在理论上,他们比其他群众更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这些就要求共产党必须始终保持无产阶级先进性,维护党的纯洁性,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都要成为先进性的代表。而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必然要求党非常注重反对腐败和不断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如果不能加强自身建设,就无法保持无产阶级的性质,也就不能领导革命事业。因此,中华苏维埃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为了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纠正革命队伍中一些党员干部中的腐败现象,就曾经发布了关于反腐败方面的一系列通告、决议和政策,彰显了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就指出:“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和贪污等现象的产生。”[4]为了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必须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