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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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现状

中国学者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80年代之前,由于政治环境影响及反腐败领域财产申报制度的缺失,导致该领域学术研究成果乏善可陈。1988年,《法学杂志》刊登短文《应尽快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介绍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波兰的财产申报规定,开启了该领域在我国的研究先河。这之后的20多年时间里,有关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成果持续涌现,研究也不断深入。

一 国内研究

科研论文是科研活动产出之一,而论文统计是科学研究定量化的重要方法。对某一研究领域的文献数量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追踪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情况及动向。通过定量分析、定量评价和预测,可以帮助科研人员了解目前此领域研究的质量和价值,使他们能够把握将来研究的趋势和方向。本书以国内学者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论文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财产申报的论文进行全面考察,分析研究特色和研究趋势,找出研究优势和不足,以期更好地推进该领域的研究。

1.数据来源与检索策略

文献计量法是针对学科发展趋势、文献量变规律、文献情报科学管理等方面展开的定量分析研究。这些定量分析研究必须建立在对与所研究的目的有密切关系的媒介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只有在这种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才能分析和预测到学科文献的各种特征及其变化规律。

确定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论文的分布情况,是选择数据来源的关键。财产申报研究涉及政治学、法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以及相应的交叉学科,其主要分布的学科领域为政治学和法学。因此,本项研究选择了上述学科中与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论文分布比较密切的如下数据源:《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的其他相关数据库。

信息检索的根本目标是从大量的文献中查找符合用户信息需求的特定文献,而且这种需求在相关性(Relevance)和适用性(Pertinence)上都会有所反映,尽管在一次检索中我们不可能要求查全率和查准率都很高,但追求合理适当的“准”与“全”则完全可能做到,这需要选择适当的检索策略。本项研究选择了关键词检索与主题检索同时进行的策略,即一个词,既把它作为关键词又把它作为主题词,分别进行检索,并把结果进行综合比较。研究中选择的关键词体系为“财产申报—反腐败—阳光法案”,检索结果再用“中国”和“制度研究”两个指标来校验,这样得到的校验结果,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都会更接近研究要求。

检索结果是否符合研究要求,是对研究论文进行文献计量分析的关键。本研究在上述校验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排除,即完全重复出现的数据只记录一次检索结果,同一作者的同一篇文章只记录一次检索结果,而且,在排除过程中,本研究一直遵循着如下假设:一篇研究论文的题目、关键词或是摘要中出现了上述关键词体系中的任意一个,而且符合“中国”和“制度研究”这一指标,那么该篇论文将被选中。通过筛选,本项研究共得到符合要求的检索结果605篇。

2.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现状与趋势

(1)研究阶段及特征。总体来看,如图0-1所示,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论文从1988—2010年呈现增长趋势。在2007年之前,论文增长幅度比较平稳,并于1994—1995年间形成第一次研究高峰,之后研究趋缓。1988—2000年十几年间,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论文总的数量在60篇左右。2001—2007年属于研究的发展阶段,研究的第二次高峰出现在2005—2006年间,从增长情况来看,文献年增长率波动较大,而且2007年的文献增长比较明显。这七年间研究论文的总量超过120篇,总体增长速度较快,接近第一阶段的2倍。从曲线分布来看,研究的第三次高峰出现在2009—2010年间,这两年间的文献总量已接近350篇,从研究发展趋势来看,学者对该领域的关注会一直持续,文献总量变化不会太大,研究的平稳期已经形成。如果以目前出现的研究频次及研究高峰的频率来计算,第四次研究高峰将出现在2015年前后,研究仍会有波动,但波动幅度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文献总量会进一步增长,随着党和国家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关注及反腐败力度的加大,研究会渐趋成熟。

图0-1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状况按时间分布图

(2)研究热点分析。学界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涉及多个视角,确立研究视角可以准确把握研究热点。研究热点反映了某一时间段内,学术界对某一领域特定问题的关注程度。对于理论研究来说,这一关注程度可以用该领域内发表文章的情况来衡量。学界从不同侧面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了多方探讨,本书把学界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划分为七个研究视角:反腐倡廉、法律与制度、理论基础、配套措施、制约因素、海外制度介绍、一般性报道。(具体分析情况见图0-2)

图0-2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视角分析图

从图0-2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的成果中,64%属于一般性介绍和新闻报道。2009年以来,财产申报制度开始在我国的一些地区试行,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湖南浏阳和湘乡、重庆等地方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着财产申报的试验。[20]对于这一媒体称之为“吃螃蟹”或“破冰”之举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举措,社会给予了极大关注,上述数据是民众对这一制度抱有强烈愿望的真实反映,但就学术性来讲,上述成果仅具有资料价值。英、美、法、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及阿根廷、智利、新加坡、泰国、印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乃至许多不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各国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规定的形式多样,内容各异,因此,海外制度的利弊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引起了学者们的普遍关注。在10%的海外制度成果介绍中,学界对美国、韩国及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制度倾注了较多的热情,尤其是对美国、台湾及香港等地的“利益冲突”理论及“盲目信托”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从源头来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范官员腐败的手段,它的建立不但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环境及一系列配套措施。学界对上述问题均有论述,有26%的论文分别从上述角度对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财产申报制度进行了分析。与其他视角相比,“法律制度”和“理论探讨”两个视角的学术价值更强,102篇学术论文基本出现在2008—2009年间,占该时段两个领域文献总量的40.8%,其他的则零散分布于1988—2010年之间。由此可以确定,中国官员财产申报问题的研究热点是从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与制度”环境两个视角进行相应的研究,这种研究趋势在2008年以后显得更加突出。但由于学术性文章的总体比例较少,因此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目前仍处于宣传过热,研究偏冷的尴尬局面。

(3)研究质量分析。研究质量是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灵魂和生命,没有高质量的研究,则很难谈研究的价值与突破。学界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要素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种类、申报管理审查、申报责任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但研究成果等次不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零星、分散、偏颇甚至是过激之处。本项研究在分析中国官员财产申报研究质量时,采用的手段是对学者们的研究进行成果分布分析:成果发表于核心期刊者[21]按学科进行统计,没有发表于核心期刊者类别为其他,学术价值不高的类别为普通读物,硕士、博士论文单独作为一个统计标准。(统计结果见图0-3)

图0-3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成果分布图

核心期刊,是指那些发表某学科(或某领域)论文较多、使用率(含被引率、摘转率和流通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期刊。核心期刊理论建立在文献计量学的文献聚散分布规律基础上,它客观反映了期刊在生产、流通和利用中的集中和分散效应。因此以文章发表于核心期刊作为衡量研究质量的标准,是比较客观和可以接受的。从图0-3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的论文发表于哲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综合性人文社科等各类核心期刊的比例占文献总量的17%,数量为72篇。发表论文的一些核心期刊在各该学科中的排名及影响都比较靠前,如《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行政伦理研究》发表于《政治学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建构中的相关问题刍议》发表于《江海学刊》,《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构建的路径分析与启示》发表于《中国行政管理》,《财产申报制度的伦理考虑》发表于《伦理学研究》,等等。通过对CNKI硕、博士论文库的检索,发现有38篇硕士学位论文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在成果分布中占总量的6%,并无博士学位论文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研究。硕、博士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日益引起学界的重视,但同时应该指出,由于中国硕士研究生的扩招及一些高校学制的变化,导致社会科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整体下降,在38篇硕士学位论文中,仅有华东师范大学陆琼星的《中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现状及问题研究》(2010),以制度变迁理论作为切入点,思路独特,观点新颖,其他论文,质量较高的并不多见。具有学术性但没有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占论文总量的32%,没有发表于核心期刊的论文,从总体上说,其研究质量要低于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但这种比较是相对的。在国内,已经有学者对核心期刊的评价理论提出质疑,[22]但无论怎样,通过核心期刊理论评价学科或领域研究质量总比凭主观印象、论资排辈、知名度等因素评价,更为科学可靠。

3.国内现有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研究的学术性不强,重复研究过多。目前,研究财产申报制度的专著,国内仅有刘明波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中外财产申报制度述要——写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实施之际》一本介绍性的小册子,其他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专著对财产申报制度或有涉及,但行文简短,介绍粗略,不属于对财产申报制度的专题研究。就检索到的605篇研究成果来分析,有29%分布在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报纸以其及时性、报道性、普及性和介绍性为特色,因此,分布于报纸上的研究成果因报纸的特点所限,其学术性并不强,但资料价值不应忽视;另有64%的成果分布在期刊全文数据库,就成果的内容、分析方式和学术规范来看,有22%左右并不符合学术研究的方式及规范,属于知识普及范畴。

综上所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的学术性应该亟待提高。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该领域的重复研究。仅从硕士学位论文一项来看,38篇学位论文,题目使用“中国公务员(官员、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设计、分析)”的就占到50%以上,研究框架基本以“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现状及缺陷—国外制度介绍—中国的制度构建”为主,且使用资料重复率过高。分布在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的研究成果,上述问题也非常突出,应该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

(2)研究的理论深度不够。研究某一问题使用的理论不等同于该问题自身涉及的理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创立涉及公共利益优先、隐私权、利益冲突等理论问题,理论的突破对于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但从何种角度采用何种理论对财产申报制度进行分析,则关涉到研究的学术高度。605篇成果中,学术价值较高的研究基本都建立了理论分析框架,采用的理论主要有制度比较、行政伦理、制度变迁、公众参与等。建立理论分析框架的研究成果存在的最大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分析深度不够;二是理论与研究明显脱节,这一现象在上述成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这表明,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在理论上,仍有很大的深入空间。

(3)研究资助问题突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源头防腐的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旦创设完成并付诸实施,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应,因此中央对此项制度在态度上表现出高度的重视,在行动上则又显得异常谨慎。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领域出现的“宣传热,研究冷”也恰恰反映了这一现实。在现代社会,一项研究工作的顺利展开,没有足够经费支撑,是很难进行的。因此国家对每一项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都给予了足够的经费支持,对于重大的基础理论研究更是倍加关注。20世纪80年代末到目前的20多年中,从研究成果来看,在官员财产申报领域,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部级层面,基本没有对官员财产申报领域的研究给予过专项经费资助。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败法制建设”、“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23]国家或省、市的资助机构虽然对相关课题进行资助时,会涉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由于不是专项资助,研究重点不在于此,因此用于财产申报研究的资金额度十分有限,研究成果没有重大突破也就在所难免。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资助现状确是令人遗憾的。

二 海外研究

海外学者对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关注不够,其主要原因在于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并没有完全建立,因此可以直接参照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不多。但由于诸多国家都建立了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各国的财产申报实践对于研究中国相应制度,提供了有利的参照;此外,国外学者对中国腐败问题的研究,涌现了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对于本书的写作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关于国外财产申报制度,本书将专门列出一章(第二章)进行系统介绍,下面仅就与本书相关的国外学者对腐败问题的研究进行概述。

国外学者对当代中国腐败问题给予了广泛关注,与本书研究相关的主要有:King K.Tsao,John Abbott Worthley:China: Administrative Corruption — Experience in a Comparative Context(Austral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ume 55,Issue 4,pages 22-29,December 1996),该文认为:中国的行政腐败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邓小平改革时代后,其发展愈演愈烈,在政治与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国控制腐败的经验为同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Xia Li Lollar:The Impact of Government Corruption and Monopolized Industries on Poverty and Income Disparity in Urban China(Asian Politics & Policy,Volume 1,Issue 3,July/September 2009,Pages: 526-542),文章认为近年来城市贫困和收入差距加大在中国急剧增加,垄断、转嫁、腐败以及权钱交易造成了高收入阶层收入的非理性增长。Shun tian YAO:Corruption and the anti-corruption movement: The modeling and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in China(Australian Economic Papers Volume 36,Issue 68,pages 156-165,June 1997),文章通过建立数学模型阐述了反腐败运动中三组人群的利益冲突,并认为只要多数人在反腐败运动中处于被动地位,那么,GNP的增长就会造成腐败水平的提高。Gordon White:Corruption and Market Reform in China(IDS Bulletin,Volume 27,Issue 2,pages 40-47,April 1996),作者认为,作为市场改革的一种后果,腐败在中国持续蔓延,单纯的寻租理论不足以证实这一现象,政治—行政改革、社会价值转换、机会、需求与免予惩处的结构性环境等因素必须予以考虑。市场改革强化了官僚—商业精英这种新型关系的成长,而且这种关系将会长期地助长腐败的滋生。Michael,Johnston:Syndromes of corruption: Wealth,Power,and Democracy(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Century Publishing Group),作者认为反腐败与深度民主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他把中国的腐败归结为官僚权贵型腐败,制度非常薄弱、政治缺乏竞争和经济机遇正在扩大等因素造就了中国不受惩罚的腐败,而“权力下放往往在国家与市场之间日趋扩大的灰色地带创造了那些不受惩罚的赚钱机会”,尽管“国家和党的权力仍然是重要的”,但是“低效率的监管和涣散的政治纪律使得四分五裂的权力变成可利用的、有价值的商品”,因此,中国虽然调查了大量案件并予以惩处,但是“中国目前所处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性的”。[24]约翰斯顿研究视角独特,但其“反腐败与深度民主之间的正相关”理论已经受到了质疑,[25]中国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有西方的民主形式,中国有中国的民主内涵,在逻辑上民主与腐败并不属于同一层次。

日本学者对当代中国腐败问题的关注分散在中国政治问题的研究之中,对于中国政治问题的研究,按照日本庆应大学综合政策学部主任、政治学与国际事务教授小岛朋之的总结来看:在20世纪60年代,“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很难得出下面的结论:日本关于中国政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足够的成绩,并促进了对中国的认识”,“日本对中国政治的研究显得非常有限”。[26]日本学者对中国的研究受研究者个人政治导向的影响很大,筑波大学德田教之教授认为70年代:“在方法论上,日本的中国研究很少有系统性的论述”,即使到了80年代,有关政治导向和中国学研究者的政治立场问题依旧为日本学术界所讨论。加加美光行论述道:“中国政治上的巨大变化对日本的中国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也与学者的政治立场有关。”他激烈地批评了“中国政治研究上的贫困”。[27]90年代后,由于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影响,日本的中国政治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新领域研究中心的大西康雄认为日本中国政治研究的演变表现出了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对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和特点的讨论;第二,由于中国方面公开了一些政治材料,研究的客观性得以提高;第三,方法论,包括实地考察研究,大大丰富起来;第四,中国问题研究者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标志性的研究成果。[28]日本的诸多研究机构拥有一大批知名的中国政治研究学者,他们的研究动向主要涉及中国的党政关系、党和国家关系、官僚机构与官僚制度、人民解放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农村和城镇政治研究等领域,[29]而中国腐败问题并不是日本学者研究的重点,因此这方面的成果很少,本书可资借鉴的倒是日本学者对本国政治问题的研究。如下几部著作对本书在写作方法及写作思路上启发很大。辻清明著的《日本官僚制研究》,该书在日本学术界被奉为政治学和行政学领域的经典之作,作者对日本近代官僚制进行了历时性分析,并指出,日本官僚制的特殊性质在于统治结构中的割据性和支配形态的特权性,这一特性不仅只限于统治结构的领域,大体在日本所有的社会集团中,即在政党或大企业,以致被认为是进步的工会等团体中,虽然有程度上的差异,但这一特殊性质确是常有的现象。作者试图在政治结构领域对官僚制研究有所突破,并提出了官僚制的发展方向是民主化。[30]礒崎初仁、金井利之、伊藤正次的《日本地方自治》,本书三位作者在日本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具有极高威望,该书认为:日本在自治体独治尝试中,1990年以后伴随行政评价制度普及化、居民投票制度的采用、居民与NPO协作以及制定城镇建设条例、自治基本条例等应对措施,使得自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渎职、贿赂、政府暗箱操作等丑闻也在这一过程中不绝于耳。三位作者从制度论、机构论、政策论、管理论、居民论五个层面对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进行了阐释,对地方自治的基点、动向以及存在的问题从结构性和长期性的视角进行了深刻分析。[31]西田典之的《日本刑法各论》,该书为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田典之教授的代表作,论述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以及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而且对每类罪名之下的各罪名,分别从判例、学说的角度加以阐述,其中关于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及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对本书写作有较大的提示和启发作用。[32]柳原修的《日本的国会与政治》,该书从静态方面介绍了日本国会的职能和组织构成、国会的召集和会期、国会的召开和议院的构成、法律的制定、预算的制定、国会决议、请愿和陈述、国政调查权、证人唤问、弹劾法官;在动态层面探讨了国会运营的现实和国会运营、国会议员、领导者与民主主义政治等问题,对认识日本国会制度以及日本政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