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毋庸讳言,假借义同化是语言大众的一个误解,但它与望文生训有本质的区别。
对假借字的望文生训,实际上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人们不知道某个字用的是假借义位,完全按这个字本身的意思来理解,如“抱薪救火”的“抱”本是“抛”的借字,[23]但现在人们按抱字理解为抱着。抱的假借义位“抛投”完全失去了。这一类望文生训与假借义同化完全没有关系。
第二种情况是:个别人不知道假借义位的得义之由,转而从假借字本身来理解它的得义之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语言大众仍然知道正确的得义之由,或者语言大众认为这种望文生训是不可取的,那么,个别人的望文生训便只是一种误解,不会对字词的义位系统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如果语言大众普遍不知道某假借义位的得义之由,而这时却有人望文生训地从假借字本身来解释其得义之由,同时,这种解释又具有某种合理性、新奇性,特别是当这种具有合理性、新奇性的理解是由名人提出、因而同时具有权威性时,语言大众则极容易接受它。而当语言大众普遍接受了它,那么这种望文生训便转化为假借义同化。
我们以泉的假借义位“货币”被同化为例。“泉”与“钱”在上古均是从母元部平声字。“钱”是货币义的本字。钱开始是指称古代的一种铲。据考证,凡从戋声的字多含轻、小之义,可见这种铲是一种较轻便的农具。春秋时货币常作铲形,并且这种货币较之以物易物时代所携带的布匹、谷物轻便,于是把货币叫“钱”,如《国语·周语下》:“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后来,《周礼》和《管子》借同音字“泉”来代替钱字。称货币为泉,本应从本字“钱”来理解,但郑玄在注《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时说:“布,泉也。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也。”这种理解同时具备了合理性、新奇性和权威性,所以语言大众便欣然采纳了。近现代出现的“(货币)流通”一词,就是从“泉(钱)”的流俗理解中衍生出来的,因为“流通”的英文对译词是“circulate”,它的语源是圆圈、循环,把它译为“流通”,从水取义,毫无疑义的与历来对“泉”表货币义的流俗理解有关。这一事实说明了这种流俗理解已经深入人心,假借义同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
望文生训转化为假借义同化是由量变到质变的。假借义同化虽然也是错误,但是它作为语言大众的约定俗成的错误,就能像其他任何正确的约定俗成的东西一样,对其所在的语言系统产生影响。如“折”本来只有折断、弯折之义,它后来借为“摺”,有折叠义。折的这两个义位本来是没有关系的,[24],但由于它们共存于一个载体,语言大众便把后者看作前者的引申义,使折叠义同化到了折字的固有义位系统之中,然后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申出折合、折算等义项,而这些义项在“摺”字的义位系统中反而没有产生。这是假借义同化后对所在字词义位系统的进一步演变所产生的影响,至于假借义同化对联结义位和假借义位本身的影响,我们在本文第二部分中已看得很清楚了。而这一切正反映了假借义同化与望文生训的质的区别,因为个别人的望文生训是不可能产生这类影响的。
在研究了许多假借义同化的例证后,我们惊奇地发现:语言大众乐于接受对假借义位的错误的流俗解释。有时他们甚至对语言学家的匡谬正俗置若罔闻,造成正者自正、误者自误的局面。这些事实说明假借义同化现象背后有某种语言规律在起作用。
这个规律就是语言文字演变中的省力原则。假借义同化在许多方面符合这种省力原则。
(一)假借义同化能减轻人们记忆的负荷。假借义未同化时,人们需要记假借字、假借义位及其本字。有时,当假借义位是其本字的较远引申义,人们还得记住它的引申过程,如“坑”借作“倾”用,有设计陷害义,人们除了记住这些外,还须记住倾如何由倾斜一步步引申出了设计陷害义,等等。而一旦假借义同化了,人们便只需记一个字及其互相联系的各义位,如坑的假借义位被同化后,人们便只需记住坑及挖坑义与设计陷害义之间的关系,这样就省事多了。
(二)能减轻对应本字的表义负担。如“示”本指土地神,用作偏旁时指带神性的事物。示另有一个假借义位“使(让)人看”,即出示、显示。此义的本字为“视”。但《说文》把“示”的本义解释为“天垂象,见吉凶”,即能显示吉凶的神物。由此便可“引申”出“使(让)人看”这一义位了。《汉语大字典》基本采纳了这一说法,说明“使(让)人看”这一假借义位已同化到了示的词义系统中。后来由这一义引申出的告示、告知、教导等义都由“示”来表示。而其本字“视”则专门表示“主动看视”及其引申义。这样就使语词间义位分配更加合理,有利于记忆和使用。
(三)能减少文字数量。如果假借义位的本字是一个僻字,并且只有一个义位,一旦假借义位同化到假借字的固有义位系统之后,其本字由于很少使用,就会被淘汰。这也是符合省力原则的。事实上现在汉字简化,有时就是以这方面的事实作依据的,像将“摺(zhe)”合并于“折”,即是如此。
语言大众对于不明来源的假借义位的处理,一方面受到省力原则的支配,从而倾向于把它看作引申义;另一方面也受到汉语词汇——语义平面中普遍存在的一词多义现象的聚合性的影响,从而倾向于把同一字词形体所辖所有义项都看作有关联的,[25]这也是导致假借义同化的一个内在原因。再从文化氛围看,早在先秦,人们就追求“同名则同实”的境界,这种追求又与政治上追求大一统的取向相符合。在一个名号下或一个系统中,异端最终要被同化,这是一个原则,也是一个愿望。这个原则和愿望不但体现在中华民族的文化融合过程中,而且不可避免地体现在人们对语词、语义的处理中。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1996年第1期全文转载)
[1] 李荣:《文字问题》,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03—107页。
[2] 《说文》曰:“怕,从心,白声。”只把它看作形声字,实际上应是形声兼会意字。
[3] 毗邻相因生义,参见拙著《试论汉语词义演变中的相因生义》,载《武汉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
[4] 郭在贻:《训诂学丛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页。
[5] 参见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苏鹗《苏氏演义》卷上。《现代汉语词典》亦持此说。
[6] 扬雄:《方言》卷三:“侹,代也。江淮陈楚之间曰侹。”《说文》“侹,代也”,朱骏《说文声通训定声》:“侹、当一声之转。”
[7] 马端临:《文献通考·马政》:“又统制官占马至四五十匹……每二匹必有一卒以顶其名而盗取其钱。”
[8] 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5—76页。
[9]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九下,成都古籍书店1981年版,第483页。
[10] 王筠:《说文句读》,清刻本。
[11] 丁惟汾:《俚语证古·声容》,齐鲁书社1983年版,第133页。
[12]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31页。
[13] 李思纯:《江村十论·说“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6—44页。
[14] 张永言:《词汇学简论》,第二章第五节说“站(站立)”与“站(驿站)”由同音字变成了一词多义。实际上就是指的假借义同化。
[15] 贞字在甲骨文中原是从卜、鼎声的形声字(后来鼎讹作贝),故贞、当音近。
[16] 《左传·襄公十七年》“卫侯贞卜”,孔颖达疏。
[17]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四上,成都古籍书店1981年版,第151页。
[18] “俗本字”的概念,是裘锡圭在其《文字学概要》中提出来的。
[19] 蒋礼鸿:《义府续貂》“圣、胜”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0页。
[20] 挺进,《现代汉语词典》释为“直向前进”,这是以“直向”涵盖迅速义。
[21] (汉)许慎,《说文解字·黹部》,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1页。
[22] 《说文》“秝”字段玉裁注。
[23] 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94—95页。
[24]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50—251页。
[25] 如果实在不能使假借义位同化到假借字固有义位系统中,人们便在文字上将它们分裂为两字。如“其”是箕的象形字,后来借“其”作语词用,人们便在表本义的“其”上加竹头以区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