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上一节讲到,三种对称形式,常常伴随有反射对称性。由此,我们得到了一个“自同构”的概念。魏尔说:“保持空间结构不变的变换数学家称之为‘自同构变换’(假如我们以亥姆霍兹方式定义空间结构,则此种变换的意思就是把任意两个可迭合的图形还是变为两个可迭合的图形)。莱布尼茨认识到这才是相似性几何概念的思想基础。一个自同构变换把一个图形变成(按莱布尼茨的话来说)一个与它不可辨别的图形,假如单独地考虑这两个图形中的每一个的话。当我们说左与右本质相同时,我们的意思是指平面的反射是一种自同构变换这个事实。”[3]魏尔指出:对称和自同构变换在生物物种进化和生物个体发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样,我们发现在汉语语义变化发展中,这种对称同构原则也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如在汉语的用词和造词方法中,有一种“像什么就叫什么”的方法。[4]“本”是树木的根,人们觉得事物的基础、发源,其重要性与树根同,故亦称之为本。“方”之本义是“并两船”,而比方是并两事而喻,故方引申出比方义。划船叫“划”,犁地叫“铧”,二字同源,因犁地破土而进与划船破浪而行类似。这种“像什么就叫什么”的造词方法导致了汉语语词大量同源词族的产生。如“张”是张开弓弦的意思,引申为一般的张开。而人腹胀满,与张弓之事类似,故亦称“张”,《左传·成公十年》“将食,张,如厕”是也。后写作“胀”。发大水为水之张开,故称“涨”。“帐”亦得名于其张开施设于床上,《说文》“帐,张也”即谓此。“掌”亦得义于张,朱骏声说:“张之为掌,卷之为拳。”[5]在这种同源词族中,各个词的基本语义间存在着一种同构关系。
我们知道,在语义变化中,语义引申是最一般的情况。表面看来,这种引申仅仅是一个词单独进行的。实际上,在综合分析汉语词义的引申情况时,可以发现词义引申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规定的。我们看到,某一义类就经常的与另一义类相通。如空间和时间这两个义类就经常可以互相沟通。比如,“间”,其字形像门有缝隙。因此它有间隔、间距的意思。而短暂的时间间隔也叫“间”,有“有间”、“间歇”、“间(现作闲)暇”等。
时空的关系还往往反映为速度(单位时间内的空间距离)、频率(单位时间内的动作次数)等方面的相通。如“骤”本义是马跑得快,引申为凡快速之义。这是速度方面的意义。而骤又有屡次、多次的意义,这就是指频率了。又如“切”,本义为以刀切物,由此引申为切近、逼近、迫近义。如《楚辞·九章·涉江》“冠切云之崔嵬”。切即迫近义。这是指空间距离小。又引申指高频抖动的状况,如《说文》“,动作切切也”。又如“娄”字,《说文》曰:“娄,空也……娄空之意也。”段玉裁注:“凡中空曰娄,今俗语尚如此,凡一实一虚,层见迭出曰娄。人曰离娄,窗牖曰丽娄,是其意也。故娄之义又为数也,此正如窗牖丽娄之多孔也。……俗乃加尸旁为屡。古有娄无屡,《毛诗》:‘娄丰年。’传曰:‘娄,亟也。’亟者,数也。”这也是由空间义引申出时间义的例子。
由此可见,时间及时间关系的表达,是通过空间及空间关系的隐喻实现的。就是说,时间词与空间词具有同构关系。下面的一些时间词都是源于有空间概念的词素,可资证明。
前(天) 后(天) 上(周) 下(周)(周)末
(三天)内(年)底(节日)里(年)头(年)尾
中(午) 马上 长(久) 短(时间) 大(后天)
深(夜) 方(才)(一)向 直(至) 近(日)
终结 竟 永远 数 娄 切 从(此) 随(时)
到(时候) 当(前) 往(日) 自(从) 日 天 月
光阴(一)点(钟) 分(钟)(时)间 节(日)(时)刻 现在 去(年) 过去 过(——指时态)(夏)至(有)顷 瞬(刻)(一)会(儿) 即(日)
来(年) 临(时) 立(即) 旋 骤 快(要) 起来
起来(——指时态) 下去(——指时态)
由一类意义通常更容易引申出另一类意义(并不只是空间义与时间义如此),这就意味着在词义引申中存在着某种规则。如果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同属于某一类意义,那么,它们就可能在引申的步伐上出现一致。这就是词义引申中的“同步现象”。如“殊”、“绝”、“杀”、“痛”、“死”、“酷”、“苦”、“伤心”、“伤”,均有生理或心理上的极度不快的基本意义。在汉语中,这类意义常与极端、程度无以复加这类意义相通。所以这些词后来都发展为表示极端意义的程度副词。[6]又如,族、众、列、庶由其各自本义引申出众多义,而又均由众多义引申出“一般”这个意义。这反映了中国人物以稀为贵的思想。我们看到,某一定型的思维模式可以加强语义演变中的同构现象。
“同步引申”不光见于同义词间,反义词语间亦可出现反义同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阴”、“阳”这对反义词,几乎是:阳有一个意义,阴就必定会产生一个与之相反对的意义。又如“厚”与“薄”之间、“轻”与“重”之间也存在着这种同步。可见,所谓“同步引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或反义词),在其词义的进一步演变中出现了新的同义项(或反义项)。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同构现象。在这种同构现象的形成中,似乎有一种类推的因素。但这里类推还不是根本的原因,因为在同步引申中,义类的接近是预定于人们的思维定势中的,所以,演绎推理是其主要成因。
不过,在汉语词义演变中,还有一种纯乎由于类推而产生的两个词的义项同构现象,这就是笔者要说的“相因生义”。如“中”之字形像建中之旗,“间”则为两门间开隙缝而见月。故二字均有中间义。而间由其本义又引申出间隔义,因门开隙缝就是两门之间有所间隔。“中”依其本义是不可能引申出间隔义的,但是,“中”在古籍中却也有这个意义,如《仪礼·聘礼》:“宰夫始归乘禽,日如其饔饩之数。士中日则二双。”郑玄注:“中犹间也。不一日一双,大(太)寡,不敬也。”中日即隔日。中有间隔义,完全是由于一种语义类推。这种“语义类推”亦见于反义词间,如“出”、“入”为一对反义词,而“出”又有嫁出的意思,《释名·释亲属》“妹之子曰出,出嫁于异姓而主者也”可证。出有嫁出义是出之本义的引申。但有时,“入”也相应有“未出嫁”义,如《礼记·大传》“服术有六,……四曰出入”,郑玄注:“出入,女子子嫁及在室者。”在室即未出嫁,而这跟“入”之本义风马牛不相及,入之有此义,显然是受其反义词“出”的影响,是靠关系类推得来的。以上这种相因生义均是两词意义间的互相影响造成的,可合称为“意义相因生义”。
还有一种语义类推是由于受相邻词语的影响而造成的。如《诗经·秦风·权舆》:“夏屋渠渠。”《毛传》:“夏,大也。”夏屋即大屋的意思。后来,夏有大义,一般人已不明了。由于汉语中有许多词或词组是用前后两部分意义相同的方式构成的;又由于“夏屋”一词中“屋”的意思是明白的。在这种聚合与组合因素的联合影响下,夏类推而有了屋义,《楚辞·九章·哀郢》:“曾不知夏之为丘兮。”王逸注:“夏,大殿也。”这一义后来写作“厦”,《淮南子·说林》“大厦成而燕雀相贺”是也。这里再举一个成语的例子,成语中也有许多是联合式的,且前后两部分意义相同、相类,如驾轻就熟、改头换面、自吹自擂、粗心大意、随波逐流、防微杜渐,等等。由此影响所及,当人们对一个四字成语的其中一部分的意思不明白时,往往把这一部分看做与另一部分意思相同。如“自怨自艾”,源自《孟子·万章》:“太甲悔过,自怨自艾。”原义是说太甲犯了错误之后,自己悔恨(自怨)而且自己改正(自艾)。“艾”的意思是割草,这里比喻彻底铲除错误。艾同刈,自怨自艾的艾应读yì。但现在艾已没有这个意思了。于是,人们把自艾看做与自怨同义。这种语义类推的结果是一种平动对称性的出现。对于这种现象,笔者称它“毗邻相因生义”。
关于意义相因生义和毗邻相因生义,笔者已有专文论述。(《试论汉语词义演变中的相因生义》,《武汉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