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文学研究断想
一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过,新世纪文学不是一个自然时间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学史的概念。因而它的起点,不应该是新世纪元年,而应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发生的历史巨变,[1]即由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成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个转变,近20年来,逐渐改变了文学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文学在应对、适应这种环境的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品质。这些新的品质,在20世纪90年代,还处在一种萌芽状态,有些虽初露端倪,但总体上却混沌一团。经过近20年的蜕变、分离、凝聚、发展,逐渐变得清晰、明朗起来。正因为如此,今天我们回首进入新世纪以来的文学,才感到它与前此阶段的文学,或曰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的“新时期文学”,已有很大的区别。研究新世纪文学,应当关注这一变化过程,从这一变化过程中,去寻找新世纪文学的特质和表现,而不能仅仅凭借某些表面现象,如“网络文学”、“80后现象”等,就妄下判断。正如不能仅凭现代派艺术实验和“后新诗潮”(或称“朦胧诗后”等),就认定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文学,已经进入了“后新时期”一样。
有鉴于此,我认为,自然时间意义上的或狭义的新世纪文学研究,可以近十年来的文学表现立论,文学史意义上的或广义的新世纪文学研究,则如所有断代的文学史研究一样,既要关注该时期或该时代文学的现实表现,同时还要追溯该时期或该时代的文学,与前一时期或前一时代的文学之间的历史关联,找出其间的变化和发展。如此,才能区别该时期或该时代的文学,与前此时期或前此时代的文学之间不同的特质和表现,才具有断代研究的意义。而且,也只有如此,对文学的断代研究,才有“史”的价值。因为断代研究的最终指向,是整体的文学史研究,即由认识一时期或一时代的文学,到将该时期或该时代的文学,最终整合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整体的、有机的文学史系列。而不是相反,将一个整体的、有机的文学史系列,切割成一些孤立的断代文学史的碎片。新世纪文学研究也不例外,目前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我在近期出版的拙著《中国当代文学概论》“第三版后记”中,谈到2000年以来的文学(或曰新世纪文学)成“史”的问题时曾说:“因‘2000年以来的文学’离我们太近,成‘史’尚待时日,暂只作一个整体的综合述评。”[2]这样的处理,当然是权宜之法,但也有先例可援,如王瑶先生所著《中国新文学史稿》,在完整地论述了30年的中国现代文学历史以后,对新中国成立以后近30年来的文学(后称当代文学),也只作了一个“整体的综合述评”[3]。说明当一个时期或一个时代的文学新质尚未完全表现出来,与前一时期或前一时代的文学之间的联系尚未有机地建立起来以后,要将该时期或该时代的文学,整合进整体的文学史系列,确非易事,故只能以这种权宜之法处之。即使是在理论上合乎某种起决定作用的政治逻辑,如认为中国现代文学如同中国现代社会的性质一样,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学,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当代文学,如同当代社会的性质一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学,但在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思潮尚未充分显示这种转变的现实,即未能获得理论和创作活动及其结果的实证时,亦不能遽下判断。这是因为,文学史研究,不是演绎某种政治观念或文化理念,而是为文学实践(包括创作和理论批评)建构一种逻辑和秩序,因而一个时期或一个时代的文学活动,就成为建构这种逻辑和秩序的经验依据。只有当我们通过对文学活动的主体(作家)及其结果(作品),作“编年的系列研究”,把握了一个时期或一个时代文学活动的特征和规律,才能将它有效地整合进整体的有机的文学史系列。使之成为韦勒克、沃伦所说的那种“与时代同时出现的秩序”[4]。如果说新世纪文学在20世纪90年代还处在一个诸般转变发生、诸种新质孕育的时期,那么,进入新世纪以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诸般转变已近完成,诸种新质已趋定型,已经具备断代研究的基础和条件,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论述其个性(特点),找出其联系,弄清其变化和发展。有了这些基础的研究工作,新世纪文学才谈得上整合进整体的有机的中国当代文学史。
二
就进入新世纪以来的文学而言,对其影响最大也最为直接的,莫过于文学体制问题。1949年以后的中国文学,是一个逐渐体制化的文学。这种文学体制,长期以来,是依附于一个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即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虽然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与物质生产活动有别,但文学的生产、消费、传播、流通,同样要受制于这个“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着的计划经济体制。与这种体制化相联系的,是文学活动的组织化,各级作家协会的存在,就是这种组织化的表现。虽然作协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服务于文学创作活动,但事实上,它更多的却是服务于上述文学体制,即通过它的组织活动,使这个文学体制的各种机制和功能,得到有效的运转和发挥。就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文学实践而言,在某些阶段,它可能是与文学的发展相适应的,是对文学创造活动起促进作用的,但在某些时候,却也暴露出了它的局限和弊端。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后中国社会开始改革开放,这种局限和弊端就显得更加突出。正因为如此,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深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酝酿这种文学体制的“改革开放”。但最终同样也是由于整体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发生变化,文学体制的改革仍极为有限,收效甚微。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社会开始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开始不免仓促应对,但文学很快也被卷入了这股市场经济的大潮,原先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文学体制和文学组织,也受到了这股浪潮的冲击。虽然期间也有许多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但迄今为止,仍未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学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文学体制的转变。换言之,还未建立起一个足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文学活动的新体制,抑或放弃建立新体制的努力,让文学活动任由市场去自然调节。从这个意义上说,近30年来的文学发展,是处在一个新旧体制转换的过渡期之中。
这种不新不旧、亦新亦旧的过渡期的文学体制,对新世纪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这种影响就在于,它一方面在努力顺应、力求适应市场经济的生存条件和环境;另一方面同时又在努力维护、力求保持旧的文学体制的性质和功能。以体现这种体制的作协组织而论,一方面它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了组织、领导文学生产的功能;另一方面它同时又在努力将分散的、个体的、自由的文学创作,通过专业作家、签约作家、资助创作、举办评奖等形式,统摄进现存的文学体制之内。但问题是,在如今这个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同时又是一个非政治化的年代,文学创造活动毕竟允许自由选择,一些作家愿意进入现有的文学体制,接受其约束,享用其资源,另一些作家则相反,或表现出一种疏离的状态,或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如多数网络作家和自由撰稿人等。这样,文学队伍也就有了体制内外之分,这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当代文学史上前所未见的,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分裂蜕变,最终形成的一个文学发展的新格局。
中国现代文学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开始了一种组织化和制度化的实践,但无论是“左联”,还是根据地/解放区的文学组织,都没有也不可能达到一统化的状态和程度。如果说“左联”是一个革命文学组织,是革命文学体制的雏形的话,那么,在“左联”之外,20世纪30年代尚有数量众多的作家,包括一些曾经被称为革命民主主义作家或“同路人”作家的著名作家,在这个组织和体制之外。同样,如果我们把根据地/解放区看作一个有组织的、带体制性的文学活动的整体的话,那么,在这个整体之外,20世纪40年代,也有数量众多的作家,不属于这个整体的文学组织和文学体制。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曾经有过的这种组织或体制内外二分的文学格局,自然是政治的因素在起作用,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但却给此后的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史研究,带来了不少弊端和局限。如较长时间以来为人们所诟病的“半边文学史”现象,虽然不能完全归咎于这种文学格局的影响,但却是以这种文学格局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的。由此,我们自然会联想到当今以体制内外标分畛域的文学格局,最终是否也会在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史研究中,造成新的半边文学史现象呢。至少从目前的某些表现看,答案无疑是肯定的。要避免可能产生的这种新的半边文学史现象,根据历史的经验,只有打破体制内外的界限,用一种统一的文学标准,而不是某种流行的政治标准或文化标准,在体制内外的文学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契合点,建立一种内在的逻辑联系,如此,才能将新世纪文学研究最终纳入整体的当代文学史序列,成为当代文学史的有机的构成部分。否则,新世纪文学的体制外部分,就有可能如现代文学史上的通俗文学、当代文学史上的台港文学那样,以简单相加的方式进入文学史,或作为一个整体的文学史的附录,成为自外于“史”的一种文学存在。
三
毋庸讳言,体制外文学,或曰网络文学和自由撰稿人的创作,在新世纪文学中,已占有相当大的份额。随着电子媒介技术的日益发展和电子图书的日益普及,以网络或其他电子媒介为载体的体制外作家的队伍,将日益扩大。虽然体制内作家也可能利用电子媒介进行创作和传播作品,体制外作家也有人开始以参加作协、接受签约、参与评奖等方式,融入体制之内,体制内外的界限已在逐渐打破。但问题是,即使是体制外作家的融入体制最终达到一体化的程度,也不能解决新世纪文学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简言之,也就是新旧文体和文类之间的相互融通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最先是自由撰稿人的出现,打破了长期以来文学体制一体化的格局。早期自由撰稿人虽然是体制外的活性分子,但其创作依旧是凭借纸质媒体。进入新世纪以后,一批自由撰稿人开始介入网络写作,同时,在网络等电子媒体上,又涌现出了更多的自由撰稿人,或被一个新的名称所代替,称为网络写手或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的这种身份的转变,随之也带来了另一个结果,即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进入新世纪以来,主要由自由撰稿人和普通网民在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创造、培植的一些新兴文类和新兴文体,正在不断地发育成长,有的已日渐走向成熟。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目前仍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虽然有时也难免昙花一现,如电光火石,稍纵即逝。但在总体上却拥有相当多的读者和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新世纪文学正是以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为标志的。相对而言,进入新世纪以后,传统的以纸质媒介为载体的固有的文类和文体,则在不断萎缩和发生种种变异:有的势头渐弱(如中短篇小说创作),有的名实相乖(如诗歌创作),有的无边泛化(如一般散文创作),有的品性迷失(如报告文学创作),当然也有的一枝独秀(如长篇小说创作),有的异军突起(如文化散文创作),凡此种种,都已非旧时的模样和格局,更谈不上整体的繁荣和兴盛。新旧文类和文体之间的这种消长更替,给新世纪文学研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面对新旧文类和文体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现象,是固守传统的文体观念和文体分类,对新兴文类和文体视而不见,还是开放固有的文类和文体边界,容纳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承认这些新兴文类和文体的文学合法性。遗憾的是,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在正统的文学评论家和学院派的文学研究者眼里,仍不愿也无法把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归入固有的文体类型,因而只能把它们看作异端或另类。这事实上也意味着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在文学领域还没有获得应有的合法性,至少是在那些为文学立法的学者和评论家那里是如此。
就文艺学目前的发展状况看,我们显然还不能确立一种新的文类和文体规范,来为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正名。更无法找到一个足以统摄新旧文类和文体的衡量尺度与评价标准。虽然接受新旧文类和文体之间这种二元对立的现实,任其自由竞争、自由发展,目前是唯一可能的选择,但问题是,面对这种二元对立的文类和文体,我们又如何找到那种足以表明“文学之为文学”,或足以说明好的文学和不好的文学之间的差别的、那个被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称作“文学性”的东西呢。找不到这个叫做“文学性”的东西,或者说不能确立统一的“文学性”的标准,我们的学者和评论家,又如何去发现文学的美和评论其艺术性呢。
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愿意将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统统归到文学麾下,让它们以文学的名义进入当代文化视野,以文学的身份面对公众。虽然公众不像职业的文学研究者和批评家那样,喜欢探究诸如“文学性”之类的问题,但问题是,由传统的文学阅读传承下来,或在文学趣味形成的过程中,由固有的文学文体培养起来的知识和经验、习惯和趣味,却常常情不自禁地要对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发问:这是文学吗?怎么不像我以前读过的小说、诗歌、散文呢?……诸如此类,这就难免要让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四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诸多新兴文类和文体,所遭遇的这种尴尬处境,表明中国文学目前正面临一次新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与此同时,当代中国也亟待建设一种成熟的大众文化理论。20世纪80年代,中国在结束一场漫长的“文化大革命”之后,在全社会提倡思想解放的背景下,曾有过一次文学观念的较大更新。这次文学观念的更新,主要是针对长期以来所遵循的文学为政治服务的观念,和政治化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创作方法。结果虽未完全突破这些固有观念的束缚,但毕竟有了很大的进步。文学在不提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之后,开始发挥它所固有的娱乐性和趣味性功能,由此甚至引发了一场以娱乐和趣味为指归的通俗文学“热”。在这一轮通俗文学“热”中创作的,包括从中国的港台地区和东、西方国家引进的通俗文学作品,虽然迄今为止,人们依旧把它们当做文学看待,甚至努力为之争取与一般意义上的纯文学作品的同等地位,但事实上,这些通俗文学作品,并不完全具备一般意义上的纯文学作品诉诸精神愉悦的审美属性,相反,却把满足感官享受和欲望需求放在首要位置。这种以满足感官享受和欲望需求的通俗文学作品,在20世纪中期前后西方兴起的文化产业中,已属于大众文化范畴。虽然大众文化与一般意义上的纯文学,也存在着某种性质和功能上的关联,今天热衷大众文化研究的学者,甚至主张以大众文化研究代替传统的文学理论,但两者之间毕竟有一种不可抹杀的本质区别与文体界限,是不可以相互替代和彼此包容的。
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新兴文类和文体,就其性质和表现而言,从总体上说,当属大众文化范畴。虽然其中许多作品也以文学相标榜,甚至有些作品也不乏某种文学性,但最终追求的仍是趣味性和娱乐性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趣味性与娱乐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妙趣”(形式的趣味)、“理趣”(思想的趣味)和寓教于乐,而是市场经济、商品时代或消费社会所培养起来的一种文化趣味。这种文化趣味以颠覆固有的文化理念,解构文学的审美形式(整体的有机的感性形式)为指归,表现为种种文本的狂欢、戏谑、拼贴、杂糅、模拟、反串……这些被有些论者津津乐道的艺术创新,或被视为网络文学的新的艺术特征,实则是西方学者所说的后现代文化的典型表现。这种后现代性质的大众文化产品,虽然也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主要诉之于视听这两个感觉器官,但最终却不是通过视听这两个感觉器官,借助艺术品所呈现出来的“感性的形状和声音”,“从人的心灵深处唤起反应和回响”,以“满足更高的心灵的旨趣”[5]。而是仅止于“它的可直接用感官接触的性质”,满足“感性事物的外表”所给予的官能的感受。这样,艺术品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一种审美观照的关系,而是一种“单纯的感官关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这些新兴文类和文体,也不成其为黑格尔所说的那种审美观照的对象,因而也就难以归入一般意义上的文学范畴。
说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新兴文类和文体不是文学,或不是一般意义或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也许很难为人们所接受,甚至很可能被斥为精英主义或文学贵族。但问题是,迄今为止,在主流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理论和文学史研究领域,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并未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学文体同等看待,或置诸观照的视野之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许人们会说,这是因为这些新兴的文类或文体,尚不成熟,或尚无成熟的(包括优秀的)作家和作品出现,这种说法,同样也忽略了一个事实,何谓成熟、何谓优秀,在人们的潜意识深处,所持的并非是从这些新兴的文类和文体的写作实践中抽象、提炼出来的评价标准,而是固有的一般意义上的纯文学的评价标准。这就引出了新世纪文学研究的另一个更具实质性的问题,即如何为这一类属于大众文化范畴的、在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新兴文类和文体,确立一种新的评价尺度和价值标准。
无论是在中西方近现代文学史上,还是上溯到中西方古典文学时代,从来的文学评价标准,都是以外在的社会效应和内在的精神价值为中心的。趣味和娱乐除了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范畴,一般来说,是处于从属地位和对文学的价值实现起调节作用的。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出现的新兴文类和文体恰好相反,它以即时的文化消费,代替持久的社会效应,以瞬间的感官满足,代替永恒的精神价值,以单纯的欲望宣泄,代替“更高的心灵旨趣”,换句话说,也就是以趣味和娱乐,或以感官和欲望为中心。面对这样的研究对象,显然不能简单地套用固有的文学评价标准,更不能重走批判通俗文学或通俗文化的老路,同样也不能简单地搬用西方的大众文化理论,用法兰克福或伯明翰学派的眼光,来观察中国的大众文化问题。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和物质载体,进入大众文化领域,虽然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但由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所承载和传输的文化产品,却有独特的中国文化语境。这种文化语境包括传统的影响,大众的需求及与其他文化门类的关系等要素。文学作为一种文化门类,它所持有的传统和正在展开的现实,同样也是这个语境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进入新世纪以来,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的文化产品,之所以被人们不假思索地归入文学系列,正是这种语境影响的一个证明。文学影响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体上生产的文化产品,固然是一个事实,但并不等于说这些文化产品都是文学,这不但是一个逻辑问题,最终还有待一种新的文化理论去证明。只有通过这种新的文化理论的建构,新世纪文学研究才能找到一个恰当的逻辑起点,才能从大众文化的混成体中剥离出来,回归文学之为文学的本体或自身。
2010年1月17日
(原载《文艺争鸣》2010年第2期)
[1] 参见於可训《从新时期文学到新世纪文学》,《文艺争鸣》2007年第2期。
[2] 於可训:《中国当代文学概论·第三版后记》,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 参见王瑶《中国新文学史稿》下册附录:“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艺运动(1949.10—1952.5)”,新文艺出版社1953年版。
[4] 参见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1页。
[5] 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