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指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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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尖叫。不停地尖叫。我发疯一样地挣扎。但是,我越扭动他们就把我抓得越紧。我看到绅士坐回座位,然后马车开动起来,转了个弯。我看到莫德把脸贴近车窗的毛玻璃。看见她的眼睛,我又尖叫起来。
“就是她!”我大叫,举起手指着她,“就是她!可不能放她走了!你们他妈的不能放她走——!”
但马车还是走了。马开始跑起来,车轮扬起尘土和小石子。马车走得越快,我挣扎得越厉害。现在,另外一个医生也过来帮克里斯蒂医生。一个穿着围裙的女人也过来了。他们想把我往房子那边拉。我不肯。马车越走越快,慢慢变小了。“他们跑了!”我高叫着。那个女人走到我后面,抱住我的腰。她的手劲大得像男人。她把我抱起来,走到离门前台阶三四步远的地方。我在她手里,轻得就跟一包羽毛似的。
“好啦,”她抱着我说,“你想干吗?乱踢是不是?跟医生捣乱是不是?”
她的嘴就在我耳朵旁边,她的脸就在我脑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吗了,我只知道我被她抓住,绅士和莫德跑了。我听到她说话,把头向前埋,然后猛地往后一撞。
“噢!”她叫了一声,手也松了,“噢!噢!”
“她犯病了。”克里斯蒂医生说。我以为他说的是她。后来才明白他指的是我。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哨子吹了起来。
“老天爷,”我大叫道,“你们怎么不听我说啊?他们把我骗了,是他们把我骗了——!”
那个女人又上来抓住了我——这次她抓住了我的脖子。在我扭动时,她照着我的肚子狠狠地打了一拳,没让医生们看见。我晃动了一下,倒抽了一口气。她又来了一下。“发脾气哈!”她说。
“小心你的手,”克里斯蒂医生喊道,“她可能会发癫。”
这时他们已经把我弄进了那房子的前厅,刚才那声哨子招来了两个男人。他们正在往自己的衣袖上戴牛皮纸袖套,这两人看起来不像医生。他们走过来抓住我的脚踝。
“把她抓稳了,”克里斯蒂医生说,“她正惊厥发作,可能会挣脱臼的。”
我没法告诉他们我没发疯,只不过是被气坏了。没法告诉他们那女人把我弄伤了,我不是疯子,而是跟他们一样的正常人,因为我喘不上气,只能发出一些嘶嘶声。那两个男人把我的脚抬起来,我的裙子滑到了膝盖。我开始担心裙子会滑得更高,我又扭动起来。
“把她抓紧点。”克里斯蒂医生说。他拿出一样东西,用牛角做的,长得像一只大平勺子。他来到我旁边,扶住我的头,把那勺子插进我嘴里,塞在上下牙之间。这玩意是光滑的,但他用力太猛,把我弄痛了。我以为我会噎着,我咬了下去,不让它进到我喉咙里。这东西味道很差。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在我之前它在多少人嘴里插过。
他见我闭上了嘴,说:“现在她咬住了!这就对了,把她抱紧。”他看看格雷夫斯医生,“垫子房?我觉得应该去那儿。斯彼勒护士?”
这就是勒着我脖子那女人的名字。我看见她对他点头,然后又对那两个男的点点头。他们转过身去,准备抬着我往里走。我感觉到他们的动静,又开始挣扎。现在,我已经不去想绅士和莫德了。我想着自己,心里越来越恐慌。刚才被护士打了一拳的肚子很痛,嘴角被那把勺子弄破了。我觉得他们把我弄到一个房间里去,就会杀了我。
“撒泼呢,是吧?”一个男的说,他正想法子抓稳我的脚踝。
“病得不轻,”克里斯蒂医生说。他看着我的脸,“至少,这一阵发作过去了。”他提高声音说,“不要害怕,里弗斯太太!你的一切我们都了解。我们是你的朋友。我们带你来这儿是为了治好你的病。”
我想说话,我想说“救命!救命!”但是,嘴里那把勺子使我只能发出一些咯咯声,而且它还让我口水直流。有一滴口水从我嘴里飞出来,溅到克里斯蒂医生脸上,他大概以为是我啐他唾沫。反正,他很快退开了,脸色也不好看。他掏出手帕。
“很好,”他抹了抹脸,对那两个男的和护士说,“行了。你们可以把她带走了。”
他们拉着我经过一条走廊,两边有一溜的门和房间,然后经过一个楼梯口,转入另一条走廊,来到另一个房间。我本来想记住这路线,但我被他们仰面抬着,只能看见那些颜色单调没劲的天花板和墙壁。大概一分钟之后,我知道他们已经把我抬进这房子深处了,我已经迷了路。我也叫不出来。那个护士一直用手臂卡着我的脖子,我嘴里还塞着那把勺子。到了一个楼梯口,他们把我放了下来,说“交给你了,贝茨先生”,“小心这个转角,很窄哦!”——好像现在我又不是一包羽毛了,而是一只柜子或者一架钢琴。他们一次都没正眼看过我的脸。最后,其中一个男的吹起了小曲,还用手指在我脚踝上打着节拍。
我们进了另一个房间,这儿的天花板颜色是一种更没劲的浅色。在这儿他们停下了。
“小心点。”他们说。
那两个男的放下了我的脚。那女的把手从我的脖子上松开,在背后推了我一把。只是轻轻地一推,但是被他们拖着扛着折腾了这么久,我没站稳,晃了一下摔倒了,还好我用手撑着地。我张开嘴巴,勺子掉了下来。一个男的眼尖手快接住了,他甩了甩勺子上的口水。
“行行好。”我说。
“你现在说行行好了。”那个女人说。然后她对那两个男的说,“刚才用头撞我,在台阶上。你看看,肿了没?”
“我觉得会肿的。”
“小混蛋!”
她用脚指着我。“喂,克里斯蒂医生收你进来是打肿我的脑袋的吗?啊,这位女士?那个什么名字太太?沃特斯?里弗斯?是叫你来打我的?”
“行行好,”我说,“我不是里弗斯太太。”
“她不是里弗斯太太?你听到没,贝茨先生?那我就不是斯彼勒护士咯,我敢说,贺吉斯先生也不是贺吉斯先生了。”
她走过来,拦腰抱起我,然后又放了手。你也不能说她是摔我,但她把我举得很高,然后就这么撒了手,我那时头昏脑涨又很虚弱,这一摔摔得很惨。
“这是撞我脑袋的惩罚,”她说,“算你幸运,我没在楼梯上或者屋顶上弄你。你再敢撞我——谁知道你会不会——我们就上那些地方去了。”她把帆布围裙拉直,蹲下来抓住我的衣领,“对了,现在把裙子脱了。你吹胡子瞪眼对我没用。哟,瞧瞧这些小衣钩!嫌我手粗啊?被人服侍惯了是吧?我知道你是,我听说了。”她张嘴大笑,“我们这儿可没什么贴身女仆,我们这儿就贺吉斯先生跟贝茨先生。”他们俩站在门边看着,“要我叫他们来吗?”
我估计她说的是来脱光我的衣服,我宁愿死也不愿受这气。我撑起身,跪在地上,想挣脱她的手。
“你爱叫谁叫谁,老母狗,”我喘着气说,“别想脱我的裙子。”
她黑下了脸。“叫我母狗?”她说,“好!”
她收回手,握起拳头,照着我就是一拳。
我是在波镇长大的,周围是各种小偷扒手和不要命的江湖混子,但我有萨克斯比大娘,有她像妈妈一样护着,我从来没挨过打。现在这一拳,差点没把我打晕过去。我用手捂着脸,蜷起身子倒在了地上。但她还是把我的裙子给扒了——我想,她大概习惯了从疯子们身上扒衣服,知道扒衣的窍门。接着她抓住我的束胸,把它也脱了。然后她把我的吊袜带、袜子还有鞋子都扒了去,最后连发卡也取走了。
她站在那儿,还是黑着脸,还冒着汗。
“行了,”她看着只剩背心和衬裙的我说,“现在那些条条带带都没了,你要勒死自己,也不关我们的事了。听见了没,‘我不是里弗斯太太’太太?你在垫子房里待一个晚上,爱怎么怄气怎么怄。试试你就知道了。惊厥症发作?我可知道啥是发病啥是闹脾气。在那里头,你乱蹬乱踢个够好了,弄脱臼,咬断舌头,随便!那里头能让你安静。我们就喜欢安静,这样我们干活不累。”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把我的衣服裹了裹,搭在肩上走了。那两个男的也跟她走了。他们看着她打我,却啥也没做。他们看着她扒走了我的袜子和束胸。我听见他们脱下纸袖套。其中一个又开始吹口哨。斯彼勒护士把门关上,锁好。然后口哨声就变得很小了。
当口哨声完全消失后,我站了起来,但是立马就摔倒了。我的腿被他们拉得太狠,现在抖得跟橡胶做的似的,被打了一拳的脑袋也还在嗡嗡响。我的手也在打战。说句老实话,我是被吓蒙了。我跪着挪到门边,从钥匙孔里朝外望。这门没有把手,门上蒙了一层脏兮兮的帆布,里面垫着干草。墙壁也一样,蒙着加了垫的帆布。地板上铺着油布。地上有一条毯子,破破烂烂,好多污迹。有一只小小的铁皮桶,估计就是尿桶了。这儿只有一个窗口,高高的,镶着栏杆。栏杆外缠着常春藤,外面的光照进来,都变暗变绿了,就像照进池塘的光。
我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这一切——不敢相信,站在油布上的是自己的赤脚;不敢相信这绿色的光照着的,是自己还疼痛着的脸和手臂。我转过身,用手摸这门,这钥匙孔,摸这帆布,这边缘,我到处摸——还试着扯它。但它严丝合缝,像合起来的蚌壳。更糟糕的是,当我站在那儿想撕扯帆布,我发现了脏兮兮的帆布上有些凹陷和磨损——小小的月牙形的磨损,帆布磨出了线头。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这都是在我之前那些疯子们用指甲抠出来的啊,那些被关进这里的真疯子!现在,我站在这儿做着跟他们一样的事,想到这真让我糟心。我从门边走开,脑袋也清醒了。心里恐惧得发慌。我倒在地上,开始用手捶打着帆布垫子。每一下打下去,都扬起一团灰尘。
“救命啊!救命啊!”我大叫。我的声音变得奇怪,“啊,救命啊!他们以为我疯了,把我关到这儿!快叫理查德·里弗斯来!”我咳嗽,“救命啊!医生,快来救命啊!您能听见我吗?”我又咳嗽起来,“救命!有人听见吗——?”
我就这么叫着。我站着,咳嗽着,捶打着门——时不时停下来,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听有没有人走近。我也不知道这样叫了多久,没有一个人来。我想,是因为垫子太厚了,或者,就算有人听到,他们也习惯了疯子的叫唤,早就不理不睬了。然后我又去拍墙,墙上的垫子也很厚。于是我放弃了拍打和叫唤。我把铁皮桶和毯子搬到窗子下面,踩着爬了上去,想够着窗子。但是桶翻了,毯子滑了,我摔了下来。
最后,我坐在油布地板上,哭了起来,眼泪刺得眼睛生痛。我用指尖摸摸肿起的脸,又摸摸头发。那女人把发卡扯走了,现在我的头发都披在肩上,我抓起一把头发本想梳一下,有些头发直接就掉到了我手上。这让我哭得更厉害了。我不是说自己是个美人儿什么的,但我想起我认识的一个姑娘,她的头发被车间的齿轮轧掉了,再也没长回来。我要是变秃头怎么办?我满脑袋摸摸,把松脱的头发都收集起来,想着是不是留起来,以后拿来做假发什么的。还好最后我发现,也没掉那么多。我把它们卷起来,放到墙角去了。
就在这时,我发现地上有一团浅色的东西,乍看上去像一只苍白的、缩成一团的手,把我吓了一大跳。然后我才看清楚它是什么。这东西是护士扒我衣服时,从我胸口掉出来的,刚才被踢到一边去了,上面还有脚印,一颗扣子也被踩碎了。
这是莫德的手套,那天上午被我收起来,留下来做纪念的。
我捡起手套,拿在手里来回翻动。如果说在一分钟前我觉得自己吓蒙了,那么现在——我盯着那只手套,想着莫德,想到她和绅士耍我的那个圈套——跟现在比,刚才那个根本不算个事!我把脸埋进臂弯里,羞愧难当。我从一面墙走到另一面墙,再走到另一面,只要一停下就觉得如坐针毡。我大声叫骂,浑身冒汗。我想起在布莱尔,在那两个贱人身边度过的每一天,我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精,其实根本就是蠢货。我想起我在那两个贱人身边度过的日子——他俩互相传递的眼神、笑容,因为可怜她,我曾经对他说,别再惹她行吗?我也曾对她说,别担心,小姐,他爱你,嫁给他吧。他爱你。
他会这样,这样……
噢!噢!我觉得心被刺痛,现在都能感觉到。那时,我怕自己真的疯了。我走动着,脚底踩着油布,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我把手套放到嘴里咬着。他,我反正一直就没觉得是什么好人,我满脑子想的是她——那贱货,那毒蛇,那——噢!想到我居然还以为她是个傻子,想到我还笑过她。想到我还爱过她!想到我还借绅士的名义吻过她,想到我抚摩过她!想到,想到——!
想到在她的新婚之夜,睡在隔壁的我用枕头蒙头,只因为不愿听到她的哭声。想到,如果我竖起耳朵听也许能听到——我会听到吗,会吗——她的叹息。
我真的受不了了。但是,当时我却忘记了一个细节:她对我的欺骗,只是把我对她的欺骗还给了我而已。我来回走动着,呻吟着,诅咒着她;我抓扯和撕咬那只手套,直到照进房间的光线暗下来。没人来探视。没人来给我吃的,或者衣服,或者袜子。虽然开始我走来走去还算暖和,后来我也累得站不住了,就躺在了毯子上,我开始觉得冷,然后再也暖和不起来了。
我没睡觉。这房子各处都不时发出奇怪的声音——有人叫唤,有脚步声跑过,还有医生的哨子也响了一次。夜里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点冲刷着窗子。院子里有一条狗叫了起来,我听到这狗叫,没有想起莫德,而是想起了查理·瓦格,想起了易布斯大叔和萨克斯比大娘——我想到萨克斯比大娘睡在床上,身边的位置空着,等着我回去。她会等多久?
理查德多快会去找她?他会怎么说?他可能会说我死了,但他要是这么说,她会要见尸体的,她得埋我呀。我想到自己的葬礼,谁会哭得最厉害呢?他也可能说我在沼泽地里淹死了或者走丢了,她也会跟他要死亡证明的。这种证明书能伪造不?他还可能会说,我卷了钱跑路了。
他就会那么说的,我知道。但是萨克斯比大娘不会信他。她一眼就能把他看透。她会把我找出来的。她不会辛辛苦苦养我十七年,不见了,就这么算了的!就算把英格兰所有的房子翻个底朝天,她也要找到我!
当时我就是那么想的,我平静了下来。我想,我一定要找医生说清楚,他们就知道是搞错了,然后就会放我走;不然,反正萨克斯比大娘也会找来,救我出去的。
我出去之后,走到天涯海角也要把莫德找出来,然后——我不是杀人犯的女儿吗——然后我要把她杀了。
看到了吧,对于我真正落入的那个可怕的圈套,我是多么的无知。
第二天早晨,那个摔我的女人来了。她没和那两个男的——贝茨先生和贺吉斯先生——一起来,而是带了另外一个女人。她们把自己称作护士。但她们算哪门子护士,要是她们是那我也是了。她们能干上这活儿,只不过因为巴掌粗重得跟磨盘似的。她们走进房间,打量着我。斯彼勒护士说:“就是她。”
另外那个长得黑点的说:“年纪轻轻的,就疯了啊。”
“你们听我说。”我小心翼翼地开口说。我盘算好了,听到她们的脚步声我就站了起来,把衬裙拉直,整理了头发,“听我说,你们以为我是疯子,但我不是。我不是医生和你们以为我是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是。那女人——还有她丈夫——理查德·里弗斯——是一对骗子。他们骗了你们,也骗了我,骗了所有人。这件事很重要,一定要让医生知道。这样,我才能被放了,骗子才能被抓到。我——”
“就照我脸上,”斯彼勒护士大嗓门压住我的声音说,“就这儿,用脑袋一撞。”
她用手指着自己的脸,靠近鼻子的地方,有小小的,几乎已经看不到了的红印。当然,我的脸是肿得像大饼,我肯定,眼圈也都黑了。但我还是小心翼翼地继续说:
“很抱歉,我撞了您的脸。我就是完全蒙了,突然被当成疯子带到这儿来。根本就是另外那个女人,李小姐——也就是后来变成里弗斯太太的那个——她才应该进来的。”
她俩又把我上下看了一遍。
“跟我们说话时,你得叫我们护士,”黑点儿的那个说,“不过呢,私底下跟你说吧,亲爱的,你别来找我们说话。我们听这种话听得太多了——好了,来吧,你得先洗个澡,然后才好去见克里斯蒂医生。你得穿上裙子。哎哟,你真是个小娃娃!十六岁都没满吧?”
她走过来想抓住我的手臂,我躲开了。
“听你说?得了吧,我要是听这疯人院里所有人的废话,我自己还不得发疯了。过来,赶紧的。”
她的语气开始还算和气,现在强硬了起来。她抓住了我的手臂。我想挣脱,“小心点她。”见我躲她,斯彼勒护士说。
我说,“如果你不碰我,我会乖乖跟你走的。”
“嗬!”黑皮肤护士说,“规矩还挺多。跟我们走,行不?我们会感谢你的。”
她拉着我,我想从她手里挣脱,斯彼勒护士就过来帮忙了。她们俩把手伸到我的胳肢窝底下,半抬半拖地把我架出了屋子。我踢着脚反抗——我主要是吓着了——斯彼勒护士就用她的大硬手猛戳我的胳肢窝。那地方就算肿了也看不见。她知道这一招。“她又发疯了。”我叫出声时,她说。
“好嘛,我脑袋会嗡嗡响一整天了。”另外那个护士说。她手上加了把劲,狠狠摇了我一下。
然后我不吭声了。我怕她们再打我。但我也在拼命看路——看那些窗户和门。有些门上着锁,所有的窗户上装着栏杆。窗外是一个院子,我们现在在这座宅子的后部,像布莱尔那种宅子一样,这就是佣人们住的地方。在这儿,是护士们的住处。一路上我们碰到了两三个护士,她们戴着帽子,穿着围裙,手里拿着篮子、水瓶或床单。
“早。”她们轻快地打着招呼。
“早。”拉着我的那两个护士说。
“新来的?”后来终于有人问了,对我点点头,“刚从垫子房出来?不听话?”
“撞了南希的脸。”
那人吹了一声口哨。“这种人应该穿束身衣进来的嘛。看着年纪好小,是吧?”
“十六了,看着不像。”
“我十七了。”我说。
那个新护士打量着我。
“脸长得好尖。”过了一会儿她说。
“可不是嘛。”
“她什么毛病?妄想症?”
“什么毛病都齐了。”黑皮肤的护士压低了嗓音,“她就是那个——你知道的。”
新护士脸上立马显出感兴趣的样子。“就是她?”她说,“太瘦小了,不像啊。”
“嗨,他们长什么样的都有……”
我不知道她们说的是什么,被陌生人架着,还被他们有说有笑地评头论足,真让我觉得耻辱。我闭着嘴不说话。那女人走了,两个护士把我抓得更紧。她们带我又走过一条走廊,来到一间小房间。这儿以前可能是茶水房——模样很像布莱尔的斯泰尔斯太太的茶水房,有一个上了锁的橱柜,一把扶手椅,一个洗手池。斯彼勒护士在扶手椅里坐下,大声地叹了一口气,另一个护士往洗手池里放水。她给我一小块黄色的肥皂和一块脏兮兮的平绒布。
“给。”她说。见我没动,她又说,“快点,你有没有手啊?把自己洗洗干净。”
水是冷水。我抹了抹脸和手,弯下腰想去洗脚。
“行啦,”她说,“你以为克里斯蒂医生会在乎你脚丫干不干净吗?过来,我们看看你的衣服。”她扯了扯我的背心,转头看着斯彼勒护士说,“上等货哦,”斯彼勒护士点点头,“咱们这儿穿不着这个,到时候肯定烂得没样儿了,”她说,“亲爱的,你把它脱下来,我们给你好好保管,你走的那天再还给你。干吗?你还怕羞啊?”
“怕羞?”斯彼勒护士打着哈欠说,“别浪费我们的时间了,你都是结了婚的人了!”
“我才没结婚。”我说,“我会很感激你们的,要是你们别碰我的衣服。我只要你们把我的衣服鞋袜还给我。我只想和克里斯蒂医生说两句话。到时候你们就知道后悔了。”
她俩看着我,大笑起来。
“哎哟妈呀!”黑皮肤护士说,她擦擦眼睛,“我的天哦,过来,摆个臭脸没用的,我们必须得把你的衣服收了。这可不关我和斯彼勒护士什么事——这是这儿的规矩。瞧,这套新的给你,有裙子有鞋子,你瞧。”
她从橱柜里取出一套灰不拉几的内衣,一条羊毛裙子,还有靴子。她回到我跟前,把东西递给我。斯彼勒护士也走了过来,我怎么反对诅咒都没用,她们俩还是把我剥了个精光。当她们扯下我的衬裙,莫德的手套掉了下来,我是把它别在腰带上的。我弯腰捡起手套,“那是啥?”她们立刻问,然后她们看到是一只手套,看到手套腕部内绣的字。
“这不是你的名字嘛,莫德。”她们说,“做工可不赖,真不赖。”
“你们别想拿!”我叫着,夺过手套。她们已经抢走了我的衣服和鞋,但这只手套被我用了一整晚的时间踩过撕过咬过,这是支撑我精神的唯一一样东西,我有一个预感,要是这个也被她们抢去,我就会变成被剪了头发的参孙[43]。
可能她们从我的眼神中也看出了这一点。
“一只手套也没啥用,”黑皮肤护士小声对斯彼勒护士说,“还记得泰勒小姐吗,把扣子穿在线上说那是她孩子那个?嗬,她差点没把去拿她那串扣子的人的手给卸了!”
她们就让我留下了手套。我怕她们改变主意,有气无力地站在那儿让她们给我套上了衣服。这些都是疯人院的衣服,胸衣不是系带的,是用小钩子,而且太大了。“没关系。”她们笑。她们的胸都很大,“留着位置给你长大嘛。”裙子本来是格子花呢的,但是颜色都褪了。袜子很短,像男孩穿的。鞋子是橡胶的。
“好了,灰姑娘,”黑皮肤护士给我穿好后,打量着我说,“好了,这样你就能在我们这儿像球一样打滚了!”
她们又大笑起来,笑了大约有一分钟。然后她们干了这么一件事。她俩让我坐在椅子上,把我的头发梳成小辫,然后拿出针和棉花,把这些小辫缝在了我头上。
“要么缝,要么剪,”我挣扎的时候,黑皮肤护士说,“我们都无所谓。”
“让我来。”斯彼勒护士说。是她来了结一切的,有两三次,她假装不小心,用针扎了我的头顶,那是另一个看不出伤和肿的地方。
就这样,她们俩把我准备好了,然后把我带到我的房间。
“注意了,从现在起,你要记住守规矩。”她们一边走一边说,“你要是再发疯,就再关垫子房,或者跳水。”
“不讲道理!”我说,“太不讲道理了!”
她们不说话,只管晃我。我闭了嘴。然后我又很努力地记路,我开始害怕,我大概有个想法——不知是从画里看来的,还是从哪个剧里——我知道疯人院是什么样的,但是直到现在,这地方都不像我头脑里疯人院的样子。我想,“她们带我经过的地方,应该是医生和护士们住的吧。现在她们才带我去疯子们的地方。”——我想象中,那应该是地下室或者牢房的样子。但是我们只是走过一条条颜色单调的走廊,经过一扇扇颜色单调的门,我开始注意到周围的一些小东西——比如那些灯,也就是普通的灯罩,只不过上面加了铁丝网,让人碰不到火焰。那些门,有漂亮的插销,但是挂着很丑的锁。那些墙,墙上到处有手柄,好像如果去拉一下,就会响铃招来佣人。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这里就是疯人院,只不过曾经是一幢普通的富人家宅子,墙上曾经挂着画和镜子,地上曾经铺着地毯,但是现在被改造成了女疯人院——这宅子就像一个曾经聪明漂亮的人,变成了疯子。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这样一想我更害怕了,这想法比看见地下室和牢房更令我心里哆嗦。
我打了个冷战,放慢脚步,差点绊了一跤。橡胶靴子穿着不好走路。
“好好走。”斯彼勒护士捅了我一下。
“哪间房?”另一个护士问,她瞧着那些门。
“十四号房,就这儿。”
所有的门上都有一块牌子,用螺丝固定着。我们在一间房的门口停下,斯彼勒护士敲敲门,然后把钥匙插进锁里,转了一下。钥匙是普通钥匙,已经磨得发亮了。她把钥匙穿在一条链子上,装在口袋里。
她带我进去的房间不是一个正常的房间,而是在一个房间里用木板隔出来的。我不是说过吗,这个宅子被搞得乱七八糟的,也跟疯了一样。木板间的顶上镶了块玻璃,光线从外面的窗子透进来,但是这间房没有窗户,空气闭塞。房间里有四张床,还有一张给护士睡的行军床。三张床的旁边都站着人,她们正在穿衣服,有一张床是空的。
“这张是你的。”斯彼勒护士说,她带我走过去。这床离护士的床很近,“这是我们安置可疑病人的床位。你要耍什么小花招,准逃不过培根护士的眼。是吧,培根护士?”
她就是管这房间的护士。“没错。”她说,点点头,搓着双手。她应该有点啥病,手指头又红又肿,跟香肠似的。对一个叫她这名字的人来说,得这种病可真不走运。她还喜欢搓手指。和其他护士一样,她冷冷地看着我,然后也和她们一样,对我说:
“年纪很小啊,你?”
“十六了。”黑皮肤护士说。
“十七。”我说。
“十六?如果不是贝蒂,这院里就数你最小了。你瞧瞧,贝蒂!我们这儿来了个新姑娘,跟你差不多大。我觉着她上下楼梯可快了,我觉着她可守规矩了,你说是不,贝蒂?”
她叫的那个女人站在我对面的床边,正把裙子拉下来盖住她的大肥肚子。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小姑娘,等她转过身来我瞧见她的脸,才发现是个成年人了,是个傻子。她瞪着我,眼神有点不太对劲,护士们在旁边哈哈大笑。后来我发现,她们差不多把她当佣人使唤,叫她干各种杂活,虽然她——信不信由你——本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
护士们笑的时候,她低下了头,偷偷望了几眼我的脚——好像想看出来我是不是真跑得很快。最后,另外两个女人中的一个小声说:
“别理她们,贝蒂,她们就是想逗你玩。”
“说谁呢?”斯彼勒护士马上说。
那女人咬咬嘴唇。她上年纪了,瘦小个儿,脸色惨白。她看见我的眼睛,然后好像怕羞似的,望别处去了。
她看上去没啥威胁。但是,我看着她,又看看贝蒂,还有另外那个女人——那人站着,目光呆滞,披头散发地盖住了脸,她就在那儿扯自己的头发玩——我想,这帮人都是疯子啊!我还要在这儿住下,我的床跟她们的放在一起。我走到护士身边,我说:
“我不住这儿,你们甭想逼我。”
“我们甭想?”斯彼勒护士说,“我们可是懂法律的,你都签了入院书了,不是吗?”
“但这事搞错了!”
培根护士打着哈欠翻了个白眼。黑皮肤护士叹了一口气,“好啦,莫德,”她说,“你也该够了。”
“我不叫莫德,”我说,“我要跟你们说多少次?我他妈不是莫德·里弗斯!”
她望着培根护士的眼睛,“听见了吧,她能把这话跟你念叨一个钟头。”
培根护士弯起手指,把关节放在腰上搓着。
“不喜欢好好说话是吧?”她说,“真遗憾哪!她是不是想来护士的位置上试试,瞧瞧喜欢不?可那会毁了你那双小白手哦。”
她还在裙子上搓着手指,眼睛看着我的手,我也顺着她的目光看看自己的手,现在我的手跟莫德的一样了。我把手背到背后说:
“我是因为给小姐当贴身女仆,手才变得这么白的。那个小姐就是害我那人——”
“给小姐当贴身女仆!”那个护士又大笑起来,“哎哟,这句话真笑死个人!我们这儿多的是把自己当公爵夫人的,我还从来没听过哪个硬把自己当公爵夫人的贴身女仆的!我的妈呀,真稀奇啊。我们还真给你打蜡油和抹布,让你到厨房去。”
我跺着脚大叫。
“都他妈闭嘴!”
这一下她们不笑了,抓着我使劲摇。斯彼勒护士扇了我一巴掌——打了同一个地方,这次没上次重。我想,她可能觉得有旧的青肿,打了就看不出来。白脸老女人看见她打人叫了一声。傻子贝蒂开始哼哼唧唧。
“好啦,你把她俩弄得发起病了!”斯彼勒护士说,“待会儿医生就该来了。”
她又摇了我一把,然后把我推到一边,把自己的围裙拉直。她们把医生当王一样。培根护士到贝蒂身边凶她,不准她再哭。黑皮肤护士站到老女人身边。
“赶紧把扣子扣好,老家伙!”她挥着两手说,“还有你,普赖斯太太,把头发从嘴里吐出来,立马的!我不是跟你说过一百遍了吗,你要是吞下毛球,会噎死的!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警告你,你真吞了,大伙儿更开心……”
我看着门。斯彼勒护士没关门,我在想,我能不能逃出去。但是,从我们隔壁的房间——然后,从走廊两边我们经过的所有房间,传来了开锁开门的声音。然后是护士们的嘟囔声,疯子的尖叫声,某处传来一阵铃声,那就是医生来到的信号了。
我想,我要是正正经经站好,轻言细语和克里斯蒂医生说说话,效果应该比穿着双胶鞋冲到他身边去好得多。我往床靠近一步,膝盖顶着床,好让自己别发抖。我摸摸头发,想把它顺一顺——当时已经忘了头发被缝到头顶了。黑皮肤护士跑了出去,其他人安静地站在那里,竖起耳朵听医生的脚步声。斯彼勒护士对我摇摇手指。
“管好你那臭嘴,小娼妇。”她说。
我们等了大概十分钟,然后走廊里一阵响动,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大步走进了房间,他俩都低头看着格雷夫斯医生的笔记本。
“女士们,早上好,”克里斯蒂医生抬起头说。他先走到贝蒂面前,“你怎么样,贝蒂?乖孩子,当然,你是想吃药的。”
他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粒糖。她接过去,行了个屈膝礼。
“乖孩子。”他又说。然后,他从她身边走开,说,“普赖斯太太,护士们跟我说你最近老哭,这不太好。你先生会怎么说?知道你伤心他会高兴吗?嗯?还有你的孩子们呢?他们会怎么想?”
她小声回答说,“我不知道,先生。”
“嗯?”
他拉起她的手腕,对格雷夫斯医生低声嘟囔,格雷夫斯医生在笔记本上做着记录。然后他们走到白脸老女人身边。
“威尔逊小姐,告诉我们,今天你有什么不舒服?”克里斯蒂医生说。
“没什么,就那些老毛病。”她说。
“我们听了很多次了,没必要重复了。”
“我要新鲜空气。”她立刻说。
“行,行。”他看着格雷夫斯医生的笔记本。
“还有健康的食物。”
“这儿的食物是很健康的,威尔逊小姐,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太冷了。”
“那是对散乱神经的一剂好药。你知道的,威尔逊小姐。”
她动动嘴唇,晃着身体。然后突然叫道:“贼!”
这叫声吓了我一跳。克里斯蒂医生抬头看着她。“够了,”他说,“还记得舌头吗?舌头上应该有什么?”
“贼!魔鬼!”
“管住舌头,威尔逊小姐!我们必须在舌头上加个什么?记得不?”
她嘟着嘴,过了一会儿,才说:
“勒子。”
“没错,一条勒子。很好,要勒得严点。斯彼勒护士——”他转头叫护士,小声跟她说了几句话。威尔逊小姐用手捂着嘴,好像在摸锁链的样子。她又一次望到了我的眼神,她的手指发起抖来,她好像有点羞愧。
要在平时,我多半会可怜她了。但是现在,就算有十个她躺到地板上,如果他们跟我说,踩着她们的背就能跑出去,我就算穿着木底鞋也会踩着她们跑出去的。我只是在等克里斯蒂医生跟护士交代完。然后,我舔了舔嘴唇,上前一步,说:
“克里斯蒂医生,先生!”
他转过身,朝我走来。
“里弗斯太太,”他拉起我的手腕,脸上没笑容,他说,“你好吗?”
“先生,”我说,“先生,我——”
“脉搏很快,”他小声对格雷夫斯医生说。格雷夫斯医生记了下来。他转身看着我说,“你的脸受伤了,我很遗憾。”
斯彼勒护士抢在我前面说话了。
“把自己往地板上摔,克里斯蒂医生,”她说,“她发疯的时候。”
“哦,是啊。里弗斯太太你看,你进来的时候是多暴力啊。我希望你睡得还好?”
“睡觉?没有,我——”
“好了好了,我们不用再听了。我会让护士们给你安眠药,不好好睡觉你是不会恢复正常的。”
他对培根护士点点头。她也对他点头。
“克里斯蒂医生。”我把声音提高了一点。
“脉搏又加快了。”他嘀咕着。
我把手抽回来。“你听我说行吗?你们把我带到这儿,是带错人了。”
“是吗?”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的嘴,“牙齿还不错,但是,牙龈可能有点溃疡,严重了的话,你一定要告诉我们。”
“我不会待在这儿的。”我说。
“不待在这儿,里弗斯太太?”
“里弗斯太太?老天爷,我怎么可能是她?我站那儿看着她结婚的。你还来见我,我跟你说过话的。我——”
“我是见过你,”他慢慢地说,“你告诉我,你如何如何担心你家小姐的健康,你如何希望她被送到一个宁静安全,没人伤害她的地方看管起来。因为有时候,用别人的名义来为自己求助,好像容易开口一点,对吧?我们明白你的心意,里弗斯太太,我们很明白。”
“我不是莫德·里弗斯!”
他竖起一根手指,几乎笑了。
“你现在还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莫德·里弗斯。嗯?这是另一码事。到了你愿意承认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就算完成了。在那之前——”
“你们甭想把我关在这儿,甭想!你们把我关着,可那两个骗子——”
他双手抱胸,“哪两个骗子,里弗斯太太?”
“我不是莫德·里弗斯!我叫苏珊——”
“什么?”
但是,说到这里,我迟疑了。
“苏珊·史密斯。”最后我说。
“苏珊·史密斯,曾住——哪儿来着,格雷夫斯医生?曾住梅菲尔威克街,是吧?”
我没回答。
“好啦,好啦,”他接着说,“都是你凭空想出来的,不是吗?”
“那是绅士想出来的,”我冲口而出,“那个混蛋——!”
“哪位绅士,里弗斯太太?”
“理查德·里弗斯。”
“你丈夫。”
“她丈夫。”
“哦。”
“她丈夫,我跟你说!我是看着他们结婚的。你可以去找当时那个牧师,你可以去找克林姆太太!”
“克林姆太太,你们投宿那房子的女主人?我们跟她谈了好久。她告诉了我们在她家投宿期间,你逐渐发展起来的忧郁症。”
“她说的是莫德。”
“当然了。”
“她说的是莫德,不是我。你把她叫到这儿来,你让她认认我的脸,看她怎么说。你随便叫一个认识莫德和我的人来这儿,叫布莱尔的管家,斯泰尔斯太太来,叫李老先生来!”
他摇头。“你不觉得,”他说,“除了你舅舅,你自己的丈夫也认识你吗?还有你的贴身女仆。她在我们面前说起你都流泪了。”他放低了声音说,“你对她做了什么,嗯,能让她这样?”
“噢!”我说,绞握着自己的双手,(“看她的脸色都变了,格雷夫斯医生。”他悄声说。)“她流泪是为了骗你们!她就是个演员!”
“你的贴身女仆,是个演员?”
“是莫德·李!你没听我说吗?莫德·李和理查德·里弗斯。他们俩把我弄进这里的。他们把我骗了,耍了!他俩骗你相信我是她,她是我!”
他又摇摇头,皱起了眉头。他看起来又像是要微笑了。然后他说,慢慢地,轻松地说,“但是,亲爱的里弗斯太太,他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精力来骗我?”
我张开了嘴,又闭上了。因为,我能说什么?我还以为只要我说出真相,他就会相信。可真相是,我设了个圈套去偷一位千金小姐的财产,然后我让自己假扮成一个贴身女仆,其实我本来就是个小偷。要是我没这么慌张,这么累,在垫子房里被打得这么鼻青脸肿,我也许能想出一套聪明的说辞。但现在,我的脑子完全不灵光了。培根护士在搓着手打哈欠。克里斯蒂医生还在看着我,脸上带着一点幽默的表情。
“里弗斯太太?”他说。
“我不知道。”最后,我回答说。
“哦。”
他对格雷夫斯医生点点头,他们开始往外走。
“等等!等等!”我喊道。
斯彼勒护士走上来,“你也说够了,”她说,“你在浪费医生们的时间。”
我看都不看她。我看着克里斯蒂医生转过身去,看到他身后的白脸老女人,她的手还捂在嘴上;还有那个披头散发,苦着脸的女人;还有嘴唇上沾着糖的傻子贝蒂。我又忍不住了。我想,“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他们关我进监狱!关小偷和杀人犯的监狱,怎么着也比疯人院强!”于是我说:
“克里斯蒂医生,格雷夫斯医生,你们听我说!”
“够了,”斯彼勒护士又说,“你不知道医生们很忙吗?你不知道他们有正经事要干,没时间听你废话吗?回去!”
我走到克里斯蒂医生后面,想伸手抓他的衣服。
“求您了,先生,”我说,“您听我说,我没跟您完全说实话,我不叫苏珊·史密斯,其实。”
他本来想甩开我的手,现在他对我稍稍转过身。
“里弗斯太太。”他说。
“苏珊·程德,先生,苏珊·程德,住在——”我正要说兰特街,然后想起来我不能说啊,万一警察去查易布斯大叔的铺子怎么办。我闭上眼睛,摇了摇头。我的脑袋发热。克里斯蒂医生从我手里挣脱出去。
“你不能抓我的衣服。”他说,语气严厉起来。
我抓得更紧。“请听我说完,我求求您!请您听我说,我参加的那个可怕的骗局,是理查德·里弗斯设的,那个混蛋!他现在正笑话您呢,先生!他正笑话我们大家!他偷了大笔钱跑路了。他弄到了一万五千镑!”
我抓着他的衣角不放。我的声音又高又尖,像狗在狂叫。斯彼勒护士用手臂勒住我的脖子,克里斯蒂医生用手掰开了我的手指。格雷夫斯医生也来帮他。我感觉到他们的手,就尖叫起来。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像是疯了。这是因为,我说的全是真话,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在说胡话,这让我难受极了。我高声尖叫,克里斯蒂医生像以前一样掏出了哨子。铃声响了,贝茨先生和贺吉斯先生戴着棕色的纸袖套跑了出来,贝蒂呜呜地哭。
他们把我关进了垫子房,但这次让我穿着裙子和胶靴子。他们给了我一大碗茶。
“等我放出来,你们就知道后悔了!”他们关门的时候我说,“我在伦敦有个妈妈,她会到每栋房子里找我的!”
斯彼勒护士点点头。“是吗?那她就不单是你妈妈,还是我们这儿所有女疯子的妈妈。”她哈哈大笑。
我觉得,那味道发苦的茶里,肯定下了安眠药。我睡了一整天,要不就是两天。我最后醒来的时候,觉得自己都傻了。我被他们架着,跌跌撞撞回到房间。克里斯蒂医生来查了房,他握住我的手腕。
“今天你安静些了,里弗斯太太。”他说。因为安眠药和昏睡,我口干舌燥,舌头几乎粘在了嘴巴里。我费了好大劲才说出:
“我不是里弗斯太太!”
我说出来之前他就走了。
他走之后,我的头脑慢慢清醒了。我躺在床上,开始想事儿。上午我们得在房间里待着,得保持安静——如果愿意看书的话可以看——培根护士看守着我们。我想,这疯人院里的书肯定都被疯子们看完了,因为她们都跟我一样,睡在床上,啥也不做。只有培根护士坐着,把脚跷在凳子上,捧着本杂志在看,不时舔一下红肿的手指翻一页,不时咯咯地笑。
到了十二点,她放下杂志,打了一个大哈欠,然后带我们下楼吃饭。另外一个护士过来帮她,“快点,快点,”她们说,“别拖拖拉拉。”
我们排队走下去,白脸老女人——威尔逊小姐——紧跟在我后面。
“你别怕,”她说,“怕那个——你别回头!嘘!嘘!”我感到她的呼吸喷到我后脖子上了,“别怕你的汤。”她说。
我加快了脚步,离培根护士近一点儿。
她带我们走进餐厅,餐厅里响着铃声。我们这一队走进去的时候,其他护士带着她们管辖房间的病人也加入了我们。这疯人院里关的女人,有六十个左右。我被关了垫子房以后,看见这些人,都觉得是可怕的一大堆人。她们都穿得和我一样,我的意思是一样差,各种衣服样式都有。她们中有的人头发被剃光了,有的没牙了,或者牙齿被拔了,有的人有伤口或者青肿,还有些人戴着帆布袖套或手笼,总之,这些让她们看起来更像疯子了。我也不是说她们不是疯子,她们各有各的疯法。反正,在我看来,她们跟一群马蝇差不多。其实呢,疯子跟江湖骗子一样,有各种不同的疯法和骗法吧。有的人完全疯癫了;有的人,大概有两三个吧,跟贝蒂一样,只是傻了。有的人大声骂脏话,有的人就是抽风。其他那些就只是整天愁眉苦脸——她们走路,眼睛只看地下,坐着,手只是放在大腿上,嘴里不是嘟嘟囔囔就是叹气。
我和她们坐在一起,吃了疯人院给的饭。跟威尔逊小姐说的一样,午饭就是汤。我小口小口喝着汤,看见她看着我,对我点头,但我不想回望她。我谁都不想望。前几天我吃了药,又钝又傻。现在我清醒了,人就有点恐慌——心里着急害怕——我会出汗、抽搐、乱发脾气。我看着门和窗想,要是我找到一扇窗子只装了窗玻璃,我就冲过去。但是,所有的窗子都装上了铁栏杆。我不知道要是这儿失火了该怎么办。门上装的都是普通锁,要是我有合适的工具,应该可以撬开。但我什么工具都没有,连个发卡都没有,也没有能做成工具的材料。我们用的汤勺是白铁的,软得跟橡皮似的,用来挖鼻子都不行。
吃饭时间是半个钟头。我们被护士们和几个壮汉看着——除贝茨先生和贺吉斯先生外,还有一两个男的。他们站在墙边,不时在桌子之间走动。有个人走近的时候,我哆嗦了一下,举起手说:
“先生,请问,医生们在哪儿?先生,能让我见见克里斯蒂医生吗,先生?”
“克里斯蒂医生忙着呢,”他说,“安静。”然后走开了。
有个女人说,“你现在见不着医生的,他们只有早上才来。你不知道吗?”
“她是新来的。”另一个说。
“你从哪儿来的?”之前那个说。
“伦敦,”我说,眼睛还看着那个男的,“虽然在这儿,他们以为我是从另一个地方来的。”
“伦敦来的!”她叫道,其他一些女人也跟着说,“伦敦!哎呀,伦敦!我真想念伦敦啊!”
“现在夏天刚刚开始。你真不容易啊。你还这么年轻!你上社交场了吗?”
“上什么?”我说。
“你是哪个家族的?”
“你说啥?”那个壮汉转过身往回走了,我又举起手,还摇了摇,“您能告诉我,我能上哪儿找克里斯蒂医生吗?先生,求您了,先生?”
“安静!”他又说,从我身边走过。
我身边坐的那个女人把手放在我手臂上说,“你肯定熟悉肯辛顿广场吧?”
“啥?”我说,“不熟悉。”
“我想啊,那儿的树现在都枝叶茂盛。”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没见过。”
“你们家人都是谁啊?”
那个壮汉走到窗边,然后就抄着两手转回来。我本来举起了手,现在放了下来。
“我们家人都是小偷。”我垂头丧气地说。
“哦!”几个女人做了一个鬼脸,“真是个奇怪的姑娘……”
我身边那个女人对我做手势,叫我靠近些。
“你的财产也没了吗?”她悄悄对我说,“我的也没了,但是,你看这个,”她给我看她用绳子挂在脖子上的一枚戒指。那是镏金的,没有了钻石,“这就是我的资产,”她说,“这就是我的依靠。”她把戒指藏回衣领里,摸摸鼻子,然后对我点点头,“我的姐妹们把别的都抢走了,但她们别想抢走这个。不行,坚决不行!”
从那以后,我没再跟谁说话了。吃完饭,护士带我们去花园里走动了一个小时。花园四面都有墙,有一道门,门也上了锁。但可以从门栅栏里望出去,望到这宅院的其他部分。外面有很多树,有些树就挨在院墙边。我把这记在心里了。我从来没爬过树,但是,爬树能有多难呢?要是我能爬到够高的树枝上,就算会摔断腿我也想跳出院墙去,只要能得到自由。
要是那时候萨克斯比大娘还没找来的话。
但是,我又想,我还是应该去找克里斯蒂医生说清楚。我想让他看看,我是多么头脑清醒。在花园散步一个钟头结束的时候,铃声响了,我们被带回屋里,在一间灰色的,闻起来像漏了煤气的大房间里坐着,一直到晚饭时间。他们管那间屋子叫活动室。吃完晚饭,我们就被带进卧室锁起来。我一路跟着走,还是有时抽搐,还是冒着汗,我什么话也没说。我跟其他那些女人,普赖斯太太,威尔逊小姐还有贝蒂做同样的事:在她们用完水后,我站在盥洗架前,洗了脸和手;在她们刷了牙之后,我刷了牙。然后,我把丑不拉几的格子呢裙子脱下折好,穿上睡袍。在培根护士低声祈祷后,我也说了阿门。但是,当斯彼勒护士抱着一罐茶走进门,给我一碗茶,我接过来却没喝。我趁没人看见的时候,把茶倒地上了,它冒起一阵蒸汽,渗进了地板缝里。我用脚遮着倒了茶的地方,抬起头,看见贝蒂正看着我。
“弄脏了地板,”她大声说,声音像男人的一样,“坏女人。”
“坏女人?”培根护士说着,转过头来,“我可知道谁是坏女人。全都上床去,快点!快点!上帝保佑,这日子真累!”
她像个发动机似的嘟囔个不停。这儿所有的护士都这样。但我们却要保持安静,我们要躺着不能动。要是我们动弹,她们就会过来掐我们打我们——“你,莫德,”第一个晚上,我翻了个身,培根护士就说,“不准动!”
她自己坐在那儿看书,灯光照着我的眼睛。甚至在几个钟头后,她放下杂志,脱了衣服上床后,还把灯留在那儿点着,这样她就可以一眼看见谁在夜里不老实。她一倒下就睡着,还扯着呼噜。她的呼噜声就像锉刀磨铁的声音,这让我无比想家。
她带着钥匙上床,睡觉的时候把钥匙链子套在脖子上。
我睡在床上,手里握着莫德的手套,时不时把一只手指尖放到嘴边,想象莫德柔软的手指还在里面,我狠狠地咬着。
但最后,我还是睡了。第二天早晨当斯彼勒护士陪着医生们来巡房时,我已经准备好了。
“里弗斯太太,你好吗?”克里斯蒂医生给了贝蒂糖,看完普赖斯太太和威尔逊小姐后,对我说。
“我头脑相当清醒。”我说。
他看了看手表,“很好!”
“克里斯蒂医生,我求您——”
我低下头,然后看着他的眼睛,把我的故事又说了一遍——我不是莫德·里弗斯;因为一个可怕的骗局我才进了她家;理查德·里弗斯把我弄到布莱尔当了莫德的贴身女仆,这样我就能帮着哄骗莫德跟他结婚;然后把莫德说成是疯子。然后,他们怎么出卖了我,弄到了她的财产,然后他俩自己吞了。
“他们对我出老千,”我说,“他们对您也出了老千!他们正笑话您呢!您不相信我吗?从布莱尔随便找个人来!把他们结婚那个教堂的牧师找来!把教堂那本登记簿找来——你会看到他们的名字,在他们名字旁边,就是我的!”
他揉揉眼睛。“你的名字,”他说,“苏珊——现在你姓什么?程德?”
“苏珊——不是!”我说,“那本子上不是,那本子上是苏珊·史密斯。”
“又成苏珊·史密斯了!”
“只是在那本子上,他们让我这么写的。他教我写的!你还不明白吗?”
说到现在,我几乎哭了起来。克里斯蒂医生板起了脸。“我让你说得太多,”他说,“你越来越兴奋了。我们不能这样。我们必须让你时刻保持镇静。你这些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上帝啊,这些全是真事儿!”
“是胡思乱想,里弗斯太太。你自己听听你说的这些话!可怕的骗局?笑话我们的骗子们?被偷的财产,被说成是疯子的姑娘?编得真是耸人听闻啊!你这个病的名字,叫过度审美症。你就是被纵容,过度沉湎于文学,使你的想象器官过热发炎了。”
“过热发炎?”我说,“沉湎?文学?”
“你书读得太多了。”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上帝啊,”最后,当他转过身去,我说,“我要是能认识两个字也好啊!还有写字——给我一支笔,我给你写我的名字,那就是我能写的所有字了。就算你让我坐下来写一年,我也只会写那个。”
他正往门走去,格雷夫斯医生紧跟在他身边。我的声音中断了,因为斯彼勒护士抓住了我,不让我跟着他们。“你胆子不小,”她说,“敢追着医生嚷嚷!别乱动!你再闹就该关垫子房了,是吧,克里斯蒂医生?”
但是,听到我的话克里斯蒂医生在门口转过身来,用一种全新的目光打量着我,手摸着胡子。他看了一眼格雷夫斯医生,然后轻声说:
“这可以展示出妄想症的程度,甚至可能刺激她,从妄想症中解脱出来。你说怎么样?好,从本子里取一张纸给我,斯彼勒护士,放开里弗斯太太。里弗斯太太——”他回到我身边,把格雷夫斯医生从笔记本里撕下的那一小片纸递给我。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一支铅笔,正要递给我。
“注意她,先生!”斯彼勒护士看见铅笔尖说,“这家伙心眼多着呢!”
“好,我注意着她的,”他回答说,“但我不觉得她要害我们。对吧,里弗斯太太?”
“对的,先生。”我说。我接过铅笔,手在发抖。他观察着我。
“我认为你能拿得更稳点吧。”他说。
我把笔在手里转了转,笔掉了,我把它捡起来。“注意!注意!”斯彼勒护士又说,随时准备扑过来逮住我。
“我不习惯拿笔。”我说。
克里斯蒂医生点点头。“我认为你是习惯的。来吧,在纸上写一行字看看。”
“我不会。”我说。
“你当然会了。你在床上坐好,把纸平放在腿上,我们就是这样写字的,不是吗?你知道的。好了,把你的名字写出来。至少你会写这个吧,你刚才跟我们说的。写吧。”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写了。铅笔头把纸戳破了。克里斯蒂医生在一边看着,我写完后,他把纸拿去给格雷夫斯医生看。他们皱起了眉头。
“你写的是苏珊,”克里斯蒂医生说,“为什么?”
“这是我名字啊。”
“你写得很差。你是故意的吗?这儿,”他把纸还给我,“按我刚才说的要求,写一行字。”
“我不会写。我不会写啊!”
“你会写的。要不就写一个词吧。写这个:斑点[44]。”
我摇头。
“快点,”他说,“这个字不难,而且你认识第一个字母,我们刚才见你写出来了。”
我又犹豫了。然后,我被他盯得实在受不了,还有在他后面的格雷夫斯医生、斯彼勒护士、培根护士,甚至普赖斯太太和威尔逊小姐,都歪着脑袋等着看,我写了一个S,然后在后面乱画一气。这个词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大。
“你用力太重。”克里斯蒂医生说。
“是吗?”
“是的,你自己知道。你写的字母都散了架,完全乱七八糟。这个是什么字母?我看,是你自己造出来的吧?好了,你舅舅——我相信他是位学者——会认可自己的助手写出这样的东西?这事我能相信吗?”
我的机会来了。我颤抖,然后迎着克里斯蒂医生的目光,尽量镇定地说:
“我没有什么舅舅。您说的是李老先生吧,我敢肯定,他的外甥女莫德写得一手好字,但是,您要知道,我不是她。”
他的手轻轻敲着下巴。
“因为,”他说,“你是苏珊·史密斯,或苏珊·程德。”
我又发抖了,我说,“是的,先生!”
他沉默了。我想,成功了!欣慰得差点没晕过去。然后他转向格雷夫斯医生,摇了摇脑袋。
“很彻底,”他说,“是吧?简直不敢相信,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纯粹的病例。妄想症甚至延伸影响到了运动机能。我们要从这里击破。我们必须好好研究,制定一个治疗方案。里弗斯太太,请把铅笔还给我。女士们,日安。”
他从我手里抽出铅笔,转身走了。格雷夫斯医生和斯彼勒护士跟他一起走,培根护士在他们身后关门,上锁。我看着她转动钥匙,好像遭了一击,倒在床上大哭起来。她啧了两下嘴——她对哭这事儿太习以为常,她们见惯了女疯子在晚饭桌边哭得眼泪掉到汤里,或者在花园里哭得死去活来。她啧完嘴,打了个哈欠,看了我一眼,就看别处去了。她在椅子里坐下,搓着她的手指开始抱怨。
“你觉得你受苦了,”她对我和屋里其他人说,“把我这手指长你们身上试试看?这才叫个苦,火辣辣的,鞭子抽似的苦。噢!噢!老天爷呀,痛死我了!来,贝蒂,好孩子,快来帮帮你的老护士,把药膏拿过来好不?”
她还握着钥匙串。看见钥匙我哭得更厉害了。她取下一把钥匙,贝蒂拿过去开了橱柜门,取出一罐油膏。药膏白色,像猪油一样是凝固的。贝蒂坐下来,用手挖了一坨,开始往培根护士红肿的手指上抹。培根护士哼哼着,脸色慢慢地舒展了。
“就是那儿!”她说,贝蒂呵呵傻笑。
我把脸埋进枕头,闭上眼睛。如果这疯人院是地狱,培根护士是魔鬼,贝蒂是她身边的小鬼,世上就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事了。我一直哭到自己再也没有力气。
然后我床边起了点动静,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
“好了,亲爱的,你不能只顾抹眼泪啊。”
这是那位脸色苍白的老女人,威尔逊小姐。她对我伸出手。我看见她,打了个激灵。
“啊,”她说,“你怕我,我不吃惊。我是脑子有点不正常,你会习惯的。嘘,别说话。培根护士看着呢,嘘!”
她从袖子里拿出一条手帕,示意我擦擦脸。这是条旧得发黄的,软软的手帕。这手帕的柔软,还有她表情的友善——这是我进了疯人院后,第一次有人对我表现出友善,就算她是个疯子——让我又哭了起来。培根护士望了过来,“我可看着你呢,”她说,“别以为我不知道。”然后她靠回椅背。贝蒂还在帮她抹药膏。
我小声说:“你千万别以为我在家也这么容易哭。”
“我知道你不会。”威尔逊小姐回答说。
“我只是害怕,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我被害惨了,他们把我说成疯子。”
“你得保持信心。这家疯人院没其他疯人院那么差,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好地方。比如,我们必须呼吸的这房间的空气,就臭得跟牛圈似的。还有这儿的饭菜。他们叫我们夫人小姐,可是这吃的,牙缝都塞不满的糊糊,叫我拿给园丁小子吃我都脸红!”
她的声音提高了,培根护士又朝我们望过来,撇了撇嘴。
“我倒想瞧瞧你的脸怎么红,老鬼!”她说。
威尔逊小姐抿着嘴,表情有点尴尬。
“她指的是,”她对我说,“我脸色的苍白。这里的水里有种和石灰有关的东西——我这么告诉你,你信吗?不过,嘘!不能再说了!”
她挥动着双手,那会儿她看上去真像个疯子。我的心往下一沉。
“你在这儿很久了吗?”等她把手放下,我问她。
“我相信——等我想想啊——我们真的没注意四季的流逝……我相信,很多年了。”
“二十二年,”培根护士说,她还在听我们说话,“我年轻时刚来这儿的时候,你就是这儿的老油条了,是吧。到今年秋天,我就来这儿十四年了。啊,力气大点儿,贝蒂,就那儿!好孩子!”
她拉长了脸,闭着眼睛喘出一口气。我满心恐惧地想,二十二年!这想法一定在我脸上露了出来,因为,威尔逊小姐说:
“你别认为你也要在这儿待那么久。普赖斯小姐每年都进来,但是,她发病最厉害那阵过了以后,她先生每年都接她回家。我想,你的入院书,是你先生签的吧?我呢,是我哥哥,他一直把我留在这儿。男人们可以没姐妹,但是,太太他们还是想要的。”她举起手来,“我也想说得更直白点儿,但我的舌头——你明白的。”
“那个男的,”我说,“签字送我进来那个,是个臭不要脸的混蛋。他假装是我丈夫。”
“你可真苦命,”威尔逊小姐摇头叹气说,“这种是最苦命的。”
我碰碰她的手臂。我刚才沉下去的心,现在像浮标一样升了起来,升得让我心痛。
“你相信了我的话。”我说。我看看培根护士,她听到我说的话,睁开了眼睛。
“你别以为这是个什么事儿,”她用轻松的口气说,“威尔逊小姐什么胡话都信。要不你现在就问问她,月亮上住着什么?”
“你该死!”威尔逊小姐说,“我那是私下里跟你说的!——里弗斯太太,你看见了,他们是怎么毁我信誉的。我哥哥付你们每周一基尼就是让你们来糟践我的吗?你们这些贼!魔鬼!”
培根护士站了起来,做了一个双手握拳的样子,威尔逊小姐就住了口。过了一会儿,我说:
“你把月亮想成啥样都行,威尔逊小姐。这有什么关系呢?但是,我跟你说我是被骗子弄进这家疯人院的事儿,我是头脑清醒的,说的全是真话。克里斯蒂医生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我希望他会明白,”她说,“我肯定,他会的。但是你知道吧,必须有你丈夫签字,你才能出院。”
我瞪着她。然后我看看培根护士。“真是这样吗?”我问。培根护士点点头。我又开始掉眼泪,“上帝啊,救救我吧!我完蛋了!”我哭喊道,“那个贱人是不会来签的!打死都不会!”
威尔逊小姐摇着头。“真苦命啊!苦命!但是,他也许会来探视呢?也许会突然发个善心呢?他们必须让人来探视,你知道吧,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擦了擦脸,“他不会来的,”我说,“他清楚得很,要是他来我会杀了他!”
她有点害怕地前后左右望了一下,“你不能在这儿说这种话!你得乖乖守规矩。你不知道吗,他们有各种法子整你,绑住你——他们有水——”
“水。”普赖斯太太颤抖着念叨了一句。
“够了!”培根护士说,“还有你,麻烦小姐”——她指的是我——“别再逗其他人了。”
她又对我亮了亮拳头。
于是我们都闭嘴了。贝蒂又搓了一小会儿药膏,然后把罐子放好,自己回到床上去了。威尔逊小姐低下了头,眼神灰暗下来。普赖斯太太还是披头散发的,时不时哼哼两声。隔壁房间传来一声喊破嗓子的尖叫。我想起易布斯大叔的妹妹。我想家,想起家里所有人。我又开始出汗。我觉得我突然明白了苍蝇被蜘蛛网困住的感觉了。我站起来,从一面墙走到另一面墙,来回走动着。
“要是有个窗子就好了!”我说,“要是我们能望出去就好了。要是我没离开波镇就好了!”
“你坐下来行吗!”培根护士说。
然后她咒骂了两声,因为有敲门声,她必须从椅子里站起来开门。是另外一个护士,拿着一张纸。我趁她俩的头凑在一起时,偷偷跑到威尔逊小姐身边。绝望中的我,也学得狡猾起来了。
“听我说,”我小声说,“我必须得逃出去,越快越好。我在伦敦有人,也有钱。我有妈妈,你在这儿这么久了,一定知道法子的,是不是?我会付你钱的,我发誓。”
她看着我,然后退了一步。“我希望,”她用平常的语气说,“我希望你不要认为我是那种从小到大喜欢背地里说悄悄话的人。”
培根护士转过脸来瞪着我。
“你,莫德,”她说,“你在搞什么名堂?”
“说悄悄话。”贝蒂用她的破嗓子说。
“说悄悄话?我叫她再说悄悄话!回你床上去,别去搞威尔逊小姐。我转个身你就去惹其他人是不是?”
我想,她可能猜到了我想逃跑。我回到床上。她和另一个护士站在门边,小声说着话。另外那个护士皱了皱鼻子。然后,她俩都用那种冷漠的、厌恶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别的护士也曾给过我这种目光。
那时我还太无知,完全不知道这种目光背后的含义。可是,上帝保佑!我很快就会明白了。
15
直到那时,我都没有认真想过,我一直以为他们会放我出去。虽然一个礼拜过去了,又一个礼拜过去了,我还那么以为着。直到最后,我才放弃了克里斯蒂医生会让我走的幻想。因为,如果他相信我在入院时就疯了,那么,在那之后我说过的所有,都只会让他相信我疯得更严重了。更麻烦的是,他坚信我会被他治好,只要他能让我恢复写字,我就能重新记起自己是谁。
“你看了太多文学作品了,”有一次巡房时他说,“这就是你烦恼的根源。但是有时候,我们医生要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我的意思是,通过再读文学书来让你恢复。你看,”他给我带来一个纸包裹,里面是一块小黑板和一支粉笔,“你坐下,把黑板放在面前,”他说,“一天下来,你就能写出——注意,是工工整整的!——写出你的名字了。我说的是你的真名。明天,你给我写出你生平的第一部分,然后每天增加一部分。随着书写机能的恢复,你的思考机能也就慢慢恢复了……”
他叫培根护士监督我,拿着粉笔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当然我啥也没写出来。粉笔头最后被我捏成了粉,或者被我手心的汗浸得湿漉漉的。然后,他回来看到空空的小黑板,就皱着眉头摇头。有时斯彼勒护士在他身边,“你怎么一个字都不写?”她会说我,“看看医生们为了治好你,费了多少心。要我说,你这就叫不知好歹。”
他走之后,她就来摇我。我越是哭闹,她越是摇得厉害。她使劲的时候,你会觉得连牙都被她摇松脱了。她会把你摇到要吐——“哟,你抽抽了。”她会对别的护士挤挤眼说,她们就一起哈哈大笑。她们恨这些女病人们。她们恨我。我用自然平常的语气说话时,她们觉得我在嘲笑她们。我知道,她们以为我装疯卖傻,就为了博得克里斯蒂医生的关注。这让女病友们也恨起我来。只有疯疯癫癫的威尔逊小姐时不时地对我好。有一次她看见我对着黑板掉眼泪,就趁培根护士背对着我的时候,跑过来帮我写了我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莫德的名字。她虽然是好心,我还是希望她没这么做,因为克里斯蒂医生回来看见这字,脸上露出了微笑,大声说,“真不错,里弗斯太太!我们成功一半了!”到了第二天,我又只能鬼画桃符,他当然以为我在耍花招。
“不让她吃饭,培根护士,”他板着脸说,“直到她写出来为止。”
于是,我就写这个:苏珊,苏珊,苏珊——我写了五十遍。培根护士打我。斯彼勒护士也打我。克里斯蒂医生摇着他的头。他说我的病比他想象的严重,需要另外一种疗法。他给我喝木馏油——他叫护士们按住我,他把油往我口里灌。他还说要找蚂蝗饲养师,来给我的脑袋放血。然后我们这儿来了一个新病人,她不会正常说话,只会说她自己造出来的叽里咕噜的语言,她说那是蛇语。然后他就把时间全花在了她身上,用针去刺她,在她耳朵后面拍爆纸袋子,用开水烫她——想方设法把她的英语吓回来。
我希望他就这么继续戳她烫她去。木馏油差点呛死我了。我害怕蚂蝗。他不管我,能让我有时间想想我的逃跑计划。我整天想着的还是那事。现在都六月了,我是五月进来的。我还是坚持观察院子的地形,研究各个窗户和门,找出哪些是松动的。每次培根护士拿出钥匙时,我都仔细看着,记住哪把钥匙开什么锁。我发现,如果是走廊和卧室门上的锁,是一把钥匙开全部。如果我能从钥匙链上把那把钥匙偷下来,我就能跑出去了,我很有把握。但是那钥匙链很结实,每个护士都把钥匙看得很紧。培根护士——她还警告过,我是个滑头——是把钥匙看得最紧的。她只是在需要从橱柜拿东西的时候,才会把钥匙交给贝蒂一下,然后立马就收回去,放进口袋里。
每一次看到她放回去,我都感觉无能为力,忍不住气得发抖。太让我难受了,居然偏偏是我!被关进这里,这么长时间,过得这么低贱,失去了我的所有,就因为少了一把小小的钥匙!一把小小的、简单的钥匙!甚至不是一把什么高级钥匙,就一把只有四个齿的小破钥匙,要是有钥匙坯和锉刀,我一眨眼工夫就能仿出一把来。这事儿,我每天都想一百遍。洗脸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在小花园里散步时,坐在活动室里听女病人们嘀咕或掉眼泪时,躺在床上被护士的灯晃着眼睛时,我都在想。如果这个想法是锤子或起子,我早跑出去一万遍了!但其实,这想法更像毒药,我想得太多,都快想吐了。
这像一种迟缓的病痛,不像我刚到这里时,那种让我出汗的尖锐的恐惧。它慢慢地,鬼鬼祟祟地潜伏进来,变成了疯人院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墙上的颜色,食物的味道,病人们哭喊的声音,它悄悄在我身上扎下了根,当我察觉时,已经太晚了。我还是对每一个跟我说话的人说,我脑子很清楚很正常,我进疯人院是被搞错了,我不是莫德·里弗斯,应该马上被放出去。但是,我说了太多遍以后,这些话变得软弱无力,就像钱币用久了以后,头像就磨损得模糊不清。最后,有一天,我和一个女人在花园里散步时又说了一遍,她带着怜悯的表情看着我。
“我曾经也跟你想的一样,”她和善地对我说,“但是,你知道吗,我怕你是来了这里之后就疯了。我们这儿的人都有点怪,你看看周围就知道。你看看你自己就知道了。”
她对我微笑——但是,就跟刚才一样,笑容带着点怜悯。她接着往前走,但我停下了。我已经很久,我也不记得多久了,没去想过我在别人眼中是啥模样。克里斯蒂医生不给我们镜子,怕我们打碎了。现在想起来,我上一次从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是在克林姆太太家的时候了——是在克林姆太太那儿吗?——那天莫德让我穿她的蓝色真丝裙子——是蓝色的吗,还是灰色呢?——是她举着小镜子。我用手捂住眼睛。裙子是蓝色的,我肯定。噢,我穿着那个走进疯人院的啊!他们把裙子抢走了——他们也抢走了莫德妈妈的行李袋,还有里面所有的东西——刷子、梳子、内衣、红色毛呢拖鞋——我再也没见过它们了。代替它们的,我低头看看自己,是格子呢裙子和胶鞋,我已经差不多习惯它们了。现在我把它们看了个真真切切,我希望能把它们看得顺眼点儿。值班看管我们的护士闭着眼睛,在太阳下打瞌睡了。她身边是一扇窗户,里面是活动室。屋里暗,窗玻璃就像镜子一样,清楚地映出了外面转圈儿散步的女病人们。其中有一个站住了,手放在脸上。我眨眼她也眨眼。那就是我。
我慢慢地走过去,带着恐惧,仔细打量着自己。
就像刚才那女人说的,我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我的头发还缝在头顶上,不过线已经松了,头发也七拱八翘了。我的脸色发白,满是青的紫的瘢痕和伤口。我的眼睛肿着——是因为缺乏睡眠吧——眼圈发红。我的脸从未像现在这么尖瘦,脖子细得像麻秆。格子呢裙子套在我身上,像个挂着的洗衣袋,领口露出莫德那只旧手套的脏兮兮的指尖,我还把这东西藏在胸口。你还可以勉强看出,小牛皮上有我的牙齿印。
我看着玻璃,大约看了一分钟。我看着,想起我小时候,那么多次,萨克斯比大娘帮我洗头梳头,使我的头发充满光泽。我想起她怕我着凉,在我上床前先要暖床。我想起她每次都把最嫩最好吃的肉留给我,我长牙齿时她帮我磨牙,常常抚摩我的胳膊和腿,不让它们长歪了。我记得从小到大这么多年里,她把我保护得多严密、多安全。我去布莱尔,本来是想去发财,带回来和她分享。现在财富没有了。莫德把财富偷走了,把她自己的命运给了我。她本来应该来这里。她把我变成了她,她就跑了出去,自由自在了。她看见的每一块镜子——在服装店里试裙子时也好,在戏院里、舞厅里跳舞时也好——她在每一块镜子里看见的她,都是我的反面:俊俏、乐观、骄傲、自由——
我想,我开始愤怒了。然后我看见了自己的眼神和表情,这把我自己都吓着了。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值班护士从瞌睡里醒了,过来戳了我一下。
“好啦,虚荣小姐,”她打了个哈欠说,“我敢说你连脚后跟都要照个够,是不?好吧,咱们就看看。”她把我推回队伍里。我低头走路,眼睛只看着裙子的下摆、我的鞋、走在我前面的女人的鞋。看什么都行,只要别让我抬头看到窗玻璃,看到自己疯了的眼神。
那是在六月尾。也可能再早一些,很难知道准确的日期。在疯人院里,我们连礼拜几都很难搞清——只知道他们要你站在活动室里听克里斯蒂医生祷告,而不是坐在床上的时候,就是礼拜天了,一个礼拜又过去了。也许我应该像犯人一样,每个礼拜天刻一个痕迹什么的。但是,每个礼拜都没有意义,因为每个礼拜开始时我都想着,下礼拜我就会出去了。然后我的记忆也混乱了,有时候好像一个礼拜有两三个礼拜天,有时候又好像没有礼拜天。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春天变成了夏天,因为日子变长了,阳光变得热辣辣了,房间变得像蒸笼了。
对于当时的热,我记得无比深刻。那种热几乎要让人发疯。房间里的空气就像热汤。待在这种空气里,有一两个女病人活活热死了。当然了,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是医生,他们能把这记录成中风而死,这是我听护士们说的。天气热了,护士们的脾气也跟着暴躁起来。她们抱怨着头痛和出汗,抱怨身上的制服。“为什么我还得穿着羊毛裙子,在这儿照顾你们?”她们把我们推来搡去,“人家坦布里奇疯人院的护士穿的都是府绸——!”
但我们都知道,实际上,没有哪家疯人院要她们,她们也去不了。她们在这儿混日子混得太舒服了。她们整天说女病人们太麻烦,太会耍花招什么的,又互相展示身上的青肿啊什么的,但其实,病人们都被她们下了药搞得有气无力的,谁还能耍什么花招。至于说麻烦,都是护士们想开玩笑自找的。她们的工作是世界上最轻松的了,我们七点钟就被她们赶上了床——给我们吃了安眠药——然后她们就看报纸看小说,烤面包,喝热可可,弄点刺绣,吹口哨,放屁,站在门口隔着走廊跟人大声聊天,她们觉得闷了,甚至直接跑到别的房间去串门,把病人们锁在房间里不管不顾。
到了早上,克里斯蒂医生巡完房一走,她们就摘掉帽子,放下头发,脱了袜子,把裙子撩起来。她们让我们站在旁边,拿报纸对着她们白花花的大腿打扇降温。
反正培根护士就是这么干的,因为她手痒的毛病,她抱怨天气热抱怨得最厉害。她让贝蒂给她每天抹十次药膏,有时候她还大喊大叫。天最热的时候,她放了两个瓷盆子在床边,睡觉时把手泡在水里。这让她做起梦来。
“他太滑了!”有一天晚上她叫道。另一次她嘟囔说,“糟了,我没抓住他……”
我也做梦。我好像一闭上眼睛就会做梦。你多半也能猜到,我会梦到兰特街,梦到波镇,梦到家。我梦到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这些梦让我心烦,我会从这些梦里哭醒。有时候我只会梦到疯人院,我会梦到我醒来,一天已经过完了,然后我就真的醒了,一天却刚刚开始——可是,眼前的一天和梦里过去的一天一模一样,我都不知道哪里是梦,哪里是真实。梦里梦外,我已经混乱了。
但几个礼拜以后,夜里越来越热,我的脑子越来越昏沉,那时候我开始做的那些梦,才是最让我烦心的梦。那些梦里有布莱尔庄园,有莫德。
那些梦里的她,绝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是毒蛇,或者小偷。可我只是梦到我们还在她舅舅家里,我还是她的贴身女仆。我梦到我们散步到她妈妈墓前,或者在河边坐着。我梦到我帮她梳洗穿衣。我还梦到——人梦到什么不是错,是吧?——我还梦到,我爱她。我知道我该恨她,我知道我想杀她。但是,有时候我在夜里醒来,就会忘记这些。我会睁开眼睛,四周看看,屋子里太热,她们一个个都热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我会看见贝蒂的大白腿,培根护士全都是汗的脸,威尔逊小姐的胳膊。普赖斯太太睡觉时把头发都放到后面去,和莫德的习惯一样。我在半梦半醒中望见她,就忘了四月之后的那好几个礼拜,忘了布莱尔的出逃,忘了燧石教堂里的婚礼,忘了克林姆太太家的日子,忘了我怎么进的疯人院,忘了那个可怕的圈套,忘了我本该想着逃跑,也忘了我跑出去之后计划该干的事儿。我一心只想着,带着点恐慌地想着,她在哪儿?她在哪儿?——然后,松了一口气似的:她在这儿……我再次闭上眼睛,立刻,我就不在这疯人院的床上了,而是在她床上。帐幔都放了下来,她就在我身边。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今晚真闷热啊!”她会轻声细语地说,然后叫道,“我怕!我害怕——!”
“你不要怕,”我总是会这么回答她,“噢,你不要怕。”——在这个时候,梦就会断,我就会醒来。我会焦虑地醒来。我担心,自己会不会像培根护士那样在梦中出声,把什么说漏了嘴——或者叹息?或者颤抖?然后我会躺在床上,心中满是羞耻。因为,我恨她!我恨她!——可我心里知道,每一次我都秘密期盼那个梦不要断,我能把它做完。
我开始害怕我会梦游。要是我爬起来,去吻普赖斯太太或者贝蒂怎么办?但如果强打着精神不睡,我也会迷迷糊糊,幻想出一些可怕的事来。那是些反常的夜晚。闷热使我们呆滞,也使有些人——甚至是那些平时安静听话的女人——抽风发癫起来。躺在床上就能感觉到骚动,你会听到尖叫,铃声,咚咚咚跑过的脚步声。这些声音就像惊雷,在闷热安静的夜里炸开。虽然你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每一次怪异的声音响起时——而且,一个女人闹腾往往会惹起另一个——你都忍不住想,这会不会把我的病也惹出来?然后你似乎就感觉到身体里有点儿不对劲了,你开始出汗,或者抽搐——噢!那些夜晚真可怕!贝蒂会呻吟,普赖斯太太会抽泣,培根护士会起来说“嘘!安静!”她会拉开门,把身子探出去听。尖叫声停了之后,脚步声也会慢慢消失。“抓着她了,”她会说,“好了,他们是把她关垫子房呢,还是弄去跳水?”——贝蒂一听到跳水这个词,又开始哼哼,普赖斯太太,甚至威尔逊小姐,听到这词儿都打了一个战,把脸埋到枕头里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词好像有特别的意思,但没人给我解释过它究竟指啥。我只能猜,可能跟水有关,跟黑色橡胶的抽水泵一样,按进去抽出来吧。这想法也很可怕,所以每次培根护士提到这个词的时候,我也吓得打战。
“我不知道你们抖个啥,”她会不怀好意地对我们说,然后回到床上,“又不是你们抽风了,是吧?”
但是,有一次就是了。我们被一阵喘气声惊醒,发现可怜的普赖斯太太躺在床脚边的地上,紧咬着手指,手指都给咬出血了。培根护士拉了铃,克里斯蒂医生带着几个男的赶紧跑来了,他们把普赖斯太太捆起来,抬下了楼。一个钟头以后他们把她送回来时,她的衣服和头发都在滴水,她看上去淹得半死。那时我才知道了跳水的意思,就是被弄去泡一下水。这让我觉得放心了一点,因为我觉得,泡一下好像也没啥可怕啊,跟抽水放水比……
我还是太无知,真是太无知了。
然后就出了一件事。那天——我觉得是那个夏天最热的一天——是培根护士的生日,那天晚上她偷偷请了几个护士到我们房间来,给她庆祝生日。我好像说过,她们有时候就这么玩。这种事本来是不准的,她们说话吵得我们没法睡觉。但我们从来不敢跑到医生那儿去告发——因为护士们会说我们是胡言乱语,然后回来打我们。她们让我们乖乖躺着不准动,她们坐在那儿打牌,玩多米诺牌,喝柠檬汁,有时还喝啤酒。
那天晚上借着培根护士生日的由头,她们喝开了啤酒。因为天太热她们又喝得太多,她们都醉了。我用被单蒙着脸,但是半睁着眼睛。她们在的时候我不敢睡,怕万一我又梦到莫德,因为这已经变成了我的一种——克里斯蒂医生会这么说——病态恐惧,怕自己暴露了心底的秘密。再说了,我觉得我应该保持清醒,万一她们喝得太多,都喝倒了的话,我就可以起来偷钥匙了……
但她们没醉倒,而是喝得兴高采烈,嗓门越来越大,房间里越来越热,她们的脸也红了。我也是睡一阵醒一阵,她们的声音听起来遥远空洞,就像从梦里传来的一样。她们中时不时有人大叫或者大笑,其他人会叫她小点声,然后自己也笑起来,这种声音会把我一个激灵吓醒。最后,我看着她们一个个发红的冒着汗的大胖脸,湿漉漉的张开的大嘴,真希望自己手里有把枪把她们都扫射了。她们坐在那里互相吹牛逞能,说最近自己又打了谁,怎么打的。然后又比赛谁的手劲大。她们把手掌放到一块儿,比谁的手大。然后有个人举起了她的胳膊。
“让我们瞧瞧你的,白琳达。”另一个护士叫道,白琳达就是培根护士。她们都是这种娇滴滴的名字。你能想象她们的妈妈看着小小的她们,觉得她们长大了都能变成芭蕾舞女主角吗?“来吧,给我们看看。”
培根护士先摆出一副谦虚的样子,然后卷起了袖子。她的胳膊粗得跟卸煤工似的,但是白花花的。她曲起手臂,肉都鼓了起来。“这可是爱尔兰肌肉,”她说,“从我奶奶那儿传下来的。”其他护士走上去摸,吹了一下口哨。然后有人说:
“我得说,你这胳膊就快比得上福鲁护士了。”
福鲁护士是个斜眼,管着我们楼下的房间。据说在监狱里当过狱卒。现在培根护士的脸更红了,“比得上?”她说,“我倒想跟她把胳膊放一块儿比比,看谁的粗。比得上?我比她,没问题!”
她的声音吵醒了贝蒂和普赖斯太太。她看见她们翻身,“赶紧睡觉。”她说。她没看见半睁着眼睛,心里直盼她死的我。她又扬了扬胳膊,肌肉又鼓了起来,“比得上,还用说吗。”她念叨着。她对一个护士甩甩脑袋,“你去叫福鲁护士上来,我们就知道了。玛格丽塔,你去找根绳子。”
那两个护士站起来,摇摇晃晃,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出去。第一个护士一分钟后就回来了,她带来了福鲁护士,斯彼勒护士,还有那个脸黑黑的,在我入院第一天帮着脱我衣服的护士。她们在楼下也都喝了酒。斯彼勒护士双手叉在后腰上,看看周围说:
“嗬,你们这副样子,给克里斯蒂医生看见可咋办!”她打了一个嗝,“说说,胳膊怎么回事?”
她已经露出了胳膊。福鲁护士和黑皮肤护士也卷袖露出了自己的。另外一个护士回来,带回了一条丝带和一把尺子,她们就挨个量胳膊的粗细。我看着她们,就像一个躲在树林暗处偷看的人,偷看着眼前的一群妖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们站成一圈儿,油灯从一只手递到另一只手上,投下形状奇怪的灯影。啤酒、闷热的天、量胳膊的兴奋,让她们一个个东倒西歪,活蹦乱跳。
“十五!”她们高声叫道,然后又一声,“十六!——十七!十八点五!——十九!福鲁护士赢了!”
圈子于是散了,她们放下了灯,四散开来,叽叽喳喳议论——突然间她们就不像妖怪了,像一群水手,就差胳膊上没有文身了。培根护士拉长了脸,她没好气地说:
“胳膊这事儿,我就让福鲁护士赢一回好了,虽然我觉得肥肉不能算肌肉。”她的手在腰上搓着,“现在,咱比比体重?”她扬起了下巴,“在座的谁能说比我重?”
立刻就有两三个人站到她身边,说她们比她重。其他人想把她们抱起来试试。其中一个摔倒了。
“这样不行的,”她们说,“你们动得太厉害了,比不出来。要另外想个法子。要不,从椅子上跳下地,看谁把地板踩得最响。”
“要不,”一个黑头发的护士大笑着说,“跳到贝蒂身上去?看谁让她叫得最响?”
“看谁让她哇哇叫!”
她们看着床上的贝蒂。贝蒂听到自己的名字,睁开了眼睛——然后立马闭上了,吓得发抖。
斯彼勒护士哼了一声,“她肯定被白琳达吓得哇哇叫啦,”她说,“百试百灵。别用她,不公平。用老小姐威尔逊。”
“她也是肯定叫的!”
“要不,普赖斯太太。”
“她会哭的,哭就不——”
“用莫德!”
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然后,虽然刚才她们都在笑,听到这个忽然笑声都停了。我想,她们都你看我,我看你。然后斯彼勒护士说话了。
“搬个椅子来,站上去跳——”
“等等!等等!”一个护士叫道,“你怎么想的?你不能往她身上跳,会压死她的。”她停了一下,好像是抹了一下嘴,然后说,“往她身上躺好了。”
一听这话,我把被单从脸上拉开,睁大了眼睛。也许当时我不该这么做。也许她们只是说着玩的。但是,我拉开了被单,她们看到我在看她们。她们都笑了起来,向我走了过来。她们掀开了我的被子,把枕头从我头下抽走。有两个按住我的脚,另外两个抓住我的手臂。她们动作很快。她们就像一只长着几个脑袋的大怪兽,冒着汗,散发着热气,张着无数只手和喘着粗气的肮脏的大嘴。我一挣扎,她们就掐我。我说。
“你们放开我!”
“闭嘴,”她们说,“我们又不会伤你。我们就想看看谁最重,是培根护士,斯彼勒护士,还是福鲁护士。我们就想看看谁让你叫得最响。准备好了吗?”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告诉克里斯蒂医生去!”
有人扇了我一耳光,有人摔了一下我的腿。“少废话,”她们说,“好了,谁先来?”
“我来。”我听到福鲁护士说。其他人退开了一点儿,让她上前。她把自己的裙子拉直,“把她按住了?”她说。
“按住了。”
“行,按稳。”
她们把我全身都拉紧了,好像我是块湿布,她们要把里面的水全拧干。我当时想法已经不能用语言形容。我感觉,她们简直就快把我的手或者脚扯掉,或者弄断我的骨头了。我又开始大叫,再次被扇了一耳光,腿也被摔了一下,于是我闭了嘴。福鲁护士爬上床,提起裙子,半跪半骑在我身上。床发出吱呀的响声。她搓了搓手,用她那斜眼看着我。“我来了!”她说,正要往我身上倒。虽然我已经吓得脸都缩成一团,屏住了呼吸等她砸,她却没倒下来。是培根护士拦住了她。
“不,不能砸,”她说,“砸的就不公平了。得慢慢放倒,要不就别玩。”
于是福鲁护士挺起身,然后慢慢地倒下来,直到全身的重量从她支撑自己的手和膝盖上转移到我身上。我刚才吸进的一口气都被压了出来,我想,要是我身下是地板而不是床,她肯定已经把我压死了。我的眼口鼻都开始往外流水。“求您了——!”我说。
“她求饶了!”黑头发护士说,“这个就算福鲁护士得五分吧!”
她们放开了我的手脚,福鲁护士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爬了下去。我看到她站起来后,跟拳击比赛赢了似的高举双手。我想吸一口气,还没吸到就咳嗽起来。然后她们又把我按紧,因为现在轮到斯彼勒护士了。她比福鲁护士还糟糕——不是说她重,而是姿势更难受,她手脚的关节,手肘,膝盖,还有髋骨,全狠狠压在我的关节上。她的胸衣的料子很硬,衣服边硌得我生疼。她头发上还擦了头油,一股酸臭味。她呼吸声很大,打雷似的,在我耳边轰轰响。“快点啊,小荡妇,”她对我说,“叫出来啊——!”但就算在那种情况下,我也有我的骄傲。我咬紧牙关,就是不出声。她压了又压,最后,其他护士叫起来,“噢,输咯!斯彼勒护士零分!”她用膝盖狠狠地顶了我最后一下,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了。我从床垫上抬起头,虽然我早已泪眼模糊,还是看见了在护士圈外,威尔逊小姐和普赖斯太太哆哆嗦嗦地一边假装睡觉一边看。她们害怕,不知这帮护士会对她们怎样。我不怪她们。我把脑袋放回去,再次咬紧了牙关。下一个是培根护士。她的脸还红扑扑的,白白的手臂把两只手衬得更红了,简直像戴了两只红手套。
她也像福鲁护士一样,先是骑在我身上,活动了一下手指。
“好了,莫德。”她说,扯住我睡袍的前襟,把它拉平拉直。她拍拍我的腿,“好啦,麻烦小姐,谁是听我话的好孩子?”
然后她就压了下来。她来得比其他人快,这突然而来的重量压得人太难受了,我叫了出来,护士们在旁边拍起手来。“十分!”她们说。培根护士笑了起来,我感觉到她身体的晃动,就像擀面杖在我身上碾压,这让我紧闭双眼,再次叫了出来。然后她的身体又晃动起来,这次是故意的。护士们在边上喝彩。然后她干了这么一件事。她用两手撑起身体,脸就悬在我脸的上方,但她的胸、腹和腿都还是紧紧顶着我的,然后她扭腰摆髋,她故意用了某种动作。我一下就睁开了眼。她对我淫贱地笑。
“这事儿你喜欢吧?”她一边说,一边还在动作着,“是不是?我可听说你喜欢哦。”
这句话,使护士们哄堂大笑。她们哄堂大笑,脸上挂着那种鄙视的表情,她们这表情我曾经见过,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当然,现在我明白了。在这一瞬间,我猜到了在克林姆太太那儿,莫德对克里斯蒂医生说了什么。一想到她说出了这个,想到她在绅士面前说出了这个,就为了把我说成是疯子,我的心就像遭受了一记猛击。离开布莱尔之后,我已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但这一次,是最痛的。我觉得自己仿佛全身装满了炸药,被火柴点燃了。我开始挣扎,开始狂叫。
“滚下去!”我嘶吼着,“滚下去,滚下去!滚!”
培根护士感觉到我的扭动,她停止了笑。她又用大腿狠狠地压住我。我看见她涨红的脸就在我眼前,就用头猛撞了上去。她的鼻子被撞破了,她叫了一声。血滴到我脸上。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了。大概那些按着我的护士们放了手,我还在不停地扭动狂叫,好像自己还被人按着。培根护士从我身上翻了下去,有人——可能是斯彼勒护士——打了我,但我还在继续发作。我恍惚觉得贝蒂也开始哭叫了,周围隔壁房间里的女人们也开始吼叫了起来。护士们好像都跑了。“把瓶子杯子拿走!”我听到有人边跑边说。然后有人吓着了,跑到大厅里拉响了铃。铃声招来了男护工们,一分钟后,克里斯蒂医生也来了,边走边穿外套。他看见我正在床上踢打嘶叫,脸上还有培根护士的鼻血。
“她在发癫,”他大声说,“很严重,上帝啊,谁把她弄发作的?”
培根护士没说话。她的手捂着脸,眼睛却看着我。“怎么回事?”克里斯蒂医生又问了一次,“做梦?”
“是梦,”她回答说。然后她看着他,又回过神来了,“哦,克里斯蒂医生,”她说,“她睡觉的时候,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动来动去!”
这又让我尖叫起来。克里斯蒂医生说,“行了。我们知道发癫的处理方法。你们两个男的,还有斯彼勒护士,去执行。跳冷水,三十分钟。”
那两个男的抓着我的手把我拉起来。我刚才被护士们压得太狠,现在站起来感觉像在飘。实际上,我是被他们拖走的,第二天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有磨过的痕迹。但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是怎样从楼上到地下室的了。我也不记得经过垫子房的门,经过那条黑暗的走廊,到了有水池的房间。我只对水龙头的嗡嗡声,脚底下瓷砖的冰凉,有那么一点模糊的印象。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们把我绑上去的那个木架子,我的手和脚被绑在了上面。我记得吱吱嘎嘎的响声,那是他们摇着转盘,把木架吊了起来,下面就是水。我一挣扎,木架就晃荡。
然后,我记得被淹,他们一放手,轱辘飞转。还记得被惊吓,在他们拉住绳子时。还记得劈面而来的冰凉的水,冲进我的嘴巴和鼻子,我想喘气,却又呛又咳,吸进来的全是水。
我觉得这就是绞刑。
我觉得我已经死了。然后他们又把我摇了上去,又摔了下来。一分钟摇上去,一分钟后掉进水中。我被淹了十五次。十五次惊吓。十五次,生命之绳被拉紧。
那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这跟死也没多少区别了。我睡在黑暗里,没有梦,没有思想。我甚至不是我自己,我什么都不是了。或许,我再也不会成为从前的那个我了。我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他们给我穿上了原来的衣服和鞋,带回了原来的房间。我就像一只羊羔,乖乖地跟着走。我身上到处是青肿瘀血,还有烫伤,但我没啥感觉。我没有哭。我坐着,和其他女人一样,对什么都视而不见。我听说她们想过给我上帆布手箍,谨防我再抽风。但见我这么乖,就放弃了这想法。现在,都是培根护士代我向克里斯蒂医生汇报病况。她被我撞过的眼圈还是黑的,我估计,如果她能把我单独拉到一边,可能会打我一顿——我想,要是她真那么干,我也不会躲闪,认打认罚了。但是,和其他一切一样,她好像也变了。她看我的眼神也奇怪起来。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其他人都闭上了眼睛,她看着我,轻言细语地说,“你还好吧?”她瞟了一眼其他几张床,眼光又回到我脸上,“没记恨我吧——莫德?都好好的,是吧?我们总得找点乐子不是?要不,我们也会疯了……”
我转过头去,但我知道,她还在看着我。无所谓了。现在我什么都无所谓了。之前,我总是把弦绷得紧紧的,时刻找机会逃跑,结果哪儿也没去成。突然间,我对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绅士,甚至莫德的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我的脑子里好像充满了烟幕。当我在记忆中穿过波镇的街道,我发现,我迷路了。这里没人知道那些街。她们只要说起伦敦,说的都是她们小时候记忆中的那个伦敦,那个社交圈——跟我的伦敦差太远,远得就像天方夜谭。在这儿没人叫我的真名,人家叫我“莫德”或“里弗斯太太”,我也开始答应了。有时候,我也觉得我真的就是莫德吧,既然这么多人都认为我是。有时,我甚至开始以莫德的身份做梦。有时我想起布莱尔,想起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那些好像变成了我说的话,我做的事。
护士们——除了培根护士——在我被浸水那晚之后,对我越来越冷漠了。我也习惯了被摇晃、被呵斥、被打耳光。我也习惯了看着其他病人们被呵斥被打。我对什么都习惯了。我习惯了我的床,习惯了刺眼的灯,也习惯了威尔逊小姐、普赖斯太太、贝蒂,还有克里斯蒂医生。现在我也不在乎蚂蝗了,他却压根没对我用蚂蝗。他说,我现在肯叫自己莫德,并不表示我已经好了,只是我的症状改了一个方向,到时还会变回来,在那之前就别想治好,所以,他也停了治疗。但是我听说,真实情况是,他把所有的治疗都停了。因为,他治好了那个说蛇语的女人,治疗效果太好了,她妈妈就把她接回家去了;另外,死了几个病人,疯人院亏了些钱。现在,每天早晨他就是来听听我的心跳,叫我张开嘴看看,然后就完事了。空气闷热混浊起来后,他在房间里根本待不了几分钟。当然了,我们还是整天待在那里头,我甚至对这也习惯了。
天知道还有什么是我不能习惯的。天知道他们还要把我关多久——说不定一关就是多少年,跟可怜的威尔逊小姐一样。但也许,她哥哥把她送来的时候,她曾经——谁知道呢——跟我一样,是个正常人。说不定今天我还关在那里,即使现在想起,我仍然会打冷战。说不定我永远没逃出来,那么,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还有绅士,还有莫德——现在会是怎样?
这事我也在想。
可是,我逃出来了。这都是命运吧。命运无情,却自有它的安排。命运把特洛伊的海伦送到了希腊人手中——命运也把王子送到了睡美人身边。命运把我留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过了整个夏天之后,让我告诉你,它把谁送来了。
这是在我被浸水后的第五还是第六个礼拜,也就是七月的某一天。那时我已经变得非常呆傻了。天还是热,我们整天都在睡觉。我们上午睡觉,一直睡到吃午饭铃响。吃完午饭后,在活动室里你能看到的就是,所有人都在打瞌睡,她们不停点着头,口水流到衣领上。因为醒着也是醒着,完全无事可做。睡觉还能消磨一点时间。她们睡我也睡。我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以至于那天斯彼勒护士对我说“里弗斯太太,跟我来,有人探视你”时,她们得跟我说两遍,说两遍我都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探视?”我说。
斯彼勒护士抄起手。“不想见他,是不?那我叫他回去了。”她看看培根护士,培根护士正搓着手,“很痛?”她问。
“蝎子咬似的,斯彼勒护士。”
斯彼勒护士在那儿啧啧感慨,我说:
“探视?来看我的?”
她打了个哈欠,“来看里弗斯太太的。今儿你是里弗斯太太不?”
我不知道。但我还是两腿发颤地站了起来,感觉血冲上了脑门——因为,如果来探视这人是个男的,不管我是苏还是莫德,他都只能是绅士。我所有的思维紧缩成了一个点,我只知道这一点:我被害了,是他害的。我看着威尔逊小姐,我记得自己三个月前好像对她说过,如果绅士来这儿,我就要杀了他。我是说真的。现在突然就要见到他那张脸,这让我有点眩晕。
斯彼勒护士见我犹豫,“快点,”她说,“要来就快点来!还在乎什么头发。”——原来我把手放在了头上,“我打包票,你疯病越重他越高兴,这样就不怕失望了,是不是?”她看了一眼培根护士,然后又说“快走啦”。我颤抖了一下,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她下了楼。
那是一个礼拜三——这是运气,每个礼拜三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都会出去,他们驾着马车出去招新的女疯子,于是这天疯人院里很安静。门厅里站着几个护士和一两个男护工,他们靠近门口吹吹风。有一个男的手里拿着烟,他见着斯彼勒护士就把烟藏了起来。他们没看我,我也不看他们。我想着待会儿会发生什么,一分一秒过去,我越来越心神不定。
“这里。”斯彼勒护士说,歪头示意了一下一间偏房的门。她抓住我的手臂,扯了我一下,“你好好记住,少来那些小谎话。垫子房凉快着呢,这种日子进去正好,反正好久没人用了。医生不在的时候,这儿我说了算,听到了吗?”
她摇了我一下,然后把我推进了房间。“她来了。”她用完全不同的语气,对房间里的人说。
我以为是绅士,但不是他,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穿着一件蓝色粗呢大衣。在看清他的第一秒,我像挨了一下猛击,那一击混合着宽慰和失望,差点没使我当场晕过去。他看起来像个陌生人,我以为是他们弄错了,他肯定是来探望别人的。然后我发现他正用一种茫然的眼光打量我,最后——他的样貌和名字慢慢地,慢慢地,就像从雾里或水里升起,从我脑中浮现了出来——我记起了他,就算他没穿佣人的衣服,我也认出了他。这是查尔斯,布莱尔庄园的小厮。他仔仔细细看着我,然后歪着头,望望我身后的斯彼勒护士,甚至斯彼勒护士身后,好像以为莫德会出现。然后他又看着我,瞪大了眼睛。
就是他这一看,救了我。这是自从我离开克林姆太太家以来,唯一的一双眼睛,看我时看到的不是莫德,而是苏。这一看给我的,不仅是我的过去,还有我的未来。在我站在门边,和他眼神相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眼神里的迷惑不解,而我自己心里的迷惑消失了,我有了一个计划。一个完整的、周密的计划。
我决定孤注一掷了。
“查尔斯!”我说。我已经不习惯说话了,叫他这一声,听起来简直像号叫,“查尔斯,你几乎不认识我了。我想——我想我是改变太大了,但是,你来看望你以前的小姐,真好啊!”
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他。我把他拉近身边,几乎要哭了,我对着他的耳朵悄悄说:
“就说我是她,要不然我死定了!我把什么都给你!就说我是她!啊,求求你,就说我是她!”
我一直握着他的手,用力地捏着。他退了一步,他戴着帽子来的,额头上被压出一道红色的印记。现在他的脸全都涨红了。他张开口,说:
“小姐,我——小姐——”
当然,他在布莱尔就是这么叫我的。谢天谢地!斯彼勒护士听他这么叫,带着一点令人讨厌的得意说,“哎哟,这位小姐一看到家里来的旧相识,脑子清醒得还真快啊!克里斯蒂医生这回该高兴了吧?”
我转身看了她一眼,看到她一脸的酸劲。她说,“你就让这小伙子站着?人家大老远地赶来。这还差不多,你坐。要是我是你,就不会跟她坐得太近,小伙子。我们可说不准她们啥时候发疯,就算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那些,都一样。现在对了。好了,我就在这儿,在门口。她要是乱踢乱打起来,你就叫人——行吧?”
我们坐在窗边的两张硬椅子上。查尔斯还是一脸疑惑,现在,他眨巴着眼睛,看起来有点害怕。斯彼勒护士站在门口,因为那儿凉快。她双手抱在胸前,看着我们,不时也扭过头去,跟大厅里的护士搭一两句腔。
我还是用两手抓着查尔斯的手。我不能放开。我往前倾着身子,靠近他,用发抖的声音跟他小声说话。
“查尔斯,我——查尔斯,我能见到一个认识的人,真的太高兴了!我从来没这么高兴过!你得——你得帮帮我。”
他吞了一口口水,同样压低了嗓音说:
“你是史密斯小姐?”
“嘘!嘘!我是。啊,我是!”我热泪盈眶了,“但是在这儿你不能说。你得说——”我瞟了斯彼勒护士一眼,然后用更低的声音说,“你得说我是李小姐。别问我为什么。”
我当时在想什么?事实上,我在想那个说蛇语的女人,还有那两个死去的女人。我在想克里斯蒂医生说我的病改了一个方向,但是到时候肯定会拐回来。我在想要是他听到查尔斯说我是苏,而不是莫德,他会把我管得更严——也许会绑住我,把我关进垫子房,把我浸冷水,把查尔斯也拉去浸水。换句话说,我的脑子已经被恐惧占领了。但我想出了那个计划,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别问我为什么,”我又说了一遍,“但是,噢,你不知道我被坑得多惨!他们说我是疯子,查尔斯。”
他向周围望了一眼。“这里是疯人院?”他说,“我还以为是一间大酒店。我还以为我能见到李小姐,还有——里弗斯先生。”
“里弗斯先生,”我说,“噢!噢!那个魔鬼!他把我耍了,查尔斯,抢走了本来是我的钱,跑到伦敦去了。他和莫德,那对狗男女!他们把我扔进这里,让我死——!”
我提高了声音,我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是有另外一个人——一个疯子——在用我的嘴巴说话。我狠狠捏着查尔斯的手,就快把他的关节捏脱臼了。我惊慌地望了一眼门口的斯彼勒护士。她的头转过去了,她背靠着门柱,正和别的护士和男护工说笑。我回头看着查尔斯,正要接着说,但他的脸色变了,这让我住了口。他的脸从绯红变成了苍白,悄悄说了一句。
“里弗斯先生,去了伦敦?”
“去了伦敦,”我说,“或者谁知道啥地方。要不就去地狱了,我估计!”
他吞了一口口水,抽搐了一下。然后他把手从我手里抽了出去,用手捂着脸。
“嗷!”他用发抖的声音说——跟我刚才一样,“嗷!那我也完蛋了!”
让我非常吃惊的是,他哭了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出了自己的事。原来——跟我几个月前猜到的一样——在布莱尔庄园磨一辈子刀的生活,真是无聊透顶,尤其是在绅士走后。查尔斯实在受不了了,他开始郁闷。他郁闷了太久,直到管家魏先生受不了了,开始拿鞭子抽他。
“他说他要把我抽死,”他说,“他真的快抽死我了。老天爷啊,我被他抽,叫得那个惨!但是,我跟你说,鞭子抽我的痛根本不算什么,抽我一百鞭都比不上我心里失望的那个痛,小姐。”
他跟我说话的口气,让我觉得,这番话他好像是练过的。然后他表情变得紧张,仿佛是在等我抽他,或者笑他,他正准备鼓起勇气承受。但我只说了一句,带着一丝苦涩说了一句,“我信你,里弗斯先生很会伤人的心。”
我想到的是莫德的心。查尔斯没注意到。“他就是这样!”他说,“他真是个绅士,不是吗!”
他的脸因为泪水变得闪闪发光。他擦了擦鼻子,然后又哭起来。斯彼勒护士望了我们一眼,撇了撇嘴,什么也没说。可能,到克里斯蒂医生这里来看望女疯子的人们,个个都哭得很厉害吧。
当她又转回去面对大厅时,我也转回头看着查尔斯。看他哭得这么惨,我的心里反而平静下来。我由着他再哭了一阵,用这时间仔细观察了他。我看到了一些一开始没注意的东西——他的脖子很脏,他的头发也乱七八糟——这一堆松软浅黄像羽毛,可那一堆又硬颜色又深,他在这儿抹了水,想让头发服帖。他呢子大衣的衣袖上粘着一根小树枝,他的裤子上都是灰尘。
他抹了抹眼睛,见我在看他,脸比刚才更红了。我小声说:
“来,做个乖孩子,跟我说真话,你是从布莱尔偷跑出来的,对不对?”
他咬住嘴唇点点头。我说,“就是为了里弗斯先生?”他再次点点头。然后他颤抖着吸了一口气。
“里弗斯先生跟我说过,小姐,”他说,“等他有了足够的钱,他就聘我做他的贴身男仆。我想,要是能跟他离开布莱尔,不拿钱我也愿意伺候他啊!但是,我怎么才能去伦敦找到他呢?然后就出了那个大乱子,李小姐跑了。打那之后整个庄园就乱了个底朝天。大伙儿也猜她是跟他跑了,但没人敢肯定。他们说这是桩丑闻。庄园里一半的姑娘都走了,凯克布莱德太太也走了,跑到另一家园子里做主厨去了!现在玛格丽特负责做饭。李先生脑子也坏了,魏先生得用勺子喂他吃饭。”
“凯克布莱德太太,”我皱起眉头说,“魏先生。”这些名字就像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我的脑中的各个角落逐渐被照亮,“玛格丽特,李先生,用勺子喂饭!——这都因为莫德跟里弗斯跑了?”
“我不知道,小姐。”他摇摇头,“他们说,老爷一个礼拜后才觉得受不了了的。我觉得他开始还没事,后来他发现他的书出了点事——反正就是那之类的,然后他就倒在书房地板上发病了。现在他连一支笔都握不住,话也不会说了。魏先生叫我每天用一辆大轮椅推他出去走,但我走不了十码远——我什么事都做不了!——因为我哭得太伤心了。最后他们把我送到我姑妈家,让我去看她家那些黑脸猪。他们说——”他又擦了擦鼻子——“他们说,盯着那些猪看,可以治好忧郁症。但是,我就没治好……”
我没再听下去。在我脑中,有一盏灯比其他的都亮。我握住他的手。“黑脸的猪?”我转着眼睛说,他点点头。
他姑妈是克林姆太太。
乡下就是这样的了。我从来没问过他姓什么。他曾经睡在我睡的那个房间里,就在同一张满是虫子的床垫上。当他姑妈说起有一对私奔出来秘密结婚的绅士和淑女,他一下子就猜到了他们是谁。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所以也就没张扬。他从表哥,也就是克林姆太太的大儿子那儿打听到,他们坐着马车走了,表哥跟马车夫聊过天,于是他又得知了这儿的名字和地址。
“我还以为这儿是个大酒店,”他又说,又带着惊恐向四周望了一眼,看了看缠着铁丝的灯,光秃秃的灰色墙壁,装着栅栏的窗口。他是三天前从克林姆太太家跑出来的,晚上就在路边的壕沟和灌木丛里睡。“太晚了,”他说,“我既然到了这儿,要回也回不去了。我跟门房说找里弗斯先生,他们查了查本子,说我要找的肯定是里弗斯太太。然后我想莫德小姐一直是那么好心的一个人,要劝说里弗斯先生雇我,没人比她更合适了。可是,现在——!”
他的嘴唇又抖起来。真的,魏先生说得对,他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动不动就哭!这要是在别的时间,别的正常点的地方,我早动手打他了。但是现在,在我受伤绝望的眼睛里,他的眼泪变成了一支支撬锁针和一把把钥匙。
“查尔斯,”我靠他更近一些,努力使自己看上去镇定自若,“布莱尔你回不去了。”
“我回不去了,小姐,”他说,“噢,我回不去了。魏先生一定会生剥了我的皮!”
“我敢说,你姑妈也不要你了。”
他摇头,“我这么偷跑出来,她肯定会骂我是蠢货。”
“你要投靠的是里弗斯先生。”
他咬着嘴唇,一边哭,一边点了点头。
“那你听我说,”因为怕斯彼勒护士听到,我几乎不是用说,而是用比悄悄话还低的气声发出的那几句,“听我说,我可以带你去,我知道他在哪儿,我知道他住的那栋房子!我带你去找他。但是,你得先帮我逃出去。”
就算我不知道绅士在哪儿,我说的也不完全是谎话,因为我确信,只要我到了伦敦,只要萨克斯比大娘一插手,就能找到他。但在当时,我也只能说谎了,那种情况下谁都会说谎。查尔斯瞪着我,用手掌根抹了抹脸。
“帮你逃出去?怎么帮?”他说,“你不能想走就走吗,小姐?”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们以为我是疯子,查尔斯。来的时候签了一份入院令——也别管是谁签的了——说我必须留在这儿。这是法律规定。你看到那个护士没?看到她手膀子没?这儿有二十个护士有那种粗膀子,她们可会打人了。好了,现在你看我的脸,我看着像疯子吗?”
他看着我,眨了眨眼睛,“这个——”
“我当然不是疯子。但是呢,有些疯子太狡猾了,装得跟正常人一样,这儿的医生护士看不出我和他们的区别。”
他又前后左右看了一下。然后他看着我,就像刚才我看着他那样,好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他看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的胶鞋。我把脚缩进裙子底下。
“我,我不大肯定。”他说。
“不大肯定?不大肯定什么?不肯定你是不是想回到你姑妈家去,和那些猪一起混日子?还是去伦敦当里弗斯先生的跟班?——听好,那可是伦敦!记得吗,在那儿只要花一便士就能骑大象。我说,这还真难选啊。”
他低下头。我看看斯彼勒护士。她也打着哈欠往我们这边望了一眼。她拿出表来看了看。
“猪,”我飞快地说,“还是大象?你选哪个?看在上帝的分上,快说!”
他扭动着嘴唇。
“大象。”经过一阵可怕的沉默后他终于说道。
“好孩子,好孩子。谢天谢地。好了,听我说,你有多少钱?”
他吞吞口水,说,“五先令六便士。”
“很好。你必须办这几件事。你得到镇上去,找一家锁匠铺,找到以后问他们要——”我用手按着眼睛,感觉脑袋里又一波混浊的水涌了上来,思维就像被幕布盖住了,我差点绝望得尖叫起来。然后幕布飘开了——“要一把凸块锁钥匙,带一寸长的齿。就说你家主人要的。要是他们不卖,你偷也得偷一把出来。别用这眼神看我!我们到了伦敦会给他寄一把回来的。你拿到钥匙坯后,要把它收好。然后你去铁匠铺,买一把锉子——看见我的手指了吗?就买这么宽的。把宽度比给我看看,对,好孩子,你弄明白了。锉子和钥匙坯都收好。下礼拜把它们带到这儿来——礼拜三,只有礼拜三才行!听到没?——然后偷偷交给我。你都听明白了吧,查尔斯?”
他睁大眼睛瞪着我。我又要开始狂躁了。但他点了点头。他的目光望向我身后,他打了一个激灵。斯彼勒护士从门口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时间到。”她说。
我们站起来,我紧紧抓着椅背,才能保持自己站立不倒,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查尔斯,好像要在他眼睛里留下烙印。我已经放开他的手,现在又伸手握住。
“我刚才说的,你都会记得吧?”
他点点头,带着点害怕。他垂下眼帘,正要后退一步把手抽回去。我感觉到他的手指滑出我的手心,于是紧紧抓住不放。
“别离开我!”我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这么一句,“别离开我,求你!”
他吓了一跳。
“好啦!”斯彼勒护士说,“别浪费时间了,快点。”
她上来掰我的手指。这费了她一会儿工夫。查尔斯的手抽出来以后,他立刻把手放在嘴巴前。
“真可悲啊,是不?”斯彼勒护士对他说。她的手抱住我的两臂。我猛地扭了一下肩膀,“你也别太介意了,她们都这样。我建议呢,最好来都别来。最好别来看她们,让她们想起家来。这容易让她们心乱。”她把我抱得更紧了。查尔斯吓得往后退,“你呢,就安安心心地回去,告诉你们家人,她现在落到什么可悲的地步了——知道了吧?”
查尔斯看看她,又看看我,然后点了点头。
我说,“查尔斯,对不起。”我的牙齿还在打战,“你别介意,这都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但我也看得出来,他现在看着我,一定觉得我疯了。如果他真这么想,我也就完了。我会在克里斯蒂医生这里待一辈子了。我再也见不到萨克斯比大娘,也再也不能找莫德复仇了——这念头比恐惧更刺痛我。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斯彼勒护士终于放开了手。另一个护士过来,送查尔斯去了门口。她们让我看着他离开。唉!我能做的全部,也就是看着他了!他走到门口,绊了一下,看见了我的目光,好像又受了惊吓,我于是努力想给他一个笑容,但是我想,我笑得一定很难看。
“你要记得啊!”我喊道,我的声音高而刺耳,“你要记得大象啊!”
护士们高声哄笑起来。有人推了我一把。我已经筋疲力尽,一推就被推倒在了地上。“大象!”她们说,站在那里笑我,直到眼泪都笑了出来。
那个礼拜真难熬。我恢复了理智,越来越察觉这疯人院的残酷无情。想到自己连这都能习惯下来,之前我是自暴自弃到什么地步了。要是我一礼拜内又习惯了这里怎么办?要是我又疯傻过去怎么办?要是查尔斯真回来了,我却傻过去了不认得他怎么办?这些念头让我想死。我用尽办法让自己不要昏睡过去,我掐自己的手,直到手臂青一块紫一块。我咬自己的舌头。每天早晨醒来时我总有一个可怕的想法,觉得又一天偷偷溜走了。“今天礼拜几?”我问威尔逊小姐和普赖斯太太,当然,她们从来就不知道,威尔逊小姐总以为是受难日礼拜五。于是我就问培根护士。
“今天是礼拜几,培根护士?”
“今天是惩罚日。”她会一边搓手一边说。
还有,我心里还怕查尔斯不会再来——怕自己太疯了——怕他会没了信心,或者遇到灾难。我把所有可能发生和不可能发生的让他来不了的事儿,都设想了一遍。比如,他被吉卜赛人或小偷抓去了,被牛撞死了,遇到正直人士说了真话,被劝回家了。有天晚上下雨,我就想,他睡觉的沟渠积水怎么办,他会被淹死。天上打雷闪电,我就想,他在树下避雨,手里还拿着一把锉子……
一礼拜都是这么熬过去的。然后,礼拜三到了。格雷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坐着马车出去了,上午过了一大半时,斯彼勒护士来到门口,看着我说,“行啊,你很有魅力嘛,楼下有个小伙子来看你,就是上次那个。照这速度,我们很快就得张贴结婚告示了……”她带我下了楼。在大厅里,她捅了我一下,“可别想耍花招。”
今天,查尔斯看起来特别慌张。我们坐在跟上次同样的位置上,斯彼勒护士也跟上次一样,站在门口,和厅里的护士们聊天玩。我们沉默地坐了大约一分钟。他脸色发白,我小声说:“查尔斯,事都办了吗?”
他点点头。
“钥匙坯?”
他又点点头。
“锉子?”
又点了一下头。我举起手蒙住眼睛。
“但是那把钥匙坯,”他抱怨地说,“差点把我的钱全花完了。锁匠说有些钥匙坯比别的更光滑,你怎么没早跟我说。我买了一把最光滑的。”
我张开手指,从手指缝里看着他。
“你用多少钱买的?”
“三先令,小姐。”
他花三先令买了一把只值六便士的钥匙坯!我又蒙住了眼睛。然后我说,“算了,没关系的,好孩子……”
然后我告诉他下一步该做什么。他今晚必须到园子的另一边去,在墙外头等我,我叫他一定要找到最高那棵树,就在树底下等我。他一定得等我,哪怕等一晚上——因为我也说不准逃出去需要多长时间。他得一直在那儿候着,随时跟我一起跑路。要是我没出现,他得明白,肯定是有难事儿把我卡住了,他必须第二个晚上再去,他得一连三个晚上这么做。
“要是你还出不来呢?”他睁大了眼睛问。
“要是我还出不来,”我说,“你就这么做,你去伦敦,找到一个叫兰特街地方,那里有一位叫萨克斯比大娘的阿姨,你告诉她我在这儿。上帝保佑,查尔斯,那阿姨是爱我的!——她也会爱你的,因为你是我朋友。她知道该怎么做。”
我扭过头去,眼里全是泪水了。“你明白了?”最后我对他说,“你发誓?”
他说他明白了。“我看看你的手,”我说。见他的手在发抖,我不敢叫他把矬子和钥匙坯递给我,真怕他把它们掉地上。他把它们装在衣袋里,我在他离开的时候,自己用手拈出来的——就在斯彼勒护士眼皮底下,她正笑呵呵地看着查尔斯红着脸对我吻面告别。锉刀被我塞进了衣袖,钥匙坯我捏在手里——上楼时,我假装弯腰拉袜子,把它放进了靴子里。
然后,我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着我听说过的所有那些窃贼们,还有他们的各种吹嘘。现在我也跟他们一样了。我有矬刀,我有钥匙坯,还有在疯人院外面望风的同伙。现在我需要做的,只是把钥匙弄到手,有足够的时间复制一把。
我是这样做的。
那天晚上,见培根护士坐在椅子上弯着手指,我说:
“培根护士,今晚我帮您揉手吧,别让贝蒂干了,她不喜欢这活儿。她说那油膏让她闻着像猪肉。”
贝蒂张大了嘴。“嗷!嗷!”她叫道。
“老天在上,”培根护士说,“这热得还不够受吗?安静,贝蒂!——像猪肉,这话是你说的吗?我白对你这么好了!”
“我没说过!”贝蒂说,“从来没有!”
“她说了,”我说,“像块猪肉,要下锅的猪肉。您让我来吧,您看我的手多软多干净。”
培根护士看了一眼,不是看我的手,而是看我的脸。然后她翻了一个白眼,“贝蒂,闭嘴!”她说,“吵死了,我的手热得发烫了,我不管谁来帮我揉,我只要个安静姑娘,不要吵吵嚷嚷的。这儿,”她用大拇指尖挑开衣袋口,“把它拿出来,”她对我说。
她指的是钥匙串。我迟疑了一下,然后伸手把它拿了出来。钥匙还是热的,带着她大腿上的体温。她看着我的动作,“那把小的。”她说。我拿住那把小钥匙,其他钥匙都摇晃着。我走到橱柜边,取出了那罐油膏。贝蒂趴在床上,踢着腿,把脸埋在枕头里哭。培根护士靠在椅背上,卷起了袖子。我坐在她身边帮她把油膏搓揉到她肿起的手上,整个手都揉了一遍,这活儿我看她们做过一百遍了。我帮她搓揉了有半个钟头,她有时哼哼一下。她半闭着眼睛,从眼皮底下看着我,一副舒服的、若有所思的样子,脸上还几乎露出了微笑。
“这活儿不难吧,嗯?”她低声说,“对吧?”
我没回答。我脑子里想的不是她,而是晚上的行动。要是她看到我脸红,多半以为我是害羞。要是我行动奇怪,或者表情不自在,她会怎么想呢?反正院里的人,都多少都有点怪。最后,当她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把手抽回去时,我的心一阵狂跳,但她没看出来。我从她身边走开,把油膏放回橱柜去。我的心又一次狂跳,我只有几秒钟时间来完成我需要干的事。那一串钥匙吊在锁上,我需要的那一把——开门的那一把——吊在最下面。我可没打算偷,她一定会发现的。但是来兰特街的人,经常随身带着肥皂,蜡或者油灰……我抓住那把钥匙,动作迅速却仔细地在油膏上按了下去。
油膏上留下了清晰的钥匙模子。我看了一眼,然后拧好盖子,把罐子放了回去。我关上橱柜门,假装上了锁。我把钥匙在袖子上抹了抹,交回给培根护士。她像刚才一样,用大拇指拉开衣袋。
“放进去。”她说。我把钥匙放了进去,“深一点儿,放到口袋底去,对了。”
我没有看她的眼睛,走回自己床边,她打了一个哈欠,跟平时一样,坐在椅子里打起了瞌睡,一直睡到斯彼勒护士拿药进来。我已经习惯了和别的病人们一块儿吃药,但是今天晚上,我把药吐了出来——这次吐在了床垫上——然后把空碗还给她们。我心里躁动不安地观察着,看培根护士接下来会做什么。要是她去橱柜拿东西——比如,一张纸,一块蛋糕,一件针织,或随便什么小东西,她要是去拿东西,发现橱柜门没锁于是把它锁上,破坏了我的计划,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我怕我会杀了她。但是,她没过去,就只是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她睡了那么久,我开始担心她醒不过来了。我咳嗽,把鞋子提起来扔到地上,摇着床使床腿在地板上擦动——她还是没醒。后来她好像被梦惊了一下,醒了。她站起来,穿上睡袍。我用手蒙脸,从指缝间看着她。她站在那儿,用手隔着棉质睡衣揉肚子,看了看其他人然后看着我,脑子里似乎在转着什么念头……
不过,她放弃了那念头。可能是因为太热。她打了个哈欠,把钥匙链挂到脖子上,爬上床去,打起鼾来。
我数着她的鼾声。数到二十下,我爬了起来,像鬼魂一样飘到橱柜边,拿出那罐油膏。
然后我磨制了那把钥匙。我不记得具体花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肯定有几个钟头。因为,虽然那把锉刀很好,我也用床单被子包裹着来消音,矬刀在铁上拉动的声音听来还是很响,我只能和着培根护士打呼噜的节奏来磨。我也没法磨得太快,因为我得不停地对照油膏上的模子,看齿印对不对。还有,我的手指也会酸痛,我得经常停下来活动一下手指,不然手上的汗会使矬刀打滑。在绝望的心情下干这活儿,实在很可怕。我感觉那个夜晚就像沙漏里的沙,正在一点点逝去。又或者,培根护士有时会安静下来,我也跟着停下来,看看四周,看到那些床,那些女人们,我又回到了现实。房间那么安静,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也跟时间一起,永远被固定和静止在这里。那天晚上没人叫喊,没人做噩梦,铃声没响,每个人都在床上沉睡。我是整个宅子里唯一清醒的灵魂——甚至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灵魂,要不是我知道查尔斯也在墙外等着,也没睡。他在等着我,在远方,萨克斯比大娘也许在等着我,也许在床上叹息,也许在房间里拧着双手踱步,念叨着我的名字……就是这些念头给了我勇气,让我没有停下锉刀。
那个时刻终于到来,我把钥匙坯放进油膏的模子里,它和模子严丝合缝地对上了。钥匙做好了。我握着钥匙一阵眩晕。我手指上沾满铁粉,皮也被磨破了,因为握着锉刀太久,指头也麻木了,但我可不敢躺在那儿包扎手指,我小心翼翼地爬起身,穿上粗呢裙子,提起胶鞋,我还拿了培根护士的梳子——我就拿了那点东西。我从她桌上拿的,我拿的时候,她的脑袋动了一下,我屏住了呼吸,但她没醒。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她的脸,心里突然充满内疚。我想,“她到时候发现我耍了她,该有多失望啊!”我想起,我说可以帮她揉手的时候她是那么开心。
人在这种环境下的想法,真是千奇百怪。我又看了她一分钟,然后走到了门边。我慢慢地,慢慢地把钥匙插进锁里,转动。“上帝啊,求您保佑,”我悄悄念叨着,“亲爱的上帝,我发誓,我会好好做人,这一辈子我一定会诚实本分,我发誓——”钥匙卡住了,“操!操!”我说。钥齿卡住了,我仿得不够精准,钥匙在锁孔里,进不去也退不出来。“操!操他奶奶的!”我把钥匙握得更紧,又试了一下——还是不行——最后,我放了手。我静静地溜回床边,拿起培根护士那罐药膏,又回到门口,在锁上抹了点油膏,用嘴吹进去。然后满心恐惧地再次握住钥匙,这次,这次能行了。
在这之后,还有三道门要开。每一次,钥匙都犯同样的毛病——卡住,上油。每一次,我都战战兢兢地听着锁里的声响,然后行动得比上一次更快。没有人醒来。走廊安静闷热,楼梯和大厅也很安静。大门上了门闩,不需要钥匙。我开了门,并没有在身后关上。这跟上次我和莫德离开布莱尔时一样简单,只是,在穿过院子时我受了点儿惊吓,在走过沙石地时,我听到脚步声,然后有人声,有人轻轻叫了一声“喂!”——我听到这声叫,差点被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叫我。然后有个女的笑了一声,我看到了人影: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我觉得是贝茨先生,还有一个护士,那是斜眼的福鲁护士。“你会把你的——”一个男的说道。我只听到这半句。他们经过院子另一边的灌木丛,福鲁护士又笑了一声,这笑声被堵住了,然后就一片安静。
我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跑了,开始脚步很轻,经过沙石地后,我甩开大步在草地上跑了起来。我没有回头看。我没有再想那里面睡着的女人们。我也想说,我把钥匙扔进了小花园,让她们能捡到,但我没那么做。我只救了我自己,我太害怕了。我找到了最高的那棵树,用了半个小时才踩着树干上的疙瘩爬上去——我爬上去,跌下来,再爬——跌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终于爬上了最低的那根枝丫,然后再往上爬——然后,踩着吱吱作响的树枝,摸到墙头……上帝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干成了。“查尔斯!查尔斯!”我在墙头上叫。没有回答。我也不等了,跳了下去。我落到地上,听到一声大喊,那是他。他等了太久,撑不住睡着了,我差点压死了他。
他的喊声引来了宅子里的一声狗叫,然后另一条狗也叫了起来,查尔斯用手蒙住了嘴。
我拉住他的胳膊,我们离开院墙,一路狂奔。
我们跑过草地,跑过灌木丛,夜很黑,路也看不见。刚开始我太害怕,不敢花时间找路。查尔斯东踩一脚西绊一脚,或者慢下来两手叉腰在那儿喘气。我会侧耳听听动静,但是除了风声、鸟叫还有蹿过的老鼠,什么都听不到。很快,天开始发白,我们看到了一条小路。“该走哪条路啊?”查尔斯问,我不知道。我有多少个月没有站在路口,选择过道路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显得格外巨大,格外让人恐惧。然后,我看到查尔斯在看着我,等着我,我想到了伦敦。“走这边。”我说。我迈出了脚步,恐惧从心里退去。
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当我们来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我就站在原地,努力地想伦敦,我就会像迪克·惠廷顿[45]一样,道路选择的答案会自动出现在我心中。天更亮了一些,我们开始听到马蹄声和车轮滚动声。我们也愿意搭个便车,但我每次都怕那车是疯人院派出来捉拿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农民老头驾着一辆驴车,我才敢肯定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派来的人。我们拦了他的车,他让我们上了车,坐在他身边走了一个钟头。我把头上的辫子和线都拆了,头发乱七八糟,脑袋就像个椰子壳。我没有帽子,就用查尔斯的手帕包着头。我说我们是两姐弟,在姑姑家住了一段日子,现在回伦敦。
“伦敦啊?”那老农说,“他们说在伦敦,一个人可以住四十年都不认识自己的邻居,是这样的吗?”
他在一个镇子边上把我们放下,给我们指了接下来的路。我估计我们走了九到十英里的路。到伦敦还有四十英里要走。现在还是清晨,我们走进一个面包店买了面包。店里那个女人打量着我的头发,衣服和胶鞋,眼神非常奇怪,我真恨进了她的店,就算饿着肚子没面包吃,也好过被她这么看。我们走进一座教堂的院子,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石块。教堂的钟声敲响了,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
“七点了,”我说,突然觉得有些灰心丧气,我看着培根护士的梳子,“她们现在该起床了,也该发现我的床空了,要是她们没有早点发现的话。”
“魏先生现在该在擦靴子了。”查尔斯说,他的嘴唇又开始发抖。
“你就想想里弗斯先生的靴子,”我很快接口说,“它们也该擦擦了吧。伦敦可费鞋子了。”
“是吗?”
这使他高兴了一点儿。我们吃完面包,站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有个男的扛着一把铲子经过,他看我们的眼光跟刚才面包店的女人一样。
“他以为我们是流浪汉。”我们看着他走远时,查尔斯说。
但我想象着疯人院派了好些人出来,正到处追查身穿格子粗呢裙子、脚穿胶靴的姑娘。“我们走吧。”我说。我们离开大路,走了一条穿过田野的僻静小路。我们一路尽量躲在树篱后面走,虽然这里的草很高,没法走得太快。
太阳出来使空气变暖了,蝴蝶和蜜蜂也飞了出来。我不时停下来,解开头上的手帕,擦擦脸。我一辈子都没走过这么远、这么辛苦的路!过去这三个月,我走路的范围就没出过疯人院围墙里的那个小花园。我脚上打起了水泡,有一先令钱币那么大。我想,“我们永远到不了伦敦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萨克斯比大娘,我就想,当我再次出现在兰特街她的大门前,她脸上会有怎样的表情。然后我想到莫德,我想象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但是,她的脸变得模糊了。这让我心烦意乱。我说:
“查尔斯,你告诉我,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棕色,还是蓝色?”
他有些奇怪地看着我。
“我觉得是棕色吧,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的,小姐。”
“我也觉得是。”
但我不能肯定。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喘着气,跟在我身边跑着。
快到中午时,我们到了一个村子,路边有一排矮小的农舍。我叫查尔斯停下来,我们站在篱笆外面。我看着那些门和窗。在一座农舍里,有个姑娘在抖衣服,不一会儿她就进到里屋去了,关上了窗子。另外一座农舍里,一个女人提着个桶走来走去,也没看外面。其他农舍都关着窗子,里面黑乎乎的。我想,那些里面肯定有值钱的东西,怕被人偷。我想去敲门,如果没人来开门,我就去撬锁。正当我站在那儿给自己打气时,最后一座农舍里传出了声音,我看过去,在那个院子里有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戴上帽子,跟两个小孩吻别。
“珍妮,”她对那个大点的小孩说,“你好好看着宝宝,我回来给你煮鸡蛋吃。你想缝手帕也可以,只是要小心别让针扎着手。”
“好的,妈妈。”那女孩说,她扬起脸让妈妈吻,然后站在院门口,拉着门玩。她妈妈很快地走了出去——她经过我和查尔斯身边,却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躲在树篱后面。
我看着她走远,然后我看着那小女孩。现在她已经离开了院门,带着她弟弟回到了开着的家门边。于是我对查尔斯说,
“查尔斯,现在命运之神总算保佑我们了,给我六便士行吗?”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掏着,“不要这个,有没有亮点的钱币?”
我拿了他最亮的那个硬币,又用衣袖擦了擦,让它更光亮些。
“小姐,你要干吗?”他问。
“你别管。站在这儿别动。要是有人来,你就吹口哨。”
我站好,把裙子拉直,然后从篱笆后面走了出来,大步流星走进了那座农舍的院门,就像直接从外面的路上走进去的。那小女孩转过头来看见了我。
“你好吗?”我说,“你是珍妮吧,我刚才碰到你妈妈,你看她给我什么了,六便士。好看不?她跟我说‘请你把这六便士给我的小乖乖珍妮,叫她快去店里买点面粉’。她说她刚才忘了。你知道面粉是什么吧?好孩子,知道你妈妈还说了什么吗?她说,‘我们家珍妮最乖了,你跟她说,剩下的半个便士买糖吃好了。’你喜欢吃糖吧?我也喜欢。糖可好吃了,是不?但是对牙不好哦。没关系,我敢说你的牙还没长齐呢。哟,瞧瞧这漂亮的小牙齿,像一串珍珠似的。趁现在还早,赶紧去商店,待会儿别人都去了。我帮你在这儿看家,好不?这六便士真是亮闪闪!你弟弟在这儿呢,不带他去吗?乖,真是好姑娘……”
这是个最低劣的小把戏,我真不想这么做,但我还能怎样?我自己也被人用最低劣的把戏摆了一道啊。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用眼睛飞快地瞟着周围,看隔壁房子的窗户和路上,都没有人出现。那个小女孩把钱币放进围裙的衣兜,抱起小弟弟,摇摇晃晃地走出去了。我看她走远后,立刻冲进房间。这家人也挺穷的,我在楼上的衣柜里找到一双黑色的鞋,差不多是我的码子,还有一条印花裙子,用纸包着的。我猜,这条裙子应该是那女人婚礼上穿的吧,对上帝发誓,我真的有点偷不下手!但是最后,我还是偷了。
另外我还拿了一顶黑色草帽,一条披肩,一双羊毛袜;我还从厨房拿了一个馅饼和一把刀。
然后我跑到篱笆后面,查尔斯躲在那儿等我。
“转过去,”我说,我换了衣服,“转过来吧!你别一副吓坏了的样子好不好,你个娘娘腔!她该死!该死!”
我指的是莫德。我想到那个小女孩,珍妮,她会带着面粉和糖果回来。我想到她妈妈,晚饭时回家,却会发现婚礼的裙子不见了。
“她真该死!”
我抓起莫德的手套撕扯,一直扯到线头崩开。然后我把它摔到地上,狠狠地踩。查尔斯面带恐惧地看着我。
“你看什么看,小屁孩!”我说,“噢!噢!”
但我后来也怕有人来,把手套捡了起来,揣回胸前,把帽子的带子绑好。我把疯人院的裙子和胶鞋扔进了沟渠。我脚上的水泡裂了,像眼睛一样淌着水。但是袜子够厚,黑色的鞋已经穿软了。裙子上印着玫瑰花纹,帽子边上有雏菊装饰。我想象着自己的样子,一定是像画里的——那些牛奶场女工。
不过我想,乡下嘛,就是这样了。我们离开隐蔽的小路,走回了大路。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农民老头跟我们同路,他让我们搭了几英里的顺风车。然后我们又自己走路。
我们一直在赶路,查尔斯一言不发。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
“你就这么拿了人家的鞋和裙子,都没问人家。”
“我还拿了馅饼,”我说,“估计你也要吃的,是吧?”
我跟他说,到了伦敦以后我们就把裙子给这女人寄回去,并且买一个新馅饼还给她,查尔斯半信半疑的样子。晚上我们睡在一个敞开的牛棚的干草堆上。他背着我睡,肩胛骨在发抖。我想,他会不会趁我睡着跑回布莱尔去,于是我等他睡着后,把他的鞋带和我的鞋带绑到了一起。这样他一跑就会把我弄醒。他这孩子有点招人烦,但我知道,有他肯定比没他强,至少现在是,因为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要找的是一个单身姑娘,不会找带着个弟弟的姑娘。我想过了,如果实在需要,到了伦敦我就想办法把他甩掉。
但伦敦还是感觉很遥远。这儿的空气还是太清新了。夜里我醒来,棚子里全是牛,它们站成一圈,围着我们看,其中有一头像人一样咳嗽。可别告诉我这是自然现象。我叫醒查尔斯,他跟我一样害怕,他爬起来想跑,差点把我的脚都扯掉了。我解开我们的鞋带,我们倒着走,退出了牛棚,先是撒腿跑,然后才是走。我们看见太阳从山后面升起。
“那边是东。”查尔斯说。头天夜里冷得像冬天,但是山路很陡,我们走得身上暖和了过来。当我们走到山顶,太阳也升得更高了,天空亮了起来。我想,黎明已破晓——我把黎明想象成一只鸡蛋,壳破了一条缝,蛋液流了出来。我们眼前是英格兰绿色的原野,上面有河流道路灌木丛,还有教堂,烟囱,一道道上升的烟。烟囱越来越高,河流和道路越来越宽,烟也越来越浓重了。在田野的尽头,出现了一团模糊的黑暗,像是污迹——像火里的炭:当阳光照到玻璃上、金色的穹顶和塔尖上,发出亮闪闪的反光,那团黑暗就像火里的煤炭,四处迸发出火星。
“伦敦,”我说,“啊,伦敦!”
16
可是,看着还是要走一整天才能到。我们可以找个火车站搭火车去,但我想,手上就剩这点钱,还是拿来买吃的吧。有一段路,一个男孩一直跟着我们,他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洋葱。他带我们到马车装货的地方,城里那些市场的马车都来这里装蔬菜。我们错过了马车最多的时间,但最后还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那人的马走得很慢,他装了一车红花菜豆去汉默史密斯。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查尔斯就是有那种讨人喜欢的脸——我让他们一起坐前面,我自己和豆子一起坐在后面。我坐在那儿,脸靠着箱子,眼睛望着前路。路上下起伏,有时能看见伦敦,看起来又稍微近了一点。我也打打瞌睡,但总想望着前面的路。路渐渐宽了起来,路两边的树篱也逐渐被木条栅栏和墙取代。我眼看着树叶变成了砖,草地变成了煤渣和尘土,沟渠变成了路边石。当马车来到一幢房子旁边,墙上贴了有两英寸厚的,卷角在风中飘动的海报,我撕下一角,上面画着只握着手枪的手,我指头上全是灰尘,我就知道,我到家了。
我们是从汉默史密斯走路回来的。伦敦的那块地方我不熟,但我找路还是很灵的——就像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知道选哪条路一样。查尔斯在我身边走着,眨着眼睛,有时拉拉我的衣袖,最后我干脆牵着他的手过马路,然后他就不放手了。我在一个商店橱窗玻璃上看见了我们的样子——我戴着草帽,他穿着粗呢大衣——我们就像闯进血腥森林的两个小白痴。
然后我们到了威斯敏斯特,终于正眼看到了泰晤士河。我必须停一下。
“等等,查尔斯。”我用手按住胸口,背过脸去。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激动。当最激烈的情绪过去之后,我开始考虑下一步。
“我们现在不能过河。”我一边走一边说。我想的是走过去我们会碰到谁?要是碰到绅士怎么办?或者他也在四处走,想碰到我们?我觉得他不会亲自对我动手,但一万五千镑可是笔大钱,我知道他完全有可能找些混混来干这事。我之前没考虑到这一层,到了伦敦才想到的。我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也看见了。
“你怎么了,小姐?”
“没事,”我回答说,“就是,我还是怕这儿有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在这儿转弯。”
我带他转进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但后来我想,要是在这种小黑巷子被逮了更不好。于是我又转出来——当时我们在查令十字街附近——到了河岸街。走了一会儿我们来到街尾,那儿有一两个路边铺,卖二手衣服。我到第一个铺子给查尔斯买了条羊毛围巾,给自己买了一张面纱,卖衣服的男人还跟我打趣。
“为啥不买帽子哪?”他说,“你这漂亮脸蛋,遮起来多可惜。”
我伸出手等他找钱,“得了吧,”我说,“老娘的屁股也漂亮。”
查尔斯吓得哆嗦了一下,我才不在乎。我罩上面纱,感觉好些了。这面纱和我的帽子还有浅色的印花裙子放在一起很难看,但是,我想人们可以把我当成脸上有疤或者有什么病症的姑娘。我叫查尔斯把围巾拉起来遮住嘴,把帽檐也往下压。他嘟囔说天太热,我说:
“要是我还没带你找到里弗斯先生就被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抓走了,你还会觉得天热吗,嗯?”
他看着前面,看着路德门山附近的车流。那是下午六点,交通最堵的时候。
“可是你到底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啊?”他说,“他的住处还有多远?”
“不远了。但是,我们得小心。我得好好想想,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最后我们进了圣保罗大教堂。我们走进去,我在条凳上坐下,查尔斯四处走动,看那些塑像。我想,“只要到了兰特街,我就得救了。”但是,我心烦的是不知绅士编了个什么故事安在我头上,在波镇到处传。要是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现在都恨我了怎么办?要是在见到萨克斯比大娘之前,我碰到约翰·弗鲁姆怎么办?他要恨我都不需要人家说什么。而且,就算我戴了面纱他也认得出我。我一定要小心。我要仔细研究房子的结构——在行动之前一定要搞清地形。要小心谨慎是很难的,但我想到了我妈妈,她就是不够小心,你看,结果出了什么事。
我发抖,虽然是七月,圣保罗教堂里还是很冷。随着下午变成傍晚,窗玻璃的颜色渐渐暗下来。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现在该是被叫醒,下楼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们会有黄油面包,一大杯茶……查尔斯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听到他叹息。他的帽子拿在手里,浅色的金发反着光。他的嘴唇红润。身穿白袍的男孩们在四周用铜枝点起蜡烛,我看着他心想,他要是也穿上件白袍,跟他们多相衬啊。
然后我看看他的大衣,大衣是不错的,就是粘了很多灰尘。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问。
我们还有一个半便士。我带他去了瓦令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大衣押了,换了两先令。
他哭着把钱递给我。
“噢,我可怎么去见里弗斯先生啊?他肯定不喜欢没有外套的男孩儿!”
我说过两天我们就把他的外套弄回来。我给他买了一些虾,黄油面包,还有一杯茶。
“伦敦的虾,”我说,“可好吃了,是不是?”
他不理我。我们接着走时,他落在我身后一步远,手抱着胸,眼睛望着地面。他的眼睛红了,因为哭泣,也因为伦敦的沙尘。
我们在黑衣修士桥过了河。从那儿开始,我更加小心翼翼了。我们远离那些小街小巷,一直挑宽敞明亮的大路来走。黄昏的半明半暗——这是一种不真实的光线,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这种光线最合适,比全黑还好——也给了我们掩护。我们每走一步,就离家近了一步。我开始看见一些熟悉的物件,甚至一些熟悉的人,心头再次涌起激动,我真怕这情绪让我失去勇气。然后,我们到了沙石巷,南华克桥路,我转入了兰特街的西头,向里面张望。我的血一下子冲上头顶,心跳到喉咙里,我怕自己要晕倒了。我抓紧了我们背靠的砖墙,低下了头,直到心跳稍缓。然后我开口说话,声音粗哑。我说:
“查尔斯,你看见那黑色的门吗,上面有一扇窗子那个?那就是我家的门。里面住的那位女士,我把她当妈妈一样。我真的太想现在就冲进去了,但是我不能。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他害怕地看了看周围。我想,这街道——在我看来是那么可亲的,甚至可以立马伏下地亲吻的——在他看来可能很下等呢。
“不安全,”我再说了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在追我们。”
但我看看这街,看着易布斯大叔的店门,看着门上的窗子,那就是我和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啊,我真是太想走近些去看看了。我拉过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我们走了几步,站在墙边,有两个凸出的窗户投下了阴影,我们就躲在阴影里。几个小孩经过,他们笑我的面纱。我认识这些小孩的妈妈,大家都是邻居。我又开始担心被看见被认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傻,还千辛万苦跑回这条街。然后我想,“我干吗不跑到门口去,把萨克斯比大娘叫出来?”说不定我真的就要这么干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转了个身,假装在整理帽子,正在我下决心的时候,查尔斯用手捂着嘴,叫了出来,“噢!”
刚才笑我面纱的小孩们已经沿兰特街跑下去很远了,他们分开,让一个人从中间走过。那人是绅士。他戴着那顶旧宽边软帽,脖子上系了一条红布,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我们看着他悠闲地走过来,好像还吹着口哨。然后,他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停下了。他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掏出钥匙。他在台阶上踢了踢脚——先右后左——磕掉鞋上的泥。他把钥匙插进锁里,散漫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进了屋。他完全是一副优哉游哉、驾轻就熟的派头,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看着他,不禁全身发抖。但我的感受却有些奇怪,“魔鬼!”我说。我说这话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杀了他,一枪毙了他,冲过去甩他一个大耳光。但是,他的出现也让我害怕——比我想象的还害怕——就像自己还在克里斯蒂医生那里,随时会被抓、被推撞、被绑起来浸冷水那么怕。我的呼吸也变了,变得短促不齐。查尔斯应该没察觉到。他想的是自己的衬衫——“噢!”他说,“噢!噢!”他看着自己的指甲,还有衣袖上的泥巴印子。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顺着来路跑回去,我心里一万个想跑。我几乎就跑了。“来,快走。”我说,然后又看了一眼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想着也许萨克斯比大娘就在门后,想着绅士神态自若地在她身边。该死的杂种,害得我连自己的家都怕!“我才不会被他赶走!”我说,“我们留下,但我们藏起来,来,来这边。”我把查尔斯抓得更紧,开始推他走,倒不是离开兰特街,而是更往里走。街两边有很多房子是出租房间的,我们到了一家门口,“有床位吗?”我问门口那个姑娘。“有半个。”她说。半个肯定不够,于是我们去下一家,再下一家,两家都客满。最后,我们到了易布斯大叔铺子正对面的那栋房子,门阶上坐着个抱孩子的女人。我不认识她,这就对了。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问。
“可能有吧。”她回答,想看清我面纱后的脸。
“向街的吗?”我望向上面,并用手指着,“那一间?”
“那间价钱贵点。”
“我们租一个礼拜。我先给你一先令,剩下的明天给。”
她做出一副苦相。但她想喝酒,我看得出来。“好吧。”她说。她站起来,把小孩放在门阶上,带我们走上滑溜溜的楼梯。楼梯转角处有个男的,醉得不省人事。她带我们去的那个房间连锁都没有,只有一块石头用来顶门。房间又小又黑,有两张矮床,一把椅子。窗外有百叶窗,现在是关上的,窗框边吊着一条铁钩,是撑开百叶窗用的。
“是这么打开的。”那女人正要给我示范,被我拦住了。我说我眼睛有毛病,不喜欢阳光。
因为我一眼就发现了百叶窗上有洞,那恰恰是我想要的,当那女人收了我们的一先令走出去后,我关上门,脱下帽子和面纱,跑到玻璃窗边望了出去。
但是,没什么可看的。易布斯大叔的店门还是关着,萨克斯比大娘的窗户也是黑黑的。我看了大约有一分钟才想起查尔斯来,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把帽子拿在手里揉着。旁边不知哪间屋里有个男人吼了一声,把他吓了一跳。
“坐下吧。”我说,又转回去对着窗玻璃。
“我要我的大衣。”他说。
“你现在要不了,当铺关门了。我们明天去取。”
“我不相信你了。你对那个女士撒谎,说什么眼睛不好。你偷的这条裙子和这双鞋,还有那馅饼。我吃了那块馅饼觉得恶心。现在,你又把我带到这种破地方。”
“我带你来了伦敦,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以为伦敦不是这样的。”
“你还见得到伦敦漂亮的地方。去睡觉吧,明天我们就把你的大衣弄回来,你就会觉得脱胎换骨了。”
“我们怎么弄得回来?你刚才把先令给了那女士了。”
“我明天再弄一先令回来。”
“怎么弄?”
“你别问了。去睡觉吧,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有黑头发。”
“你睡另一张呗。”
“那张床上有红头发。”
“红头发又不会让你死。”
我听到他坐下,抹着自己的脸。我估计他又要哭了。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说话了,语气也变了。
“里弗斯先生的胡子好长了,是不是?”他说。
“可不是嘛,”我回答说,眼睛仍然看着窗外,“我觉得他需要一个小厮帮他刮胡子。”
“就是嘛!”
他又叹了一口气,倒在了床上,用帽子盖着眼睛。我一直看着窗玻璃,一直看着,就像猫守着老鼠洞,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其他任何事。夜色变黑了,街上——夏天,这条街是很繁忙的——也渐渐空了。小孩子们上床睡觉,男人和女人们从酒吧里回来,狗们也睡觉了。其他房间里的人走动着,拉动着椅子,有个婴儿哭了。有个姑娘——我猜是喝醉了——大笑起来,笑个不停。我仍然看着窗外。有一个钟在整点的时候敲响了。现在我一听到钟声就会哆嗦,我一声一声地听着,直到它敲了十二响,后来又敲了半点钟,我就等着三刻钟,仍然看着窗外。但我开始寻思,我这么等,究竟想看见什么呢?然后,我就看见了这个:
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里出现了一点光和影,然后显出了一个人影——那是萨克斯比大娘!我的心几乎要飞出来了。她的头发变白了,她穿着那件黑色的旧塔夫绸裙子。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盏灯,她的脸背着我,下巴在动——她是在对屋里的人说话,那个人现在走过来了,萨克斯比大娘让开了一步。是一个姑娘。一个腰身纤细的姑娘……我看到她了,我开始发抖。她走上前来,萨克斯比大娘跟在她身后在屋里走动,帮她取下胸针和耳环。她直接走到窗玻璃前。她举起手臂,放在窗框上,然后把额头靠在手腕上,安静地站着,只有手指无意识地扯着窗帘上的花边。她的手裸露着,她的头发烫了卷。我想,这不可能是她。
萨克斯比大娘又说话了,那姑娘抬起头,她的整张脸都在街灯的光线下了,我忍不住叫出了声。
她也许听到了——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她扭了一下头,似乎在看着我,似乎穿过尘土飞扬的灰暗街道,和我目光相接了,凝视了大概一分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觉得她也没有。她一直睁大双眼,我看见了,我终于记起了她眼睛的颜色。然后她转过身去,向屋里走了一步,拿起那盏灯。当她把灯放下,萨克斯比大娘就走到她身边,举起手来,开始从后颈帮她解开衣服的扣钩。
然后就是黑暗。
我从窗边退开。我苍白的脸在窗玻璃上映照出来,街灯的光落在我脸上,在眼窝下投射出心形的阴影。我转过身。我的叫声惊醒了查尔斯,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有点怪异。
“小姐,怎么了?”他小声问。
我用手蒙住嘴。
“哦,查尔斯!”我踉踉跄跄地朝他走过去,“哦,查尔斯,你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你别再叫我小姐!就算他们说我是,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噢!她把我的东西全抢走了,查尔斯。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抢走了,就这么变成她的了。她让萨克斯比大娘也爱上她了,就像她让——噢,我要杀了她,今晚就杀!”
我发疯一样地跑回窗边,去看对面的房子。我说,“我看看,我能爬到那个窗子上去吗?可以把窗闩硬顶开,溜进去,趁她睡觉,一刀捅死她。那把刀呢?”
我又跑过去,找到刀,拿起来用手试了试刃。“不够快。”我说。我周围望了望,捡起堵门的那块石头,把刀刃在上面擦过,“是这样吧?”我对查尔斯说,“还是这样?怎么才能磨得最锋利啊?帮帮忙,帮帮忙,你他妈是磨刀小匠啊!”
他一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发抖的手教我磨刀。我磨了刀刃。“很好,”我说,“这感觉不错,用刀尖指着她胸口。”然后我停住了,“但是,你觉不觉得,就这么一刀捅死也太快了?我为啥没想个慢点儿的法子呢?”——我想到了窒息死,绞死,用棍子打死。“查尔斯,你有棍子吗?这样可以慢点死。哦,对了!我得让她知道是死在我手里啊。你得跟我一起来,查尔斯,你得帮我——你怎么了?”
他走到了墙边,背靠着墙,身子在发抖。
他说,“你不是——你再也不是布莱尔庄园的那个人了。”
我说,“瞧瞧你自己,你也不是那个男孩了。那男孩多勇敢。”
“我要里弗斯先生!”
我笑起来,狂笑,“那我告诉你。里弗斯先生也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了。里弗斯先生就是一个魔鬼,无赖。”
他上前一步,“他才不是!”
“他就是。他和莫德小姐一起跑路了,跟所有人说我就是她,把我塞进疯人院。要不然你以为签字让我入院的是谁?”
“要是他签的,那事情就是真的!”
“他是个恶棍。”
“他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在布莱尔大伙都这么说。”
“他们根本不像我一样了解他,他是坏人,坏透了。”
他双手握起了拳,“我才不管!”他喊道。
“你想去服侍一个魔鬼?”
“那也好过,去——噢!”他坐到地上,把头埋下去,“噢!噢!我这一辈子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痛苦。我恨你!”
“我也恨你,”我说,“你他妈的娘娘腔。”
我手里还握着那块石头,我甩出去砸他。
没砸中,偏了大约一英尺远。但是石头砸到墙上和落到地上的声音很刺耳。我也在发抖,跟他差不多。我看看手里握着的刀,把它放下了。我摸了摸脸,脸上全湿了,是刚才出的冷汗。我走过去,在查尔斯身边跪下,他想把我推开。
“别碰我!”他喊道,“要不杀了我算了,随便!”
“查尔斯,你听我说,”我的语气平静了一些,“我不恨你,真的。你也不应该恨我。现在你只有我了,你在布莱尔的饭碗也没了,你姑妈也不要你了,现在你也回不了乡下了。而且,要是没有我帮你,你连南华克区都走不出去。你只会迷路。伦敦到处都是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对你这种迷了路的漂亮金发男孩不知会干出什么可怕的勾当。你兴许被船主劫去,最后被拐卖到牙买加。你愿意那样吗?别哭,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哭!”——他又开始抽泣——“你觉得我不想哭吗?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厉害的那个人,现在这一分钟就睡在我床上,在我妈妈的怀抱中。这事说了你也不明白。这是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我说今晚要杀了她是傻话。但是,给我一两天时间,让我想清楚。这儿有钱,而且——我发誓,查尔斯——还有人,只要她知道了我是怎么被陷害的,对帮了我的男孩,她一定会好好报答的……”
他摇摇头,还没止住哭。现在,我终于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伸手抱他,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继续抽泣呜咽,直到隔壁的敲着墙壁叫我们闭嘴。
“好了,”我说,抹抹鼻子,“现在没什么害怕了吧?做个乖孩子,去睡觉好吗?”
他说如果我待在他身边,他就会睡。于是我们俩就睡在那张有红头发的床上。他张着他那粉红的嘴唇睡着了,呼吸平静均匀。
那天夜里我一宿没睡。我想着街对面的莫德,躺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怀里呼吸着,她的嘴也像他的一样,像朵花一样张开着;她的脖子裸露着,那么纤细,那么白皙。
早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行动计划的第一步。我站在窗前,对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望了一阵子,但发现没什么动静,就不望了。那个不着急。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弄钱。我让查尔斯梳头,把头发分好界,然后静悄悄地带他从后门走了出去。我带他去了白教堂——我觉得这地方离波镇足够远,我可以不戴面纱。我在高街找了个落脚点。
“站在这儿,”我说。他照做了,“好,你还记得昨晚上你哭得多厉害吧?现在再哭一次。”
“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下。他尖叫起来,然后扭动着身子。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表情紧张地看了看街头街尾。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示意他们过来。
“行行好,先生,行行好,太太,”我说,“我刚才遇到的这孩子,他从乡下来,跟主人没跟住,走丢了。您能赏一个子儿,帮他凑钱回家吗?行吗?他孤零零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也不认识路,他的外套也留在主人马车上了——上帝保佑您,先生!别哭了,伙计,你看这位先生给了你两便士。这儿又有了!乡下那些人还说什么伦敦人铁石心肠,是不?”
当然了,被一位先生施舍钱这事儿,让查尔斯哭得更伤心了。他的眼泪就像吸铁石。第一天我们赚了三先令——这就解决了我们的房费;第二天我们换了一条街玩同样的手段,又赚了四先令,这些钱就够吃饭了。我把剩下的钱和查尔斯大衣的当票一起塞进鞋里,连睡觉都穿着鞋。“我要外套,”查尔斯每个钟头对我念叨一百遍,每次我都回答说,“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只要再多等一天……”
然后呢,我会整天整天地站在窗前,眼睛靠在那个心形小洞上。我观察对面的房子,了解它的节奏和习惯。我像一个工匠,耐心记下每个细节。我看见小偷们带着赃物来找易布斯大叔,我看见他锁好门,关上窗帘。我看见他的手,他严肃正直的脸,这让我想哭。我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进去?”很快,我就看见了绅士,心里又会充满恐惧。然后我会看见莫德,我会在窗户里看见她。她喜欢站在那里,脸靠着窗框——好像她知道我在看,故意在嘲弄我!我看见丹蒂,早晨帮莫德穿衣和梳头。我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晚上,帮莫德把头发放下来——有一次,我看见她拿起一缕头发,放到嘴边吻了一下。
每发现一件新事物,我都会把脸压紧玻璃,玻璃在窗框里吱嘎作响。夜里,房间里一片黑暗,我会拿着蜡烛,在两面墙之间,走来又走去。
“他们俩把他们都控制住了,”我说,“丹蒂,易布斯大叔,萨克斯比大娘,我敢说还有约翰,甚至菲尔。他们像两只蜘蛛,布下了一张网。我们一定要小心,查尔斯,一定要小心啊!因为,要是他们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我跑出来了怎么办?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查尔斯,他们在等我。她从来不出门,真狡猾!——因为,她待在家里,就能一直贴着萨克斯比大娘。但是,他是出门的。我看见他了。我也在等。他们不知道。他是出门的,下次他出门的时候,我就行动。他们想抓的是我,可他们别想抓到我,我派你去。他们可没想到这招,喂,查尔斯?”
查尔斯没答话。我把他留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太久了,他的脸变得苍白,眼睛变得像玻璃一样闪亮,像玩具娃娃的眼睛。“我要我的外套。”他还是经常念叨这句,弱弱的像羊叫。但是我想,他几乎也忘了要外套来做什么了。因为,有一天我终于说,“好吧,今天就把外套取回来,我们等得够久了,今天该行动了。”他居然不是面露喜色,而是有点害怕地呆望着我。
也许他在我眼睛里看到了某种狂热?我不知道。我倒是觉得,我生平第一次终于像个老江湖一样思考了。我带他回到瓦令街,从当铺取回了外套。但我把衣服拿在手上,带他上了巴士。“车费我请,”我说,“你看窗外,看看那些商店。”
在车上,我找了个女人旁边的位置,那女人抱着个孩子。我把那件外套搭在大腿上。然后,我就去看那孩子,那女人看见了我的眼光,我对她微笑。
“漂亮小子,是吧?但他不肯睡觉,妈妈哄他都不睡。我带他来坐巴士,车子抖动起来他就睡了。我们从富勒姆坐到包街,现在我们该回去了。”
“他真帅,”我靠过去摸摸他的脸蛋,“瞧瞧这眼睫毛!他会让多少女人心碎哟!”
“可不是嘛!”
然后我收回身子。到了下一站,我叫查尔斯下车了。那个女人跟我们说再见,她在车窗里对我们挥手,我却没挥手回应,因为,在查尔斯的外套的掩护下,我摸到了她的腰带,偷了她的表。那是一只精致小巧的女式表,正是我需要的。我拿给查尔斯看,他看着那表,就像看着一条会咬人的蛇。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说。
“有人给我的。”
“我才不信。把外套还给我。”
“等一下。”
“把外套给我!”
这时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你闭嘴,”我说,“不然我把衣服扔河里去——这还差不多。好,你跟我说,你会写字不?”
他不肯答我,直到我走到桥边,把衣服悬空拿在水上,他又哭起来,说他会写。“好孩子。”我说。我们又走了一小段路,找到一个卖纸笔的小摊贩,我买了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带查尔斯回了房间,让他坐下来帮我写封信。我站着,手放在他的后脖子上,看着他写。
“你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说。
他说,“她名字怎么拼的?”
“你不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然后就写了,我看着像那么回事。我接着说:
“然后,你这么写:我被你的——所谓的!——朋友,那个恶棍,送进了疯人院,他就是绅士。”
“你说得太快了,”他一边写一边说。他歪了歪头,“你的朋友,那个恶棍——”
“所谓的!他就是绅士。还有那个婊子莫德·李——你一定得把这两个名字写清楚。”
铅笔继续在纸上写着,然后停了下来,他的脸红了。
“我不能写那个词。”他说。
“哪个词?”
“B字打头那个词。”
“什么词?”
“李小姐前面那个。”
我掐了一下他脖子。“你给我写,”我说,“听见没?然后你接着写,用大大的字儿,屁个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了下去。
“很好。现在你接着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跑出来了,现在就在旁边,您托这男孩回我一个信儿。他是我朋友,他帮我写的这信。他叫查尔斯。他信得过。请您相信我——哦,要是这事儿弄砸了,我就没活路了——相信我,我是您永远听话的,忠诚的女儿——好了,你在这儿给我留个空位。”
他留了空位。我从他手里把纸拿过来,在底下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别瞧着我!”我一边写一边说。然后我吻了一下自己的签名,把纸折了起来。
“接下来你得这么做,”我说,“今天晚上,绅士——就是里弗斯先生——离开家以后,你就走过去敲门,说要见易布斯先生。说你有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会认出他的,他高高的个儿,胡子修得很整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追踪,他问这个的时候,你一定要跟他说没有。然后他会问你怎么会找到他的,你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怎么认识的,你就说‘通过一个叫乔治的哥们儿’,他要是问哪个乔治,你一定得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记住没,哪个乔治?住哪儿的?”
“乔治·乔斯林,住在——小姐,让我干别的吧,这事儿我不行!”
“你想干什么,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可怕的勾当,牙买加?”
他吞了一口口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他说。
“好孩子。然后你就把这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别管他出什么价——哪怕一百镑一千镑——你都要说不够高。你说这表是好东西,是瑞士货。你就说——我也不知道——就说你爸是做钟表的,你可懂行了。让他仔细看。走运的话,他会把表背拆开,这就能给你时间看看周围,你要找这两个人:一位上了点年纪的女士,头发已经是银白色的了,她会坐在一张摇椅里,说不定还抱着个婴儿。那就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她一手把我带大的,她什么事都肯帮我的。你想办法到她身边去,把这封信交给她。你做了这事儿,我们就有救了。但是,你听好了,要是屋里有一个黑黑的,一脸坏相的男孩,你一定得离他远点儿,他是我们的对头。还有那个红头发女孩,她也一样。要是莫德小姐那条毒蛇也在,你可别让她看见你的脸。你明白了吗?你要是被她看见了——这比那男孩严重多了——我们就死定了。”
他又吞了一口口水。他把信放在床上,坐在那里一脸害怕地望着它。他自己在那儿练习。我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等待着时机。天色开始昏暗,然后黑了下来。天黑以后绅士就出来了,他走出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歪戴着帽子,脖子上系着红布。我看到他出门,为保险起见再等了半个钟头,然后我看着查尔斯。
“把外套穿上,”我说,“时间到。”
他白了脸。我把帽子和围巾递给他,把他的衣领竖了起来。
“你带了信吗?很好。勇敢点儿,可别耍花招。别忘了,我会在这儿看着你。”
他没说话,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过了街,站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口。他走过去的模样就像走向绞架。他把围巾再往上拉了拉,然后向周围望了一眼,他看着我在百叶窗后所站的位置,“别看了,蠢货!”我心里骂道。然后他又拉了一下围巾,举手敲门。我担心他会不会敲了门就跑,他看起来一副想跑的样子。但是,他还没跑,门就开了,是丹蒂开的门。他们对话,丹蒂让他留在那儿等,她进去找易布斯大叔,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先前后左右看了看街上,他像个傻瓜一样跟她一起看,好像想知道她在看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让开了一步。他进去之后门就关上了。我想象着丹蒂的大白手插上了门闩。
然后我等。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
会发生什么呢?也许,门会打开,萨克斯比大娘会冲出来,易布斯大叔跟在她后面;也许,她只是上楼到自己的房间——给我打一道光,一个信号——我不知道。但是,对面的房子很平静,最后,当门终于打开,查尔斯走了出来,他身后还是丹蒂。门再次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发抖。我现在对他的发抖已经习惯了。我觉得从他的神色看来,这事办砸了。我看见他抬头望我的窗子,像是想跑。“你他妈别跑!”我说,我敲了一下窗玻璃。他可能听到了,因为他低下了头,过了街,走上了楼。他回到房间时,脸都涨红了,一脸的眼泪鼻涕。
“上帝做证,我不是故意的!”他哭着走进来说,“上帝做证,她发现我了,逼我这么做的!”
“逼你做什么了?”我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啊,小废物?”
我抓着他摇啊摇,他用手蒙住脸。
“她把信抢过去看了!”他说。
“谁?”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惊恐地看着他。“她看见我了,”他说,“她认出我了。我都按你说的做了。我把表给了他,跟他说从后面打开,他觉得我的围巾有点儿怪,问我是不是牙痛,我说是。他拿了一把钳子给我看,说这玩意拔牙很好用,我觉得他在吓唬我。长得黑黑的那个男孩也在,他在烧纸。他叫我,他叫我小白鸽。红头发女孩没看我。但是那位女士,你妈妈,她在睡觉。我想到她身边去,但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信了。然后她看着我,认出我了。她说,‘小子,你过来。你的手受伤了,’她抢在别人看见之前抓住了我,她刚才在桌上玩牌,她把信藏在桌子下面看了,她把我的手捏得好痛——”
他的说话声渐渐被哭声淹没了,就像盐被水淹没。
“别哭了!”我说,“你就一天不哭,行吗?你再哭,我发誓我要动手打人了。快告诉我,她做了什么?”
他吸了一口气,把手伸进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但她给了我这个。她从那张桌上拿起来的。她给我的时候,好像这是一个大秘密。然后那个高个男人把表的后盖盖上了,她就把我推开了。他给了我一镑,我收下了,然后红头发女孩就领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的,她的眼神好像着了火,但她一个字也没说。她就给了我这个。我想她肯定是给你的,但是,噢,小姐!你可以骂我傻瓜,但上帝做证,我真的不知道这都是为哪桩!”
他递给我。她把它折得很小,我花了些时间才把它完全打开,看清了这是什么。我拿着它,翻过来,又覆过去,像个傻瓜一样盯着它看。
“就这个?”我问。查尔斯点点头。
这是一张牌。这是她在布莱尔那副旧法国纸牌里的一张,是那张红桃二。牌已经变得油腻腻,而且满是折痕。但是,她鞋跟踩出来的那个印迹还在。就在其中的一个红桃上。
我拿着牌,想起和她坐在客厅里,翻着牌算命。她穿着她那条蓝色的裙子,她伸手蒙住了嘴。你让我害怕了!她说。
事后,她不知怎么在笑话我!
“她在耍我,”我说,声音不太稳了,“她叫你给我这个——你肯定再没有别的话了吗?没有个标记什么的?——她用这个来笑话我。不然还能是啥?”
“小姐,我不知道。她从桌上拿的。她拿得很快,她眼睛里有种——有种疯狂。”
“什么样的疯狂?”
“我说不出来。她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没戴手套。她的头发烫了,看着有点儿怪。她身边放着一杯——我也不想说的——但我觉得是琴酒。”
“琴酒?”
我们俩对视着。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
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开始踱步,“我先得想想她会怎么做。她会告诉绅士——是吧?然后给他看我们的信。然后他就会立刻行动,出来找我们。他们没看见你回这里吧?但其他人有可能看到。我们不能大意。到现在为止,我们运气都算不错,现在运气快用完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婚裙就好了!我就知道会带来厄运。运气就像潮水,有起有落,运气要变谁都挡不住。”
“别说了!”查尔斯叫道。他扭着自己的双手,“你把那位女士的婚裙寄回去不行吗?”
“这样是欺骗不了命运的。你能做的顶多是大胆面对,挑战命运。”
“挑战命运?”
我又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房子。
“萨克斯比大娘在家,”我说,“我亲自跟她说句话,是不是就解决问题了?我什么时候怕过约翰?我觉得丹蒂不会害我的,易布斯大叔也不会。听起来莫德也是喝酒喝昏了头。查尔斯,我真傻,还等了这么久。把刀给我,我们现在就过去。”
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什么也没做。我自己拿起刀,拉着他的手腕,把他带出了房间,走下滑溜溜的楼梯。楼下有一男一女在吵架,他俩抬头看到我们后,就没声儿了。可能他们看到了我手里的刀,这东西我没法藏。街上的风卷着一团团沙尘和碎纸在飘,晚上还是很热。我头上没遮没挡,谁看见我都能认出我是苏珊·程德,太晚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和查尔斯一起跑到易布斯大叔店门前,敲了门,我把他留在门口,自己往旁边一躲,背贴着墙。过了一分钟门开了,但是只开了一英寸。
“太晚了,”这是丹蒂的声音,“易布斯先生说——哦!又是你。又怎么了?改变主意了?”
门缝开得大了一点儿。查尔斯站在那儿,看着丹蒂,舔了舔嘴唇。然后,他扭头看了看我,她看到他这个动作,也探出头来看。然后她尖叫起来。
“萨克斯比大娘!”我大叫。我猛地一推门,丹蒂被我撞飞了。我拉着查尔斯的胳膊,把他拉进了铺子,“萨克斯比大娘!”我又大喊了一声,接着往里跑,撞开粗呢门帘,走廊里黑灯瞎火的,我踉跄了几步,查尔斯也跟着我踉跄。然后我到了里面那道门口,摔开门。屋里的热度、烟雾和光线扑面而来,我眯起了眼睛。我先看到的是易布斯大叔。他听到叫声,本来是来开门的,看见我,他停在了半路,举起了双手。他身后是约翰·弗鲁姆,穿着他的狗皮大衣。约翰身后——一见着她,我就快像个小姑娘似的哭了——约翰身后就是萨克斯比大娘。在桌边,在萨克斯比大娘的大摇椅里坐着的,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瓦格,屋里的响动让它叫了起来。它看到我,叫得更厉害了,还直摇尾巴。它跑到我面前,立起身子,把前爪伸给我。这一通吵闹让我心里真难受,易布斯大叔伸手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了回去。他拉得太猛,查理差点被勒死,我也退了一步,举起了手。所有人都望着我。就算他们刚才没看见我的刀,现在都看见了。萨克斯比大娘张开了嘴,她说:
“苏,我——苏。”
这时丹蒂跑到我身后,她刚从店门口跑回来。
“她在哪儿?”她高叫着,双手握着拳头。她把查尔斯推到一边,看见了我,跺脚说道,“你还真有脸回来,你个婊子!你把萨克斯比大娘的心都搞碎了!”
“离我远点。”我挥挥手里的刀,她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然后退了一步。我真希望她没这么做,这事总觉得哪儿不对,我特别难受。她只是丹蒂而已啊。我的刀开始抖动。
“萨克斯比大娘,”我转身对着她说,“他们对您撒了谎。我从来没有——他们——就是他和她——把我关起来了!我用了这么长时间,从五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才终于回到您身边。”
萨克斯比大娘的手按着胸口。她看上去那么惊讶,那么害怕,仿佛我用刀指着的人是她。她看看易布斯大叔,又看看莫德,然后她好像才回过神来。她小心地走了两三步,穿过厨房,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我。
“乖孩子。”她说。
她把我的头按在她胸前。有一件硬东西硌着了我的脸,那是莫德的钻石胸针。
“噢!”我感觉到那胸针,叫出了声。我挣开她的手,“她把您抢走了,她用珠宝,用珠宝和谎话把您抢走了!”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又说。
但是我看着莫德。其他人一见我,不是退缩就是吓一跳,她却没动。她只是,和萨克斯比大娘一样,用手按着胸口。现在她打扮得像个波镇女孩了,她的脸在灯光之外,她的眼睛在阴影里——她看上去是那么俊秀,那么骄傲。但是,她的手在发抖。
“没错,”我看见了,说,“你是会发抖的。”
她吞了一口口水。“你不应该来这里,苏,”她说,“你应该远离这地方。”
“你倒是会说!”我高叫道。她的声音清晰甜美,我记起来了,那就是我在疯人院梦里听到的声音,“你倒是会说,你这个骗子,奸人,毒蛇!”
“婆娘打架!婆娘打架!”约翰在旁边拍手喊道。
“哎!哎!”易布斯大叔说。他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的手还抱着我,但我看不到她的脸。我感觉到她手上的劲松了,她伸手拿过我手上的刀。“哎哟,可真是把快刀,是吧。”她说,紧张地笑了一声。她轻轻地把刀放在了桌上。我立刻俯身抓起来。
“别放在这儿,”我说,“在她能拿到的地方!哦,萨克斯比大娘,您不知道,她是个魔鬼!”
“苏,你听我说。”莫德说。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压住莫德的声音,再一次说,“这事儿太蹊跷了。这事儿太——看看你的样子,像一个,哈哈哈,真的像一个——战士。”她抹了一下嘴,“这样吧,要不你先好好坐下?要是你看着她就来气,我们就让李小姐先上楼去?哎,还有约翰和丹蒂,要不我也叫他们——”她甩了一下头——“叫他们也到楼上去?”
“别让他们走!”见丹蒂动了一下,我大叫道,“她不准走,他们也不准走!”我挥着刀,“你,约翰·弗鲁姆,别动。”我说,然后我对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说,“他们会去找绅士的!别相信他们!”
“她疯了。”约翰说。他从椅子里站起来,我用刀划了一下他的衣袖。
“我叫你别动!”我叫道。
他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看着易布斯大叔。
“坐下,小子。”易布斯大叔轻声说。约翰坐了下来。我对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你站在我后面,守着店门,别让他们跑出去。”
他已经摘了帽子,咬着帽上的带子。他走到门边。他的脸太白了,在阴影里看起来几乎在发光。
约翰看看他,笑了起来。
“你别碰他,”我立刻说,“他是我朋友,你从来就不是,他比你强多了。萨克斯比大娘,要不是有他,我肯定回不到这里。我也肯定逃不出——逃不出那座疯人院。”
她把手放在脸颊上。“他帮了你这一路,是吧?”她说,眼睛看着查尔斯。她微笑说,“那他真是个好孩子,我们一定得好好酬谢他,是吧,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没说话。莫德在椅子上向前倾了倾身子。
“你必须离开,查尔斯。”她用清晰的,低低的声音说,“你必须离开这里。”她看着我。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你们俩都必须离开,趁绅士还没回来。”
我对她撇嘴。“绅士,”我说,“绅士,你学波镇人说话倒是很快。”
我看见血涌到她脸上。“我变了,”她小声说,“我不是以前那个我了。”
“你不是了。”我说。
她垂下眼帘。她看着自己的手。然后,好像才发觉自己的手裸露着,好像裸露的手可以互相遮盖,她尴尬地把一只手盖在另一只手上。她手上发出金属碰撞的轻响,原来她手腕上戴了两三个细细的银手镯,是我喜欢的那种镯子。她握住它们,不让它们再晃。然后她抬起头来,我们的眼光再次相接。我开口,用生硬、冷静的声气说:
“你当小姐还嫌不够,还得到波镇来跟我们抢东西才高兴?”
她没说话。
“怎么说?”我说。
她开始往外拉那些镯子。“你拿回去,”她说,“我才不想要!”
“你以为我想要?”
萨克斯比大娘上前一步,她的手飞快地伸到莫德手上。
“把它们留着!”她喊道。
她声音嘶哑。她看着我,然后有点不自然地笑了一下,“乖孩子,”她退了一步说,“在咱这儿,银器算什么?跟重新见到你的欢喜相比,银器算得了什么?”她的一只手放在脖子前,另一只手按在椅背上。她按得很重,椅脚在地板上剐擦,“丹蒂,”她说,“给我倒杯白兰地好吧?这些事儿来得太突然,我的心都散了。”
跟易布斯大叔一样,她也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丹蒂把酒递给她,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
“来,坐我旁边,”她对我说,“你把那刀放下,行不?”见我犹豫,她说,“什么,你是怕李小姐?我和你易布斯大叔都在——还有你那朋友查尔斯——我们都帮你盯着呢。来,坐下。”
我又看了一眼莫德。我曾把她想成毒蛇,但是,在她端白兰地,斟白兰地时,灯光在她身上脸上移动,在灯下我看清了现在的她,她是那么消瘦,苍白,疲惫。刚才萨克斯比大娘大声一叫时,她呆住了,只是她的手还在颤抖。她向后一仰,把头靠在高高的椅背上,好像支撑不住头的重量。她的脸是湿的,有几缕头发粘在了脸上。她的眼睛比我记得的更黑了,并且闪烁着光。
我坐下来,把刀放在面前。萨克斯比大娘握住我的手。我说:
“我被他们陷害惨了,萨克斯比大娘。”
萨克斯比大娘慢慢地摇着头,“亲爱的,我开始明白了。”她说。
“天知道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但事实是,她一开始就跟他是一伙的。他们骗我,把我夹在他们中间,让我顶替她,然后把我关进了疯人院。那里头人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一声口哨,“两面通吃,”他说,“想得很好,但是——哈哈!”他笑道,“就你这小白鸽!”
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现在他说什么已经无所谓了。萨克斯比大娘没有看我,她看着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她正用大拇指抚摩着我的拇指,我觉得这消息让她震惊。
“不是件好事。”她轻轻说。
“不止啊!”我高声说,“哦,远不止,远远不止!疯人院啊,萨克斯比大娘!那儿的护士差点打死我,饿死我!有一次我被他们打得,好惨——!他们还把我摔进——摔进水池子里!”
她松了手,举起手遮住了脸。
“别说了,乖孩子!别说了,我听不下去了。”
“他们拷打你了?用钳子了吗?”约翰问,“给你穿束身衣了吗?”
“他们给我穿粗呢裙,还有靴——”
“铁靴子[46]?”
我犹豫了,瞟了查尔斯一眼。
“没有鞋带的靴子,”我说,“他们觉得,如果给我们有鞋带的,我们会用来上吊自杀。还有,我的头发——”
“他们把你的头发剪了?”丹蒂说,她坐在那儿,用手捂着嘴。她嘴边有一块淡了的瘀青,应该是被约翰打的,“他们给你剃了头?”
我又犹豫了,然后说,“他们把我的头发缝在头上了。”
她的眼睛里全是泪。“哦,苏!”她说,“我发誓,我刚才真的不该叫你婊子!”
“没关系,”我说,“你那会儿不知道。”我又转过去看着萨克斯比大娘,摸摸我的裙子,“这条裙子是偷的,”我说,“鞋也是。我几乎是走着回伦敦的。我一心只想着回到您身边。一想到绅士肯定会对您编排的关于我下落的谎话,疯人院里那帮人对我干的丧尽天良的事都不算什么了。一开始我想,他可能会跟您说我死了。”
她又拉住我的手,“他可能这么想过。”她说。
“但是我知道,您会要求见尸的。”
“那是肯定的!马上要见!”
“然后我想,他多半会说,我卷了钱跑路了。他会用这个来骗你们。”
“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他从牙缝里吸着气,“我一直说你没那个胆子。”
我看着萨克斯比大娘的脸。“但我知道您不会相信,您的亲女儿会干那种事。”她的手握得更紧了,“我就知道您会去找的,直到您找到我。”
“乖孩子,我——哦,再过一个月,说不定我就找到你了!——只是,你知道,我是背着约翰和丹蒂悄悄找你的。”
“是吗,萨克斯比大娘?”丹蒂问。
“是的,我秘密派了个人去找。”
她擦了擦嘴,看看莫德,但是莫德看着我。我想,既然灯光照亮了她的脸,肯定也照亮了我的,因为她突然柔声说:
“你看起来不舒服,苏。”
这是她第三次说我的名字。我听在耳里,情不自禁地想起她以前叫我名字的种种,我感觉自己的脸红了。
“你是看着不对劲啊,苏,”丹蒂说,“你看起来像一个礼拜都没睡觉了。”
“我是没睡。”我说。
“那不如,”萨克斯比大娘说,“不如你现在上楼去睡一会儿?明天我和丹蒂带你的旧衣服来给你穿上,帮你梳头——”
“别上去睡,苏!”莫德说,她在椅子上向前俯身,对我伸出手,“这儿有危险。”
我又拿起了刀,她收回了手。
“你以为我不知道危险?你以为,在你这张脸上,我看不到危险?你这张假模假式的脸,会演戏的嘴,还有那骗人的脸红,奸诈的棕色的眼睛?”
这些话就像煤渣一样从我舌尖吐出来,它们很恶毒,但我必须说出来,不然就会哽在心里喉里,把我憋死。她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神毫无奸诈。我转了一下手里的刀,刀刃反射的灯光在莫德脸上跳过。
“我是来这儿杀你的。”我说。
萨克斯比大娘在座位上动了一下。莫德闪闪发光的眼睛仍然和我对视着。
“你来布莱尔,”她说,“就是来杀我的……”
然后我望向别处,手一松,放下了刀。我突然觉得疲惫不堪。最近我走过的所有的路,盯过的所有的梢,一瞬间全涌上心头。现在,一切都不是我设想的那样了,我转身望着萨克斯比大娘。
“您就能坐在那儿看她这样嘲笑我?”我说,“您知道了她对我耍的那些恶毒的花招,还能让她待在这里,您就不想掐死她?”说话时我是真心的,但听起来却像空洞的叫嚣。我环顾四周,“易布斯大叔,您呢?”我说,“丹蒂,难道你不想帮我的忙,把她一摔八瓣吗?”
“我怎么不想啊!”丹蒂说,挥动了一下拳头,“蒙骗我的好朋友,是不是?”她对莫德说,“把她关进疯人院,缝起她的头发,是不是?”莫德没吭声,只是微微转过脸。丹蒂又挥了挥拳头,然后放了下去。她看着我,“这事儿真糟心,但是,苏,李小姐其实人挺不错的,她还很勇敢。上礼拜我帮她穿了耳朵,她一声也没哭。还有啊,她也学着拆绣花了,一学就会——”
“行了,丹蒂。”萨克斯比大娘很快地说。
我再次看着莫德——看着她精致的耳朵,现在我看见了,耳垂上有一条金线挂着的水晶珠子,她的金发也烫出了卷儿。她深色的眉毛已经被钳过,修出了两条弯弯的细线。在她椅子的上方——刚才我也没看到,但这个和水晶耳坠,发卷,眉毛还有她手腕上的镯子像一整套的一样——挂了一只藤鸟笼,里面有只黄色的小鸟。
我想哭,泪水堵在了喉咙里。
“你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我说,“你不但拿走了,还把它们变得更好了。”
“我拿,”她回答说,“正因为它们是你的,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为什么?你为什么必须拿?”
她张开了嘴要说什么,然后她看了看萨克斯比大娘,神色就变了。
“为了作恶,”她用没有感情的平淡语调说,“就是为了作恶。因为,刚才你说得对,我的脸就是假模假式的,我的嘴就是演戏的嘴,我的脸红是用来骗人的,我的眼——我的眼——”她望向别处。她的声音升高了,她把它控制了下来,“理查德发现,原来没想到,我们必须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钱。”
她用两只手捧起杯子,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们还没拿到钱?”
她放下杯子,“没有。”
“那就有得说,”我说,“我要分一份。我要一半。萨克斯比大娘,您听见了吧?他们至少得跟我对半分。才不是他妈三千镑,我要一半。这钱我们该花得多爽啊,您想想!”
但是我并不想要那钱;我说这话时,那声音我自己听着都厌恶。萨克斯比大娘没说话,莫德说:
“你愿意拿多少都可以。我把什么都给你,什么都行——只要你离开这里,现在就走,在理查德回来之前走。”
“离开这儿?你叫我走我就走?这是我家!萨克斯比大娘——萨克斯比大娘,您告诉她行吗!”
萨克斯比大娘又用手抹了抹嘴。
“这样的,小苏,”她慢慢地说,“也许李小姐说得对。牵扯到钱的事,你现在还是避开绅士一下比较好。让我先跟他谈谈。我会给他点颜色看的!”
她这话说得有点怪,好像心不在焉似的,脸上想挤出一个微笑。我觉得她把这事说得,就像发现了绅士打牌时骗了她一两个先令的样子。我猜,她可能在想莫德的财产,琢磨着怎么划分。我从心底里希望,她不是把钱看得那么重。我说:
“您也要我走吗?”我轻轻地说出这句话。我从她脸上移开眼睛,看着这厨房,看着柜子上那只旧荷兰钟,看着墙上的画。在门边,楼梯旁边的地上,是我房间里那只白瓷的,里面画着一只眼睛的夜壶,一定是被谁拿下来洗了,却忘在了那里。我以前是肯定不会忘的。木桌面上,我手放的位置下有一个心,是我去年夏天刻上去的。我现在还像个孩子,我一直像个没长大的小孩。我看看周围,为什么婴儿们都不见了?厨房里静了下来,每个人都静了下来,他们都在看着我。
“您也要我走吗?”我再次对萨克斯比大娘说,“然后留下她?”现在我的声音已经哽咽了,像个男孩的声音,“您就相信,他们不会去克里斯蒂医生那儿通风报信?您就——您就帮她脱衣,帮她取下发卡,给她晚安吻,让她睡在您身边,占了本来是我的位置,却忍心让我睡在一张——一张有红头发的破床上?”
“睡在我身边?”萨克斯比大娘很快答道,“谁告诉你的?”
“红头发?”约翰说。
但莫德抬起了头,目光尖锐起来。“你在偷看我们!”她说。然后,她仔细想了一下,“在那个百叶窗后面!”
“我就是看你了,”我更强硬地回答说,“我就是偷看你了,你这蜘蛛,把我的一切都抢占了。你他妈宁愿跑来抢我的地盘,也不去跟你丈夫睡!”
“跟理查德——睡觉?”她一脸惊愕,“你不会以为——?”
“小苏。”萨克斯比大娘说,她把手放在我身上。
“苏,”莫德几乎和她同时说道,她在桌边向前俯身,向我伸出手,“你不会以为他在我心里有什么分量吧?你不会以为他这个丈夫,除了名分还有什么吧?你不知道我恨他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在布莱尔就已经恨他了吗?”
“你现在是不是要说,”我用嘲弄的语气说,声音却在发抖,“你干的那些事儿,都是他强迫你干的?”
“他是强迫我了!——但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说,“你是不是还要假装,你不是个骗子?”
她说,“你呢?”
她再一次和我四目相接。再一次,我感到了羞愧,我望向别处。过了一会儿,我小声说,“我恨这件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在背后笑过你。”
“你以为我有?”
“怎么没有?你是个演员,你现在就在演戏!”
“是吗?”
她说这话时,眼睛仍然看着我的脸,伸出的手仍尽力想拉我的手,但就差了那么一点。灯光落在我们俩身上,在我们之外,房间都陷入阴影中。我看着她的手指,手指上有灰尘,要不就是瘀青。我说:
“如果你早就恨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别无选择,”她说,“你也看到了我的生活,我需要你,取代我。”
“然后你就可以跑到这儿来,取代我!”她没有回答。我说,“我们也许能骗过他。如果你那时告诉了我,我们也许——”
“怎样?”
“不管怎样,试试也好。我不知道……”
她摇摇头,“你愿意为此,”她轻声问,“放弃多少?”
她的目光是那么阴郁,却又是那么沉稳,那么坦率。突然间,我感觉到萨克斯比大娘,约翰和丹蒂,易布斯大叔,我感觉到他们的目光,他们正安静地、好奇地看着我,在想着,这是怎么回事?在那个时刻,我看清了自己怯懦的内心,我知道,我不会为了她放弃任何东西,丝毫不会。现在,在她面前,我羞辱得想死。
她再一次伸手,她的手指拂过我的手腕。我拿起刀朝她的手戳了下去。
“别碰我!”我说,站了起来,“你们谁都别来碰我!”我的声音变得狂暴,“谁都别来!你们听到没有?我回到这儿来,想着这是我的家,现在你们也要撵我出门。我恨你们!我还不如留在乡下!”
我从他们的一张张脸上看过去。丹蒂开始哭。约翰坐在那儿张着嘴,目瞪口呆。易布斯大叔一只手捂着脸。莫德正护理着流血的手指。查尔斯吓得发抖。萨克斯比大娘说:
“苏,你把刀放下。撵你出门?想到哪儿去了!我——”
她停住了。查理·瓦格抬起了头。从易布斯大叔的铺门那儿,传来了钥匙在锁里转动的声音。然后是靴子磕地的声音,以及口哨声。
“绅士!”她说。她看着莫德,易布斯大叔,她看着我。她站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苏,”她抓着我的胳膊,压低嗓子说,“小苏,宝贝,你上楼去好吧?”
但我没有回答,只是握紧了手里的刀。查理·瓦格轻轻地叫了一声,绅士听到了,学了一声狗叫回它。然后他又吹起口哨,是一支懒洋洋的华尔兹调子。我们听到他在走廊里跌跌撞撞地走着,看着他推开了门。我觉得他醉了,他歪戴着帽子,脸上红红的,嘴巴嘟成一个圆圈。他站在那里,微微摇晃了一下,环顾了一下房间,然后眯起眼睛,看进阴影里。口哨声消失了,他的嘴恢复了原样,他舔了舔嘴唇。
“你好,”他说,“查尔斯来啦。”他挤了一下眼。然后,他看着我还有我的刀,“你好,苏也来啦,”他摘下帽子,开始解脖子上那条红布,“我估摸着你可能会来。你要是再晚一天来,我就啥都准备好了。我刚收到信,克里斯蒂那个笨蛋写来的。你逃跑的事,他磨蹭到现在才跟我说!他肯定想着要把你抓回去,就把这事瞒下来。跑了一个女疯子,传出来口碑不好啊!”
他把红布放进帽子里,把帽子扔到一边。他拿出一支香烟。
“你他妈蠢货,”我说,我浑身发抖,“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在这儿,他们什么都知道了。”
他笑了起来,“他们是知道啊。”
“绅士!”萨克斯比大娘说,“听我说,苏把那些可怕的事告诉我们了,我要你出去。”
“别放他走!”我说,“他会去叫克里斯蒂医生!”我挥动着手里的刀,“查尔斯,拦住他!”
绅士点好了烟,站在原地没动弹。他转头看着查尔斯,查尔斯迟迟疑疑地朝他走了几步。他把手放到查尔斯头发上。
“怎样啊,查利。”他说。
“请原谅,先生。”查尔斯说。
“现在你知道我是坏人了。”
查尔斯的嘴唇开始打颤,“对上帝发誓,里弗斯先生,我从来没想到是这样啊!”
“好啦,好啦。”绅士说。他摸摸查尔斯的脸。易布斯大叔嘴里哼了一声。约翰站了起来,左看右看,不知道该干吗,他的脸红了。
“约翰,你坐下。”萨克斯比大娘说。
他抄起双手,“我想站就站。”
“坐下,不然我打你了。”
“打我?”他的声音嘶哑,“你打他们两个啊!”他指着绅士和查尔斯。萨克斯比大娘三两步走过去,甩了他一巴掌。她打得很重,他抱起两肘护着头,从手臂之间看着她。
“你这老娘们儿!”他说,“从我生下来那天起你就不待见我!再敢碰我,我要让你知道厉害!”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像要喷出火来,但很快就被泪水淹没了。他抽抽搭搭走到墙边,用脚踢着墙。查尔斯颤抖着,哭得更厉害了。绅士对他们俩从一个看到另一个,然后假装惊讶地对莫德说:
“是不是都怪我,”他说,“弄得小男孩们哭?”
“操,我不是小男孩!”约翰说。
“你安静点行吗?”莫德用低低的、清晰的嗓音说,“查尔斯,你够了。”
查尔斯擦了擦鼻子,“是,小姐。”
绅士靠在门框上,还在抽着烟。“好了,小苏,”他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我知道你是个下流的骗子,”我说,“但我六个月前就知道。我那时候太傻,居然信了你。”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马上接口说,她看着绅士的脸,“是我和你易布斯大叔傻,我们不该让你去。”
绅士刚把烟从嘴里拿出来,吹着烟头。听到萨克斯比大娘这一说,他拿烟的手在嘴前停住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她。然后他移开了眼神,笑了一声,是那种觉得不可思议的笑,他摇着头。
“仁慈的上帝啊。”他小声说。
我以为她羞辱到他了。
“好了,好了。”她举起双手说。她站在那里,像站在小船上——她怕任何突然的动作就会使船翻覆,“好了,现在都别发疯了。约翰,别再嘀咕了。苏,我求你了,把那刀放下。没人会出事。易布斯先生,李小姐,丹蒂,苏的小伙伴查尔斯,你们都坐下。绅士,绅士。”
“萨克斯比太太。”他说。
“没人会出事,好吧?”
他看了看我,“这话你跟苏说啊,”他说,“她一副目露凶光的样子。这情形,我可不喜欢。”
“这情形?”我说,“你是说,你把我关进疯人院,让我去死的情形?我就该砍了你的狗头!”
他做了个皱眉蹙眼样子,“你知道不,你说话的声音有时候特别刺耳,没人跟你说过吗?”
我冲过去对他就是一刀,但事实是,我的脑袋还不太清醒,又病,又累,那一刀有气无力地落了空。他只是看着我的刀尖对着他的胸,他没有退缩。我反而开始害怕了,怕刀会发抖,他会看见。我放下了刀,把它放在桌上——桌子边上,就在灯光照到的地方之外。
“好了,这样就对了。”萨克斯比大娘说。
约翰的眼泪已经干了,但他还是黑着脸,被萨克斯比大娘打过的那边脸比另外一边更黑。他看着绅士,却对我扬了扬头。
“她刚才是冲李小姐来的,说她是来杀她的。”他说。
绅士看着莫德,莫德用手帕包扎好流血的手指。他说,“我倒想看看。”
约翰点点头,“她要你分给她一半财产。”
“是吗?”绅士慢慢地说。
“约翰,你闭嘴,”萨克斯比大娘说,“绅士,你别理他,他就是想惹是生非。苏说要一半,也就是说说气话,她现在脑子不清醒。她不是——”她一只手扶着额头,目光有点古怪地环顾着房间,她看着我,看着莫德。她用手按着眼睛,“要是给我一点时间,”她说,“让我仔细想想就好了!”
“你慢慢想,”绅士满不在乎地说,话里带着酸,“我还真想知道,你能想出什么招儿。”
“我也想知道。”易布斯大叔说。轻声说的。绅士望着他,挑起一边眉毛说,“麻烦事啊,是吧,先生?”
“太麻烦了。”易布斯大叔说。
“您也觉得?”
易布斯大叔点点头。绅士说,“您觉得我是不是该走开一下,让事情简单点儿?”
“您疯了吗?”我说,“您还没看出来吗,为了钱他什么都做得出?别让他走!他会去叫克里斯蒂医生。”
“别让他走。”莫德对萨克斯比大娘说。
“你哪儿都别想去。”萨克斯比大娘对绅士说。
他耸耸肩,脸有点涨红,“两分钟前,你不是还叫我走吗!”
“我改变主意了。”
她看看易布斯大叔,然后又移开了目光。
绅士脱下外套,“我操,”他一边脱一边说,不怀好意地笑了一声,“这儿也太热了。”
“操,”我说,“你他妈混蛋。萨克斯比大娘叫你干什么你就照做,明白吗?”
“就像你一样?”他把外套搭在椅背上说。
“对。”
他用鼻子冷笑了一声,“你这可怜的小婊子。”
“理查德!”莫德说。她站了起来,扶着桌子向前探身。她说,“听我说,你想想你做的所有那些恶毒勾当,你现在要做的,会是最恶毒的,而且你得不到丝毫好处。”
“什么事?”
但绅士又冷笑了一声。“你告诉我,”他对莫德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得有善心了?苏知道什么,你关个什么心?哎哟,你脸怎么红了!不会还想着那事吧?你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没?可别跟我说你关心过她怎么想!哈,你跟苏一样没救。看看你抖成什么样了,勇敢点,莫德,想想你妈妈。”
她的手按着胸口。听到这话她整个人震了一下,好像被他刺到了痛处。他见状哈哈大笑。然后他看看萨克斯比大娘,她也被他的话震动了一下,她站着,她的手也和莫德一样,按在胸口,就按在那枚胸针下方。她发觉他在看她,她飞快地瞟了一眼莫德,把手放了下来。
绅士的笑声停止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
“这是怎么回事?”他说。
“什么怎么回事?”约翰问。
“好了,”萨克斯比大娘边走边说,“丹蒂——”
“哦!”绅士说,“哦!”他看着她在桌边走动,他的目光兴奋地从她身上移到莫德身上,他的脸也更红了。他用手把垂到额头的头发往后拨开。
“现在我看出来了,”他说,他笑起来,然后笑声停下来,“哦,现在我可看出来了!”
“你什么都没看出来,”莫德说,她向他走了一步,眼睛却看着我,“理查德,你什么都没看出来。”
他对她摇着头。“我一直太傻了,怎么没早点猜到!哦,这事精彩了!你知道多久了?怪不得你又踢又骂!怪不得你满肚子不高兴!怪不得她这么由着你!我一直觉得惊讶呢。可怜的莫德!”他又一次大笑起来,“哦,对了,还有,可怜的萨克斯比大娘!”
“够了!”萨克斯比大娘说,“你听到没有,谁也不准提这事!”
她也向他走了一步。
“你真可怜,”他又说,他还在笑。然后,他大声问,“易布斯先生,这事您也知道了吗?”
易布斯大叔没有回答。
“知道什么?”约翰问,他两眼显得特别黑。他看着我问,“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我说。
“没什么可知道的,”莫德说,“没什么可知道的,没有的事!”
她还在慢慢地靠近他,她的眼睛——现在几乎是黑色了,幽黑发亮——一直盯着绅士的脸。我看见她把手放在了桌子边缘的黑暗处,像是扶着自己向前走。萨克斯比大娘也看见了,也许她还看见了其他的。因为她惊愕了一下,立刻对我说,“小苏,我要你走,带上你的朋友,快走。”
“我哪儿也不去。”我说。
“小苏,你得留下来。”绅士话中有话地说,“别太看重萨克斯比大娘的想法了,你对它们看重了太久了,其实,它们对你有什么重要的?”
“理查德!”莫德几乎在求他了。
“绅士,”萨克斯比大娘说道,她的眼睛仍然看着莫德,“好孩子,你别说话了好吗?我害怕。”
“害怕?”绅士回答说,“你会害怕?要我说,你这一辈子就没害怕过。要我说,你那颗又粗又硬的心,现在在你又粗又硬的老胸里跳得正欢呢。”
听到这话,萨克斯比大娘的脸抽搐了一下,她举起一只手,放在胸前。
“你来摸摸!”她用手指指着胸口说,“摸摸这跳动,然后再说什么我不害怕!”
“摸那里?”他望了一眼她的胸说,“我才不想。”然后他笑了,“不过,你可以叫你女儿摸哦,她可有经验了。”
我不是很确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听到他的话,我朝他走了一步,是想打他一耳光让他闭嘴。我只知道,莫德和萨克斯比大娘比我先到他身边。我不知道的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冲向他,还是冲向莫德——莫德已经飞身上前。我知道当时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光,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塔夫绸和丝裙的窸窣,还有急促的呼吸声。有一把椅子在地板上擦过,然后倒了。易布斯大叔叫出了声,“格雷丝[47]!格雷丝!”即使在混乱中,我也觉得他喊这个很奇怪,直到后来我醒悟到,这是萨克斯比大娘的名字,虽然我们从来没听人叫过。
所以,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看着易布斯大叔。我没看见绅士什么时候开始站不稳的,但我听到他呻吟,那是不太大声的呻吟。
“你打我了?”他说,声音很奇怪。
于是我转头去看。
他以为自己只是被打了一拳,我也这么以为。他的手按在肚子上,朝前弯下了身子,好像是在护着伤痛的地方。莫德本来站在他面前,现在她退了一步。同时我听到了一件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但是,那是从她手里,还是绅士手里,还是萨克斯比大娘手里落下的,我真的说不上来。萨克斯比大娘站得离他最近,这个我肯定,她站得最近。她伸手扶着他,他往地上滑倒,她用力顶住他,“是你打我了?”他又问。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我觉得没有人知道。他的衣服是深色的,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是黑色的,而且他们站在阴影里,很难看清楚。但他终于把手从腹部拿开,举到眼前看了一下,我们看到,他白色的手掌心已经被染黑了。
“上帝啊!”他说。
丹蒂发出尖叫。
“拿灯来!”萨克斯比大娘说,“拿灯来!”
约翰拿了一盏灯来,手在发抖。那黑色一下就变成了猩红,绅士的背心和裤子都被血浸湿了,萨克斯比大娘刚才支撑着绅士的地方,她身上的塔夫绸裙子也被染红了,还在往下滴血。
我从来没见识过这样鲜血直流的场面。一个钟头前,我还口口声声说要杀莫德,我磨利了那把刀。那把刀我放在了桌上。现在不见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血,我头晕恶心。
“不,”我说,“不,不!”
萨克斯比大娘抓住绅士的胳膊,“你把手拿开。”她说。他仍然按着肚子。
“不行。”
“你把手拿开!”
她想看看伤口有多深。他表情痛苦地放开了手,从他的背心裂口里,涨起了一个泡泡,就像肥皂泡,但它是旋转的红色血泡,然后一股鲜血喷出来,溅洒到地板上,那声音就像普通的汤或者水落到地上。
丹蒂又是一声尖叫。灯光也在摇晃,“操!操!”约翰说。
“把他扶到椅子里,”萨克斯比大娘说,“找块布来,包扎伤口,找点东西来止血,找点东西来啊,什么都行——!”
“救救我,”绅士说,“救救我,哦,天啊!”
他们手忙脚乱,吭哧吭哧地把他抬到一把硬靠背椅上。我站在一边看他们忙乱,自己却害怕得动弹不得。我没有帮手,现在想起来有些惭愧。易布斯大叔从墙上的挂钩上扯下一条毛巾,萨克斯比大娘跪在绅士身边,用毛巾包住伤口。每次他一动,或者把手松开,血就会喷出来。“拿个盆或者桶来。”萨克斯比大娘说,最后丹蒂跑到门边,把被人遗忘在那儿的瓷夜壶拿来了,放在椅边。血滴在瓷面上的声音,红色滴在白色上、滴在黑色的眼睛上的画面,让我感到比什么都难受。绅士听到这声音也恐慌起来。
“哦,上帝!”他又说,“哦,上帝啊!我要死了!”他一边说,一边呻吟着。他止不住地声音发抖,牙齿打颤,“哦,耶稣基督,救救我!”
“别怕,别怕,”萨克斯比大娘摸摸他的脸,“勇敢点,我见过女人生孩子也是流这么多血,后来也活下来了。”
“没流成这样吧!”他说,“没流成这样吧!我被刺了,伤得多厉害?哦,上帝啊,我得见医生啊,是不是?”
“给他拿点酒来。”萨克斯比大娘对丹蒂说,但绅士摇了摇头。
“不要酒,我要烟,我口袋里有,这儿。”
他用下巴指指背心,约翰帮他摸出了一包烟,一盒火柴。那包烟里一半都被血浸透了,但他找到了一支干的,他衔在嘴里点好后放进绅士嘴里。
“乖孩子,”绅士咳着说。但他一个龇牙咧嘴,烟就掉了。约翰捡起来放回他嘴里。他又咳,血从他手指缝里渗出来。萨克斯比大娘把毛巾取下来拧——就像拧水一样地拧。绅士开始发抖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说。我看着莫德,自从绅士跌倒前,她从他身边退开一步之后,她就一直站着纹丝不动。她站在那里,看着绅士的脸,“怎么会这样?”他狂乱地四处张望——看着约翰,看着易布斯大叔,看着我,“你们站着看我干吗?快叫医生啊,外科医生!”
我觉得丹蒂走了一步,易布斯大叔抓住了她的胳膊。
“不能让外科医生来,”他坚决地说,“这儿不能让那种人进门。”
“不让那种人来?”绅士叫起来,烟从他嘴里掉了,“你在说什么?你看看我!上帝啊!你就没一个认得的江湖医生吗?你看看我!我快死了!萨克斯比大娘,你是爱我的,我求你了,找个人来吧。”
“好孩子,你别动。”她说,手用力按着伤口上的毛巾。痛和恐惧使他叫了起来:
“他妈的!你们这群贱人!约翰——”
约翰把灯放下,把手举到眼前。他哭了,不想被人看见。
“约翰,去叫外科医生!约翰!我会给你钱!操!”血又喷了出来,现在他脸色苍白,黑色的胡须好几处染了血,粘在一起,他的脸上泛着一层油光。
约翰摇着头,“我不能去!别叫我!”
绅士转向了我。“小苏!”他说,“小苏,他们杀了我了——”
“不能让医生来,”易布斯大叔在我望着他时,又重复了一遍,“带那种人进来,我们就都完了。”
“我们把他抬到街边去,行吗?我们把医生叫到街边。”
“他伤得太重。你看看他,那会把医生引进来的,这儿太多血了。”
确实是。现在几乎把瓷壶都装满了。绅士的呻吟也变弱了。
“他妈的,你们!”他小声说了句,然后哭了起来,“你们还有谁,救救我呀?我有钱,我发誓。还有谁?莫德?”
她的脸几乎和他一样苍白,她的嘴唇也发白。
“莫德?莫德?”他说。
她摇摇头,然后,悄悄说了一句:“对不起。对不起。”
“你们都去死!救命啊!噢!”他咳嗽,嘴里流出的唾沫里挂着一丝血线,不久,他吐出了一口血。他有气无力地用手抹嘴,见到手上的鲜血,他狂乱了。他把手伸到灯光以外,他使劲挣扎,像是想要站起来。他想摸到查尔斯,“查利?”他喷着血泡说,他抓住查尔斯的衣领想把他拉近,但查尔斯不动,他刚才一直站在阴影里,脸上满是痛苦和恐惧。现在,他看着绅士嘴里和胡子上的血泡,看着绅士沾满血变得湿滑的手,抓着他的蓝色粗呢衣领,像兔子一样抽搐,他转身就跑。他顺着来的路,从走廊跑到易布斯大叔的铺子。我们还没来得及叫他或者拦住他,他已经拉开了门,像个姑娘一样对着兰特街尖叫起来。
“杀人啦!救命!救命!杀人啦!”
听到这个,我们都吓得往后一跳,只有萨克斯比大娘和莫德没动。约翰正要往铺子里跑,易布斯大叔举起双手说,“迟了!太迟了。”约翰就站在那儿了。一阵热风从打开的门里吹了进来,跟着风进来的是叫声,开始我以为是查尔斯的回音,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我才听清楚,是邻居的回答,可能是从附近的窗口传来的。然后,另一种声音也混合了进来——我们最恨的声音——警铃声,它随着风声高低起伏,越来越近。
“是条子!”约翰说。他转身走到丹蒂身边说,“丹蒂,快跑!”她呆了一秒钟,然后往后门跑去,把门闩一个个拉开,“你走啊!”见她回头看着他,约翰对她说。他没有跟她去,而是走到绅士身边。
“我们带他走吧?”他对萨克斯比大娘说。他看看我,然后看看莫德,“我们也许能带他跟我们一起走,动作快点的话。”
萨克斯比大娘摇摇头。绅士的头垂在胸前,他嘴边还在冒着血泡,血泡吹破,又吹起一个,又破掉。
“你自己逃命去吧,”她对约翰说,“带上苏。”
但他没走。那时我知道——直到现在我也这么想——就算他走,我也不会跟他走。我仿佛中了什么咒似的,呆在了那里。我看着易布斯大叔,他跑到锁匠炉靠着的墙边,抽出了一块砖。后来我才知道,他偷偷把钱装在烟盒里,藏在那里。他把烟盒放进自己的背心口袋里,然后环顾四周,看着那些瓷器,刀叉,架子上的饰物,他在找,看还有什么东西能连累他的。他没看绅士和萨克斯比大娘,他也没有看我——只是在他去拿一个瓷杯子,经过我时,一手把我推到了一边。他把瓷杯摔到地上砸了。查理·瓦格站起来呜咽着叫了一声,他给了它一脚。
这时,叫喊声和警铃越来越近了。绅士抬起头,他的胡子上脸颊上眼角边,都是血。
“你听到了吗?”他虚弱地说。
“乖孩子,我听到了。”萨克斯比大娘说。她仍旧跪在他身边。
“那是什么声音?”
她把被血染红的手放到他手上,“命运之声。”她说。
她看看我,然后看看莫德。“你们走吧。”
我没说话。莫德摇头,“事已至此,我不会走的,”她回答说,“要走也不是现在。”
“你知道留下的后果吗?”
她点点头。萨克斯比大娘又瞥了我一眼,然后再次看着莫德,然后,她闭上了眼睛,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她说,“我已经失去了你一次,亲爱的孩子,现在,要再一次失去你——”
“您不会失去我!”我叫道。她一下睁开了眼睛。她看着我,好像不明白我的意思。然后她看了看约翰,他歪着脑袋。
“他们来了!”他说。
易布斯大叔听到这话就开跑,但他还没跑出那个黑魆魆的小后院,就被警察堵住,带了回来。同时,另外两个警察从前门走进了厨房。他们看了看绅士,看了看装满了一夜壶的血,而且看了看——我们没人想到藏起来的——那把刀,沾着血的刀,刚才被踢到了阴影里。他们摇着头,在波镇,平时警察们见到这类事也总是摇头。
“重案现场,”他们说,“情节严重啊,让我们看看,到底有多严重。”
他们抓住绅士的头发把他的头拉起来,摸了摸他颈上的脉搏,然后说:
“这是恶性谋杀。好了,谁干的?”
莫德动了一下,也许是向前走了一步,但约翰动作比她快。
“她干的,”他毫不犹豫地说,他被打过的那边脸黑得不能再黑了,他用手指着说,“她干的,我亲眼看见的。”
他指着萨克斯比大娘。
我耳闻目睹他说话,完全反应不过来了。我只是说,“什么——?”莫德和我同时叫了出来,她说的是,“什么——?”或“等等——!”
但是,萨克斯比大娘从绅士身边站了起来,她的塔夫绸裙子被他的血浸透,她胸前的钻石胸针被染成了红宝石胸针,她的手一片血红,从指尖到手腕都是血。她看起来就像小报上登的杀人犯的样子。
“我干的,”她说,“上帝做证,我现在悔过了。但,事是我干的。这两个姑娘是清白的,她们什么都不知道,谁也没伤害过。”
17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名字是苏珊·程德。现在,那种日子结束了。
警察把我们全都带走了,除了丹蒂。他们把我们关了起来,他们自己在兰特街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搜查线索,搜钱和赃物。他们把我们都分开,单独关押,他们每天都来问一堆同样的问题。
“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斯比大娘的一个朋友。
“你在兰特街住了很久?”
我说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
“在罪案发生的那个晚上,你看见了什么?”
一到这个问题,我就答得结结巴巴。有时我觉得我看见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看见她在用那把刀。我确定,我看见她摸了桌面,我记得我看见了刀锋的反光。我确定,我看见她在绅士开始摇晃时,退了一步。但萨克斯比大娘也在那儿,她动作也很快,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看见的是她出的手……最后,我干脆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真的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我的话其实没啥用,他们有约翰·弗鲁姆的证词,还有萨克斯比大娘自己的招供。他们不需要我。在被关进去的第四天,他们把我放了。
其他人还被留着。
易布斯大叔先被带去见的法官,审问进行了半个小时。没想到的是,他出事不是出在留在厨房地上的赃物上——抹去封印和标记的活儿他干得炉火纯青——而是出在烟盒里的几张纸钞上。那些纸钞是警察做了记号的。原来,警察盯上易布斯大叔的铺子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抓了菲尔,你们大概还记得,就是曾经发了誓,扬言再也不进监狱的那个,警察把做了记号的钞票交给了他。易布斯大叔被证实进行赃物交易,被送进本顿维尔监狱了。当然了,在那里面他认识很多人,本以为他会在里面过一段轻松日子。但是呢,世事难料啊,那些在外面因为他多加一个先令就感激涕零的扒手和盗贼们,到了里面都恨他了。我想,他在里面的日子大概过得很惨。因为我去看了他一次,他见我的时候,用双手捂着脸,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消沉沮丧。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受不了了,后来就再也没去看他。
还有他妹妹,那个可怜人,警察在兰特街抄家的时候,在楼上的床上发现了她。大家都把她忘了。她被送进了一家教区医院。这个变故带给她的惊吓太大,她没扛住,就死了。
约翰·弗鲁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罪名,除了他身上的狗皮大衣是很久前那个偷狗案的罪证。他被送到托特希尔费尔兹监狱关了六天,吃了一顿鞭子。他们说监狱里的人全都讨厌他,狱卒们要抽签决定谁来抽他鞭子,还在他十二鞭的刑量上多加了一两鞭,就为了开心。他吃完鞭子后像个小孩一样大哭。丹蒂去探监,在监狱门口见的他,他一拳把她的眼都打青了。不过也亏得他,她那天晚上才逃离了兰特街现场。
我后来再也没跟他打过交道了。他和丹蒂到另外一处租了一间房间,避开了我。我只是在萨克斯比大娘庭审那天见到过他一次。
审判来得太快。在开审前几天晚上我住在兰特街,睡在自己的旧床上。有时候丹蒂会回来,睡在我身边,我也算有个陪伴。我所有的旧朋友里,就她一个人来看我。因为,当然了,其他人听了之前的传言都觉得我是个骗子。传言说,我在易布斯大叔的房子对面租了个房间,鬼鬼祟祟地住了一个礼拜。我为什么那么做?然后有人说,在案发那天晚上看见我跑出去,目露凶光。他们又说起我妈妈,说起她遗传给我的坏血。现在他们不说我勇敢了,而是说我鲁莽冲动。他们说,要是我捅的刀子,他们一点儿也不会吃惊;最后却是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爱护的萨克斯比大娘出来,帮我顶了罪……
我出门走在波镇街上会被人骂。有一次,还有个小女孩向我扔石头。
要是在以前,这种事一定会伤透我的心,但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去见见萨克斯比大娘,能见多少次见多少次。他们把她关在马贩巷监狱,我在那儿消磨了大部分时间。早晨就坐在大门口的石阶上,等着开门。跟看守聊天,或者跟她的辩护人聊天。这人是易布斯大叔的朋友帮她找的,据说他很厉害,把很多重犯都从绞架边上救了下来。但是,他也跟我直话直说,我们这个案子没什么希望。“我们最多只能盼法官看在她的年纪的分上,给一点宽大仁慈。”
我不止一次地问,“要是能证明不是她干的呢?”
他摇头,“证据在哪儿?而且,她已经承认了。她为什么要承认?”
我不知道,也回答不出。然后他就会把我留在大门口,自己快步走到街边,扬手叫一辆出租马车。他叫车的声音太大,我用手蒙着耳朵看他离开。马蹄声,车轮滚动声,川流不息的人群,脚下坚硬的石头,都让我觉得难以忍受。我每天都过得很艰难,一切都变得太嘈杂,太快,太不留情面。我往往会停下来想起绅士,想起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同样难以置信的我们,“这是怎么回事?”他问。现在我也想对每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你们为什么都只是站着旁观……
要是我会写字,要是我知道写给谁,我一定会写信。要是我知道他住在哪里,我也会找上法官家的门。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唯一的一点安慰,就是每天陪在萨克斯比大娘身边的时间。监狱阴森凄凉,但至少是安静的。多谢好心的看守,我在那儿能比规定的多待一些时间。我想,他们可能见我的样子,觉得我年纪小,老实本分。“你女儿来了。”他们会一边开萨克斯比大娘的牢房门,一边说。每一次她都很快地抬起头,看看我的脸,然后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我的身后,似乎不太相信他们又放我进去看她了。
然后她会眨眨眼,努力给我一个微笑。“乖孩子,你一个人?”
“一个人。”
“也好,”过了一会儿她说,拉起我的手,“你说是吧,就我和你,也好。”
她愿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坐着,不说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哭,我骂,我求她去翻供,可这些话把她惹得那么烦躁不安,我怕她会背过气去。
“别再说了,”她说,脸色苍白,抿紧了嘴角,“我干的,就这样。不要再跟我提这事了。”
我记起了她的火爆脾气,就不再说话了,只是抚摩着她的手。每次见她,都觉得她的手像是又瘦了一点。看守跟我说,牢里的饭,她碰都不太碰。看着她那双大手慢慢地萎缩,我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我心里觉得,一切错都可以推倒重来,如果萨克斯比大娘的手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美好。兰特街家里能搜刮到的任何一点钱我都凑起来请了律师,现在只能靠借债和典当了,我用换来的钱买了一点儿吃的,希望能引起她的食欲:小虾,熏红肠,牛油布丁。有一次我还给她带去了糖果,盼着她能想起我小时候,她给我讲《雾都孤儿》里南希的故事的时光。但她没想起,只是心不在焉地把糖放到一边,说她迟些会吃的,就像她对别的食物一样。后来,看守们叫我别再浪费钱了,她把这些东西都给了他们。
有很多次,她用手捧着我的脸,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抱着我,像是要说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但是最后她都把话咽了下去。即使我有些话想问她——即使我心里觉得异样,存着疑惑——我也像她一样,没把话说出口。世事已够艰难,就不要让它更难了。于是我们就谈论我,现在怎么过,将来怎么过。
“你会住在兰特街的旧家吧?”
“当然了!”我说。
“没想过离开?”
“离开?不,我要在那儿等你,等到你放出来的那天……”
我没敢告诉她,在她、易布斯大叔、易布斯大叔的妹妹都走了之后,家里的变化有多大。我没敢告诉她邻居们再也不上门了,有个小女孩对我扔石头。我也没告诉她,有些陌生人会在我们家门口和窗口一站几个钟头,就想偷窥一下绅士的命案现场。我没说我和丹蒂花了多大力气才把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我们擦洗了无数遍,换了无数桶被血染红的水,地板的表面都快被我们磨掉了,我们看见里面的木头都被浸成了可怕的粉红,不得不停了手。我也没告诉她,血溅染了多少地方和物件——门板、天花板、墙上的画、壁炉台上的摆设、碗碟、刀叉,全都染上或溅上了绅士的血迹。
我也没有说,在我扫地擦地板时,找回了多少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狗毛、杯子的碎片、小零钱假币、纸牌、门框上易布斯大叔的刀刻下的我的身高刻痕,每一件东西都让我蒙面痛哭。
夜里,如果我睡着了,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一个男的,我得拖着装着他尸体的口袋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而且那口袋太小,装不下他。我梦到绅士。我梦到在布莱尔的红色小礼拜堂后的墓地遇到他,他带我看他妈妈的坟墓。墓上挂了锁,我手里有钥匙坯和锉刀,我得赶紧做一把钥匙出来,赶紧!但是,每次就要成功的时候,总要出点岔子,要么就是钥匙缩小或者变大了,要么就是锉刀变软了,磨不动,就差最后那几下!我总是赶不及……
“太迟了。”绅士说。
有一次,那声音变成了莫德的。
“太迟了。”
我四处看,却看不见她。
绅士死的那晚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德。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只知道警察拘留她的时间比我长。她报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上了报纸,当然,克里斯蒂医生也看到了。这事我是从监狱看守那儿听说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本来是关在疯人院的,却跑了出来。警察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是该放了她呢,还是把她当疯子一样关起来呢,还是怎样。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才能决定,于是他们就把他请了来。我一听到他的名字差点吓蒙了,直到现在我都不敢走得离洗澡池子太近。不过呢,结果却是这样:他只看了她一眼,身子就摇摇晃晃,脸变得煞白,然后他说自己是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看到她完全治愈了,恢复得这么好。他说,这证明了他的疗法是多么有效。报纸们详细报道了他的疯人院,我觉得,他因此收进了好多新的女病人,于是大发横财了。
莫德于是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猜她是回了布莱尔。我知道她一直没回过兰特街。她一定是害怕!当然了,她要敢回来我会杀了她。
我还是在想,她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我每天早晨想,“她就会回来。”然后,到了每天晚上我就想,“也许明天……”
但是,她没有回来过。后来审判的日子到了。那是八月中,那个可怕的夏天,太阳一直是火辣辣的。法院里挤满了人,空气又不流通,他们叫人每个钟头泼一次水降温。我和丹蒂坐在一起。我本来想拉着萨克斯比大娘的手,和她一起坐在被告席,我跟警察提这个的时候,他当面把我笑话了。他们让她单独坐,进出法庭的时候,她被铐上了手铐。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使她的脸看上去几乎是黄色的了,但她的一头银发在深色墙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亮眼。她刚站上去时,见那么多陌生人来看她审判,她畏缩了一下。然后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就变得平静了。在审判进行中,她的目光不时回到我脸上,但我发现她也在庭内四处看着,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她总是会垂下眼帘。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虚弱。她说她是在一怒之下刺杀了绅士,当时他们为绅士欠的租金争吵。
你是靠租金为生的吗?控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
不是转卖赃物,也不是未经授权收养——也就是俗话说的拐带喂养——孤儿?
“不是的。”
然后他们传了几个男证人上来,说他们在不同时间见过她,经手各种赃物。更严重的是,有几个女证人出庭做证,说她们把婴儿给了她,可很快婴儿就死了……
然后轮到约翰·弗鲁姆做证。他们给他穿了一身小职员套装,还梳了头,抹了头油,结果他看上去更像小屁孩了。他说,当天晚上在兰特街厨房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看见了。他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捅刀子,她当时大叫:“王八蛋,看刀子!”他说,他看见她在捅人之前,把刀握在手里,至少有一分钟那么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你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你看看那边那个钟,看它的针走动……”
于是我们全都看着它走动,法庭上一片安静。我从来不知道一分钟有这么长。然后,律师回头看着约翰。
“是这么长时间吗?”他说。
约翰哭了起来,“是的,先生。”他边哭边说。
他们把刀也拿上了庭,让他指认。那把刀出现在庭上时,听众们发出一阵低语。当约翰点头确认,有一位女士晕了过去。刀被呈现给陪审团的每一个男士过目,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仔细看那刀刃磨得多锋利,不是平常的刀该有的样子。就是因为刀的锋利,才使绅士伤得那么致命。他说,这戳破了萨克斯比大娘说的关于吵架的谎言,证明了这事是有预谋的——
听到这话,我差一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但我看到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目光,她对我摇头,那神态是在恳求我不要开口,我重新坐稳。那锋利的刀不是她磨的而是我磨的,这个事实永远没有被说出来。他们也从没叫我出庭做证。萨克斯比大娘不会让他们找我的。他们叫了查尔斯,他哭得太厉害,抖得太厉害,法官说他不适合做证。他被送回了他姑妈家。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人提布莱尔庄园和李老先生。没人出来指证说绅士是个流氓无赖,他企图诈骗一个女继承人的财产,他曾经卖虚假股票害得人家破人亡。他被说成一个正派的年轻人,前程无量,是萨克斯比大娘的黑心贪婪害死了他。他们甚至查到了他的家人,把他的父母也请来听庭审。说了你都不信,他以前总是吹嘘什么出身名门,结果都是瞎扯,他爸妈其实在霍洛威街上开了家小布店,他姐姐教人弹钢琴,他的真名才不是什么理查德·里弗斯,也不是理查德·威尔士,而是弗雷德里克·邦特。
报纸上还登了他的画像,据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画像剪了下来,收藏在自己胸口附近。
但是,当我看着那图片,听人们说起可怕的邦特谋杀案,说起罪恶和肮脏的交易什么的,我总觉得他们谈论的是毫不相干的另一桩案子。他们说的,根本不是绅士在我们的厨房里被误伤那件事,在场的都是我们自家人。甚至在法官让陪审团退席,大家在等着结果,看着记者们分秒必争准备随时发稿的时候;甚至在陪审团一个钟头后回来,其中一人起立读出那一字结果的时候;甚至在法官在假发上盖上黑布说,愿上帝给予萨克斯比太太的灵魂以慈悲的时候;甚至在那些时刻,我都没有常人应有的反应。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么多一本正经表情肃穆的先生们,念出那么多严肃单调的词,就这样剥夺了我和萨克斯比大娘这样的人们生活中的精神、热力和色彩。
然后我看到了她的脸,看见精神、热力和色彩已经消失了大半。她目光呆滞地看着周围,看着低声嘀咕的听众们。我以为她在找我,于是站起来举起了手。但她只是看了看我,目光却还像刚才那样,继续移动。我见她的目光在房间里游移,像是在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最后她停了下来,目光也明亮起来,我跟着那视线一看,我看见了,在后排座椅上一个全身穿黑,正把面纱放下来的姑娘。那是莫德。我在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看见了她。我跟你说,当时我的心一下就打开了,我想起了所有的事,心又缩紧了。她神色痛苦——这就对了,我想。她独自一人坐着,没对我做出任何表示,对萨克斯比大娘也没有。
然后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手,说他感到遗憾。丹蒂在哭,需要我扶着才能走出去。当我再次回看萨克斯比大娘时,她已经垂下了头,我再看莫德,她已经走了。
在我的记忆中,接下来那个礼拜过得不像一个礼拜,而像是漫长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我怎么能睡?睡眠会带走我对萨克斯比大娘的思念,我们就要生离死别了啊!那也是几乎没有黑暗的一天,她牢房的灯一整夜没熄,我离开她的那几个钟头,我把兰特街家里的灯全点着了,我能找到的、借到的每一盏灯,都点上。我独自一人坐着,眼睛刺痛。我坐着,看着,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我没吃东西,也没换衣服。如果我在走路,就是匆匆走在去马贩巷的路上,只想去她身边;不然,就是刚离开她,慢吞吞地走在回来的路上。
当然,现在他们已经把她关进了死囚牢房。那里面,一直有女看守陪着她,她们两人一组轮班。她们态度还不错,就是长得五大三粗,像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的护士。她们穿的帆布围裙也类似,身上也挂着钥匙。我要是和她们的眼神相接,会吓得打个战,身上的旧伤就会痛起来。说实话,就算对人不对事,我心底里也一直对她们喜欢不起来,因为,要是她们真值得人喜欢,就该开了门放萨克斯比大娘走。可是她们就把她守在这儿,等人领她出去上绞架。
但是,我努力不去想这事——可是,跟从前一样,我没法不去想这事,也没法相信这事。我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娘有没有因此辗转反侧。我知道他们派监狱牧师去她房间了,她跟他待了大约几个钟头,但她终究没告诉我他对她说了什么,有没有给她带去慰藉。现在,她越来越沉默了,只是轻轻握着我的手;现在,她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模糊不清,她有时候会脸红,好像内心在挣扎,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
但是,她只对我说了一件事,希望我记住。那是她临行前的那天,也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我去见她时心都快碎了,我本以为她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或者抓着铁窗的栏杆,实际上,她很平静。我才是哭的那个。她坐在椅子上,我跪在她身边,头靠着她的大腿。她抱着我的头,用手指梳着我的头发。她取下发卡,把我的头发放了下来,摊到她腿上。我没心情卷头发,那时我觉得,我这辈子再也没心情卷头发了。
“萨克斯比大娘,没了您,我该怎么过?”我说。
我感觉到她的身体有一阵颤抖。然后她说,“过得更好,乖孩子,”她小声说,“比我在的时候更好。”
“不!”
她点点头,“更好,好得多。”
“您怎么能这么说?要是我一直在您身边——要是我没跟绅士去布莱尔——噢!我真不该从您身边离开!”
我把头埋进她裙子的皱褶里,又哭了起来。
“嘘,别哭。”她说。她抚摩着我的头,“嘘,好了,别哭了……”她的裙子布料粗糙,蹭着我的脸,椅子很硬,硌着我的身子。但我就这样待在那里,像个孩子一样,让她摸着我的头发。后来我们俩都沉默了。她房间墙上高高的地方有个小窗子,投进一两格阳光。我们看着阳光的影子在石板地上爬行。我从来不知道光可以这样爬行,走得像手指一样。当它几乎从房间的一边走到了另一边,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感觉到看守把她的手放到我肩上。“时间到,”她低声说,“跟她说再见了,好吗?”
我们站了起来。我看看萨克斯比大娘,她的眼神依然清澈,但她的脸色转眼间就变了,变得潮湿昏暗,面如死灰。她在发抖。
“亲爱的苏,”她说,“你一直对我很好——”她把我拉近,嘴巴凑到我耳边。她的嘴已经冰冷得像尸体,却像中风一样抽搐着,“好孩子——”她的声音时断时续,我差点想挣脱,别说出来!我心想。虽然我不知道,就算我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会让她停下不说吗?我只知道,我突然害怕了起来,别说出来!她把我抓得更紧了,“乖孩子——”她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明天你要看着我,”她说,“看着我,别蒙着眼睛。我走了以后,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你就想想——”
“我会的!”我说。我半是恐惧半是宽慰地说出这话,“我会的!”这就是我对她说的最后的话。然后,看守肯定又拍了拍我,拉着我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我都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经过监狱的院子,感觉到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大哭一声,扭头躲着阳光,心想,这是多荒唐多谬误多可怕啊!在这种时候,这个地方,阳光依然照耀……
然后我听到看守的声音,叽叽咕咕的,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他在问我身边的女看守,她对他点点头。
“是其中一个,”她瞟了我一眼说,“另外一个上午来过了……”
我后来才想起来琢磨她说的这句是什么意思。当时我心乱如麻,脑子一片混乱,完全无法想事。我失魂落魄地走回了兰特街,一路都躲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我看到男孩们在石阶上用粉笔画着绞索——他们看见我,尖叫着跑了。我已经对这习惯了,由他们跑走,自己用鞋底把绞索擦掉。进屋以后,我站了一会儿,喘过气来,然后环顾周围。看着布满灰尘的锁匠炉,看着那些失去光泽的工具和钥匙坯,看着粗呢门帘,吊钩脱落了,勉强半挂着。我走进厨房,一路上脚下响起咔嚓声,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锁匠炉翻倒了,炉子里的煤炭和烧过的炭渣撒了一地。把地扫干净,把炉子扶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不过,反正地板已经毁了,裂的裂缺的缺,警察搜家以后,翻起来的地板就这么张着口子。下面黑魆魆的,我拿了灯来才看清,两英尺下就是潮湿的土地,里面是骨头、牡蛎壳、各种爬虫和蚯蚓。
桌子被推到了厨房的一角,我走过去在桌边坐下,坐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旧椅子里,查理·瓦格伏在椅子下。可怜的查理·瓦格,那天晚上易布斯大叔拉了它的项圈以后,它就再也没叫过。它看着我,摇着尾巴。它站起来让我拉了拉它的耳朵,然后又趴了下去,头耷拉着搁在两个爪子上。
我和它一样,默默地呆坐了大约一个钟头,然后丹蒂来了,带来了晚饭。我没胃口,她也没胃口,但这是她偷了一个钱包买来的,我还是拿出碗碟,我们俩沉默地慢慢吃着,不时抬起头来看壁炉台上那只旧荷兰钟。我们记得,它就是这么不紧不慢地嘀嗒、嘀嗒,走过了萨克斯比大娘生命的最后几个钟头……要是我能够,我想去感受那每一分,每一秒。到了她该走的时候,丹蒂问,“你不想让我留下吗?你一个人待在这儿,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我说,我就想这样待着,最后她吻了一下我的脸,走了。这里就剩下了我和查理·瓦格,房子也暗了下来。我点了更多的蜡烛。我想起萨克斯比大娘,想起她灯火通明的牢房,我想起的她,不是牢里的她,而是这里,她在自家厨房里的种种:哄婴儿们睡觉、喝茶、扬起脸来让我亲她。我想起她在这儿切肉,抹嘴,打哈欠……钟还在嘀嗒嘀嗒地走,我觉得,它似乎从来没走得这么快,声音也没这么响。我把头埋在手臂里,手臂靠在桌子上。我好疲倦!我闭上了眼睛。我本来想醒着的,但再也撑不住了。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这次,我终于睡了一个无梦的觉,然后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弄醒了。那是门外传来的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还有高高低低的说话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想,“今天肯定是假日,肯定有集市,今天礼拜几?”我睁开眼睛,蜡烛都烧到剩下一摊摊蜡,微弱的火焰像一个个鬼影。不过,看见它们,我终于记起了自己在哪里。现在是早晨七点,萨克斯比大娘三个钟头后就要上绞架了。我听到的那些人是去马贩巷占位置看热闹的,他们先来兰特街看看这座房子。
天亮以后,人越来越多了。“是这儿吗?”我听到他们说。然后又有人说,“就是这儿,他们说那血喷得又急又多,墙都被染红啦。”“听说被杀的那家伙叫声震天呢。”“听说那女的掐死过好多婴儿。”“听说他想赖租哪。”“听着可真吓人哪,是不是?”“他该死。”“听说……”
他们到这儿逗留一分钟,然后就走了。有的人绕到房子后面,使劲摇晃厨房门,想从窗帘缝里往屋里张望,但门窗都被我关得严严实实的。我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我在家里,不时有男孩在外面叫“让我们进来!要是给我们看看房间,我给一先令!”,还有“噢!噢!我就是被捅死那家伙的魂儿!鬼魂来缠身啦!”但我想,他们多半是互相闹着玩,不是说给我听的,虽然我听着觉得厌烦。可怜的查理·瓦格紧紧跟在我身边,被外面的晃门声和叫喊声惊吓,想叫又不敢叫。最后,我带它上了楼,至少楼上声音小点儿。
但是,过了一会儿声音小了,这让我更难受了,因为这意味着人们都走过去找好了位置,时间就快到了。我把查理·瓦格留在那儿,自己爬上楼梯——我爬得很慢,就像腿上灌了铅。然后,我站在阁楼的门前,不敢迈步。那里面有我出生的床,有一个盥洗架,墙上还钉着一小块油布。我上一次来这儿时,绅士还活着,他喝醉了酒,和约翰及丹蒂在楼下跳舞。当时我把拇指按在玻璃上,把霜变成了污水,萨克斯比大娘上来抚摩着我的头发……现在,我走到窗边,差点晕了过去,波镇平时灰暗冷清的街道,现在满满的全是人——那么多人!站在街上的人们阻碍了交通,除此之外,墙头上、窗框上、灯柱上、树上和烟囱上也都爬满了人。有人把小孩举高,有人歪着身子想看得清楚些。大多数人把手放在眼睛上遮挡着阳光。所有人的脸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他们都看着监狱大门的屋顶。绞架已经搭好,绳索也系好了。有一个男人在那里走动着,测试脚踏板。
我看到他做这个,心里平静下来,也感觉有点头晕恶心。我想起萨克斯比大娘对我说的最后的话,我要看着她走。我说我会的。我想,我应该忍受得住。跟她将要忍受的比起来,这点小事真的算不上忍受……现在,那个男人把绳子拉在手里试长度了。人们都伸长了脖子。我开始感到害怕。可是,我还在想,我会坚持看完的。我还在对自己说,“我会的,我会的。她看着你妈妈走,我也要看着她走。现在我还能为她做什么,除了这事?”
但是,我这么说了之后,十点的钟声缓慢地敲响了。绞刑台上的男人走了下来,监狱的门打开了,牧师先走上了屋顶,然后是看守们——我看不下去了。我转身背对窗口,用手捂住了脸。
从大街上人们的呼声中,我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钟声敲响时,人们静了下来。然后牧师出现了,然后人们发出一阵嘘声,我知道这是对刽子手的。我听到嘘声在人群中传开,就像油在水面散开。当嘘声提高,我知道是刽子手鞠了个躬或者做了什么手势。过了一小会儿,嘘声又响起来,这次是像一阵颤抖,在街道间散播开。“脱帽!”有人高呼了一声,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可怕的笑声。这一定是萨克斯比大娘出来了。人们都想看清楚她。我觉得无比恶心,想象着那么多陌生人瞪圆了眼睛,就想看清她长什么样子,而我却不能看。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我无法转身,也无法把汗湿的手从脸上放开。我只能听。我听到笑声变成了低语,我听到有人叫他们安静。这也就是说,牧师在祈祷了。沉默继续着,继续着,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然后他说了阿门。当这句话还在街道上回响,另一边厢的人们——也就是离监狱最近,看得最清楚的那群——发出了一阵紧张低呼。这低呼声越来越大,渐渐所有人都加入进来,然后变成了一种呻吟,或哀叹……我知道,这意味着他们把她带上了绞刑架,绑上了她的手,蒙上了她的脸,在她的脖子上,套上了绞索……
然后,然后,那个时刻到来了——只是一个瞬间,比我说出这个词的时间还短——那个死寂的时刻,婴儿们停止了哭泣,人们屏住了呼吸,手捂在了胸前或张开的嘴上,血也放慢了流动,思维也停滞了:不能是这样!不会是这样!他们不会这样!他们不能这样——然后,来得太早,来得太快,脚踏板响了一下,一片惊呼,绳子扯直了,一片哀叫,人群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拳当胸打了一下。
现在,我睁开了眼睛。我只睁开了一秒钟,迅速回头看了一下——我看见的不是萨克斯比大娘,完全不是,而是一个裁缝用的假人挂在那里,做成一个穿着胸衣和狱袍的女人的样子,手臂毫无生气,头垂在胸前,就像用帆布填了稻草做出的模特儿的脑袋——
我走开了。我没有哭。我走到床边,在床上躺下。外面的声音又变了,人们回过劲来,放开捂住嘴的手,放开了婴儿们,开始走动起来。他们又发出嘘声和叫声,还有可怕的笑声,最后,还传来了欢呼声。我想,以前看别人绞刑的时候,我也欢呼过。从前我不知道欢呼有什么意义。现在,听着他们的欢呼,即使我悲痛在心,也似乎明白了它的含义。她死了,他们也许可以叫出声来,这念头像血流一样,在每个人心头飞快掠过:她死了,我们活着。
那天晚上丹蒂又来了,给我送来晚饭。我们都没吃,只是一起痛哭,互相诉说当天所见。她是跟菲尔还有易布斯大叔的另一个侄儿一起看的,在离监狱很近的地方。约翰说只有小白鸽才站在那儿看,他认识的一个人家里有屋顶,他去爬屋顶了。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看了,但我没跟丹蒂说。她看到了一切,除了最后那一坠。菲尔连那个都看全了的,他说,那一坠来得干净利落。他现在相信了,他们说的是真的,刽子手会给女人用不一样的绳结。不管怎么说,大伙儿都同意萨克斯比大娘临危不惧,死得很勇敢。
我想起那个挂在空中的假人儿,衣袍被扯得直直的。我想,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当时她有没有颤抖和挣扎。
但那事不宜多想,现在还有其他事需要处理。我现在又成了孤儿。跟所有的孤儿一样,在接下来的两三个礼拜里,我开始心情沉重地审视周围,明白了世道艰难,从此我得孤单一人自己扛下去。我没有钱。铺子和房间的租金八月份就到期了,有个男人来捶过门,幸好丹蒂在,她挽起袖子说要打他才把他赶走,他再也没来。我想,这房子凶宅的名声已经传了出去,没人愿意来租。但我知道,以后还是会有的。我知道那个男人终究会回来,而且会带一堆人来,把门撞开。到时候我该住哪儿呢?我一个人,该怎么过活?我想,也许我可以去找份工作,去牛奶场,或者染坊,或者毛皮坊——光是想到这些就让我头晕气闷。我们的世界里,人人都知道,干这些活儿就是被人剥削,而且无聊透顶。我还不如在道上混算了。丹蒂说她认识三个姑娘,伍尔维奇那边的,联手在街上偷东西,她们想找第四个入伙……但她说这话时,没太敢看我的眼睛,因为我们都知道,跟我们之前干的活比起来,街偷的油水太少了。
但那就是我能做的了,我想,这也许行吧。我也没心思去找更好的活。我对什么事都没心思,也提不起精神去干。兰特街家里剩下的东西,都一点点消失了——不是当了就是卖了。我还穿着那条我从农妇家偷来的印花裙子!现在看起来已经不成样子了。我在疯人院里就瘦了,现在我更瘦了。丹蒂说我简直瘦得像根针,要是能找根线穿过我的身子,就可以拿我去缝衣服了。
我开始收拾要带去伍尔维奇的东西,发现几乎没东西可带。我想应该跟人道声别,但想来想去,也没什么人可以道。但我知道,在走之前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做,就是去马贩巷监狱领取萨克斯比大娘的遗物。
我叫了丹蒂一起去。我怕自己一个人撑不住。我们是九月的一天去的——审判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伦敦已经变了,季节转换,天气也终于凉了下来。街上的灰尘裹着干草和落叶,监狱比以前更阴森凄凉了。门房已经认识我了,他开门让我进去,我觉得他看我的目光带着怜悯。看守们也是。他们已经帮我把萨克斯比大娘的东西收拾好了,是一个蜡纸包裹,用绳子绑好了。他们在一个册子上写了“已交付,女儿”,一边写一边告诉我,叫我在下面签名。经过克里斯蒂医生的训练,现在我写自己的名字提笔就来。然后他们把我带回来,穿过院子,经过监狱灰色的墓园,我知道萨克斯比大娘就埋在这里,她没有墓碑,没人能来凭吊她。他们把我带到门口,穿过低低的门洞,我知道门的平顶上就是立绞架的地方。他们每天从这门下经过,对此毫无所动。他们跟我道别时,想握我的手,但我没伸手。
包裹很轻,但我心情低落地带着它回了家,低落的心情似乎把它变重了。走到兰特街的时候,我几乎都脚步不稳了。我直奔厨房的桌边,把它放在了桌上。我喘了喘气,搓揉着自己的胳膊。我不敢打开那包裹,不敢去面对她留下的物件。我猜想着里面会有什么:她的鞋袜,也许还保留着她脚的形状;她的内衣;她的梳子,也许上面还有几根她的头发——别打开!我想,别碰它,把它藏起来!以后再打开,别今天,别现在——
我坐在那儿,看着丹蒂。
“丹蒂,”我说,“我干不了这事儿。”
她把手放在我手上。
“我觉得你得打开,”她说,“我们从停尸间取回妈妈的东西时候,我和我姐姐也跟你一样。我们把包裹放进抽屉里,结果一年了没去看一眼。朱迪后来打开的时候,裙子都烂掉了,鞋子和帽子几乎都变成粉了,因为被河水浸了太久。然后我们就没有纪念妈妈的东西了,除了她戴过的一条小小的链子——但最后被爸爸拿去当了钱买酒喝……”
我看到她嘴唇在发抖,我不能看她哭。
“好吧,好吧,”我说,“我打开好了。”
我去解绑着包裹的绳子时,手还在抖,我发现看守们把绳子系得很牢。丹蒂也来试了试,也解不开。“我们需要刀子,或者剪刀。”我说。但是,绅士死后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忍受看见任何锋利的东西,看见了就打战。我叫丹蒂把它们全拿走了。现在,这屋里没有任何尖利的东西——除了我自己。我又拉扯了一下那绳子,但现在我越来越紧张,手也湿了,最后,我把它举到嘴边,用牙齿咬住了绳结,绳子终于被解开,纸也散开了。我往后弹开了一步,看见萨克斯比大娘的鞋袜,内衣,梳子都散落到桌上,就是我刚才害怕见到的模样。在它们上面,像柏油一样摊开来的,是她那条深色的塔夫绸旧裙子。
我没想到的这个。为什么没想到呢?这才是最让我害怕的啊。它就像萨克斯比大娘本人,晕倒在了桌上。裙子的胸口位置还别着莫德的那枚胸针,钻石已经被人撬走了——我不在乎那个——但是银镶边上沾着血,血迹已经变成褐色,现在已经干得快变成粉了。塔夫绸布料比较硬,血把它染成了锈红色,血迹的边缘有白线,那是把它作为呈堂证供的时候,律师们用粉笔画出来的。
在我看来,这像是画在了萨克斯比大娘身上。
“噢,丹蒂,我受不了了!”我说,“给我一块布和一盆水好吗?哦,看着太难受了——!”我开始抹擦,丹蒂也帮我擦。像上次擦地板一样,这一次我们俩也擦得心情沉重,手指发抖。抹布擦得变了色,我们也喘着粗气。我们先擦的裙摆,然后我抓着衣领,把裙子的上身拉近一些,准备开始擦。
这时,裙子发出了奇怪的声音——窸窣声,又像摩擦声。
丹蒂放下手里的抹布,“什么声音?”她说。我不知道,我把裙子拉近一点儿,那声音又来了。
“是不是蛾子?”丹蒂说,“是不是什么飞蛾,在里面扑腾?”
我摇摇头,“我觉得不是,听起来像是纸,是不是看守们放了什么进去……”
但是,我把裙子拎起来抖了抖,往里看看,也没发现有什么东西。我把裙子放下时,那窸窣声又来了。我听着像是从裙子上衣某个地方发出来的——上衣的前面,就是萨克斯比大娘胸口下的位置。我伸手去摸,塔夫绸比较硬——但不是绅士的血干了以后的硬,而是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塞在里面了,在裙面和缎子里子之间。是什么东西?我摸不出来。我把上衣翻过来,里子朝外,仔细查看接缝处。接缝是开着的,为了减少磨损,缎子折了起来,这就形成了一个内袋。我看看丹蒂,把手伸了进去。窸窣声又响了起来,她后退了一步。
“你肯定这不是蛾子?或者蝙蝠?”她说。
那是一封信。一封萨克斯比大娘藏进去的信——藏了多久?我猜不出来。我一开始想到的是,这是她留给我的——她在监狱里写的——她希望我在她死后读到这份遗书。这想法让我紧张起来。但是信被绅士的血染过,应该是在那个晚上之前就放进去了。可是,我觉得,它看起来放进去的时间比那还早得多,因为我仔细一看,发现纸已经很旧了。皱边已经变软,墨水也褪色了。纸已经随着萨克斯比大娘的胸衣的形状弯曲,那封印——
我看看丹蒂,那封印却还没开过的。“没开过!”我说,“怎么会这样?她为什么会把一封信揣在自己怀里,这么贴身,这么小心地保护?而且保护了这么久——却没打开来看过?”我把信在手里翻过来,看着上面的字,“这上面是谁的名字?”我说,“你看得出来吗?”
丹蒂看了看,摇了摇头。“你看不出来吗?”她问。我看不出来。印刷的字都难,手写的字对我来说就更难认了。而且这个字写得又小,还是倾斜的,而且,还被血迹盖住了一些。我把它拿到灯下,睁大眼睛仔细看。我看了又看……最后,我发现这皱巴巴的信封上的名字,看着好像是我的。我敢肯定我认出了S,然后是一个u,然后,又是一个s——
我又紧张起来。丹蒂看见我脸色变了,说,“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觉得,这信是写给我的。”
她用手捂住嘴巴。“你亲生妈妈写的!”她说。
“我妈妈?”
“还能是谁?哦,苏,快把信打开。”
“我不知道。”
“但是写的是你啊——万一这是寻宝秘笈呢?万一是张地图呢?”
我没觉得这会是寻宝图。害怕使我的胃都痛了起来。我又看了看那信,看了看那个S,那个u——“你来开好了。”我说。丹蒂舔舔嘴唇,接过了信,慢慢翻过来,慢慢掰开了封印。房间里那么安静,我觉得自己听到了封蜡碎片落到地上的声音。她展开了信纸,皱起眉头。
“全是字。”她说。
我走到她身边,看到信纸上一行行的墨迹,细细密密的小字让我困惑。我看得越认真就越困惑。虽然我心里还是觉得紧张和害怕——我肯定这封信是给我的,它像一把钥匙,能解开某种可怕的秘密,我宁愿不知道——但是,信摊开在眼前却不能读,这更让我受不了。
“跟我来,”我对丹蒂说。我把帽子递给她,也找到了自己的帽子,“到街上去,我们找个人给我们念。”
我们是从后门出去的。我不会去找认识的人——那些骂过我的人。我要找个陌生人。我们快步往北走,到了河边的啤酒厂附近。街角那儿有个男的,脖子上套着一根绳子,挂着平摊在身前的盒子,里面摆卖的是香料磨粉器和顶针之类。他戴着眼镜,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就像有知识的那种。
我说,“就找他了。”
他见我们走过去,就对我们点点头,“姑娘们,要磨粉器吗?”
我摇头。“听我说,”我说——或者是想这么说,因为刚才走的这一路,加上我心里的害怕,使我有点喘不上气了。我把手按在胸口上,终于说了出来,“你认字吗?”
他说,“认字?”
“我说的是信,女士写的信,不是书。”
然后他看见了我手里拿的纸。他用手顶了顶眼镜,歪起脑袋看看。
“于,十八岁时开启——”他念道。这话让我浑身一颤,他没注意到。他只是抬起脑袋,嗤笑了一声,“这不是我的行当,”他说,“让我站在这儿念这个,不值当的,又不能使我的顶针多卖点,是吧……”
有的人就是一分钱亏都不吃的。我把颤抖的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丹蒂也一样。
我把硬币都放在一起,“七便士。”我说。
他把钱翻了翻,“都是真的吗?”
“真得很。”我说。
他又嗤笑了一声。“好吧。”他接过钱,收好。然后他取下眼镜,擦了擦镜片,“行,让我看看,你得把信举着啊。看起来像法律文件似的。我以前可被法律坑过,我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他把眼镜戴了回去,准备开始念了。
这时我赶紧说,“所有的字,一字不落,明白吗?”
他点点头,念了起来。“于,吾女苏珊·李十八岁之日开启——”
我把信纸放下,“苏珊·程德,”我说,“是苏珊·程德吧,你念错了。”
“苏珊·李,它就是这么写的,”他说,“把信举起来,翻过来。”
我说,“这还有什么意思,要是你不照着念?”
但是我的声音很单薄。我的心仿佛被一条蛇盘住了,它在慢慢地盘紧。
“接着来,”他说,他的表情变了,“还挺有意思。这是什么?是份遗嘱吧?证词?遗嘱——看,说对了吧——由玛丽安·李于一八四四年九月十八日,在南华克兰特街所立,由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见证——”他停了下来。他的表情又变了,他用惊吓的语气说,“格雷丝·萨克斯比?那个杀人犯?这是死人的东西,是不是?”
我没有回答。他又看了看信纸——看了看纸上的血迹,可能刚才他以为那是墨迹。现在他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然后他肯定是看到了我的脸,“好吧,好吧,”他说,“让我看看,这儿写的是啥?”他把纸拉近了一些,“本人玛丽安·李,居住——这是什么,布尔庄园?布莱尔庄园?——白金汉郡布莱尔庄园。本人玛丽安·李,在身体虚弱神志健全之时,谨将我女苏珊——哎,你别晃好吗?这还差不多——交托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抚养并监护,并希望在抚养吾女长大的过程中,不得令其知道其真实出身及身份。其真实身份,将于其十八岁生日,也即一八六二年八月二日,向其披露。同日,本人亦将本人财产之一半,转让于吾女。
作为交换,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将其亲生女儿莫德交托于本人——喂,你能不能别再晃了!把纸拿稳点好吗?——交托于本人抚养,也同样希望,在其长大过程中,不知其姓氏及出身,直至上述日期。于上述日期,本人亦将本人财产之另一半,转让于她。
此文本乃本人之遗嘱,乃是真实及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契约,于本人与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之间订立,本人之父兄无权干涉;契约得到法律认可。
苏珊·李将不知其不幸生母任何事,除一件,她曾竭尽全力使其免于忧患。
莫德·萨克斯比将被抚养成大家闺秀,并将知道,其生母爱她甚于自身性命——好了!”他直起身子,“现在你跟我说说,这值不值得七便士!这种文书,我敢说,值大钱了!——哎约,怎么了,你的脸色这么古怪!你不会晕倒吧?”
我摇晃着,抓住了他的货架。他的磨粉器都滑到一边去了。“喂!你小心点!”他生气地说,“我的货都在这儿了,你小心点,别给我掉地上砸了——”
丹蒂过来扶住了我。我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还好吗?”他一边把东西重新摆好,一边说。
“还好。”
“有点震惊?”
我摇了摇头——或者点了点头,我不记得了。我抓着信,踉踉跄跄从他身边走开。“丹蒂,”我说,“丹蒂——”
她扶我坐下,背靠着墙。她说,“怎么了?哦,苏,那信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男人也在看着我,大声说,“给她弄杯水来。”
但是我不要水,我不放丹蒂走,我拉着她的手,把脸埋在她衣袖上。我开始发抖,就像一把生了锈的锁,锁芯被撬起,锁舌被强行弹出,咯咯作响抖个不停。“我妈妈——”我说,我说不下去了。太多话,不知从何讲起。太多事,一下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消化。我妈妈,莫德的妈妈!我无法相信。我想起在布莱尔,我在首饰盒里发现的那个美丽女人的肖像。我想起莫德常去擦拭修剪的坟墓。我想起莫德,想起萨克斯比大娘,想起绅士说的那句“噢,我看出来了!”现在我也明白了。现在,我知道了萨克斯比大娘在监狱里想说却没说出口的话。“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她为什么把秘密藏了那么久?她为什么对我妈妈的事撒谎?我妈妈不是杀人犯,我妈妈是个千金小姐。她是个家财万贯的大小姐,她要把财产分给……
“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你就想想——”
我想,我想啊想。我想到自己恶心得想吐。我把信放在脸上,开始呻吟。卖顶针的男人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不久就围了一堆人看我。“她喝醉了吧?”我听到有人说。还有人说,“饿坏了?”“发羊角风了?她朋友赶紧找把勺子放进她嘴里,别让她咬断舌头。”他们的声音和眼光让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拉着丹蒂站起来,她用手扶着我,我们俩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了家。她给我喝了点白兰地,让我在桌边坐下。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还摊在桌上。我用两手紧紧抓起裙子,把脸埋了进去,像野兽一样大声号哭了出来。我把裙子摔到地上。我把信展开,看着那一行行的墨迹,苏珊·李……我又开始呻吟,然后我站了起来。
“丹蒂,”我喘息着说,“丹蒂,她肯定知道。她肯定一直都知道。她肯定把我和绅士一块儿送去,知道到头来他会——哦!”我的声音变得嘶哑了,“她把我送去,他就可以把我关进那地方,然后把莫德给她带回来。她一心想要的就是莫德。她把我管得那么好,然后扔出去,莫德就可以,莫德就可以——”
但是,我停住了。我想起莫德拿着刀跳了起来。我想起莫德让我恨她。我想起莫德让我以为她伤害了我,为了不让我知道,其实伤害我最深的是……
我用手捂着嘴,大哭起来。丹蒂也跟着我哭。
“这是怎么了?”她问,“哦,苏,你的样子太奇怪了!究竟是怎么了?”
“全世界最糟糕的事,”我泪流满面地说,“全世界最糟糕的事!”
这事就像一道划过夜空的清晰的闪电,我全清楚了。莫德是想救我,我却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想杀她,她却一直——
“我却让她走了!”我说,我站起来,不停走动,“现在她在哪儿?”
“谁在哪儿?”丹蒂几乎是尖叫着问我。
“莫德!”我说,“哦,莫德!”
“李小姐?”
“你得叫她萨克斯比小姐!哦,我要疯了!我居然以为她是毒蜘蛛,把你们都骗入了网。那时候,我曾经站在她身边帮她夹好发卡!要是我说出来——要是她转身——要是我知道——我一定会吻她——”
“吻她?”丹蒂问。
“对,吻她!”我说,“哦,丹蒂,你也会想吻她的!谁都会想吻她!她是一颗珍珠,珍珠!可现在,现在我失去她了。我把她扔掉了!”
我接着不停地说。丹蒂想让我平静下来,但她没法让我平静。我走来走去,绞着自己的手,扯自己的头发,要不然就躺在地上,不停地呻吟。最后,我就倒在地上,不肯起来了。丹蒂抹着眼泪,求我,用水泼到我脸上,跑到街上的邻居家去拿回一瓶嗅盐。但我瘫在地上,就像死了一样。我吐了出来,就那么一会儿工夫,我就吐了。她把我扶进了我的旧房间,把我放到床上。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对我说,我刚才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对我说,她想帮我脱衣服的时候我打她,我说的话像个疯子一样,说什么粗呢子,橡胶鞋,还说——最奇怪就是这个——还说她把我的什么东西拿去了,没了那东西我就不活了。“东西在哪儿?”她说我就这么哭,“东西在哪儿!啊?”她说,我就这么不停地哭,她见我那么可怜,就把我所有的东西一样样拿到我眼前,最后,她在我的裙子口袋里找到了那东西,一只旧的小羊皮手套,已经又脏又皱了,还被咬过。她说,她把手套拿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一把抢了过去,对着它哭得心都碎了。
我都不记得这些了。我发了一个礼拜高烧,那之后也很虚弱,跟发着烧差不多。丹蒂一直在照顾我,她喂我喝茶、汤、米粥,扶着我上厕所,帮我擦脸上的汗。但当我一想起萨克斯比大娘,还有她怎么坑了我,我还是哭着骂着踢着脚;但是我想起莫德,就哭得更厉害。因为,一直以来,我仿佛在心上筑起一堵墙,压抑着爱,现在那墙崩溃了,我的心已经被洪水淹没,我怕我会溺水而死……随着我身体的复原,我的爱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它平静了下来——我终于认识到,我一辈子从来没这么平静过。“我失去她了。”我对丹蒂说。我一遍又一遍地对她说。但是,我说这话的语气慢慢坚定了——最开始是耳语一样地说,过了些日子,随着我身体的恢复,变成低声说,最后,我终于用正常的声音说了出来,“我失去她了,”我说,“但我要把她找回来。我不在乎是不是要用我一辈子的时间。我要把她找回来,把我知道的事告诉她。她可能已经走了,她可能去了世界的另一头。她可能结婚了!我都不在乎。我要找到她,把一切都告诉她……”
我心里只有这一个想法。我在等,等身体好了就出发。最后,当我从床上起来,看房间的一切都平静如常,不再像病中那时的天旋地转时,我觉得,我不用再等了。我梳洗穿衣,找到那个我本来准备带去伍尔维奇的行李袋。我把那封信也带上,放进我的裙子口袋里。丹蒂肯定以为我又发烧了。我吻她的脸告别,表情冷静。我说,“帮我看着查理·瓦格。”她见我一脸严肃认真,就哭了。
“你怎么去找啊?”她说。我说我要从布莱尔庄园找起,“但是你怎么去?你哪来的路费?”我说,“我走路去。”她听了这话,抹干了眼泪,舔了舔嘴唇说“你等等”,从屋里跑了出去。二十分钟后她回来了,手里紧紧握着一英镑。那是她在面粉作坊旁边的墙里藏了很久很久的私房钱,她说是留到将来给自己办后事的钱。她叫我收下。我再一次吻了她。她说,“你还会回来吗?”我说我不知道……
于是我第二次离开了波镇,再次踏上了去布莱尔的路。这一次没有雾,火车也顺利。在马洛村,又见到那个上次因为我叫车而笑话我的站员,这次来扶我下车,他已经不记得我了。就算记得,他也认不出我了。我太瘦了,他以为我是个病人。“从伦敦来呼吸新鲜空气的吧?”他关心地问。他看着我小小的行李,“你自己能提吗?”然后,像上次一样,他问,“没人来接你吗?”
我说我走路。我走了大约有一两英里,然后靠着路边的栅栏休息。一个男人和一个姑娘驾着马车经过。他们看见我,肯定也以为我是个病人,他们停车,让我搭了个顺风车。他们把座位让给我坐,那个男的把外套披在我肩上。
“出远门?”他问。
我说我去布莱尔。他们可以在顺路又离布莱尔最近的地方放下我——
“布莱尔啊!”一听到这个,他们说,“可你去那儿干吗啊?那老头死后,那儿都没人了。你知道吗?”
那儿没人了!我摇摇头。我说我知道李先生病了,手不灵光了,嗓子也说不出话了,吃饭靠人喂。他们点头,说,可怜的老先生!他最后那段日子,要死不活地挨过了整个热死人的夏天,好惨。“他们说他最后都臭了,”他们压低声音说,“虽然他外甥女——就是闹出丑闻,跟一个男的私奔那个——你听说过吗?”我没回答,“虽然她回来照顾他了,可他上个月还是死了。打那之后,那个庄园就闭门谢客了。”
那就是说莫德回来了,又走了!要是我早知道……我转过头去,说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哽咽,希望他们以为那是因为车的颠簸。我说:
“那个外甥女,李小姐,她——她后来怎么样了?”
但他们只是耸耸肩。他们不知道。有人说她回到她丈夫那儿去了,也有人说她去法国了……
“你是去探望那儿的仆人吧?”他们看见了我身上的印花裙子,问道,“仆人们也都走了,只剩下一个。他一个人在那儿守园子,防贼。那活儿我肯定不干。他们说,现在啊,那个园子闹鬼了。”
这是个打击。但我早就料到有打击,我也准备好了承受打击。他们问我是不是要回马洛村去,我说不,我还是去布莱尔。我猜那个仆人一定是魏先生。我想,“我要找他去,他认识我。哦对了,他见过莫德,他能告诉我莫德去哪儿了……”
于是他们在布莱尔庄园的外墙边把我放下。从这儿我又开始步行。马蹄声渐渐远了。小路上没有人,天色惨淡,那时才下午两三点钟,暮色已渐渐围了上来,影子也开始慢慢地拉长了。这次,外墙好像比上次我坐威廉·英克的马车来的时候长,我觉得走了大约有一个钟头,才看到了宅院的拱门,和后面的门房的屋顶。我加快了脚步——但我的心却变得沉重。门房黑灯瞎火,大门也关着,挂着铁链上了锁,上面已经积满落叶,风从大门的铁栅栏间穿过,发出低低的呜咽。我走到门边伸手推,铁门吱吱呀呀直响。
“魏先生!”我大声喊道,“魏先生!有人吗?”
我的声音惊起一群黑色的鸟,它们从灌木丛里飞起,呱呱叫着飞走了,啼叫声难听又刺耳。我想,“这下肯定能把人叫出来了吧?”但是没有,鸟声继续着,风声呜咽得更响了,我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出现。于是我看了看门上的铁链,链子很长,我想,它挂在这儿多半是用来拦牛和男孩们的。我现在比男孩还瘦。我想,“这也不算违法吧,我以前是在这儿干活的,现在也可以算是回来干活……”我又推门,把门推到链子允许的最大限度,门缝刚刚能容下我,我侧身挤了进去。
我进去以后,门就合上了,发出沉重的哐当一声。鸟儿又被惊飞。还是没人出来。
我等了大概一分钟,开始往里走。
跟刚才比,墙里似乎更静些——更静,更诡异。穿过林间的风,使树们仿佛在低声叹息。树枝已经光秃,落叶厚厚地堆积在地上。湿了的树叶粘在我的裙子上。路面随处都是积着泥水的小水洼,到处灌木丛生,园子里的草也没有打理,夏天枯死了一片,现在又被雨淋得东倒西歪。草尖上挂着汁液,发出一阵特别的气味。我想可能草丛里有老鼠,说不定还有大老鼠,我听到它们飞快地跑过。
我加快了脚步。路往下一沉,然后再上坡。我记得上次坐着威廉·英克的马车经过这儿的情景。我知道在哪儿会转弯,我知道转弯后会看见什么……就算我知道,那宅子赫然再次出现在眼前时,我心里还是一惊。它就这么突兀地拔地而起,那么阴森严肃。我在沙砾小径边站住了。我几乎有点害怕。周围是一片寂静的黑暗。窗户的百叶都关上了,屋顶上还有很多黑鸟。墙上的常春藤都松了,像头发一样飘动着。宅子的大门——饱浸雨水的门板总是发胀——胀得更厉害了。门廊的地上全是湿漉漉的落叶,这不像给人住的宅子,而像一座鬼宅。我突然想起了刚才那一男一女告诉我的,这里闹鬼的事……
这让我打了个冷战。我看看四周——我身后的来路,前面的草地,草地一直延伸到阴暗杂乱的树林里。我以前常带莫德散步的小路不见了。我仰头看天,天色灰暗,开始下雨了。穿过树林的风仍在发出低叹。我又打起了冷战。这宅子仿佛在看着我。我想,“要能找到魏先生就好了!他会在哪儿呢?”我绕到了宅子后面,去了马槽和后院,我走得小心翼翼,怕脚步声太大。但这儿和前面一样,也是空无一人。没有狗叫,马槽的门开着,已经没有马了。白色的大钟还挂在那儿,但是它的指针——这是最吓我一跳的——指针都停住了,时间也是错的。我在这里走了这么久,钟都没有鸣响,这使得寂静显得格外诡异。“魏先生!”我喊道——但我压低了声音,因为此时此地,大声喊叫有点奇怪,“魏先生!魏先生!”
然后我看见,某个烟囱里升起了一线炊烟,这给了我信心。我来到厨房门口,敲了敲门。没有回应。我拧了拧门把手,锁了。然后我去了花园门口——那天夜里,我和莫德就是从这道门逃出去的。花园门也锁着。于是我又走回了前面。我来到窗前,拉开一扇百叶窗,向里面望去。看不清楚。我把脸和手贴在玻璃上,我稍一用力,窗闩好像就要脱落……我收了手,犹豫了大概一分钟。雨又下了起来,像冰雹一样又急又大,我用力一推,窗闩脱落了,窗户向内推开了。我爬上窗台,跳了进去。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窗闩被推掉的声音好刺耳。要是魏先生听到了,以为我是窃贼,端着枪出来怎么办?我自己都感觉像个窃贼。我想起我妈妈——但我妈妈根本不是小偷,而是一位小姐。我妈妈就是这座大宅里的千金小姐……我摇摇头,还是无法相信。我放轻脚步四处走动。房间很暗——我估计这是餐厅,以前我从没进来过。但我曾经试图想象,莫德和她舅舅一起坐在这里晚餐,我曾想象着她小口小口地吃肉……我走到桌边。桌子的摆设都还在,放着烛台,布置了刀叉,还有一盘苹果。一切都蒙上了灰尘和蜘蛛网,苹果已经烂了。这里空气混浊,地上有杯子的碎片——水晶玻璃杯,杯口描着金线。
餐厅的门关着。我相信有好多个礼拜没开过了。但是,我扭动把手开门时,门被无声无息地推开了。宅子里所有的门都开得无声无息。地上铺着落满灰尘的地毯,把我的脚步都消了音。
于是,我悄无声息地行走,像是在飘行——像一个鬼魂。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对面是另一扇门,这是小客厅的门。这儿我也从来没进去过,于是我走了进去。这个房间也是昏暗的,结满蜘蛛网。壁炉里的炭渣散落到地上。炉膛边有两把椅子,我想那是李先生和绅士以前听莫德念书时坐的。还有一个硬硬的小沙发,我想,那应该是她的位置。我想象莫德现在就坐在那里,我记起她温柔的声音。
记起那声音,我就忘记了魏先生。我忘记了我妈妈,对我来说,她有什么分量?我心里想的都是莫德。我本来想到厨房去,结果我沿着被雨水泡胀的大门,慢慢地穿过客厅。我爬上楼梯,我想去她的旧房间。我想站在她曾经站过的地方——在窗边,在镜子前。我想躺在她躺过的床上,我想再次回想我是怎么吻她,又是怎么失去了她……
刚才说过,我走路时像鬼魂一样悄无声息,当我哭的时候,我也哭得悄无声息,任泪水横流——就好像我知道,我蓄了足足一百年的眼泪,要一次流个痛快。我来到回廊上,书房的门就在这里,它半开着。动物的头还挂在门边的墙上,那一只玻璃眼珠和尖牙都还在。我想起自己第一次来找莫德的时候,伸手摸了这牙。当时我就在门外等她,我听到她朗读。我又一次回想起她的声音。我想得太入神,太专心,我觉得到了最后,几乎能听到她的声音。我听到了她低低的,耳语一般的声音,在这座寂静的大宅里响起。
我屏住了呼吸。那声音停了下来,然后又开始了。这不是我想象的,我真的听到了——它是从书房传出来的……我开始发抖。也许这宅子真的闹鬼了。或者也许,也许——我走到门边,用发抖的手推开了门。我站在那里,眨着眼睛。书房变了个样子,窗玻璃上的油漆被刮掉了,地板上的铜手指被撬走了。书架也几乎空了。壁炉里燃着一团小小的火。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见了李先生的大书桌,上面点着一盏灯。
灯光里,坐着莫德。
她坐在那儿写字。她一只手的手肘支在桌上,手掌托着脸,手指半弯着放在额头,遮住了眼睛。她灯光下的脸,我看得一清二楚。她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的手裸露着,衣袖卷起。她手指上都是黑色的墨迹。我看着她写了一行字,那张纸快被一行行的字填满了。然后她停了笔,把笔拿在手里转啊转,像是不知道下一句该写什么。她又压着嗓子低声嘀咕了几句,咬着嘴唇。
然后她又写了起来。然后,她把笔伸进墨水瓶里蘸墨水。她做这个动作时,手指从额头上放开,抬起了脸,她看见了我在看她。
她没有吓一跳。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她没有叫喊,一开始也没有说话。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的眼睛,脸上是惊诧的表情。我向她走了一步,这时她站了起来,蘸了墨水的笔从纸上滚过,从桌子上滚过,最后掉到了地上。她的脸色变白了。她抓住椅背,好像一松手怕自己会晕倒在地。我又走了一步,她抓得更紧了。
“你是来杀我的吗?”她说。
她用那种压抑的低声问出这句话。我看见她发白的脸,才明白这不光是因为惊诧,也是因为恐惧。这让我心如刀绞。我转过身去,用手蒙住了脸。因为刚才的泪,脸还是湿的。现在新的泪水让它更湿了。“哦,莫德!”我说,“哦,莫德!”
我从来没这样叫过她的名字,我一直是叫她“小姐”。甚至在此时此地,经历了所有这些之后,我还是觉得有点不习惯。我用手使劲按住眼睛。就在刚才,我还在想我是怎样地爱她。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了她。我已下定决心,无论花多少年也要找到她。我想她想得肝肠寸断,却在这儿就撞见了她——这么温暖,这么真实的她——让我一下子承受不住了。
“不是的——”我说,“我怎么能——”她没有过来,她只是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手抓着椅背。我用衣袖擦干了脸,用稳定一点的声音说,“有一封信,”我说,“我在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里找到一封信……”
我摸了摸口袋,那封信就在那里,硬硬的。但她没有回答。我猜到了——也看出来了,从她脸上的表情——她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信,也知道它的内容。情不自禁地,我心头掠过一阵对她的恨,只是一阵,很快就过去了。恨意过去之后我感到虚弱。我走到窗边,在窗台上坐下。我说,“我付钱让人给我读了那信。然后,我病了一场。”
“对不起,”她说,“对不起,苏。”
但她还是没过来。我又擦了擦脸。
我说,“我搭了一男一女的顺风车来的,他们说你舅舅死了。他们还说这儿没人了,除了魏先生——”
“魏先生?”她皱起眉头,“魏先生已经走了。”
“他们说,一个仆人。”
“他们说的是威廉·英克,他留下了,还有他太太,在这儿煮饭。就这样了。”
“就只有他俩,和你,在这大宅子里?”我看了看四周,打了个冷战,“你不怕吗?”
她耸耸肩,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脸色沉了下来。她说,“事到如今,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句话,还有她说出这话的语气,简直有千言万语,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再次开口的时候,放轻了自己的声音: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说,“你是什么时候知道那些事的,关于我们,关于——你一开始就知道吗?”
她摇摇头。她也放轻了声音。“那时候没有,”她说,“理查德把我带到伦敦之前,我一直不知道。然后,她——”她的脸红了,她抬起了头,“然后,我就知道了。”
“之前不知道?”我说。
“之前不知道。”
“就是说,他们把你也骗了。”
我本该感到一点宽慰。在过去九个月里,我所遭遇和耳闻目睹的各种凄惨可怕的事,现在都拼到一起,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们沉默了一分钟,都没说话。我靠到窗户上,把脸贴着玻璃。玻璃是冰凉的。雨还是很大。雨打着屋前的沙砾地,把沙砾打得跳动起来,草坪也被冲刷得东倒西歪。从光秃秃的树枝之间望出去,我勉强辨认出了紫杉木,还有红色的小礼拜堂的尖顶。
“我妈妈就埋在那儿,”我说,“以前,看着她的墓,我一点想法都没有。我以为我妈妈是个杀人犯。”
“我以为我妈妈是个疯子,”她说,“原来却——”
她说不出口。我也说不出。当时做不到。但是我转过脸来看着她,吞了一口口水,说:
“你,去监狱看过她。”我想起女看守说的话。
她点点头。“她说起你。”她说。
“说起我?她说了什么?”
“她说,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她宁愿被他们吊死十次,也不愿意被你恨死。她说,她和你妈妈想把你抚养成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这想法错了。这就像把一块宝石埋没在尘土里,但尘土会散去……”
我闭上了眼睛。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终于朝我靠近了一点。
“苏,这座宅子是你的。”她说。
“我不想要。”我说。
“钱也是你的。你母亲财产的一半。全部财产都行,如果你想要。我一分钱都没拿。你会很有钱。”
“我不想有钱。我从来就没想当有钱人。我只想要——”
但我犹豫了。当时,我的心涨得太满,她的目光近在咫尺,她的目光太清澈。我想起上一次看到她,不是在庭审时,而是在绅士死的那天晚上,她的目光闪烁,现在没有了闪烁。她的头发曾经烫过,现在已经变直了,没有用发卡盘上去,只用缎带简单地束在脑后。她的手没有发抖。手上没有手套,有斑斑点点的墨迹。她额头上,手按过的地方,也有墨迹。她穿着深色的长裙,但长度没有碰到地面。裙子是丝质的,扣子在前面,她把最上面那一个扣子松开了,我看见她脖子上的血管在微微跳动。我移开了目光。
然后我看着她的眼睛。
我说,“我只想要你。”
我看到血色回到她脸上,散开。她松开了握着的双手,朝我走了一步,几乎,几乎就要够着我了。但她却转了个身,垂下了眼帘。她站在桌边,用手指着纸和笔。
“你不了解我,”她用一种奇怪的平板的语调说,“你从来不知道,有些事——”
她吸了一口气,不肯再往下说。“什么事?”我说。她没有回答。我站起来,向她走过去,“什么事?”
“我舅舅,”她抬起头说,表情有点害怕,“我舅舅那些书——你以为我是个好姑娘,是吧?我从来就不是。我是——”一时间,她像是在内心挣扎。然后,她走到桌子后面的书架边,抽出一本书。她把书紧紧抱在胸前,转身来到我面前。她把书打开,用手捧着。我看到她的手在发抖,“这儿,”她说,目光从书页上扫过,“或者,这儿,”我见她的目光停了下来。然后,她用刚才那种平板的语调,读了起来。
“多么香艳可口,”她念,“她美丽的脖子和象牙般光滑的双肩,光泽诱人,我把她压倒在沙发上,她雪白的双峰起伏,顶着我的胸膛,我意乱情迷——”
我说,“什么?”
她没有回答,没有抬头看我,只是翻了一页,又读了一段。
“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已忘乎所以地投入动作,舌、唇、腹、手臂、大腿、臀,身体的每一处,都欲望横流。”
现在我的脸红了。“什么?”我压低声音说。
她又翻了几页,再读起来。
“我肆无忌惮的手握住了她最隐秘的宝藏,不顾她的柔声娇嗔,我用似火的热吻封住她的嘴,手指则长驱直入,进入了爱的密道——”
她停下来。她虽然控制着声音,语调平板,但她心跳得厉害。我的心也怦怦直跳。我还是不太明白,我问:
“你舅舅的书?”
她点点头。
“都是这样的?”
她再次点头。
“每一本都是这样?你确定?”
“我很确定。”
我把书从她手里拿过来,看着上面的字。对我来说,所有书上的字都一样,看不出分别。于是我放下这一本,从书架上拿了另一本。看起来也是一样。然后我再换一本,这一本里有插图。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图片,有一张是两个赤身裸体的姑娘。我看着莫德,我的心缩紧了。
“原来你什么都懂,”我说。这是我的第一反应,“你说你什么都不懂,其实你一直——”
“我当时确实不懂。”她说。
“你什么都懂!你故意让我吻你,你让我还想再吻!其实你一直都是到这儿来——”
我的声音哽咽了。她看着我的脸。我想起以前我曾在书房门口,听着她时高时低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我以为她在为绅士们——为“绅士”——念书,而我则和斯泰尔斯太太及魏先生一起吃着小甜点。我用手按着胸口,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感到刺痛。
“哦,莫德,”我说,“我要是早知道!一想到你——”我哭了起来,“一想到你舅舅——噢!”我的手飞快地蒙住了嘴,“我舅舅!”这感觉太怪异了,“噢!”我手里还拿着那书。现在我低头看了一眼,一下子就把它扔了,仿佛它烫着了我的手,“噢!”
我只说得出这句。莫德静静地站着,双手放在桌上。我擦干眼泪,又一次看着她手上的墨迹。
“你怎么能忍受?”
她没有回答。
“一想到他,”我说,“那个老混蛋!噢!臭死算是便宜了他!”我绞着自己的双手,“现在,看着你还在这儿,还在这儿跟他那些书为伍——!”
我望着那些书架,真想把它们砸了。我走到她身边想拉她,但她挡开了我。她扬了扬头,要是在平时,我会觉得那姿势透着一股骄傲。
“不要可怜我,”她说,“不要因为他可怜我。他已经死了,但我还在,木已成舟,我已无法改变。一半的藏书都已经毁了,或者卖了。但我还在这儿。来,你必须知道全部真相,你看看我是怎样谋生的。”
她从桌上拿起一张纸——刚才我看见她写字的那张。墨水还没干。她说,“我曾经问过我舅舅的朋友,我能不能帮他写书。他却把我送去了贫困女子收容所。”她苦笑,“他们说淑女小姐们不写这种东西。但是,我不是什么淑女……”
我不解地看着她。我看着她手里的纸。然后我的心停了一下。
“你在写那种书!”我说。她点点头,没说话。她脸色严肃,我不知道我的脸色是怎样的,我觉得两颊烧起来了,“那种书!”我说,“我不敢相信。我想过千千万万种找到你的情景——然后,在这儿找到了你,你一个人,守着这座大宅子——”
“我不是一个人,”她说,“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有英克先生和他太太照顾。”
“在这儿找到你,你一个人,写着那种书!”
她再一次露出几乎是骄傲的神色。“不可以吗?”她说。
我不知道。“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我说,“一个姑娘家,像你——”
“像我?没有哪个姑娘像我。”
我没再回答。过了一会儿,看着她手里的纸,我轻轻地问:
“能赚到钱吗?”
她的脸红了。“能赚一点,可以糊口吧,如果我写得够快。”
“那你……喜欢写吗?”
她的脸更红了,“我发现,我还比较擅长……”她咬了咬嘴唇。她还在看着我的脸,“你会因为这个恨我吗?”她问。
“恨你!”我说,“我早就有一百个理由恨你了,但我只想——”
只想爱你,我想说。但我没说出来。怎么说呢?要是她还保持着骄傲,那么,我也可以保持一下……不过,话不需要说出口了,她已经从我脸上看了出来。她的脸色变了,她的眼神变得清澈,她举起一只手擦了擦眼,手指又在额头留下墨迹。我看不下去了,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我沾湿了自己的拇指,开始帮她擦拭额头。我当初只是想着那墨迹,还有她白皙的额头。但我的手一触碰到她,她就呆住了。我擦得越来越慢,拇指移到了她的脸颊。然后我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捧着她的脸。她闭上了眼睛。她的脸很光滑——不再像珍珠,珍珠没有她温暖。她转过头去,嘴唇碰到我掌心。她的嘴唇很柔软。她额上墨迹还在,算了,我想,不就是一点墨吗。
当我吻她时,她颤抖起来。我记得这感觉,用吻让她颤抖的感觉。我也颤抖起来。我毕竟刚刚大病了一场,我怕自己会晕倒!我们分开了。她用手按住胸口。刚才她手里还拿着纸,现在纸跌到地上去了。我蹲下去捡起来,把纸抚平。
“这上面写的什么?”抚平以后,我问她。
她说,“这里满满写着的都是,我如何地想要你……你看。”
她把灯拿起来。房间更暗了,雨水还在敲打着窗玻璃。但她把我拉到壁炉边坐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裙子随她的动作蓬起又落下。她把灯放在地板上,把纸铺平,然后把她写下的字句,一字一句念给我听。
【注释】
[43]Samson,是《圣经·旧约》中的一位犹太力士,上帝赐予他极大的力气,但是如果剪掉他的头发,他就会变得手无缚鸡之力。
[44]斑点(speckle)与苏珊(Susan)的首字母相同,都是S。
[45]Dick Whittington,英国商人,曾三次担任伦敦市长,是传说和童话中的有名人物。
[46]iron boots,旧时一种用来挤压脚和腿的靴形刑具。
[47]Grace,女子名。作为名词也有斯文、体面、善意、仁慈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