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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边际效用价值论
1860年6月,威廉·斯坦利·杰文斯在致其兄弟赫伯特的信中兴奋地说:“在最后这个学期,我在政治经济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几个月来,我幸运地提出了无疑是真正的经济学理论,这个理论是如此透彻和一贯,以致我现在读到这方面的其他著作时不能不深感愤怒……我从一些数学原理引出了政治经济学家们先前已经得出的全部主要规律,我只是把它们搞成一系列精确和有联系的定义、公理和理论,就像许多几何学问题一样。最重要的公理之一是,随着一个人所消费的任一商品(例如进餐)数量的增加,得自所用的最后一部分商品的效用或福利在程度上是减少的。进餐的开头和结束之间享乐的减少可以作为一个例证。我认为,一般来说,效用的比例是商品数量的某种连续的函数。事实上,政治经济学家们在更复杂的形式上,以供给与需求规律名义已经提出了这个效用规律。不过一旦以简单的形式对它加以适当表述,它便揭示出了问题的全部……我不想把这些东西束之高阁而让别人占先,因此我想在明年春季把它发表出去。”——这是杰文斯在初次发现边际效用论时的兴奋表述,也是对边际效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最早陈述。同时代稍晚期,门格尔和瓦尔拉斯也相继独立的发现了这一原理,再后来维塞尔、庞巴维克、威斯迪德和维克塞尔等人陆续对该原理加以发展,使其于19世纪80年代已基本成熟和完善,从而奠定了其在价值学说中的主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