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哲学关注现实的方式
在黑格尔的哲学视野里,哲学总是以后思的方式理解这个世界,而不是改变世界。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总是以一种迟到的出场方式展示自身,面对现实,哲学的教导总是显得太晚。黑格尔说:“当哲学把它的灰色绘成灰色的时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52]也就是说,当生活在剧烈变动展示自身时,哲学往往无从把握;而当生活一旦成熟稳定下来,哲学才能用概念表述出其内在的逻辑。在黑格尔之后,右翼老年黑格尔派沿着这一方向,比黑格尔更保守地坚持着为现实辩护的立场。左翼青年黑格尔派没有如此悲观,而是热衷于在黑格尔哲学中注入改变现实的热情。然而,青年黑格尔派的所谓改变现实,更多的是以向世界启蒙的姿态发表自己的见解,他们过分迷信理论,而不去实践理论,使得思维与存在的分裂更加尖锐了。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有同样关注现实的热情,但他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强烈地希望理论与现实有机地结合。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已经提出“哲学世界化”的命题,意味着哲学必须自我扬弃,介入现实。当马克思站在激进民主主义立场上时,他把目光投向政治自由,强调的乃是哲学与政治的联盟;当马克思转变到社会主义立场时,他把目光投向社会自由,强调的乃是哲学与无产阶级的相互扬弃。最终,哲学关注现实的方式,不是单纯的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
当马克思强调哲学与政治的联盟时,正是他在《莱茵报》写新闻政论的时期起始时间大致是1842年的3月,终止时间则是1843年3月他退出《莱茵报》编辑部;如果从更为宽泛的意义上来说,1842年2月写作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也可以纳入其中。此间,马克思写作了30余篇政论性的作品,[53]包括文章、评论、辩护词、按语、通告、声明等,比较集中地反映了马克思思想的转变过程与细节,其中有几篇较为引人注目的文章成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精华,也是思想进一步转变的路标,需要特别加以解读。
关于《莱茵报》我们略作了解。它是当时在一些有钱的资产者资助下创办的,政府曾经协助该报的创办,目的是希望该报能够拥护其政策,反对教皇至上论者和他们的机关报《科伦日报》。作为股东的富有资产者,选择主编的过程一波三折。起初确定莫泽斯·赫斯为主编的人选,但考虑到赫斯的社会主义倾向可能会吓跑科伦的资产者,他们违背了曾经给赫斯《莱茵报》主编的许诺。代替赫斯的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此人以论证关税同盟的合理性来保护德国资本主义发展而闻名。然而李斯特因病未能到任,经过赫夫铿、鲁滕堡、马克思几易其主后,《莱茵报》因青年黑格尔派的撰稿发文变得带有民主激进性质。尽管报纸为股东们的要求做了辩护,而且报纸的畅销也带来了巨大收益,但在政府眼中却是越来越有危险倾向,最终被查封。
《莱茵报》时期,是马克思把哲学与政治紧密结合的尝试期,他写出了一系列在今天看来也具有现实批判价值的政论文章,表达的核心命题是人民理性或人民精神如何与国家理性或国家精神相统一的问题。难怪有西方学者赞誉马克思为“现代政治新闻之父”,认为“马克思的新闻作品具有哲学分析的深刻见解特征,而这一见解主要是建立在以研究影响社会的大事件为新闻材料的基础上”。[54]《莱茵报》时期,尽管马克思的写作身份有不同变换,撰稿人、编辑和通讯记者,但核心的主题一直是关注现实,从言论自由的讨论逐渐过渡到国家理性的讨论,为其今后深入讨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埋下了伏笔。在批判现实过程中,马克思对哲学与世界关系的思考变得更为成熟起来。
(一)对书报检查令的激烈批判:人民自由追求真理
所谓书报检查令,出台的背景是这样的:普鲁士新国王威廉四世上台之后,曾经有励精图治改革之心,1841年12月,他颁发新书报检查令,以冠冕堂皇的文字宣称给予人们更多的言论自由。许多知识分子以为自由言论的春天来到了。然而,新国王的理想是一种开明的家长制,并非是自由知识分子所希求的发展资本主义、自由表达资产阶级需要的理想。不难预料,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在这一背景下,马克思初试啼声的第一篇政论文章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该文作于1842年年初,但因观点尖锐、言辞激烈并没有在当时发表,后收录于1843年2月瑞士出版的《德国现代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马克思指出,在那些保护自由的字句背后运行的是专制的、限制自由言论的反动逻辑。该文得出一个激进而大胆的结论:废除书报检查制度。马克思提出自己的核心观点,真理的探讨需要各种探讨真理的勇气,因此任何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自己的风格去寻觅真理。那么,马克思是怎样论证这一点的呢?
马克思首先对书报检查令进行了问题诊断,认为书报检查制度骨子里隐藏着一种用任何法律都无法消除的根本缺陷。新书报检查令规定“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严肃和谦逊的探讨,不得使作者受到无理的约束,不得妨碍书籍在书市上自由流通”[55]。表面看来,这是极为开明的政令,似乎真正吹来自由的清风。然而,该政令一经马克思分析便露出破绽。马克思批判说,“严肃和谦逊”乃是一种主观态度,是难以界定的相对概念,作者自以为“严肃和谦逊”,书报检查官未必以为是符合标准的“严肃和谦逊”;检查令赋予了检察官的审查权,实际上把界定是否严肃和谦逊的标准收回到检查官那里,那么,所有的作者只能迎合检查官的喜好写作,而检察官也就有理由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作者发表的文章是否“严肃和谦逊”。由此,官方所认定的、所喜好的表情就是作者唯一可能表达的表情,作品的色彩就只能是官方的色彩,而不是作者的色彩,作者的命运就由检察官来操纵。马克思指出,在这貌似开明的政令背后,实际上是收紧了检查力度。政府仿佛是赞成出版自由,其实却是保留了对报刊进行全面监督的权利。如果检查令真正实行下去,结果必然是作者只有按照普鲁士官方的态度探究真理,才可能符合发表的标准。
马克思揶揄书报检查令说:“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56]接着他论述道,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第一,“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性的形式。‘风格如其人。’可是实际情形怎样呢!法律允许我写作,但是不允许我用自己的风格去写,我只能用另一种风格去写!我有权利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但是首先必须使这种面貌具有一种指定的表情!”[57]这是对真理的亵渎,马克思呼吁每个人都有根据自己的个性表达对事物看法的权利与自由。第二,人们探讨的对象也会对探讨的主体发生影响。对象的性质千差万别,不可能限制主体的探讨只能遵循一种态度,那是对主体权利与客体权利的双重不尊重。不幸的是,书报检查制度就是在冠冕堂皇、貌似有理的辞令下,一切都以检察官的主观标准为转移,“所有的客观标准都已消失了,人身关系成了关键,能称之为保证的只有书报检查官的得体的处事方式”[58]。这是一种“虚伪的自由主义”,书报检查制度的最大贡献是培育了专横的书报检察官,进而,它将导致压制与反压制的恶性循环,导致高压国家下的不忠诚,报刊就会以说谎为荣,国家精神也因此而丧失。
马克思如此激烈地反对书报检查令,难道说马克思认为发表任何言论都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吗?实际上,马克思的论点依然是从理性出发,而不是从任性出发。他强调:“精神的谦虚总的说来就是理性,就是按照事物的本质特征去对待各种事物的那种普遍的思想自由。”[59]因此说,人们应该以真实的态度去探讨真理,因为“真实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在结果中是相互结合的”[60]。在此,马克思极大地倡导一种精神的自由与个性的解放。
所以,马克思并没有鼓励个人任性自由地放纵表达,他反对的只是书报检查令遏制了人们探讨真理的自由,对人的精神进行了钳制。马克思反问道:“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61]马克思的哲学里始终潜藏着这种自由的气质,这是继博士论文之后,伊壁鸠鲁自由个性理念的现实发挥,也是马克思此后一生探讨实现社会自由的根本主题。马克思激烈地批判道:“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62]这样,新的检查令不但没有放松对自由的钳制,反而倒退到比旧的书报检查令还严酷的状态,对理性来说是极大的戕害。
马克思批判说,新的书报检查令使得自己陷入了自相矛盾中,它指摘新闻出版自由违反国家要求,其实这一指责才是对国家理性的不信任。马克思说:“即使公民起来反对国家机构,反对政府,道德的国家还是认为他们具有国家的思想。可是,在某个机关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举世无双的占有者的社会中,在同人民根本对立因而认为自己那一套反国家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当政集团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报复的法律,来惩罚思想,其实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63]马克思明确把政府与国家作为两个概念区分开来,政府乃是国家的机构,好的政府体现了国家理性,而坏的政府恰恰违背了国家理性。当政府官员以反国家的做法证明自己的国家理性时,恰好证明了公民对国家机构的对抗是符合国家理性的。这样,所有的事情都被颠倒了,书报检查令剥夺了新闻出版批评的权利,政府的批评成了日常责任:政府限制言论自由,虽然以国家的名义发布,却恰恰是反国家的;新闻出版自由尽管可能带来尖锐的批评意见,但其本身是合乎国家理性的。
在马克思看来,新书报检查令的最大问题是让所有的客观标准都消失了,它必然使得书报检查官的专横成为书报检查最后的客观标准,而对书报检查官的信任则证明了政府的专横。这一思考逻辑导致马克思得出结论:如果政府真要表现得开明的话,就应该从根本上做起,“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各种制度却比人更有力量”[64]。
(二)为新闻出版自由辩护:自由报刊是国家精神
虽然《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写作时间较早(1842年2月—3月),但发表却是一年之后的事情。所以,真正引发巨大反响的倒是马克思晚些时候写的最先在《莱茵报》上发表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这一组文章的第一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这篇文章与《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有相同的主题,都涉及书报检查制度和新闻出版自由,马克思深化了对自由的论述,是对书报检查制度批判的扩展论述。或者按照马克思本人的说法:“借辩论新闻出版问题之机,我又从另外的角度来重新论述书报检查和新闻自由的问题。”[65]他从具体的政治现实入手分析自由理性问题,提出打倒特权,实现人民自由报刊的理念。
文章出台的背景是这样的:1840年年底至1841年年中,普鲁士举行了省议会会议(各省等级议会),讨论新闻出版自由问题。在辩论过程中,维护新闻出版自由的一方却没有做到有效对抗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另一方。会议结束后,普遍的理性并没有获得胜利,但是特定的集团的利益却得到了辩护,自由成了特权者的自由。马克思针对当时出版的现状写道:“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殊的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的权利而已。”[66]政府总是可以用各种方式统一新闻的口径,书报检查官总是可以自由地把他认为拙劣的作品一笔勾销。现在的问题焦点是,新闻出版自由是个别人物的特权呢还是人类精神的特权,人民到底有没有自由表达自己的声音、表达出真正的自我的权利,自由是否成了人的本质的装饰品。这些关键问题,为新闻辩护的人都没有说清楚。因此,马克思认为:“为新闻出版辩护的人,总的说来对自己所辩护的对象却没有任何现实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感觉到新闻出版自由是一种需要。”[67]马克思从论战双方出发,对他们进行了评述与批判。
马克思首先考察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人观点,驳斥了其荒谬性。辩论人先援引书报检查制度的存在并没有妨碍德国精神的发展,而是打击了新闻出版的不法行为,证明了新闻出版自由是行不通的。马克思对此反驳说:“德国的精神发展并不是由于书报检查制度,而是由于违背了这种制度。”[68]书报检查制度给德国精神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德国精神的任何进步,都要冲破束缚自由的禁令,这才是德国落后于他国的根本原因。辩论人又以各国经验为例,说明德国不适合新闻自由:不可学英国的新闻自由,因为英国的自由有不可复制的历史基础;不可学荷兰的出版自由,因为荷兰出版自由恰恰导致了国家的灾难。马克思则据理力争,认为时而把报刊的一切优点归功于历史基础,时而把历史基础的一切缺点归咎于报刊的做法是自相矛盾的。事实上,各国都有各自的国情可资借鉴,马克思警告说,我们更要看到,“在法国,为革命准备基础的不是新闻出版自由,而是书报检查制度”[69]。
书报检查制度是秘密警察的行为,通过辩论对新闻出版自由立法是保证社会享有言论自由的重要途径。马克思强调议会辩论只有在公开的情况下才能够真正做到自由精神的发展,“正如一切生物只有在开阔的室外环境中才能茂盛,真正的政治会议也只有在公共精神的密切保护下才能昌盛”[70]。关于新闻出版自由,马克思用书报检查制度与之做了对比,强调新闻出版法惩罚滥用自由,书报检查制度却把自由当作一种滥用而惩罚。用书报检查制度预防自由一定会适得其反。“书报检查制度使每一篇被禁作品,无论好坏,都成了不同寻常的作品,而新闻出版自由却使一切作品失去了这种特殊的外表。”[71]因为禁止,意味着封锁一个秘密,而一切秘密都具有诱惑力,人们宁愿相信被禁止的作品中包含有人们更为期许的东西,而不管真实情况是否如此。这样,书报检查制度就毁掉了人们辨别自由、追求自由的能力,从而时刻扼杀着国家精神。所以,马克思所强调的是,自由不能是特权者的自由,不能以官方的方式用特殊的外在标准限定精神的表达能力,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学习写作与阅读,同样,每一个人也有权利进行写作和阅读。
由此,马克思提出自由报刊是国家精神的思想,并把国家精神与人民精神并列。他论述道,只有自由才能使理性焕发生机,只有自由意志的人民才能变得智慧起来,实现观念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良性互动。而自由报刊是承载这一使命的重要中介。“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世界联接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使物质斗争升华为精神斗争,并且把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观念化的一种获得体现的文化。自由报刊是人民在自己面前的毫无顾虑的忏悔,大家知道,坦白的力量是可以使人得救的。自由报刊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审视是智慧的首要条件。自由报刊是国家精神,它可以推销到每一间茅屋,比物质的煤气还便宜。它无所不及,无处不在,无所不知。自由报刊是观念的世界,它不断从现实世界中涌出,由作为越来越丰富的精神唤起新的生机,流回现实世界。”[72]马克思这一长段诗一般的语言把自由报刊的作用比作有声纽带、精神文化、精神的镜子、国家的精神,从现实中升华出来,又重新激活现实。这里提出的深刻问题是,政府如何构建与人民的互信机制?如果人民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政府也就不能取得他们充分的信任。因为,在书报检查制度下,新闻自由成为一句空话,它的可怕后果就是:“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耽于幻觉,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同样耽于这种幻觉。因此,人民也就有一部分陷入政治迷信,另一部分陷入政治上的不信任,或者说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顾个人的庸人。”[73]马克思得出结论说:“新闻出版是个人表达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式。它不知道尊重个人,它只知道尊重理性。”[74]
其次,马克思对新闻出版自由辩护者进行了评述与批判。马克思认为,辩护者把新闻出版自由当作一种行业自由进行辩护,是降低了新闻出版自由本身。在马克思看来,“新闻出版的最主要的自由就在于不要成为一种行业”[75]。因为,新闻出版自由是人的头脑的解放,是个人表达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式,它看重的是理性,而不是个人本身的职业特征。所以,辩护者虽然有相对的正确性,但更需要尖锐的批评。
马克思在此论述了一个深刻的命题,一般自由和特殊自由的关系。“如果总的说来自由是合法的,不言而喻,某一特定形式的自由表现得越鲜明、越充分,自由的这一特定形式也就越合法。”[76]从相反的角度去看也一样,“自由的每一种形式都制约着另一种形式,正像身体的这一部分制约着另一部分一样。只要某一种自由成了问题,那么,整个自由都成问题。只要自由的某一种形式受到指责,那么,整个自由都受到指责,自由就只能形同虚设,而此后不自由究竟在什么领域内占统治地位,将取决于纯粹的偶然性。不自由成为常规,而自由成为偶然和任性的例外”[77]。显然,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孕育出社会有机体的思想了,社会必须从总体上来把握,如果社会不够自由,那么纯粹鼓吹个体自由是缺乏根基的,是不能真正实现的。同时,任何一般自由都必须落到特定形式上,如果只是强调一种总体自由,而在个体自由上没有体现,那么这种自由就是空泛的。在现实的社会中,个别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达到一种超越,似乎要比别人更自由些,但这只能说是偶然和任性的例外。从整个社会看,每个人都不能脱离总体而谈个体自由。这种对自由的全面而辩证的集中论述,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预见了马克思论述自由社会或自由人联合体的新唯物主义的核心:妨碍个人自由的恰恰是不合理、不自由的社会本身。由此,改造社会、追求自由就是马克思哲学所确立的根本主题,铺垫出未来在《共产党宣言》中的光辉命题,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它证明马克思自由的视野是极为开阔的,决不能从马克思后期著作中对个体自由论述的减少,就断定马克思的自由观是轻视个体构建维度的。
马克思这篇文章受到了《莱茵报》主编格·荣克的欣赏,这也为他日后受聘担任《莱茵报》主编埋下了伏笔;不久,卢格来信称赞该文章是关于出版自由的“最优秀的作品”,并在1842年6月7日的《德国年鉴》上写道:“关于出版自由,以及在捍卫出版自由方面,从来没有、甚至也不可能有比这说得更深刻更透彻的了……在我们的时论中出现了这样学识渊博、有独到见解和善于弄清那些对常人来说是如此混乱的问题的文章是值得我们庆贺的。”[78]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的思考是对普鲁士政府的建设性批评,并没有蕴含过多的为后人所拔高的革命因素。
马克思并没有直接站在民众一方鼓吹革命,这在合法的刊物上也是不可能;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服膺黑格尔的理性哲学,所以他解决问题的思路是论证、高扬理性本身。理性观点在那里占据了统摄的位置,凡是违背理性的情况在马克思看来都显得无聊乏味和令人不快。由于这次会议的辩论双方都为各自特殊等级的利益服务的狭隘性,故而,只是产生了特权归政府还是分给若干个人的争论。马克思对这种因利益冲突带来的政治立场对抗有所察觉,但没有深入论述,只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批判辩论双方都违背了省议会的普遍精神,甚至扼杀了历史的理性。
(三)宽容对待报刊:要使国家变得与公民血肉相联
马克思对书报检查令的强烈批判以及对新闻出版自由的激烈辩护,表明了他思考言论自由、自由独立办报的总体想法。随着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的深入,他对报刊的看法越来越具体,在数篇政论文章中也更为现实地表述了报刊自身发展的问题。
马克思这样给报刊定位:报刊“只是而且只应该是‘人民(确实按人民的方式思想的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公开的‘表达者,诚然这种表达往往是充满激情的、夸大的和失当的’”[79]。这里表达出三层意思,第一,报刊不能是官方所办,不能代表政府的喉舌,要强调报刊自身的独立性,只有独立才能获得对政府行为有力批评和合理建议的立场。第二,报刊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公开表达,这意味着它从私人问题出发,但一定要摆脱私人的局限,把问题普遍性的一面呈现出来;报刊是人民的呼声,当某些社会问题被披露出来之后,通过社会舆论的讨论,特殊的问题将会转化为普遍的问题,并进而得到更高层次的解决。“‘自由报刊’是社会舆论的产物,同样,它也制造社会舆论,唯有它才能使一种特殊利益成为普遍利益。”[80]第三,报刊在表达过程中往往会把自身的缺陷暴露出来,是比政府更容易受到指责的,必须处理好报刊自身的发展问题。在《好报刊和坏报刊》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好”与“坏”的分野就在于代表社会舆论还是歪曲社会舆论。对于报刊本身可能产生的缺点,马克思抱着宽容的态度,认为只要是独立的报刊,终究会在发展中改正自己的缺陷,人们应该容许报刊有自身发展的过程。当《莱比锡总汇报》被查禁后,马克思并没有为其缺点辩护,而是表达出要尊重报刊发展内在规律的理念,“《莱比锡总汇报》并不代表德国所有的人民报刊,但它是这种报刊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报刊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构成人民报刊实质的各个分子都应当首先各自形成自己的特征。这样,人民报刊的整个机体便分成许多不同的报纸,它们具有各种不同而又相互补充的特征……只有在人民报刊的各个分子都有可能毫无阻碍地、独立自主地各向一面发展,并使自己成为各种不同的独立报刊的条件下,‘好的’人民报刊,即和谐地融合了人民精神的一切真正要素的人民报刊才能形成”[81]。
据此,马克思对报刊的缺陷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说:“如同生活本身一样,报刊总是常变常新,永远也不会老成持重。它生活在人民当中……今天它所报道的事实或发表的见解中的错误之处,明天它自己就会推翻。它表现出真正‘朴实的’政治态度,在一般情况下,连报刊的敌人对这种态度也是很喜爱的。”[82]如果政府足够开明和自觉,那么报刊总会在一种宽容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并助推国家的健康发展。“德国和普鲁士的一些报纸给自己确定了这样的目标:要使德国和普鲁士成为德国人和普鲁士人注意的中心,要把国家由神秘的、僧侣式的东西变成公开的、人人了解、个个有关的尘世的东西,要使国家变得与公民血肉相联……”[83]
从这些论点来看,马克思公开发表的文章是有节制的,在批判中也有相当的克制。在重读马克思的上述论点后,可能要影响我们对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定位。传统观点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工作就是向普鲁士国家作不屈不挠的斗争,是革命民主主义的。但这种看法似乎有问题。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我们在马克思后来走上共产主义革命道路后,是以此为尺度对马克思这一时期思想进行定位的。其实,公允地说,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更应该称其为“激进自由主义者”。当时,马克思面对着几股敌对力量:一方面是政府的书报检查制度;另一方面则是作为教会方面的代表《科隆日报》对《莱茵报》的大肆攻击和诋毁。此外,《莱茵报》内部的“柏林自由人”团体不顾政治现实的严峻,其日益浮躁的空谈和制造出的喧嚣,往往成为政府迫害《莱茵报》的口实。马克思对现实的普鲁士国家极为不满是毋庸置疑的,但马克思批判的动机与形式都不是革命的,而是力图促进国家变革的。因此,论证国家理性始终是《莱茵报》时期不变的主题之一。
(四)哲学并非幻想:现代哲学构筑国家的理性基础
实际上,无论是对书报检查令的批判还是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辩护,都需要哲学来作强大的后盾。马克思所依靠的哲学基础,就是黑格尔哲学(他有时也把它称为现代哲学)。他认为,正是现代哲学奠定了国家理性的基础。由于马克思第二篇谈论普鲁士政府和科隆大主教之间冲突问题的辩论文章被删掉了,我们只能从1842年7月9日马克思致卢格的信中略知一二,倒是这封信又透露出马克思为黑格尔辩护的立场。当菲·康·马尔海内克在演讲中贬斥黑格尔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意义时,马克思表明了其鲜明的态度:“老马尔海内克认为,必须向世人证明老黑格尔学说的软弱无能。他的这种判决是无耻的判决。”[84]这表明,一方面,马克思在当时并没有对宗教有过分的批评,其目的是不伤害教徒的宗教感情,争取宗教徒的读者;另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在马克思那里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此后,在马克思《集权问题》一文中,强调了哲学的时代性。这篇针对莫泽斯·赫斯的论战文章已经不全,在现存的残留的文章中,马克思提出两个重要命题,第一,时代的迫切问题是探究社会之谜的关键。“世界史本身,除了用新问题来回答和解决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因此,每个时代的谜语是容易找到的。这些谜语都是该时代的迫切问题……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85]第二,能够思考把握时代问题是哲学的使命,哲学与时代是密切相关的。“当人们把哲学同幻想混为一谈的时候,哲学必须严肃地提出抗议。”[86]这里再次重申哲学介入现实的重要性,也是继博士论文之后,马克思重新讨论哲学问题的表现。
《莱茵报》的壮大,引发同行《科隆日报》的嫉恨,后者的主编海尔梅斯发表社论,攻讦《莱茵报》,说它蔑视作为国家基础的基督教,呼吁政府禁止在报刊上讨论宗教和哲学问题。这引发马克思的著名政评《〈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为讨论宗教、哲学与国家的关系做出阐述。
第一,国家是合乎理性的公共存在。“国家的真正的‘公共教育’就在于国家的合乎理性的公共的存在。国家本身教育自己成员的办法是: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成员;把个人的目的变成普遍的目的,把粗野的本能变成合乎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的自由;使个人以整体的生活为乐事,整体以个人的信念为乐事。”[87]这里运用的完全是黑格尔的国家观,并没有独特的马克思特色,它清晰地标出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阶段水准。这里的国家,并不是现实的政府,而是一种理想的理念,是现实政府的依据。
第二,自由理性是世界的统治者。既然国家是理性的,那么统治的核心就是理性的,这是从前者必然得出的结论。因此,马克思对哲学做出辩护,哲学从其体系发展来说,并不是通俗易懂的。因为,哲学的思路和正常人的思路不同,它在用双脚立地之前,先用头脑立地。哲学并不是从尘世中进行归纳,而是先从理念上进行推演。在这一点上,哲学对于世界存在的重要性,和货币对于尘世的重要性是相当的。马克思说:“你们不仅把金钱,而且同样也要把自由理性当作世界的统治者;‘自由理性的行为’我们就称为哲学研究。”[88]这表达出马克思这一时期对哲学的根本看法。哲学家本身的工作存在着双重分裂:其一,哲学工作与外在行为的分裂。外在行为的超出常规和不合时宜是经常的现象,在常人看来,哲学家像念咒语的巫师,透着荒诞和诡异,但在实际上,哲学家正在以工人用双手建筑铁路的形式在头脑中建筑着哲学体系。其二,哲学思想与现实世界接触的分裂。哲学不是在受欢迎的姿态中进入世界的,而恰恰是在敌人要求扑灭思想烈火的狂叫中,冲破令人费解的、正规的体系外壳,以世界公民的身份出现在世界上。
第三,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上的精华。正是由于哲学本身内在的这种张力,它总是最能自由地表达时代的尖锐问题,总是突破时代设置的阈限。“哲学是问:什么是真实的?而不是问:什么是有效的?它所关心的是一切人的真理,而不是个别人的真理;哲学的形而上学真理不知道政治地理的界限;至于‘界限’从哪里开始,哲学的政治真理知道得非常清楚,而不会把特殊的世界观和民族观的虚幻视野和人的精神的真实视野混淆起来。”[89]
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上生长出来的,他们是时代的产物。如果没有自由生长的环境,那么对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一种戕害。时代所要做的,恰恰是给予哲学以恰当的生存环境,“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哲学不再是同其他各特定体系相对的特定体系,而变成面对世界的一般哲学,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正获得这样的意义,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哲学正在世界化,而世界正在哲学化——这样的外部表现在一切时代里曾经是相同的”[90]。
第四,哲学而非宗教是现代国家的理性基础。哲学不是靠感情、靠诅咒,靠天堂的信仰和地狱的恐吓,而是靠理智、靠教导,靠追求真理和检验疑团给人以安慰。“哲学谈论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同你们不一样。你们没有经过研究就谈论这些问题,而哲学是在研究之后才谈论的;你们求助于感觉,哲学则求助于理智;你们是在咒骂,哲学是在教导;你向人们许诺天堂和人间,哲学只许诺真理;你们要求人们信仰你们的信仰,哲学并不要求人们信仰它的结论,而只要求检验疑团;你们在恐吓,哲学在安慰。的确,哲学非常精明老练,它知道,自己的结论无论对天堂的或人间的贪求享受和利己主义,都不会纵容姑息。”[91]
宗教与哲学是敌对的,“宗教不是反对哲学的某一特定体系,而是反对包括各特定体系的一般哲学”[92]。马克思区分哲学与宗教的目的,在于强烈批判《科隆日报》把宗教当作国家基础的论点。马克思依照黑格尔的国家观,把国家依然看作是“合乎理性的公共存在”。所以,不应该根据宗教,而是应该根据自由理性来构想国家。马克思在此所强调的自由理性不是个人理性,而是社会理性;当以社会理性为重心时,个人理性也就被纳入其中了。通过这一勾连,马克思把哲学与国家观密切结合起来。他认为,黑格尔的“现代哲学持有更加理想和更加深刻的观点,它是根据整体观念来构想国家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同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及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93]。
从1842年的文章中,我们更可以看到这种思考进路。在《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中,马克思直接批评了历史法学派没有为当代立法的资格,他们的哲学基础来自胡果的怀疑主义,乃是一种轻佻的否认现存事物的理性的18世纪的怀疑主义者。历史学派的鼻祖胡果,自称是康德的学生,称其学说是康德哲学的支脉。他坚决否认现存事物中理性的存在,认为实在的事物存在的根据在于它的有效性,而非合理性,甚至毋宁说是非理性。马克思认为,胡果曲解了康德,体现出庸俗的怀疑主义的轻佻,“如果说有理由把康德的哲学看成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那么,就应当把胡果的自然法看成是法国旧制度的德国理论”[94]。因此,胡果的怀疑主义乃是一种无法容纳新的精神的旧形式。马克思再一次捍卫了黑格尔哲学的理性本体论。胡果否认现存的婚姻及道德法律制度中存在理性,而在现代社会中,“这些制度固然不是人类理性的创造物,但它们却是更高级的‘实证’理性的反映,其他一切东西莫不如此”[95]。
(五)马克思的难题:私人利益与普遍理性的冲突与分裂
《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写作于1842年7月底至8月初,但紧接着马克思就遇到了真正对理性发动挑战的难题。1842年10月,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呈现了这一难题。在讨论林木盗窃法时,“当问题涉及林木所有者时,大小林木所有者之间的完全平等就成为定理,而当问题涉及违反林木管理条例者时,不平等就变成公理”[96]。对私有利益的辩护,以及贫苦阶级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让马克思感到震惊,私人利益想把国家贬低为私人利益的手段,“私人利益的空虚的灵魂从来没有被国家观念所照亮和熏染,它的这种非分要求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严重而切实的考验”[97]。莱茵省保护林木的利益与政府立法的各个原则是冲突的,在投票解决中,法的原则败给了利益的考量。马克思厌恶地说,利益天生具有无视法律的本能,盲目、无节制且片面,当特殊利益坐上立法的宝座时,“我们得到的是下流的唯物主义”。他说:“这种下流的唯物主义,这种违反各族人民和人类的神圣精神的罪恶,是《普鲁士国家报》正向立法者所鼓吹的那一套理论的直接后果,这一理论认为,在讨论林木法的时候应该考虑的只是树木和森林,而且不应该从政治上,也就是说,不应该同整个国家理性和国家伦理联系起来来解决每一个涉及物质的课题。”[98]
从这里明显看出,马克思认为私人利益和国家理性是严重分裂的,马克思从黑格尔哲学所提供的视野去审查这一点时,为国家理性疾呼:“任何现代国家,无论它怎样不符合自己的概念,一旦遇到有人想实际运用这种立法权利,都会被迫大声疾呼:你的道路不是我的道路,你的思想不是我的思想!”[99]当莱茵省议会通过林木盗窃法,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战胜了体现国家理性的法时,马克思把其比作是下流的唯物主义的胜利。这不但标志马克思此刻对唯物主义还保持着一种疏远关系,也意味着唯物主义首先以一种奇怪的、变形的方式介入马克思的思考。可以肯定,此刻的马克思还在黑格尔的思考框架内寻求出路,用理性标准来批判脱离国家有机体的私人生活。但无论怎样,现实的残酷结果,直接挑战和冲击了黑格尔的国家理性学说,影响了马克思思维方式的转变。然而仔细考察这一阶段,马克思的思想表现为两种激烈的冲突:一方面,现实的利益冲突使他为理性辩护成为难事,另一方面,马克思《莱茵报》的编辑工作使得他陷入两面作战的困境,内心有强烈的冲突。
摩泽尔地区盛产葡萄,葡萄酒酿造一直是该地的主要产业。由于1834年海关法取消进口国外酒的禁令,在国际贸易中,弱小的产业受到极大冲击,而国内税收依然,造成大量平民沦陷于贫困状况。摩泽尔河沿岸的居民由于资本主义贸易的竞争压力、高额的税收,以及歉收的经济压力,葡萄农背上沉重的债务,生活特别困苦。他们呼吁政府给予切实的帮助,但政府官员只是提供了些毫无裨益的劝告。摩泽尔区民众要求自由报刊建构起官民对话的机制来解决问题,被认为是无理取闹。1842年,《莱茵报》记者科布伦茨对此做了调查,并于12月12日和14日两次发文报道,引发舆论关注。总督冯·沙培尔给报纸送去两篇反驳文章,质疑调查的可靠性,要求予以答复。科布伦茨不能胜任此事,于是马克思全力以赴准备,并在答复中写道:“全部叙述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并竭力做到只是概括地表明这些事实……”[100]这是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最大的不同之处,也是马克思能够告别他们,建构自己的新唯物主义的最初理由。马克思即使掌握了自己所认为是真理的哲学的原则,也一点不放松对现实研究的重视。
马克思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也标志着他思考的政治转向:“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动,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只要人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人们就不会违反常规地以这一方或那一方的善意或恶意为前提,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起作用的地方看到这些关系在起作用。”[101]从马克思唯物史观思考的发展来看,这是一个重要的命题,他强调了唯物主义的精义在于从客观事实出发,分析出理性判断。这恰恰是从普遍理性出发的方面。毫无疑问,对摩泽尔地区农民处境的研究推动了马克思从政治动机向经济关系研究的转变。“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102]这一难题对马克思的震动如此之大,迫使他开始批判黑格尔,反思理性本身。当摩泽尔地区的农民与政府强烈冲突时,马克思开始重新思考现实本身为何没有在理性哲学框架内得到有效解释的原因。
据此,我们也不难看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最终分道扬镳的原因。在继承黑格尔遗产的问题上,马克思和青年黑格尔派是截然不同的。黑格尔固然以其天才的思考及其勤奋的劳动把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与基本依据勾勒了出来,但是仅仅以此原则作为万能钥匙打开分析现实的大门,则是徒劳无功的。青年黑格尔派所犯的最大错误,就是以为掌握了黑格尔的原则,就可以对一切现实分析出道理和原因。从黑格尔那里,马克思得到的启示是,历史是辩证发展的有机体,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应该从产生问题的土壤中探求,而不是死守辩证法的形式。与马克思相对的,则是青年黑格尔派越来越空洞的以抽象的否定否定一切的绝对的批判,这在形式上看起来更为激进和正义,但在实证上恰恰是最大的不合乎实际。因为他们完全无视现实的政治条件而力图通过批判改变现实的政治制度,议论不着边际,以空泛的高调代替明确的意见,以孤芳自赏的姿态代替关注现实的研究,失去了任何现实可能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我们的时代,胡闹、莽撞的行为应当受到公开而坚决的谴责;我们的时代需要严肃、刚毅和坚定的人来达到它的崇高目标。”[103]
然而,这时候的马克思并没有找到突破困境的出路。他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内心真实的想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冲突。一方面,他为了维持《莱茵报》的存在,把介入现实的调子定得相对温和,受到“柏林自由人”团体的指责;另一方面,马克思内心对现实状况的强烈不满得不到酣畅淋漓的表达。
我们看到马克思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如《评奥格斯堡〈总汇报〉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中这样说的:“我们只要求坚持不懈地、全面地健全普鲁士的基本机构,我们要求人们不要突然离开现实的、有机的国家生活,而重新陷入不现实的、机械的、从属的、非国家的生活领域。”[104]马克思在《评部颁指令的指控》中,做了一番为《莱茵报》作为自由报刊本身与国家的关系的辩护说明:
《莱茵报》所理解的“自由主权”国家,“不是把君主限制在他个人的范围之内,而是把整个国家看作他的躯体,于是各种机构是他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器官,而法律是他用来观察事物的眼睛”[105]。因此,总的来说,《莱茵报》并不反对君主制的国家形式,“它所关心的是一个合乎伦理和理性的共同体;它认为,这样一种共同体的要求应该而且可以在任何国家形式下实现”[106]。由此,《莱茵报》从来没有抽象地把政府同人民对立起来,而是从改进国家的善良意愿出发,试图对政府本身的那些违反人民精神的措施提出怀疑。在这一意义上,现实国家的缺点就不仅仅是政府的缺点,它同时也是人民的缺点。最终,《莱茵报》“试图唤起每个等级去反对自身的利己主义和局限性,它处处都把公民的理性同等级的非理性,把人类的爱同等级的仇恨对立起来”[107]。《莱茵报》本身的宗旨是“从来都只维护自己深信合乎理性的东西,而不管这些东西来自何方”[108]。
马克思所有这些辩解和全面的批驳都没有被接受,《莱茵报》被停刊的命运还是如期而至。然而,从马克思这一时期的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真实的想法:“即使是为了自由,这种桎梏下的生活也是令人厌恶的,我讨厌这种缩手缩脚而不是大刀阔斧的做法。伪善、愚昧、赤裸裸的专横以及我们的曲意逢迎、委曲求全、忍气吞声、谨小慎微使我感到厌倦。总而言之,政府把自由还给我了。”[109]
冲突的结果是马克思走上了彻底批判普鲁士专制政府的道路,这是以牺牲马克思个人安逸的生活为代价的。应该说,怎么评价马克思从《莱茵报》去职的影响也不算过分,它预示着马克思的哲学本身开始走上一条与以往差距极大的道路,从此之后,马克思革命者的身份开始真正确立,经过克罗伊茨纳赫时期的自我反思,在巴黎,哲学与无产阶级运动开始相互结合,相互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