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社会认识论和“历史阐释学”的探究
马克思的著述特别是《资本论》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马克思可以说是煞费苦心,用心良苦!他尝试并最终概括、提炼出可以上升到“历史哲学”高度的诸多社会认识方式、方法,诸如“普照光方法”、“从后思索方法”、“人体解剖方法”、“抽象—具体方法”等。马克思注意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5]。更进一步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6]。他还指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提供了钥匙。”[7]特别是由于“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8]。为此,他认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以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9]。可以说,这些方式、方法是马克思哲学认识论中最重要的内容。
更为超前的是马克思的“历史阐释学”思想。检视马克思不同文本的创作历程,我们还会发现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就是他善于把对某一问题的思考、论证和阐发与关乎这一问题的学说史的梳理和评析紧密地结合起来。像《剩余价值学说史》这样为了配合《资本论》的原创性理论建构而进行理论史梳理,把理论与理论史密切结合的做法,几乎成为马克思的理论生涯中自觉而一贯的研究方式和著述方式。长期以来马克思的这样一种研究方式和叙述方式并未受到我们的关注和理解。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中,历史哲学(唯物史观)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然而根据一般唯物主义而不是按照马克思自谓的“现代唯物主义”原则所进行的阐释,把“历史”简单化为一种可以自动呈现的“社会存在”,又认为“社会意识”的内容全部来自这种“社会存在”,并且二者之间是一种反映与被反映的一一对应的关系。现在看来,这种解释把人们的意识(精神、观念)领域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丰富性作了简单化的处理。如果一切意识(精神、观念)只是一种对外在的异质性存在的反映,怎么解释人类创作的那些浩瀚的艺术作品、精神伟构所构筑的独特的审美空间和智慧高峰?又如何到位地勾勒和和透视人类复杂的思想史、观念史、心灵嬗变史?研读马克思留下来的文本,我们发现他真正完成了的、成型的作品远远少于未完成的著述,绝大多数是笔记、手稿以及计划写作的著述的准备稿、过程稿、修正稿和补充稿。马克思为什么要对自己的文稿反复斟酌、再三修改?这里不只是关乎他当时是否建立了独特的理论、思想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他更多地考虑到的是理论如何表达和思想怎样阐释的问题。马克思当然坚持历史存在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但历史以怎样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存在?对历史如何叙述才能显现其当代意义?源于时代境遇和社会实践的理论又如何表达才能显示其真正的意旨?所有这些都关乎“历史阐释学”的重要议题。20世纪历史哲学把研究重点转向了诸如此类的历史表现、历史想象、历史隐喻、历史理解、历史叙述、历史方法、历史写作等领域,从而大大超越了19世纪的思维;马克思以其丰富的文本写作实践触及当代“历史阐释学”的这些问题,并且在其阐释中蕴涵着大量有价值的创见,这些本属于马克思历史哲学题中应有之义,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挖掘和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