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礼仪类型
中国自古就被称为是“礼仪之邦”,礼可以说无处不在,数量相当大,有的是明文规定的,有的则是社会约定俗成的,《礼记·礼器》说是“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中庸》说是“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意思一样,都是说古代大的礼有三百之多,细微的礼有三千之多。在这里,应该认识到的是,所讲的数并不是严格的“三百”、“三千”,仅是一个大约的说法。
中国古礼数量之多是领先于世界同时期其他民族的。任何事物都是如此,多就有规律性,多就有类的区分。中国古代礼仪能够主导数千年,也必然是有规律可把握的。古礼虽然繁复,但是最基本的可分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大方面,就是古代常讲的“五礼”。
“五礼”之名最早见于《尚书》和《周礼》。《尚书》亦称《书》或《书经》,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宫廷文献,儒家的重要经典,古代认为是由孔子编订而成的。古代先贤认为,尚书是古代的圣贤为了阐明天地自然的根本大道,弘扬天道之理,而采用文字记载的形式,专门为后世人们留下的一部关于立身处世、齐家治国平天下根本道理的著作。因其年代久远,源自上古,所以古代称之为《尚书》。《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是一部通过反映礼制治国的古典文献,对于治国官制、社会礼制和生活礼制,都做了记载与理想设计。
《尚书·舜典》说:舜“修五礼”。这是中国古典文献中首次提到“五礼”之说,但书中没有具体地讲哪五礼。书中介绍了舜的事迹,讲到一年的二月份,舜按照上古的礼制,巡守到岱宗时,统一了度量衡,又“修五礼”。这一文献记载,说明五礼在上古时期已经为人们所遵行,并不是舜开始制定五礼。原因有二:一是《舜典》中没有具体提到五礼,说明五礼当时已经被人们所了解,唐代学者杜佑在《通典》中也记述说:“自伏羲氏以来,五礼始彰;尧舜之时,五礼咸备。”熟知的,往往会用数字的形式省略,正像我们现在行文中一样。二是“修”字在古代文献中有学习、研究的意思,亦可认为舜巡守到岱宗,潜心学习、整理了延续下来的“五礼”。西汉著名的经学家、孔子的十一代孙孔安国对《尚书》注疏中认为,舜“修吉、凶、宾、军、嘉之礼”。
《周礼》记载了“五礼”的主旨与意义,认为:“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示,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旧唐书·志第一·礼仪一》说:“故曰,修五礼五玉,尧、舜之事也。时代犹淳,节文尚简。及周公相成王,制五礼六乐,各有典司,其仪大备。”到了唐代,五礼逐渐系统化、规范化,《旧唐书·志第一·礼仪一》记载:“太宗皇帝践祚之初,悉兴文教,乃诏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唐代开元十八年(730年),唐玄宗召集大臣、儒学家编订了《大唐开元礼》。这部礼制,对此前“五礼”制度做了一次系统的总结,奠定了以后中国王朝礼典的基本结构,是中国礼仪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唐末儒学家杜佑在《礼典》中详述了唐以前的礼仪制度演变,将“五礼”次序改为“吉、嘉、宾、军、凶”。后来各朝基本沿用此排序,直到民国时期,所以欧阳修等人在《新唐书·礼乐志一》中赞其曰:“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可以说从上古时期,逐渐形成了古代五礼,成为主导中华民族礼仪发展的主干,直到民国时期才被废止。192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专门设置了礼制馆,组织力量负责审定各项礼制,编撰体例定为吉礼、嘉礼、军礼、宾礼、凶礼五股。1943年,国民政府成立了“孔学研究会古乐研究组”和“礼乐编订委员会”,组织编订中华民国礼制,编成《北泉议礼录》一书,沿用了传统的“五礼”框架,但没有推行开来,这是中国历史上以“五礼”为基准编修礼仪的最后一部礼制书。
从以上的介绍可见,“五礼”贯穿、主导了中华民族的礼仪发展史,是了解中华传统礼仪丰富内容的纲目。
一 吉礼
吉礼,主要是祭祀之礼。吉,古人在词义中是指“善”和“福”。古人把吉礼作为首要的礼仪,就是通过祭祀的“善举”达到致福的心愿,清代学者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说:“祭祀之礼,取以善得福,是谓之吉礼。”
祭祀是对神灵的膜拜。人们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蒙昧时代,对自然中的现象难以理解,太阳、月亮、星辰是怎么回事,云雾、雷雨、风雪又是从何而来,他们难以解释这些自然现象,认为是有一种至高无上的神灵左右着,使人们产生了敬畏之心,为了使这些神灵能够降福消灾,就形成了对神灵的祭拜活动。国外一些学者认为,人类最早创造出的神是太阳神。麦克斯·缪勒在《比较神话学》中认为:“日出是自然的启示,它在人类精神中唤起依赖、无助、希望和欢乐的情感,唤起对更高力量的信仰。这是一切智慧的源泉,也是所有宗教的发源地。”
在中国能够反映原始先民信仰活动的实物线索,最早可追溯至距今约18000年前的山顶洞人。考古发现,在山顶洞人的尸体周围撒了许多赤铁矿的粉粒,并有装饰品殉葬。这些情况表明,在那个时期,原始先民已经有了膜拜神灵的行为。古典文献记载,到了殷商时期,中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祭祀系统。
(一)祭祀对象
古代中国地域广阔,有高原、山林地带,有沿海、沿江地带,有高山,有平原,有丘陵,有草原,是一个地域地貌复杂多样的国家。中国古代又是一个多民族不断融合发展的民族大家庭,因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多神崇拜,各地区、民族有自身的祭祀对象。这一方面,不像西方的一些国家只是一神崇拜,而在中国古代则是有多个神明。从历史上看,在多神崇拜中,中国古代的吉礼祭祀对象主要有三大系列,即《周礼·春官·大宗》记载:“天神、人鬼、地祇之礼。”
1.天帝
天帝,主要是指天上的一些与人类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自然景象,如日月、星辰、风云、雨雪、雷电。古代把天看得非常神圣、神秘,认为它主宰着一切,宇宙中的所有神都归它管制,所以《周易》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对天的神圣感,还源于古代帝王把自己统御天下看作是上天赋予的使命,《诗经·大雅》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尚书·康诰》说:“天乃大命文王。”认为周文王承担着上天的使命来治国理政。周文王因而自称为“天子”,即天帝之子,他是天帝的化身,自此之后,中国古代一般把帝王都称为“天子”。董仲舒从思想理论上对天子祭天进行了阐述,在《春秋繁露·郊祭》中说:“天子号天之子也,奈何受为天子之号而无天子之礼?天子不可不祭天也,无异人之不可以不食父。”
2.地祇
地祇,主要是指祭祀大地上与人类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大地、名山、大川。
大地。大地上的神明,中国古代主要是祭祀社与稷,社是土地神,稷是五谷神,《白虎通义·社稷》说:“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意思是人没有大地怎么能够立足呢,因而要立社而祭祀;人没有不吃谷物的,它是人生命的需要,因而要立稷而祭祀,以使五谷丰登。古代把社与稷合称为社稷,历代封建王朝在更替时必先立社稷坛(土单),供王朝祭祀;灭人之国,必然要驱除前朝社稷,而兴建本朝的社稷之地。因此,古代往往把社稷作为国家政权的标志,《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古代历朝都建有社稷坛,帝王、诸侯和州县各自设有祭土神、谷神的地方,大多为社、稷二坛,也有将两坛合建为一坛的。古代对建坛有明确的礼仪定制,《白虎通义·社稷》说:“其坛大如何?《春秋文义》曰:‘天子之社稷广五丈,诸侯半之。其色如何?《春秋传》曰:天子有大社焉,东方青色,南方赤色,西方白色,北方黑色,上冒以黄土。’”《白虎通义》是东汉人班固等编撰的,记录了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在白虎观与大臣们讨论经学思想方面情况的记录。
古代不仅有祭祀的社稷坛与仪式,而且把那些为国家安危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称之为社稷臣。《孟子·尽心上》说:“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礼记·檀弓下》说:“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
名山。古代认为山岳有神灵的力量,主要指五岳,《礼记》中记载了帝王巡守的礼制,他们按照一定的时期,要到五岳进行巡守,以考察当地官吏政绩如何,民风民情怎样。《明史·礼志三》说:“五岳称东岳泰山之神,南岳衡山之神,中岳嵩山之神,西岳华山之神,北岳恒山之神。”
五岳为中华民族特别是皇朝祭祀的名山,早在秦始皇登基就开始对名山进行祭祀。司马迁撰著的《史记》中在“封禅书”、“秦始皇本纪”中对于秦始皇到泰山进行祭祀的活动做了详尽的记载。秦始皇在统一全国的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219年,带领着大臣们到泰山对天与地进行祭祀,将丞相李斯撰写的颂辞刻在了泰山石上。
五岳是古代祭祀名山的一部分,不同的民族也都有祭祀名山的礼仪活动。比如,藏族人把喜马拉雅山作为自己的圣山,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祭祀,以表达敬拜之情;朝鲜族以长白山为自己民族的圣山,不断进行朝拜;纳西族以玉龙雪山为心中的圣山;等等。不同的民族、地区,人们在敬拜名山方面,心中的圣山是不统一的,各自有自己的民族“圣山”。
祭祀地祇中,古代城镇普遍有建城隍庙进行祭地的礼仪活动。城隍是传说中主管城池的神,《说文解字》说:“城,以盛民也。”“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城隍神即是中国古代城市的土地神。杨志刚著的《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一书指出:“目前所知最早的城隍庙是建于三国吴赤乌二年(239年)的芜湖城隍庙。此后,城隍之祀在江南一带流传,至唐代城隍庙渐渐多起来,到了宋代更是遍及全国。”“明洪武年间,在朱元璋的直接推动下,城隍崇拜被纳入国家祀典。”
大川。就是对江河湖海进行祭祀,古代中国把黄河、淮河、长江、济水(发源于今河南,流经山东入渤海)合称为“四渎”。《诗经·尔雅·释水》:“江、淮、河、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江、淮、河、济均独自流入大海,所以名为“渎”。这“四渎”是祭祀的主要大川,《礼记·内则》说:“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实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也。”
中华民族中的其他民族也有自己祭祀的江河湖海,以不同的方式对河神、海神、湖神进行祭祀,祈求实现美好的善愿。
3.祖神
中国古代有久远、丰富的祭祀祖先的文化,长达数千年而不衰,一直延续着。中国祭祀先祖的文化与婚姻礼仪的很早确立与完备有着直接的关系,它使人们结成了不同规模的家族,知道了自己来自哪里,先祖是谁。又由于农业文明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经常祭祀先祖成为可能。祭祀先祖主要是两个目的:一个是对先祖表达后辈的感念、怀念之情,真挚感谢先祖的培育;另一个是对先祖表达一种善愿,期望先祖能够护佑现世的后辈成就自己的心愿。
学者研究认为,中国祖先祭拜从氏族社会就开始了,那个时期,人们利用简单的陶塑来表达对先祖的思念。考古发掘中出土的仰韶文化中的一些彩陶瓶、彩陶罐,上面的口部有的塑成人的头像,他们就是先祖崇拜的体现。殷商时期,不仅祭神文化有了大发展,与此同时,祭祖文化也更加规范,有“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的说法,《说文解字》解释:“宗,尊祖庙也。”古代的宗庙,就是祖先的神庙,是祭祖的最主要的场所。
到了周代,宗庙的规模与数量有极其严格的礼仪定制,《礼记·王制》记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祖位排列相当规范,始祖之庙居于正中,始祖以下,第一世居左,称“昭”;第二世居右,称“穆”。以下凡三世、五世、七世等奇数后代皆为“昭”,四世、六世、八世等偶数后代皆为“穆”,昭穆次序,世世代代不能够乱。
古代文献中常会提到“尸”,“拜尸而事”、“祭尸曰”,这里的尸不是我们现在讲的“尸体”的尸,而是先秦以前祭祀祖神的一种礼仪。那时,祭祖设“尸”,即安排一位代死者受祭拜的人。当时的人们认为,祭拜先祖,他也不知道。怎么能够使先祖感受到、看到后人对他的敬拜呢?就以一个活着的人作为先祖的化身,坐在祭拜的位置上。《仪礼·士虞礼》:“祝迎尸。”在祭拜中有一个迎尸的仪节。古代学者郑玄在注解时认为:“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唐代学者杜佑在《通典·礼典八》说:“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秦汉以降,中华则无矣。”尸一般由孙辈担任,祭男用男尸,祭女用女尸,往往是通过占卜而确定究竟哪一位会被选为尸。后来,人们逐渐用“神主”代替尸,即制作一块木牌,上写被祭者的姓名、身份,有的采用画像的形式祭祖,现在多用照片。
(二)祭祀物品
祭祀,简单地说就是人们用礼物向神灵祈祷、致敬,把心意传达给祭祀对象,以表达敬拜之情、祈福之意。古代先民认为,神灵不只是意念的体现,更是活生生存在的,他们也和普通的人一样有饮食的欲望。《诗经·小雅·楚茨》说:“神嗜饮食。”《左传·宣公四年》说:“鬼犹求食。”所以,用于祭祀神灵的礼物,最重要的一项,便是饮品、食品。
祭祀神灵最重要的物品是饮食品。《说文解字》解释“祭”,认为“从示,以手持肉”。表明祭祀,就是要用肉来表达心愿,献给神灵。在中国古代,祭祀的重要内容是向神灵敬献饮食物品。主要有酒、肉、蔬菜、果品和谷粮。
祭祀用的饮品就是酒,没有其他饮品,凡祭必有酒,无酒不成祭。酒,在中国古代的祭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周礼》中记载,古代专门设置了“酒正”、“酒人”,职责是掌管酒业,供祭祀用酒。
祭祀用的食品主要是牺牲。牲畜经过严格挑选,由专人宰杀后用于祭祀,这类祭品叫“牺牲”。牺牲不只是牲畜的肉,而且是纯色的、全体的牲畜。牺牲,主要是牛、羊、诸。古代中国祭祀不用其他禽兽作牺牲,也不用禽兽的皮毛、牙齿、骨角等,仅限于牛、羊、猪。先秦前用牺牲有太牢、少牢之分。用牛,或牛、羊、猪并用,叫“太牢”,规格比较高。用羊、猪,或单用羊,叫“少牢”,规格较低。
除了饮食品,常用的祭品还有谷粮、蔬菜果品以及玉、帛、币等。春秋以前还有用活人作为牺牲的祭祀活动,文献记载有时用的人牲达百人千人之多。文献上尽管有这样的记载,但是实际中是不可能的。从人口来讲,先秦以前,中国分为众多的小国家,每一个国家的人口是有限的,那个时期的祭祀活动又比较频繁,如果用那样多的活人作为牺牲怎么得了。逻辑推测来看,用活人做牲是存在的,但一般情况下每次的数量都是极其有限的。这一祭祀习惯,被后来的帝王沿用,即用活人进行陪葬,直到清朝初期。
古代认为神灵主要是有饮食的欲望,因而祭祀用的物品主要是饮食品,表达对神灵的敬拜。现在我们在祭祀先祖时,有些不伦不类,不仅照顾到吃,还延伸到穿与享乐。有的用纸扎成豪华的房子、汽车,甚至用纸扎的美女作为祭品。祭祀用品的泛化,说明现代人把神灵的欲望扩大了,这与时代物质水平的提高有一定关系。但是要看到,祭祀不只是对死者某些欲望的满足,根本的是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敬拜之情。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的祭祀活动都是非常庄重、严肃的。失去了庄重与严肃,祭祀活动就变了性质。社会物质文化发展了,但是在祭祀活动中,我们仍然要坚守古代祭祀的一些基本原则与规范。
(三)祭祀场所
古代对于祭祀场所的选择与营建十分讲究,基本的是两大方向,一个是自然地,如名山、大川等;第二个是专门营建的场所,以这种场所为主。
古代帝王对祭祀非常重视,这也是他们重要活动之一。帝王通过祭祀表达对先祖的敬拜,表达神灵能够灭灾,降福于生民。所以除了固定的时日祭祀,根据天灾人祸的情况,随时进行祭祀。如果天气连年干旱、暴雨成灾、蝗虫肆虐等等自然灾害出现要及时祭祀;遇到人祸之时,战争纷起、奸臣当道、奸民叛乱等等,也要做祭祀活动。祭祀主要有以下场所。
圜丘祭天。这是古代帝王祭天的主要方式。古代帝王称“天子”,受命于天,与天有特殊的关系,所以,普天之下,只有天子可以祭天,祭天是一国之中最重大的吉礼。在古代中国的阴阳学说中,天为阳,东西南北四方中南为阳,所以祭天的场所要选在国都的南郊。天是圆形的,祭天之坛的造型必须与之相应,所以天坛是圆形的,称为圜丘。一年四季,阴阳轮回,冬至是阴尽阳生之日,所以,帝王祭天的日子都选在冬至这一天。
唐朝徐坚等人编撰的类书《初学记》,第十三卷“郊丘”收录了一首名为《驾出圜丘》的诗,作者是隋朝的卢思道。从此诗中可以领略一番当时帝王祭天的盛况:“开年简时日,上辛称天吉。平晓禁门开,隐隐乘舆出。乘舆出九重,金根御六龙。章移千乘动,旆举百神从。黄麾引朱节,灵鼓应华钟。神歌已相续,神光复相烛。风中飏紫烟,坛上埋苍玉。”
《清稗类钞·时令类》记录有清朝圜丘祭天时的情形:“每岁冬至,太常寺预先知照各衙门,皇上亲诣圜丘,举行郊天大祭。前一日,御驾宿斋宫。午夜将事,坛上帟帏皆蓝色,执事者衣青衣,王大臣服貂蟒。坛旁有天灯杆三,高十丈,灯高七尺,内可容人,以为夜间骏奔助祭者之准望。届期,正阳门(即今北京前门)列肆悬灯彩。上幸常雩亦如是。附近庙宇,不准鸣钟擂鼓,亦不准居民施放鞭炮,以昭敬慎。”
明清时期祭天主要在天坛。明代永乐十八年(1420年),成祖朱棣在正阳门外南郊,即今北京永定门设祭坛,合祭天地,当初称为天地坛。嘉靖年间(1522—1566年)改为天、地分祭,另建地坛,天地坛改为天坛。天坛是明清两代帝王祭坛的主要场所,也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古代祭祀性建筑。
方丘祭地。古代西方把万物的生成看成是由某位神灵主宰的,这位神灵创造了人们所能感知的一切,像世界上大的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以及其他宗教都有自身的神灵崇拜。中国古代不是这样的,先人认为万物都是由天与地生成的,有天地才有万物,有万物才有人类,因此,古代祭祀中除了祭天,相应的就是要隆重地祭地。古代祭地的范围比较广,有山川、湖河、大海,还有专门筑成的庙宇,各类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崇拜对象进行祭祀。
古代帝王祭地的主要方式是方丘祭地。古人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祭天以“圜丘而祭”,祭地则是以“方丘而祭”,就是筑一方坛像地一样,四周有水像湖泽一样,名为“方丘”或“方泽”。《周礼·春官·大司乐》说:“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古代认为夏至是阳尽阴生的开始,地又代表着阴,所以祭地一般都在夏至那一天举行,有特殊情况,特别是遭受到了天灾人祸,则可择机随时进行祭祀。
中国从周代开始历朝历代大都按照祭地的礼仪进行。在史书中对皇帝亲自祭地的记载是《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史记》说,汉武帝是汉景帝的“中子”,宋代学者注解中认为“中子”即为第九子。汉景帝四年(前153年)时,封刘彻为胶东王。汉景帝七年时,由于宫廷斗争,景帝把原来立的栗太子废为临江王,将胶东王刘彻改封为太子。汉景帝十六年时,汉景帝驾崩,太子即位,称为孝武皇帝,就是后来在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武帝。汉武帝当朝之后非常重视祭祀鬼神,《史记》说他“尤敬鬼神之祀”。汉武帝执政时,经常遇到一些灾难性的异变,有一天他要到京郊去祭祀。祭祀之后,感到自己执掌皇权20多年了,还没有祭祀过“后土”,深感“礼不答也”。即下令筑方丘祭祀地母,“上亲往拜,如上帝礼”。
《隋书·礼仪志一》对建方丘的规格做了明确的规定,说:“为方丘于宫城之北十四里。其丘再成(层),成高五尺,下成方十丈,上成方十丈。夏至之日,祭皇地祇于其上。”对于祭地这一礼制,随后的史书多有记载,比如,《宋史》说,北宋元丰元年(1078年)二月,礼官进言:“古者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在国之南;祭地于泽中之方丘,在国之北。”这一礼制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明嘉靖年间,在北京建有地坛。清代沿用明地坛,屡次修建,成为皇家重要的祭地场所。
(四)祭祀仪节
祭祀是人与神灵的沟通。人们把自己对神灵的敬拜和自己的心愿通过一定的祭祀方式传达给神灵,让它能够感知到,并接受主祭者虔诚敬慕之情,实现美好祈望。祭祀时,主祭者必须以诚实、真情、敬重的心态祭祀,这样才能够打动神灵,让其降福祉、祛祸害,遂人心愿。《论语·八佾》说:“祭神如神在。”
为了使主祭者的心意能够传达至神灵,或招请神灵降临,古人定制了规范的祭祀仪节。这些仪节非常繁复,每一天、每个时辰、每个动作,都有讲究。中国古代家家都要祭祖,祭祖被视为人生的第一件要紧的事情,宋代的大学者程颐说:“惟人能知祖,若不严于祭祀,殆与鸟兽无异矣。”司马光《书仪》、朱熹《家礼》中对民间祭祖的仪式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朱熹在《家礼》中对祭祖规定了14个祭仪,依次是:
(1)参神。主人以下都要肃立,向神行敬拜礼。
(2)降神。请神降临,能够感知到对神的祭祀。
(3)进馔。奉鱼肉、面食、果品等祭物献于神座前。
(4)初献。主人将酒放置在神座前。
(5)亚献。主人的夫人将酒放置在神座前。
(6)终献。长子或亲宾与初献、亚献同样。
(7)侑食。主人往酒盏中倒满酒,主妇将匙(现在的筷子、勺子)插于饭中,夫妇同拜,以示劝食。
(8)阖门。人皆出去,闭门,无门可降帘。人都立于门外。
(9)启门。过一段时间,仿佛祖先已饮食完毕,开门进去。
(10)受胙。主人饮祭酒、食祭饭,皆少许,以表示接受祖先的福佑。
(11)辞神。主人以下皆再拜。
(12)纳主。奉神主归于祠堂。
(13)撤馔。撤去供先祖的食品、食具。
(14)馂。男女分席,吃祖先吃剩下的祭胙品。
无论是皇朝,还是普通百姓都非常重视祭祀活动,祭仪十分讲究、形式繁多,与神灵之间的沟通,主要有四种方式,是各类祭祀中通用的。
斋戒。古代在正式祭祀之前,首先要进行斋戒,就是要集中精力做好祭祀的准备,使身心达到专一而不乱。《明代·礼志一》记载,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学士朱升等遵照皇帝的敕令专门撰写了关于斋戒的文书,其中说:“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
灌酒。古代把一种特制的香酒洒于地下,使酒香能够让神灵闻到,以招迎居于九泉之下、苍天之上的神灵。自古以来,灌酒都是祭奠的重要形式,尤其是现在,每逢祭祀活动,大都要用酒倒地,表达主祭人的心愿。
焚香。古代常用一种香草燃烧,使香气弥散于空间,能够让神灵闻到,以彰显神赐。
祈祷。运用语言与神灵进行沟通,一般先赞颂神灵,然后把自己的祈愿向神灵表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天大旱无雨,他亲自起草祭祀文,祈愿惠雨到来,“是日,大雨竟日”。现在在祭祀中一般是诵读祭文。
二 嘉礼
嘉礼,是亲睦兄弟、男女、朋友、宾客和邦国万民的一套礼仪制度。嘉礼的内容不是完全固定不变的,随着朝代的演变,也有所增删。据文献记载,到周代时嘉礼主要包括有饮食、婚冠、宾射、飨燕、脤膰、贺庆六大类。《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意思是说,通过行嘉礼能够亲近万民,建立亲密的关系。行饮食方面的礼节,能够使宗族、家庭之间建立亲切的感情;行婚礼、冠礼能够建立男女之间的健康感情;行宾射之礼能够使亲朋好友友好相处;行飨燕之礼能够有利于密切与四方的宾客关系;行脤(古代指生肉)膰(古代指熟肉)之礼,就是把祭祀用的肉分给诸侯,分享祈福,能够使诸侯国更加效忠天子;行贺庆之礼,就是诸侯国有喜事了,天子及时派人庆贺,能够与异姓国友好往来。总之,嘉礼是要与各种社会关系、国家关系建立亲密的关系。
饮食之礼。宗族内部的饮食活动,就像我们现在举行的家宴一样。逢年过节了,长辈、兄弟姐妹、亲戚之间相互之间的宴饮活动。通过家宴能够使家族、家庭之间关系更亲近。不至于由于长时间的不来往,而使关系疏远。
婚冠之礼。婚冠之礼是指婚礼和成人礼两个部分。古代认为,如果没有婚礼,男女之间的关系就会杂乱,从而引起家族内部之间的仇恨,也会影响到后代的繁衍。所以古人对婚礼非常看重,认为这是对男女交往的根本性规范。古人把男子到了20岁、女子15岁看作是成人的标志,要举行专门的冠礼和笄礼,以使他们记住自己已经成人,应该担当起应有的家庭与社会责任了。
宾射之礼。古代射箭是一项层次较高的体育与娱乐活动。皇亲贵族都喜欢这项活动,以此来增进与故旧亲友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以射箭来联络感情,沟通关系,也就是以“射”会友。由于射礼必有宾主之分,所以称之为宾射之礼。
飨燕之礼。古代“燕”与“宴”通用,是指用酒食招待客人。古代的“飨”,是指用酒食招待宾客,《汉书·高帝纪上》说:“于是飨士。”飨燕礼仪,就是我们现在的宴请礼仪。古代中国是不允许随便聚众吃喝宴请的,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史记·孝景本纪第十一》记载说,汉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三月大赦天下,“四月,大酺”。当时规定,一般不允许聚众吃喝,遇有大喜庆,则下令开禁,即所谓“酺”。古代这种定制,在当代应该承继,不能够干什么都大吃大喝,应有制度层面的限制,倡导节约、朴素交往的风气。
脤膰之礼。古代祭祀中有一重要供品是牲肉,就是牛、羊、猪。古人认为祭过神灵的牲肉,让人们分享,能够带来福运。所以,天子要把牲肉赐给同姓国的诸侯,诸侯要分给大夫。将牲肉赐分给诸侯、大夫等人,不是随便夹一块给了就行的,而是要行相关的礼仪。
贺庆之礼。中国远古时期,有许多的小国,有同姓之国,有异姓之国。同姓之国,一般用脤膰之礼;异姓之国用贺庆之礼。就是异姓国,有了喜事,要派人去庆贺,以表达感情。
除了以上内容,后世对嘉礼不断进行充实与调整,涵盖的内容更为广泛。就皇朝来讲,重要的嘉礼有:
登极。皇帝即位称为登极或登基。“极”,在古代特指北极。古人认为北极是天的中枢,天上的一切星辰都拱卫着它,所以皇帝即位为登极。登极大典是新皇帝奉天承运、君临天下之开端,因此对登极礼仪极为重视。中国远古时期,直到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对登极仪式并不是很重视。到了后世,各朝皇帝,不论是正宗即位的,还是夺位而当上皇帝的,都非常看重登极大典,所以有“事莫大于正位,礼莫盛于改元”之说。
朝仪。朝,最初是泛指人们的聚会相见,后来逐渐演变为专指臣子拜见君主,《诗经·尔雅》:“臣见君曰朝。”后世的“朝”,主要是指皇帝与大臣们议政的活动,实际就像我们现在开行政会议一样,只不过是古代的礼仪规范、严密,充分体现出皇权的威严。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描述说,参加早朝的各类官员,都要按照文武官员分列,“负责纠察的御史开始点名,并记下咳嗽、吐痰等以至牙笏坠地、步履不稳重等等属于失仪范围的官员的姓名,以后参处。”
朝贺。朝贺是一种礼节性的庆贺活动,大庆之日、遇有喜事,大臣都要向帝王朝贺。朝贺的对象,除了皇帝,还可以是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及太上皇。古代的朝贺,有一系列的仪节,处处体现出对皇权的敬畏。庆贺心情的表达,主要是在每一个仪节中反映出来的,不像我们现在,动辄就大吃大喝。
册封。册封,又叫册命,就是任命重要的大臣,对皇亲国戚和帝王妃子进行封号。册命礼起源于周初,是周代极其重要的一项礼制。在周之前,中国各国是一种松散的联盟,没有建立行政的隶属关系,诸侯国的君王都是由本国自己产生。周朝灭商后,成为各国的盟主,周天子与诸侯的君臣关系如何确定呢?周公在“制礼作乐”中,草创了一套盟主天子与诸侯国的行政制度,其中一项重要的礼制,是周天子与诸侯国要行册命礼。简单说,就是诸侯国君王要由周天子任命,不经过册命,是不能够成为君王的。诸侯受到初封后,其子孙还会再次或再而三地受到册封,以确定其合法的诸侯地位。这种行政关系的确立,使中国向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迈进了一大步,为后世秦始皇建立完全统一的皇权国家奠定了制度基础。以后各朝各代都举行册封礼,册封范围不断扩大,是古代中国一项重要的封建礼制。
三 宾礼
宾礼,待宾客的礼仪,为天子与诸侯之间、诸侯与诸侯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中国与外国之间以及人和人之间相互交往时必须遵循的各种礼仪规范。
中国先秦以前,诸侯国很多,国与国之间如何交往,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怎样礼尚往来,先哲们制定了宾礼,以此礼来亲近邦国,协和邦国,相互之间能够和睦相处,所以,《周礼》中说:“以宾礼亲邦国。”随着朝代的演变,宾礼的内容与形式在不断变化发展,一个基本的规律是,礼仪仪节越来越简单,包含的内容越来越多。
朝觐礼。诸侯或诸侯派使者拜见天子的礼仪,后代的藩属国和地方官员觐见皇帝也行此礼。古代对朝觐礼规定得很细,在《仪礼》中第十篇专门有《觐礼》,觐见前的礼仪规定有:
(1)郊劳。诸侯快到京城时,天子要派使者用璧慰劳来觐见的诸侯。诸侯在帐幕的外面等候,行拜礼后受璧。诸侯也要向使者赠送布帛等礼物。
(2)赐馆舍。天子派使者赐诸侯所住馆舍,诸侯再拜,行稽首礼。
(3)告觐期。天子派大夫告诉所来觐见诸侯觐见的日期。
(4)赐诸侯车服。觐见前,天子要赐诸侯车服。诸侯穿着专门的服装,乘着专门的车,去觐见天子。
(5)觐见。诸侯在觐见出发前,要先在随行的祖宗神位前祷告,然后乘车去觐见天子。
聘礼。聘是问的意思,也就是访问、慰问的意思。古代诸侯国之间,若许久没有举行盟会一类的重要相见活动,就要派使者,带着礼物相互访问,以结友好,这就是古代的聘礼。
聘礼有大有小,大聘的规格高,由卿担任使者,礼物贵重而多,主国(即被聘国)的接待也比较隆重;小聘则规格较低,派大夫出任使者,礼轻,接待也较简单。
相见礼。是指古代士与士、士与大夫、大夫与大夫等相互见面的礼仪规范。《仪礼·士相见礼》对各类人员相见礼仪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古代的宾礼很多,内容与形式也相当繁复,但是在行宾礼中注重把握的基本规则是:
第一,恭敬。行宾礼,要突出一个“敬”,宾要恭敬地拜见主人,主人也要恭敬地拜见自己的宾客,无论官位如何,财富如何,不能够盛气凌人,就如中国老百姓讲的“进门不欺客”,《礼记·曲礼》所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左传》中记载了许多“敬”与“不敬”的事例,尊敬人,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灾难;反之,不尊敬人,就会引火烧身。有的诸侯在迎接另一个诸侯国时,没有按照礼仪规矩办,结果引起了对方的不满,事后带着兵就把这个国家灭掉了。
第二,谦让。人与人相见时,行礼中处处体现出谦让的品格,以表达相互间的尊重。《礼记·聘义》说:“敬让之道,君子之所以相接也。”《曲礼上》又说:“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君子应具备并处处表现出恭敬谦让的风度,这样才能够成为一个有“礼”之士,才能够称得上是“君子”。在迎接宾客中常用“三揖”、“三让”礼节,就是指主人迎宾入门,互相作揖三次,才到阶,再彼此谦让三次后升阶入座。我们现在在迎宾中也谦让,但不像古代那么“讲礼”,有时是互相推让,有时干脆不客气地由官大的自主决定。相互间的谦让,是一种君子的风范,文明的体现。媒体报道,现在有时为了一个座位,互不相让竟大打出手;有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在公交车上让一位姑娘让座,那位姑娘似乎没有听见,仍然双耳听着音乐。那位上了年纪的人,干脆直接坐到了姑娘的腿上。这是何等的无礼,何等的失范。
第三,互尊。中国古代人们之间相互见面的礼节,讲究互相尊重,倡导“礼尚往来”,正如《礼记·曲礼上》讲的:“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非礼也。”这实际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能够太功利化了,即使是位高权重,也要相互尊重。当部属尊重你时,你也要适当地以礼相待,绝不能够目中无人,自以为是。有的领导就是这样,当部属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时,他头也不抬,毫无表情,这样做,部属尽管很无奈,但是他们很伤心。《史记·魏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十七年,伐中山,使子击守之,赵仓唐傅之。子击逢文侯之师田子方于朝歌,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子击不怿(音义,喜欢的意思)而去。”讲的是,战国时期的魏文侯打下了中山国,就派武将子击去守卫。子击赴任时,在朝歌遇到了魏文侯的老师田子方。子击以礼让车,并下车向文侯师行敬拜礼,结果田子方自以为是,不还礼,这使子击很不高兴。在生活、工作中,有时违背了礼尚往来的规则,会出现因小失大的过失。
四 军礼
军礼,就是关于军事活动的一些礼仪规范。古代的军事活动,有严格的礼仪规范,从战争准备、出征、交战和凯旋,都有一定的礼仪规范。《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和众也。”行军礼,使邦国能够统一行动,完成军事任务。古代的军礼,不仅仅是用于交战,而是要统一国家力量,步调一致。主要有五大类,即大师、大均、大田、大役、大封。
大师之礼。这一军礼,有诸多的形式,越到后世,礼仪仪节越多。在整个大师军礼中,始终贯穿各朝代的最大大师之礼主要是指帝王亲自率领军队出征而举行的礼仪。就是要通过一定的礼仪形式,宣示征伐决心,统一将士意志、激发战斗精神。帝王率兵出征,是国家最大的军事行动,往往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因而成为军礼中最大、最重的礼仪活动。
夏商周三代以及到西汉初期,政权与军权是合二为一的,帝王不仅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往往要直接指挥战争。亲征,是帝王亲自率领大军出征。
亲征礼仪的基本仪节有:
一是祭天。天子亲征代表着上天的旨意,行使天命的责任,《明史·礼志十一》说:“天子亲征,所以顺天应人,除残去暴,以安天下。”亲征前首先就要祭告上帝,以示受命于天。
二是告祖。兴兵打仗,事关国家、宗族的生死存亡,所以必须要奉告祖灵,以示“受命于祖”。
三是命将。国君要亲自对统率军队的大将进行任命,由大将直接对国君负责。大将受命后,军中一切号令皆由他指挥。举行命将礼,在汉高帝刘邦打下天下之前,一般是择地筑高坛,后世主要在太庙。
四是誓师。出征前,为了宣示决心,统一意志,激励斗志,颁行军纪,都要举行誓师典礼。早在上古时期,就有誓师之礼,《尚书》保留着六篇誓词,其中《甘誓》记录的是夏启征伐有扈氏时的誓词,《汤誓》是商汤伐桀时的誓词,《泰誓》、《牧誓》是武王伐纣时的誓词,《费誓》是周公之子伐夷、戎的誓词,《秦誓》是秦穆公伐郑国时的誓词。
五是奏凯。征伐结束、战争获胜回到京城时,要高奏凯乐,高唱凯歌,百官大臣都要出城迎接。回城后要到太庙,进行祭祀,向祖灵报捷。
大均之礼。战争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做保障,中国自古就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古训。战争物资如何征集,古代中国考虑到民众的承受能力,就制定了相应的礼制,尽可能不要由于战争摊派多而造成民众生活困苦,所以称为“大均”之礼。但这一礼制越到后来,越被赋税所代替,有的时期强征强用,给人民造成了严重的灾难。
从这一军礼的定制,可以看出,中国上古时期,对民众生活是比较关注的,有一套符合当时社会实际的恤民制度。大均礼中有一重要内容,就是战争抚恤。《汉书》记载:“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殓,转送其家。”军队中军士一级战死后,政府直接要为他们准备好衣服,定制棺材,然后转送家中。对普通士兵也有相应的抚恤礼制,“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士卒战死后,用的是小棺材,送到县,然后由县安葬。对于相当一级军士战死后,除了安葬好,还要对他的家人进行抚恤,朝廷要录用一名死者家人为公职人员,赐给一名奴婢,为家中服侍。
大田之礼。古代的“田”,有打猎之意。这一军礼是指帝王与诸侯定期进行的狩猎活动,实际上是要演练并检阅军队。《周礼·春官·大宗伯》说:“大田之礼,简众也。”古代的“简”,有“阅”的意思,狩猎就是进行军事训练与阅兵。
上古时期,人们大都生活、居住在靠山近水之地,野兽比较多。人们要进行战争,训练军队,不能够以人来做射击的靶子,不能够与人进行生死搏斗,因此,野兽就成了军事训练的对象。
到了后世,狩猎成了皇家的娱乐活动,失去了军事意义,这与社会的发展是相一致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军事斗争的形式更加多样,不仅仅比徒步的剑术、弓射与近距离搏斗。战车、火药运用于战争改变了许多作战形式,因而仅仅依靠狩猎的方式来训练军队已经不适应战争需要了,其他的训练方式应运而生,大田之礼由军事活动,真正成了皇室活动。
先秦以前的田猎活动,分为春夏秋冬四个不同的季节,春称为蒐,夏称为苗,秋称为狝,冬称为狩。田猎首先要划定区域,然后按照军队阵势展开,以作战的号令进行指挥,开始狩猎。捕获了大禽兽,要上缴公家,捕获了小禽兽,可以据为己有。不管大与小,都要割下禽兽的左耳,用来统计战绩。因而,在战场上杀死敌人,也是要割下左耳作为报功请赏的依据。到了宋代,“田猎以训武事”,改为皇家的娱乐活动,不像以前那样大肆射杀禽兽,占有草地,而是设了专门的地域。
清代有“木兰秋狝”围猎活动。木兰在承德以北,位于内蒙古的中心地带,今设有围场县。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出巡塞外经过此地,为这片自然生态极佳的北方牧场所打动,加之地理位置处于与少数民族交会地,决定设立围场。经过勘察,划出约一万平方公里的地方,由内蒙古各部王公敬献给皇帝,以供“岁行秋狝”之用。围场建起后,南北约300里,东西近300里,四周重要的隘口均设有木栅栏和柳条边,沿边设有40多座哨所,严加把守。
秋狝一般于每年农历八月举行。皇帝在起驾离京的前一天,要派官员奉告祖庙。至围场后,皇帝和随行的官员、将士都在帐幕中宿营。整个行营外方内圆,各种颜色的营帐连成一片,旌旗猎猎,战马萧萧,气派恢宏。清代的围猎活动,不仅是操练和检验了满洲贵族子弟的武功,更重要的是,密切了清廷与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稳定了北方的局势。
大役之礼。大役是指由朝廷组织兴建的宫室城邑,防卫工程。中国古代建筑绝对不像现在这样多种多样,主要是宫廷生活、工作地和军事建筑,所以古代把大型工程建筑纳入到了军事活动范围。
中国古代营建非常重视顺应天时,讲究地利,建筑方位、时期、结构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含义,《月令·仲秋》说:“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顺其时,慎因其类。”意思是说,凡是进行大的营建活动,都要顺应自然规律,不可随意而行。古人认为,春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适合于营建;而盛夏时期,由于农作物有的已经长成,有的正处在关键的生长期,因此,不适合大兴土木,那样会损坏正在茁壮生长的农作物的。到了秋季,不开新的营建项目,而是抓紧把没有完工的要收尾。冬季由于“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塞而成冬”,所以不宜营建。
古代对建筑方位看得很重,什么人在什么方向居住、办公,都有严格的礼制规定。方位确定的根据是阴阳五行,唐代学者在《左传》注疏中说:“四时东为春,万物生长在东;西为秋,万物成就在西,以此君在西宫,太子常处东宫也。或可据易象西北为乾,乾为君父,故君在西;东方震,震为长男,故太子在东也。”“古者为室,户不当中而近东,则西南隅最为深隐,故谓之奥,而祭祀及尊者常处之。”
大封之礼。古代的“封”,有疆域、边界的意思。《史记·商君列传》:“开阡陌(阡陌:田间小路——引者注)封疆。”《左传·僖公三十年》:“又欲肆(肆:指扩张)其西封。”大封之礼是对于疆界的划定与确认所举行的礼仪。
这一礼仪主要是在先秦以前使用的多,这与中国古代对国的界定有直接关系。中国先秦以前的国很多,吕思勉所著《中国制度史》说:“封建之地,盖古小而后世大。封建之国,则古多而后世少。此足征诸国吞并之益烈,拓殖之益盛。”“秦汉时之县,多古国名。”所以,中国先秦以前的国非常多,荀子在《富国篇》中说:“古有万国,今有十数。”墨子说:“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国家的数量多,面积小,大的上千里,小的几十里,老子描述为:“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国家数量多,使得国家间经常发生疆域的变化,大封之礼就是适应封建时代而形成的。通过封疆礼仪来确定或宣示自己国家的疆域。后世,由于国家越来越走向统一,特别是秦汉之后,诸侯国被主权国代替,大封之礼也趋于消亡。
五 凶礼
凶礼,是指遭遇凶丧祸患时哀悯吊唁、救患分灾的礼仪。《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袗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礻会)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在先秦以前,凶礼主要是对邦国遇到凶灾时进行慰问、救难,对亲朋好友去世进行哀悼、抚慰的礼仪。
按照先秦以前的礼制,凶礼主要有五类,即安葬、哀悼死者的丧礼,国家或地区发生疾病灾难时致以同情的荒礼,邻国遭受自然灾害时亲自慰问的吊礼,对战败国给予救济的(礻会)礼,邻国陷于内乱时派使者援助的恤礼。
先秦以前,国家众多,凶礼中的五类礼仪运用得比较多,国与国之间经常以礼仪来增进与邦国的联系与友情。随着后世发展中国家的变化,国家运用荒礼、吊礼、(礻会)礼、恤礼逐渐减少,主要是针对藩属国行这几种礼仪。在历史发展中,丧礼越来越受到国家与民间的重视,也更加细密、规范。
(一)荒礼
国家遇到疾病灾情、自然灾害的凶年,比如天灾、地灾,以及天象异常,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作为国君就要表达同情之心,不能够按照常规该吃什么吃什么,该干什么干什么,应有所节制,以示体恤民间的困苦。
主要就是要减少天子、诸侯的饮食种类与规格,不像平常那么多花样了,应节俭;不举行娱乐性活动,就是要“去乐”;不用五谷来喂马,以减少粮食的消耗;不在生长野草野菜的土地上修建驰道,以避免妨碍民众采摘野菜野果充饥;祭祀时不悬挂大型的乐器,不能够像平常那么排场;饮酒时,应肃穆,不要太高兴了。穿衣服也不能够那么艳丽,应是素服,就是不穿彩色的衣服。《周礼·春官·司服》说:“大札、大荒、大灾,素服。”意思是,当民间和邻国遭受瘟疫、疾病、天灾等灾难时,国君应穿不带彩色的衣服,以表达悲哀痛惜之心情。
(二)吊礼
当他国或友邻遭遇灾祸时,进行慰问抚恤,《周礼·秋官·小行人》说:“若国有祸灾,则令哀吊之。”如何理解祸灾,是泛指一切灾难,还是有特别的指向。后世大都采纳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的译注本。
郑玄一生潜心研究中国古典经学,对传播与研究古典经典文献起到了重要作用。有了相当的造诣后,郑玄结束了到各地游学的经历,回到了北海高密,今属山东,集中授徒讲学,弟子有时高达上千人。因为朝廷中的党锢之事而被禁止讲学。不讲学了,他就倾毕生精力著述并对经学经典进行译注。在注解《周礼》时,他认为:“祸灾谓遭水火。”也就是说,先秦以前所讲的祸灾,主要是指水灾与火灾。
古典文献中对遭遇到水火之灾进行慰问,有一些记载。据《左传·庄公十一年》载:“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鲁庄公十一年的秋天,宋国因连雨而发水灾。鲁庄公得知此事后,就派使臣前去抚慰。使臣到了宋国后,向宋国君行礼后说:“天下大雨,损害了长成的庄稼,这是国家遇到的一个大灾难,我们怎么能够不来慰问呢?”宋国君回答说:“真是惭愧呀!由于我们的失误,导致了天降大雨;又烦劳贵国国君的忧虑,实在是感到很惭愧,心中深感不安。”
《礼记·杂记》说:“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的马棚有一天失火了,乡里的近邻都来慰问,表示抚慰之情。孔子对来慰问的也按照吊礼回敬大家,对于士行一拜礼,对于大夫则行再拜礼。
(三)(礻会)礼
“(礻会)”是集合汇总的意思,(礻会)礼,是指盟国汇集财物,支援受灾国。实际上相当于现在募捐,就是盟国向受灾国捐赠物品,然后汇集到一起,送往受灾国家。
《左传·襄公三十年》说:“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这些地方和诸侯国会集到澶渊,即现在河南濮阳西南。当时晋国是诸侯国的盟主,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共商向遭受灾难的宋国捐赠物品事。在这个过程中,有诸多的程序与礼节,统称为(礻会)礼。
中国古代就有(礻会)礼,可以看出那个时期,人们就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情厚意。现在,国与国之间,也有捐赠物品的外交活动,国内则是地区与地区之间。比如有地区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了,纷纷组织募捐活动,以表达慰问之情,帮助解决受灾地区的困难。
(四)恤礼
恤礼,是指当邻国遭受外敌入侵与内部发生叛乱时,派使臣表达体恤、忧虑与怜悯之情,一般不带财物。郑玄在对《周礼》中“以恤礼哀寇乱”注解中说:“恤,忧也。邻国相忧。兵作于外为寇,作于内为乱。”当邻国遇有外寇或生内乱时,不馈赠财物,而是派遣使者前去表达慰问之情。
邻国遇到外部侵略或发生内部变乱时,一般情况下不出兵干预,而是进行慰问,以期望该国能够尽快结束战乱,恢复到正常的社会状态。可见,中国古代是十分重视以礼来帮助、宽慰和赢得友邦的。中国古代不仅在社会生活中有一套礼仪定制,在与邻邦交往中也是注重以礼相待。
荒礼、吊礼、(礻会)礼和恤礼,都是在先秦以前流行的,主要是解决当遇到灾难时国与国之间,应如何互相帮助、慰问的问题。那个时代,国家很多,相距又不太远,交往频繁,所以在“凶礼”中的荒、吊、(礻会)和恤四礼比较普遍。随着秦之后大一统国家的形成,幅员广阔的中国,自认为是世界的中心,没有邻国只说,只有藩属国,因而这四种礼仪逐渐淡出历史了,被许多的外交礼仪所代替。在先秦前的凶礼五个方面内容中唯有丧礼,完整地、系统地、详尽地延续着,直到现在还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丧礼
《荀子·礼论》说:“生,人之始;死,人之终。”人在世时要以礼相待,死后怎么办呢?古代中国认为,仍然必须要以礼相待,《论语·为政》说:“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中国古代的“送终”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备受各朝各代各阶层重视,不管是有钱没钱,身份高低,都要非常庄重、敬重地安葬死者。中国的丧葬之礼,从先秦以前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中断过,而且礼仪形式的主体没有改变,内容十分丰富,代代承继。
形成中国古代丧礼的这种文化现象,主要原因有:一是大孝的体现。安葬好死者,是后代对前辈继续尽孝的方式,不能够厚葬死者,就是不孝。二是厚德的体现。对待死者要慎重安葬,既是一种德性的反映,也是培养道德风尚的需要。《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三是祈福的体现。慎重地对待死者,也是生者良好愿望的寄托,希望死者能够以在天之灵护佑生者。
中国古代丧礼十分繁复,总体上是以《仪礼》、《礼记》、司马光的《书仪》、朱熹的《家礼》为基本准则和内容的,比如,《书仪·丧仪》将丧葬程序规定为36个仪节。大体上的基本安排有:
1.初终
初终,一般是指去世的第一天。这一天,当感到人将去世时,就把他运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古代通常称为正寝,所以有“寿终正寝”的说法。刚刚咽气后,有招魂的仪式,希望魂能够复归于死者体魄,有生还的奇迹。招魂后,确实认为死者不能复活,就要对死者进行沐浴,让死者干干净净地离去,然后穿上相应的衣服,把米或贝放入死者口中,有身份的人,“饭含为玉制品”,以使死者不要空着肚子离去,也便于以后到了阴间也能够吃东西,此仪节称为“饭含”。尽管亲人已经离去,每顿饭,子女要把饭菜端到死者右边,进行“奠”的仪式,表示仍然在奉养着失去的前辈。
2.讣告
初终的仪节进行后,就要向国君与亲友通报丧事,一般要告诉死者的身份、死亡时间和下葬日期。国君和亲友得到报丧后,要带上物品到死者的吊唁地,进行吊唁,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悼,对家人的宽慰。
中国古代对于吊唁看得很重,如果不能够前去吊唁,丧主是会记恨在心的。《颜氏家训》记载,南北朝时期的江南,生活在同一城邑的好朋友,闻丧而三日之内不去吊唁,丧家就会与之绝交,日后即使路上相遇,也是回避而不打照面,“怨其不己悯也”。因有他故或者路远不能前往吊唁者,可以用书信致哀并说明情况,连书信也没有者,也要与之绝交。
3.装殓
殓是藏而不复见的意思,外面裹上东西,看不到原有东西了。《释名·释丧制》:“衣尸棺曰殓。殓者,殓也,殓藏于不复见也。”殓分大殓、小殓,大殓是将尸体放入棺内,小殓是以衣衾加于尸体。
小殓是死后第二天的重要仪节,主要内容是为死者穿衣、加衾,穿多少衣服,铺垫多少褥子,根据身份的高低与家庭的经济情况而定。
大殓是小殓的次日,也就是死后的第三天。大殓实际是将尸体装入棺柩之中的仪节。给死者穿戴好后,丧主亲将死者捧入棺木入殓,然后盖上棺盖,再在其上进行涂饰。大殓以后,棺柩停放着等待下葬,古人把停柩称为“殡”。现代人们把停放尸体的地方称为殡仪馆,就是源于古代的说法。古代从人死到停柩,天子需要7天,诸侯需要5天,大夫以下需要3天;停柩的时间,天子为7个月,诸侯为5个月,大夫以下为3个月。古代在考虑停柩时间时,主要根据葬礼的规模不同、需要前来参加丧礼的人数不同而定制。
4.下葬
下葬是要将尸体掩藏起来。在中国远古时期,没有墓葬制度,人们通常将亲人的尸体弃置野外,只是用薪草掩盖,《说文解字》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驱禽也。”那时,给死去的亲人穿上厚衣,放置野外,为了避免遭受动物侵袭,子女会长期守在遗体旁边,后世也有守墓之说。相传到了黄帝时,才开始使用棺椁,将遗体深埋,入土为安,体现了文明的演进。
下葬的时间一般是在黎明时分,不惊动他人,也避免让逝去的亲人看到眼前的子女亲人、一草一木。起棺时,在场的人都要停止哭泣,以免喧嚣而影响他人。古代在制定礼仪方面是非常人性化的,不像我们现在有的结婚夜,还要放鞭炮,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送葬的队伍,最前面的是灵柩。亲属的排序按照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亲者在前,疏者在后,其中,男子在前,女子在后。到了墓地,棺入葬后,亲友哭泣向逝去亲人做最后告别,然后返回。至此,古代丧礼才算结束。古代丧礼中,有着丧服之礼,共分为五等,即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缌麻。丧服主要是体现了尊尊、亲亲的儒家道德伦理,从丧服能够看出戴丧者与逝去之人的关系,可以看出死者的尊贵地位。